左權縣2015年貧困大學生補助名單
❶ 大學生貧困補助發放時間
大學生貧困補助每年的發放時間是12月下旬左右,每個學校都不太一樣,不過都在下半學年,我們學校就是在學期末才發放的。基本情況就是這樣,望採納我的回答。
❷ 申請了貧困補助,也已公示名單,但還沒收到錢,叫不叫已享受資助
沒有拿到錢,當然不算享受到了䃼助。建議你跟清楚,不要當冤大頭。
❸ 所在地是貧困縣的是不是給予在校大學生補助
現在每個大學都有助學金補助 , 你去了學校可以寫助學金申請表,完了再老師 同學之間 通過了 就可以了。不過是成績要好 不能有掛科的現象。
❹ 貧困大學生資助政策有哪些
資助包括助學貸款,助學金等,還有各個學校不同的針對家庭困難學生的補助,多種多樣。
申請助學貸款:學生收到錄取通知書後,可向戶籍所在區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人每年最多可申請貸款6000元,貸款期限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學生也可在入學後,通過學校申請就學地國家助學貸款,每年最多貸6000元,可在畢業後的1~2年內,選擇開始償還本金的時間,6年內還清貸款本息。
申請助學金:新生缺少生活費可以國家助學金為主,勤工儉學為輔。國家助學金可申請的額度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每學年評定一次。
申請路費資助:貧困大學新生可向當地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路費資助。資助標准為:市內院校錄取的新生每人500元,市外院校錄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資助對象:凡今年參加高考,已被大學錄取且未獲其它資助的「特困家庭」(民政局認定的城鎮低保、農村低保或農村特困的家庭)2014級大學新生。
申請流程:有意者可到各鎮街民政辦或電腦福利彩票投注站領取填寫專門的申請表,經過相關程序後,8月8日前交回。
❺ 大學生建檔立卡貧困戶補助什麼時候發放
大學生建檔立卡貧困戶補助的發放時間在審核通過後一個月。
拓展資料
一、貧困戶大學生
1、從2017年新規定,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大學生須認定為一等貧困生。
2、原則上來講,貧困生和助學金等級的對應關系是只能下不能上,也就是說一級困難的貧困生可以領取一、二、三等助學金的任意一等,而三等貧困生只能領取三等助學金,不能領取一等或二等助學金。而現在的助學金等級的劃分標准:一等每年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
3、要說起建檔立卡貧困戶,就不得不說國家在2013年提出來的精準扶貧政策了,為了切實將國家扶助農民脫貧致富的相關補貼和扶持政策切實落實到真真正正經濟困難、生活需要扶持的農村貧困戶頭上,國家就提出來精準扶貧,給農村貧困戶建檔立卡,這也就是咱們現在所說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了。
4、也就是說,現在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是經過多方面共同認證的貧困戶,更加精準也更加切實,所以新增的這項規定並不算是特殊照顧。
二、據了解,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除了大學生須認證為一級貧困生,中小學生上學也是有補貼的:
1、學前教育免收保教費;
2、義務教育免除雜費、教科書、作業本,享受寄宿生補助,小學生每生每期500元、初中生每人每期625元,享受營養改善計劃,4元/生/天;
3、高中教育:發放國家助學金,建檔立卡的學生可領取每人每年1000元的補助。
三、依據《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
第二章 資助標准與申請條件
第五條 國家助學金主要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生活費用開支。國家助學金的平均資助標准為每生每年2000元,具體標准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圍內確定,可以分為2-3檔。中央高校國家助學金分檔及具體標准由財政部商有關部門確定,地方高校國家助學金分檔及具體標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
第六條 國家助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朴。
第三章 名額分配與預算下達
第七條
每年5月底前,中央主管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根據國家確定的有關原則和本辦法第三條、第五條的規定,提出所屬高校國家助學金名額分配建議方案,報財政部、教育部。
財政部、教育部委託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中央主管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報送的國家助學金名額分配建議方案進行審核。
第八條
每年7月31日前,財政部、教育部結合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意見,將國家助學金分配名額和預算下達中央主管部門和省級財政、教育部門。
第九條 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門和省以下財政、教育部門負責將國家助學金預算下達所屬各高校。
❻ 失去勞動能力的老人在貧困戶名單上有名字,從未得到過扶貧補助,怎麼回事
也許是有別人冒領了。所以沒發放到老人的手裡。
❼ 2015貧困戶的子女,今年上學國家有沒有補助金
只要你現在還符合貧困戶的條件,今年上學繼續申請,國家還是有補助金的。
❽ 貧困大學生補助
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 一、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使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能夠順利入學,上得起大學、接受職業教育,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是實施科教興國和人才強國戰略,優化教育結構,促進教育公平和社會公正的有效手段;是切實履行公共財政職能,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必然要求。1.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主要內容2007年,《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及其配套辦法頒布實施後,國家在高等教育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校內獎學金、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社會捐助等多種形式並存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大學,首先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後,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採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解決學費、住宿費問題,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解決生活費問題,以國家助學金為主,以勤工助學等為輔。此外,國家還積極引導和鼓勵社會團體、企業和個人面向高校設立獎學金、助學金,共同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並完成學業。2.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學生需向學校申報家庭經濟困難,由學校根據有關部門設置的標准和規定的程序、以民主評議方式認定。學生在申請家庭經濟困難認定時,必須提交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加蓋公章予以確認的《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見本簡介插頁附表),證明自己的家庭經濟狀況。3.高校資助政策實施范圍所有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高等專科學校及成人高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學生,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享受國家的資助政策。二、資助形式及內容1、綠色通道:先辦入學手續後交費為切實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教育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規定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都必須建立「綠色通道」制度,即對被錄取入學、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學校一律先辦理入學手續,然後再根據核實後的情況,分別採取不同辦法予以資助。2、國家助學貸款: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困難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貼息、財政和高校共同給予銀行一定風險補償金,銀行、教育行政部門與高校共同操作的,幫助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及生活費的銀行貸款。國家助學貸款是信用貸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其貸款及還款信息作為個人的誠信名片將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我省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已覆蓋了包括公辦、民辦、企業辦、軍隊院校地方生等各類高校,至2009年已開辦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見附件。其政策主要規定如下:(1)申請條件
普通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
(2)申請材料
學生在新學年開學後按照學校的規定並通過學校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
(3)申請金額
原則上每人每學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
(4)貸款審批
學校學生資助等部門負責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進行資格審查,並核查學生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銀行負責最終審批學生的貸款申請。
(5)貸款發放
我省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實行在校生每學年申請發放一次的方式,即學生與銀行一個學年簽訂一次貸款合同。
(6)貸款利息
國家助學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法定貸款利率和國家有關利率政策執行。貸款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畢業後的利息由貸款學生本人全額支付。
(7)還款期限
學生根據個人畢業後的就業和收入情況,在畢業後的1-2年內選擇開始償還本金的時間,六年內還清貸款本息。
(8)違約後果
①國家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如未按照與經辦銀行簽訂的還款協議約定的期限、數額償還貸款,經辦銀行將對其違約還款金額計收罰息;②經辦銀行將違約情況錄入中國人民銀行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供全國各金融機構依法查詢。③嚴重違約的貸款人還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3、國家助學金:資助面廣國家助學金是為了體現黨和政府對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關懷,由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的,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學生的助學金。
(1)資助標准
全國平均每人每年2000元,具體標准在每人每年1000-3000元范圍內確定,分為2-3檔。中央高校分檔及具體標准由財政部商有關部門確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
(2)基本申請條件
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3)申請、評審和發放
國家助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各高校於當年11月15日前完成評審。國家助學金按10個月發放,高校按月將國家助學金發放到受助學生手中。
(4)相關事項
同一學年內,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試行免費教育的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學生,不再同時獲得國家助學金。4、國家勵志獎學金:資助優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勵志獎學金是為了激勵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的,獎勵資助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獎學金。(1)獎勵標准
每人每年5000元。
(2)基本申請條件
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獎學金。
(3)申請、評審和發放
國家勵志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實行等額評審。每年9月30日前,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各高校於當年10月31日前完成評審。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將國家勵志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並記入學生的學籍檔案。
(4)相關事項
同一學年內,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不能同時獲得國家獎學金。試行免費教育的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學生不再同時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5、國家獎學金:激勵學生勤奮學習全面發展國家獎學金是為了激勵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由中央政府出資設立的獎勵特別優秀學生的獎學金。 (1)獎勵標准
每人每年8000元。
(2)基本申請條件
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
(3)評審和發放
國家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實行等額評審。各高校於每學年開學初啟動評審工作,當年10月31日前完成評審。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將國家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頒發國家統一印製的獎勵證書,並記入學生的學籍檔案。
(4)相關事項
學生無論家庭經濟是否困難,只要符合規定條件,均可獲得國家獎學金。6、勤工助學:力所能及 有償資助勤工助學是指學生在學校的組織下利用課余時間,通過自己的勞動取得合法報酬,用於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的社會實踐活動。勤工助學是學校學生資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和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有效途徑。7、 學費減免:特殊困難群體特殊照顧國家對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無法繳納學費的學生,特別是其中的孤殘學生、少數民族學生及烈士子女、優撫家庭子女等,實行減免學費政策。具體減免辦法由學校制訂。8、其他輔助措施各高校利用自有資金、社會組織和個人捐贈資金等,設立獎學金、助學金;對發生臨時困難的學生發放特殊困難補助等。三、其他有關問題說明1、考往省外高校學生的資助問題目前省外高校學生資助政策和措施與我省政策基本一致,具體資助內容可向所報高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咨詢。2、師范生免費教育問題從2007年秋季入學的新生起,國家在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陝西師范大學和西南大學六所部屬師范大學實行師范生免費教育。免費教育師范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並補助生活費。3、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問題國家從2007年開始在甘肅、陝西、重慶、湖北、江蘇等五省市試點舉辦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業務,目前仍處於試點階段。根據我省國家助學貸款工作開展的現狀,目前暫不開辦該項業務,考往省外高校的學生如需要貸款,可與考入學校聯系,按國家及當地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在學校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一、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使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能夠順利入學,上得起大學、接受職業教育,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是實施科教興國和人才強國戰略,優化教育結構,促進教育公平和社會公正的有效手段;是切實履行公共財政職能,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必然要求。1.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主要內容2007年,《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及其配套辦法頒布實施後,國家在高等教育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校內獎學金、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社會捐助等多種形式並存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大學,首先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後,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採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解決學費、住宿費問題,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解決生活費問題,以國家助學金為主,以勤工助學等為輔。此外,國家還積極引導和鼓勵社會團體、企業和個人面向高校設立獎學金、助學金,共同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並完成學業。2.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學生需向學校申報家庭經濟困難,由學校根據有關部門設置的標准和規定的程序、以民主評議方式認定。學生在申請家庭經濟困難認定時,必須提交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加蓋公章予以確認的《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見本簡介插頁附表),證明自己的家庭經濟狀況。3.高校資助政策實施范圍所有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高等專科學校及成人高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學生,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享受國家的資助政策。二、資助形式及內容1、綠色通道:先辦入學手續後交費為切實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教育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規定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都必須建立「綠色通道」制度,即對被錄取入學、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學校一律先辦理入學手續,然後再根據核實後的情況,分別採取不同辦法予以資助。2、國家助學貸款: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困難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貼息、財政和高校共同給予銀行一定風險補償金,銀行、教育行政部門與高校共同操作的,幫助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及生活費的銀行貸款。國家助學貸款是信用貸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其貸款及還款信息作為個人的誠信名片將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我省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已覆蓋了包括公辦、民辦、企業辦、軍隊院校地方生等各類高校,至2009年已開辦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見附件。其政策主要規定如下:(1)申請條件
普通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
(2)申請材料
學生在新學年開學後按照學校的規定並通過學校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
(3)申請金額
原則上每人每學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
(4)貸款審批
學校學生資助等部門負責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進行資格審查,並核查學生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銀行負責最終審批學生的貸款申請。
(5)貸款發放
我省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實行在校生每學年申請發放一次的方式,即學生與銀行一個學年簽訂一次貸款合同。
(6)貸款利息
國家助學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法定貸款利率和國家有關利率政策執行。貸款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畢業後的利息由貸款學生本人全額支付。
(7)還款期限
學生根據個人畢業後的就業和收入情況,在畢業後的1-2年內選擇開始償還本金的時間,六年內還清貸款本息。
(8)違約後果
①國家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如未按照與經辦銀行簽訂的還款協議約定的期限、數額償還貸款,經辦銀行將對其違約還款金額計收罰息;②經辦銀行將違約情況錄入中國人民銀行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供全國各金融機構依法查詢。③嚴重違約的貸款人還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3、國家助學金:資助面廣國家助學金是為了體現黨和政府對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關懷,由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的,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學生的助學金。
(1)資助標准
全國平均每人每年2000元,具體標准在每人每年1000-3000元范圍內確定,分為2-3檔。中央高校分檔及具體標准由財政部商有關部門確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
(2)基本申請條件
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3)申請、評審和發放
國家助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各高校於當年11月15日前完成評審。國家助學金按10個月發放,高校按月將國家助學金發放到受助學生手中。
(4)相關事項
同一學年內,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試行免費教育的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學生,不再同時獲得國家助學金。4、國家勵志獎學金:資助優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勵志獎學金是為了激勵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的,獎勵資助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獎學金。(1)獎勵標准
每人每年5000元。
(2)基本申請條件
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獎學金。
(3)申請、評審和發放
國家勵志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實行等額評審。每年9月30日前,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各高校於當年10月31日前完成評審。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將國家勵志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並記入學生的學籍檔案。
(4)相關事項
同一學年內,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不能同時獲得國家獎學金。試行免費教育的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學生不再同時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5、國家獎學金:激勵學生勤奮學習全面發展國家獎學金是為了激勵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由中央政府出資設立的獎勵特別優秀學生的獎學金。 (1)獎勵標准
每人每年8000元。
(2)基本申請條件
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
(3)評審和發放
國家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實行等額評審。各高校於每學年開學初啟動評審工作,當年10月31日前完成評審。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將國家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頒發國家統一印製的獎勵證書,並記入學生的學籍檔案。
(4)相關事項
學生無論家庭經濟是否困難,只要符合規定條件,均可獲得國家獎學金。6、勤工助學:力所能及 有償資助勤工助學是指學生在學校的組織下利用課余時間,通過自己的勞動取得合法報酬,用於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的社會實踐活動。勤工助學是學校學生資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和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有效途徑。7、 學費減免:特殊困難群體特殊照顧國家對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無法繳納學費的學生,特別是其中的孤殘學生、少數民族學生及烈士子女、優撫家庭子女等,實行減免學費政策。具體減免辦法由學校制訂。8、其他輔助措施各高校利用自有資金、社會組織和個人捐贈資金等,設立獎學金、助學金;對發生臨時困難的學生發放特殊困難補助等。三、其他有關問題說明1、考往省外高校學生的資助問題目前省外高校學生資助政策和措施與我省政策基本一致,具體資助內容可向所報高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咨詢。2、師范生免費教育問題從2007年秋季入學的新生起,國家在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陝西師范大學和西南大學六所部屬師范大學實行師范生免費教育。免費教育師范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並補助生活費。3、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問題國家從2007年開始在甘肅、陝西、重慶、湖北、江蘇等五省市試點舉辦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業務,目前仍處於試點階段。根據我省國家助學貸款工作開展的現狀,目前暫不開辦該項業務,考往省外高校的學生如需要貸款,可與考入學校聯系,按國家及當地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在學校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❾ 2015年貧困生補助 必須要到戶籍所在地開證明嗎
都有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