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中醫葯大學助學金申請時間
❶ 甘肅中醫葯大學的錄取通知書什麼時候下來
江西中醫葯來大學2016年新生通知自書發放時間 2016高考錄取工作正在進行,高校錄取通知書將陸續發放到同學們手中,從查詢到錄取信息,到錄取通知書寄到西藏考生手中,至少需要一周左右的時間(具體時間以考生收到錄取通知書時間為准)。若考生在被錄取的批次結束後一個月仍未收到錄取通知書,可向錄取院校進行電話咨詢。在省招辦按一定程序對錄取考生進行審核備案後,由招生院校通過郵政特快專遞等給據郵件方式寄送錄取通知書,通知書上加蓋招生院校印章。隨錄取通知書一同寄給考生的,還有入學報到須知、資助政策辦法等相關材料(民辦高校還須附加省級招辦出具的《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請已被錄取的考生耐心等待。
❷ 甘肅中醫葯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甘肅中醫葯大學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甘肅省教育廳、甘肅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等有關高考招生錄取工作的政策規定,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學校名稱:甘肅中醫葯大學
英文名稱:Gansu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第三條學校代碼:10735;主管部門:甘肅省教育廳
第四條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五條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六條 辦學層次:博士、碩士研究生、本科和專科
第七條學校地址:
五里鋪校區: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定西東路35號
和平校區:甘肅省蘭州市和平開發區中醫大道1號
定西校區:甘肅省定西市安定區定臨路4號
甘南校區:甘肅省甘南州合作市人民東街52號(甘肅中醫葯大學藏醫學院)
第八條 學校簡介
甘肅中醫葯大學是經教育部批准設立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省屬公辦普通本科院校,成立於1978年,前身為甘肅中醫學院,2015年經教育部批准更名為甘肅中醫葯大學,是甘肅省人民政府與國家中醫葯管理局共建高校、教育部及國家中醫葯管理局批准「卓越醫生(中醫)教育培養計劃改革試點」高校、「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培養院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資格院校、中醫學專業「5+3」一體化招生院校。學校有博士、碩士、學士學位授予權,是西北地區唯一一所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中醫葯大學。
學校本科專業31個,專科專業11個,有國家級特色本科專業3個、省級特色本科專業7個、省級一流本科專業7個、有博士後科研流動站1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3個、二級學科博士點16個、一級學科學術學位碩士授權點5個,一級學科專業學位碩士授權點5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60餘個。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甘肅中醫葯大學設立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面貫徹落實招生工作政策,執行學校招生工作決議,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條甘肅中醫葯大學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負責執行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招生委員會和學校制定的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制定招生章程,組織實施招生咨詢、宣傳、錄取、信息公開等工作。
第十一條甘肅中醫葯大學招生工作自覺接受上級部門,學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廣大考生、家長、新聞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與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招生計劃
(一)學校按照甘肅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和學校辦學實際,科學、合理地編制來源計劃。根據教育部規定,學校預留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二)學校年度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最終公布的為准。
第十三條錄取規則
(一)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員會及招生主管部門的領導下,實行「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全面實施招生陽光工程,採取「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嚴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的有關規定開展本校招生錄取工作。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須達到學校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二)學校招生實行遠程網上錄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投檔規則調閱學生電子檔案。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原則上以不超過公布計劃的120%提檔;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原則上以不超過公布計劃的105%提檔,如生源質量好,盡可能不退檔。也可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及生源情況的不同作適當調整。
(三)錄取考生必須填報我校志願,按照考生投檔成績(排序分或出檔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對於實行順序志願的省份或批次,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時,可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對於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或批次,第一次投檔後計劃未完成的,可參加所在省份徵集志願。若志願投檔生源不足,我校招生計劃調整將按照教育部和相關省級招生部門的招生計劃管理規定執行。
(四)進檔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情況下,專業分配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如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文史類考生按語文、文綜、數學、外語;理工類考生按數學、理綜、語文、外語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確定。實行「3+3」高考模式錄取考生如投檔成績相同,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確定。藏語類考生按民考民(漢)投檔成績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取,如考生民考民(漢)投檔成績相同,則民考漢文史類考生按語文、文綜、數學,理工類考生按數學、理綜、語文成績依次排序確定;民考民文史類考生按藏語文、藏文綜、藏數學,理工類考生按藏數學、藏理綜、藏語文成績依次排序確定。
(五)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未滿額的專業,直至錄滿;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六)所有專業外語語種均要求為英語,建議非英語考生慎重報考。
(七)所有專業錄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八)在錄取時應屆考生、往屆考生同等對待。
(九)學校同意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按照加分或降分後的投檔成績進行錄取和專業分配。
(十)對考生身體健康的要求,我校按照教育部、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新生入學後進行體檢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根據專業培養要求和就業特點,色盲、色弱及其他各類不能准確識別顏色者我校醫葯學類專業不予錄取,斜視、嗅覺遲鈍、口吃者不宜就讀醫學類專業,建議殘疾考生慎報醫葯學類專業。
(十一)藏醫學、藏葯學專業只招收甘肅省甘南州、武威市民語類藏漢雙語考生。
(十二)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計劃、貧困地區專項計劃、地方農村專項計劃、藏區專項計劃、其他少數民族地區專項計劃、少數民族本科預科班、新疆內地高中班、新疆對等計劃、南疆單列計劃、新疆雙語班協作計劃等類型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甘肅省教育廳和各省有關招生政策執行。
(十三)國家免費本科醫學生只招收農村生源,地方免費專科醫學生(面向農村免費醫療人才培養專項)原則上主要招收農村生源。國家免費本科醫學生新生入學報到後,本人須與學校簽訂免費教育協議、與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簽署定向就業協議,不按要求簽訂免費教育和就業協議的考生按放棄入學資格處理;地方免費專科醫學生須填寫知情同意書,視作本人志願參加村醫訂單定向培養,新生入學後須與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簽署定向就業協議,不按要求簽訂就業協議的考生按放棄入學資格處理。新生入學資格復查不合格、體檢不合格者將按退學處理,相應培養關系和就業關系解除。
(十四)少數民族本科預科生在錄取時即按照高考成績確定預轉正專業,錄取後預科學習一年,預科結束考核合格後取得正式學籍,按照高考錄取時確定的專業進行培養。如預科學習一年後原被錄取的預轉正專業停招,則轉入學科相近專業就讀。
(十五)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登錄本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
第五章收費標准
第十四條根據屬地原則,執行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廳、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准。
第十五條學費標准:按學分制學費折算為學年學費的標准收取,學生於每學年報到注冊時繳納。
(一)本科專業學費標准(甘發改收費〔2016〕1133號):醫學門類(中醫學、中醫骨傷科學、中西醫臨床醫學、臨床醫學、醫學影像學、醫學檢驗技術、針灸推拿學、康復治療學、預防醫學、衛生檢驗與檢疫、中葯學、葯物制劑、中草葯栽培與鑒定、中葯資源與開發、葯學、中葯制葯、護理學、助產學、藏醫學、藏葯學)專業學費4600元/生·學年;醫學信息工程專業學費為4500元/生·學年;應用心理學、運動康復專業學費4300元/生·學年;公共事業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健康服務與管理專業學費4200元/生·學年。
(二)少數民族本科預科學費:省內少數民族本科預科生預科期間學費15000元/生·學年(收費標准參照甘價費〔2006〕120號);新疆雙語班協作計劃招收的新疆籍少數民族本科預科班學費4000元/生·學年。
預科結束後按就讀專業繳納學費。
(三)專科專業學費(甘發改收費〔2016〕1133號): 針灸推拿、護理、醫學影像技術、醫學檢驗技術、葯品生產技術、葯品經營與管理、葯品質量與安全、中醫學、中醫骨傷、公共衛生管理專業學費4500元/生·學年。
(四)免費醫學定向生在校學習期間免繳學費、住宿費,並補助生活費。
(五)中醫學專業(「5+3」一體化)的研究生培養階段,按照國家規定的研究生學費標准執行。
第十六條住宿費標准(甘發改收費〔2016〕1133號):4人間1100元/生·學年、6人間900元/生·學年、8人間800元/生·學年 。
第十七條學生因故休學、退學等,學校根據學生在校實際學習和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餘學費和住宿費(一學年按10個月計算)。
第十八條入學前如遇收費標准調整,學校將按調整後的新標准執行。
第六章獎助貸措施
第十九條學校設有學生資助中心,為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發放困難補助和爭取社會資助。
第二十條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可按國家有關規定到生源地教育局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學校協助辦理貸款所需相關證明材料。
第二十一條學校設有各級各類獎助學金十餘項,每學年評定一次,受獎受助學生面達70%以上。其中國家獎學金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校內獎學金按2000元、1500元、1000元三個等次評定,國家助學金按3000、2000、1500三個等次資助。另外,還設有一些企業和社會獎助學金,用於獎助品學兼優的學生。
第七章其它
第二十二條新生按學校發放的《錄取通知書》和《新生入學須知》要求到校報到。
(一)本科專業學生、少數民族本科預科班學生在和平校區報到就讀。
(二)藏醫學、藏葯學本科專業學生在甘南校區報到就讀。
(三)專科專業學生在定西校區報到就讀。
第二十三條學校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學生入學後,學校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若發現學生個人信息與錄取時所提供的高考電子檔案不符(包含身心健康狀況不符合報考專業體檢要求,不能保證在校正常學習、生活等),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五條為貫徹「以學生為本」的教育理念,學生在學習期間對其他專業有興趣和專長的,可以申請轉專業;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的,不允許轉專業。具體細則按照學校有關轉專業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六條對取得我校學籍,學習期滿成績合格的本科及專科畢業生,頒發相應的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頒發學位證書。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校名稱為甘肅中醫葯大學。
第二十七條 中醫學專業(「5+3」一體化)5年本科階段合格後直接進入本校3年中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階段。對完成教學計劃規定內容者,分階段頒發學歷和學位證書。
第二十八條學校不委託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假冒甘肅中醫葯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 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甘肅中醫葯大學招生辦公室
招辦E-mail:[email protected]
招辦網址:www.gszy.e.cn
監督電話:0931-5161027([email protected])
(一)五里鋪校區(錄檢期間)
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定西東路35號 行政樓304室
郵編:730000
電話:0931-5162881、0931-5162882
傳真:0931-5162883
(二)和平校區
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和平開發區中醫大道1號 明德樓209室
郵編:730101
電話:0931-5161999、0931-5161050
傳真:0931-5161398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則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為准。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甘肅中醫葯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❸ 甘肅中醫葯大學是幾年制
甘抄肅中醫葯大學專業設置有四年襲制也有五年制的。
公共衛生學院 預防醫學(五年制本科)
信息工程學院 醫學信息工程(四年制本科)
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 應用心理學(醫學心理學方向、四年制本科)
醫學技術學院 醫學影像學(五年制本科)、醫學檢驗技術(四年制本科)
藏醫學院 藏醫學(五年制本科)、藏葯學(四年制本科)
經貿與管理學院 公共事業管理(醫葯衛生方向、四年制本科)、國際經濟與貿易(中醫葯方向、四年制本科)
護理學院 護理學(四年制本科)
葯學院 中葯學(四年制本科)、葯物制劑(四年制本科)、中草葯栽培與鑒定(四年制本科)、中葯資源與開發(四年制本科)
針灸推拿學院 針灸推拿學(五年制本科)、康復治療學(四年制本科)
中西醫結合學院 中西醫臨床醫學(五年制本科)
臨床醫學院 臨床醫學(五年制本科)
中醫臨床學院 中醫學(五年制本科)、中醫學(骨傷科學方向、五年制本科)
❹ 甘肅中醫葯大學
在新學期開始的時候校園網上申請啊
❺ 國家助學金一般什麼時候發放
國家助學金一般6月中旬發放。
助學金分別是4000、3000、2000。一般是每年評一次 ,前一版年十一、二月發一半,權次年三、四月份發另外一半。
按照規定國家助學金發放時間是每月發放到學生。但是有的學校為了方便,都是一年發兩次,一次發一半。大部分學校對於國家助學金發放時間:一般是在6月中旬發的,而且助學金是分兩次發的,每次發一半,還有一次是在一月份發,大都是在每學期快要結束發的。

(5)甘肅中醫葯大學助學金申請時間擴展閱讀:
申請條件:
1、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 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申請的當學年內無違紀行為;
3、 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 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5、 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朴;
6、 積極參加各項公益活動和社會實踐且表現良好。
申請流程:
1、首先到戶籍所在村委會或居委會寫貧困證明;
2、拿著填好的家庭情況調查表到當地民政部門蓋章;
3、最後是把貧困證明和家庭情況調查表交給班長或輔導員。
❻ 甘肅中醫葯大學專科批錄取通知書什麼時候下來
查到錄取以後三四天去ems網站查詢快遞,沒有就繼續等,每天查一下
❼ 甘肅中醫葯大學2019年在安徽文科錄取分數線多少
甘肅中醫葯大學2019年在安徽文科錄取分數線560分
❽ 國家助學金撥款到學校需要多久
注意是不是國家批准招生,
教育部辦公廳 國家中醫葯管理局辦公室關於
中等中醫類專業招生有關問題的通知
教職成廳〔2007〕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衛生廳局、中醫葯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人事)司(局):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中醫葯教育得到了長足發展,規模不斷擴大,投入不斷增加,質量不斷提高。但在發展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問題。一是中醫類專業在校生人數增長過快,大於社會需求。全國每年按自然減員等因素需要補充的中醫類專業技術人員人數遠遠低於每年的畢業生數。二是低學歷教育規模迅速增加,引發中醫隊伍學歷結構不合理。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人民群眾健康水平的不斷提高,低學歷人員的知識結構以及提供的醫療服務難以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衛生服務需求。
為了進一步優化醫師隊伍結構,提高中醫隊伍整體水平,衛生部、國家中醫葯管理局將對中等教育中醫類專業畢業生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報名要求進行調整。為此,教育部、國家中醫葯管理局就中等中醫類專業招生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自2007年起,停止中等中西醫結合專業招生,原則停止中等中醫學專業招生。考慮到西部地區中醫人才需求實際情況,內蒙古、廣西、四川、重慶、貴州、雲南、甘肅、青海、寧夏等9省(區、市)的部分學校(名單附後)暫保留中等中醫學專業設置,年招生規模控制在500人以內,招生時限截止到2010年。允許招生的上述學校須經省級中醫葯管理部門審定同意、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並報國家中醫葯管理局備案登記之後,舉辦的中等中醫類專業所取得的學歷可作為參加中醫專業醫師資格考試的學歷依據。自2007年起,除上述經審批同意招生的學校外,其他學校違規招生入學的中等中醫類專業畢業生其學歷均不作為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學歷依據。
二、民族地區的中等民族醫(藏醫、蒙醫、維醫)類專業因地區人才需求可以保留,但須經省級民族醫葯管理部門審定同意、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並報國家中醫葯管理局備案登記後的學校可以繼續舉辦。
三、為提高農村在崗鄉村醫生的中醫葯服務水平,由國家中醫葯管理局和財政部實施的注冊鄉村醫生中等中醫學專業學歷教育可以繼續招生,招生截至時限依據項目實施情況確定。
四、按有關審批程序批準的中等中醫類專業,2006年底以前入學的中等中醫類專業畢業生參加醫師資格考試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中等職業教育中的中醫相關技術類專業,不以培養執業(助理)醫師為目標,其畢業生取得的學歷不作為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學歷依據。
請各地按上述規定認真執行並做好專業調整工作。
附件:西部地區暫保留中等中醫類專業招生學校名單
附件:
西部地區暫保留中等中醫類專業招生學校名單
內蒙古自治區 鄂爾多斯市衛生學校
廣西壯族自治區 廣西中醫學校
重慶市 三峽醫葯高等專科學校
四川省 成都中醫葯大學附屬醫院針灸學校
達州中醫學校
貴州省 遵義醫葯高等專科學校
雲南省 大理衛生學校
青海省 西寧市衛生學校
甘肅省 甘肅省中醫學校
寧夏回族自治區 寧夏醫學院中專部
❾ 甘肅中醫葯大學臨床醫學是本科幾批
甘肅中醫葯大學的臨床醫學專業已經從2016年開始,該專業招收一本批次的學生。
甘肅中醫葯大學成立於1978年,前身為甘肅中醫學院,2015年經教育部批准、甘肅省政府同意,更名為甘肅中醫葯大學。2016年,成為甘肅省政府和國家中醫葯管理局共建高校。學校以醫學教育為主,涵蓋醫、理、工、經、管、教6個學科門類,是西北地區唯一一所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中醫葯大學。
學校共有教職工及醫護人員2847人,其中專任教師629人。現有雙聘院士3人。博士研究生導師42人,碩士研究生導師325人,14人享受國務院頒發的特殊津貼,2人被評為「衛生部突出貢獻專家」,3人被評為「全國優秀教師」,42人榮膺「甘肅省名中醫」,8人被評為「甘肅省優秀專家」,4人獲「甘肅省高校教學名師獎」,12人獲「甘肅省園丁獎」,20人獲「甘肅省高校青年教師成才獎」,23人入選甘肅省「333」、「555」人才工程,7人入選甘肅省高校跨世紀學科帶頭人,16人被選拔為甘肅省領軍人才,27人被選拔為甘肅省衛生廳領軍人才。
學校有全日制在校生有10952人,其中本科生10170人,碩士研究生742人,博士研究生39人。校本部設有20個教學機構,4個直屬機構,31個科研機構。有2所直屬附屬醫院,8所非直屬附屬醫院,106家實踐教學基地(含10所附屬醫院)。學校現有22個本科專業、7個專科專業,有3個國家特色專業、4個省級特色專業、5個省級教學團隊,有1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3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4個一級學科碩士學術學位授權點、有5個一級學科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具有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學位授予和高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培養權。
學校建有17個省部級重點學科,9個省醫療衛生重點學科,19門省級精品課程,3個省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總面積約2200平方米的科研實驗中心。有1個省部共建重點實驗室,3個國家中醫葯管理局中醫葯科研三級實驗室,4個甘肅省重點實驗室,2個甘肅省高校省級重點實驗室,2個甘肅省高校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4個省部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學校是全國第四次中葯普查甘肅省試點工作技術依託單位、國家基本葯物所需中葯材種子種苗繁育基地建設甘肅省牽頭指導單位、甘肅省地道中葯材標准制定工作牽頭單位、科技部「中醫葯防治慢性病示範型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十二五」期間,承擔國家、省部級和其他科研課題898項,獲得各類科研成果獎勵73項,獲國家專利27項。出版學術專著及教材339部,發表學術論文1526篇。主辦《甘肅中醫學院學報》、《中醫兒科雜志》、《甘肅基層衛生》三種學術期刊,其中《中醫兒科雜志》為中華中醫葯學會系列雜志。學校直屬附屬醫院擁有院內制劑106個,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學校高度重視黨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積極開展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活動、社會實踐活動和公益服務活動,推進「大學生素質拓展計劃」,先後被評為「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進單位」、「全省高校統戰工作先進單位」。校工會和附院工會被授予「全國教科文衛體系統先進工會組織」榮譽稱號。
學校以「絲綢之路經濟帶」建設為契機,廣泛開展國際文化交流與合作,積極推進向西交流發展,已與俄羅斯等多個國家共建了8所「岐黃中醫學院」和4個中醫中心,與美國、英國、日本、韓國、澳大利亞、加拿大、南非、吉爾吉斯斯坦、摩爾多瓦、烏克蘭等2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學校和教育機構建立了友好合作關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