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點招時間
A. 大學點招
我覺得有點值得懷疑。關系比較硬的話,應該沒問題。通過你說的他並不能保證能上到三本,交押金就有風險。要不就復讀。
B. 高考以後的大學點招是怎麼回事點招生的流程
大學點招即選擇性招生政策,選擇性招生是與收費直接掛鉤的。點招是學校的機動指標,是指高校在招生時點名錄取某一考生,即使考分沒有達到相應高校錄取線,如能獲得點招指標,考生也可被正常統招錄取,一般為學校教授和省市部分子女預留的指標。由於這部分對象每年都有指標,而他們不可能每年都有子女高考,所以部分指標就流向了市場,點招指標是統招計劃內的,和正常考上的沒有任何區別。其實就是通過關系渠道,拿到機動指標,在考生符合點錄條件的情況下,學校出面要求考試院放檔。正常點招的名額一般控制在院校招生總計劃數的5%內。若某高校今年招生1000人,那麼就存在50個點招名額。點招的學生好比高中擇校的學生,就是分數差點去學校交錢。點招進來的學生與正常錄取的學生是沒有任何差別,錄取通知書也是相同時間寄到,學籍都是一樣。點招只能點志願里所填的學校,專業只要填了服從基本上可以任選。
點招生一般操作流程:公司簽協議,家長學校財務交錢,全部正規點招程序。點招相關說明:
1、等級要求以各校公布的選擇性計劃所需要的等級要求為准,不清楚的可具體咨詢。
2、請考生提前准備好身份證、准考證的掃描件或者數碼照片,填報志願後志願表也請拍成數碼照或者掃描件,要方便隨時發送郵箱或傳真。另外請以文字信息方式發送考生姓名、准考證號、考生號、身份證號、分數、文理、選測、欲點學校專業等詳細信息。
3、高考是關繫到孩子一輩子的事情,請選擇最穩妥的渠道。提醒家長警惕號稱兩三萬就能點本科的,也要警惕無需分數就能點招或者辦完後再付費的,每年都有很多家長為此付出了代價。本一批次的點招偶爾會因教育廳審批流程,會在錄取結束後一兩天內由預錄取轉為正式錄取,此為正常現象。
C. 長春大學一般什麼時候點招啊今年開始了么拜託了
不好意思,這個我真不知道,我不是長春大學老師。但今年應該結束了,因為點招基本都是錄取階段進行的。
D. 重慶大學美術點招時間是什麼時候
http://zhaosheng.cqu.e.cn/news.asp?newsId=1585
可以進這個網址去看看
在重大B區點是12月12-13號報名
E. 有哪些音樂類的大學,點招是什麼時間
音樂類的大學有很多哦。由於不知道您的成績如何,我分三個等級向您說明。
一、中央音樂學院(目前國內最好的音樂大學)、上海音樂學院、福建師范大學、南京藝術學院、星海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學院、首都師范大學、四川師范大學(這所學校音樂還不錯而且收分也不高)。
二、華南、湖南、山東師范大學,貴州大學、西北師范大學、杭州師范大學、
三、河南大學,河北大學,雲南藝術學院。
PS:有的名牌大學雖然收分很高,但是在音樂類的專業不怎麼樣甚至不如一些二本學校,比如:北師大、廈門大學等。 具體的情況你可以直接網路這所學校的官網即可查閱。
祝您考試順利,考上自己理想的學校。
F. 大學點招的問題
不認可
G. 點招錄取時間
你是點招,看來你還是有一些關系的,如果是通過正常渠道點招,有中間人的那種點招,就是最後保證錄取的那種。如果你被點招了,那麼通知書學校一般不會直接郵寄的,應該是有人幫你把通知書拿出來,然後再有人郵寄給你,這個畢竟是見不得光的。按照正常情況,點招都是放在最後錄取,要比正常的通知書晚一到兩周,你再等等吧
H. 2020年高考大學還有點招嗎
2020年高考大吉,還有點昭示的是有點糟的事,要根據給的他們明年招生的距離簡歷就知道了。
I. 大學里點招是什麼意思
點招即選擇性招生政策,選擇性招生是與收費直接掛鉤的。點招是學校的機動指標,是指高校在招生時點名錄取某一考生,即使考分沒有達到相應高校錄取線,如能獲得點招指標,考生也可被正常統招錄取。
點招一般為學校教授和省市部分子女預留的指標。由於這部分對象每年都有指標,而他們不可能每年都有子女高考,所以部分指標就流向了市場,點招指標是統招計劃內的,和正常考上的沒有任何區別。正常點招的名額一般控制在院校招生總計劃數的5%內。

(9)大學點招時間擴展閱讀
為了切實維護高校招生考試的嚴肅性、權威性和公平性,保障高考制度改革順利推進,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於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執法監察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確十八條工作措施,要求教育紀檢監察部門進一步加強執法監察,強化對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機構及工作人員招生行為的監督制約,督促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部門不折不扣執行國家高考政策,嚴禁出台含有違規「點招」錄取等與國家招生政策相違背的招生辦法。
《通知》指出:
1、為確保招生權力規范運行,通知要求建立完善高校招生監督制約機制。
加強對招生權力監督制約體系建設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監督各高校是否按規定成立招生委員會,決策機制是否健全,決策依據是否充分,決策程序是否規范。
加強對招生錄取重大事項集體決策機制建設和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集體決策事項涉及違規的,按照表決情況進行追責;加強對招生管理制度完備性、合規性和廉潔性的監督檢查,確保把招生權力關進制度籠子。
2、為維護高考錄取公平公正,通知指出要加強招生錄取政策及執行情況的執法監察。
督促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部門不折不扣執行國家高考政策,嚴禁出台含有違規「點招」錄取等與國家招生政策相違背的招生辦法。
加強對招生管理部門履職盡責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招生管理部門加強對招生簡章及錄取方案的審核;加強對自主招生和特殊類型招生的監管,對集體決策、安全保密、迴避、信息公開等制度的建設及執行情況進行嚴格檢查。
完善招生錄取結果復查制度,對於復查中不達標或通過「點招」等途徑違規錄取的學生,一律不予學籍注冊。
3、為深入推進高考「陽光工程」,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大信息公開力度。
推動進一步完善分級負責、規范有效的國家、地方、高校、中學等多級信息公開制度;進一步擴大信息公開范圍,規范公開程序和內容,確保招生信息「十公開」。
要重點檢查各高校在所有省(區、市)錄取考生的最低成績公示情況,未經公示的,不得上報錄取數據,一律不予學籍注冊;落實信息公開責任,對未認真履行信息公開職責、公開工作不到位的單位,責令其限時糾正或改進,並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
通知強調,要嚴格落實招生工作責任制,嚴肅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加強對招生工作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在高校招生考試中的違紀違規行為,實行倒查追責,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嚴格執行「一案雙查」制度,對造成嚴重後果和惡劣影響的,還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及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規定,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強化教育紀檢監察部門監督職責。
一旦發現違規行為,要嚴肅執紀、嚴格問責,決不能妥協通融、說情開脫。對監督不力或不履行監督職責的,要嚴肅追究相關部門及主要領導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