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專業名單 » 中央財經大學書法專業招生簡章

中央財經大學書法專業招生簡章

發布時間: 2021-11-30 08:31:00

❶ 中央財經大學書法考試內容


2014年對豫招生院校校考信息(河南省書法考生專用)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057

(出處: 愛書法-學書無日回不臨池|中答國書法網)

❷ 如何報考中央財經大學的提前批書法班

這個是有專業校考的 二月底就考了…

❸ 中央財經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2019-2020學年第14次校長辦公會議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法律和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中央財經大學,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的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學校具有經濟學、管理學、法學、文學、理學、工學、教育學、藝術學等學科門類的學位授予權,對達到高等學歷教育學業標準的本科畢業生頒發畢業證書,對學業水平達到規定學位標準的本科畢業生頒發相應的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條 學校普通本科層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含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農村學生高校專項計劃、貧困地區國家專項、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保送生、優秀退役運動員免試入學、港澳台僑聯合錄取、台灣學測生、澳門保送生、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以及外國留學生等招生。
第四條 學校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和《中央財經大學章程》相關規定,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開展本科招生工作,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學校本科生招生委員會、紀委、監察處、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由校黨委書記、校長、主管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並根據工作內容成立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農村學生高校專項計劃、保送生、優秀退役運動員免試入學、台灣學測生、澳門保送生等招生專家評審委員會和錄取專項工作小組。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全面負責學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六條 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工作辦公室。招生工作辦公室設在學生工作部(處),作為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具體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的具體規定和實施細則,執行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議;
2.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並報送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3.制訂並向社會公布和解釋學校招生章程;
4.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工作;
5. 組織特殊類型招生考試工作;
6.組織實施具體錄取工作,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7.核發錄取通知書;
8.協調組織對錄取新生的復查工作;
9.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的相應職責;
10.配合有關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監察辦公室。招生監察辦公室設在紀委、監察處,負責各類招生工作的全程監督和監察,依考生或者其法定監護人的申請,對學校招生錄取工作中的爭議問題進行調查、處理並予以答復。
第八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要求,成立本科生招生委員會。委員會由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等組成,定期聽取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情況匯報,對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發揮咨詢建議和民主監督管理的作用。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九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遵循區域協調發展、促進教育公平的原則,綜合考慮各省(區、市)高考報名人數佔全國報名總量的比例、生源質量和學校專業設置,以及近幾年招生計劃執行情況等,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的信息為准。
第十條 經教育部審核,學校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預留部分招生計劃,以調節各省(區、市)生源不平衡情況。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預留計劃的使用由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照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根據各省(區、市)生源報考情況集體研究決定。
第十一條 學校本科生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領導下,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原則,在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具體組織下進行。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各省(區、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實行順序志願批次的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實行平行志願批次的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5%以內。
第十三條 學校在提檔及專業錄取時認可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審定的全國性政策性加分,總分值不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四條 學校對進檔考生根據投檔成績和專業志願,由高分至低分順序錄取並分配專業,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級差。
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據以下情況優先錄取:①專業志願順序;②數學、英語、語文單科成績。
第十五條 對部分省(區、市)的相關規定
1. 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東省、海南省等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招生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為准。
對浙江省等以「院校+專業」為投檔單位進行招生錄取的省份,學校對進檔考生按其所填報的專業依次錄取。
對上海市等以院校專業組為投檔單位進行招生錄取的省份,學校對進檔考生在其所填報的專業組內按照第十四條確定專業。
2.江蘇省:兩門選修科目等級要求為AA,對進檔考生按照第十四條確定專業。高水平運動隊和藝術類考生的選修科目等級按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的規定執行,按照學校本年度相應類別招生簡章及認定結果確定專業。
3.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實行順序志願的批次只有在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在相應批次控制線上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非第一志願的考生。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報考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實行平行志願的批次報考我校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按上述規則徵集志願、調整剩餘計劃。
第十七條 錄取時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語種要求
1.外國語言文學類財經英語與財經翻譯方向只招收英語語種的考生;
2.日語專業財經日語方向只招收英語或日語語種的考生;
3.除外國語言文學類和日語專業外,其他專業學習期間部分課程採用英語授課,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九條 國際經濟與貿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國際貿易/金融風險管理方向只招收有專業志願的考生,入校後不享受學校的轉專業政策。
第二十條 往屆生和應屆生在錄取時同等對待。
第二十一條 錄取時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條 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農村學生高校專項計劃、保送生、優秀退役運動員免試入學等錄取辦法,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和學校本年度相應類別招生簡章及認定結果執行。貧困地區國家專項、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港澳台僑聯合錄取、台灣學測生、澳門保送生、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和外國留學生的招生錄取辦法按照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入校後,學校對錄取的新生進行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四章 其他
第二十四條 學校有學院南路校區和沙河校區兩個校區。學校對兩校區實行統一管理,2020級本科生的校區分布按照我校兩校區建設規劃和辦學實際確定。
1.學院南路校區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南路39號,郵編:100081
2.沙河校區地址:北京市昌平區沙河高教園區,郵編:102206
第二十五條 學校學費標准為:經濟學、管理學和法學學科門類的專業及方向每人每學年5,000元;理學和工學學科門類的專業及方向每人每學年5,500元;外國語言文學類財經英語與財經翻譯方向、日語專業財經日語方向每人每學年6,000元,其他文學學科門類的專業及方向每人每學年5,000元;藝術類視覺傳達設計專業每人每學年10,000元,書法學專業每人每學年8,000元。國際經濟與貿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國際貿易/金融風險管理方向每人每學年70,000元。涉及本科生的專業類所含專業學費標准不一致的情況,在大類培養期間按該專業類所含專業中學費最低標准執行,專業分流之後再按各專業具體標准執行。少數民族預科學生預科階段的學費標准為每人每學年5,000元。
學校住宿費標准為750-1200元/床/年,具體根據學生實際住宿情況收取。
如國家調整本年度本科生收費標准,學校將按照調整後收費標准收取學費及住宿費。
第二十六條 學校建立「獎、助、貸、勤、補、免、捐、償」多維一體的資助體系。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可以通過「綠色通道」入學,符合條件的學生可按照相應政策申請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補助、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社會獎助學金、學費補償和貸款代償等。
第二十七條 本科招生工作聯系方式
1.招生咨詢
電話:010-62288332 E-mail:[email protected]
網址:http://zs.cufe.e.cn
2.招生紀檢監察
電話:010-62289024 E-mail:[email protected]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因各省級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適用於省(區、市)內范圍的招生政策各有不同,學校在當地執行的招生政策均以學校在所在省(區、市)公布的本科招生章程內容為准。對於各種媒體平台節選公布的學校招生章程,如有不一致,以學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准。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中央財經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校長聲明:高考咨詢人員意見僅供參考,任何關於能否錄取的預測,都不屬於學校的錄取承諾。

❹ 中央財經大學書法收日語生么

中央財經大學書法專業,是招收日語生的。
央財招生簡章中很明確,該專業要求考生外語語種為英語或日語。

❺ 中央財經大學書法藝考合格名單

這需要去它官網上查。。如果官網沒有公布。這個恐怕就沒有辦法弄到了。。

❻ 中央財經大學的歷年書法系專業大約需要多少分錄取

中央財經大學有書法系?!
只有一些美術、師范類院校才有書法系或專業!

❼ 緊急!中央財經大學書法文化課要求

要看你是用什麼卷子嘍,我們這里全國卷一,要求大約500左右吧,總的來說差不多是一本線上下10分~150分制的語文和英語不得低於90分,就是這樣了,望採納~如果還有問題就追問吧~

❽ 中央財經大學書法報名

那是你們省聯考的考號,也是你的高考報名號,弱弱的問一句:樓上是哪個學院的?文傳學院藝設是有書法專業的

❾ 全國有哪些高校開設書法類專業,怎樣招生

開設書法專業的高校有中央美術學院,中國美術學院,湖北美術學院,天津美術學回院,廣州美術答學院,魯迅美術學院,南京藝術學院、廣西藝術學院,中央財經大學、浙江大學,中國人民大學,西安交通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上海師范大學,山西師范大學、曲阜師范大學、哈爾濱師范大學、臨沂大學、忻州師范學院、咸陽師范學院等、湖南人文科技學院、紹興文理學院(蘭亭書法藝術學院)等70餘所院校。
書法專業,一般是通過藝考招生的。
部分省市對書法專業考試實行統考制度,考試內容為:古代碑帖臨摹(楷書、隸書),命題創作(自選書體),古印臨刻與印稿設計(漢印),每科滿分100分。有些院校要考書法理論或書法史,有的還考些簡單的繪畫,但大部分院校只考書法臨摹和創作(就寫兩三幅字)。

❿ 中央財經大學的書法專業怎麼樣啊好考不

你要是想考書法專業我建議你報考一些美術類院校,其他的不要報考,沒用。像魯美這樣的學校教的都不錯

熱點內容
四川農業大學申請考核博士 發布:2025-10-20 08:58:11 瀏覽:981
福田雷沃重工本科生待遇怎麼樣 發布:2025-10-20 08:53:49 瀏覽:575
華為要本科生嗎 發布:2025-10-20 08:25:41 瀏覽:550
2008年青島本科生工資 發布:2025-10-20 08:04:24 瀏覽:444
東北大學藝術考研 發布:2025-10-20 07:38:35 瀏覽:299
我的大學生活txt 發布:2025-10-20 07:35:28 瀏覽:25
人民大學外語系考研 發布:2025-10-20 07:31:12 瀏覽:894
上海交通大學考研輔導班 發布:2025-10-20 07:24:54 瀏覽:420
華中農業大學細胞生物學考研群 發布:2025-10-20 07:09:36 瀏覽:558
南京大學2016考研線 發布:2025-10-20 06:43:12 瀏覽: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