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學浙江專業分數線
A. 浙江工商大學什麼專業分數線最高
2011年最低分602,最高分617,平均分605.53;
B. 浙江工商大學錄取分數線
「
我校在浙江省第抄二批文理科的招生錄取工作於8月6日順利結束,共計招收本科生921人,其中文科234人,理科687人。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浙江省文理科的招生錄取工作也於同日結束,共招收本科生2104人,其中文科846人,理科1258人。
據統計,我校文科投檔線561分,高出省線83分,列省屬高校第2名;理科投檔線557分,高出省線128分,列省屬高校第4名。文科錄取分最高的3個專業分別是法語(最低分568分)、保險(最低分567分)和新聞學(最低分566分);理科錄取分最高的3個專業分別是法語(最低分575分)、工程管理(最低分563分)和公共事業管理(最低分563分)。
」
C. 浙江工商大學的排名比浙江財經大學高為什麼分數線比
因為浙財主要以財經類為主,工商還有哲學等等比較冷門的專業,這些專業的錄取分相對會低。
D. 浙江工商大學分數線
小朋友,我覺得你現在就考慮這個問題早了點吧,分數每年都有變化建議你看名次比較好,現在還是好好學著先
年份 最低 最高 平均 投檔 錄取人數 錄取批次
2008 556.00 597.00 573.00 -- 439 本科一批
2008 539.00 582.00 551.00 -- 191 本科二批
2008 513.00 542.00 526.00 -- 4 本科提前批
2007 557.00 596.00 575.00 -- 467 本科一批
2007 541.00 582.00 553.00 -- 234 本科二批
2006 583.00 632.00 602.00 -- 453 本科一批
2006 550.00 617.00 584.00 -- 237 本科二批
2006 550.00 617.00 583.00 -- 237 本科二、三批
2006 552.00 602.00 577.00 -- 35 本科提前批
2005 571.00 621.00 588.00 -- 420 本科一批
2005 563.00 603.00 573.00 -- 206 本科二批
2005 534.00 601.00 564.00 -- 35 本科提前批
2004 573.00 -- -- -- -- 不詳
2003 509.00 -- -- -- -- 不詳
2002 555.00 -- -- -- -- 不詳
2001 -- -- -- 503.00 -- 不詳
浙江工商大學歷年一本、二本、三本理科分數線統計
年份 最低 最高 平均 投檔 錄取人數 錄取批次
2008 552.00 613.00 579.00 -- 957 本科一批
2008 536.00 582.00 550.00 -- 675 本科二批
2008 328.00 560.00 491.00 -- 47 本科提前批
2007 568.00 632.00 593.00 -- 1153 本科一批
2007 560.00 600.00 568.00 -- 674 本科二批
2006 570.00 650.00 592.00 -- 868 本科一批
2006 543.00 635.00 593.00 -- 73 本科提前批
2006 527.00 628.00 565.00 -- 865 本科二批
2006 527.00 628.00 565.00 -- 865 本科二、三批
2005 509.00 622.00 572.00 -- 73 本科提前批
2005 550.00 621.00 575.00 -- 840 本科一批
2005 516.00 618.00 554.00 -- 645 本科二批
2004 563.00 -- -- -- -- 不詳
2003 486.00 -- -- -- -- 不詳
2002 564.00 -- -- -- -- 不詳 2001 -- -- -- 520.00 -- 不詳
具體一二本有什麼專業可以去學校教務網上看,你們考完試之後的招生填報指南上也有的
最後,還是希望你先學習的好,不用這么急著考慮這個
E. 浙江工商大學囯家專項是否比一本分數線是高還是低
摘要 您好,據查,一般來說,應該是分數線會高一點的呢,不過也差不多的呢。
F. 2013浙江工商大學 浙江 各個專業錄取分數線

G. 2019浙江工商大學成人高考錄取分數線是多少
各省不會將錄取分數線定的太高,一般100多就能通過考試。
每科試題滿分均為150分,也回就是高中起答點升專科和專科起點升本科滿分450分,國家支持並鼓勵社會人士通過國民教育系列考試提升自身的學歷,所以不會太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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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根據國家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有關規定,考生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與要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違紀,根據規定將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
(1)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
(3)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繼續答題的;
(4)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5)在考場或者教育考試機構禁止的范圍內,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的;
(6)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