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大學重修報名時間
① 鄭州大學怎麼課程重修啊什麼手續
-> 鄭州大學選課管理與課程重修規定
鄭州大學選課管理與課程重修規定
(校教務〔2002〕 33 號)
第一條 為保證選課制度的有效性和選課程序、步驟的規范化,明確課程重修程序,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選課准備
1.編制學校《教學一覽》、各專業「教學進程表」和學校公共選課指導書,作為學生選課的主要參考依據;
2.根據課源情況,確定每名學生限選學分數;
3.各院(系)由院長(系主任)主持,在導師或院(系)選課指導小組的指導下,學生制定個人學習計劃和選課計劃;
4.學期結束前6周公布下學期擬開課程表(包括課程名稱、任課教師、上課時間、上課教室)。
第三條 選課程序
1.學生根據本專業的指導性教學計劃,參考學校《教學一覽》中有關課程簡介和下學期擬開課程表,在校、院(系)規定的選課日期內,結合個人實際,初步訂出擬選課程;
2.學生將擬選課程徵求導師意見,導師同意後正式填寫選課申請卡(一式2份),導師簽署後送院長(系主任)審批,然後在院(系)辦公室辦理相 關手續;
3.凡經正式審定的選修課程,各院(系)應按課程填寫「選課匯總單」,送開課教研室和教務處教材科各1份(憑此發教材),並將選課人數按課程、入學年度統計後報教務處備查;
4.開學2周內辦理選課變動手續(即退選、改選)並通知有關開課教研室,變動情況報教務處備查;
5.跨院(系)選課,須經開課所在院(系)院長(系主任)審批同意後,方可辦理手續;
6.期末考試後,各課程成績由評卷教師及有關教研室主任簽字,盡快送交各院(系)辦公室,進行成績登記。
第四條 選課要求
1.學生選修的課程,經院(系)審定批准後,應按時參加聽課、交作業、做實驗、參加考核等全部教學環節;
2.當選修的課程時間安排發生沖突時,學生必須自始至終聽一門課,其它課程可向任課教師提出申請免聽或部分聽課,但必須交作業、作實驗、參加考核;
3.選修有人數限制的課程時,按選修學生的必修課和限選課成績擇優准選;
4.選修人數少於20人的課程停止開課,學生可改選其它課程。
第五條 課程重修
根據《鄭州大學本科學分制學生學籍管理規定》,學分制學生凡必修課和限選課考試補考後仍不及格者,須申請繳費重修,具體規定如下:
1.院(系)辦公室須將上學期考試成績及時報教務處,並在學生注冊報到之前通知到學生;
2.考試不及格需要重修的學生,注冊報到時須向院(系)辦公室提出重修申請,並到財務處繳費。重修課程收費標准為:有實驗的課程或實踐環節,每學分40元;無實驗的課程,每學分30元;
3.教務處根據財務處提供的繳費名單,安排期末重修考試,記錄重修成績。
② 鄭州大學什麼時候進行課程重修
報給輔導員,應該是跟著下一屆的上課考試,當然微積分每年每學期都有重修考試的。
③ 鄭州大學重修報名系統點了退費可以取消嗎
鄭州大學重修報名系統,點了退費的話,你要想取消的話應該自己沒許可權,可以跟學校相關人員溝通。
④ 鄭州大學重修班一般什麼時候考試
跟著該年級的同學一起學習考試
⑤ 鄭州大學重修問題
我這個也掛過,郁悶呀。現在大三了,已經補過了。
是這樣的,下學期會有版重修的課程安排,通常在權周六周日,那是特別為重修的同學安排的課,班裡到時會通知你的,下學期你心裡也要記得這個。到時候上課了要盡量參加,我記得沒有點名的問題,都是靠自覺,當然如果學力達到了,那個課少去些也是沒問題的,不過最後的課一定要上,原因你也知道吧。我勸你最好還是利用假期時間好好看看這冊書,一定要用毅力堅持下來,因為自己把微積分看下來確實不容易。考試時間是下一屆的微積分2考試的時間,也就是整整一年後。注意考試安排到時。
至於對成績單就業的影響應該來說不大,只要你以後別再掛了。掛25學分不發學位證,再多還有退學。所以以此為戒哦。祝你重修順利。
⑥ 鄭州大學學位重修
樓主,你好:
我剛才問了我的副團長,他是鄭大的,這要看你們學校的規定,修滿學分方才能畢業,另外申請學位重修,如果你們學校規定的是讓掛過的學分低於25分就可以獲得學士證的話,那麼,你的方法是可以的,但有一點。就是必修課必須要過。如果是必修課掛了,不能用選修課的學分 去補。
只有到了大四才能申請。學分恐怕不能用錢來買到的。一般而言,申請重修的話,一個學分是200塊錢,我們學校是這樣。
如果都過了,不影響拿畢業證和學位證,不延遲的,會一起發的。
⑦ 鄭州大學學位重修申請時間是
教務網上有,一般是期末考試三周前。
⑧ 鄭州大學怎麼參加重修要在哪裡報道啊我是上學期離散掛了,補考沒過,需要在什麼時候去哪裡報道
只要該們課程在本學期 有考試 不管是否為本院系,在考前兩周 到所在院系教務員那裡申請考試就行了,
也可以等到下一屆,和學弟學妹一起考,不建議等到畢業大補考
⑨ 鄭州大學學位如何申請重修
補考或重修60分以上者制可再次申請學位課重修。學位課重修隨同低年級參加同門課程期末考試(不單獨命題)。考試成績70分以上者,按實考成績記載並按初次考試對待;考試成績70分以下者,仍按學位課重修前成績記載。
申請重修的方式:
1 、學生網上提交申請 登陸鄭州大學學位重修申請系統(教務首頁在學生鏈接一欄中點擊學位重修系統)提交學位重修科目。
2、 院系審核 學生提交成功後,致電年級辦公室由院系教務員登陸教務系統審核,關聯學位重修考試科目。
3、 學生網上列印學位重修申請表 學生待院系審核通過後,直接網上列印學位重修申請表。
4 、 院系簽字蓋章院系審核考試課程是否與當前學期期末考試課程沖突,並簽字或蓋章。
5、 新校區財務處706房間繳費。
6、 南核心教學區5號樓102房間辦理考試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