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英語二自考報名時間
❶ 自考英語二需要英語三級在查詢時間范圍內嗎
理論上是可以代替的。
自考要求的是公共英語三級和大學英語四級可以免考英語二,但是前提是要有證書……這個有點坑,四級早就不發證書了……
❷ 2010自考英語2考試時間考試題型
星期日(4月18日) 上午(8:30-11:00) 大學語文(04729) 英語(一)(00012) 英語(二)(00015) 第一大題 Vocabulary and Structure (詞彙與語法結構題) 考點 數量 百分比 詞彙辨析 4 40% 搭配與固定用法 4 40% 從句 2 20% 教材上的句子 10 100% 第二大題 Cloze (完型填空) 考點 數量 百分比 搭配題 2 20% 詞彙辨析 4 40% 連詞及上下文關系題 2 20% 語法題 2 20% 第三大題 Reading Comprehension (閱讀理解) 考點 數量 百分比 主旨題 1 事實細節題 詞義題及指代題 1 判斷推理題 第四大題 Word Spelling (單詞拼寫) 考點 數量 百分比 名詞 11 55% 動詞 4 20% 形容詞 4 20% 副詞 1 5% 第五大題 Word Form ( 詞彙正確形式) 考點 數量 百分比 時態與語態 3 30% 非謂語動詞 5 50% 形容詞副詞比較級與最高級 2 20% 教材中的句子 10 100% 第六大題 Translation From English Into Chinese ( 漢譯英) 考點 數量 百分比 賓語從句 1 20% 主語從句 1 20% 定語從句 1 20% 重點片語 2 40% 教材中的句子 4 80% 第七大題 Translation from English into Chinese (英譯漢) ps:我也在備考英語(二)呢,大家加油!
❸ 英語本科自考畢業水平考試報考是什麼時間啊,是否非得全部課都過完了才能報啊
全國大學英語四級和六級考試的主要對象分別是高等學校修完大學英語四級或六級的本科生;
同等程度的大專生或碩士研究生經所在學校同意,可在本校報名參加考試;同等程度的夜大或函授大學學生經所在學校同意,可在本校報名參加考試;凡已取得CET-4合格證書者不能再參加CET-4考試;凡已取得CET-6合格證書者不能再參加CET-6考試。但參加過CET-4或CET-6考試未及格者,可以再次報名參加考試;
1987年後畢業需要補考的大學本科畢業生。
註:1.本校已設考點的在校學生不得跨校參加考試,一經查出,取消考試成績;
2.對第5條中規定的考生,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總主考委託一、二所大學設置專門考點。
報名方法以學校為單位自願參加,集體報名;考試日若考生在外地實習,仍應在所在學校報名;報名截止後,不再接受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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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計不行了 在校大學生 。其實樓主 我建議你考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和全國英語翻譯考試,這兩個考試含金量非常高,我是深有體會
而且4 6 級其實就那大學學士學位需要 在就是大學畢業面試的最低要求 其實很多用人單位根本就不在乎那個 含金量實在太低了 單純的大學考試而已 根本無法應付用人單位的實際需要
祝樓主好運!
❹ 自考大學英語二
一般考自考的都不考英語二,直接考學位英語,這樣即可以免考英語二,畢業的時候還能夠拿到學位,一舉兩得。同時學位英語每年考兩次,機會多一些,英語二每年不一定考得到兩次的。如果基礎不好可以參加一些專門的實習班,在學位英語報名的地點一般都有。
❺ 鄭州大學自考學位英語考試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為八月一日至三十一日;現場確認時間為九月一日至七日,集體報名時間可適當提前,逾期概不辦理。
❻ 自考英語二的使用期限
一、哪些考生可以提出免考申請?
1、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的研究生、本科和專科畢業生以及自學考試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第二專業,均可按規定免考已學過且考試成績合格的部分課程。
2、報考同一學歷層次第二專業的免考
專科以上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專科(段)專業,或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段)專業,可免考已學過且考試成績合格的名稱和要求相同(或較低)的課程。其中非自學考試畢業生報考相近專業的,免考課程不超過一半。
3、報考高一學歷層次專業的免考
專科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段)專業(即專升本),可免考已學過且成績合格的公共政治課(同類課程可互相代替,如「中國革命史」可代替「毛澤東思想概論」)。其中自學考試專科畢業生還可以免考本、專科(段)中課程代號完全相同的課程。
4、部分專業畢業生可免考課程
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段)或專科(段)專業,可免考本、專科(段)中以原學專業基礎知識所組成的課程,如數學專業畢業生可免考「高等數學」、「線性代數」等數學類課程;英語專業畢業生可免考非英語類專業的公共英語等課程;物理專業畢業生可免考「物理」或「普通物理」等課程;計算機類專業畢業生可免考非計算機類專業的「計算機應用基礎」、「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計算機軟體基礎」等課程,中文類專業畢業生可免考中文類專業的「大學語文」、「應用文寫作」等中文類課程。
二、哪些課程可以免考?
國家承認學歷的屬國民教育系列的各類普通高等學校專科以上(含專科)畢業生、肄業生、退學生以及成人高等學校專科以上(含專科)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專科或本科專業的,可免考己取得合格成績的課程名稱相同的公共政治課程。
獲得有關證書者可免考如下相應課程:
1.獲得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三級及以上證書(或筆試部分成績合格),或大學英語四級及以上證書者,可免考非英語類專業本、專科(段)中的公共英語課程。
2.獲得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二級及以上證書(或筆試部分成績合格)者,可免考非英語類專業專科(段)中的公共英語課程。
3.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含一級B)及以上證書者,或獲得全國NIT《計算機操作基礎(windows95)》模塊及其他任一模塊者(共兩個模塊),可免考非計算機類專業的本、專科(段)中的「計算機應用基礎」課程。
4.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以上證書者,或獲得全國NIT《管理系統中信息技術的應用》模塊證書者可免考非計算機類專業的「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等課程。
5.獲得全國NIT《計算機操作基礎windows95》》和《文字處理(word97)》兩個模塊證書者可免考計算機信息管理專業(專科段)的「計算機應用技術」課程。
6.經勞動行政部門考核獲得中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者,可免考農村自考實驗區中相應專業的綜合實踐技能考核。
三、辦理課程免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考籍所在地的縣(市、區)自考辦提出申請,填寫《XX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考申請表》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按規定繳納課程免考審定費。逾期下次再辦理。
要求免考部分課程的考生,應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向所在的市、縣(區)自學考試辦公室(以下簡稱考辦)提出申請,填寫《課程免考申請表》一份,並提供下列材料:
1.原畢業學校或自考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當年普通高校的應屆本科或專科畢業生(最後一學年)可提供學校教務處證明(原件一份)。
2.原畢業學校的學籍卡復印件一份,並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紅印);或者將本人人事檔案中的學籍卡復印一份,並加蓋本人人事關系主管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的公章(紅印)。學籍卡應含有每學期所學的課程、學分、學時、考試類型、考試成績等內容。
自學考試畢業生只需提供本人《畢業生登記表》中成績欄部分的復印件一份即可。
四、自學考試轉考手續辦理流程是怎樣的?
取得現在省市的准考證
首先,在需要轉入的省市報名,取得需要轉入省市的准考證。
到原考籍所在地辦理轉出
各地考辦辦公時間(部分省市全年辦公,部分省市只在固定日期辦公,請密切關注自考365網站的各地信息)辦理考籍轉移的考生須持准考證、單科合格證書和居民身份證,轉入省市的准考證,到轉出考籍所在區、縣(市)招考辦辦理轉出手續。
辦理轉出手續的過程
辦理過程中考生本人須認真復查《考籍轉移通知單》中轉出的科目和成績,核對無誤後簽字確認,並將准考證交回招考辦。
到現在省市辦理轉入手續
考生應在轉入省市自考辦辦公時間,持轉出省市考辦開具的轉出證明,和兩個省市的准考證、身份證辦理轉入手續。
針對特殊規定
部分省市對自考轉入的考生有嚴格限制,如將專科考籍轉入北京需要在北京考滿5門課程才可以辦理北京地區的畢業證,將本科考籍轉入北京則要考滿4門才可以辦理畢業證,針對這些不同的政策,考生可以參看我站搜集的各地轉考政策, 最好致電當地考辦咨詢
❼ 請問一下誰知道山東大學自考英語專業的事情,求自考資料及報名時間
1、資料可以在百庫文庫或者自考網站進行下載,也可以在自考書店購買。
2、山東省自考報名時間規定是:
2.1 6月份報當年10月考試,
2.2 12月底(本次現場報名時間:2015年12月18日—24日, 網上報名時間:2015年12月18日—24日,2016年2月23日—24日)報次年4月考試。
❽ 自考英語四六級什麼時間報名多少錢
報名時間看你們學校怎麼安排了,一般都是學校統一報名的,報名費都是45
❾ 大學英語二自考好考么
好考。相當於三級的水平,而且這門課程在自考當中幾乎都是溝通課程,平時多看看說,做做習題,考試都沒問題的。
自考須知
考前須知
1.考生應講誠信並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2.憑准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3.開考前20分鍾考生持有關證件進入考場。
4.開考15分鍾後不準進入考點參加當次科目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於每課程考試結束前30分鍾,交卷出場後不得再次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5.考生進入考場除2B鉛筆、書寫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橡皮外(其它科目有特殊規定的除外),其它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
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及其它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等設備,以及塗改液、膠帶、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
不準隨身夾帶文字材料及其它與考試無關的物品。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6.入考場後按監考員指定的座位就座,將准考證及有效身份證件放在桌子右上角以便核驗。考生在領到答題卡和試卷後,應按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在試卷及答題卡上的指定位置准確、清楚地填寫姓名、准考證號、考試號等欄目。
7.開考信號發出後方可答題。
8.所有答題均答在答題卡上,選擇題部分用2B鉛筆填塗,非選擇題要求用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不得使用其它顏色筆或鉛筆(除畫圖外)答題,在試卷上答題無效。
9.考生應在答題卡規定的地方答題,不準在答卷、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
10.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草稿紙。
11.試卷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考生須先舉手,經監考員同意後輕聲提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
12.考試結束前要交卷出場的考生須先將答卷及答題卡反扣在桌面上,再舉手提出離場,經監考員允許後才准離開考場,離開後不準在考場附近逗留。
13.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考生須立即停筆,將答題卡和答卷從上至下按照答題卡、試卷、草稿紙的順序平放在桌面上,坐好靜候收卷。待監考人員收齊答卷檢查無誤發出指令後才准離開考場。
14.考生不得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等考場上所發的任何考試材料帶出考場。
15.對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並記入違反誠信考試電子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