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加州大學殺人時間
『壹』 辛普林案件
應該是世紀大審判「辛普森案件」吧?!
1994年,辛普森的前妻妮可和男友戈德曼被發現死於家中。有暴力前科的辛普森被鎖定為殺妻嫌疑人接受審判,但由於公訴方提供的證據和證人存在缺陷未能說服陪審團,1995年辛普森最終被無罪釋放。但許多美國人堅持認為,「辛普森殺害妻子的鮮血連上帝都看見了,但法律沒看見,所以辛普森無罪」。這場全美矚目的審判有「世紀大審判」之稱,也是美國當代最具爭議的案件之一。
然而據報道,辛普森如今將在長達兩小時的電視專訪中以假設的口吻敘述自己的「殺妻」細節,而他的《如果我做了》一書,也被輿論稱為「殺妻書」。據報道,由於美國司法制度有「一事不二審」的原則,辛普森既已被判無罪,不管他在書中如何聳人聽聞地渲染自己的殺人細節,都不會因同一案件再受起訴。
有英國媒體評論說,盡管辛普森被無罪釋放,但是在許多美國人的眼中,他就是殺人兇手。策劃出版辛普森「殺妻書」的美國新聞集團受到了輿論的指責。一些批評者說,出版商出版辛普森「殺妻書」是不顧社會正義的唯利是圖之舉,辛普森在書中等於變相承認自己當年在法庭上矢口否認的事實,更是對美國司法公正的挑戰。
但是,這些評論者很可能只說對了一半。辛普森案在當時和以後,是是非非,都有不少爭論。辛普森「殺妻書」的出版當然是出版商的唯利是圖,但對弄清歷史真相卻也不失為一種補充,而「挑戰司法」的結果,若能促進司法的進步,也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11月20日,新聞集團「老大」默多克終於站出來公開道歉,並宣布取消有關辛普森的電視專訪和出書計劃,並就這些計劃可能給辛普森案件受害人帶來傷害表示道歉。
隨著默多克的道歉,這場「殺妻書」鬧劇也「休克」了。但這段10多年前的「舊事重提」,仍然給我們留下了不少回味之處……
辛普森其人
詹姆斯·辛普森是美國橄欖球超級明星,1947年生於舊金山市的一個黑人貧困家庭。他投身橄欖球運動後,曾獲得全美大學橄欖球聯賽的最高榮譽獎海斯曼獎。後來辛普森進入職業聯賽,先後在紐約水牛城鷹嘴隊和舊金山淘金者隊擔任主力,創造過一個賽季帶球沖刺2003碼的驚人記錄,至今未被打破,被譽為橄欖球職業比賽史上的最佳跑鋒。
退出體壇後,辛普森又投身影視和廣告業,在電影中扮演主角,曾在我國上映的《卡桑德拉大橋》中黑人國際刑警的扮演者正是辛普森。他還在美國廣播公司和國家廣播公司擔任體育評論員;在美國最大的計程車公司赫茲擔任形象大使。
辛普森的奮斗史是一個典型的美國之夢。他生在黑人貧民區,父母是小人物,他又患佝僂症,然而,憑借著體育天賦,辛普森成為美國人心中的英雄、體育明星和好萊塢影視明星,在美國幾乎家喻戶曉。
1977年,辛普森在一家高級餐廳與漂亮迷人、金發碧眼的18歲白人女侍者妮可一見鍾情,不久便與第一任黑人妻子離異。1985年辛普森與妮可結婚後,因妮可懷疑他在外面有「二奶「,辛普森又懷疑妮可和男模鬧緋聞。妮可曾多次打電話報警,指控辛普森對她拳打腳踢。
1992年3月,辛普森和妮可離婚,此後仍常一起拋頭露面,甚至繼續同居。1994年6月12日,妮可及其男友戈德曼在洛杉磯寓所雙雙被殺。案發之後,警方所鎖定的殺人嫌疑犯首先便是辛普森,將他逮捕並送上了法庭。此案波瀾迭起,高潮不斷,最後辛普森被戲劇性地宣判無罪。
「世紀審判」仍舊撲朔迷離
「世紀審判」 「黑」「白」顛倒
1995年10月3日,美國西部時間上午10點,當辛普森案裁決即將宣布之時,整個美國一時陷入停頓。據說,這時柯林頓總統推開了軍機國務;前國務卿貝克推遲了演講;華爾街股市交易清淡;長途電話線路寂靜無聲。數千名警察全副武裝,如臨大敵,遍布洛杉磯市街頭巷尾。CNN統計數字表明,大約有1.4億美國人收看或收聽了「世紀審判」的最後裁決。
陪審團裁決:辛普森無罪。
辛普森案件開審後,公訴方出具證據723件,血證如山;辯護方以392件證據反證「證據不足」。陣容強大的辯方指控主要負責此案的警官曾使用過侮辱黑人的字眼;另外,警察局有人為了種族偏見,故意栽贓嫁禍辛普森,假造證據。在審理中,辛普森在眾目睽睽下竟然無法戴上「殺人手套」,而作為警方重要證據的一雙沾有辛普森和他前妻血跡的襪子被證明為實驗室里的產物,令陪審團嘩然。
控辯雙方唇槍舌劍歷時460天,最終經陪審團裁定,辛普森無罪釋放,美國歷史上最著名謀殺案的審判劃上了句號。采訪此案的記者超過1000人,美國新聞媒介把辛普森案的審判稱為「世紀審判」,被美聯社評為「1995年世界十大新聞」之一。
判決宣讀後,一位白人婦女淚水奪眶而出,嘆了口氣說:「美國完了。」在黑人居住區,黑人們歡呼雀躍、載歌載舞地慶賀勝利。當時的總統柯林頓要求美國人民尊重陪審團的裁決。
一年以後,加州高等法院的一個民事審判庭開始審理此案。4個月後,陪審團作出裁決,辛普森對其前妻妮可及其男友的謀殺負有責任,並判辛普森向戈德曼的父母賠償850萬美元。5天以後,同一陪審團再度判辛普森支付2500萬美元的懲罰性賠償費。這樣,他要為民事責任支付總計3350萬美元的賠償。辛普森隨即搬到佛羅里達州,該州的法律可以保護他的財產不用於賠償。據報道,辛普森至今一個子兒都沒有賠,但巨額律師費用加上人格破裂令辛普森一蹶不振。
刑事審判和民事審判得出的截然相反的結果,被一些評論家歸於陪審團的組成上:民事審判的陪審團9名成員全是白人,而刑事陪審團中有9名黑人、2名白人和1名西班牙裔。
刑事判決出來以後,檢察官克拉克曾說:盡管自由主義者不想承認這一點,但一個以黑人為主的陪審團不可能在此類案件中作出公正判決。此話引起了媒體軒然大波,媒體對此報道的程度和收視率大有壓倒柯林頓總統當天發表國情咨文之勢。
據說,此案宣判以後,洛杉磯街頭和其他地方的白人與黑人甚至是各走各的路,連在同一個部門工作的黑人和白人之間也變得隔膜起來。
「殺妻出書」
真假莫辨
辛普森的「案後案」之謎大概要算美國新聞集團旗下的出版商准備出版的這本辛普森自傳:《如果我做了》。
出版商里根最近就因為同意出版這本書飽受各方批評。里根辨解說,她之所以願意出版辛普森的書是因為她本人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她覺得這本書的收益將會給辛普森的孩子。里根說,辛普森來找她提出了想出書的念頭,在這本書中,辛普森將以假想的方式提出,如果是他參與了這一殺人事件,他將如何進行。
盡管里根承認辛普森並沒有直接說他殺害了前妻及前妻的男友,但她認為這本書將是辛普森的自白。
而美國一家報紙已經提前向公眾披露了該書的部分內容,並將這本自傳形容為「一顆重磅炸彈」。據看過這本書的人說,辛普森在書中描述的殺人場面「真實得讓人不寒而慄,沒有人會質疑他所說的就是真相」。因此,美國輿論對辛普森的新書發行和美國媒體大肆炒作的行為普遍表示不滿。被害的妮可的妹妹表示,里根書店出版這樣一本書,是在助長「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
里根書店的做法在美國出版界引起了不少批評。權威人士認為:「這不是想讓公眾傾聽一個故事,其真實目的就是賺錢」,這種做法「令人作嘔」。很多大型書店則宣稱很可能拒不接納這本「臭名昭著的新書」。包括美國全國廣播公司在內的一些美國電視媒體則拒絕對辛普森的受訪實錄進行電視轉播。受害者家屬及新聞出版界稱,這是對美國司法制度的挑戰。
面對公眾洶涌而來的批評,美國新聞集團不得不取消「辛普森計劃」。總裁默多克發表聲明說,「我和資深管理人員同意美國民眾對於這個計劃不妥當的批評」,「我們對於由此引起被害人家屬的痛苦感到十分抱歉。」
但是,據報道,盡管《如果我做了》上市被取消,但一部分書已先行運到了各地的書店。有媒體猜測,訪談就算不公開在電視中播放,已經製作完畢的專訪隨時可能出現在網路上。
「辛案」關鍵詞
「黑鬼」
辛普森案審判期間,檢方的「明星證人」福爾曼警官是最讓人生疑也最倒霉的人。案件審理期間,辯方特意設立了一個免費舉報熱線電話,結果了解到這位警官曾有過很多極為惡劣的種族歧視言論。辨方律師還收到了一位女劇作家10年多次采訪福爾曼的錄音。在錄音談話中,凡是提到黑人的地方,福爾曼警官一律使用了「黑鬼「這一侮辱性用語,共達41次之多。福爾曼還自吹自擂:「我是世紀大案的關鍵證人,如果我不幫助檢方撐住,他們就會輸掉這個大案。血手套決定一切,如果沒有手套,拜拜別玩了。」辯方律師把福爾曼稱為「一個擁護種族滅絕政策的種族主義者、一個作偽證的傢伙、美國最令人可怕的惡夢和魔鬼的化身」。
辛案結束後,洛杉磯市地區檢察官毫不留情,正式立案起訴福爾曼警官。結果,他因偽證罪被判了3年有期徒刑,獄外監管。
「面條里只能有一隻臭蟲」
辛普森案戲劇性頗強。有媒體認為,警方本來已經掌握了足以證明辛普森殺害前妻及其男友的證據,但他們為使案件更加「血證如山」,愚蠢地偽造了一雙沾有辛普森和他被害的前妻妮可血跡的襪子。正是這雙襪子,最終被被告方證明為實驗室里的產物,陪審團嘩然。
美國法律中有一條著名的證據規則:「面條里只能有一隻臭蟲」。這是一個形象的比喻:任何人發現自己的面碗里有一隻臭蟲時,他絕不會再去尋找第二隻,而是徑直倒掉整碗面條。有評論家認為,即便警方獲取了大量能證明辛普森有罪的證據,但只要其中有一個證據如這只襪子是非法取得的,所有證據就都不能被法庭採信。於是,盡管控方女檢察官克拉克在總結發言中慷慨陳詞,打動了大量觀眾,卻並未讓陪審團動心,一致作出被告無罪的判決。
「超越合理懷疑」
有專家認為,辛普森能夠洗脫罪名,關鍵在於在美國的司法制度中,刑事案採用的定罪標準是「超越合理懷疑」。這個術語包含一個極為重要的原則:由於刑事案人命關天,所以陪審團在裁決無罪時,不一定非要確信被告清白無辜。只要檢方呈庭證據破綻較多,沒達到「超越合理懷疑」的嚴格標准,盡管有很多跡象表明被告涉嫌犯罪,但陪審團仍然可以判決被告無罪。
對於「超越合理懷疑」,美國證據法權威衛格莫教授認為,這個法律術語的含義「難以捉摸,不可定義」。但是,這個術語包含一個極為重要的原則:由於刑事案人命關天,所以陪審團在裁決無罪時,不一定非要確信被告清白無辜。只要檢方的呈庭證據破綻較多,沒達到「超越合理懷疑」的嚴格標准,盡管有很多跡象表明被告涉嫌犯罪,但陪審團仍然可以判決被告無罪。有人說,美國司法審判制度的一個重要特點是「寧可漏網一千,不可冤枉一人」。媒體稱此話「極為傳神」。
「手套不合手就判他無罪」
辛普森殺妻案中有一個非常重要的物證:一副沾有鮮血的手套。但是當辛普森戴著這副手套向陪審團展示時,發現該手套並不合他的手。隨後,美國著名黑人律師、辛普林的辨護人強尼·柯克倫說出了一句名言:「如果手套不合手,那你們就必須判他無罪。」
一些法律專家指出,正是這句話讓辛普森的案件來了個驚天大逆轉。很快,法庭就宣判辛普森無罪。而他的那句話從此成為了美國人經常引用的經典對白。
柯克倫出生於1937年,他的曾祖父是一位黑人奴隸,他父親是一位保險銷售員。當他還是個孩子的時候,他就非常喜歡辯論,在高中時,他的辯論課成績非常優異。高中畢業之後,他進入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後來取得了法律方面的學位。柯克倫於2005年3月29日因腦部腫瘤在美國洛杉磯去世,享年67歲。
『貳』 德州變態殺人狂:電鋸殺人魔原型,母親教育失敗的典範,後來怎樣了
原版德州電鋸殺人狂,愛德華·西奧多·蓋恩。這是一個真實的美國案例,電影講述的是一個精神變態用電鋸殺人,把人當作屠宰場的動物一樣對待,這是一個可怕的想法。
愛德華1906年生於美國,他有一個比他大兩歲的哥哥亨利。然而,這兩個人的童年很艱難,他們的父親喬治幾乎一無是處,對他們的成長有著嚴格的控制。
為了保護他們的娃娃免受傷害,這家人搬到了威斯康星州梅普菲爾德(Mae Pufield)的一個安靜的牧場,在那裡他們最近的鄰居遠在數千英里之外。

當警察來到愛德華家找愛德華錄口供時,愛德華家的難聞氣味引起了警察的注意。
在警方確認家中有血腥氣味後,警方還發現愛德華家中的物品都是由人類系統製造的,甚至發現了很多令人不舒服的場景。警察立刻抓住了愛德華。
然而,更令人不安的是愛德華的鄰居,他在當地的獵鹿節上分享了三年的烤鹿肉。鄰居懷疑他過去三年吃的不是鹿肉,因為味道很奇怪。愛德華被捕後,他被自己的精神疾病所困擾,最後死於抑鬱症。
『叄』 德州電鋸殺人狂是真的嗎
是由真實事件改編的。
影片的構思始於1970年初,時任德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教員並兼職紀錄片攝影師的托比·霍珀想到構思一部以孤立無援、森林和黑暗為主題的電影。
他從聖安東尼奧的暴力犯罪圖片新聞中獲得了創作靈感,深得好萊塢恐怖片青睞的美國連環殺手艾德·蓋恩(Ed Gein)犯下的一系列命案也是本片的素材來源。

(3)德州加州大學殺人時間擴展閱讀:
艾德·蓋恩(Edward Theodore Gein,愛德華·西奧多·蓋恩,小名艾德,1906年8月27日—1984年7月26日)是美國最有名的連環殺手之一。
雖然他"只"犯了三起謀殺,但他對其受害者的所作所為卻震驚了整個世界。他犯了謀殺、毀屍、盜墓、食人和戀屍癖等罪。
相關電影
觸目驚心 (Psycho)
德州電鋸殺人狂(The Texas Chainsaw Massacre)
沉默的羔羊(The Silence of the Lambs)
盜屍殺人狂 (ED GEIN)
『肆』 加州大學槍擊事件,如何有效的保護學生們的安全
在美國要想保護學生的安全,可以從兩方面著手。
美國槍擊案每年都會發生多起,除了恐怖襲擊之外,還有校園槍擊案,銀行槍擊案,還有白人槍殺黑人等。「槍擊」是美國新聞報道中最常出現的關鍵詞之一,也是美國人生活中無法避開的一個嚴重問題。據《華盛頓郵報》援引的一份美國國會研究服務部2012年的報告,美國私人擁槍數量呈逐年增多態勢,1996年為2.42億支,2000年增至2.59億支,2009年達到3.1億支,超過美國人口總和。研究顯示1966年至2012年,美國發生的大規模槍擊事件佔世界的31%;在學校和工作場所發生的槍擊案,美國則佔到世界的62%。

總之,杜絕校園槍擊案的發生,最上策就是禁止公民擁有槍支的權利,在這一前提不能實現的情況下,就要加大對校園安全的檢查力度。
『伍』 急求百年以來所有連環殺人案件!震驚級別的,如開膛手,12宮,等
1、明星連環殺手——Edward Gein
姓名:Edward Theodore Gein 出生日期:1906 年 8 月 27 日 現況:死亡,於 1984 年 7 月 26日於 Mendota 精神復康病院自然死亡 殺人數目:最少 2 人,實際數字不詳,估計該有接近 20 人
殺人方法:槍殺並肢解剝皮,製成手工藝品 犯案地點:美國東岸 Plainfield,Wisconsin 殺人時間:1954 年 12 月 8 日至 1957 年 11 月 16 日 定罪日期:從未經法庭定罪,但在1958年1月6日被判終生囚禁於國家精神病院。
惡行實錄:連環殺手的經歷曲折離奇,確是非常適合作為電影的題材,因此亦經常被搬上大銀幕,但多數只是 B 級恐怖電影,能同時成為兩部荷里活一級大作參考對象的連環殺手,就只有 Edward Gein 一人。他的生平跟希治閣 (Alfred Hitchcock) 在《觸目驚心》內對主角 Norman Bates 所描述的非常相似,他和哥哥 Henry 和媽媽 Augusta 住在 Plainfield,Wisconsin 郊外一個非常偏僻的獨立平房。他和哥哥在成長過程中幾乎都留在這楝建築物內,沒有朋友和正常的社交圈子,更不知異性為何物,生命中最重要的位置就一直被那位佔有欲強、憎恨女性的母親所佔據,形成了他孤僻和不知常理世情的性格。在他的兄長和母親相繼去世後,他開始顯露他潛在變歪了的性格。他先是把母親的屍體保留在家中,好像她從未死去。接著為了滿足對女性的慾望而去掘墓起屍,最初只是觀看她們或觸摸她們,但後來變本加厲,把屍體剝皮並縫製成人偶。但他第一次親手把活人殺死,卻要等到 1954 年的 12 月 8 日,他把附近酒吧的店主 Mary Hogan 殺死並剝皮。他的惡行要直至 3 年後才被發現,在警方找尋工具店店主 Bernice Worden 的時候,Bernice 的兒子想起他在案發前曾經來買防雪劑而起疑,結果在他的家中發現了大量惡心的「人類手工製品」,包括用人皮造的燈罩、由人頭骨所造的湯碗、頭骨床頭布置和由乳頭造的皮帶等,死者面部的皮膚連頭發則成為了面具。雖然聽起來如此令人發指,但他也有值得可憐的地方,因為與世隔絕令他根本連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也毫不知情。據說後來他重投社會後行為變回正常,更在精神病院內成為一位慈祥的老者! 2、真實版的鏈鋸殺手,羅伯特•克里森。1974年,身在得克薩斯州的他謀殺了兩名年輕人並用電鋸殘忍地將屍體肢解,此案一時間轟動全美,被人們稱為「恐怖電影《得州電鋸殺人狂》真實版」!而1974年,正是《得州電鋸殺人狂》電影上映的時間。但匪夷所思的是,3年後他卻因為證據不足被無罪釋放!
1990年,他又隻身前往英國,和一位寡婦筆友結婚從此過上了隱居生活。但同樣匪夷所思的是,對方卻對他的殺人狂身份毫不知情,以為他是一位曾得過國會榮譽獎章的大英雄!
2000年,先進的DNA分析技術令1/4世紀前的電鋸殺人案有了重大突破。鐵證如山,他的身份就此曝光。然而就在他即將被引渡回美國服刑之際,2003年4月21日,他卻因心臟病突發死在英國倫敦一家醫院中。
3、不舉俄羅斯殺人狂——Andrei Chikatilo
姓名:Andrei Chikatilo (不知道怎麼翻譯)
外號:「羅斯托屠夫」(The Rostov Ripper) 出生日期:1936 年 現況:死亡,於 1994 年 2 月 14 日在獄中被槍斃處決 殺人數目:最少 53 人 殺人方法:折磨至死、虐殺並烹屍吃掉 犯案地點:橫跨整個俄羅斯,主要在羅斯托 (Rostor)、莫斯科 (Moscow) 和聖彼得堡 (St. Petersburg) 殺人時期:1978 年 12 月至 1992 年 定罪日期:1992 年 10 月 15 日 有關電影:《Citizen X》(這個電影我看過,整個過程讓人感到壓抑,俄羅斯警察破案的樣子和中國警察很像) 惡行實錄:Andrei Chikatilo 曾經是一名受人尊敬的老師,在家人眼中更是一個慈祥和藹的祖父,在鄰居眼中則是一個快樂的已婚男人,他是那一種在「可能是連環殺手」的嫌疑名單中排名最低的人,偏偏他正是俄羅斯一連串虐殺和食人案件的元兇。根據他的妻子 Fayina 在後來所講,導致他丈夫連環殺人的原因,應該是因為他無法正常地勃起與女性性交,他只有在對方死了之後,才能進行性行為。 他最喜歡在巴士站或火車站留連,遇上適合的獵物便跟蹤,偶然也在街上找。對象以離家出走的小孩子和妓女居多,性別和年齡對他而言也不重要,例如他第一位殺害的就是一個只有 9 歲的女孩,也殺過 20 多歲的男性。另外他殺人時有一個特點,就是他會把被害者的眼睛除去,因為他害怕死者眼中那份欠缺生命的空洞。他也喜歡把獵物帶到森林裡去,有時甚至先和他們行幾哩路才下手。但比起他令人齒冷的殺人行為,他的被捕過程卻相對地平淡得很,只是警行憑不斷努力進行偵查,證明他是真凶並拘捕他。
4、姓名:Richard Ramirez
外號:「夜間狙擊者」(The Night Stalker)、「惡魔的門徒」(Devil\'s Disciple)
出生日期:1960 年 2 月 28 日
現況:生存,在 San Quentin 監獄等候執行死刑
殺人數目:最少 19 人,真實數目不詳 殺人方法:沒有特定 犯案地點:美國西岸洛杉磯 (Los Angeles) 和三藩市 (San Fransisco) 殺人時期:1984 年 6 月至 1985 年 8 月 31日 定罪日期:1989 年 惡行實錄:在 1984 年至 1985 年的一年裡,洛杉磯和三藩市都被一片恐怖的氣氛所籠罩,一切也是因為一名神秘的連環殺手所致。他喜歡偷偷在晚上潛入別人的家中,然後把成年的男性射殺或扼死,再把女性和小孩暴力強奸、殺害再肢解,在完事後則下他的標志——一個倒轉的五角星,在牆上、在鏡子上,甚至在死者身上。由於他跟其他連環殺手不同,既無特定的殺手方式(射殺、用棒打死、割喉、赤手空拳打死和扼死等都試過),亦非針對某一特別類型的人(被害者年齡由幾歲到 70 歲,各行各業都有),毫無線索下令警方對這名無差別殺人犯束手無策,有些市民更相信他有惡魔的超能力。案件的轉捩點在於警方找到一輛相信是這個殺手用來載獵物到郊外的車子(他也喜歡把小孩帶到郊外再獵殺),並在車上找到屬於一名少年積犯——Richard Ramirez 的指紋。雖然警方立即把他的照片發放給傳媒,但這名囂張兇殘、目空一切的殺人狂,卻要等到 1985 年 8 月才被捕,當時他正在洛杉磯的郊外,試圖把一個女人拉出車外,卻被她的丈夫反擊阻止,接著更遭圍觀的人認出他就是那殺人魔,慘被痛毆一頓才交到警方手上。他到了被判死刑那一刻還維持一貫的自大跋扈,「死刑?好可怕呢!想嚇死我嗎?人終歸一死。各位迪士尼樂園再見!
5、姓名:John Wayne Gacy
外號:「胖子」(The Fat Man)、「殺人小丑」(Killer Clown)
出生日期:1942 年 3 月 17 日
現況:死亡,於 1994 年 5 月 10 日被注射毒針處決
殺人數目:33 人 殺人方法:絞殺 犯案地點:美國東岸芝加哥 (Chicago) 殺人時期:1972 年至 1978 年 12 月 定罪日期:1980 年 3 月 12 日 有關電影:《Gacy》 惡行實錄:小丑該是令人快樂和引人歡笑的,但遇上由 John Wayne Gacy 所扮演的小丑,你只會驚慌尖叫。出生於芝加哥的他,以優異的成績於商學院畢業,之後結了婚並成為了一名出色的銷售員。他非常受所居住的社區的鄰居所喜愛,特別是小孩子,因為他會扮演名叫「Pogo」的小丑去娛樂他們。但是他年青時也曾因為性騷擾男同事和意圖強奸男孩而留下案底,只是他之後一直表現得循規蹈矩,掩飾了他潛在的獸性,令人一時未能察覺得到。直至 1978 年 12 月 11 日,一名叫 Robert Piest 的男孩在出外工作面試後一去不返,他當天所約見的建築營造商正是 John Wayne Gacy。警方開始針對他來調查,但他對事件一概否認,最終警方決定搜查這位好好先生的大宅。結果他們並沒有找到 Robert Piest,卻在一道隱藏門下的地庫找到 7 具腐爛了的屍體,那一刻他們才驚覺找到了美國其中一名冷血連環殺手,之後在屋內和後花園再掘起 28 具屍體,包括 Robert Piest 在內的其餘 5 名被害者,則因為家中再沒空位而被拋入河中棄屍。 身型肥胖的他,在以瘦為主的連環殺手界確是較為罕見的。至於殺人的原因,他自稱是出於對同性戀的憎恨,但其實被害者中大部分也是異性戀者。對於這種指控,他並不認同。「當我強奸了他們,一切便已足夠。他們要為進行過同性戀的性行為而死!」(奇怪的邏輯!)
6、美國歷史上最大連環兇殺案-「綠河殺手」加里•里奇韋 在美國的犯罪史上,最令人毛骨悚然的案件要算是1982年至1984年間發生在華盛頓州肯特鎮的系列謀殺案,前後有48名妓女和離家出走的婦女殞命,但兇手卻一直逍遙法外。 1982年8月15日,兩名騎腳踏車的男孩在肯特鎮綠河上的佩克橋附近發現一具高度腐爛的女屍,屍體半掛在河裡的沉木上,脖子上還系著一條牛仔褲,樣子極其恐怖。經查,死者名叫溫迪,是個妓女。 不到一個月,一名工人在綠河以南的一家肉類加工廠又發現了一具全裸女屍。 這以後的兩年間,綠河附近以及西雅圖、波特蘭等市的叢林里先後發現了48具被害者的屍體。這些被害者都是白人女性,經警方確認,她們不是在附近「紅燈區」工作的妓女和吸毒者,就是離家出走的年輕女子和流落街頭的其他婦女。在40多位被害女性中,有18人不到18歲,12人在18歲到20歲之間,而大部分案件發生在1982年7月至1984年2月間。 因為發現第一批屍體的地方是城市南郊的綠河流域,所以西雅圖警方將此案命名為「綠河連環殺人案」。警方調查發現,罪犯的作案手法都是先與受害者發生性關系,然後將其勒死,於是斷定這一系列謀害婦女的案件都是同一個殺手所為。這一系列兇殺案的兇手也由此得名「綠河殺手」,一度在當地引起極大恐慌。 盡管警方從1982年案發後就開始立案調查,追查兇手,但卻一直沒有突破性進展。這主要是因為被害者多為色情業從業人員,她們常常不通知任何人就更換住處;而且死後一般要好幾個月才被發現,這些都給查找犯罪嫌疑人帶來了很大困難。 「綠河連環殺人案」是20世紀80年代美國最令人震驚的大案。由於近20年過去了,兇手一直逍遙法外,於是傳言越來越邪乎。有人在互聯網上專門設立了「綠河疑案」網站,公開多名受害婦女的照片,同時搜集相關線索。當地兩名記者還曾專門寫了一本書,名字就叫《尋找「綠河殺手」》。 DNA技術偵破陳年舊案。 轉眼進入21世紀,很多人以為「綠河連環殺人案」恐怕永遠破不了案了,因為上世紀80年代的那些案件距今已這么多年,估計兇手要麼死了,要麼已經因為別的案件進了監獄。 然而,2001年11月30日,西雅圖警方突然宣布,他們逮捕了一名與1980年代「綠河連環殺人案」有關的男子——加里•里奇韋,時年52歲,是華盛頓州奧本一家貨運公司的油漆工。 開始,他並不承認自己是兇手。由於此案的復雜性和缺乏更多證據,檢控方與里奇韋達成了一項「認罪求情協議」,以里奇韋供認所有犯罪事實來換取對他的死刑豁免。 2002年11月5日,加里•里奇韋在法庭上供認,過去20多年裡,他先後殺害了48名婦女,其中多數是妓女。他因此成為美國殺人數量最多的頭號系列殺人犯。 「我殺害了那麼多女性,連我自己都難以說清楚到底有多少受害人,」現年54歲的里奇韋在當庭公布的自供狀上承認。 「我希望盡可能多地殺死我認為是妓女的女性……」公訴人在法庭上朗聲宣讀里奇韋的自供狀,一些受害者家屬在旁聽席上輕聲地啜泣著。 公訴人逐一陳述多年間48名女性受害的細節,而里奇韋則逐一承認是他所為,前後48次說出:「我有罪。」 至此,美國歷史上最令人困惑和心驚的連環兇殺案之一總算完全告破。以名下48樁命案,加里•里奇韋在美國司法系統受理的案件中創下了殺人數量的紀錄。 這個血債累累的冷酷殺手利用美國司法制度的漏洞躲過了死刑,但他將在牢獄里度過殘生,被判了48個終身監禁。(這樣的罪犯還能活命,在中國是不可能的,直接槍斃干凈利索)。
7、世界上,最著名的連環殺手。 姓名∶不詳 外號∶「開膛手傑克」(Jack The Ripper) 出生日期∶不詳 現況∶死亡,具體資料不詳 殺人數目:5 人 殺人方法:割喉,接著肢解 犯案地點∶英國倫敦東部白教堂區 (Whitechapel) 殺人時期:1888 年 8 月 31 日至 11 月 9 日 定罪日期∶從未被拘捕 有關電影∶《屠出地獄》(From Hell)、《狙擊風月殺手》(The Ripper) 惡行實錄:就時間而言,「開膛手傑克」並不是史上第一個連環殺手,在他出現之前已經有連續殺人犯存在過,但他肯定是將「連環殺手」四個字發揚光大的人。他殘忍的虐殺方法令當時的倫敦陷入一片恐慌之中,人人都懼怕他的名號。其實他的犯案時期並不長,只有短短的 3 個月,但他所帶來的震撼卻相反一直影響後世的人,除了因為他殺了 5 名妓女,手法一次比一次殘忍外(「開膛手」並非只是虛銜,第 4 名死者就是被剖開身體,發現時腸臟都掛在肩膊上,最後一名更是面目全非,面孔被剁得再無法辨認,身體器官有些不見了,有些則四散在案發現場),更重要是他曾多次親筆寫信到警署公然挑戰警方,甚至送上死者的耳朵、腎臟和兇刀,警方卻一直捉不到他,可見他的膽量不輕。為他再添傳奇性的是他在第 5 宗案件後,忽然像人間蒸發般消失,從此再沒出現,只留下一個到現在也未解開的問題——他究竟是誰?
8、因為被害者,而著名的殺手--曼森 姓名:Charles Manson (這廝很會起名字,Charles是天使的名字,Mason是個惡魔的名字) 出生日期:1934 年 現況:生存,在 San Quentin 監獄終生監禁 殺人數目:7 人,但他自稱殺了 35 人 殺人方法:虐殺 犯案地點:美國西岸加州 (California) 殺人時間:1969 年 定罪日期:1971 年 3 月 29 日 有關電影:《Helter Skelter》 曼森殺人是明目張膽的,他還成立了一個極端組織,Manson Family,到了 1969 年,這個組織已經有 25 個主要會員和 60 個一般黨員。有一天,身為首領的他宣布進行終極計劃「Helter Skelter」(披頭四其中一張大碟名),發動末日的種族和階級戰爭,並揚言只有他的信徒才可以存活下來。 首個受害的單位是著名導演波蘭斯基 (Roman Polanski) 的大宅,除了波蘭斯基外出拍片避過一劫之外,包括他有身孕的妻子 Sharon Tate 在內的 5 人都被虐殺,接著則是一間超級市場的東主 LaBianca 夫婦。但這場戰爭在這里就停住了,原因是其中一名中堅分子 Susan Atkins 因另一椿謀殺案被拘捕後,不知為何滔滔不絕的把所有罪行招供,惡名昭彰的 Manson Family 就此落網。 他也因為殘殺了波蘭斯基的妻子而聞名。
9、嗜好殺人的史上第一殺人王——Henry Lee Lucas 姓名:Henry Lee Lucas 出生日期:1936 年 8 月 23 日 現況:死亡,在德州 Huntsville 監獄被執行死刑 殺人數目:最少 150 人,自稱約 360 至 600 人 殺人方法:沒有特定 犯案地點:遍布全美國各省份,也有可能在歐洲和日本 殺人時期:1960 年至 1983 年 定罪日期:1983 年 有關電影:《連環殺手的肖像》(Henry: Portrait of a Serial Killer) 系列 惡行實錄:要數殺人殺得最多的連環殺手,非 Hernry Lee Lucas 莫屬,最少也有 150 人之多,他更自稱殺了 360 至 600 人,因為他在被捕前亦經常外游,在歐洲和日本也殺了人,實際的數目並沒有記下來,但他的主要捕獵區域還是在家鄉美國。這位傳奇的連環殺手殺人的原因,可追朔到他的童年。他自少就被母親虐打,其中一次更嚴重得令他腦部受創。結果到了他 23 歲的時候,他就把母親強奸並刺死以報復,被法庭判入精神病院 40 年,之後獲假釋外出卻死性不改。 直至 1982 年的 10 月,德州警方調查他,但並沒有找到證據證明他是兇手,倒是以他藏有危險武器拘捕他,豈料他到了警署後竟不耐煩地把自己 20 多年的殺人經歷一一說出來,包括他有另一名同黨 Ottis Toole(他的雙性戀情人,據說是他把部分屍體吃掉),殺人原因是對方不願意和他性交。後來死者數目不斷增加,警方曾經認為部分只是他的幻想,但他卻能明確指出某些藏屍地點和屍體的狀況,令人不得不相信他。曾經警告過精神病院的心理評估人員不要放他和他會繼續殺人的 Henry Lee Lucas,也許最令世人震驚的是他在法庭對自己行為的辯解。「我喜歡殺人就好像其他人喜歡散步罷了,只是嗜好不同。如果我需要獵物,我只需到街上去隨便找一個。」
10、最變態的殺手 姓名:Jeffery Dahmer 外號:「密爾沃基怪物」(The Milwaukee Monster) 出生日期:1960 年 現況:死亡,在獄中被另一名囚犯所殺 殺人數目:17 人 殺人方法:沒有特定,但會先奸屍,再烹屍吃掉 犯案地點:美國東岸密爾沃基 (Milwaukee) 和俄亥俄 (Ohio) 殺人時期:1988 年 1 月至 1991 年 7 月 定罪日期:1992 年 6 月 有關電影:《Dahmer》 惡行實錄:Jeffery Dahmer 可能是犯罪史上最冷血、最令人發指的連環殺手。他的外表就有如一個再普通不過的男孩子,即使你在街上遇見他,你也不會特別注意他,但他卻做出如惡魔般的罪行。本身是同性戀者的他,堪稱是《沉默的羔羊》里食人博士 Hannibal the Cannibal 的真人版本。他會把他有興趣的獵物綁架,然後殺害、強奸,最終吃掉。和 Andrei Chikatilo 一樣,他只有透過奸屍才能獲得性滿足和高潮,偶然也會望著犯案的寶麗萊自瀆。在食方面,他也非常講究,只會選擇想吃的部位貯放於雪櫃,其餘的全放到他於廚房特製的硫酸池處理掉。在 10 多件案件當中,他曾經試過先後殺害兩兄弟,最恐怖的一次試過把被害者的頭蓋骨鑿開,並灌入水銀。他最終被捕可說是一場意外。在 1991 年 7 月的晚上,兩名警探 Patrolmen Routh 和 Rolf Mueller 在巡邏時遇上一名黑人青年 Tracy Edwards,他告訴Pol.ice他附近的一名鄰居揚言要剖開他的心並吃掉。三人一起來到調查事件真偽,起初找錯了另一人,但最終也來到 Jeffery Dahmer 的家,並在內發現大量人頭和殘肢,雪櫃里更有切好的人肉和一個人頭!他最終被判有罪並要坐牢 1070 年,在獄中也如電影中的 Hannibal 一樣被單獨、高度監視下隔離。但他還是死在獄中,因為另一名在獄中的囚犯聲稱受上天感召,要殺死他替天行道,他的一生就此完結!
11、最道貌岸然的殺人狂 姓名:Theodore Robert Bundy 外號:「校園殺手」(The Campus Killer) 出生日期:1947 年 現況:死亡,於 1989 年 1 月 24 日在科羅拉多州 Skarke 監獄被電椅處決 殺人數目:最少 19 人,但有可能高達 40 人 殺人方法:絞殺 犯案地點:遍布全美國各省份 殺人時間:1974 年 1 月 31 日至 1977 年 2 月 15 日 定罪日期:1979 年 7 月 24 日 有關電影:《Ted Bundy》 惡行實錄:每個人都應該曾經遇上過一個這樣的人物——他品學兼優,樣貌英俊,從來不憂心沒有約會對象,曾經是男童軍,運動方面也十分優秀,之後進入一間著名的大學,同樣以優秀的成績畢業,跟著在Gov內工作,高薪厚職且社會地位崇高。Ted Bundy 就是這樣的一個模範生,但在他心底的深處,卻住了一頭惡魔。他最喜歡潛入校園殺掉女學生,又或者以他的魅力邀請女學生出外遊玩,再加以殺害。最喜歡以「Hi! I am Ted!」向獵物自我介紹的他,自 1974 年 1 月 31 日第一宗案件發生之後,一直沒有被警方懷疑,直至 1975 年的夏天他因為違反交通規則而被拘捕,整個真相便開始成形。先是一個險遭他殺害的倖存者 Carol Da Ronch 出庭指證他,被判綁架罪成立的他,之後原本要出席科羅拉多州另一項謀殺指控的他,卻忽然逃走,之後一直以不同的身分和樣貌四處逃避追捕。在 1977 年 2 月 15 日他終於落網,並憑著一名被害者身上的牙印定了他的罪,在電椅上終結其罪惡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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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德州電鋸殺人狂的身份背景
德州電鋸殺人狂的真正面目(18SG)
"德州電鋸殺人狂"的內容並不是真實的!!!
不過,它的內容是根據一個真實的事情改編的~
而它所根據的事件是一個叫做Ed Gein〈又稱"平原鎮屠夫"〉的連續殺人狂所做的...
平原鎮的屠夫已經被逮捕,也已經去世多年,所以「德州電鋸殺人狂」只是一個引用實例改寫成的電影,並不是真人實事改編。關於電影結尾所說的:「殺人狂一直沒被抓到,Case remained open」,只是電影賣弄玄虛的手法而已~~
Ed Gein應該是目前為止最受好萊塢青睞的連續殺人狂了,根據他的事件而寫成的片子計有驚魂記、沈默的羔羊、及德州電鋸殺人狂等。
〈Ed Gein的事件〉
事實上,現實生活裏的Ed Gein是相當安靜、內向、害羞,而且他所親手殺的人「只有」兩個而已,比起其它連續殺手如泰德邦迪等人,他的成績是萬萬不及的;但是,由於在他做案期間(一九五0年代),民風還是很保守,再加上他盜屍、食屍的行為亦駭人聽聞,所以奠下了他永恆的連續殺人狂地位。
Gein一九0六年出生,童年時舉家搬到威斯康辛州的平原鎮(Plainfield)。他的父親是個酒鬼農夫,母親是個極度嚴苛且信仰虔誠的教徒,他還有一個哥哥。
他們家有一小座農場,位在很偏遠的鄉間,換句話說,隱密性很高,平常不會有陌生人常去拜訪。但是這個座農場非常貧脊,所以Gein一家可說是在窮困的日子裡掙扎的社會邊緣人。
母親對Gein的影響是最大的,後來Gein會犯下如此的犯行也幾乎可以說是它所造成的...她是一個狂熱的天主教徒,每天固定替兒子們上聖經課,不斷提倡信上帝的重要及罪人會下地獄。同時,她恐嚇兒子們女人是危險的,沈浸女色是不道德的,用各種方法嚇阻兒子們對異性的興趣。這件事導致Gein直到老死都不曾結婚,也不曾跟女人發生過性關系。他在生命中的前半段都循規蹈矩,除了在自家農場工作之外,偶爾會到鎮上打打零工,賺點零花,在鎮民眼中是個「很安靜,有點古怪,害羞善良」的男人。
但是平靜的生命開始出現變數。首先,在他年近三十的時候,他的父親過世了。接著他的哥哥死於一場倉庫火災。最後,他最愛的母親,在一九四五年死於中風。
就這樣,四十歲的Gein突然發現自己孑然一生。他在世界上再也沒有親人,沒有同伴,更沒有妻子和兒女,他唯一擁有的,是一座貧脊農場,和空虛的人生。他和世界的疏離感越來越強。
由於他這輩子唯一的「女人」是母親,事後Gein曾經承認,母親的去世讓他無所適從,每到了夜裏,他會穿起母親的衣服,打扮成母親的樣子在家中走動,試圖把這個最愛的女人再變回來。(這個曾被採用在希區考克的電影「驚魂記」裏喔。 )
最後,打扮成母親的模樣越來越無法滿足他了。半夜他開始去附近的墓園盜娶女性屍體,回家之後加以分屍肢解,部份的屍塊如乳房、女性性徵等,製作成標本,掛在他的床頭當裝飾品。皮則剝下來,製成一副女性人皮裝,他經常穿上這副女人皮在農場裏活動。(這個就有在沈默的羔羊及德州電鋸殺人狂裏出現。 )
由於他ㄉ農場相當隱密,這些活動持續了好幾年都沒有被人發現。但是漸漸的,剝制死人皮不再能滿足他了。他想要新鮮的現貨……
某一天午後,平原鎮的副警長發現自己五十多歲的母親失蹤了。他的母親在鎮上開一間雜貨店,周末下午,他打完獵回來接母親,卻只見到店裏的地面上有一大灘鮮血,而母親消失無蹤。
櫃台上有一張Gein的購物單,於是副警長立刻聯絡其它警察,打算到Gein家的農場上問問看,有沒有任何母親的線索。
警察原本只是存著「問話」的心態而來,他們絕對沒有料想到,迎接他們的Gein農場竟然是一副地獄般的景像。
他們打老遠接近農場,就聞到濃冽的腐肉氣息。Gein的主屋緊鎖,主人不在家,於是警察到旁邊的工具棚探頭探腦。沒想到,他們從窗戶的空隙望進去,就見到一副倒掛在半空中的屍體。
一開始,警方還不確定那是什麼。那具屍體的頭已經切掉,正面從陰部到頸部全部剖開,臟器被取出,屍體的四肢用掛勾倒吊起來,警方第一眼以為看到一具被解剖的鹿。第二眼細看,他們才知道,自己面對的是一具人類的屍體。
警方駭然失色,整座小鎮為之驚動起來。
接著警方逮捕了Ed Gein。一如平時,沒有任何抵抗。
大批警力開拔到農場,進一步搜索,結果搜出種種駭人聽聞的證據。
那具倒吊的屍體正是副警長的母親,他們在一個小盒子裏找到她的頭和大小腸,在主屋的一個餐盤裏找到她的心臟。另外還找到幾個人類頭顱磨成的碗,一條用女性乳頭串成的腰帶,用人皮做成的「衣服」、垃圾筒、燈罩,在廚房裏找到幾副女性的陰道和子宮,十幾副被鞘制的人類頭皮,及各種屍塊。
Gein被補之後,承認他還殺了另一個女人,但是僅此而已,其它的屍塊都是到墳墓裏偷來的。警方認為他應該涉入其它幾樁殺人案,但是一直沒有被證實。而Gein也強調,他只是喜歡把那些屍塊「穿起來」而已,他沒有食用任何屍體。
這位「安靜害羞」的殺人狂震驚了當時的美國社會,媒體送了他一個平原鎮屠夫的封號。
最後,Ed Gein被送入精神病院,從頭到尾都是個溫和害羞的優良病患,不吵不鬧,不製造麻煩,循規蹈矩,在他七十幾歲那年,在病房內自然老死。
『柒』 加州大學槍擊事件,如何有效地管理槍支
大學是成長的地方,是陶冶情操拓寬視野的地方,是成就很多人才的地方。那麼面對加州大學的槍擊事件給我們敲響了警鍾,這種血淋淋的恐怖事件著實不該發生在校園,那麼槍支該如何管理,才能讓這種事件不再發生讓我們深思。

我認為的對人們進行使優美生動感人的生命意識傳播,很少顧及人們的思想情感、意識品質、個性特點、長遠利益,扼殺了人類生命中的靈氣,悟性被夭折了,靈氣被扼殺了,人格被異化了,意志被消磨了,情感被凍結了,成為天外來客。以至於人們對生命重要性的淡薄,才出現了一系列的槍擊事件,所以生命意識的培養是重中之重。
『捌』 德州殺人犯
23歲的大學生奸殺13歲的女初中生
韋一凡,山東省德州市某中學初一女生。今年13歲,在學校里成績優秀。
羅曉鵬,23歲,是西安外國語學院英語系剛剛畢業一年的本科大學生。畢業以後在德州居住。
10月16日深夜11點,刑警們在德州市富榮街6號樓羅曉鵬的住所內發現了韋一凡的屍體。房間里有被剪成碎布條的女性衣物,衛生間牆壁上到處噴濺著血跡。屍體已經用斧頭砍成了五塊。死者眼睛驚恐地睜大,嘴巴張開,其狀慘不忍睹。
在審訊過程中,羅曉鵬供述:他最近打算考托福和研究生,需要一筆錢,於是倒來了10台電子筆記本,結果賠了1000多元,還有兩台壓在手裡,他復印了一些宣傳資料向學校散發,爭取把存貨拋出去。10月12日上午,他碰到了初一學生韋一凡,告訴她如果轉發廣告還可以給她報酬,韋一凡同意了他的請求。但是羅曉鵬轉而又說,他家中還有1000份宣傳單,需要她同他一起回家去帶。她同意了。
幾分鍾以後,他們來到了羅曉鵬租居的富榮街6號樓四單元。韋一凡不會想到,這里就是她短暫一生的終點。
羅曉鵬還供述:10月12日,韋一凡一進屋就被他捆綁起來,然後他用一下午的時間與她聊天。當晚又對她實施強奸。第二天中午11時許,女孩被他活活掐死。據刑警隊的法醫介紹,女孩喉嚨軟骨已呈粉碎狀。
他曾是品學兼優的天之驕子
羅曉鵬打小父母離異,他跟著父親生活。父親對他十分疼愛,他要什麼父親就給買什麼,他的房間被父親裝修得十分豪華,他騎上了德州市第一輛山地車……
羅曉鵬考上了西安外國語學院,他的英語以及計算機水平都十分優秀,其英語已通過了8級考試。自去年大學畢業以後,先後找了幾個工作,但一直都因不合適而放棄。他曾經在一家公司上班,但是他所從事的工作與他的專業毫無關聯,他只是在其中掃地倒水。本地某機關單位招聘一名高級計算機專業人才,他和許多計算機專業的本科生都被拒之門外,最後錄取的竟僅僅是一個應聘前在電腦學習班學習過3個月五筆字型的師范學生。他對此表示十分失望。
今年大學畢業以後他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他曾應聘到某私立外國語學院擔任幾個學生的家教。請羅當家教的周先生說:他的英語水平的確出色,孩子的英語成績正在突飛猛進,由於他教的不錯,我還想把他介紹給同事的孩子呢!
羅曉鵬在德州一中時候的同學聽到他殺人的消息後,也都十分吃驚,他們說:「他學習成績很棒,同學們都羨慕他,誰也不相信,他竟然會殺人。」
與案件「無關」的陳述
11月24日,德州市第二看守所。記者采訪了殺人犯羅曉鵬。他濃眉大眼,儀表堂堂。從表情上看,他是一個十分敏感的人,對前來采訪的記者保持著一種警惕。他自始至終沒有明確告訴記者他行凶的經過,而只是講述了他成長過程中的一些足跡。
羅:我現在這種處境,有沒有權利不接受采訪?
記者:我們不知道這里的紀律。我想,如果你拒絕回答我們的問題,大概沒有人會強迫你。
羅:前兩天來了一個記者。我討厭他。他問我你幹嘛犯罪,鐵著臉。我知道自己犯罪了。他給我的感覺不好。
記者:你不相信與我們能夠交流?
羅:我不知道你們的目的是什麼。我有多疑的一面。我不想被報道,因為我愛面子,也怕母親難過。我很願意與人溝通但是總不成功,不管是過去還是現在都是這樣。
別人問我殺人的原因,我自己想了很多次。———我這人怕暴力,怕警察,怕醫院,還怕針頭。可能是父親從小就嚇唬我,所以很膽小。上中學的時候。我們班裡每人抽屜里都有一把小斧頭(德州校園里曾經有過斧頭幫),但是我沒有,他們給我我也不要,不想要,我討厭暴力,覺得它很可怕。從那時候我就想,我不適應這個社會。
我那個時候看書,書越堆越高,我像一隻鴕鳥一樣把頭埋進沙子里,越埋越深。
有人說我的事與父母離婚有關,其實父母對我都很好,我一直覺得對不起他們。他們早就離婚了,這事早過去了,可是別人老是說這事情。你父親母親怎樣怎樣了,仔細地問我。在父母跟前,我也很為難,他們都很敏感,我不知道該怎樣在母親面前提到我的父親。
現在有人可能會說我心理封閉陰暗,憎恨這個社會,有報復心理。其實我一點都不憎恨社會,我也不願意這樣去做,只是它與我格格不入。我想與世無爭,可是他們老是踩我一腳,老是打我的腦袋,往我身上潑水,給我一種痛的感覺,我很想對他們好,並得到好的回報,可是他們對我不好,或者我認為他們對我不好。我對任何人都沒有惡意,特別想與他們溝通,可是他們卻與我格格不入。
記者:但是你就是以這種方式崩潰的嗎?殺人就是你自己選擇的一種崩潰的方式?
羅:我不知道。我曾經跟公安局的人說過這個問題,但是他們不理解。現在只要一想起被害的女孩,我就覺得自己應該快死,馬上把我槍斃,連請律師上訴的想法都沒有。我知道自己生的可能性很小,甚至說是沒有生的可能性。當然我也有求生的本能,從初中的時候我就怕死。
發生事情的時候,我大腦一片空白,很多天處於一種渾沌狀態。現在我很後悔的是,在第一次錄口供的時候,我一直想快一點了結,趕快死,就隨便說了一些比較合乎邏輯的東西,後來我又感到特別後悔。我不是後悔自己放棄了生的可能性,而是後悔一些事實說錯了。我並不怕我應該承擔的東西,但是人有的時候很悲哀。如果有可能,我很想要一隻筆一張紙,寫一寫我這幾天的想法,發生案子的時候那種混沌狀態也能夠讓我說出來,而不僅僅是公安機關認定的事實。———但是筆在這里是違禁品。
每天早晨醒來的時候,我都覺得特別恐怖,我想少睡一點,多活一點。現在我還想看一點書,說一句不恰當的話,一個作家花一輩子寫一本書,而我們卻幾天時間就把它看完了。看書能夠延長生命。可是現在沒有書可看了。
記者:你多次說到看書,你還說過你恨書,你在讀書方面的興趣是什麼?
羅:有的時候,我恨書。這只是因為我太喜歡它的原因吧,書是我最好的朋友!但是總沒有時間看,上中學大學的時候,只允許看學習方面的書(即考試方面的書),我願意看小說,但是時間太少,我必須考慮一些社會上的事情,是社會不允許你看。
記者:你有沒有形成自己的興趣和愛好?據說你家庭條件很優裕。
羅:你是說哪一方面優裕?物質方面是很好,但精神方面很貧困。
如果說興趣,我的興趣就是讀書。我沒有什麼特殊愛好。我一直想培養自己的愛好,家裡人也想培養我,但培養來培養去,沒有培養成,只能說學習方面很用功,沒有什麼愛好。我就想看書,看小說,但是到目前為止,我沒有看見一本自己想看的書,從小到大沒找到,或者沒看到。有的時候,我也爭取同學們的意見,同學們討論哪一本書好,就跟著找來看,的確很好,但是沒有找到最想看的。
記者:我發現你有很強的求知慾望,難以把你和殺人犯這個形象聯系在一塊。對錯也許只在一念間?
羅:好多東西你自己並不知道什麼是對錯。我幹嘛殺人,我殺人有什麼好處?———我說了這么多,該到吃飯的時間了吧?我不能錯過吃飯時間。
我的語言表達能力比較強,跟別人說,別人說我造作,說我是裝的。有許多事情我現在不想說,如果你們有興趣的話,等判決完以後,我再告訴你們。如果判死刑,不會馬上就槍斃吧?我想大概是會有一點時間的。
記者:最後想問一下,你自己認為,你所說的一切與你的殺人事件有什麼必然的聯系嗎?你不想為自己辯護?
羅:我想為自己辯護,但又覺得卑鄙。如果我說的一切竟然給你造成我是在解脫自己的印象,那樣我就會覺得自己太卑鄙了。我並不懼怕自己應該承擔的東西,但想把事情說清楚,把當時那種處於渾渾噩噩狀態下的情況表達出來。我還有一個遺憾是,我已經不能再看書了,我很惋惜,這是我的悲哀。
采訪結束的時候,已近傍晚,羅曉鵬又被押回他的所在之處。據悉,最近德州市檢察院已經著手對羅曉鵬提出上訴,如果沒有意外,羅曉鵬很可能被依法判處死刑。
他說自己從小害怕暴力,卻成了暴力的殘酷實施者。他說自己從小拒絕斧頭,卻用斧頭殺害了花季少女。靈與肉,罪與罰,創造與毀滅,前途無量的『天之驕子』為什麼會淪為殺人惡魔?這個讓人憤怒同時又讓人嘆息的故事到底能給人什麼樣的啟示?
冷漠給了我們「內傷」?
近兩個小時的采訪結束了。如果沒有這一殺人事件的發生,殺人犯羅曉鵬似乎比別的大學生更像一個大學生。首先,他有良好的專業成績,勤奮好學。其次,他比別人有更好的思考問題的能力以及表達能力。事實上所表達的所有一切都不可能使他的罪行得到某種合法性,他逃脫不了罪責。
羅曉鵬事件可以被稱為一種心靈事件。如果我們承認罪犯本人也是受害者,有著自己的控訴權的話,那麼羅曉鵬發出的控訴在某種程度上指向這個社會整體的敗壞。九十年代讀書只為消遣和實用的危機對人心造成的傷害從他身上得到了顯現。社會上對世俗利益的全方位擁抱,使得社會風氣弱肉強食,毫無教養和風度,而家長們對孩子的教育從來不是去匡正,而是教育他們把自己的牙齒磨得鋒利,去「適應」。
當羅曉鵬說他適應不了這個社會的時候,我們更多的是指責他的免疫能力太差。他沒有得到善待,終於「崩潰」了。這是一種明顯的崩潰,有許多以別的隱藏著的方式進行的崩潰我們並沒有看見。我們無法計算,有多少人因為沒有得到善待而在體內留下了暗傷,他們終會從某一個角度爆發,造成無以計數的看不見根源的混亂
『玖』 關於美國加州大學槍擊事件的介紹
下面是對美國加州大學槍擊事件的詳細介紹:
美國加州聖塔芭芭拉海岸邊的一處學生社區,2014年5月23日晚間傳出槍擊事件。當地警方表示,初步認定有一名歹徒乘車開槍掃射。
事故造成包括槍手在內的7人死亡,另有7人受傷住院。警方稱槍擊在9個不同的地點發生,持槍者坐在車內襲擊路人。目擊者稱,槍手所乘車輛為黑色寶馬。
槍擊案發生時,由於地點鄰近加州大學聖塔芭芭拉分校,學校隨即發出警報,呼籲學生與教職員待在室內不要外出。
確認的4處射擊地點都不在校園之內,也都已被警方封鎖。2015年12月3日,加州槍擊案已確定嫌疑人為穆斯林。

(9)德州加州大學殺人時間擴展閱讀:
美國南加利福尼亞州聖巴巴拉縣警察局局長比爾·布朗2014年5月24日晚指出,23日發生在該縣的槍擊事件是有預謀的大規模謀殺,嫌犯嚴重精神失常,是一個瘋狂的人。
布朗在新聞發布會上說,警方已掌握了與嫌犯相關的視頻和文字證據,一段名為報復的視頻可能與這起槍擊案有關。
當地警方已確認槍擊案嫌犯為現年22歲的埃利奧特·羅傑。電影《飢餓游戲》的助理導演彼得·羅傑24日通過律師發表聲明,稱嫌犯是自己的兒子。
當地時間23日晚,加州大學聖巴巴拉分校附近發生重大槍擊案,造成包括槍手在內的7人死亡,另有至少13受傷,其中7人傷勢較重。
『拾』 德州4名大學生當街毆打6名中專生,他們為何這么做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都會無時無刻地發生一系列的沖突,然而這一些沖突也是我們所關注的,因為這一些沖突很可能會影響到我們的一系列權益,所以說我們在這一方面也是特別地看重。學生時代是我們發生沖突最多的時候,因為這個時候人們的心智還不成熟,所以說在這一方面會經常性地發生一系列的沖突。在德州就有4名大學生當街毆打6名中專生,這一個事件也是非常地惡劣,也遭到了有關部門的重視。網友們對於這件事情也是非常地關注,表達了自己對於這件事情的一系列看法,那麼德州4名大學生當街毆打6名中專生,他們為何這么做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