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清華大學領軍計劃名單公示
1. 清華大學農村單招2016通過名單
2016清華農村單招初審學校沒有公布出來的,而且至少要等45月份學校才有這個數據的。單招報名需要先報名了2016年的高考,有了高考報名號才可以參加報名。
2. 清華大學「新百年領軍計劃」如何選拔學生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指出,要「完善高等學校招生名額分配方式和招生錄取辦法,建立健全有利於促進入學機會公平、有利於優秀人才選拔的多元錄取機制」,「對特長顯著、符合學校培養要求的,依據面試或測試結果自主錄取」,「高中階段全面發展、表現優異的,推薦錄取」。
自主選拔錄取工作是深化高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2014年清華大學將繼續堅持「綜合評價,多元錄取,因材施招,促進公平」的招生理念,繼續實施自主選拔「新百年計劃」。
「新百年計劃」由「領軍計劃」、「拔尖計劃」、「自強計劃」三部分組成。旨在對不同類型的優秀人才實行有針對性的選拔,力促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力促教育機會公平。同時,清華大學將繼續探索人才選拔與培養的「選育銜接」,為「新百年計劃」人才的成長提供因材施教的條件和個性化發展的空間。
「新百年領軍計劃」是清華大學開展的旨在選拔和培養未來領軍人才的特殊自主招生計劃。
1、 招生對象
志向遠大、追求卓越、品學兼優、素質全面,學業成績排名在全年級前1%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優先。
2、 選拔方式
本計劃採用中學推薦、大學重點考察的方式報名。清華大學根據各中學近年來考入清華大學學生的質量、數量及在校綜合表現確定具有推薦資格的中學名單和推薦人數。
具有推薦資格的中學應在校園顯著位置對本校推薦名額、選拔標准、申請辦法、遴選流程進行公示,做到信息公開和程序透明。並按公示的標准和流程進行推薦人選的選拔。最終的選拔結果應在校園顯著位置進行公示,接受各方監督。
同時,清華大學會派出招生教師到具有推薦資格的中學按推薦名額至少1:3比例重點考察學生。
被推薦學生在清華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www.join-tsinghua.e.cn)進行網上報名並上傳相關證明資料。中學應將推薦匯總表、中學實施情況反饋表及其他說明材料寄至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清華大學組織專家組對推薦材料進行審核,並在本科招生網「網上報名」系統公布通過審核的學生名單。審核通過者需到清華大學參加綜合考核。
在公示和材料審核過程中,如發現中學或學生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相關學生的報名資格及相應中學參與清華大學其它各類招生的推薦資格。
3、 認定原則及優惠政策
清華大學將對中學推薦的「領軍計劃」候選學生進行綜合評價,從學生的高中學習全過程表現(包括學業成績和綜合表現,如課外學習及獲獎情況、參加社會工作與社團活動的情況、參加志願服務活動情況等)、大學重點考察情況、綜合面試成績及體質測試結果等四個方面進行評價,做出綜合認定。
獲得認定的學生將享受高考總分最高降60分錄取(特別優秀的學生可享受最高降至一本線的錄取優惠)以及最高加30分選專業的優惠政策。
4、 後續培養
清華大學將在後續培養階段重點關注通過本計劃入學的學生,匹配多樣化的教育資源,重點鍛煉團隊協作、組織協調和溝通表達等能力,培養具有國際視野和本土情懷的高素質人才。具體措施如下:
(1)優先推薦參加清華大學學生骨幹培養項目,具體內容包括暑期赴東、西部省份和港澳台地區考察、選修單獨開設的領導力課程等。
(2)優先推薦赴海外知名大學交換學習。
(3)通過雙向選擇,為每位學生配備「雙導師」,即一名所在院系專業老師輔導課程學習,一名所在院系畢業的成功校友指導個人發展。
(4)優先推薦參加社會工作、社會實踐、社團組織和公益志願等活動及鍛煉。
(5)提前入校接受培訓。接受思想教育,感受清華文化,熟悉校園環境,做好在大學班集體中發揮重要作用的准備。
5、實施程序
(1)2013年11月初,獲得清華大學「領軍計劃」推薦名額的中學啟動相關推薦工作。
(2)2013年11月4日-11月17日,清華大學招生教師前往中學按推薦名額至少1:3比例重點考察學生。
(3)2013年11月18日起,完成學生選拔和相關公示工作的中學組織被推薦的學生完成網上報名,並在11月24日前(以當地郵戳為准,建議使用快遞)將要求反饋的各類材料一同寄至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4)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組織專家組審核報名材料,並在2013年12月9日公布通過審核的學生名單。
(5)通過審核的學生參加清華大學組織的綜合考核。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確定最終名單,並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
附則
本實施辦法由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新百年領軍計劃」是自主選拔中的特殊部分,與普通自主選拔不存在報名資格沖突。
3. 領軍計劃的實施辦法
「領軍計劃」實施辦法
1、招生對象
志向遠大、追求卓越、品學兼優、素質全面,學業成績排名在全年級前1%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優先。
2、選拔方式
本計劃採用中學推薦的方式報名。清華大學根據各中學近年考入清華大學學生的質量、數量及在校綜合表現確定具有推薦資格的中學名單和推薦人數。
具有推薦資格的中學應在校園顯著位置對本校推薦名額、選拔標准、申請辦法、遴選流程進行公示,做到信息公開和程序透明。並按公示的標准和流程進行推薦人選的選拔。最終的選拔結果應在校園顯著位置進行公示,接受各方監督。
被推薦學生在清華大學本科招生網進行網上報名。中學應將推薦匯總表、中學實施情況反饋表、被推薦學生報名表、2份推薦信及其他說明材料集齊,一同寄至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清華大學組織專家組對推薦材料進行審核,並在本科招生網「網上報名」系統公布通過審核的學生名單。審核通過者免於參加自主招生筆試,只需參加綜合面試。
在公示和材料審核過程中,如發現中學或學生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相關學生的報名資格及相應中學參與清華大學其它各類招生的推薦資格。
3、優惠政策
清華大學將對「領軍計劃」學生開展綜合評價,從學生的學業成績、高中階段的綜合表現、參加清華大學綜合面試成績等幾方面進行評價及最終認定。認定的學生將享受高考總分最高降60分錄取以及至多30分選專業的優惠政策(選專業的優惠政策只有當學生高考分數達到清華大學在本省錄取分數線時有效)。
4、後續培養
清華大學將在後續培養階段重點關注通過本計劃入學的學生,匹配多樣化的教育資源,重點鍛煉團隊協作、組織協調和溝通表達等能力,培養具有國際視野和本土情懷的高素質人才。具體措施如下:
(1)優先推薦參加清華大學學生骨幹培養項目,具體內容包括暑期赴東、西部省份和港澳台地區考察、選修單獨開設的領導力課程等。
(2)優先推薦赴海外知名大學交換學習。
(3)通過雙向選擇,為每位學生配備「雙導師」,即一名所在院系專業老師輔導課程學習,一名所在院系畢業的成功校友指導個人發展。
(4)優先推薦參加社會工作、社會實踐、社團組織和公益志願等活動及鍛煉。
(5)提前入校接受培訓。接受思想教育,感受清華文化,熟悉校園環境,做好在大學班集體中發揮重要作用的准備。
5、實施程序
(1)2012年11月19日起,完成學生選拔和相關公示工作的中學組織被推薦的學生完成網上報名,並在11月27日前(以當地郵戳為准,建議使用快遞)將要求反饋的各類材料一同寄至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2)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組織專家組審核報名材料,並在2012年12月7日公布通過審核的學生名單。
(3)通過審核的學生參加清華大學組織的綜合面試。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確定最終名單,並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

4. 清華大學領軍計劃忘記確認考點了,怎麼辦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指出,要「完善高等學校招生名額分配方式和招生錄取法,建立健全有利於促進入學機會公平、有利於優秀人才選拔的多元錄取機制」,「對特長顯著、符合學校培養要求的,依據面試或測試結果自主錄取」,「高中階段全面發展、表現優異的,推薦錄取」。自主選拔錄取工作是深化高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2014年清華大學將繼續堅持「綜合評價,多元錄取,因材施招,促進公平」的招生理念,繼續實施自主選拔「新百年計劃」。「新百年計劃」由「領軍計劃」、「拔尖計劃」、「自強計劃」三部分組成。旨在對不同類型的優秀人才實行有針對性的選拔,力促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力促教育機會公平。同時,清華大學將繼續探索人才選拔與培養的「選育銜接」,為「新百年計劃」人才的成長提供因材施教的條件和個性化發展的空間。「新百年領軍計劃」是清華大學開展的旨在選拔和培養未來領軍人才的特殊自主招生計劃。1、招生對象志向遠大、追求卓越、品學兼優、素質全面,學業成績排名在全年級前1%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優先。2、選拔方式本計劃採用中學推薦、大學重點考察的方式報名。清華大學根據各中學近年來考入清華大學學生的質量、數量及在校綜合表現確定具有推薦資格的中學名單和推薦人數。具有推薦資格的中學應在校園顯著位置對本校推薦名額、選拔標准、申請法、遴選流程進行公示,做到信息公開和程序透明。並按公示的標准和流程進行推薦人選的選拔。最終的選拔結果應在校園顯著位置進行公示,接受各方監督。同時,清華大學會派出招生教師到具有推薦資格的中學按推薦名額至少1:3比例重點考察學生。被推薦學生在清華大學本科招生網()進行網上報名並上傳相關證明資料。中學應將推薦匯總表、中學實施情況反饋表及其他說明材料寄至清華大學招生公室。清華大學組織專家組對推薦材料進行審核,並在本科招生網「網上報名」系統公布通過審核的學生名單。審核通過者需到清華大學參加綜合考核。在公示和材料審核過程中,如發現中學或學生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相關學生的報名資格及相應中學參與清華大學其它各類招生的推薦資格。3、認定原則及優惠政策清華大學將對中學推薦的「領軍計劃」候選學生進行綜合評價,從學生的高中學習全過程表現(包括學業成績和綜合表現,如課外學習及獲獎情況、參加社會工作與社團活動的情況、參加志願服務活動情況等)、大學重點考察情況、綜合面試成績及體質測試結果等四個方面進行評價,做出綜合認定。獲得認定的學生將享受高考總分最高降60分錄取(特別優秀的學生可享受最高降至一本線的錄取優惠)以及最高加30分選專業的優惠政策。4、後續培養清華大學將在後續培養階段重點關注通過本計劃入學的學生,匹配多樣化的教育資源,重點鍛煉團隊協作、組織協調和溝通表達等能力,培養具有國際視野和本土情懷的高素質人才。具體措施如下:(1)優先推薦參加清華大學學生骨幹培養項目,具體內容包括暑期赴東、西部省份和港澳台地區考察、選修單獨開設的領導力課程等。(2)優先推薦赴海外知名大學交換學習。(3)通過雙向選擇,為每位學生配備「雙導師」,即一名所在院系專業老師輔導課程學習,一名所在院系畢業的成功校友指導個人發展。(4)優先推薦參加社會工作、社會實踐、社團組織和公益志願等活動及鍛煉。(5)提前入校接受培訓。接受思想教育,感受清華文化,熟悉校園環境,做好在大學班集體中發揮重要作用的准備。5、實施程序(1)2013年11月初,獲得清華大學「領軍計劃」推薦名額的中學啟動相關推薦工作。(2)2013年11月4日-11月17日,清華大學招生教師前往中學按推薦名額至少1:3比例重點考察學生。(3)2013年11月18日起,完成學生選拔和相關公示工作的中學組織被推薦的學生完成網上報名,並在11月24日前(以當地郵戳為准,建議使用快遞)將要求反饋的各類材料一同寄至清華大學招生公室。(4)清華大學招生公室組織專家組審核報名材料,並在2013年12月9日公布通過審核的學生名單。(5)通過審核的學生參加清華大學組織的綜合考核。清華大學招生公室確定最終名單,並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附則本實施法由清華大學招生公室負責解釋。「新百年領軍計劃」是自主選拔中的特殊部分,與普通自主選拔不存在報名資格沖突。
5. 清華大學錄取名單2016
一般新化一中都是自主招生考試結束後半個月到1個月這樣就公布正式錄取,你要自回己多關注,別錯過時答間了。不同地區的自主招生錄取名單公布時間不同,一般會在考試結束後2個星期這樣公布,到時候會同步更新給同學們的。
6. 浙江省要想上清華,北大,復旦,上海交大,浙大,省排名需要多少
浙江省要想上復清華,北大,復旦,制上海交大省排名需要前五十名才可以。
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績在相應招考類別中的全省排位,是新高考分段投檔錄取的核心依據。考生位次號按政策加分項目(適用於全國高校)計入加分值後的總分進行排列生成。

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先後在教育部「陽光高考」網公示了2018年高校專項計劃名單,最值得家長和考生關注的莫過於是北京大學的博雅計劃以及清華大學的領軍計劃。浙江共有23人通過了北京大學的博雅計劃。
(6)2016年清華大學領軍計劃名單公示擴展閱讀:
浙江省考生想上清華介紹如下:
176人通過了清華大學的領軍計劃,結合此前公示的北京大學、清華大學自主招生計劃名單,全省共有454人(次)獲得北大、清華不同程度的降分。
這454人(次)來自全省56所高中,其中鎮海中學、杭州二中分別以77人和70人遙遙領先,樂成寄宿中學、杭州學軍中學、衢州二中以24人、23人、19人分別列第三、四、五。需要指出的是,這454人不是最後進入北大、清華的學生。
7. 陽光高考信息平台清華領軍計劃通過名單查詢2015
上陽光高考官網可以查到公示名單,首頁-報名審核通過名單公示-綜合評價名單公示-清華大學,就可以查了
8. 清華大學領軍計劃學校名單
我來補全
省份
中學名稱
推薦名額
安徽
安慶市第一中學
1
安徽
合肥市第一中學
1
安徽
淮北市第一中學
1
安徽
六安第一中學
1
安徽
馬鞍山第二中學
1
安徽
太和第一中學
1
安徽
屯溪第一中學
1
安徽
蕪湖第一中學
1
北京
中國人民大學附屬中學
3
北京
北京師范大學第二附屬中學
2
北京
北京師范大學附屬實驗中學
2
北京
北京市第四中學
2
北京
北京市十一學校
2
北京
清華大學附屬中學
2
北京
北京大學附屬中學
1
北京
北京匯文中學
1
北京
北京景山學校
1
北京
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
1
北京
北京市第八中學
1
北京
北京市第二中學
1
北京
北京市第十二中學
1
北京
北京市第五中學
1
北京
北京市第一〇一中學
1
北京
北京市第一七一中學
1
北京
北京市順義牛欄山第一中學
1
北京
首都師范大學附屬中學
1
北京
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
1
重慶
重慶市巴蜀中學
2
重慶
重慶市南開中學
2
重慶
四川外語學院附屬外國語學校
1
重慶
重慶市第八中學
1
重慶
重慶市第一中學
1
福建
廈門外國語學校
2
福建
福建師范大學附屬中學
1
福建
福州市第一中學
1
福建
莆田市第一中學
1
福建
泉州市第五中學
1
福建
廈門市第一中學
1
福建
廈門雙十中學
1
福建
漳州市第一中學
1
甘肅
蘭州市第一中學
1
甘肅
西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
1
廣東
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
2
廣東
深圳中學
2
廣東
潮陽實驗學校
1
廣東
佛山市第一中學
1
廣東
廣東實驗中學
1
廣東
深圳外國語學校
1
廣東
湛江市第一中學
1
廣東
中山紀念中學
1
廣東
珠海市第一中學
1
廣西
廣西師范大學附屬外國語學校
1
廣西
柳州高級中學
1
廣西
南寧市第二中學
1
廣西
南寧市第三中學
1
貴州
安順市第二中學
1
貴州
貴陽清華中學
1
貴州
貴陽市第一中學
1
貴州
遵義航天高級中學
1
海南
海南中學
1
海南
文昌中學
1
河北
衡水中學
3
河北
石家莊第二中學
2
河北
邯鄲市第一中學
1
河北
秦皇島市第一中學
1
河北
唐山市第一中學
1
河南
鄭州市第一中學
2
河南
鄭州外國語學校
2
河南
安陽市第一中學
1
河南
北大附中河南分校
1
河南
鄲城縣第一高級中學
1
河南
河南省實驗中學
1
河南
河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
1
河南
鶴壁高中(新校區)
1
河南
淮陽第一高級中學
1
河南
開封高級中學
1
河南
林州市第一中學
1
河南
濮陽市第一高級中學
1
河南
濮陽油田第一中學
1
河南
商丘市第一高級中學
1
河南
信陽市高級中學
1
黑龍江
大慶實驗中學
2
黑龍江
哈爾濱師范大學附屬中學
2
黑龍江
大慶市第一中學
1
黑龍江
大慶鐵人中學
1
黑龍江
哈爾濱第三中學
1
黑龍江
佳木斯市第一中學
1
黑龍江
牡丹江市第一中學
1
湖北
華中師范大學第一附屬中學
2
湖北
武漢市第二中學
2
湖北
當陽市第一高級中學
1
湖北
黃岡中學
1
湖北
荊門市龍泉中學
1
湖北
荊州中學
1
湖北
武漢外國語學校
1
湖北
襄陽市第四中學
1
湖北
襄陽市第五中學
1
湖北
孝感高級中學
1
湖北
宜昌市第一中學
1
湖北
宜昌市夷陵中學
1
湖北
鍾祥市第一中學
1
湖南
湖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
1
湖南
懷化市第三中學
1
湖南
冷水江市第一中學
1
湖南
石門縣第一中學
1
湖南
湘潭縣第一中學
1
湖南
湘西自治州民族中學
1
湖南
雅禮中學
1
湖南
岳陽市第一中學
1
湖南
張家界第一中學
1
湖南
長郡中學
1
湖南
長沙市第一中學
1
吉林
東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
3
吉林
吉林第一中學
1
吉林
延邊第一中學
1
吉林
長春市十一高中
1
江蘇
常州高級中學
1
江蘇
常州市第一中學
1
江蘇
海安高級中學
1
江蘇
海門中學
1
江蘇
淮陰中學
1
江蘇
靖江高級中學
1
江蘇
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
1
江蘇
南京外國語學校
1
江蘇
南菁高級中學
1
江蘇
南通中學
1
江蘇
前黃高級中學
1
江蘇
如東中學
1
江蘇
如皋中學
1
江蘇
蘇州中學
1
江蘇
天一中學
1
江蘇
新海高級中學
1
江蘇
徐州市第一中學
1
江蘇
鹽城中學
1
江蘇
揚州中學
1
江西
吉安市第一中學
1
江西
江西師范大學附屬中學
1
江西
臨川第一中學
1
江西
南昌市第二中學
1
江西
新余市第四中學
1
江西
鷹潭市第一中學
1
遼寧
鞍山市第一中學
1
遼寧
本溪市高級中學
1
遼寧
大連市第二十四中學
1
遼寧
大連市育明高級中學
1
遼寧
東北育才中學
1
遼寧
鳳城市第一中學
1
遼寧
阜新實驗中學
1
遼寧
遼寧省實驗中學
1
遼寧
遼油第一高級中學
1
遼寧
盤錦高級中學
1
內蒙古
呼和浩特市第二中學
2
內蒙古
包鋼第一中學
1
內蒙古
包頭市第九中學
1
內蒙古
赤峰元寶山區平庄煤業高級中學
1
內蒙古
鄂爾多斯市第一中學
1
內蒙古
內蒙古師范大學附屬中學
1
寧夏
銀川市第一中學
1
寧夏
銀川市第二中學
1
青海
湟川中學
2
山東
安丘市第一中學
1
山東
東營勝利第一中學
1
山東
萊州市第一中學
1
山東
平度第一中學
1
山東
青島市第二中學
1
山東
山東省實驗中學
1
山東
壽光市第一中學
1
山東
泰安市第一中學
1
山東
棗庄市第三中學
1
山東
淄博實驗中學
1
山西
晉城市第一中學
1
山西
康傑中學
1
山西
臨汾市第一中學
1
山西
山西大學附屬中學
1
山西
山西省實驗中學
1
山西
太原市第五中學
1
山西
太原市外國語學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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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
西北工業大學附屬中學
3
謝謝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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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
高新第一中學
2
陝西
西安交通大學附屬中學
1
陝西
西安市鐵一中學
1
陝西
西安市長安區第一中學
1
上海
華東師范大學第二附屬中學
2
上海
上海中學
2
上海
復旦大學附屬中學
1
上海
格致中學
1
上海
七寶中學
1
上海
上海交通大學附屬中學
1
上海
上海外國語大學附屬外國語學校
1
四川
成都實驗外國語學校
1
四川
成都市第七中學
1
四川
成都樹德中學
1
四川
成都外國語學校
1
四川
綿陽南山中學
1
四川
綿陽中學
1
四川
南充高級中學
1
四川
石室中學
1
天津
天津市第一中學
2
天津
天津市南開中學
2
天津
天津市耀華中學
2
天津
天津市實驗中學
1
天津
天津市新華中學
1
西藏
拉薩中學
1*
新疆
烏魯木齊市第一中學
3**
新疆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二中學
1
雲南
雲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
2
雲南
昆明市第一中學
1
雲南
曲靖市第一中學
1
雲南
昭通市第一中學
1
浙江
寧波市鎮海中學
2
浙江
慈溪中學
1
浙江
杭州市第二中學
1
浙江
杭州市學軍中學
1
浙江
杭州外國語學校
1
浙江
湖州中學
1
浙江
金華市第一中學
1
浙江
樂清市樂成公立寄宿學校
1
浙江
紹興市第一中學
1
浙江
溫州中學
1
浙江
舟山中學
1
浙江
諸暨中學
1
* 限為少數民族學生
**限含1名少數民族學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