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大學綜合評價面試合格名單
⑴ 綜合評價招生學校名單2022
綜合評價招生學校名單2022如下:
(1)廣東省
中山大學、浙江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南方科技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北京外國語大學、西交利物浦大學、北京師范大學香港浸會大學、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崑山杜克大學。
(2)福建省
南方科技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上海科技大學、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崑山杜克大學。

(3)浙江省
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浙江大學、上海科技大學、中國科學院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北京外國語大學、南方科技大學。
浙江工業大學、浙江工商大學、中國計量大學、浙江財經大學、中國美術學院、寧波大學等50所高校。
(4)江蘇省
南京工業大學、南京郵電大學、揚州大學、上海科技大學、南京醫科大學、南京大學、中國科學院大學、崑山杜克大學、東南大學、南京中醫葯大學、江蘇師范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西交利物浦大學、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江蘇大學、南通大學、南京師范大學、南京林業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
(5)上海市
復旦大學、上海財經大學、東華大學、南方科技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浙江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上海科技大學、上海中醫葯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崑山杜克大學、華東理工大學、上海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
(6)山東省
浙江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山東財經大學、青島科技大學、上海科技大學、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青島大學、山東大學、崑山杜克大學、南方科技大學、山東科技大學、山東師范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中國石油大學(華東)、中國科學院大學、中國海洋大學、南方科技大學。
(7)遼寧省
東北大學、上海科技大學、崑山杜克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南方科技大學。
(8)湖南省
中山大學、中國科學院大學、上海科技大學、崑山杜克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南方科技大學、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綜合評價招生
⑵ 高考綜合批評價錄取後一定要去嗎
高考綜評錄取後,可以不去。
如果不滿意自己被錄取的學校,可以選擇不去,但是需要去學校辦理退學手續,否則會對個人誠信檔案有影響。同時,如果不去,但還想繼續讀書的話,就需要復讀重新讀高三,然後再一次參加高考。

綜合評價各校招生范圍不同,招生條件也不盡相同,很多院校是沒有什麼特別的要求的,只需要你學考和高考成績比較優秀。綜合今年各高校的報名條件,一般有以下幾種:
1、針對本省招生的高校普遍對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有相關要求。如:華南理工大學要求3B,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在上海要求學業水平考試要求無不合格科目等。
2、部分院校對考生高考成績有要求。如:中山大學、南方科技大學要求高考投檔成績達到廣東省普通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3、少部分高校要求考生參加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活動等。如: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要求高中三年參加不少於10個工作日的社區服務和1周社會實踐,完成15學分的研究性學習任務。(有此要求的大部分為山東地區高校)
4、部分院校只招理科或選考為特定科目的。比如華南理工大學只招理科、中國科技大學在浙江只招選考物理的。
5、要求有某些突出才能或獲獎。比如青島大學要求獲得學科競賽類、科技創新類、語言文學特長類三類獎項之一。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綜合評價招生
⑶ 青島大學的保研資格
青島大學的保研資格所需條件,包含對成績的要求,對四六級分數的要求詳情如下
1:納入國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畢業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獨立學院)。
2: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遵紀守法,身心健康。德育素質測評成績(測評成績計算辦法按學生處相關規定執行。下同)良好以上,在校期間曾被授予校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或其他校級及以上榮譽稱號,且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3: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學風端正,無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
4:必修課無不及格記錄。

5:在符合上述條件的基礎上,分為以下兩種類型選拔:
a、普通推免生:人數不少於院(部)推薦名額的90%(四捨五入)。其推免資格獲得的主要依據是學生在校期間前三年考試課平均成績(五年制學生按前四年成績計算。計算辦法按教務處相關規定執行,下同)排序,
且前三年考試課平均成績排序不低於所在專業前30%(創新實驗班、卓越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實施專業可適當放寬至40%),外語專業學生通過專業外語四級或相應級別的外語考試;
非外語專業學生要求國家大學英語六級水平測試成績達到426分及以上;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學生國家大學英語四級水平測試成績達到426分及以上。
b、具有特殊學術專長或突出培養潛質的推免生:人數不多於院(部)推薦名額的10%(四捨五入),其外語成績可適當放寬,考試課平均成績排序不低於所在專業前50%
⑷ 2020青島大學附屬醫院招聘考試內容有哪些
2020青島大學附屬醫院招聘200人考試內容有哪些?
考試內容、方法和安排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對應聘人員進行筆試和綜合面試。
1、筆試
(1)考查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含英語)及報考崗位所需要的相關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無指定教材。
(2)時間及地點:擬定2020年8月1日(周六)上午,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詳見報考網站首頁(具體考場詳見准考證)。
(3)筆試採取百分制計分。根據招聘崗位和考試情況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4)根據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生須簽訂疫情防控電子承諾書,熟知《筆試疫情防控注意事項》(附件2),並攜帶《考試人員健康管理信息採集表》(附件3)參加筆試。
2、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包括技能測試和現場答辯。
(1)考查內容:報考崗位所需要的綜合素質、邏輯思維、語言表達、應急應變能力及專業技能等相關能力。
(2)綜合面試人選的確定: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面試比例依次確定進入綜合面試范圍的人選。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和達不到規定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綜合面試范圍的人員名單在青島大學附屬醫院官方網站(http://www.qh.cn/)公示。
(3)綜合面試時間及地點在青島大學附屬醫院官方網站(http://www.qh.cn/)上另行通知。
3、成績核算
按照筆試成績、技能測試成績、現場答辯成績各占總成績的40%、30%、30%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技能測試成績、現場答辯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採用百分制計分,並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尾數四捨五入。技能測試成績和現場答辯成績均不得低於60分。
⑸ 2021年山東省綜合評價招生學校名單
摘要 2021年,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中國石油大學(華東)、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青島大學、山東師范大學、山東科技大學、青島科技大學、山東財經大學、浙江大學、華南理工大學等11所高校在我省開展本科綜合評價招生試點,其中華南理工大學為今年的新增高校。
⑹ 青島大學錄取線多少分
一、綜合評價錄取情況
2020年,共設立個創新實驗班,招生計劃240人,比去年增加40人。預錄取投檔306人,錄取240人。錄取的文化課最高分597分,高重點線65分;錄取的綜合成績最高分639.4分;綜合成績最低分569.7分
2020年綜合評價錄取情況統計表

青島大學普通批專業比較多,優勢專業醫學類今年都漲到600多分,這個也在預料之中,最高分還是臨床醫學5+3(本碩連讀)615分,醫學類專業分數遙遙領先其他專業,這里特別說明,青島大學的師范類專業也是只面向青島地區招生,只有青島當地的考生可以報考,學校代碼也不同,所以分數也是低一些,政策就是這么定的,非青島地區考生不能報考。
⑺ 青島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為保證青島大學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考生和學校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一條 青島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第二條 青島大學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各級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名稱:青島大學(學校代碼:11065)
第四條 學校地址:浮山校區(青島市寧夏路308號)
金家嶺校區(青島市松嶺路93號)
松山校區(青島市登州路38號)
第五條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 辦學層次: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設有博士後流動站
第七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青島大學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青島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條 青島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 我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負責受理關於招生工作中違紀違法問題的信訪舉報。
通信地址:青島市寧夏路308號青島大學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郵政編碼:266071;電話:0532-85955750。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學校結合辦學條件、發展規劃制定2020年本科招生計劃,經校長辦公會審定後報教育部審批。
第十二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審批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和國家有關招生政策,結合社會和經濟發展對人才培養的戰略需求、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及重點支持政策、歷年計劃安排等因素,確定分省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後由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三條 學校的錄取工作採用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方式,公平、公正、擇優錄取。錄取工作結束後,學校根據經省級招生管理部門核准備案錄取名單填寫錄取通知書,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
第十四條 高考改革的省份,錄取原則根據高考改革省份相關政策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願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對於山東省考生,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將根據考生高考總成績和志願,按照學校專業招生計劃的1:1投檔,由我校審核錄取,對進檔考生直接錄取到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
第十五條 非高考改革省份,高考投檔成績達到青島大學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學校按分數優先原則錄取,即按高考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滿足考生的專業志願。
當考生高考投檔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高考投檔成績並適當參考考生單科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於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做退檔處理。
江蘇省學業水平測試必測科目成績要求為「5合格」,選測科目成績要求為2B及以上,同一專業志願內考生專業排序規則為「先分數後等級」。
第十六條 對學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普通高等學校的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文件執行。
第十七條 特殊類按以下原則錄取:
(一)藝術類專業錄取
藝術類專業錄取按照《青島大學2020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公布的相關規定執行。
(二)體育教育專業錄取
體育教育專業錄取學校執行山東省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體育類相關專業的錄取政策,在投檔范圍內,按照考生綜合成績擇優錄取。若綜合成績相同,參考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三)綜合評價招生錄取
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按照《青島大學2020年本科綜合評價招生簡章》公布的相關規定執行。
(四)高水平運動員錄取
高水平運動員錄取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及《青島大學2020年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公布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學校錄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合格的考生。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收費退費及資助政策
第十九條 收費嚴格執行山東省發展改革委員會和山東省教育廳等部門相關規定。
第二十條 退費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文件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學校設有多種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對家庭困難的學生,學校建立獎、貸、補、助、減、免等完善的資助體系。
第七章 資格復查及證書頒發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校後,學校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考生弄虛作假違紀行為,將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嚴肅處理。
第二十三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修完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內容,取得規定的總學分,德、智、體達到畢業要求,准予畢業,由學校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生,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批准,由學校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學校不委託任何機構和個人代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青島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或與上級政策不一致之處,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青島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32- 83780001、83780002~9
郵 編:266071
學校網址:https://www.q.e.cn
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zs.q.e.cn
⑻ 高校綜合評價錄取是什麼意思
所謂高校綜合評價錄取,是指在高考改革試點省的試點高等院校錄內取新生時,綜合考量考生高考容成績、高校考核結論、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以及高校自身培養特色要求等五個維度的內容,對高考成績達到本二批次省控線的入選考生,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實行高校綜合評價錄取制度,是為了有效地避免單純憑高考成績錄取的弊端,是落實國家和我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的重要舉措,是對「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考試招生模式的積極探索。

(8)青島大學綜合評價面試合格名單擴展閱讀
綜合評價方法的特點:
1.評價過程不是一個指標接一個指標順次完成,而是通過一些特殊的方法將多個指標的評價同時完成。
2.在綜合評價過程中,要根據指標的重要性進行加權處理,使評價結果更具有科學性。
3.評價的結果為根據綜合分值大小的單位排序,並據此得到結論。
在綜合評價中,其關鍵技術主要有如下幾個方面。其一,指標選擇;其二,權數的確定;其三,方法的適宜。因此,在應用和研究綜合評價方法時,應當隨時把握住上述三個方面的可行性和科學性。
⑼ 青島大學本科自主招生,2019青島大學自主招生簡章
自主招生簡章
一、招生計劃及專業
2019年自主招生計劃不超過我校招生規模的5%,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只能從下列招生專業中選擇一個報考,各專業招生計劃視生源報考情況而定。
尼山計劃、哲學類5人、中國語言文學類10人、新聞傳播學類10、歷史學類10人、考古學5人、英語10人、文理兼招
泰山計劃、數學類20人、物理學類20人、化學類20人、理工類
卓越計劃、機械類20人、材料類20人、自動化類20人、軟體工程20人
藍色矽谷計劃、法學類20人、政治學類20人、文理兼招
生物科學類20人、電子信息類20人、計算機科學與技術20人、環境科學與工程類20人、理工類
註:根據生源情況,總計劃和各專業計劃可適當調整。
二、報名條件
學科特長突出、具備創新潛質,符合2018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條件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具體條件如下:
人文社科特長類:對人文社科專業有濃厚的興趣,具有與所報專業相關的突出特長,高中階段在有廣泛影響力的全國性人文社科競賽中獲得總決賽二等獎及以上獎項。
對英語專業有濃厚的興趣和扎實的基礎,高中階段在有廣泛影響力的全國性英語競賽中獲得總決賽一等獎及以上獎項。
三、報名程序
1.網上報名:考生須登錄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 );報名時間:2018年3月26日至4月10日。
2. 學生須在報名截止前將報名申請材料電子掃描件上傳至報名系統,材料包括:
(1) 自主招生報名申請表(網上報名成功後通過系統列印並由本人親筆簽名、中學審核蓋章);
(2) 高中階段各類課程修習情況及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檔案等寫實性材料;
(3)證明申請者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的各種證書、作品或學術論文(含封面、目錄及全部成果頁等)。
上傳至報名系統的申請材料要求真實、詳盡、准確、清晰,除證書原件外所有材料均須中學蓋章。除正式出版的個人專著外,我校不接收其他紙質材料。
個人專著原件(註明學生姓名及報名號)請於2018年4月10日前(以收件日郵戳為准)寄(送)達我校本科招生辦公室。所有報名材料恕不退還。未按要求完成報名、報名申請材料不合要求者,報名無效。
四、選拔程序
1.資格審查:我校將組織專家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審核,依據學生的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等表現,擇優確定合格考生名單;並對考生提交的論文進行原創性審核。初審合格考生名單將通過山東大學本科招生在線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予以公布。公示無異議者方可參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
2.考核時間:6月10日。
3.考核方式及內容:各專業考核均通過筆試加面試形式,筆試、面試均考察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內容,分值均為100分。
4.資格確定:學校本著擇優錄取、寧缺勿濫的原則,由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生的測試綜合成績按不超過招生計劃1:2的比例確定各專業資格考生名單(綜合成績=筆試*50%+面試*50%);各專業獲得資格的考生中成績特別優秀者(10%左右)給予A級資格,其他給予B級資格。
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省賽區一等獎及以上獎勵的學生免筆試,直接參加我校組織的面試,面試優秀者可直接獲得A級資格。
5.結果公示:獲得山東大學自主招生資格考生名單將在山東大學本科招生網站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並報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示備案。

五、錄取政策及辦法
1. 獲得A級資格的考生
(1)對於繼續實施普通本科分批次錄取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及以上,我校予以錄取;
(2)對於合並本科錄取批次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自主招生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及以上,我校予以錄取;
(3)對於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績達到上海市、浙江省確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及以上,且考生選考科目滿足填報專業的科目要求、綜合素質評價合格,我校予以錄取。
2. 獲得B級資格的考生
(1)對於繼續實施普通本科分批次錄取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最終模擬投檔線下20分以內(不低於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我校予以錄取;
(2)對於合並本科錄取批次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本科批次最終模擬投檔線下20分以內(不低於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自主招生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我校予以錄取;
(3)對於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績達到上海市確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20以上、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浙江省確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40以上,且考生選考科目滿足填報專業的科目要求、綜合素質評價合格,我校予以錄取。
備註: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對於高考總分不是750分的省份考生,降分幅度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試總分與750分之比進行折算,並按照四捨五入的規則確定實際降分幅度。江蘇考生選考科目等級不低於2B。
專業分配原則: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將錄取至其自主招生報考專業學習。
六、其它
1.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將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政策規定,加強各環節的規范管理,加強信息公開,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對於在自主招生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材料等違規考生,均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資格,並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做進一步處理。
2.對於在德、智、體、美等方面表現突出或取得顯著成績者,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3.我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機構組織開展特殊類型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若發現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咨詢、輔導、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4.本簡章如有與教育部2018年招生政策不一致之處,以教育部有關政策為准。
⑽ 青島大學2016年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原則有哪些
青島大學2016年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原則
一、青島大學按照考生的綜合評價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
綜合評價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成績X1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X30%+高考成績X60%。(三項成績統一折算為百分制,學業水平測試成績,A等計10分,B等計5分)
注意:當考生的綜合評價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總分、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
高考總分不低於山東省首次劃定的本科二批錄取控制線。
二、考生志願填報納入山東省普通高校本科提前批錄取院校統一填報,考生須在院校志願欄的第一志願欄填報我校,否則無效。填報的專業志願須在我校公布的綜合評價招生計劃專業范圍內,文理科考生不得跨科類填報。
三、青島大學專業投檔規則:學校依據綜合評價成績按「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擇優錄取。當考生綜合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未滿專業,直至該專業錄滿為止; 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學校作退檔處理。
四、若該類考生志願填報人數未到該類招生計劃數的110%,則該類錄取人數原則上控制在該類志願填報人數的85%以內。
五、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校按「不予錄取」執行。
六、學校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有關要求及規定的形式進行公布。考生可登陸學校本科招生網和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