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學專業級差
Ⅰ 如何理解北京科技大學招生簡章「對於實行平行志願的省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當地同類招生計劃數105%以內。」
就是如果招生100人,最多提檔人。
這里給出我根據我對各位考生的問題總結出來的高考填報平行志願的若干注意事項,供你參考:
首先,平行志願是各個省市區的招生政策,與具體學校無關。就是說,大學是沒有辦法決定是不是實行平行志願或是不是招收平行志願的考生的。如果一個省市區沒有實行平行志願,那麼這個大學在這個省市區招生時就不能按照平行志願招生;反之,如果一個省市區實行了平行志願,那麼在這個省市區招生的大學在這個省市區都必須按照平行志願招生。因此,一個大學在實行了平行志願的省市區必須按照平行志願招生,在沒有實行平行志願的省市區就只能按照傳統方式招生。
順便說一下,平行志願與非平行志願一樣,也是按批次填報的。你如果沒有達到一本分數線,就沒有必要填報一本學校。也不要在一個批次的志願下填報不同批次的學校,例如,不要在一本批次下既填報一本大學也填報二本大學。
其次,如果是以前的普通志願報考方式,招生院校非常看重第一志願,第一志願是非常重要的。平行志願不等於各個志願沒有先後次序、沒有第一志願,但平行志願與以前的志願不同的是,只有考生和招生辦知道你的志願順序,招生院校是不知道的,因此原來只招收第一志願的大學就無從知道報考它的考生是第幾志願報考的它,因此是不是第一志願就沒有以前那麼重要了。從而,第一志願還是很值得冒險的,但在這種情況下,第二志願就應該與第一志願有一定的級差,以防萬一。為了確保錄取,所有志願最好都填滿。
在以前非平行志願政策的情況下,許多學校(如南京大學、東南大學、復旦大學、武漢大學等等)都不錄取非第一志願的考生。這樣,在非平行志願政策下,如果你分數差不多夠了北京大學的分數線,但又很可能不被錄取,你不能第一志願報北京大學,第二志願報南京大學、武漢大學或復旦大學,因為這樣填,如果北京大學不錄取你,南京大學、武漢大學、復旦大學也肯定不會錄取你,在這種情況下,很多考生會放棄北京大學,把南京大學、武漢大學或武漢大學作為第一志願。然而,在平行志願政策下,由於錄取學校不知道你是否把它作為第一志願,你就可以這樣做了:如果北京大學不錄取,並不影響後面學校的錄取。再如,假定南京大學、武漢大學、東南大學的預估錄取分數線是620、615、605,你考了621分。在平行志願政策下,你可以把南京大學、武漢大學、東南大學分別作為第一、第二、第三志願,如果南京大學不錄取你,很可能上武漢大學武漢大學的線,即使武大也錄取不了,東南大學肯定會錄取。而在以前的政策下,你是不能這樣報志願的。
因此,在平行志願政策下,你可以拿第一第二志願沖一沖,第三第四志願選擇你比較接受的學校和專業,最後兩個志願選擇保底的學校和專業。
第三,平行志願錄取時,各個志願對於錄取學校有同等的效率,都相當於第一志願。如果不夠第一志願學校的提檔線,就看第二志願學校的提檔線,直到找到一個志願的提檔線不高於你的分數,就把檔案放到這個學校。
具體而言,平行志願中考生報考的各個院校在考分前是平等的關系。只要考生達到了這個批次的錄取控制線,就按考分從高分到低分的循序,由計算機對每個考生所填報的5個院校,依次檢索。「分數優先」是其投檔基本特點,簡單可理解為高分先投檔。比如理科考生甲分數為650分,填報的志願A是北京大學、志願B是復旦大學;考生乙考分為649分,志願A是復旦大學。到甲投檔時,北京大學已投滿,復旦大學還有一個計劃未完成。考生甲將被投檔到復旦大學,同時復旦大學完成招生計劃。考生乙雖然志願排序先於甲,但只能等其他志願錄取了。
「遵循志願」是平行志願投檔的另一個原則。投檔的原則是一旦進入投檔程序將嚴格按照考生填報志願的順序進行投檔,一旦被前面的的志願提檔,後面的學校取分再低也沒戲。比如理科考生丙考分為652分,填報的志願次序是北京大學、同濟大學、復旦大學和北京師范大學,結果是被同濟大學錄取。後來得知能被復旦大學錄取時考生丙後悔不已。
第四,學校的提檔線指這個學校錄取的最低分,一般都要高於分數線。比如假定分數線是500分,那麼北大、清華的提檔線可能有600分,復旦、南大的提檔線可能是550、560 分。
因此,在報考時,要拉開差距(各個學校的提檔線,不要都報同樣的學校),如報了北大,就不要報清華,但可以報北航、北工大;報了復旦就不要報交大和南大,但可以報同濟、上海理工大學。
第五,關於投檔退檔。一般情況下,學校不會多提檔的,不超過105%,很多情況下,頂多多提檔一兩個如,而且提檔後不會輕易退檔,學校會想方設法錄取你的,即使你填了不服從志願,學校也會打電話徵求你的意願的。因此,沒有必要擔心提檔後退檔的問題。你所在的省市區招生辦公室也不會同意學校提檔後輕易退檔的。千萬放心!!!
第六,關於報考專業,我不給你具體建議,因為這種建議不一定符合你的情況。只給你一般性建議,相信對你會有好處:
選擇專業應做到六要六不要:(1)不要望文生義,而要了解專業目錄及內涵。(2)不要只追熱門,而要因人制宜分析就業前景。(3)不要一廂情願,而要量力而行、留有餘地。(4)不要就專業論專業,而要分析學校的專業競爭力。(5)不要用選學校代替擇專業,而要把握專業錄取辦法。(6)不要看到就是寶,而要去粗取精、去偽存真、善於思考。
選專業時要避免幾個盲區,第一不要扎堆熱門專業,第二要認清專業本身,要了解所選專業具體是做什麼的,有些什麼課程,也要了解其專業未來的發展,第三,不要忽略自己的潛能,自己沒有嘗試怎麼知道自己不行呢?
Ⅱ 北京科技大學設不設專業差和級差
設,2-1分
錄取專業時,按投檔考生的實際考分和專業志願順序,由高到低按「專業級差」方式依次錄取,「專業級差」根據生源具體情況確定,一般為2至1分;
Ⅲ 北京科技大學08年
北京科技大學200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招生工作,保證北京科技大學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北京科技大學。上級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全國重點大學,是全國首批正式成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學校之一,是首批進入國家「211工程」建設行列的高校。2006年,學校成為國家「優勢學科創新平台」建設項目試點高校。
辦學目標:北京科技大學發揚「學風嚴謹,崇尚實踐」的光榮傳統,努力把學校建設成為規模適度,特色突出,國內一流,國際上有重要影響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學;成為國家培養高質量、高素質創新人才的重要基地,成為知識創新、技術創新和兩個文明建設的重要基地。
學制:本科基本學制為4年,高職(專科)學制3年。
校址及辦學地點:本科生、碩士生、博士生: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0號;高職生:北京市朝陽區管庄校區。
第三條 北京科技大學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擇優錄取,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北京科技大學設立由校領導及招生、教學、紀檢等有關部門人員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北京科技大學的招生工作。
第五條 北京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北京科技大學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北京科技大學普通本科、高職(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條 北京科技大學招生工作在學校紀委監察室、招生監察辦公室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 錄取
第七條 北京科技大學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領導下,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
第八條 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當地同類招生計劃數110%以內。
第九條 錄取專業時,按投檔考生的實際考分和專業志願順序,由高到低按「專業級差」方式依次錄取,「專業級差」根據生源具體情況確定,一般為2至1分。
江蘇省學業水平測試選修科目我校設定為物理,等級要求達到AA。對進檔的考生以「先分數後等級」方式,按照A+A+、A+A、AA的順序,結合考生的專業志願和綜合素質評價等其它指標,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取的專業。已被我校認定的自主招生考生和各類特長生在達到同樣等級條件時,方能享受相應的政策優惠。
第十條 報考我校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時,將依次接收服從專業調劑的非第一志願考生。我校依據各省投檔分數情況及非第一志願考生的高考實際考分設定志願分數級差,志願分數級差一般為40分以上。
第十一條 藝術設計專業(藝術類)參加藝術類提前本科批次錄取;其它本科專業參加重點本科批次錄取。
藝術設計專業(藝術類)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北京科技大學藝術設計專業招生簡章》進行。
第十二條 部分專業的特殊要求
①英語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需參加當地的英語口試,要求語言表達能力較強;日語、德語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日語、德語為零起點),其它專業對外語語種不限制。
②報考工業設計專業的考生要求具有一定的美術基礎。
第十三條 對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的規定加分、降分提檔,錄取專業時以實際考分為准。高考實際分數相同的情況下,首先優先錄取有政策加分的考生,其次為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
第十四條 錄取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錄取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條 國防定向生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北京科技大學國防定向生招生簡章》進行。國防生錄取工作在省級招辦規定的批次進行。
第十六條 定向生、保送生以及自主選拔錄取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規定和我校有關簡章、辦法進行。
第十七條 藝術、體育特長生招生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規定和我校有關簡章、辦法進行。
第十八條 錄取工作體檢標准依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理科實驗班:
學校為了培養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一流創新型人才,經教育部批准,從2007年開始招收理科實驗班。理科實驗班前兩年執行特別制定的具有特色的培養計劃,第二學年末,主要根據學生志願分專業,第三學年進入相應專業的自然班學習,並配備由資深教授擔任的培養導師,同時進入課題組重點培養。完成實驗班教學計劃的優秀畢業生具有保研資格,實行本碩連讀。理科實驗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原則上要求考生高考實際總分高出我校在本省錄取最低分20分以上。
第二十條 大專業與大類招生:
①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按材料科學與工程大專業統一招生,兩年後根據學生志願和社會需求按材料科學與工程、材料成形與控制工程、材料物理、材料化學、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功能高分子材料、納米科學與技術、表面科學與工程八個專業方向之一進行培養。
②經濟管理學院按大類招生,即新生報考和進入經濟管理學院學習時不分具體專業,統一為「工商管理」類。新生進校兩年後開始劃分專業學習,專業包括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工程、工商管理、會計學和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劃分的原則基本是自願與學院協調相結合,需要考慮學生在校前兩年的學習成績。另外,經濟管理學院各專業文理兼招,但要求文科考生有較好的數學基礎。
③信息工程學院的通信工程、自動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工程、信息安全和智能科學與技術6個專業按電子信息科學類招生。經過兩年的信息基礎平台課程學習,電子信息科學類的學生將根據人才市場需求、本人志願和在校學習成績進入不同的專業培養。
④機械工程學院的機械工程及自動化、熱能與動力工程、工業工程和物流工程四個專業按機械類統一招生。學生入學後施行寬口徑培養模式,一年半後學生將根據本人志願和在校學習成績進入不同的專業學習。
第四章 其他
第二十一條 收費標准:根據國家規定,2008年我校本科生各專業學費標准為:藝術設計專業(藝術類)每人10000元/學年,其它專業每人5000元/學年;高職(專科)專業學費標准為:商務日語專業每人7500元/學年,其它專業每人6000元/學年。如果國家調整2008年學費標准,將按新標准執行。住宿費標准:根據住宿條件,按照國家標准收取住宿費用。
第二十二條 獎助學金情況:我校針對本科生設立的獎學金分為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人民獎學金和社會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由國家設立,獎勵金額分別為8000元和5000元;人民獎學金由學校出資設立,金額從300元至5000元;社會獎學金為社會各界在我校設立的獎學金,有寶鋼獎學金、中國石油獎學金、POSCO獎學金、SONY獎學金、罕王特鋼獎學金等二十餘種,金額從2000元至10000元;除此之外,學校還設有科技競賽、學科競賽、體育之星獎學金等。以上所有獎學金的獲獎比例達50%。為了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學費、生活費問題,學校設有國家助學金、中海油助學金、曾憲梓獎助學金等十餘種助學金,設有貸學金和困難補助,並幫助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校設有勤工助學中心,負責為學生聯系校內外勤工助學崗位。
第二十三條 高招咨詢:
北京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10-62325294 62332893
學校網址:http://www.ustb.e.cn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北京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Ⅳ 2015哪些大學有專業級差
你好,我也是今年的考生,對這個問題有所關注,以下是我找到的資料,希望對您有幫助!
1. 北京交通大學 級差為211或21
2. 北京科技大學 級差為2或1,規定不清晰。
3. 北京化工大學 級差為二級,首級不超2分,次級不超首級。
4. 北京郵電大學 級差為11。
5. 上海財經大學 級差為33111
6. 鄭州大學 級差為211
7. 四川大學 級差為31111
8. 新彊大學 級差為52
9. 石河子大學 級差為31
10. 北京林業大學 級差為31
11. 北京中醫葯大學 級差為3311
12. 南京大學 級差為11
13.華中師范大學 級差為11
14. 北京師范大學 級差在2分內
15. 中央財經大學 級差為11111
16. 對外經貿大學 級差為111
17. 東北師范大學 級差為53
18. 同濟大學 級差為2
19. 南京大學 級差為11
20.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專業志願間級差分數依據投檔情況劃定,級差分不超3分
21. 南京理工大學 對前三專業志願之間設不超過3分的級差
22. 中國礦業大學(南) 級差為21111
23. 南京農業大學 級差為321
24. 中國葯科大學 對前三專業志願之間分別設不超過5分的級差
25. 合肥工業大學 級差為3
26. 廈門大學 級差為21111
27. 山東大學 級差為211
28. 中山大學 級差為21111
29. 重慶大學 級差為211
30.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級差為2
31.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級差為3
Ⅳ 北京科技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北京科技大學章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北京科技大學,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全國首批正式成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學校之一,入選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
第三條 本科基本學制為4年。校址及辦學地點: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0號,郵編100083。
第四條 學校培養的本科生,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北京科技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條 北京科技大學招生工作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北京科技大學本科生招生工作組織機構由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員會、招生就業處三級機構組成。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員會在制定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方面履行民主管理和監督職能;招生就業處是執行機構。
第七條 北京科技大學招生就業處作為學校的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
1.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
2.按照教育部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分地區、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章程;
3.受權組織特殊類型招生考試工作,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對違規考生進行認定、處理,並將違規事實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
4.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咨詢服務工作,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區、市)招生組,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校情況和招生政策;
5.客觀、公正地完成本科生錄取工作,並負責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6.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7.配合學校有關部門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
8.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八條 北京科技大學招生工作在學校紀委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北京科技大學面向全國招生,按照教育部招生計劃編制工作有關要求,根據本校辦學條件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區、市)考生數量、生源質量、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趨勢、畢業生就業狀況、考生對我校各專業的認可度等因素,科學合理地確定本校來源計劃。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的為准。
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於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
第四章 招生類型及錄取原則
第十條 北京科技大學招生錄取工作受教育部統一領導,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在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組織下開展本校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一條 學校普通本科層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類、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港澳台僑聯考等。
第十二條 錄取原則
1. 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對於實行平行志願的省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當地同類招生計劃數105%以內。對於實行順序志願的省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當地同類招生計劃數110%以內。
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級招辦的規定加分提檔,安排專業時以實際考分為准。
2. 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東省和海南省等6個改革省市的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願必須符合其本省已經公布的學校2020年各招生專業(類)對學生選考科目范圍的要求。
3. 江蘇省理工類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達到AB+及以上,且物理為必選;文史類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達到AB+及以上,且歷史為必選;對進檔的考生以「先分數後等級」方式,結合考生的專業志願和綜合素質評價等其它指標,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取的專業。相同分數時,等級優先順序依次為: A+A+、A+A、AA、A+B+、AB+。已被學校認定的高水平藝術團考生在達到同樣等級條件時,方能享受相應的政策優惠。
4. 按照專業(類)志願填報的浙江省、山東省考生,達到分數後直接錄取到其所填報志願專業(類)。
5. 按照學校志願填報省份的考生(含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按照專業組填報),錄取專業時,按投檔考生的實際考分和專業志願順序,由高到低依次錄取,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專業級差。(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將進檔考生按實際考分由高到低分文理分別排隊,然後依次逐個安排專業)。當高考實際分數相同時,依次優先錄取有政策加分、相關科目分值高的考生,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文綜、外語、數學;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理綜、語文、外語;不分文理省份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選考3科總分。
6.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可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7. 關於退檔。對於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體檢合格,學校提檔後不退檔。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所報專業志願已錄滿情況下做退檔處理。
對於非平行志願省份,當考生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體檢合格,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將其調劑到其他專業,如果其他專業已錄滿或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做退檔處理。
8. 外國語言文學類(包含英語、日語、德語)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如所在省級招辦組織外語口試,考生須參加口試且成績合格。其它專業對外語語種不限制。
9. 錄取時,不區分往屆生和應屆生;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10. 學校保送生、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和藝術類等特殊類型招生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規定和學校有關簡章、辦法進行。
11. 體檢標准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及學校按要求制訂的補充規定執行。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新生入學後,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 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北京市物價局核定標准收取學費和住宿費。2020年學校本科生各專業學費標准為:視覺傳達設計專業(藝術類)每人10000元/學年,其它專業每人5000元/學年。如果國家調整2020年學費標准,各項收費標准最終以北京市物價局核定的標准為准。本科住宿費標准:每人900元/學年,收費依據為「京價(收)字【2003】348號」。
第十五條 學校本科招生網站:http://zhaosheng.ustb.e.cn,咨詢電話:010-62325294 62332893,傳真: 010-82371778。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投訴電話:010-62332307。
第十六條 學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准。
第十八條 本章程由北京科技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Ⅵ 我是山西考生估分590,請問北京科技大學可以嗎東北大學與之比哪個好些
北京科技大學不錯的,他的專業機械,熱能,安全工程,管理,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是全國前列,但是這幾個專業的分數也很高,去年在山西這幾個專業的最低分都破600了,而且該學校專業是有專業級差的,即第一專業到第二專業會把你的分數降下來考慮錄取,所以填報志願時不建議全部填報熱門,而且最好選上服從調配。 東北大學在沈陽,地理位置肯定沒有北京好,他的分數也相對北科要低一些,他的專業機械專業、自動化。 控制科學和控制工程,傳統的冶金都是很不錯的專業,另外即使是最高分的自動化去年也才585,你報東北大學基本沒有問題。 最後預祝你今年能如願大學夢~(另外今天不就要交檔案了嗎?你現在在這里沒問題吧……)
Ⅶ 高考專業級差影響到平行志願院校的填報嗎
當前很多院校設置了專業級差,這是一種分數優先政策,對於高分考生比較有幫助,能減少志願填報的風險,可以在一定風險系數下選報自己想上的專業,但是不切合實際的志願選擇,也要付出相當的代價,其結果是被減去專業級差累積分,可能影響最終的錄取結果,研讀各院校的專業級差下的分數優先錄取規則,對於如何填報志願至關重要。
一、專業錄取的四種方式:
方式1、分數優先,即分數清。
方式2、分數優先 + 專業級差。
方式3、專業優先,即專業清。
方式4、專業優先 + 專業級差。
分數優先和專業優先是最基本的兩種專業錄取規則。而分數級差是依附在基本錄取規則上的附加規則。
二1、北京大學: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專業錄取時設定專業志願級差,專業志願級差原則上在5分以內,同時參考相關科目成績;屬提前批錄取的非通用語種考生,按投檔分提檔,按實考分錄取專業,專業志願間不設級差,不調劑,錄滿為止,實考分未達到所報專業錄取分數的考生予以退檔。
2、清華大學:按照考生的高考實考分和專業志願進行專業錄取,各專業志願之間存在一定的分數級差。分數級差的確定原則為以調檔線上該考區報考清華大學的所有考生的專業志願滿足率最大為原則,在1-5分之間選取一定分數作為級差。
3、北京工業大學:在專業志願錄取時,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對附加分實行調檔加分、進專業也加分的錄取原則。
4、北京理工大學:依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並安排專業,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級差。
5、北方工業大學:對於進檔考生,根據考生投檔考試成績,按照專業志願級差方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第一專業志願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專業志願級差原則考慮其第二專業志願,仍不能滿足的按同樣原則考慮其第三志願,依此類推,若某考生所有專業志願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錄取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若所有專業均已錄滿,則予以退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直接予以退檔;我校按照專業志願級差方式比較不同專業志願考生的投檔考試成績,專業志願級差值確定為:3~5分。
6、北京郵電大學:第十二條
關於專業志願。安排專業時,尊重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在錄取時的專業志願間分數級差為:第一和第二專業志願間、第二和第三專業志願間級差均為1分,其他專業志願間級差為0。當考生第一專業志願不能滿足時,將考生成績減去相應分數級差值,考慮第二專業志願,依此類推。第十三條
關於退檔。對於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我校提檔後不退檔。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所報專業志願已錄滿情況下做退檔處理。
7、中央財經大學: 第十四條
學校對進檔考生按照「專業級差」的方式確定專業,各專業志願之間級差為1分。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根據考生分數從高到低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取額滿。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等效基準分相同的考生依據以下情況優先錄取:①專業志願順序②數學、英語、語文單科成績③體育、藝術特長。
8、北京外國語大學:第十四條
我校在錄取時,根據各省、市、自治區考生填報志願的情況按實際考分排隊,由高到低按專業志願依次錄取。如所填專業志願無法滿足,服從專業調劑者,將根據分數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第十五條
我校在第一志願錄取不滿時,順序錄取參考志願和徵集志願考生。第十六條 我校在專業錄取時不設定專業志願級差。
9、中國政法大學:第十八條
學校在實行平行志願的省(直轄市、自治區)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為105%以內,考生所報專業不能滿足且服從調劑時,學校將根據各專業的錄取情況進行專業調劑。如果考生不服從調劑,則作退檔處理。學校實行順序志願的省份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為招生計劃數的105%以內,按照100%計劃予以錄取。第二十二條
在進檔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情況下,學校按照分數優先、不設專業級差的原則,根據考生的高考成績和專業志願的順序,綜合考慮,擇優錄取。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參考考生志願和相關科目的高考成績(根據所報專業性質確定)錄取。
10、中國礦業大學(北京):進檔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情況下,安排專業時按考生的實際考分採取分數優先的原則,不設專業級差,當考生實考分數相同時,依次優先錄取有政策加分考生、專業志願位次靠前和與報考專業相關科目成績較高的考生(理工類專業參考科目為數學,英語專業參考科目為英語,文史類其他專業參考科目為語文)。未被志願專業錄取且服從調劑的考生擇優調劑錄取,專業志願無法滿足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11、北京交通大學:第十二條
採用專業志願級差方式進行專業分配,設定級差分數模式為「2-1-1-0」或「2-1-0-0」,即:第一、二專業級差為2分,第二、三專業級差為1分,第三、四專業級差為1分或0分,以後專業級差分為0分,錄取時以最大程度滿足考生專業志願時的級差分為最終設定值。
12、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第十二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提檔要求的情況下,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依據考生實際高考分數和專業志願,由高分至低分順序錄取分配專業,不設專業志願級差。
13、北京科技大學:錄取專業時,按投檔考生的實際考分和專業志願順序,由高到低按「專業級差」方式依次錄取,「專業級差」根據生源具體情況確定,一般為2至1分(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將進檔考生按實際考分由高到低分文理分別排隊,然後依次逐個安排專業)。當高考實際分數相同時,依次優先錄取有政策加分、相關科目分值高的考生,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文綜、外語、數學;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理綜、語文、外語。
14、北京化工大學:按照進檔考生的實考分和專業志願安排考生錄取專業,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即遵循分數優先原則,按分數由高分到低分,結合考生專業志願,擇優安排專業錄取。在考生填報的前3個專業之間設定志願級差,分數級差的確定以調檔線上所有進檔考生的專業志願滿足率最大為原則,一般情況下第一、二專業志願級差最高不超過2分,以後逐級分差不超過上一級。同等條件下參考考生相關科目成績。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將根據考生專業志願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安排。
15、北京林業大學:在提檔和錄取進專業時,對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我校認可考生具備的所有加分項目中最高一項加分,且最高不超過20分;4.
按照進檔考生的投檔分(包含政策性加分)和專業志願安排考生錄取專業,專業級差一般為3、1、0(包括在內蒙古、江蘇招生),錄取時以最大程度滿足考生專業志願時的級差分為最終設定值。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將根據考生專業志願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安排。生物技術(中加合作辦學項目)、木材科學與工程(中加合作辦學項目)為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招生時只錄取報考該專業志願並達到錄取條件的考生。
16、北京師范大學:
按照進檔考生的高考實考分和專業志願安排考生錄取專業,各專業志願之間存在一定的分數級差,一般在2分以內(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將根據考生專業志願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安排專業錄取。
17、對外經貿大學:第十三條
錄取專業時,根據各省市考生填報專業志願的數量,確定一定的分數級差,第一專業志願至第四專業志願的分數級差一般為1111,在具體錄取中,我校會根據不同省市考生分數的密集度對級差進行微調。所有投檔考生按分數排隊,由高到低依次錄取,第一專業志願無法滿足的,降一個分數級差錄取第二個專業志願,以此類推,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的,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到相應專業(提前批次招收的部分外語專業只招收有專業志願的考生)。高考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願,又不服從調劑的,做退檔處理。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願清」(對投檔考生按專業志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專業招生計劃內擇優錄取)。第十五條
在非平行投檔省份第一志願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接收非第一志願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平行投檔省份未完成招生計劃時,徵集志願錄取,經徵集志願仍未完成的剩餘計劃將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18、中國人民公安大學:錄取時堅持從高分至低分、兼顧考生第一志願優先權的原則,對於所報專業已滿且又不願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不予錄取。當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的第一志願考生生源充足時,原則上只錄取第一志願考生;在第一志願沒有錄滿的情況下,從高分至低分錄取非第一志願的考生。專業錄取時不設專業志願級差分。
19、華北電力大學(北京):第十四條
對於符合學校投檔要求的考生的專業安排,我校將按照分數從高到低和報考專業的順序進行錄取。不設專業級差。同等條件下,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考生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或尚有調劑計劃的專業,否則,作退檔處理。對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即遵循分數優先原則,按分數由高分到低分,結合考生專業志願,擇優安排專業錄取。對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AA(含)以上,獲得我校自主招生認定資格的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含)以上,獲得我校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資格的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含)以上。
20、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總原則為「分數優先、遵循志願、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錄取時,專業錄取以實際考分為准,從高分到低分排隊,根據考生志願依次錄取。當總分和專業志願相同時,依次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值高、有政策加分的考生;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數學、文綜,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理綜、語文、外語;調劑和退檔: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取額滿;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22、南開大學:第十四條
南開大學根據總分優先的原則按照考生的實際高考分數(不含附加分)和報考志願安排專業,各專業志願之間沒有分數級差。具體操作為將錄取范圍內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隊,當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願錄取分數線時,則看是否達到了第二專業志願錄取分數線,以此類推直到錄取到最後一個專業志願。成績達不到所填報專業志願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23、中國民航大學:第十六條
對於進檔的普通類考生,在安排專業時,第一專業志願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二專業志願投檔,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願投檔,以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願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錄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24、河北大學:第十三條
學校依據「分數優先」原則安排考生專業志願,志願間沒有分數級差。普通文史、理工考生分數相同時,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學校將服從調劑的考生錄取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於按以上原則無法滿足專業志願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在內蒙古自治區按「志願優先」原則安排考生專業志願。
25、山西大學:第二十二條
我校部分學院實施按大類招生,根據我校人才培養方案,學生在學習一年或兩年基礎課程後,根據學生申報志願及在校成績進行專業劃分,少於30人的專業原則上不開班。
26、太原理工大學:第二十五條 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專業級差。
27、大連理工大學:第十六條
根據在各省份公布的招生計劃,我校專業(類)錄取時以考生的投檔成績進行專業錄取,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即在德、體條件合格的前提下,優先滿足高分學生的專業志願;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理工類優先錄取「數學」成績高者,再相同,依次為「外語」、「語文」成績高者優先;文史類優先錄取「語文」成績高者,再相同,依次為「外語」、「數學」成績高者優先。
28、東北大學:第八條
錄取規則。分專業錄取時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願清」(對投檔考生按專業志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專業招生計劃內擇優錄取);江蘇省進檔後考生採用「先分數後等級」的排序方法錄取;其他省(區、市)考生分專業錄取時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檔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報專業志願(不含專業服從志願)錄取,優先滿足投檔成績高的考生的專業志願,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第九條
專業調劑及退檔。在已調檔考生中,我校優先滿足有專業志願的考生。當考生投檔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投檔成績並適當參考考生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於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做退檔處理。
29、東北財經大學: 第二十條 學校專業錄取採取「分數優先」的規則,以高考文化課總成績作為劃分專業的標准。第二十一條
高考文化課成績相同時,按以下順序優先錄取:(1)教育部和各省份規定享有高考加分或降分政策的考生;(2)教育部規定享有「優先錄取」政策的考生;(3)專業志願靠前的考生;(4)單科成績(文科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理科按照數學、語文、外語,涉外專業按照外語、語文、數學。
遼寧省專升本學生文化課成績相同時,按照專業綜合課(理論)、專業綜合課(職業技能)、外語、計算機單科成績排序,如仍相同,則審核考生檔案,擇優錄取。專業綜合課合格標准為120分。
30、吉林大學:專業級差。按照第一二專業志願間級差為3分,其他志願間級差為零分的原則確定專業;專業調劑。對同批次同一院校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如果未能按志願進入所報考的專業且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按高考文化課總分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取滿額並符合培養要求的專業;退檔。在非平行志願投檔的省區,對同批次同一院校志願報考我校未能按志願進入專業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或服從調劑但高考文化課總分未達到調劑標準的考生,或服從調劑但不符合未錄滿專業培養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檔處理。按平行志願投檔的省區,對未能按志願進入專業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31、哈爾濱工業大學:第十五條
學校按投檔分確定最低錄取分數線,並按投檔分為考生安排專業,採用分數優先原則,專業之間無級差,平行志願投檔錄取對專業服從調劑的考生不退檔。在投檔分相同的情況下,按照專業志願順序為考生安排專業。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32、上海交通大學:第十四條
我校校本部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綜合評價錄取」按照綜合成績)和專業志願安排考生錄取專業,不設專業志願分數級差(即遵循分數優先原則,按分數由高分到低分,結合考生專業志願,擇優安排專業錄取)。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將根據考生專業志願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安排。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者。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數學、英語。
33、復旦大學:2)以專業級差分為1分、1分、1分、0分、0分和最終確定的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錄取;3)對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進入專業志願、且願意服從所有專業調劑的考生作調劑錄取。
34、同濟大學:第十五條
專業錄取時,對投檔成績中含省級招辦確認的全國性高考加分,我校最多認可20分(其中少數民族考生、歸僑及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台灣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等加分最多認可10分);不認可未經我校選拔確認的體育、藝術加分。經同濟大學認定且陽光平台公示合格的各類招生候選人,其錄取標准以相應類別候選人認定政策為准。第十六條
我校專業錄取規則:先將考生投檔成績按第十五條規定進行調整,再將調整後的成績從高分至低分排序,依次按專業志願進行錄取,各專業志願間的分數級差依次為2、0、0、0、0分(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成績相同的考生,專業志願順序在前者優先錄取;成績相同且專業志願順序相同的考生,投檔成績高者優先錄取;成績相同、專業志願順序相同且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理科依次以數學、語文、外語成績高低為錄取順序,文科依次以語文、外語、數學成績高低為錄取順序。藝術類專業錄取不設專業志願間分數級差,按照我校藝術類招生簡章錄取規則執行。所有考生的全部專業志願錄取結束後,對未滿足專業志願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進行調劑,錄取至其他專業;對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35、南京大學:第十六條
我校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結合專業級差原則進行專業錄取,專業級差依次為1、1、0分。
36、東南大學:第十四條
所有已投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分分科類排隊,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數順序錄取。同一專業錄取時,若考生投檔成績分相同,文史類考生語文分數高者優先,理工類考生數學分數高者優先。若單科成績完全相同,我校將使用預留計劃錄取。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調劑到其他專業。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附例:如考生李某的高考分為590分。
(1)、高校的專業級差是一般是:3-1-1-1-1。
(2)、專業級差的四種錄取:
方式1、分數優先,即分數清:把所有考生的分數大排隊,按照分數從高到低檢索。當檢索到某一位考生500分考生時,看他報的第一專業是否還有空額,如果有則錄取,他的錄取結束。如果沒有空額,仍然以500分的成績再看他的第二專業是否有空額,如果有則錄取,他的錄取結束。如果沒有空額,則再繼續以500分的成績看他的第三專業是否有空額,以此類推……
方式2、分數優先 +
專業級差:把所有考生的分數大排隊,按照分數從高到低檢索。當檢索到某一位考生590分考生時,看他報的第一專業是否還有空額,如果有,則他的錄取結束。如果沒有空額,則減去3分變成497分插入排隊的後面498和496分之間。後面當檢索到497分時候,這位考生的第二專業視同為第一專業與其餘報該專業的考生比拼,如果能成功錄取,則他的錄取結束。如果仍然未能錄取,則減去1分變成496分插入排隊的後面497和495分之間。後面當檢索到496分時候,這位考生的第三專業視同為第一專業與其餘報該專業的考生比拼,如果能成功錄取,則他的錄取結束。以此類推……。減去專業級差後的考生在面對後一個專業時是與未減專業級差的考生同樣對待的。
方式3、專業優先,即專業清:把所有考生按照其第一專業分成不同的隊列,每個隊列的考生都按照分數順序排隊,每個專業根據排隊考生的分數順序依次錄取,錄滿為止。所有考生第一專業都錄取完了之後,再把剩餘考生按照其第二專業分成不同的隊列,每個對列的考生都按照分數順序排隊,每個專業根據排隊考生的分數順序依次錄取,錄滿為止。以此類推……。
例如對於一位500分的考生在排隊錄取其第一專業時候,如果排到他的分數還沒錄滿,他就被錄取。如果錄滿了,他就只能再排第二專業的隊列看看是否還有空額,這時候如果那個專業按照第一專業排隊已經錄滿,即便已經錄取了比500分還低的考生,也是正常的。
方式4、專業優先 +
專業級差:把所有考生按照其第一專業分成不同的隊列,每個隊列的考生都按照分數順序排隊,每個專業根據排隊考生的分數順序依次錄取,錄滿為止。例如一位500分的考生如果在第一專業排隊被錄取了,則他的錄取結束。如果未能錄取,他被減去3分,變為497分到第二專業的隊列看看是否還有空額,這個時候還有從其它各個第一專業減3分後落下來的考生也來排隊,大家同樣再次按照減3分後分數順序依次錄取,錄滿為止。以此類推……
溫馨提醒:一所高校,無論採取哪一種專業錄取方式,如果考生所填報的所有專業都不能錄取,再看考生是否服從調劑。如果考生不服從調劑,就只能退檔。如果考生服從調劑,並且高校還有一些專業沒有錄滿,則會把剩餘的考生依據分數優先的原則去「填滿」沒有錄滿的專業。
Ⅷ 江西高考平行志願 我想知道哪些大學有專業級差
當前很多院校設置了專業級差,這是一種分數優先政策,對於高分考生比較有幫助,能減少志願填報的風險,可以在一定風險系數下選報自己想上的專業,但是不切合實際的志願選擇,也要付出相當的代價,其結果是被減去專業級差累積分,可能影響最終的錄取結果,研讀各院校的專業級差下的分數優先錄取規則,對於如何填報志願至關重要。一、專業錄取的四種方式:方式1、分數優先,即分數清。方式2、分數優先+專業級差。方式3、專業優先,即專業清。方式4、專業優先+專業級差。分數優先和專業優先是最基本的兩種專業錄取規則。而分數級差是依附在基本錄取規則上的附加規則。二1、北京大學: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專業錄取時設定專業志願級差,專業志願級差原則上在5分以內,同時參考相關科目成績;屬提前批錄取的非通用語種考生,按投檔分提檔,按實考分錄取專業,專業志願間不設級差,不調劑,錄滿為止,實考分未達到所報專業錄取分數的考生予以退檔。2、清華大學:按照考生的高考實考分和專業志願進行專業錄取,各專業志願之間存在一定的分數級差。分數級差的確定原則為以調檔線上該考區報考清華大學的所有考生的專業志願滿足率最大為原則,在1-5分之間選取一定分數作為級差。3、北京工業大學:在專業志願錄取時,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對附加分實行調檔加分、進專業也加分的錄取原則。4、北京理工大學:依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並安排專業,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級差。5、北方工業大學:對於進檔考生,根據考生投檔考試成績,按照專業志願級差方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第一專業志願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專業志願級差原則考慮其第二專業志願,仍不能滿足的按同樣原則考慮其第三志願,依此類推,若某考生所有專業志願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錄取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若所有專業均已錄滿,則予以退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直接予以退檔;我校按照專業志願級差方式比較不同專業志願考生的投檔考試成績,專業志願級差值確定為:3~5分。6、北京郵電大學:第十二條關於專業志願。安排專業時,尊重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在錄取時的專業志願間分數級差為:第一和第二專業志願間、第二和第三專業志願間級差均為1分,其他專業志願間級差為0。當考生第一專業志願不能滿足時,將考生成績減去相應分數級差值,考慮第二專業志願,依此類推。第十三條關於退檔。對於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我校提檔後不退檔。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所報專業志願已錄滿情況下做退檔處理。7、中央財經大學:第十四條學校對進檔考生按照「專業級差」的方式確定專業,各專業志願之間級差為1分。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根據考生分數從高到低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取額滿。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等效基準分相同的考生依據以下情況優先錄取:①專業志願順序②數學、英語、語文單科成績③體育、藝術特長。8、北京外國語大學:第十四條我校在錄取時,根據各省、市、自治區考生填報志願的情況按實際考分排隊,由高到低按專業志願依次錄取。如所填專業志願無法滿足,服從專業調劑者,將根據分數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第十五條我校在第一志願錄取不滿時,順序錄取參考志願和徵集志願考生。第十六條我校在專業錄取時不設定專業志願級差。9、中國政法大學:第十八條學校在實行平行志願的省(直轄市、自治區)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為105%以內,考生所報專業不能滿足且服從調劑時,學校將根據各專業的錄取情況進行專業調劑。如果考生不服從調劑,則作退檔處理。學校實行順序志願的省份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為招生計劃數的105%以內,按照100%計劃予以錄取。第二十二條在進檔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情況下,學校按照分數優先、不設專業級差的原則,根據考生的高考成績和專業志願的順序,綜合考慮,擇優錄取。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參考考生志願和相關科目的高考成績(根據所報專業性質確定)錄取。10、中國礦業大學(北京):進檔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情況下,安排專業時按考生的實際考分採取分數優先的原則,不設專業級差,當考生實考分數相同時,依次優先錄取有政策加分考生、專業志願位次靠前和與報考專業相關科目成績較高的考生(理工類專業參考科目為數學,英語專業參考科目為英語,文史類其他專業參考科目為語文)。未被志願專業錄取且服從調劑的考生擇優調劑錄取,專業志願無法滿足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11、北京交通大學:第十二條採用專業志願級差方式進行專業分配,設定級差分數模式為「2-1-1-0」或「2-1-0-0」,即:第一、二專業級差為2分,第二、三專業級差為1分,第三、四專業級差為1分或0分,以後專業級差分為0分,錄取時以最大程度滿足考生專業志願時的級差分為最終設定值。12、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第十二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提檔要求的情況下,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依據考生實際高考分數和專業志願,由高分至低分順序錄取分配專業,不設專業志願級差。13、北京科技大學:錄取專業時,按投檔考生的實際考分和專業志願順序,由高到低按「專業級差」方式依次錄取,「專業級差」根據生源具體情況確定,一般為2至1分(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將進檔考生按實際考分由高到低分文理分別排隊,然後依次逐個安排專業)。當高考實際分數相同時,依次優先錄取有政策加分、相關科目分值高的考生,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文綜、外語、數學;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理綜、語文、外語。14、北京化工大學:按照進檔考生的實考分和專業志願安排考生錄取專業,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即遵循分數優先原則,按分數由高分到低分,結合考生專業志願,擇優安排專業錄取。在考生填報的前3個專業之間設定志願級差,分數級差的確定以調檔線上所有進檔考生的專業志願滿足率最大為原則,一般情況下第一、二專業志願級差最高不超過2分,以後逐級分差不超過上一級。同等條件下參考考生相關科目成績。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將根據考生專業志願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安排。15、北京林業大學:在提檔和錄取進專業時,對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我校認可考生具備的所有加分項目中最高一項加分,且最高不超過20分;4.按照進檔考生的投檔分(包含政策性加分)和專業志願安排考生錄取專業,專業級差一般為3、1、0(包括在內蒙古、江蘇招生),錄取時以最大程度滿足考生專業志願時的級差分為最終設定值。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將根據考生專業志願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安排。生物技術(中加合作學項目)、木材科學與工程(中加合作學項目)為中外合作學項目,招生時只錄取報考該專業志願並達到錄取條件的考生。16、北京師范大學:按照進檔考生的高考實考分和專業志願安排考生錄取專業,各專業志願之間存在一定的分數級差,一般在2分以內(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將根據考生專業志願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安排專業錄取。17、對外經貿大學:第十三條錄取專業時,根據各省市考生填報專業志願的數量,確定一定的分數級差,第一專業志願至第四專業志願的分數級差一般為1111,在具體錄取中,我校會根據不同省市考生分數的密集度對級差進行微調。所有投檔考生按分數排隊,由高到低依次錄取,第一專業志願無法滿足的,降一個分數級差錄取第二個專業志願,以此類推,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的,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到相應專業(提前批次招收的部分外語專業只招收有專業志願的考生)。高考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願,又不服從調劑的,做退檔處理。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願清」(對投檔考生按專業志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專業招生計劃內擇優錄取)。第十五條在非平行投檔省份第一志願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接收非第一志願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平行投檔省份未完成招生計劃時,徵集志願錄取,經徵集志願仍未完成的剩餘計劃將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18、中國人民公安大學:錄取時堅持從高分至低分、兼顧考生第一志願優先權的原則,對於所報專業已滿且又不願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不予錄取。當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的第一志願考生生源充足時,原則上只錄取第一志願考生;在第一志願沒有錄滿的情況下,從高分至低分錄取非第一志願的考生。專業錄取時不設專業志願級差分。19、華北電力大學(北京):第十四條對於符合學校投檔要求的考生的專業安排,我校將按照分數從高到低和報考專業的順序進行錄取。不設專業級差。同等條件下,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考生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或尚有調劑計劃的專業,否則,作退檔處理。對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即遵循分數優先原則,按分數由高分到低分,結合考生專業志願,擇優安排專業錄取。對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AA(含)以上,獲得我校自主招生認定資格的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含)以上,獲得我校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資格的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含)以上。20、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總原則為「分數優先、遵循志願、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錄取時,專業錄取以實際考分為准,從高分到低分排隊,根據考生志願依次錄取。當總分和專業志願相同時,依次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值高、有政策加分的考生;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數學、文綜,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理綜、語文、外語;調劑和退檔: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取額滿;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22、南開大學:第十四條南開大學根據總分優先的原則按照考生的實際高考分數(不含附加分)和報考志願安排專業,各專業志願之間沒有分數級差。具體操作為將錄取范圍內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隊,當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願錄取分數線時,則看是否達到了第二專業志願錄取分數線,以此類推直到錄取到最後一個專業志願。成績達不到所填報專業志願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23、中國民航大學:第十六條對於進檔的普通類考生,在安排專業時,第一專業志願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二專業志願投檔,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願投檔,以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願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錄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24、河北大學:第十三條學校依據「分數優先」原則安排考生專業志願,志願間沒有分數級差。普通文史、理工考生分數相同時,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學校將服從調劑的考生錄取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於按以上原則無法滿足專業志願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在內蒙古自治區按「志願優先」原則安排考生專業志願。25、山西大學:第二十二條我校部分學院實施按大類招生,根據我校人才培養方案,學生在學習一年或兩年基礎課程後,根據學生申報志願及在校成績進行專業劃分,少於30人的專業原則上不開班。26、太原理工大學:第二十五條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專業級差。27、大連理工大學:第十六條根據在各省份公布的招生計劃,我校專業(類)錄取時以考生的投檔成績進行專業錄取,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即在德、體條件合格的前提下,優先滿足高分學生的專業志願;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理工類優先錄取「數學」成績高者,再相同,依次為「外語」、「語文」成績高者優先;文史類優先錄取「語文」成績高者,再相同,依次為「外語」、「數學」成績高者優先。28、東北大學:第八條錄取規則。分專業錄取時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願清」(對投檔考生按專業志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專業招生計劃內擇優錄取);江蘇省進檔後考生採用「先分數後等級」的排序方法錄取;其他省(區、市)考生分專業錄取時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檔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報專業志願(不含專業服從志願)錄取,優先滿足投檔成績高的考生的專業志願,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第九條專業調劑及退檔。在已調檔考生中,我校優先滿足有專業志願的考生。當考生投檔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投檔成績並適當參考考生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於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做退檔處理。29、東北財經大學:第二十條學校專業錄取採取「分數優先」的規則,以高考文化課總成績作為劃分專業的標准。第二十一條高考文化課成績相同時,按以下順序優先錄取:(1)教育部和各省份規定享有高考加分或降分政策的考生;(2)教育部規定享有「優先錄取」政策的考生;(3)專業志願靠前的考生;(4)單科成績(文科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理科按照數學、語文、外語,涉外專業按照外語、語文、數學。遼寧省專升本學生文化課成績相同時,按照專業綜合課(理論)、專業綜合課(職業技能)、外語、計算機單科成績排序,如仍相同,則審核考生檔案,擇優錄取。專業綜合課合格標准為120分。30、吉林大學:專業級差。按照第一二專業志願間級差為3分,其他志願間級差為零分的原則確定專業;專業調劑。對同批次同一院校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如果未能按志願進入所報考的專業且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按高考文化課總分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取滿額並符合培養要求的專業;退檔。在非平行志願投檔的省區,對同批次同一院校志願報考我校未能按志願進入專業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或服從調劑但高考文化課總分未達到調劑標準的考生,或服從調劑但不符合未錄滿專業培養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檔處理。按平行志願投檔的省區,對未能按志願進入專業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31、哈爾濱工業大學:第十五條學校按投檔分確定最低錄取分數線,並按投檔分為考生安排專業,採用分數優先原則,專業之間無級差,平行志願投檔錄取對專業服從調劑的考生不退檔。在投檔分相同的情況下,按照專業志願順序為考生安排專業。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32、上海交通大學:第十四條我校校本部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綜合評價錄取」按照綜合成績)和專業志願安排考生錄取專業,不設專業志願分數級差(即遵循分數優先原則,按分數由高分到低分,結合考生專業志願,擇優安排專業錄取)。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將根據考生專業志願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安排。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者。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數學、英語。33、復旦大學:2)以專業級差分為1分、1分、1分、0分、0分和最終確定的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錄取;3)對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進入專業志願、且願意服從所有專業調劑的考生作調劑錄取。34、同濟大學:第十五條專業錄取時,對投檔成績中含省級招確認的全國性高考加分,我校最多認可20分(其中少數民族考生、歸僑及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台灣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等加分最多認可10分);不認可未經我校選拔確認的體育、藝術加分。經同濟大學認定且陽光平台公示合格的各類招生候選人,其錄取標准以相應類別候選人認定政策為准。第十六條我校專業錄取規則:先將考生投檔成績按第十五條規定進行調整,再將調整後的成績從高分至低分排序,依次按專業志願進行錄取,各專業志願間的分數級差依次為2、0、0、0、0分(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成績相同的考生,專業志願順序在前者優先錄取;成績相同且專業志願順序相同的考生,投檔成績高者優先錄取;成績相同、專業志願順序相同且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理科依次以數學、語文、外語成績高低為錄取順序,文科依次以語文、外語、數學成績高低為錄取順序。藝術類專業錄取不設專業志願間分數級差,按照我校藝術類招生簡章錄取規則執行。所有考生的全部專業志願錄取結束後,對未滿足專業志願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進行調劑,錄取至其他專業;對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35、南京大學:第十六條我校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結合專業級差原則進行專業錄取,專業級差依次為1、1、0分。36、東南大學:第十四條所有已投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分分科類排隊,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數順序錄取。同一專業錄取時,若考生投檔成績分相同,文史類考生語文分數高者優先,理工類考生數學分數高者優先。若單科成績完全相同,我校將使用預留計劃錄取。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調劑到其他專業。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附例:如考生李某的高考分為590分。(1)、高校的專業級差是一般是:3-1-1-1-1。(2)、專業級差的四種錄取:方式1、分數優先,即分數清:把所有考生的分數大排隊,按照分數從高到低檢索。當檢索到某一位考生500分考生時,看他報的第一專業是否還有空額,如果有則錄取,他的錄取結束。如果沒有空額,仍然以500分的成績再看他的第二專業是否有空額,如果有則錄取,他的錄取結束。如果沒有空額,則再繼續以500分的成績看他的第三專業是否有空額,以此類推……方式2、分數優先+專業級差:把所有考生的分數大排隊,按照分數從高到低檢索。當檢索到某一位考生590分考生時,看他報的第一專業是否還有空額,如果有,則他的錄取結束。如果沒有空額,則減去3分變成497分插入排隊的後面498和496分之間。後面當檢索到497分時候,這位考生的第二專業視同為第一專業與其餘報該專業的考生比拼,如果能成功錄取,則他的錄取結束。如果仍然未能錄取,則減去1分變成496分插入排隊的後面497和495分之間。後面當檢索到496分時候,這位考生的第三專業視同為第一專業與其餘報該專業的考生比拼,如果能成功錄取,則他的錄取結束。以此類推……。減去專業級差後的考生在面對後一個專業時是與未減專業級差的考生同樣對待的。方式3、專業優先,即專業清:把所有考生按照其第一專業分成不同的隊列,每個隊列的考生都按照分數順序排隊,每個專業根據排隊考生的分數順序依次錄取,錄滿為止。所有考生第一專業都錄取完了之後,再把剩餘考生按照其第二專業分成不同的隊列,每個對列的考生都按照分數順序排隊,每個專業根據排隊考生的分數順序依次錄取,錄滿為止。以此類推……。例如對於一位500分的考生在排隊錄取其第一專業時候,如果排到他的分數還沒錄滿,他就被錄取。如果錄滿了,他就只能再排第二專業的隊列看看是否還有空額,這時候如果那個專業按照第一專業排隊已經錄滿,即便已經錄取了比500分還低的考生,也是正常的。方式4、專業優先+專業級差:把所有考生按照其第一專業分成不同的隊列,每個隊列的考生都按照分數順序排隊,每個專業根據排隊考生的分數順序依次錄取,錄滿為止。例如一位500分的考生如果在第一專業排隊被錄取了,則他的錄取結束。如果未能錄取,他被減去3分,變為497分到第二專業的隊列看看是否還有空額,這個時候還有從其它各個第一專業減3分後落下來的考生也來排隊,大家同樣再次按照減3分後分數順序依次錄取,錄滿為止。以此類推……溫馨提醒:一所高校,無論採取哪一種專業錄取方式,如果考生所填報的所有專業都不能錄取,再看考生是否服從調劑。如果考生不服從調劑,就只能退檔。如果考生服從調劑,並且高校還有一些專業沒有錄滿,則會把剩餘的考生依據分數優先的原則去「填滿」沒有錄滿的專業。
Ⅸ 關於自主招生的問題,知道的幫忙答疑一下。謝謝!
北京林業大學2010年自主選拔錄取招生簡章
一、選拔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高中畢業生可以申請報名:
1、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科技創新等方面具有突出特長和培養潛能者;
2、在文學、外語等方面具有突出特長和培養潛能者;
3、綜合素質突出,在省級重點中學或省級示範性中學學業成績名列前茅者;
4、具有美術特長者。
註:1、上述各項均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獲獎證書以在高中階段獲得的為准。
2、符合第1條、第2條、第3條之一的申請者,報考 園林、風景園林、城市規劃 專業,須為 理科考 生,復試時除筆試、面試外, 加試徒手畫 。若不加試徒手畫或者徒手畫加試不合格者,報考上述三個專業,不享受專業加分政策,按實際考分錄取;報考其他專業不受此限制。
3、符合第3條申請者,須為應屆高中畢業生,必須提供年級成績單,如有弄虛作假者,取消其所在中學全部申請考生的初審資格。
4、符合第4條申請者,須為理科考生,復試時除筆試、面試外,加試徒手畫,且只能報考我校園林、風景園林、城市規劃、數字媒體藝術、動畫、工業設計、木材科學與工程(傢具設計與製造方向)專業。
二、申請程序
1、網上報名:符合選拔條件的考生,登錄北京林業大學招生網網上報名系統,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完成報名,並列印報名表(其它格式無效)。
2、材料郵寄:將以下材料按順序以 A4紙標准裝訂成冊 ,快遞至:北京市海淀區清華東路35號北京林業大學19信箱,招生辦公室收(郵政編碼:100083)。信封 左下角註明「自主選拔錄取」。
(1)網上報名系統列印的報名表,中學主管校長簽字、蓋章有效;
(2)高中階段原始成績單、年級排名、會考成績,教務部門蓋章有效;
(3)高中階段獲獎證書、作品、論文等相關材料復印件;
(4)符合第4條申請條件「具有美術特長者」須提供素描、色彩作品原件各一幅(8開紙)。
(5)中學推薦信。
(以上申請材料概不退還,請做好備份)
三、選拔程序
1、材料初審:我校自主選拔錄取評審委員會對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初審,確定初審合格考生名單。申請考生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本人初審狀態及測試通知,我辦不再通過書面或電話通知相關事宜。
2、選拔測試:初審合格考生到北京林業大學參加選拔測試,測試形式為筆試、面試,部分申請者加試徒手畫。
(1)筆試:筆試由北京林業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郵電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化工大學五所學校聯考,統一命題統一閱卷,同一時間進行考試。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綜合能力。考試成績不互認,考生只能選擇上述五所高校中的一所報考。
(2)面試:筆試當天進行,由專家組進行分組面試。
(3)徒手畫加試:以下兩類考生在筆試當天加試徒手畫。一是符合第1條、第2條、第3條之一且報考園林、風景園林、城市規劃專業的申請者,;二是符合第4條的申請者。
3、資格確定:根據考生筆試、面試、徒手畫加試成績綜合評測,確定獲得自主選拔錄取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入選考生分為A、B兩檔,分別享有相應的專業加分政策。入選名單在北京林業大學招生網公示,並報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級招生機構備案,同時通知其所在中學予以公示。
四、錄取辦法
1、報考要求:取得自主選拔錄取入選資格的考生須符合教育部規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報名資格,參加全國統一高考,且第一志願填報北京林業大學;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須按省級招辦的相關要求填報志願。
2、成績要求:考生高考成績達到其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數線,且身體符合所報專業要求,經所在省級招辦批准,我校審查錄取。
3、專業確定:考生須在所在省級招辦公布的北京林業大學本年度招生計劃范圍內選擇專業,並服從專業調劑。錄取專業時,A檔考生在其高考成績(750分制,下同)上加40分、B檔考生在其高考成績上加20分參與專業選擇,專業級差為3,1,0。對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市、區)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數線,但加分後仍未達到我校在本省(直轄市、自治區)調檔線或所報專業錄取分數線的考生,我校將根據考生特長和填報專業志願予以安排專業。以選拔條件第1條、第2條、第3條之一入選的考生,若不加試徒手畫或者徒手畫加試不合格,報考園林、風景園林、城市規劃專業,不享受專業加分政策,以實際考分錄取;報考其他專業不受此限制。
五、監督機制
1、學校將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選拔程序,加強過程管理,公示錄取結果。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接受社會監督和投訴。
2、考生應如實申報有關材料;有關中學應嚴格組織推薦工作。對於弄虛作假者,我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及所在中學三年的推薦資格。
六、重要日程
1、網上報名時間: 2009年11月10日––12月20日
2、報名截止時間: 2009年12月20日 (以寄件日郵戳為准,逾期不再受理,申請材料不退還)
3、初審結果查詢:2009年12月31日(網上報名系統查看,同時公布考試通知,具體事宜不再通過書面或電話通知本人)
4、測試時間:2010年1月中下旬(具體時間以考試通知為准)
5、成績查詢:2010年2月中上旬(入選名單報教育部和省級招辦備案,並在北林招生網上公示)
七、本招生簡章的最終解釋權歸北京林業大學招生辦公室。如教育部相關政策有所調整,按新政策執行。
北京林業大學招生辦公室
200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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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大不是非常好的大學,相比其他院校,它的標准也是說得含糊不清,所以你大可以嘗試。祝你成功~!
Ⅹ 2015哪些大學設有專業級差
1. 北京交通大學 級差為211或21
2. 北京科技大學 級差為2或1,規定不清晰。
3. 北京化工大學 級差為二級,首級不超2分,次級不超首級。
4. 北京郵電大學 級差為11。
5. 上海財經大學 級差為33111
6. 鄭州大學 級差為211
7. 四川大學 級差為31111
8. 新彊大學 級差為52
9. 石河子大學 級差為31
10. 北京林業大學 級差為31
11. 北京中醫葯大學 級差為3311
12. 南京大學 級差為11
13.華中師范大學 級差為11
14. 北京師范大學 級差在2分內
15. 中央財經大學 級差為11111
16. 對外經貿大學 級差為111
17. 東北師范大學 級差為53
18. 同濟大學 級差為2
19. 南京大學 級差為11
20.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專業志願間級差分數依據投檔情況劃定,級差分不超3分
21. 南京理工大學 對前三專業志願之間設不超過3分的級差
22. 中國礦業大學(南) 級差為21111
23. 南京農業大學 級差為321
24. 中國葯科大學 對前三專業志願之間分別設不超過5分的級差
25. 合肥工業大學 級差為3
26. 廈門大學 級差為21111
27. 山東大學 級差為211
28. 中山大學 級差為21111
29. 重慶大學 級差為211
30.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級差為2
31.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級差為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