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法大學2016推免生初錄名單
『壹』 中國政法大學新生獎學金推免生都有嗎
中國政法大學新生獎學金推免生都有
學校根據有關規定,為全日制碩士生提供助學金、獎學金等。如遇國家或學校相關政策調,逾期視為自願放棄我校錄取資格
『貳』 推免生如何在系統關閉後查看自己的錄取情況
推免生在系統關閉後查看自己的錄取情況,可以到到學校或學院官網上看看有沒有錄取名單,或者詢問學校相關工作人員。推免系統顯示已錄取之後不能修改信息。推研按時間排序是:交叉、本系直博、本系直碩、外推、工碩。經審定可以開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學校,可以推薦該校規定數量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初試,並在規定的日期前直接到報考單位參加復試和辦理接收手續。推薦和接收辦法由學校(招生單位)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製定。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團和農村教育碩士項目的推免生)須在國家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到報考點辦理報名確認手續,亦不得再參加統考。在規定的日期內仍未落實接收招生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
『叄』 河南大學能保研究生上中國政法大學嗎
1 報送就是推免
2 官網推免要求和流程如下
中國政法大學2016年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辦法
2015-09-14 18:29
一、招生專業及招生規模
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專業學位外,2016年我校各專業均接收推薦免試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各專業擬接收人數詳見《2016年中國政法大學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專業目錄》。最終接收人數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推免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中確認的人數為准。
二、申請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品德良好,身體健康,在學校學習期間未受任何處分。
2.申請人獲得所在學校推薦免試生資格。
3.專業成績優秀,綜合測評排名居本專業同年級學生前列。
4.申請人外語水平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英語:國家六級水平考試成績426分以上(含426分)或具有同等水平的托福、雅思、或GRE成績。
(2)其它語種(含俄語、日語、德語、法語、義大利語和西班牙語):全國大學外語四級考試成績合格,或具有與之水平相當的其他考試成績證明。
(3)申請英語專業:需獲得英語專四證書。
5.申請專業與本科所學專業應當相同或相近,原則上不得跨一級學科報考。
6.對於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的學生,如對報考專業有一定研究,有公開發表的科研論文(須獨立創作)或著作,且達到較高水平的,申請條件可適當放寬要求。須由招生學院審定,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查批准。
注意:
申請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的推免生本科所學專業必須為非法學專業。
申請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的推免生本科所學專業必須為法學專業。
中歐法學院各專業僅接收英語語種推免生申請。
證據科學研究院法律(非法學)專業法庭科學方向要求申請人畢業時可獲得醫學學士學位、理學學士學位或工學學士學位。
三、申請程序
推免生一律在網上提交申請信息,復試前不接受紙質申請材料。
申請我校推免生務必在以下兩個系統中均填報志願,且必須保證信息一致。只在一個系統中報名者,報名無效。
1.2015年9月15日—9月25日,登陸中國政法大學「推免生網上申請系統」填寫申請信息,網址:http://yz.cupl.e.cn/zsgl/tmsgl/。
2.2015年9月28日—9月29日,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推免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填寫申請信息,網址:http://yz.chsi.com.cn/tm/。
四、申請材料
復試報到時間(暫定10月9日),推免生須向申請學院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內的學生證、身份證原件;
2.《申請免試攻讀中國政法大學2016年碩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我校推免生網上申請系統中下載),加蓋申請人所在學校教務處及所在學院公章;
3.本科三學年成績單,加蓋申請人所在學校教務處公章;
4.國家英語水平考試成績單原件和復印件,其他能證明具有同等英語水平的托福、雅思、或GRE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其他語種及英語專業,提供相關證書或成績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發表的論文原件或復印件。
6.跨一級學科申請人還須提供兩名教授出具的推薦信(本科專業、申請專業各一名教授)。法律(非法學)專業除外。
五、復試及錄取
(一)復試
網上申請結束後,我校對推免生申請信息進行初審,並於10月1日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上公布復試名單。進入復試名單的考生須登錄我校研究生院網站網上支付100元復試費並下載復試通知書。
1.復試時間:暫定10月9日-12日,具體時間研究生院網站另行通知。
2.復試地點:中國政法大學,具體地點研究生院網站另行通知。
3.考核方式:復試包括專業課筆試(滿分100分)、專業課面試(滿分100分)、外國語聽力測試和口試(滿分100分,聽力、口試各佔50分)。
專業課筆試時間為2小時,命題范圍見我校《2016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科目命題范圍》;專業課面試考查筆試時無法考查的內容,重點是對考生專業素質和綜合能力的考查,如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心理素質、舉止和禮儀等的考核;外國語聽力測試和口試由外國語學院統一組織。
4.復試成績(按百分制折算):
復試成績(100分)= 專業課筆試成績(40分)+ 專業課面試成績(40分)+ 外國語成績(含聽力、口試)(20分)
註:中歐法學院復試成績(100分)= 英語聽力(20分)+法律分析(50分)+ 面試(30分)
(二)錄取
根據我校推免生招生計劃及生源情況,按復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復試成績未達60分者(不含60分),不予錄取;專業課面試成績未達60分者(不含60分),不予錄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我校將於10月中旬公布擬錄取推免生名單,並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推免服務系統」(http://yz.chsi.com.cn)向錄取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考生務必在規定時間內接受待錄取通知。逾期不予接受者,視為自願放棄我校錄取資格。
六、如發現申請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實,或不符合申請條件,無論何時,一經發現即取消申請人錄取資格。
七、學校獎助學金政策
(一)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從2014年起,被我校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均須繳納學費。學費金額按照各上級主管部門及學校規定執行。學校根據有關標准及申請審批程序,為碩士研究生提供獎學金、助學金或科研資助。
我校新入學的一年級研究生,成績優秀的可以享受「新生獎學金」,二年級、三年級時根據前一年的在校綜合表現,評定當年的獎學金。
有關獎助學金政策的詳細信息請查詢我校《2016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二)有關推薦免試生新生獎學金的說明
1.錄取的推薦免試生均享受新生獎學金(人事檔案不調入我校的「定向就業」碩士生和翻譯專業碩士生除外)。社會工作專業學位獎學金政策待定。
2.除中歐法學院各專業外,其他各學院新生獎學金金額均與首年學費等額。(中歐法學院新生獎學金金額由學院另行規定,詳情可查詢中歐法學院網站。)
八、監督和公示
『肆』 推免生擬錄取名單公示後會變嗎
一般不會,只要不殺人放火被抓就沒事
『伍』 推免生錄取結果什麼時候出 最早
以北京為例:7月6日-30日出結果。
(一)最終推免生名單、錄取名單和推免生學籍注冊均以「推免服務系統」備案信息為准。推薦高校公示推免生名單並向「推免服務系統」備案,招生單位按規定公示錄取名單並向「推免服務系統」備案。
(二)10月8日起,推免生通過「推免服務系統」進行注冊並填報個人資料信息。10月12日-10月25日,推免生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填報志願、接收並確認招生單位的復試及待錄取通知。
(三)「推免服務系統」中推薦辦法、推免生名單、復試錄取辦法及錄取推免生名單等備案公開的推免招生信息,均由各推薦高校、招生單位提供,並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在推薦高校和招生單位網站進行了公開公示。考生如有疑問,可直接與相關推薦高校、招生單位聯系咨詢或向推薦高校、招生單位所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申訴。
(四)當年推免生可在規定時限內查看本人報考並參加復試的招生單位相關專業的同層次、同類別推免生錄取名單及相關錄取信息。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具體期限由招生單位規定)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陸』 中國政法大學有保研夏令營嗎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2016年首屆優秀大學生夏令營招生通知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將於2016年7月12日——7月15日舉辦首屆優秀大學生夏令營。本夏令營旨在增進全國優秀大學生對中國政法大學以及我院的了解,促進不同高校優秀大學生之間的交流,吸引和選拔優秀本科生到我院攻讀碩士學位。
一、選拔條件及選拔方案
法學院首屆夏令營招生規模為60人左右。
經申請人所在學院推薦或本人自薦,並符合下列條件者,由我院審核通過後可參加首屆暑期夏令營:
1.申請人為國內985、211高校、具有法學博士一級授權點高校或者傳統優勢政法院校的法學專業本科三年級(2017年畢業)優秀學生,申報專業為法學理論、法律史、憲法學與行政法學、軍事法學、法與經濟學、法律碩士(法學)。有突出科研成果或專業特長的其他高校的本科三年級學生也可申請;本屆夏令營不接收非法學專業本科學生的申報。
2.學習成績優異,本科前三年(或前五學期)總評成績排名在專業前20%;在其他方面有優異表現者(如在重要期刊上發表論文或獲得重要科技與創新獎勵等),可以適當放寬排名限制。
3. 對所報專業領域有濃厚的興趣,有較強的科研潛力。
4.外語水平良好。英語國家六級水平考試成績426分以上(含426分)或具有同等水平的托福、雅思、或GRE等成績;其它語種需提供相關語言資質認定考試成績。
5.在校期間無違紀表現或未受過處分。
二、申請材料
1.《2016年優秀大學生夏令營申請表》1份,報名系統中下載列印,須蓋公章。
2.二代居民身份證復印件1份,正反面復印在同一頁。
3.《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中文版1份,教育部學信網下載列印(http://www.chsi.com.cn/),須將有效期延至3個月以上。
4.本科前三年(或前五學期)成績單原件1份,須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5.國家英語水平考試成績單復印件1份或其他能證明本人外語水平的正式成績證明復印件1份。
6.個人陳述1份,限兩頁,1000字左右。
7.校級以上(含校級)獲獎證書、發表的論文或著作等復印件。
註:以上申請材料請按上述清單順序排放,並用EMS裝訂郵寄。凡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申請資格。
三、申請程序
1. 網上申請
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政法大學2016年首屆優秀大學生夏令營網上申請系統」 (網址:http://yz.cupl.e.cn/zsgl/tmsgl/),根據系統要求填寫申請材料,完成報名形成申請表。
2. 提交電子版申請材料
所有電子版申請材料請以一個文件夾收納並打包該文件夾發至郵箱:[email protected],文件夾以及郵件主題應為「夏令營申請+就讀學校+姓名」。初始文本是紙質版的,例如六級成績,可以通過掃描等方式轉為電子版。
3. 提交紙質版申請材料
申請材料紙質版請郵寄(只接收EMS)至以下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土城路25號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法學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郵編100088,電話010-58908381,信封上請註明「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夏令營」。
電子版與紙質版(紙質版以寄出地郵戳時間為准)申請材料接收日期為2016年5月10日——6月21日,逾期不再接受申請。
4. 名單公布
夏令營審核錄取工作將於2016年6月30日前結束,屆時入營名單將於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官網主頁(http://web.cupl.e.cn/fxy/)公布。
四、活動安排
1.營員報到
報到時間:2016年7月12日上午:9:30—11:30
報到地點: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科研樓A913
2.日程安排
法學院首屆暑期夏令營活動具體日程安排以入營報到時的通知為准。
五、營員考核
此次夏令營將根據營員申報材料和在夏令營期間的綜合表現進行評鑒,營員最後考核成績由申報材料得分、夏令營期間綜合測試、導師組面試成績綜合確定,我院參照分數排名以及提交的審核材料擇優確定「優秀營員」和「合格營員」。
1.「優秀營員」與「合格營員」如獲得2017年就讀學校推薦免試資格並報考我院相關專業(須與夏令營入營學院、專業相同),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優秀營員」或「合格營員」如未獲得2017年就讀學校推薦免試資格,但在2017年全國統考中報考我院相關專業(須與夏令營入營學院、專業相同),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六、其他事項
1. 申請人限報我院一個專業。
2. 學校為京外高校學生安排免費食宿,並報銷本次從就讀學校所在地到北京的單程硬座車票(需要提供車票)。學校為京內高校學生安排免費就餐,並提供一定交通補助,但不安排住宿。
3.學校為所有營員購買短期意外傷害保險一份。所有營員須簽訂《安全責任協議書》,因違反協議規定所造成的人身安全和財產損失,責任自負。
4. 未按規定時間報到視為自動放棄入營資格。
5.夏令營期間所有營員必須遵守中國政法大學有關規章制度和我院夏令營的要求與紀律,遵守夏令營的安排,按時參加活動,無故缺席者將被取消營員資格。
『柒』 如何查找歷界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名單
你是要做什麼?不過不管做什麼恐怕都得不到,這樣的名單不可能隨便就給人。你可以問問學生處和校友辦。
『捌』 保研名單什麼時候出來
保研就是被保送者不經過筆試等初試一些程序,通過一個考評形式鑒定學生的學習成績、綜合素質等,在一個允許的范圍內,直接由學校保送讀研究生。
1保研一般是大幾?大三還是大四
保研應該從大一就開始做准備了,大三的時候就可以聯系老師了,寫申請材料等。這個具體要看你要報的學校。
一、如果你需要保研到本校,學校會推出保研的分數及其他要求,只要你符合就可以申請,學校公布名單,再進行復試就可以了。大四上學期9月份開始。
二、申請到外校攻讀研究生學位的程序類似於求職,分為高校發出公告,個人提出申請,高校進行考核,同意接收錄取幾個步驟。一般來講,各高校開展這一工作的時間為每學年的第一個學期,即每年的九月份到十一月份,在全國研究生入學考試 報名開始 之前基本上就已經結束。
2保研的流程是怎樣的?需要准備什麼
第一步,信息搜集:
可以從3、4月開始關注保研論壇及各院校招生網站上的夏令營通知或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公告(注意:每個學校的發布時間不一樣,可提前查閱前幾年的通知,這些信息一般不會變動太大,具有參考價值)。一般而言夏令營會比推免通知公布的時間早。而且如果申請了某所學校的夏令營但沒有成功,還可以等對方開始接收9、10月的推免生材料時再次申請。申請過程中遇到問題要及時詢問對方院校的招生負責老師。
第二步,准備材料:
當對方院校發布了夏令營或推免接收通知後,就可以著手准備材料了,有些學校可能要求提供電子稿,有些需要直接郵寄材料(建議首選EMS),有些則可能要求先網申,再郵寄材料。需准備的材料一般包括:要求填寫的報名表、本科成績單、自我簡介、導師推薦信、歷年獲獎情況及發表的論文、英語等級考試成績單等。材料要盡可能簡潔明了,突出個人優勢,語言文字要准確流暢,排版等要整潔、規范、美觀。
第三步,投遞材料:
投遞夏令營申報材料的時間一般在5、6月份(允許投遞材料的時間不會很長,大家要抓緊),夏令營入圍名單一般在一個月之後公布,到時大家需要及時關注相關信息,以做好准備。如果意向院校只有9、10月份接受推免生這一條途徑,那麼投遞材料的時間周期會比較長,有些可能從6月底一直持續到9月中旬;復試名單則一般會在9月中下旬公布,之後會立即開展具體的復試工作。
第四步,等待消息:
在投遞材料之後要做的就是等待消息,在這段時間大家可以為面試和筆試做一些准備:比如復習相關專業書,整理之前做過的課題材料,准備英語(包括專業英語詞彙、自我介紹)等等。如果在6月底7月初時成功收到了夏令營復試通知,那麼恭喜你已經開了一個好頭;如果未能入夏令營也沒有關系,還有接下來的正常推免流程,為參加夏令營但仍舊在9、10月份推免中取得成功的案例數不勝數。
第五步,參加復試:
如果你順利成為營員,那麼最重要的就是爭取通過夏令營中的考核,拿到擬錄取資格(若是走正常接受推免生途徑,則在投遞材料、收到復試通知後,按要求參加復試即可)。不同院校考試形式不盡相同,有些是筆試加面試,有些只有面試。如果復試通知上沒有寫明復試形式和內容,建議提前聯系參加過對方院校推免生復試的學長學姐了解具體信息。
第六步,獲取推免資格,填報系統:
獲得本校推免資格之後,就可以填報系統啦。拿到夏令營預錄取資格的同學在推免服務系統報名夏令營對應學校學院專業後,基本當天就可以收到對方學校的預錄取通知,直接確認即可;未拿到夏令營預錄取資格的同學則需要等待所填報學校發放復試通知,48小時內如未收到通知可更換所填報學校;根據復試通知的要求參加填報學校的復試,通過後即可獲得預錄取通知,預錄取通知需及時確認,方為有效。
第七步,郵寄體檢表及其他材料
推免生在確認了系統中的預錄取之後,便完成了大部分的推免流程,其餘事項諸如寄送體檢表等事項根據不同高校的不同要求需要推免生進行及時關注和了解,必要時可以給接受學校招生辦負責處打電話予以詳盡確認。至此,推免工作基本完成,恭喜你,你即將進入保研後生活了~
『玖』 推免生的學校名單
2011年具有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資格院校名單 院校名稱 所在省市 院校名稱 所在省市 北京大學 北京市 武漢理工大學 湖北省 中國人民大學 北京市 華中農業大學 湖北省 清華大學 北京市 湖北中醫葯大學 湖北省 北京交通大學 北京市 華中師范大學 湖北省 北京工業大學 北京市 湖北大學 湖北省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北京市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湖北省 北京理工大學 北京市 武漢體育學院 湖北省 北京科技大學 北京市 中南民族大學 湖北省 北方工業大學 北京市 三峽大學 湖北省 北京化工大學 北京市 湘潭大學 湖南省 北京工商大學 北京市 湖南大學 湖南省 北京郵電大學 北京市 中南大學 湖南省 中國農業大學 北京市 長沙理工大學 湖南省 北京林業大學 北京市 湖南農業大學 湖南省 北京協和醫學院 北京市 中南林業科技大學 湖南省 首都醫科大學 北京市 南華大學 湖南省 北京中醫葯大學 北京市 湖南中醫葯大學 湖南省 北京師范大學 北京市 湖南師范大學 湖南省 首都師范大學 北京市 吉林大學 吉林省 北京外國語大學 北京市 延邊大學 吉林省 北京語言大學 北京市 長春理工大學 吉林省 中國傳媒大學 北京市 東北電力大學 吉林省 中央財經大學 北京市 吉林農業大學 吉林省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北京市 長春中醫葯大學 吉林省 外交學院 北京市 東北師范大學 吉林省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北京市 南京大學 江蘇省 國際關系學院 北京市 蘇州大學 江蘇省 北京體育大學 北京市 東南大學 江蘇省 中央音樂學院 北京市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江蘇省 中國音樂學院 北京市 南京理工大學 江蘇省 中央美術學院 北京市 江蘇科技大學 江蘇省 中央戲劇學院 北京市 中國礦業大學 江蘇省 北京電影學院 北京市 南京工業大學 江蘇省 中央民族大學 北京市 南京郵電大學 江蘇省 中國政法大學 北京市 河海大學 江蘇省 北京信息科技大學 北京市 江南大學 江蘇省 華北電力大學 北京市 南京林業大學 江蘇省 中國礦業大學(北京) 北京市 江蘇大學 江蘇省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北京市 南京信息工程大學 江蘇省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北京市 南京農業大學 江蘇省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 北京市 南通大學 江蘇省 南開大學 天津市 南京醫科大學 江蘇省 天津大學 天津市 江蘇師范大學 江蘇省 天津科技大學 天津市 南京中醫葯大學 江蘇省 天津工業大學 天津市 中國葯科大學 江蘇省 天津中醫葯大學 天津市 南京師范大學 江蘇省 天津師范大學 天津市 徐州師范大學 江蘇省 天津外國語大學 天津市 南京藝術學院 江蘇省 天津財經大學 天津市 揚州大學 江蘇省 天津體育學院 天津市 華東交通大學 江西省 天津醫科大學 天津市 南昌航空大學 江西省 復旦大學 上海市 江西理工大學 江西省 同濟大學 上海市 江西農業大學 江西省 上海交通大學 上海市 江西師范大學 江西省 華東理工大學 上海市 江西財經大學 江西省 上海理工大學 上海市 南昌大學 江西省 上海海事大學 上海市 遼寧大學 遼寧省 東華大學 上海市 大連理工大學 遼寧省 上海海洋大學 上海市 沈陽工業大學 遼寧省 上海中醫葯大學 上海市 東北大學 遼寧省 華東師范大學 上海市 遼寧科技大學 遼寧省 上海師范大學 上海市 遼寧工程技術大學 遼寧省 上海外國語大學 上海市 大連交通大學 遼寧省 上海財經大學 上海市 大連海事大學 遼寧省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 上海市 大連工業大學 遼寧省 華東政法大學 上海市 沈陽建築大學 遼寧省 上海體育學院 上海市 沈陽農業大學 遼寧省 上海音樂學院 上海市 中國醫科大學 遼寧省 上海大學 上海市 大連醫科大學 遼寧省 重慶大學 重慶市 遼寧中醫葯大學 遼寧省 重慶郵電大學 重慶市 沈陽葯科大學 遼寧省 重慶交通大學 重慶市 遼寧師范大學 遼寧省 重慶醫科大學 重慶市 沈陽師范大學 遼寧省 西南大學 重慶市 大連外國語學院 遼寧省 四川外語學院 重慶市 東北財經大學 遼寧省 西南政法大學 重慶市 內蒙古大學 內蒙古自治區 安徽大學 安徽省 內蒙古工業大學 內蒙古自治區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安徽省 內蒙古農業大學 內蒙古自治區 合肥工業大學 安徽省 內蒙古師范大學 內蒙古自治區 安徽工業大學 安徽省 寧夏大學 寧夏回族自治區 安徽理工大學 安徽省 寧夏醫科大學 寧夏回族自治區 安徽農業大學 安徽省 青海大學 青海省 安徽醫科大學 安徽省 青海師范大學 青海省 安徽中醫學院 安徽省 青海民族大學 青海省 安徽師范大學 安徽省 山東大學 山東省 安徽財經大學 安徽省 中國海洋大學 山東省 廈門大學 福建省 山東科技大學 山東省 華僑大學 福建省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 山東省 福州大學 福建省 青島科技大學 山東省 福建農林大學 福建省 濟南大學 山東省 福建醫科大學 福建省 青島理工大學 山東省 福建中醫葯大學 福建省 山東農業大學 山東省 福建師范大學 福建省 山東中醫葯大學 山東省 蘭州大學 甘肅省 山東師范大學 山東省 蘭州理工大學 甘肅省 曲阜師范大學 山東省 蘭州交通大學 甘肅省 山東藝術學院 山東省 甘肅農業大學 甘肅省 青島大學 山東省 甘肅中醫學院 甘肅省 山西大學 山西省 西北師范大學 甘肅省 太原科技大學 山西省 西北民族大學 甘肅省 中北大學 山西省 中山大學 廣東省 太原理工大學 山西省 暨南大學 廣東省 山西農業大學 山西省 汕頭大學 廣東省 山西醫科大學 山西省 華南理工大學 廣東省 山西師范大學 山西省 華南農業大學 廣東省 山西財經大學 山西省 廣州醫學院 廣東省 西北大學 陝西省 廣州中醫葯大學 廣東省 西安交通大學 陝西省 華南師范大學 廣東省 西北工業大學 陝西省 深圳大學 廣東省 西安理工大學 陝西省 廣州大學 廣東省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陝西省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廣東省 西安建築科技大學 陝西省 廣東工業大學 廣東省 西安科技大學 陝西省 南方醫科大學 廣東省 西安石油大學 陝西省 廣西大學 廣西壯族自治區 陝西科技大學 陝西省 桂林理工大學 廣西壯族自治區 西安工程大學 陝西省 廣西醫科大學 廣西壯族自治區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陝西省 廣西師范大學 廣西壯族自治區 陝西師范大學 陝西省 廣西藝術學院 廣西壯族自治區 西安外國語大學 陝西省 貴州大學 貴州省 西北政法大學 陝西省 貴陽醫學院 貴州省 西安美術學院 陝西省 遵義醫學院 貴州省 長安大學 陝西省 貴州師范大學 貴州省 四川大學 四川省 海南大學 海南省 西南交通大學 四川省 河北大學 河北省 電子科技大學 四川省 河北工程大學 河北省 西南石油大學 四川省 華北電力大學(保定) 河北省 成都理工大學 四川省 河北工業大學 河北省 西南科技大學 四川省 河北聯合大學 河北省 西華大學 四川省 河北農業大學 河北省 四川農業大學 四川省 河北醫科大學 河北省 成都中醫葯大學 四川省 河北師范大學 河北省 四川師范大學 四川省 燕山大學 河北省 西華師范大學 四川省 華北水利水電學院 河南省 西南財經大學 四川省 鄭州大學 河南省 成都體育學院 四川省 河南理工大學 河南省 西南民族大學 四川省 河南科技大學 河南省 西藏大學 西藏自治區 河南農業大學 河南省 新疆大學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河南大學 河南省 新疆農業大學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河南師范大學 河南省 石河子大學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黑龍江大學 黑龍江省 新疆醫科大學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哈爾濱工業大學 黑龍江省 新疆師范大學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哈爾濱工程大學 黑龍江省 雲南大學 雲南省 東北石油大學 黑龍江省 昆明理工大學 雲南省 黑龍江八一農墾大學 黑龍江省 雲南農業大學 雲南省 東北農業大學 黑龍江省 昆明醫學院 雲南省 東北林業大學 黑龍江省 雲南師范大學 雲南省 哈爾濱醫科大學 黑龍江省 雲南民族大學 雲南省 黑龍江中醫葯大學 黑龍江省 浙江大學 浙江省 哈爾濱師范大學 黑龍江省 浙江工業大學 浙江省 哈爾濱商業大學 黑龍江省 浙江理工大學 浙江省 哈爾濱理工大學 黑龍江省 溫州醫科大學 浙江省 武漢大學 湖北省 浙江中醫葯大學 浙江省 華中科技大學 湖北省 浙江師范大學 浙江省 武漢科技大學 湖北省 浙江工商大學 浙江省 長江大學 湖北省 中國美術學院 浙江省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湖北省 寧波大學 浙江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