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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計劃大學名單河北

發布時間: 2022-08-06 01:12:49

『壹』 那類屬於111大學

國家 "111計劃"重點大學名單:

清華大學、北京大學、南京大學、西安交通大學、吉林大學、浙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復旦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 、山東大學、四川大學、中國農業大學、蘭州大學、 西北工業大學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河海大學、暨南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長安大學 、中南大學、天津大學、廈門大學、大連理工大學 、重慶大學、華南理工大學 、中國石油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科技大學 、北京化工大學 、北京郵電大學 、北京林業大學、北京中醫葯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中國傳媒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 、南開大學、華北電力大學 、東北大學 、東北師范大學、東北林業大學 、哈爾濱工程大學、同濟大學、華東理工大學、東華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南大學、合肥工業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理工大學、中國礦業大學、江南大學、南京農業大學、中國葯科大學、中國海洋大學、武漢理工大學、中國地質大學、華中農業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湖南大學 、中山大學 、西南大學、西南交通大學、電子科技大學

『貳』 111計劃大學名單

名單如下:

上海市(11所)

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華大學、上海大學、華東理工大學、上海財經大學、上海中醫葯大學、上海理工大學、上海師范大學



陝西省(7所)

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長安大學、陝西師范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西北大學

四川省(6所)

四川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南交通大學、西南財經大學、四川農業大學、西南石油大學

山東省(8所)

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中國石油大學(華東)、青島大學、青島理工大學、濟南大學、青島科技大學、山東師范大學

山西省(1所)

山西大學

河南省(3所)

鄭州大學、河南大學、河南師范大學

吉林省(5所)

吉林大學、東北師范大學、吉林農業大學、長春理工大學、延邊大學

廣西壯族自治區(1所)

廣西醫科大學

廣東省(7所)

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暨南大學、華南師范大學、南方醫科大學、廣東工業大學、廣州醫科大學、華南農業大學

遼寧省(5所)

大連理工大學、東北大學、大連海事大學、東北財經大學、中國醫科大學、沈陽建築大學

天津市(4所)

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天津工業大學、天津理工大學、天津科技大學

黑龍江省(4所)

哈爾濱工業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東北林業大學、東北農業大學

湖南省(3所)

中南大學、湖南大學、湘潭大學

重慶市(3所)

重慶大學、西南大學、重慶醫科大學

安徽省(2所)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合肥工業大學

浙江省(7所)

浙江大學、浙江工業大學、浙江師范大學、杭州電子科技大學、寧波大學、溫州醫科大學、浙江農

林大學

江西省(1所)

東華理工大學

福建省(4所)

廈門大學、福州大學、福建農林大學

雲南省(1所)

雲南大學

貴州省(2所)

貴州大學、貴州師范大學

甘肅省(2所)

蘭州大學、西北師范大學

青海省(1所)

青海大學

寧夏回族自治區(1所)

寧夏大學

內蒙古自治區(1所)

內蒙古大學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1所)

新疆大學、新疆醫科大學

『叄』 國家111計劃包括多少學校

「111計劃」以建設學科創新引智基地為手段,加大成建制引進海外人才的力度,進一步提升高等學校引進國外智力的層次,促進引進海外人才與國內科研骨乾的融合,開展高水平的合作研究和學術交流,共同培養博士研究生,在高等學校匯聚一批世界一流人才,率先建立起一批具有原始性創新能力的學科創新引智基地,全面提升高等學校科技創新能力和綜合競爭實力。

一、「111計劃」「十一五」規劃的總體目標

瞄準國際學科發展前沿,圍繞國家目標,結合高等學校具有國際前沿水平或國家重點發展的學科領域,以國家重點學科為基礎,以國家、省、部級重點科研基地為平台,從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學及研究機構的優勢學科隊伍中,引進、匯聚1000餘名海外學術大師、學術骨幹,配備一批國內優秀的科研骨幹,形成高水平的研究隊伍,建設100個左右世界一流的學科創新引智基地,努力創造具有國際影響的科技成果,提升學科的國際競爭力,提高高等學校的整體水平和國際地位。

二、「111計劃」建設原則

按照「分步實施,動態調整,滾動支持」的原則進行:

1.分步實施:「111計劃」是項目、人才、基地三位一體緊密結合的計劃,創新引智基地的布局採取分批的方式,積極穩妥地推進。

第一批:2006年度設立25個左右創新引智基地,遴選范圍為已進入國家「985工程」的高等學校。

第二批:2007年度設立40個左右創新引智基地,遴選范圍為進入國家「985工程」、「211工程」的高等學校。

第三批:2008年度設立35個左右創新引智基地,遴選范圍為進入國家「985工程」、「211工程」的高等學校及部分有國家重點學科的高等學校。

2.動態調整:2006—2008年「111計劃」布局工作完成後,工作重心由基地的選擇過渡到水平的提升。創新引智基地將實行「總量控制,優勝劣汰,動態調整」的管理機制。對已設立的創新引智基地運行2年後進行中期評估,評估結果作為動態調整的重要依據。

3.滾動支持:對創新引智基地的支持將採取分階段滾動資助的辦法。根據中期評估結果對合作成效好、水平提升快、協調組織得力的創新引智基地將加大支持力度;在資助期結束後對工作特別優秀的,將適當給予獎勵。

三、創新引智基地遴選基本條件
1.創新引智基地遴選范圍以「985工程」、「211工程」高等學校為先導,逐步擴展到有國家重點學科的高等學校。

2.擬申報的創新引智基地應結合本校學科發展,以國家重點學科為基礎,以國家、省、部級重點科研基地為平台,具有廣泛深厚的國際合作研究基礎,且有一定面積的研究場所和一定規模的研究實驗條件。

3.創新引智基地人員構成:

(1)聘請不少於10名海外人才,其中包括:不少於1名學術大師,不少於3名學術骨幹,不少於6名來華短期學術交流學術骨幹;

(2)配備不少於10名國內科研骨幹。

4.創新引智基地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海外人才應在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學或研究機構任職,且與本校有良好的相應合作研究基礎。

(2)海外人才所屬學科領域包括基礎科學、技術與工程、管理等。

(3)海外人才應具有外國國籍或所在國家永久居留權,對中國懷有深厚感情,品德高尚,治學嚴謹,富於合作精神。學術大師年齡一般不超過70歲,學術骨幹年齡一般不超過50歲。

(4)學術大師應為國際著名教授或同領域公認的知名學者,學術造詣高深,學術水平在國際同領域處於領先地位,取得過國際公認的重要成就。具有前瞻性、戰略性的眼光,能夠把握國際科學發展的趨勢,引領本學科保持或趕超國際領先水平,匯聚國際上本學科的學術骨幹,提出對學科或國民經濟發展有重大影響的研究課題。

(5)學術骨幹應具有所在國副教授以上或其他同等職位,擁有創新性思維,與學術大師有合作基礎,在所屬領域取得過同行公認的創新性成果。

(6)國內工作時間:學術大師每人每年不少於1個月;學術骨幹每人每年不少於3個月,一般應有一名學術骨幹留在基地工作;每年來華短期學術交流的學術骨幹不少於6人次,時間不限。

(7)國內科研骨幹應具有博士學位,5年以上科研工作經歷,年齡一般不超過50歲。

四、「111計劃」實施與管理

1.教育部、國家外國專家局共同制定「111計劃」整體規劃和年度實施方案。

2.「111計劃」以項目形式實施,每年第二季度根據本規劃發布下一年度實施方案,採取「統籌規劃、限額申報、專家評審、擇優建設、動態管理」的原則。

3.教育部、國家外國專家局聯合成立「111計劃」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管理辦公室。領導小組由各主管部門部級領導和相關司級領導組成,負責計劃的宏觀指導和決策;管理辦公室由教育部科技司、國家外專局教科文衛司相關業務處人員組成,負責計劃的具體實施。

4.高等學校是創新引智基地建設的依託單位,應成立由校級領導牽頭,科技處、外事處、人事處共同參與的「111計劃」校級管理辦公室,負責制定本校引進海外人才的相應政策,建立有利於創新引智基地發展的管理體制與運行機制,並負責與其相關的協調、實施和管理工作。

5.領導小組聘請國內外知名學者組成專家委員會,作為學術咨詢機構,負責創新引智基地的評審、評估和監督工作。

6.領導小組根據專家委員會評審結果審核確定創新引智基地名單和資助經費。

7.各創新引智基地根據計劃,瞄準學科前沿,自主開展合作研究、學術交流、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選派國內科研骨幹赴國外一流大學或研究機構從事合作研究、積極爭取承擔國內外重大科研任務,提升學科國際競爭力,力爭進入世界一流行列。

8.創新引智基地建設期為5年。運行2年後,由領導小組委託專家委員會對基地的學科發展、人才引進與培養、合作研究進展等進行中期評估。對評估結果好的,給予滾動支持;對明顯未達到計劃要求、難以完成預期目標的,將停止或暫緩資助。在總數不變的原則下,有進有出,吸納符合條件的進入創新引智基地行列。

9.創新引智基地建設期結束後,由領導小組委託專家委員會對基地建設進行綜合驗收,並按一定比例評選出優秀創新引智基地,給予表彰和獎勵。

10.項目執行期間所發表的論文、專著、研究報告、資料、鑒定證書及成果報道等,均須標注「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資助」(Supported by the Programme of Introcing Talents of Discipline to Universities)中英文字樣和項目編號。

五、經費籌措

1.「111計劃」專項經費由國家外國專家局和教育部及高等學校主管部門共同籌措,在年度預算計劃中單列。其中列入「985工程」的高等學校項目經費由國家外國專家局和教育部共同籌措,未列入「985工程」高等學校項目經費由國家外國專家局和高等學校主管部門共同籌措。「十一五」期間,國家外國專家局投入不少於3億元,教育部和其他高等學校主管部門投入不少於3億元。

2.創新引智基地經費,根據引進人才的需要和績效評估結果,分年度報送預算審核撥付。

3.經費主要用途:

(1)聘請海外人才的國際旅費、津貼、住房、醫療等開支;

(2)開展科學研究所需的科研業務費、實驗材料費、人員費、助研津貼和其他相關費用,原則上不用於購買30萬元以上的大型儀器設備;

(3)創新引智基地配備的國內優秀科研骨幹赴國外一流大學、科研機構從事合作研究、短期訪問及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所需費用;

(4)其他與創新引智基地相關的費用。

4.「111計劃」專項經費的使用與管理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並接受財務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

六、解釋權

本規劃及「111計劃」實施過程中的具體問題由教育部和國家外國專家局負責解釋

2006年度"111計劃"首批啟動高校名單及分配名額
學校名單 分配名額

北京大學 2
清華大學 2
復旦大學 2
南京大學 2
浙江大學 2
上海交通大學2
吉林大學 2
西安交通大學 2
武漢大學 1
華中科技大學 1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1
哈爾濱工業大學 1
北京師范大學 1
山東大學 1
四川大學 1
中國農業大學 1
中南大學 1
天津大學 1
廈門大學 1
大連理工大學 1
重慶大學 1
華南理工大學 1
蘭州大學 1

2007年"111計劃"大學(46所)名單
高校 創新引智項目數量
中國石油大學 2
中國人民大學 1
北京交通大學 1
北京科技大學 1
北京化工大學 1
北京郵電大學 1
北京林業大學 1
北京中醫葯大學 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1
中國傳媒大學 1
中國礦業大學 1
北京理工大學 1
南開大學 1
華北電力大學 1
東北大學 1
東北師范大學 1
東北林業大學 1
哈爾濱工程大學 1
同濟大學 1
華東理工大學 1
東華大學 1
華東師范大學 1
東南大學 1
合肥工業大學 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1
南京理工大學 1
中國礦業大學 1
河海大學 1
江南大學 1
南京農業大學 1
中國葯科大學 1
中國海洋大學 1
武漢理工大學 1
中國地質大學 2
華中農業大學 1
華中師范大學 1
湖南大學 1
中山大學 1
西南大學 1
西南交通大學 1
電子科技大學 1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1
長安大學 1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1
西北工業大學 1
暨南大學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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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國家111計劃包括多少學校

教育部 國家外國專家局

關於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十一五」規劃的通知

教技〔2005〕6號

為在我國高等學校中建設一批世界一流大學,推進高等學校人才強校戰略的實施,引導高等學校瞄準國際前沿,圍繞國家重點科研領域和重點學科發展方向,依託高等學校具有國際前沿水平或國家重點發展的創新領域的研究基地,引進、匯聚和培養一批具有國際領先水平的學術帶頭人及一批具有創新能力的優秀學術骨幹,形成優秀創新團隊,帶動高等學校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和科技創新能力的提高,促進我國前沿學科和新興學科的發展,提升我國高校在世界范圍的學術地位和競爭實力,提高我國的科技創新水平,教育部、國家外國專家局決定聯合實施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簡稱「111計劃」)。

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的實施,將在高等學校建設一批人才高地,為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提供強大的人才保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做出重要的科技貢獻。

現將《教育部 國家外國專家局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十一五」規劃》印發給你們,請參照執行,並將執行中的具體情況及時反饋「111計劃」管理辦公室(教育部聯系電話:66097841,國家外專局聯系電話:68944761)。

教育部 國家外國專家局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十一五」規劃

(2006-2010)

為深入貫徹落實十六大精神,抓住我國政治和經濟實力迅速提高的歷史機遇,推進我國高等學校建設世界一流大學的進程,教育部、國家外國專家局決定聯合實施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 (以下簡稱「111計劃」)。

「111計劃」以建設學科創新引智基地為手段,加大成建制引進海外人才的力度,進一步提升高等學校引進國外智力的層次,促進引進海外人才與國內科研骨乾的融合,開展高水平的合作研究和學術交流,共同培養博士研究生,在高等學校匯聚一批世界一流人才,率先建立起一批具有原始性創新能力的學科創新引智基地,全面提升高等學校科技創新能力和綜合競爭實力。

一、「111計劃」「十一五」規劃的總體目標

瞄準國際學科發展前沿,圍繞國家目標,結合高等學校具有國際前沿水平或國家重點發展的學科領域,以國家重點學科為基礎,以國家、省、部級重點科研基地為平台,從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學及研究機構的優勢學科隊伍中,引進、匯聚1000餘名海外學術大師、學術骨幹,配備一批國內優秀的科研骨幹,形成高水平的研究隊伍,建設100個左右世界一流的學科創新引智基地,努力創造具有國際影響的科技成果,提升學科的國際競爭力,提高高等學校的整體水平和國際地位。

二、「111計劃」建設原則

按照「分步實施,動態調整,滾動支持」的原則進行:

1.分步實施:「111計劃」是項目、人才、基地三位一體緊密結合的計劃,創新引智基地的布局採取分批的方式,積極穩妥地推進。

第一批:2006年度設立25個左右創新引智基地,遴選范圍為已進入國家「985工程」的高等學校。

第二批:2007年度設立40個左右創新引智基地,遴選范圍為進入國家「985工程」、「211工程」的高等學校。

第三批:2008年度設立35個左右創新引智基地,遴選范圍為進入國家「985工程」、「211工程」的高等學校及部分有國家重點學科的高等學校。

2.動態調整:2006—2008年「111計劃」布局工作完成後,工作重心由基地的選擇過渡到水平的提升。創新引智基地將實行「總量控制,優勝劣汰,動態調整」的管理機制。對已設立的創新引智基地運行2年後進行中期評估,評估結果作為動態調整的重要依據。

3.滾動支持:對創新引智基地的支持將採取分階段滾動資助的辦法。根據中期評估結果對合作成效好、水平提升快、協調組織得力的創新引智基地將加大支持力度;在資助期結束後對工作特別優秀的,將適當給予獎勵。

三、創新引智基地遴選基本條件
1.創新引智基地遴選范圍以「985工程」、「211工程」高等學校為先導,逐步擴展到有國家重點學科的高等學校。

2.擬申報的創新引智基地應結合本校學科發展,以國家重點學科為基礎,以國家、省、部級重點科研基地為平台,具有廣泛深厚的國際合作研究基礎,且有一定面積的研究場所和一定規模的研究實驗條件。

3.創新引智基地人員構成:

(1)聘請不少於10名海外人才,其中包括:不少於1名學術大師,不少於3名學術骨幹,不少於6名來華短期學術交流學術骨幹;

(2)配備不少於10名國內科研骨幹。

4.創新引智基地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海外人才應在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學或研究機構任職,且與本校有良好的相應合作研究基礎。

(2)海外人才所屬學科領域包括基礎科學、技術與工程、管理等。

(3)海外人才應具有外國國籍或所在國家永久居留權,對中國懷有深厚感情,品德高尚,治學嚴謹,富於合作精神。學術大師年齡一般不超過70歲,學術骨幹年齡一般不超過50歲。

(4)學術大師應為國際著名教授或同領域公認的知名學者,學術造詣高深,學術水平在國際同領域處於領先地位,取得過國際公認的重要成就。具有前瞻性、戰略性的眼光,能夠把握國際科學發展的趨勢,引領本學科保持或趕超國際領先水平,匯聚國際上本學科的學術骨幹,提出對學科或國民經濟發展有重大影響的研究課題。

(5)學術骨幹應具有所在國副教授以上或其他同等職位,擁有創新性思維,與學術大師有合作基礎,在所屬領域取得過同行公認的創新性成果。

(6)國內工作時間:學術大師每人每年不少於1個月;學術骨幹每人每年不少於3個月,一般應有一名學術骨幹留在基地工作;每年來華短期學術交流的學術骨幹不少於6人次,時間不限。

(7)國內科研骨幹應具有博士學位,5年以上科研工作經歷,年齡一般不超過50歲。

四、「111計劃」實施與管理

1.教育部、國家外國專家局共同制定「111計劃」整體規劃和年度實施方案。

2.「111計劃」以項目形式實施,每年第二季度根據本規劃發布下一年度實施方案,採取「統籌規劃、限額申報、專家評審、擇優建設、動態管理」的原則。

3.教育部、國家外國專家局聯合成立「111計劃」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管理辦公室。領導小組由各主管部門部級領導和相關司級領導組成,負責計劃的宏觀指導和決策;管理辦公室由教育部科技司、國家外專局教科文衛司相關業務處人員組成,負責計劃的具體實施。

4.高等學校是創新引智基地建設的依託單位,應成立由校級領導牽頭,科技處、外事處、人事處共同參與的「111計劃」校級管理辦公室,負責制定本校引進海外人才的相應政策,建立有利於創新引智基地發展的管理體制與運行機制,並負責與其相關的協調、實施和管理工作。

5.領導小組聘請國內外知名學者組成專家委員會,作為學術咨詢機構,負責創新引智基地的評審、評估和監督工作。

6.領導小組根據專家委員會評審結果審核確定創新引智基地名單和資助經費。

7.各創新引智基地根據計劃,瞄準學科前沿,自主開展合作研究、學術交流、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選派國內科研骨幹赴國外一流大學或研究機構從事合作研究、積極爭取承擔國內外重大科研任務,提升學科國際競爭力,力爭進入世界一流行列。

8.創新引智基地建設期為5年。運行2年後,由領導小組委託專家委員會對基地的學科發展、人才引進與培養、合作研究進展等進行中期評估。對評估結果好的,給予滾動支持;對明顯未達到計劃要求、難以完成預期目標的,將停止或暫緩資助。在總數不變的原則下,有進有出,吸納符合條件的進入創新引智基地行列。

9.創新引智基地建設期結束後,由領導小組委託專家委員會對基地建設進行綜合驗收,並按一定比例評選出優秀創新引智基地,給予表彰和獎勵。

10.項目執行期間所發表的論文、專著、研究報告、資料、鑒定證書及成果報道等,均須標注「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資助」(Supported by the Programme of Introcing Talents of Discipline to Universities)中英文字樣和項目編號。

五、經費籌措

1.「111計劃」專項經費由國家外國專家局和教育部及高等學校主管部門共同籌措,在年度預算計劃中單列。其中列入「985工程」的高等學校項目經費由國家外國專家局和教育部共同籌措,未列入「985工程」高等學校項目經費由國家外國專家局和高等學校主管部門共同籌措。「十一五」期間,國家外國專家局投入不少於3億元,教育部和其他高等學校主管部門投入不少於3億元。

2.創新引智基地經費,根據引進人才的需要和績效評估結果,分年度報送預算審核撥付。

3.經費主要用途:

(1)聘請海外人才的國際旅費、津貼、住房、醫療等開支;

(2)開展科學研究所需的科研業務費、實驗材料費、人員費、助研津貼和其他相關費用,原則上不用於購買30萬元以上的大型儀器設備;

(3)創新引智基地配備的國內優秀科研骨幹赴國外一流大學、科研機構從事合作研究、短期訪問及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所需費用;

(4)其他與創新引智基地相關的費用。

4.「111計劃」專項經費的使用與管理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並接受財務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

六、解釋權

本規劃及「111計劃」實施過程中的具體問題由教育部和國家外國專家局負責解釋

2006年度"111計劃"首批啟動高校名單及分配名額
學校名單 分配名額

北京大學 2
清華大學 2
復旦大學 2
南京大學 2
浙江大學 2
上海交通大學2
吉林大學 2
西安交通大學 2
武漢大學 1
華中科技大學 1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1
哈爾濱工業大學 1
北京師范大學 1
山東大學 1
四川大學 1
中國農業大學 1
中南大學 1
天津大學 1
廈門大學 1
大連理工大學 1
重慶大學 1
華南理工大學 1
蘭州大學 1

2007年"111計劃"大學(46所)名單
高校 創新引智項目數量
中國石油大學 2
中國人民大學 1
北京交通大學 1
北京科技大學 1
北京化工大學 1
北京郵電大學 1
北京林業大學 1
北京中醫葯大學 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1
中國傳媒大學 1
中國礦業大學 1
北京理工大學 1
南開大學 1
華北電力大學 1
東北大學 1
東北師范大學 1
東北林業大學 1
哈爾濱工程大學 1
同濟大學 1
華東理工大學 1
東華大學 1
華東師范大學 1
東南大學 1
合肥工業大學 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1
南京理工大學 1
中國礦業大學 1
河海大學 1
江南大學 1
南京農業大學 1
中國葯科大學 1
中國海洋大學 1
武漢理工大學 1
中國地質大學 2
華中農業大學 1
華中師范大學 1
湖南大學 1
中山大學 1
西南大學 1
西南交通大學 1
電子科技大學 1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1
長安大學 1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1
西北工業大學 1
暨南大學 1

『伍』 河北省985211大學有哪些

河北省(不包括北京和天津兩個直轄市)211大學只有華北電力大學保定校區,沒有985大學。

北京市的211大學包括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中國傳媒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范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等,985大學包括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范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中國農業大學、中央民族大學和北京大學醫學部。

天津市的211大學包括南開大學、天津大學、河北工業大學和天津醫科大學,985大學包括南開大學和天津大學。

1、南開大學

南開大學由嚴修、張伯苓秉承教育救國理念創辦,成立於1919年。1937年校園遭侵華日軍炸毀而南遷,與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在長沙合並組建國立長沙臨時大學,1938年遷往昆明,更名為國立西南聯合大學;1946年回津復校並改為國立;新中國成立後,經歷高等學校院系調整,成為文理並重的全國重點大學;改革開放以來,天津對外貿易學院、中國旅遊管理幹部學院相繼並入。

『陸』 河北省有幾所211大學

河北共有三所211大學:

華北電力大學:是教育部直屬國家「211工程」、「111計劃」、「千人計劃」、「特色985工程」」首批「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重點建設高校;是教育部與國家電網公司等七家特大型電力企業集團組成的校理事會共建的全國重點大學,有「電力黃埔」之稱

2.河北工業大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河北省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和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雙一流」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入選河北省國家一流大學建設工程和天津市高水平特色大學建設項目,納入天津市高等教育發展的總體布局,學校坐落在天津市的行政區域內,是全國唯一的一所異地辦學的211大學。

3.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學校始建於1987年,是東北大學的有機組成部分,培養包括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在內的各類高級專門人才。1996年,正式進入首批"211工程"重點建設行列,承擔東北大學"211工程"建設子項目。

『柒』 國家111計劃高校名單,有哪些高校入選

111計劃大學名單按省市分布

北京市(19所)

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北京化工大學、北京郵電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協和醫學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林業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理工大學、中國農業大學、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北京科技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中國礦業大學(北京)、華北電力大學、中央財經大學、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上海市(7所)

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華東師范大學、上海大學、華東理工大學、上海財經大學

江蘇省(11所)

南京大學、東南大學、中國礦業大學、河海大學、中國葯科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理工大學、南京農業大學、江南大學、蘇州大學、南京工業大學

湖北省(6所)

華中科技大學、武漢大學、武漢理工大學、華中師范大學、華中農業大學、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陝西省(6所)

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長安大學、陝西師范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四川省(4所)

四川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南交通大學、西南財經大學

山東省(5所)

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中國石油大學(華東)、青島大學、青島理工大學[3]

河南省(1所)

河南大學

吉林省(2所)

吉林大學、東北師范大學

廣東省(4所)

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暨南大學、華南師范大學

遼寧省(2所)

大連理工大學、東北大學

天津市(2所)

南開大學、天津大學

黑龍江省(3所)

哈爾濱工業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東北林業大學

湖南省(2所)

中南大學、湖南大學

重慶市(3所)

重慶大學、西南大學、重慶醫科大學

安徽省(2所)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合肥工業大學

浙江省(5所)

浙江大學、浙江工業大學、浙江師范大學、寧波大學、溫州醫科大學

福建省(3所)

廈門大學、福州大學、福建農林大學

甘肅省(1所)

蘭州大學

『捌』 河北有211大學嗎若果有,是哪所

河北有三所211大學,名單如下:河北工業大學、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華北電力大學保定校區。

拓展資料:

1. 河北工業大學(Heb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是隸屬於河北省的一所國家「211工程」高校,地處天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河北省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和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雙一流」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入選河北省國家一流大學建設工程和天津市高水平特色大學建設項目,納入天津市高等教育發展的總體布局,學校坐落在天津市內,是全國唯一一所異地辦學的211大學。

『玖』 河北都哪些大學是211,985

河北的211,985大學共有兩座,分別是: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和河北工業大學。

1.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

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坐落於美麗的濱海城市秦皇島,北倚燕山、南臨渤海。學校始建於1987年,是東北大學的有機組成部分,培養包括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在內的各類高級專門人才。

1996年,秦皇島分校正式承擔東北大學首批"211工程"建設子項目。1998年,隨東北大學劃入教育部。2006年,開始承擔東北大學"985工程"建設子項目。學生在完成學業後,由東北大學頒發統一的畢業證和學位證。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共享東北大學全部博士和碩士學科點資源。

2.河北工業大學

河北工業大學(Heb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是隸屬於河北省的一所國家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地處天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河北省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入選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

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河北省國家一流大學建設工程、天津市高水平特色大學建設項目、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接收院校、國家級新工科研究與實踐項目,納入天津市高等教育發展的總體布局,學校坐落在天津市內,是全國唯一一所異地辦學的211大學。

(9)111計劃大學名單河北擴展閱讀:

東北大學分校前身為1976年1月冶金工業部籌建的「7·21」大學。

1987年6月,經國家教委與冶金工業部批准,被東北工學院接收,成立「東北工學院秦皇島分院」。

1993年3月,隨東北大學復名,更名為「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

1996年,作為東北大學的有機組成部分,承擔東北大學的「211工程」建設子項目,隨東北大學進入首批「211」工程重點建設行列。

1998年隨東北大學劃歸教育部。

2001年,經教育部批准,分校繼續面向全國獨立招收本科生,電子注冊和學生畢業統一歸口東北大學。

2002年1月,隨東北大學進入首批「985」工程重點建設行列。

2005年5月12日,成立東北大學研究生院秦皇島分院,共享東北大學博、碩士點。現擁有博士導師和碩士導師一百餘人。

2006年,開始承擔東北大學的「985工程」建設子項目。

參考資料網路-河北

網路-河北工業大學

網路-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

『拾』 河北有幾所211大學呢

河北共有三所211大學:

  1. 華北電力大學:是教育部直屬國家「211工程」、「111計劃」、「千人計劃」、「特色985工程」」首批「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重點建設高校;是教育部與國家電網公司等七家特大型電力企業集團組成的校理事會共建的全國重點大學,有「電力黃埔」之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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