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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大學綜合評價錄取2016名單

發布時間: 2022-08-08 15:27:02

① 江蘇綜合評價的高校名單

2020年面向江蘇省進行綜合評價招生院校
序號 招生地區 院校名單
1 多省市 中國科學院大學
2 多省市 北京外國語大學
3 多省市 南方科技大學
4 多省市 上海科技大學
5 多省市 崑山杜克大學
6 全國 上海紐約大學
7 部分地區 西交利物浦大學
8 部分地區 香港中文大學(深圳)
9 江蘇 南京大學
10 江蘇 東南大學
11 江蘇 南京師范大學
12 江蘇 南通大學
13 江蘇 南京工業大學
14 江蘇 南京郵電大學
15 江蘇 南京信息工程大學
16 江蘇 南京醫科大學
17 江蘇 江蘇師范大學
18 江蘇 揚州大學
19 江蘇 南京林業大學
20 江蘇 江蘇大學
21 江蘇 南京中醫葯大學

② 2016年江蘇高考綜合素質評價招生簡章有哪些大學

1、2016年,江蘇省有南京師范大學、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南京工業大學、南京郵電大學、專江蘇屬大學、揚州大學、南京醫科大學、南京中醫葯大學、南通大學、江蘇師范大學、西交利物浦大學等11所高校在省內進行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建立健全多位一體的人才選拔綜合評價體系,即綜合考量考生高考成績、高校考核結果、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以及高校自身培養的特色要求等五個維度的內容,對高考成績達到本二批次省控線的入選考生,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試點高校招生簡章3月31日前公布,試點高校綜合評價錄取計劃不超過本校年度本科第一批招生計劃總數的5%。4月1日至15日,符合江蘇省高考及高校綜合評價改革試點報名條件的考生,可自願按試點高校確定的報名時間和方式報名。省屬高校綜合評價錄取招收的主要對象是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高校不能將名額分配至中學,如中學向試點高校推薦考生,應事先制訂並公開推薦工作方案,尊重考生的自主選擇,擇優推薦。

③ 江蘇省2o16年高考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江蘇省綜合評價改革試點學校會單獨發布招生簡章,可以可以到學校官網或各大網站查詢。

江蘇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6年省屬普通高校
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招生辦(考試院、招考中心),各有關高校: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精神,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江蘇省申請在部分省屬高校開展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廳函〔2015〕14號),以及國家高等教育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要求,2016年我省繼續在省屬高校開展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
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是落實國家和我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的重要舉措,是對「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考試招生模式的積極探索。我省開展普通高校招生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目的在於指導省屬高校積極探索建立符合自身培養目標和要求的人才選拔標准,建立健全多位一體的人才選拔綜合評價體系,即綜合考量考生高考成績、高校考核結果、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以及高校自身培養的特色要求等五個維度的內容,對高考成績達到本二批次省控線的入選考生,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為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試點院校和招生章程
2016年,我省共有南京師范大學、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南京工業大學、南京郵電大學、江蘇大學、揚州大學、南京醫科大學、南京中醫葯大學、南通大學、江蘇師范大學、西交利物浦大學等11所高校在省內進行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
試點高校應科學、周密制定綜合評價錄取簡章,內容須包括招生計劃、招生專業、報名條件、報名方式、考核辦法、工作程序、入選考生確定規則、錄取辦法、咨詢方式、監督機制、申訴渠道等信息。高校須將招生簡章報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核准備案,於3月31日前向社會公布,並據此開展工作。試點高校還應根據我省普通高考模式的要求,在綜合評價錄取簡章和招生計劃中,對以綜合評價方式錄取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提出明確要求。試點高校綜合評價錄取計劃不超過本校年度本科第一批招生計劃總數的5%。
二、考生報名和高校審核
4月1日至15日,符合我省高考及高校綜合評價改革試點報名條件的考生,可自願按試點高校確定的報名時間和方式報名。省屬高校綜合評價錄取招收的主要對象是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高校不得將名額分配至中學,如中學向試點高校推薦考生,應事先制訂並公開推薦工作方案,尊重考生的自主選擇,擇優推薦。所有被推薦考生的名單及相關材料須在校內進行不少於10個工作日的公示。申請考生和所在中學須對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4月30日前,試點高校應組織專門力量,按本校報名條件對申請考生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確定參加本校考核的名單並及時告知考生,同時在本校網站進行公示。在確定擬參加本校考核的考生時,要合理控制學生數量,兼顧生源質量與區域分布的合理性,向在學科專業方面表現突出的考生、向扎實推進素質教育的地區或中學、向農村考生適當傾斜。
試點高校要通過省「特殊類型招生錄取管理」平台將准予測試名單報送省教育考試院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
三、高校考核和確認入選名單
6月10日起,試點高校要結合本校相關學科、專業特色及培養要求,針對不同學科特長的考生進行考核,原則上不得筆試,不得採用聯考方式或組織專門培訓。要充分發揮學科專家的作用,積極探索科學、有效、簡便、規范的考核方式,並在考核中遵守「五隨機」的原則,即「考官隨機確定,考場隨機分配,考題隨機抽取,學生隨機分流,考官隨機輪場」。每組專家評委的人數應在5人以上,並進行全程錄音、錄像。考核是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之一,須參照國家教育考試的相關規定執行。尤其在命題、測試等環節,要嚴格執行國家關於考試安全保密和組織管理的相關規定。
6月22日前,經本校招生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後,試點高校要按照不超過綜合評價錄取計劃數2倍的范圍,擇優確定入選考生名單並通知考生所在中學。同時,將入選考生資料庫通過省「特殊類型招生錄取管理」平台報省教育考試院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應包括姓名、性別、所在中學(或單位)、資格條件、測試項目、測試成績、合格標准、擬錄高校及專業等。考生所在中學和試點高校應分別在其網站進行不少於10個工作日的公示。中學公示的考生信息須保留至當年8月底,高校公示信息保留至當年年底。
四、入選考生志願填報
經公示無異議的考生,須在6月27日至29日,憑動態口令卡登錄省教育考試院高考志願填報綜合評價錄取高校志願,不需要列印志願確認表。專業志願須在公示的擬錄取專業中選擇,否則視為無效志願。如在規定時間內,考生未填報綜合評價錄取志願,即視為自動放棄綜合評價錄取資格。
我省在志願填報時專設一個志願欄,用於符合條件的入選考生填報綜合評價錄取、自主招生或試點學院招生志願。若考生同時獲得多所高校的上述招生形式入選資格,則只能選擇一所高校填報。
五、投檔與錄取
我省文科類、理科類高考志願實行平行志願投檔方式,對於已經省教育考試院公示無異議並填報高校綜合評價錄取志願的入選考生,將按以下規定進行投檔錄取:
1.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須達到試點高校在簡章或招生計劃中提出的等級要求。如高校未作具體說明的,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須達到該校對其所屬科類一般考生的等級要求。
2.對學業水平測試等級達到上述要求,且高考文化總分在所屬科類本科第二批省錄取最低控制線上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將在本科第一批批量投檔前,先行向試點高校投檔,由高校根據公布的錄取規則,使用「其他類」計劃擇優錄取。
試點高校要根據考生高考成績、高校考核結論、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以及自身培養的特色要求等,對滿足條件的考生進行綜合評價,擇優錄取。試點高校在向省教育考試院提交綜合評價擬錄取考生數據時,須對相應考生標注「綜合評價」錄取類型。
3.對不符合綜合評價錄取標準的考生,試點高校應在規定時間內退檔,省教育考試院將在本科批次批量投檔時,對其中符合投檔條件的考生,按其平行志願進行投檔,由有關高校擇優錄取。
4.按綜合評價方式錄取的考生名單及相關信息將分別在錄取高校及省教育考試院進行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應包括姓名、性別、所在中學(或單位)、錄取高校及專業等。
六、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公平公正
綜合評價錄取是高考的重要組成部分,招生院校要嚴格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全面實施「陽光工程」,嚴格規范管理,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實行高校招生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要暢通考試錄取結果申訴受理渠道,及時回應處理考生質疑和問題,廣泛接受社會監督。要強化各個工作環節的監管,確保測試、錄取等各環節安全、平穩、順利實施。
試點高校要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紀律,不得發布未經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備案的綜合評價錄取簡章或進行虛假招生宣傳;不得在高考前以任何形式組織與綜合評價錄取掛鉤的考核工作;高校相關工作人員、專家評委不得參與社會機構組織的各類培訓、輔導活動;不得以各種形式偏離試點定位進行惡性生源競爭或向考生違規承諾錄取;錄取時不得突破綜合評價錄取計劃;不得更改經公示的入選專業錄取;不得在發放新生錄取通知書或新生入學報到環節更改考生錄取專業;有關中學等不得出具與事實不符的考生推薦材料、證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綜合素質檔案中虛構事實或故意隱瞞事實。
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執法監察,全程參與改革試點工作,開展全面監督。對違規違紀的部門、學校和工作人員,一經查實,要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凡存在組織作弊、買賣作弊設備、買賣考題、替考等作弊以及幫助作弊行為,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請各市招生辦(考試院、招考中心)速將本通知轉發至本市各縣(市、區)招生辦和有關中學,並做好對考生的政策宣傳工作。
省教育廳
2016年3月16日

④ 江蘇高考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有哪些學校

試點高校中,A類高校9所:南京大學、東南大學、中國科學院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上海科技大學、南方科技大學、上海紐約大學、崑山杜克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B類高校12所:南京師范大學、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南京工業大學、南京郵電大學、南京醫科大學、南京中醫葯大學、南京林業大學、江蘇師范大學、南通大學、揚州大學、江蘇大學、西交利物浦大學。

⑤ 綜合評價招生學校名單2022

綜合評價招生學校名單2022如下:

(1)廣東省

中山大學、浙江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南方科技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北京外國語大學、西交利物浦大學、北京師范大學香港浸會大學、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崑山杜克大學。

(2)福建省

南方科技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上海科技大學、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崑山杜克大學。

(3)浙江省

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浙江大學、上海科技大學、中國科學院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北京外國語大學、南方科技大學。

浙江工業大學、浙江工商大學、中國計量大學、浙江財經大學、中國美術學院、寧波大學等50所高校。

(4)江蘇省

南京工業大學、南京郵電大學、揚州大學、上海科技大學、南京醫科大學、南京大學、中國科學院大學、崑山杜克大學、東南大學、南京中醫葯大學、江蘇師范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西交利物浦大學、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江蘇大學、南通大學、南京師范大學、南京林業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

(5)上海市

復旦大學、上海財經大學、東華大學、南方科技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浙江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上海科技大學、上海中醫葯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崑山杜克大學、華東理工大學、上海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

(6)山東省

浙江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山東財經大學、青島科技大學、上海科技大學、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青島大學、山東大學、崑山杜克大學、南方科技大學、山東科技大學、山東師范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中國石油大學(華東)、中國科學院大學、中國海洋大學、南方科技大學。

(7)遼寧省

東北大學、上海科技大學、崑山杜克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南方科技大學。

(8)湖南省

中山大學、中國科學院大學、上海科技大學、崑山杜克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南方科技大學、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綜合評價招生

⑥ 江蘇大學調劑擬錄取名單

江蘇大學全國統考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已經結束,現將擬錄取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日期為: 4月27日-5月13日。


第一步:符合條件的考生網上下載並填寫調劑申請登記。

只有參加全國統考並上了招生單位復試分數線的考生,才有調劑的機會; 考生可以將注意力放在西部院校或者往年調劑名額較多的院校上。因為西部也有很多好學校,由於報考的人數較少,所以被調劑的希望相對較大;在寫調劑申請時應注意簡潔明了,可以附帶介紹一下自己的專業背景或學術成果。有些考生的調劑申請內容過於龐雜,甚至把懊悔自己在考研時狀態不佳這樣的話都寫上了。對申請調劑者來說,最關鍵的是知道院校的空缺信息,並讓院校知道自己的調劑要求。

第二步:擬調劑考生將申請材料寄送給擬接受調劑的招生單位研招辦。

擬調劑考生應多份寄送申請表,以提升被調劑的機會;盡早與擬調劑的招生單位研招辦取得聯系,第一時間獲得調劑信息。

第三步:擬接受調劑的招生單位研招辦審核後發接收調劑函至考生原報考單位。考生應與招生單位研招辦保持密切聯系,隨時了解調劑情況。

第四步:擬調劑考生向原報考單位申請調劑

第五步:原報考單位同意並轉寄報考資料。

第六步:擬接受調劑的招生單位研招辦接收擬調劑考生的報考資料。

第七步:調劑考生參加復試。

由於現在實行差額復試,有一小部分參加復試的考生不能被錄取,因此大家要重視復試。考生的專業知識、科研潛力以及綜合素質等是復試考查的重點。在復試的前期准備中,信息搜集是最重要的,如:復試的時間、地點、考官等情況;復試的內容、范圍及考查方式;報考專業研究方向的學術動態及其導師的學術觀點等。復試是考生全面展示自身形象和氣質的最好時機。因而考生要注意表達技巧,態度要真誠、從容,充分展示自己的實力和良好素養。

第八步:研招辦調檔

第九步:錄取

⑦ 江蘇高校綜合評價錄取的錄取時間

以2020年為例,江蘇高校綜合評價錄取的錄取審核時間是在2020年6月10日之前(該年度江蘇省提前錄取時間為2020年4月29日前)。由高校按本校報名條件對申請考生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並及時告知考生審核結果。

江蘇高校綜合評價的錄取信息結果可以在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的官方網站進行查詢,2020年的綜合評價錄取結果公示時間是在2020年10月13日。該綜合評價的信息公示分為三個步驟,名單資格公示、錄取入選公示和錄取結果公示。

(7)江蘇大學綜合評價錄取2016名單擴展閱讀:

一、2020年江蘇高校綜合評價院校名單:

1、A類高校9所:南京大學、東南大學、中國科學院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上海科技大學、南方科技大學、上海紐約大學、崑山杜克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

2、B類高校12所:南京師范大學、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南京工業大學、南京郵電大學、南京醫科大學、南京中醫葯大學、南京林業大學、江蘇師范大學、南通大學、揚州大學、江蘇大學、西交利物浦大學。

二、2020江蘇高校綜合評價投檔與錄取規則:

1、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選修科目等級須達到試點高校在簡章或招生計劃中提出的等級要求。

2、高校應進一步提高考生高考成績在綜合成績中的佔比,考生的高考文化總分原則上不低於所屬科類本科第一批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3、對不符合綜合評價錄取標準的考生,試點高校應在規定時間內退檔,省教育考試院將在本科批次批量投檔時,對其中符合投檔條件的考生,按其平行志願進行投檔,由有關高校擇優錄取。

⑧ 南京醫科大學2016綜合評價多少人

1、2016年,江蘇省共有南京師范大學、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南內京工業大學、南京郵電大學、容江蘇大學、揚州大學、南京醫科大學 、南京中醫葯大學、南通大學、江蘇師范大學、西交利物浦大學等11所高校在省內進行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 2、4月1日至15日,符合江蘇省高考及高校綜合評價改革試點報名條件的考生,可自願按試點高校確定的報名時間和方式報名。省屬高校綜合評價錄取招收的主要對象是 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高校不得將名額分配至中學,如中學向試點高校推薦考生,應事先制訂並公開推薦工作方案,尊重考生的自主選擇,擇優推薦。所有被推薦考生的名單及相關材料須在校內進行不少於10個工作日的公示。申請考生和所在中學須對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4月30日前,試點高校應組織專門力量,按本校報名條件對申請考生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確定參加本校考核的名單並及時告知考生,同時在本校網站進行公示。在 確定擬參加本校考核的考生時,要合理控制學生數量,兼顧生源質量與區域分布的合理性,向在學科專業方面表現突出的考生、向扎實推進素質教育的地區或中學、 向農村考生適當傾斜。

⑨ 江蘇大學2016年錄取分數線

524分。江蘇大學,位於江蘇省鎮江市,是江蘇省人民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農業農村部共建的綜合性研究型全國重點大學。入選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高校、國家「特色重點學科項目」建設高校、首批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全國創新創業典型經驗高校等多個榮譽。根據學校官方的信息可知,在2016年的最低錄取分數為514分,達到該分數即可進入該學校就讀。

⑩ 江蘇綜合評價招生的學校有哪些

A類高校12所:南京大學、東南大學、中國科學院大學、浙江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上海科技大學、南方科技大學、上海紐約大學、崑山杜克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

綜合評價錄取標准

對於經省教育考試院公示無異議並填報高校綜合評價招生志願的入選考生,將按以下規定進行投檔錄取:

1、考生的選擇性考試科目,須符合高校在招生簡章中提出的要求,方可報考相關專業(類)。

2、考生的高考文化分不低於相應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其中:

凡被A類高校確定為入選范圍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將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前,根據高校提供的入選考生排名和考生確認的志願及順序進行投檔,由高校根據公布的錄取規則決定是否錄取以及錄取的專業。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任何批次的錄取。

凡被B類高校確定為入選范圍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將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後、本科批次之前,根據考生所填志願投檔,由高校根據公布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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