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法律系美國法學博士
⑴ 傅鬱林的學術經歷
1987年畢業於武漢大學國際法系, 獲法學學士學位;1998年畢業於 北京大學法律系,獲民商法專業 法學碩士學位;2001年畢業於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獲訴訟法專業 法學博士學位。2001年先後在 德國圖本根大學、奧地利維也納大學、 美國東北大學作短期訪問學者, 並訪問了德國和美國十幾家法院。

⑵ 吳志攀的個人簡歷
吳志攀,1956年12月12月出生,1975年9月參加工作,1988年12 月北京大學法學院畢業,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
1978-1982年,北京大學法律系學習,獲學士學位
1982-1985年,北京大學法律系學習,獲碩士學位
1985-1988年,北京大學法律系學習,獲博士學位,並在香港樹仁學院進修和講學
1988-1991年,北京大學法律學系任教,講師
1991-1992年,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
1992-1995年,北京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教研室副主任、北京大學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
1995-1996年,北京大學法律學系副主任、教授
1996-1999年,北京大學法律學系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1997年作為美國艾森豪威爾基金會學者在美國訪學)
1999-2001年,北京大學法學院院長,校長助理
2001.09-2002.01,北京大學校長助理
2002.01-2003.12,北京大學副校長
2003.12-2004.12,北京大學黨委副書記、副校長
2004.12-2005.11,北京大學黨委常務副書記(正廳級)、校務委員會常務副主任、副校長、法律總顧問
2005.11-2010.01,北京大學黨委常務副書記(正廳級)、校務委員會常務副主任、法律總顧問
2010.01至今,北京大學黨委常委、常務副校長、法律總顧問。
2008年11月任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兼)
是最高人民法院專家咨詢員,中國人民銀行條法司《銀行法》起草小組顧問。
2013年9月10日,教育部教任[2013]57號文通知: 任命吳志攀為北京大學常務副校長。
任北京大學校友會第八屆理事會副會長(常務)
分工:
協助校長負責學校事業發展規劃、人事、師資、離退休、國內合作、校友及法律事務工作。分管人事部、離退休工作部、國內合作委員會辦公室、校友工作辦公室、校長法律顧問辦公室。

⑶ 在美國法學院讀法律博士 是番怎樣的體驗
美國的法學學位有J.D. (Juries Doctor) 、LL.M (法學碩士的縮寫) 、S.J.D (Doctor of Judicial Science)和PHD(其它學科博士) 。在美國,為了避免學生知識太狹隘成為法匠,本科是沒有法學專業的,法學院的學位主要有J.D、LL.M、J.S.D之分。除了J.D之外,美國法學院的學歷教育還有一年制的碩士學位課程(Master of Laws, 簡稱LL.M)和二至四年的博士學位(Doctor of Judicial Science,簡稱JSD或SJD),通常是為國際學生而開設碩士學位(LL.M)是一年制的課程,修滿20至30個學分後即可畢業不用寫論文,它主要是幫助學生對美國法律制度有個基本的了解。
J.D學生主要從事具體的法律實務,而J.S.D學生一般進行法學研究。美國人都是實用主義者,除了真正對法律學術研究有興趣的人讀法學碩士、博士學位外,本國學生絕少讀法律碩士和法律科學博士,J.D教育才是大家關注的興奮點。法律教育在美國人看來是職業教育,學法律的目的不是為了拿高學位,而是為了轉行從事法律實務工作。在美國,要想從事律師等法律事務工作,只能讀法學院的「本科」即J.D,而且大部分州的律師資格考試只對有法律「本科」(J.D)學位的人開放。政府部門、律師事務所、公司企業的法律部門在招聘時更看重的是J.D教育。可以看出,法律教育在美國是在大學本科的基礎教育之後進行的一種非常專業化的職業教育,而「J.D」教育是其核心和關鍵。攻讀J.D學位首先必須通過美國全國性的「法學院入學考試」(即LawSchool Admission Test,簡寫LSAT)。申請J.D.學位的條件是: 大學本科畢業,專業不限,和在LSAT考試中取得優良成績。在取得法律碩士學位之後,如有兩個教授推薦就可繼續攻讀S.J.D或J.S.D學位。J.D.學位在美國是最值錢的學位,被廣泛認可。如果想在美國站穩腳跟,最好讀J.D.。
一般來說,只有J.D.才可以考美國的Bar,但有一些州,也允許ABA認證的LLM考該州的Bar,主要有CA和NY。相對而言,NY Bar比CA Bar更吸引人一些,因為NY Bar只要考2天,而CA Bar要考3天,而且據說CA考Bar需要有外國律師執照。
攻讀J.D.是很難,但含金量很高。在美國90%以上的法律專業的學生讀的都是J.D., 並且美國的絕大多數州都規定, 要想取得該州的律師資格, 必須具有J.D.學位。對於國內律師行業來說,現在缺的就是即懂外國法又有中國法基礎的人,而且英語又過關,所以就業趨勢自然好。如果成功獲得J.D.學位,前景當然是很好的,跟別的行業比可以說是高薪。
⑷ 李明德的人物簡介
李明德,現任同濟大學教授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博士生導師,中國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國家知識產權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
1978年考入北京大學,先後在北京大學歷史系、法律系獲得歷史學學士、法學碩士和法學博士。1995年1月到1997年1月在美國華盛頓大學法學院作訪問學者,學習和研究美國知識產權法。2001年2月到8月在德國馬普知識產權法研究所擔任客座研究員,研究歐盟和德國知識產權法。2006年10月到2007年3月,在日本知識產權法研究所擔任客座研究員,研究日本知識產權法。
出版專著、譯著(包括合著、合譯)12部,並在《法學研究》、《環球法律評論》、《知識產權》和《中國版權》等刊物上發表論文約60餘篇。主要著作有:《特別301條款與中美知識產權爭端》(2000年),《美國知識產權法》(2003年第一版,2014年第二版),《著作權法》(合著,2003年第一版,2009年第二版),《著作權法概論》(2005年),《知識產權法》(2007年),《知識產權法》(20008年第一版,2014年第二版),《著作權法》(2009年第二版),歐盟知識產權法(2010年),《著作權法專家建議稿說明》(合著,2012年)等。
參加過一系列國際性學術會議和研討會,訪問過美國、加拿大、德國、法國、比利時、奧地利、義大利、西班牙、瑞典、印度、泰國、日本、韓國、新加坡等國。在一系列國際性和區域性會議上,用英文發表過數字經濟與知識產權、世界貿易組織與中國知識產權保護、TRIPS協議與傳統知識、基因資源和民間文學、馳名商標保護的理論與實踐、中國知識產權制度的建立與發展、中日馳名商標保護比較研究、中國的專利制度及其發展、中國知識產權執法體制改革、中國知識產權法律的修訂等演講。

⑸ 陳斯喜的人物簡介
陳斯喜,男,1958年2月生,福建大田人,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 。1976年參加工作 ,1984年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學士 ;1996年8月至1997年1月,香港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2002年7月至2003年1月,美國耶魯大學法學院高級訪問學者;2006年7月北京大學法學院博士畢業,獲法學博士 。

⑹ 齊樹潔的個人經歷
1972年12月自福建泉州一中應征入伍,1978年4月從新疆軍區某部退役,同年考入北京大學。
1982年7月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1990年8月畢業於廈門大學民商法專業,獲法學碩士學位;2003年11月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訴訟法專業,獲法學博士學位。
曾在中國人民大學、香港大學、澳門大學、台灣中山大學、菲律賓雅典耀(Ateneo)大學、英國倫敦大學、德國弗萊堡(Freiburg)大學、法國巴黎第二大學、美國佛羅里達大學研修和訪問。長期從事民事訴訟法、外國民商法、證據法、仲裁法、司法改革的教學及研究。曾被評為廈門大學教書育人優秀教師、廈門大學教學名師、廈門市勞動模範、廈門市優秀律師、全國優秀仲裁員。

⑺ 羅翔是誰
羅翔(1977年-),中國法學家,北京大學法學博士。
現任中國政法大學刑法學教授,刑法學研究所所長,北京帥和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厚大法考刑法主講教師。其主要研究領域為刑法學、刑法哲學、經濟刑法、性犯罪。在學校向本科生和研究生開設刑法總則、刑法分則、經濟刑法、刑法研討等多門課程。
1995年,羅翔進入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學習,並於1999年獲得法學學士學位。隨後前往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於2002年獲得刑法學碩士學位。2005年於北京大學法學院畢業,獲得刑法學博士學位。
畢業後,羅翔回到中國政法大學執教,期間於2009年至2010年前往美國加州伯克利分校交流訪問,2013年至2014年前往杜克大學訪問。在校任職期間多次獲得中國政法大學學生歡迎的十大教師稱號,2018年入選法大首屆研究生心目中的優秀導師。
2020年初,因其《羅翔講刑法》系列視頻中講解法考知識點時的幽默風趣,形成網路爆紅。同年3月9日,受邀請正式入駐B站,一天內站內粉絲數突破百萬。2020年10月25日B站粉絲突破1千萬,成為繼老番茄後第二位粉絲破千萬的up主。

作品
一、獨著
《圓圈正義》、《刑法學總論》、《刑法中的同意制度》、《沖出困境的罪刑法定原則》、《中華刑罰發達史》、《刑法學講義》。
二、發表文章
1、狂熱的魔咒理性的自負——《自由·平等·博愛》讀後及對刑法學研究方法的反思,《政法論壇》2018年第5期
2、法益理論的檢討性反思——以敲詐勒索罪中的權利行使為切入,《中國刑事法雜志》2018年第2期
3、論行政權對司法權的侵蝕——以刑事司法中行政鑒定的亂象為切入,《行政法學研究》2018年第1期
4、犯罪構成與證明責任,《證據科學》2016年第4期
5、論打擊錯誤的處理原則——法定符合說之檢討,《暨南學報》2014年第8期
6、結果無價值論之檢討,《法學雜志》2014年第2期
7、論人道主義刑罰理論,《暨南學報》2013年第7期
8、刑法第306條辨正,《政法論壇》2013年第3期
9、從法益到風俗——性刑法的懲罰邊界,《暨南學報》2012年第1期
10、論對同意的認識錯誤——以性侵犯罪中的假想同意切入,《清華法學》2010年第1期
11、論財產犯罪中對數額的認識錯誤,《法律適用》2009年第2期
12、論欺詐型強奸,《中南大學學報》2007年第4期
13、大陸與澳門罪刑法定原則之比較,《中南大學學報》2007年第2期
14、論法條競合的兜底作用,《法律適用》2006年第7期
15、刑事一體化視野下的死刑復核制度,《中國司法》2006年第7期
16、與精神病人發生性行為構成犯罪的懲罰原則,《人民司法》2006年第3期
17、英國性犯罪視角中嚴格責任之考察,《比較法研究》2005年第3期
18、吸收犯之再認識,《中國刑事法雜志》2003年第5期
19、犯罪構成理論的創造性轉換,《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學報》2003年第3期
20、法條競合的另一種詮釋,《刑法評論》第4卷
21、「疏忽強奸的一種論證:對男權主義強奸法的檢討性反思」,《刑事法評論》第15卷
22、「回溯與前瞻——女性性自治權的刑法保護」,《河北法學》2008年12期
⑻ 北大法學院的美式法律博士學位,教育部認可嗎
LLM現在在內地含金量越來越低了,讀的話要仔細考慮能不能收回成本。港大的博士就業率就不得而知了,感覺去香港留學不及去美國留學認可度高,但博士比LLM學位高些,也不好說哪個更難找工作,還是看各人能力吧。
⑼ 李鳴的簡介
李鳴教授
1983年7月,北京大學法律學系,獲法律學士(國際法)。
1987年5月,美國耶魯大學法學院,獲法律碩士(美國法)。
1989年8月,荷蘭海牙國際法學院,獲培訓證書(國際法)。
1998年7月,北京大學法律學系,獲法學博士(國際法)。
1993年10月-今,北京大學法律學系,任副教授。
1997年9月-今,北京大學法律學系(現法學院),歷任系副主任、副院長。
2008年9月至今,石河子大學副校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