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助學金的發放時間
1. 國家助學金應該什麼時候發,怎麼發
國家助學金一般6月中旬發放。直接撥款到要求學生所辦的銀行卡上。內
助學金分別是4000、3000、2000。一般容是每年評一次 ,前一年十一、二月發一半,次年三、四月份發另外一半。
按照規定國家助學金發放時間是每月發放到學生。但是有的學校為了方便,都是一年發兩次,一次發一半。大部分學校對於國家助學金發放時間:一般是在6月中旬發的,而且助學金是分兩次發的,每次發一半,還有一次是在一月份發,大都是在每學期快要結束發的。

(1)大學助學金的發放時間擴展閱讀:
根據《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五條
高校應按月將國家助學金發放到受助學生手中。
第十六條
地方財政部門應按有關規定落實所負擔的資金,及時撥付,加強管理。
第十七條
各高校應切實加強管理,認真做好國家助學金的評審和發放工作,確保國家助學金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第十八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部門和高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財經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對國家助學金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同時應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主管機關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2. 國家助學金什麼時候發放
為確保國家助學金真正用於資助普通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內學生,國家助學金預算下容達、各高校組織的申請與評審、助學金發放及管理,整個流程的每一個步驟都有具體的時間安排。按照《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每年7月31日前,財政部、教育部結合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意見,將國家助學金分配名額和預算下達中央主管部門和省級財政、教育部門。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門和省以下財政、教育部門負責將國家助學金預算下達所屬各高校。9月30日前,學生根據規定的國家助學金基本申請條件及其他有關規定,向學校提出申請。各高校學生資助管理機構需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組織評審,提出國家助學金資助初步名單及資助檔次,報校領導集體研究通過。11月15日前,各高校將當年國家助學金政策的落實情況按隸屬關系報至中央主管部門或省級教育部門審查備案。因此,國家助學金實際發放時間相應就會在11-12月間,即所提問題中的期末臨近學生放寒假。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每年都會及時督促中央部屬高校和省級財政、教育部門將國家助學金及時、足額發放到學生手中。
3. 國家助學金幾時發放
根據國家教育部和遼寧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我院制定了營口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助學金評選及發放辦法。具體實施細則收入到《營口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管理制度匯編》中,並發放到各系、分院學生管理工作人員和全校學生手中。現將2006至2007學年度助學金發放具體辦法做如下說明:
按照遼寧省教育廳遼教函[2006]342號文件規定,我院決定將2006至2007學年度助學金實行分期發放。共分三次,即第一次發放時間為:2007年3月15日;第二次發放時間為:2007年5月15日;第三次發放時間為:2007年9月18日。
根據《華中科技大學資助工作整體政策》、《華中科技大學資助包計劃實施方案》、《華中科技大學本科生先進個人評選及獎學金評定辦法(試行)》(2007暑假修改版)和《華中科技大學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實施細則》等文件規定,並結合本年度工作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評選方案。
一、本評選方案制定背景
由於2007-2008學年度教育部下撥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以下簡稱國家助學金獎學金)時間比規定時間晚了一個月(教育部規定時間是9月1日),導致今年國家助學金獎學金評選工作和原來制定的實施細則中相關規定向沖突,為了解決該問題,特製定本年度具體評選方案。
二、目前國家助學獎學金評選工作面臨的問題
1、評選時間滯後、順序錯亂
按照我校國家助學獎學金實施細則規定,國家助學金獎學金應該在9月底評選完畢,先於人民獎學金評選和發放。
目前出現的情況是人民獎學金目前已經評選完畢,國家助學獎學金才開始評選。
2、發生國家助學獎學金和人民獎學金重疊的情況
按照《華中科技大學本科生先進個人評選及獎學金評定辦法(試行)》(2007暑假修改版)規定,國家助學獎學金先行評選,再評選人民獎學金。已經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同學不能獲評人民獎學金,但是可以獲得榮譽稱號。
目前存在的問題是人民獎學金已經全部評選完畢,按照國家助學獎學金評選條件,今年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將會從三好學生中產生,所以這批學生出現獎學金重疊;按照國家勵志獎學金評選條件,今年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將90%從人民獎學金獲得者中產生,也必然導致這些學生出現獎學金重疊。
三、初步解決方案
1、國家助學獎學金評選工作還是按照《華中科技大學資助工作整體政策》、《華中科技大學資助包計劃實施方案》、《華中科技大學本科生先進個人評選及獎學金評定辦法(試行)》(2007暑假修改版)和《華中科技大學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實施細則》等文件規定執行。
2、由於時間錯亂,補充規定國家獎學金獲得者必須從三好學生中產生,其他條件按照《華中科技大學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實施細則》文件規定執行。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同學所獲人民獎學金不予發放,由學校統一收回後統籌安排。
3、國家勵志獎學金按照《華中科技大學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實施細則》中國家勵志獎學金評選條件進行,對於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同學,如果已經獲得人民獎學金,人民獎學金不予發放,由學校統一收回後統籌安排。
4、對於統一回收的人民獎學金,學校統籌安排,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校取名為「學校助學金」,具體評選辦法嚴格參照《華中科技大學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實施細則》中國家助學金評選辦法進行,分為三個等級,具體標准為1000、2000、3000元/人。
5、國家助學金評選按照《華中科技大學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實施細則》實施。
四、新方案導致的資助或獎勵比例變化
1、目前校三好學生:
最低人民獎學金:1200+600=1800
最高人民獎學金:1200+800+600=2600
人民獎學金獲得者:
最低人民獎學金:600=600
最高人民獎學金:1200+800+600=2600
2、國家獎學金學校人數為536人,所產生的資金余額:
536*1800=96.48萬元
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校人數為1190人,所產生的資金余額:
1190*1000*0.9=107.1萬元
累計資金余額:
96.48+107.1=203.58萬元
3、剩餘資金資助比例:
(203.58/1685.8)*0.22=2.6%
4、目前學校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總體力度:
3%(國家勵志獎學金)+22%(國家助學金)+2.6%(學校助學金)=27.6%
根據該比例測算,國家助學獎學金和學校助學金將覆蓋學校絕大部分貧困學生,生活費資助額度為3000-1000元/年。
五、人民獎學金、國家助學獎學金發放時間:
人民獎學金和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同時發放。時間為10月下旬。
國家助學金和學校助學金發放時間為2008年1月1日起開始,分十個月按月發放。
4. 請問助學金發放的錢什麼時候能拿到
截止到2020年1月11日,助學金在每年的6月中旬左右發放,具體根據不同省份內的財政廳來決定。容而且助學金是分兩次發的,每次發一半,還有一次是在一月份發,大都是在每學期快要結束發的。國家助學金應該幫那些家庭經濟困難上不起學的學生順利地完成學業,而不是單純按照學習成績「排出一二等」的做法。
助學金是國家設立的,用來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學生。全國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不過具體標准**高校由財政部商有關部門確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區、直轄市)確定。

(4)大學助學金的發放時間擴展閱讀:
國家助學金評選比例為在校生人數的20%,每學年評選一次,學生可以在9月30日之前向學校提出申請。想要申請助學金自己要准備好三個材料,即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地方貧困證明、學校經濟困難認定申請表。
「地方貧困證明」可到戶口所在地村委會或街道蓋章,,建議准備多份「地方貧困證明」,以免後期遺失又難以回家重新辦理。「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也需要蓋章。
5. 大學生貧困助學金什麼時候發放 分幾等,分別是多少
一般是申請一次,分成兩個學期來發,四川這邊現在是2000,3000,4000。。以前是1000,2000,3000,還有就是每年都要申請,如果你只申請了一次,那就只領一年的。。
6. 國家助學金一般什麼時候發放
國家助學金一般6月中旬發放。
助學金分別是4000、3000、2000。一般是每年評一次 ,前一版年十一、二月發一半,權次年三、四月份發另外一半。
按照規定國家助學金發放時間是每月發放到學生。但是有的學校為了方便,都是一年發兩次,一次發一半。大部分學校對於國家助學金發放時間:一般是在6月中旬發的,而且助學金是分兩次發的,每次發一半,還有一次是在一月份發,大都是在每學期快要結束發的。

(6)大學助學金的發放時間擴展閱讀:
申請條件:
1、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 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申請的當學年內無違紀行為;
3、 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 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5、 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朴;
6、 積極參加各項公益活動和社會實踐且表現良好。
申請流程:
1、首先到戶籍所在村委會或居委會寫貧困證明;
2、拿著填好的家庭情況調查表到當地民政部門蓋章;
3、最後是把貧困證明和家庭情況調查表交給班長或輔導員。
7. 助學金一般什麼時候到賬
國家助學來金一般每學年分兩次到學自校賬戶,前一半一般最遲十一月中旬前會到賬,後一半四月中旬前會到帳。學校到帳後按規定應按月發放給受助學生。建議你咨詢當地教育局助學金到賬情況,如果當地教育局已經下撥,那說明學校未按規定發放。
8. 大學里的貧困補助什麼時候發放
大學補助在11月份和5月份各發一次。補助一般都在每學期的中下那會,一般流程應該是審批下來,就可以拿到的,也有一部分學校會在5月份發放助學金。
拓展資料:
1. 中央高校國家助學金的資助名額由財政部商有關部門確定。地方高校國家助學金的資助名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財政部、教育部確定的總人數,以及高校數量、類別、辦學層次、辦學質量、在校本專科生人數和生源結構等因素確定。在分配國家助學金名額時,對民族院校、以農林水地礦油核等國家需要的特殊學科專業為主的高校予以適當傾斜。

2. 國家助學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國家助學金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負擔。地方所屬高校國家助學金所需資金根據各地財力及生源狀況由中央與地方財政按比例分擔。國家鼓勵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加大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力度,超出中央核定總額部分的國家助學金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3.國家助學金主要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生活費用開支。國家助學金的平均資助標准為每生每年2000元,具體標准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圍內確定,可以分為2-3檔。中央高校國家助學金分檔及具體標准由財政部商有關部門確定,地方高校國家助學金分檔及具體標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