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大學管理機制
㈠ 大學留學美國是很多人的選擇,那麼美國留學到底為什麼這么有吸引力呢,優勢在哪裡呢
感謝邀請我來回答!其實留學目標的主流國家就是那麼幾個,美,英,加,澳。
美國也一直都是我們最嚮往去的留學國家,也是我們固有的思想,也是因為美國確實給我們留學生帶來了很多我們學生想到得到知識信息和新的知識社會海洋!
我們舉例來看:
1.我們現在世界最新排名的100所名校來看,進入的數量達到了52所之多,有70%的諾貝爾獎的獲得者在美國。超過了全世界其他所有國家的總和。名校的力量是無法匹敵的。
2.美國擁有近4180所左右綜合性大學、1000多所文理學院和 1000多所社區學院,其中有近2000所學校招收國際學生,大都提供高質量的高等教育。從這一點來說,留學美國擁有廣泛的選擇范圍和更大的機會。(目前,美國共有大專院校4,180家左右,其中1,700多家為兩年制,2,450家實行四年制。除了 1,700家左右的公立院校(由所在州、市、或縣經營)以外,還有2,480家私立院校。在美國的兩年制院校中,「社區大學」佔主體,對希望學習入門級或普通語言課程的新生有特別實際的意義。這些選擇可充分按每個孩子的特點需求來供學習。
3.靈活有效的學分累計方式可以使學生更短的時間完成自己的學業;自由開放的專業選擇體系可以使學有更多的時間來考慮自己的未來;通過專業認證機構管理和規范的各類院校,承認院校之間的學分轉換可以使學生放心進修利於未來發展的各類學科。美國學校的學分靈活性是非常被認可的。
4.美國還有豐厚的獎學金哦,我們中國人在學習和申請獎學金這條路上真的是越走越遠,非常有優勢。
最後提醒,美國留學雖然很好,很有優勢,但是也不是任何學生都時候的,要三思而後行,我們先不說成績,單單資金,每個人的適應能力都是非常嚴重的考研,獎學金其實很豐厚,但是對於我們國際生來說你要相當出類拔萃的才可以的。還是很希望每個學生都可以學號歸來。
㈡ 美國的教育制度
美國教育制度和大多數其它國家教育制度的一個主要不同點,是美國的教育為社會上每一個人而辦,不是專為少數人而設。用稅款興辦的免費教育,除了設立一般學校的科目如數學、歷史、語文外,還有縫紉、打字、無線電與汽車修理等科目。學生可依自己的興趣、個人未來的計劃和才能,從許多科目中自行選修。美國教育的主要目的,在於發展每個孩子的才能,不管它高或低到什麼程度,同時給每個孩子灌輸公民意識。
美國的教育制度,整體上可分為四個階段,那就是:(i)學前教育 (pre-school ecation);(ii)初等教育(elementary ecation);(iii)中等教育(secondary ecation);(iv)高等教育(higher ecation) 。從學前教育、初等教育到中等教育,都是屬於大學前(pre-college)的教育,包括保育學校 (nursery school)及幼兒園(kindergarden)、小學、初中 (junior high school)及高中(high school)。
美國法律規定,任何學齡兒童均應進入學校就讀,並提供義務(免費)的中小學教育,當然進入私立學校就讀的話,便要繳付相當昂貴的學費。有些公立中學,也錄取外國學生就讀,並會發給留學生簽證,但這些外國留學生,卻要繳交學費,情況與其它進入私立中學的學生大致相同。至於小學與中學的學制,在配合上也有幾個不同的形式,因每州、每個城市或鄉鎮的不同情況而有異(例如有些是六年小學及六年中學制,亦有些是學分為二或三年制的初中及四年制的高中等等形式),但無論何,原則上在學童十八歲時,應該念完中等教育。由於美國的養務教育普及,大約有 93%的適齡兒童接受中等教育,而70% 可完成學業,其中大部分再進入大學或專上學院繼續升學,開始他們的高等(專上)教育。
美國高等教育對'專才'的培訓,主要是在研究院與高等專科學院的教育及訓練上。而也是在這個層次上每年吸引了千萬以上的留學生到美國接受高深的訓練,其中不乏從中國大陸、香港、台灣三地而來的華人學生。事實上,中國學生留學美國的熱潮,從二十世紀初葉以來,即從來沒有間斷過。
1. 研究院及高等專科學院開設的課程及學科,種類繁多,從核子工程到中國文學,從商業行政到法學與醫學,林林總總,不一而足。念完研究院課程的學生,經校方核定,會頒發以下的學位:
( 一) 碩士學位(Master' Degree ):視乎學科的性質來決定是文科碩士(M.A.)或理科碩士(M.S.) ,通常需時兩年的時間;亦有一些學校設有公共行政學碩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法學碩士 (Master of Law)、神學碩士(Master of Divinity)等學位課程。通常學生需要通過G.R.E.考試(Graate Record Examination)才會被錄取。
(二) 工商管理學碩士 (M.B.A. 即 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由於近年的工商發展迅速,對工商管理人材的需求殷切,為配合市場的需要,攻讀 M.B.A.學位的人士日漸增多甚至留學生念這課程的人數也急速上升,以滿足中國大陸、香港、台灣三地市場經濟發展上的需要。
而M.B.A.的課程又可再區分為會計、管理、市場學等專業,但通常入學的條件之一,是要學生通過 GMAT(Gra-ate Management Admission Test),成績優良,才會錄取。考試內容分為英語能力(verbal ability)及數學思考力( mathe-matical ability)。留學生當然還要通過托福(TOEFL)英文考試才會被考慮。
(三) 博士學位(Doctoral Degree):博士學位課程通常是需要先修畢碩士課程,但亦有例外。最普遍的博士學位就是哲學博士(Ph. D., 即 Doctor in Philosophy),但絕大部分的文、理科博士大都是授予Ph. D. 學位,而不單限於哲學這個學科。通常博士學位課程需要三年或以上的時間,理科時間較短,文科時間大多較長。至於念教育學科的,博士學位則稱為Ed. D. (Doctor in Ecation)。博士學位是美國高等教育制度下的最高學位。
( 四) 法學博士(J.D.)與醫學博士( M.D.):這是美國社會的律師與醫生必須具備的專業學位。由於這兩個行業的執業者社會地位很受人尊敬,也造成了不 少大學畢業生申請就讀,以致入學錄取的機會相當果難,但學生畢業後可以學以致用,直接地為社會服務,這也是高等教育主要的目的之一,即培養為社會服務的人材。
2. 美國大學的類別
美國的高等教育,在世界上一直領先,而大學教育的普及,亦是鮮有其它國家可與相比。
相據權威性的(高等教育紀事)(The Chronicle of Higher Ecation )的Almanac Issue(1995年9月1日出版)的統計資料顯示,全美國的各類大學已達3632所。而就讀的大學本科生(undergraate)人數高達一千二百多萬人, 研究院學生人數亦幾達一百七十萬,加上專科(例如醫學院及法律學院)的三十萬學生,可以證明及看到美國高等教育的普及。
在這三千六百多所大學之中,它們之間如何分類?分別在甚麼地方?重要性如何?
(一) 初級(或社區)學院(Junior or Community College)
全美國現有公立和私立的初級學院(亦有人稱之為社區大學或短期大學)共1422所。在二年制的學院就讀,學生畢業後可得副學士(Associate' Degree)學位,再可轉學到四年制的大學?/font>Bachelor' Degree)。 初級社區學院主要是由社區支持,其目標是在推廣普及教育,因此對學生入學的要求較低,而學費亦比較廉宜,以鼓勵更多學生就讀。不少學生利用這些優點在這本的念大學省錢方法,為不少學子及他們的家長所採用。
(二)文理學院(College of Liberal Arts and Sciences或簡稱 Liberal Arts College)
這是四年制的大學,但重點是在大學本科教育(undergraate ecation)而非研究所教育,雖然有小部分文理學院亦頒授碩士及博士學位。這類學院在美 國的高等教育學府中是最先建立的一種,至今仍然盛行,有部分文理學院由於不斷的發展擴充,已升格成為綜合性大學(university),因在課程上不單只是 文理科,還包括了人文學科(humanities)、數理科(pure sciences ),以及專門職業教育(prefessional school)的研究院等,著名的大學如哈佛、耶魯及哥倫比亞,其前身皆為文理學院。
(三)綜合性大學(Comprehensive University,或簡稱University)
綜合性大學必須附設研究院,從事深入的學術研究。頒授高級學位,如碩士及博士學位,藉以培訓各種專業人材,這是大學與學院最顯著不同的地方。一 所合性大學往往劃分幾個學院,各學院再劃分為若干科系。而隨著教育經費來源的不同,綜合性大學又有分為公立大學及私立大學兩種。
私立大學的名氣整體上略勝公立大學,著名的長春藤盟校(Ivy League Schools,例如哈佛、耶魯等大學,在美國大學排行榜上經常都名列前茅 ),都是歷史悠久的私立大學,也是由於是私立大學,學費都比公立大學為昂貴。
公立大學中以州立系統的(由州政府撥款作為經費)比較完善,例如加州大學及加州州立大學(University of California與California State University,前者比較注重學術研究)、密芝根大學(University of Michigan)、紐約州立大學(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等,以及一些市立大學,例如紐約市立大學(University of New York)等,以及一些市立大學,例如紐約市立大學(City University of New York)。還有一種公立大學(Land-Grant University),原由聯邦政府給予土地以其收益補助,後改為撥款補助,其特色主要是注重農業及 家事教育,以推行農村推廣教育及訓練中學的家事與農科教師。
(四)研究院(Graate Schools)
美國教育制度,以研究院及高等專科學院為最高的階梯及頂點。顧名思義,研究院的重點是在研究方面,研究生攻讀的課程均為高級教育學位如哲學博士(Ph.D.,涵蓋很多科系而不單只是哲學)及碩士(M.A.或M.S.)。而不少留學生越洋到美國,就是要接受高深的研究所訓練。有一些著名的研究院,從事高深的學識及尖端科學的訓練,甚至羅致曾獲得諾貝爾獎的學者坐鎮,名氣斐然。
總部設在紐約的卡奈基基金會(Carnegie Foundation),曾出版一調查布告,名為(美國高等院校的分類)(A Classification of Institutions of Higher Ecation ),更將有研究院設立的大學分類為研究大學(Research Universities)及頒發博士學位大學( Doctoratc-Granting Universities),視乎每年所頒授的博士學位數目來決定其類別。
(五)高等專科學院(Advanced Professional Schools,或簡稱Professional Schools)
專科學院以培訓醫科、法律、神學、藝術、師訓,等各類專門人材為目標的高等教育機構。在美國的歷史傳統上,這等學科並未列入為大學的課程左p與其它國家並不一定相同。
專科學院,或為大學的一部分,或單獨設立,其教育活動均限於一種單獨的專業。依規定凡擬投考某種專科學院的學生,通常要先接受二年、三年、甚至 四年的專業預備性的文理科教育。各類專科學校,如醫學博士(M.D.)及法學博士(J.D.),必須接受三至五年的專科訓練,始具備領受此類學位的資格。有些學院,更限制非美國居民或公民入學,為的是不想為其它國家培訓專門人材。
(六)技術學院( Technical Colleges)(又被稱為工藝學院或技職專科學院)
所謂技術學院,根據美國國防教育法案的解釋,即為招收高中畢業生,提供為期兩年的高等教育,旨在培養工程、數學、物理或生物科學等各方面的技術人員的專上學府。此等專業人員為熟悉工程、科學或其它與技術有關部門的基本知識並擅長學以致用的專業人員。
技術學院為初級學院的另一類型,顧名思義,其特色在於較注重技術和半專 業性的工藝訓練。技術學院多以公立為主,亦有私立、地方性、區域性及全州性等的不同區分。
(七)軍事學校(Millitary Academies)
由聯邦政府出資辦理的高等學府有各種軍事學校,如在紐約州西點(West Point, New York)的陸軍學校(Military Academy),於1802創校;在馬利蘭州安那波里斯(Annapolis,Maryland)的海軍學校(Naval Academy ),於1845年創校;在科羅拉多州科羅拉多泉(Colorado Springs, Colorado )的空軍學校(Air Force Academy),於1955 年創校。此等軍事學校,以培育軍事人材為目的
(八)成人大學(或稱大學校外課程University External Program;或成人教育 Alt Ecation;遙距教育Distance Ecation;持續教育Continuing Ecation 等等不同類型)
隨著社會的進步、科技的發展及職業上不同的需要與變化,在六十年代開始,大學教育已不只限於年青人及在校園之內上課的傳統模式。而事實上,成人教育的發展已是日益需要,以滿足一些希望繼續進修的人士,或為與趣,或為 職業上的需要,又或為一圓取得大學學位的美夢。
成人大學或為附設於一所大學之內,名為成人教育部或大學伸展部(Extension),例如匹次堡大學有"niversity External Studies Program"普林斯頓 大學亦有"rogram in Continuing Ecation"這已是成為一種風尚及需要。
此外,亦有一些單獨注冊為大學的遙距教育機構及學府,通過函授、計算機聯網或電話及錄音與錄像帶教學,待學生累積足夠的學分,便可畢業取得學位。 這是一種公開式及沒有門牆的大學,由於上課時間及地點沒有限制,因此十分適合在職人士的需要,愈來愈見流行。
㈢ 美國大學校長的管理理念表現在哪些方面
美國大學治理是在大學自治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在美國大學治理中,聯邦政府扮演了「無為而治」的角色,州立法機關和政府主要通過法律和財政支持調節大學辦學,州政府本身並不直接管理大學。美國大學奉行分享治理理念,外行治理、專家治理和共同體治理三位一體,在董事會、校長行政團隊和教授會構成的治理結構中,董事會總攬全局,校長行政團隊全面負責大學經營與日常運行,教授會承擔學術決策、學術評議等事務,「三駕馬車」目標一致、相互作用。美國大學依靠治理體系維護了自治地位,保護了各利益相關者的權益,成就了美國高等教育的卓越。
㈣ 學生抱怨考試太難,美國大學直接把84歲泰斗級教授炒了,對此你怎麼看
紐約大學的學生抱怨考試太難,竟然將大學教授直接讓學校開除了,這件事情引來了許多教育界人士的關注,畢竟被炒的這名教授是屬於泰斗級的教授,在當地乃至在整個世界也是一名享有名氣的教授,按理說他的學生應該是非常優秀的,然而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在他教授的化學課程當中大部分學生的學習成績均不及格,而且學生抱怨這門學科特別難的主要原因是老師講課水平太差,沒有想到的是在學生們聯名舉報之下,學校竟然將這名教授開除然後還對這些學生做了安撫工作。

㈤ sbu是哪個大學
紐約州立大學石溪分校(The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at Stony Brook),又名石溪大學,簡稱SBU,坐落於紐約市郊風景區長島,是美國著名公立研究型大學,在世界范圍內享有很高的學術聲譽。石溪大學是北美頂尖大學聯盟美國大學協會的65個成員之一,享有公立常春藤的美譽。 [1]
石溪大學在2020年的QS美國大學排名種位列全美高校第45位,紐約州高校第5位 [2] ,2020年U.S.News《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美國大學本科綜合排名中位居第91名 [3] ,世界大學綜合排名中位居第171名,最佳公立大學排名中位居第39名。在2019年的《福布斯雜志》最具價值公立大學排名中位居第13名。卡內基基金會將石溪分校列為全美最優秀的研究機構之一。該校的許多學院入學競爭尤為激烈,如牙醫學院錄取率低至3.5%。
石溪大學擁有許多一流學者,其教學品質和研究成果享譽國際,石溪的教授隊伍中聚集著各領域的頂尖研究人員,著名核物理學家、諾貝爾物理獎得主楊振寧在該校執教37年。該校醫學院科研人員開發了諾貝爾獎獲獎技術MRI,幫助開發了PET掃描技術,創建了3D虛擬結腸鏡檢查技術,並發現了萊姆病的病因。世界上第一張核磁共振圖像亦誕生於此。自1957年成立後,已經培養出多位著名人物,包括7 [4] 位諾貝爾獎得主,1點陣圖靈獎得主 [5] 及菲爾茨獎、沃爾夫獎和阿貝爾獎得主約翰·米爾諾等。
2019福布斯美國大學排行榜第176。 [6]
㈥ 國外高等教育制度是怎樣的謝謝
起源於西方中世紀的高等教育,歷經幾百年的演變和發展,時至今日在世界各國尤其是西方發達國家都按各自民族國家的需要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傳統和發展模式,然而,有一點是共同的,那就是都力求保留高校自主辦學的自治傳統。在市場經濟國家中,高等學校都是法定的自治機構,各國通過立法使其擁有教育活動的獨立自主權。
一、自主辦學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高等教育發展的必然選擇
中世紀高等教育產生初期,為了擺脫地方教會和封建勢力的控制,減少市民的騷擾,各學校紛紛仿照工商行會組織,組織「師生行會」。這種學者行會為了擺脫地方教會和封建主的迫害,也像工商行會一樣,從教皇、國王或皇帝那裡爭取法人性質的特許狀以及其他一些特權,成為自治性組織。可見,高等教育一開始就受到了市場經濟的早期經濟組織形式「行會」的影響和啟迪。大學與政府、教會保持著相對的獨立性,並沿襲而成歐洲乃至世界高等教育的一大特徵。然而,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國家對市場經濟生活的全面干預的到來,從19世紀末開始,高等學校的自主性質也隨之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凡是從事商品生產和經營的經濟組織,都具有經營的自主性,是擁有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權益的法人實體和競爭主體。高等學校雖非具有完全市場功能的經濟組織,但其作為特殊商品(高級勞動力和科技知識產品)生產者的性質卻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復雜勞動力的商品化和科技知識產品的商品化的加劇,把人才和知識的培養基地——大學變成市場經濟體系中的一個相關構件。高等教育運行在強大的市場經濟中,往往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都會不可避免地受到市場力量的主導性調節作用,在高等教育活動的一些重要方面,體現出市場性質。一方面為了維持教育活動與國家、與市場的相對獨立性,另一方面也是為了適應強大的市場經濟力量,大學必定會像企業一樣獲得其獨立或相對獨立的生產經營權(辦學權),成為具有自身利益要求的獨立實體,擁有自主辦學、自我管理、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權益。因此,不論在其高等教育體制及運行機制屬於哪一類型的市場經濟國家,高等學校都是法定的自治機構,都要堅持學術自由和校務自治原則,擁有教育活動的獨立自主性,即辦學自主權。所謂高校的辦學自主權,就是指高校作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機構,它在不受其他組織或個人非法干預和阻礙的前提下,依法行使教育決策、教育活動組織的權力。
二、通過立法確立高等學校辦學的自主地位
在西方市場經濟發達的國家中,為了使高校真正擁有辦學的自主權,各國都以法律的方式加以確立。例如,法國1984年的《高等教育法》明確規定:「公共高等教育事業是中立的,不受任何政治、經濟、宗教或意識形態的支配;它堅持知識的客觀性,尊重觀點的多樣性,主要保證教育與科研能夠科學地、創造性地、批判性地自由發展……科學、文化和職業公立高等學校是享有法人資格,在教學、科學、行政財務方面享有自主權的國立高等教育和科研機構。」在德國,所有高等院校都是公共的法人團體。法律規定高等學校「在州法律監視下,按大學的標准,自己負責管理學校的事務……在處理學習安排和學生畢業事項(授予學位、發證明書等)上,高校必須保持最大可能的獨立自主權」。戰後日本大學的自治原則也得到了國家的肯定。憲法第23條規定「學術自由受到保護」,《學校教育法》又規定為審議重要事項大學應設立教授會,大學管理上的重要事項都經教授會審議,確立了內部自治原則。英國的大學傳統上就是獨立的自治機構,牛津和劍橋以及各學院都是自治的法人團體。《1988年教育改革法》還規定,原由地方當局管理的高等教育機構,在脫離地方前,要成為一個法人團體。美國的大學更是高度自治的法人組織。聯邦政府由於無權干預大學內部事務活動,在法律上不能對大學的性質作出明確的規定,但美國聯邦法典第31章「教育總則法」規定:「任何有關適用項目的法律條款不得解釋為授權任何美國政府部門、機構、官員或雇員對任何教育機構、學校或學校系統的過程、教學計劃、管理或人事,或是對任何教育機構或學校系統選擇圖書館藏書或其他印刷的教育資料,或是對安排或輸送學生或以克服種族不均衡加以指導、監督或控制」,這充分表明美國高等學校范圍廣泛的自主權益。
從以上情況可以看出,大學的自治活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市場經濟的影響和支配。在現代市場經濟體系內,大學的自主性是適應社會經濟環境的一種必然的價值取向。
三、通過立法明確高等學校辦學應具有的自主許可權
市場經濟發達國家的大學在辦學過程中,雖然擁有的自主許可權的大小因國而異,但一般說來,各國大學在以下幾個方面有相對獨立的自主權。
(一)教學自主權
教學是高校全部教育活動的核心任務,也是高校辦學是否擁有自主權的具體體現。教學過程的組織、教學內容的選擇、教學方法的運用、教學計劃的安排、學生成績的評定、學位的授予等涉及到教學活動方面的權力,都應由大學自行決定。如德國法律規定,大學在處理學習安排和學生畢業事項(授予學位、發證明書等)上,高校必須保持最大可能的獨立自主權……在完成教學任務的范圍內,教學自由著重體現在講課、編寫教材和採用教學方法,以及發表科學和藝術教學意見的權利方面。法國1968年《高等教育方向指導法》在「教學自治」條款下規定,大學有權確定各自的教學活動、研究計劃、教學方法、檢查和考核知識與能力的方式。日本《教育基本法》只申明「要尊重學術自由」,缺乏對高校教學自主權的具體規定。為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日本近十幾年來在增加高校辦學自主權方面加大改革的力度。如日本臨時教育審議會《關於教育改革的第三次咨詢報告》明確提出:「大學作為一個獨立的組織體和經營體,有權自行決定有關教育、科研政策、在自由的學術空氣和嚴格的自我評價基礎上發揮創造性。」而英、美兩國大學教學自由是一貫的傳統准則。
(二)研究自主權
在現代社會中,大學兼有傳播(教學)和開拓(科研)人類認識新領域與為社會服務的三方面的職能。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科學研究已經成為高校辦學的重要任務之一。由於科研工作本身性質所決定,大學教師和科研人員在研究領域的確定、研究課題的選擇、研究成果的發表、學術觀點論爭等學術活動方面擁有較大的自主權益,只有這樣,大學才能成為「重大科研成果的搖籃」。例如,德國《高等學校總綱法》規定,科研自由包括提出問題,研究方法的原則,以及科研成果的評價及其傳播。高等學校主管科研的機構可以就有關科研活動的組織、科研計劃的發展和調整,以及科研重點的形成等問題作出決議。法國1968年《高等教育方向指導法》也規定,教師和科研人員在行使其教學職責和進行科研活動時,享有完全的獨立性和充分的言論自由。英國《1988年教育改革法》指出,必須注意確保學術人員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有對普遍接受的知識提出疑問並進行檢查以及提出新觀點和發表爭論性的或不是流行的意見的自由。美國具有學術法律功能的「美國大學教授聯合會」,自1915年起對大學教師的研究自由發布了許多具有法律效力的准則,其中明確提出大學教師有不受任何外來干涉從事探究知識真理、傳播科研成果、發表不同意見的自由。
(三)學習自主權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的產品能否受到市場的歡迎,取決其產品的品種、規格和質量能否滿足社會的需要。作為生產特殊商品(培養人才)的大學,同樣受市場規律的制約,同時接受教育也是受教育者的自主行為。因此,大學要讓學生在入學、選擇專業、修習課程、採用學習方法等學習活動方面應擁有較大的自主權。例如,法國1984年《高等教育法》規定,所有申請入學的人均可以在自己選定的學校自由注冊……在尊重選擇自由的前提下,讓學生確定以後的學習方向。日本近幾年來的高等教育改革也強調大學入學資格自由化、彈性化,讓學生在學習過程中有更多的選擇自由,建立了學分互換、學分累積等自由學習制度。德國《高等學校總綱法》規定,在不違反學習和考試制度的情況下,學習自由主要體現在,學生可以自由選課,並在所在的學年課程中自行決定學習重點,以及提出和發表科學和藝術方面的意見。至於美國大學學生,則更擁有學習自主權益。
(四)校內人事任免和財務使用的自主權
高校是否真正擁有辦學自主權,集中體現在大學是否擁有校內人事任免和財務使用的自主權。政府極少干預高校的內部事務,在決策過程中充分運用市場的作用,來調節高校間的競爭和發展,是高等教育市場化的基本特徵。因此,大學在校長推選、行政人員職務任命、教師聘用和晉升、學校財務管理與使用等人事和財務活動方面,應享有較大的獨立自主權。以教師任免許可權為例,許多國家為了保障教師享有「學術自由」權益,對教師解僱作了嚴格規定。如日本《教育公務員特例法》規定:「為了保障教學、學術自由,校長、教師和部局長,不經大學自治機構審查同意,不得違反本人意願調動工作、降職或免職」,他們的任期和退休年齡「由大學管理機關規定」,工作成績評定「由大學管理機關執行」。美國大學為了保障教授的權利,大多實行「終身僱傭制」。美國大學教授聯合會1970年明確規定,正式聘用的全日制教授在退休年齡之間其聘任期要得到保護,除非學校財政危機或教授不能勝任或道德敗壞,不得解僱。英國大學通常也實行教授終身制,《1988年教育改革法》重申要保證避免無充足理由而解僱學術人員。法國和德國大學教師都由各級政府機關任命,但通常先由學校自己選出,而且也實行「終身公務員」制度。
至於財務活動方面,無論是其教育經費來自國家撥款還是來自其他渠道,大學都享有自由管理和使用的自主權。即使像法國這樣高度集中的高等教育體制,其高等教育法案也明確規定,為了本身發展的需要,學院和學校都享有財務自主權。只是其使用情況要接受政府有關方面的監督而已。
四、通過立法使國家對高校自主辦學的干預規范化、制度化
為了有效地調控經濟活動,世界各國勢必要加強對與經濟活動密切相關的高等教育的干預。為使高等教育能培養出大量的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人才,同時又能確保高校擁有相對獨立的辦學自主權,使二者之間保持一定的張力,實行高等教育立法是一個必然的選擇,通過立法使國家對高校自主辦學的干預規范化、制度化。憑借立法來實現國家對高等教育的控制和管理是「二戰」以來各國高等教育發展的一個重要標志。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的高等教育立法曾有兩次大的高潮。第一次發生在20世紀60年代末期到70年代。由於戰爭的結束、經濟的振興,許多發達國家處於一個全面發展的時期。然而,這些國家的高等教育卻仍然沿襲舊的辦學模式,把相當多的青年拒之門外。另一方面,高等學校內部缺少主動性和活力,壓抑了教師和學生參與學校管理的民主要求。到1968年,席捲歐洲的學生運動終於震撼了因襲數百年的高等學校傳統。法國率先改革高等教育,並於當年11月制定公布了《高等教育基本法》。該法明確規定,大學是「公共高等教育機構」,其任務是傳播知識、開展科研、培養人才、組織並發展國際合作。該法還第一次規定,大學的「自治」傳統要與參與相結合,學生、教職工及社會的有關人士均有權以一定的方式參加對高等學校本身的管理。這部法律奠定了法國乃至歐洲各國現代高等教育教學與管理體制的基礎,因而具有「世界性」。繼法國之後,聯邦德國、奧地利、丹麥、瑞典、羅馬尼亞等國也紛紛制定了高等教育方面的法律。第二次高等教育立法高潮發生在20世紀80年代。由於發達國家普遍發生經濟危機,發展受挫,引起各國越來越大的焦慮和不安。它們認為,高等教育的落後和質量的低劣是產生這種現象的原因之一。許多國家寄希望於教育與科技的發展,希冀通過高等教育改革來刺激經濟的發展。由此掀起了新的高等教育立法高潮。這些法律對高等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過實現「現代化、職業化和民主化」,使高等學校迅速提高辦學質量和所培養人才的素質。在這次立法高潮中,有的修改了已有的高等教育法,如聯邦德國;有的制定了新的高等教育法,如法國、波蘭、秘魯等國。這種立法方式看似是對高等學校自主權的干預,但同時也從法律上確立了高等學校應享有的包括自主權利在內的各種權利,最大程度上避免了政府幹預的隨意性。
中國的高等教育體制與運行機制也在逐步擺脫舊有計劃經濟模式,向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轉變。高等教育在辦學方式上從觀念到體制、從宏觀到微觀,都在嘗試著一系列的改革,增加高校辦學的自主性,使高校自主辦學的能力有了較大的提高。但是,傳統的由政府包辦的觀念至今依然未完全失去其影響力,市場經濟與高等教育的關系模式並未真正建立,高等教育適應市場經濟的原則和方法並未真正完善,高等教育在市場經濟中應有的體制及運行機制尚不完全清晰。因此,學習和借鑒發達國家在高校辦學方面的成功經驗和做法,依法治教,盡快探索出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高等教育發展模式,應是當前我國高等教育改革的當務之急。
㈦ 美國大學如何管理科研
理科:高中學理科的同學,在添志願時分為兩大類:理學,工學。就是大學合稱的理工類。 理科是自然科學、工程與技術、農林科學、醫葯科學的統稱,包括理學、工學、農學、醫學4個學科門。報考理科的考生,可以錄取到理學、工學、農學、醫學
㈧ 美國留學需要什麼條件如何申請留學
申請美國研究生的申請人應該在學術背景、專業實習、社會實踐、經濟支持等各方面做好准備。
★ 學術背景
學士學位、本科階段學習成績(GPA)、語言成績(TOEFL/IELTS)、研究生入學考試成績(GRE/GMAT)。
★ 專業實習
理科申請者應注重實驗研究,並確定自己的細分科研方向;商科與社會學科申請者應注重與專業相 關的實習經歷與論文寫作,以將學習到的理論知識運用到實際之中。
★ 社會實踐
社團經歷、比賽經歷、校園活動等,美國研究生學院錄取委員會尤其注重申請者的領導力與團隊協作能力,豐富的社會實踐經歷會是簡歷中的一大亮點,使申請者脫穎而出。
★ 經濟支持
在美國學習一年的學費+生活費加總約40-50萬人民幣,很少有獎學金補助,實際費用根據所在地區和個人消費情況會有所差距。
申請材料清單
1.中英文在讀證明(大四在讀);
2.中英文畢業證,學位證;
3.中英文大學成績單(成績越高越能申請好的學校);
4.TOEFL,IELTS,GRE,GMAT成績;
5.推薦信;
6.個人陳述或Essay;
7.個人簡歷;
8.其它學校要求的材料。
美國研究生留學費用
美國留學費用主要是學費和生活費。學費生活費依據學校公立私立,地處城市,所學專業不同有所差異。
美國私立大學每年的學費約為4-6萬美元,按中等水平50000美元推算,約折算成31萬元人民幣。公立大學則稍微便宜一些。
但無論在哪類院校就讀,都需要支付生活費。根據學校所在地區不同,每年住房和伙食費約為6000—11000美元;書本及個人開支約為600—2600美元;雜費及保險費約為150—1000美元。這樣,每年在美國讀書的生活費大約為6750—14600美元,按中等水平10675美元推算,約折算成7.47萬元人民幣。
所以,在美國讀研究生,每年學費和生活費合計約為40萬元人民幣左右。除了基本的學費和生活費之後,其餘的花銷依個人消費情況而定。每年的費用基本在40-50萬人民幣。
美國研究生留學流程:
1、提前規劃和准備(最短為一年時間)
這段期間,搜集美國留學相關信息,了解美國留學院校,逐漸進入留學狀態。
2、參加入學考試需要的成績
一般要留出3-6個月的時間來集中准備入學的語言考試,包括TOEFL,GRE或者是GMAT。為了取得更加滿意的成績,從而選擇排名靠前的院校,或許大家要經歷多次考試才能考出自己理想的成績。
3、選擇院校
可以說是申請美國留學流程的重點,這段時間機構會
根據多年的申請經驗,結合學生的成績和背景來定校。逐漸縮小范圍,確定目標院校。
4、文書的准備
這個環節相對來說,要准備的東西比較多。不過大家不要擔心,這段時間配合機構做好材料的准備,便可以輕松應對。
5、正式提出申請(網申)
把准備好的材料,按照美國院校官網要求進行提交,有部分材料是不能通過網申提交的。此類材料在寄送時,要注意寫上自己的網申id,以便學校匹配。材料寄出後,要經常查看相關信息,發現問題,及時找到院校進行溝通解決。
6、等待錄取通知
這個過程可能對於申請者來說是最煎熬的,大家不妨在這段期間鞏固一下自己的英語水平,平時多關注一些有關美國生活、文化等這類常識性問題,為未來的留學生活做鋪墊。
7、辦理美國留學簽證
准備好簽證所需的一系列材料之後,向美國駐華領事館申請留學生簽證。留學簽證所需要准備的材料請看辦理美國留學簽證所需材料分享。
8、辦理出入境手續,准備行李,出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