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11大學名單
Ⅰ 中國211大學名單在哪
211大學名單在教育部網站可以查詢到,詳細名單如下

(1)教育部211大學名單擴展閱讀:
目前全國回211大學名單共有答116所,其中普通院校109所,軍事院校3所,其中華北電力大學、中國石油大學、中國地質大學、中國礦業大學擁有兩個校區,實際名單為116所,且不再接受申報。
以下是全國國211大學排名情況,其中排名第一的是清華大學,排名第二的是北京大學,排名第三的是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排名前10的大學還有復旦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南京大學、同濟大學、浙江大學、上海財經大學。
北京大學(Peking University),簡稱北大,誕生於1898年,初名京師大學堂,是中國近代第一所國立大學[1] ,也是最早以「大學」身份及名稱而建立的學校,其成立標志著中國近代高等教育的開端。
北大是中國近代以來唯一以國家最高學府身份創立的學校,最初也是國家最高教育行政機關,行使教育部職能,統管全國教育。北大催生了中國最早的現代學制,並開創了中國最早的文科、理科、社科、農科、醫科等大學學科,是近代以來中國高等教育的奠基者。
Ⅱ 211大學名單 中國211大學有哪些
211大學詳細名單如下

(2)教育部211大學名單擴展閱讀:
清華大學:
清華大學(TsinghuaUniversity),簡稱「清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中央直管副部級建制,位列「211工程」、「985工程」、「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入選「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
為九校聯盟、中國大學校長聯誼會、東亞研究型大學協會、亞洲大學聯盟、環太平洋大學聯盟、清華—劍橋—MIT低碳大學聯盟成員,被譽為「紅色工程師的搖籃」。
清華大學的前身清華學堂始建於1911年,因水木清華而得名,是清政府設立的留美預備學校,其建校的資金源於1908年美國退還的部分庚子賠款。1912年更名為清華學校。1928年更名為國立清華大學。1937年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後南遷長沙,與北京大學、南開大學組建國立長沙臨時大學,1938年遷至昆明改名為國立西南聯合大學。1946年遷回清華園。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清華大學進入了新的發展階段。1952年全國高等學校院系調整後成為多科性工業大學。1978年以來逐步恢復和發展為綜合性的研究型大學。
西南交通大學:
西南交通大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入選211工程、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台、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2011計劃)、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111計劃)、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
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新工科研究與實踐項目,是中歐精英大學聯盟成員、援藏計劃培養單位。
學校肇始於1896年的山海關北洋鐵路官學堂,此後屢遷校址,數度更名,而以唐山交通大學揚名海內外,素有「東方康奈爾」之美譽,尤以土木、礦冶兩學科獨樹一幟。1952年經院系調整,更名唐山鐵道學院,專事軌道交通人才培養。
1964年學校內遷峨眉,1972年定名西南交通大學。2000年劃歸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管理
Ⅲ 全國有多少985和211大學名單
985工程(英語:Project 985),俗稱「985院校」,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為了建設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回學和一批世答界著名高水準研究型大學而實施的教育計劃,包含39所頂尖大學。
211工程(英語:Project 211),俗稱「211院校」,是指1990年代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針對中國高等教育發展所策劃、實行的一項戰略性政策。「211」的含義是「面向21世紀、重點建設100所左右的高等學校和一批重點學科的建設工程」。包括國家級211工程名單共有各類高校112所,其中普通院校109所、軍事院校3所。
2019年11月28日,教育部官網發布聲明:已將「211工程」和「985工程」等重點建設項目統籌為「雙一流」建設。
Ⅳ 211 985大學名單表
「211工程」即面向21世紀,重點建設100所左右的高等學校和一批重點學科。「985工程」是我國政府為建設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批國際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學而實施的建設工程。
最新985211高校名單
1、目前985和211院校已經不再更新了,並且教育部等於已經取消了原來的985、211院校的稱謂,現在都是按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雙一流大學和學科選擇報考的院校。
2、教育部已經公布了最新的雙一流名單以取代985、211,其中就包括一流學科和一流大學,考生選擇報考的院校時可以按照這份名單去選擇。
985大學共39所
一期(34所)名單
清華大學 北京大學 廈門大學 南京大學 復旦大學 天津大學 浙江大學 南開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東南大學 武漢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山東大學 湖南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吉林大學 重慶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 四川大學中山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蘭州大學 東北大學 西北工業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中國海洋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大連理工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師范大學 同濟大學 中南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二期(5所)名單
中國農業大學 國防科學技術大學中央民族大學 華東師范大學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211名單:
北京(26所): 清華大學 北京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北京交通大學 北京工業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 北京科技大學 北京化工大學 北京郵電大學 中國農業大學 北京林業大學 中國傳媒大學 中央民族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 中央音樂學院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北京中醫葯大學 北京外國語大學 中國協和醫科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 中央財經大學 華北電力大學 北京體育大學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中國礦業大學(北京)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上海(9所):上海交通大學(與上海第二醫科大學合並) 復旦大學 華東師范大學 上海外國語大學 東華大學 上海財經大學 同濟大學 華東理工大學 上海大學
天津(3所): 南開大學 天津大學 天津醫科大學
重慶(2所): 重慶大學 西南大學
河北(1所) 河北工業大學
山西(1所): 太原理工大學
內蒙古(1所): 內蒙古大學
遼寧(4所):大連理工大學 東北大學 遼寧大學 大連海事大學
吉林(3所):吉林大學 東北師范大學 延邊大學
黑龍江(4所) 哈爾濱工業大學 哈爾濱工程大學 東北農業大學 東北林業大學
江蘇(11所) 南京大學 東南大學 蘇州大學 南京師范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 中國葯科大學 河海大學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江南大學 南京農業大學 南京理工大學
浙江(1所) 浙江大學
安徽(3所)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安徽大學 合肥工業大學
福建(2所) 廈門大學 福州大學
江西(1所) 南昌大學
山東(3所) 山東大學 中國海洋大學 石油大學
河南(1所) 鄭州大學
湖北(7所) 武漢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武漢理工大學 華中師范大學 華中農業大學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湖南(3所) 湖南大學 中南大學 湖南師范大學
廣東(5所) 中山大學 暨南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華南師范大學 廣州中醫葯大學
廣西(1所) 廣西大學
四川(5所) 四川大學 西南交通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 四川農業大學 西南財經大學
雲南(1所) 雲南大學
貴州(1所) 貴州大學
陝西(7所) 西北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西北工業大學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長安大學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陝西師范大學
甘肅(1所) 蘭州大學
新疆(1所) 新疆大學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1所)石河子大學
寧夏(1所)寧夏大學
青海(1所)青海大學
海南(1所) 海南大學
西藏(1所)西藏大學
軍事系統(3所) 第二軍醫大學 第四軍醫大學 國防科技大學
Ⅳ 211高校名單及省份
1、北京(26所)
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工業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化工大學 、中國農業大學中國傳媒大學、北京師范大學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中國礦業大學、中國政法大學、華北電力大學、北京大學、北京交通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郵電大學、北京林業大學 、中央民族大學 、中央音樂學院、北京中醫葯大學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中國石油大學(北京)、中央財經大學、北京體育大學 。
2、上海(9所)
上海外國語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華大學、華東理工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復旦大學、上海大學、上海財經大學、同濟大學。
3、天津(4所)
南開大學、天津醫科大學、天津大學、 河北工業大學。
4、重慶(2所)
重慶大學、 西南大學。
5、河北(1所)
華北電力大學(保定)。
6、山西(1所)
太原理工大學。
7、內蒙古(1所)
內蒙古大學。
8、遼寧(4所)
大連理工大學、遼寧大學、東北大學、大連海事大學。
9、吉林(3所)
吉林大學、延邊大學 、東北師范大學 。
10、黑龍江(4所)
哈爾濱工業大學、東北農業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東北林業大學。
11、江蘇(11所)
南京大學、蘇州大學、中國礦業大學、河海大學、江南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東南大學、南京師范大學、中國葯科大學、南京理工大學、南京農業大學。
12、浙江(1所)
浙江大學。
13、安徽(3所)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合肥工業大學、安徽大學。
14、福建(2所)
廈門大學、福州大學。
15、江西(1所)
南昌大學。
16、山東(3所)
山東大學、中國石油大學、中國海洋大學。
17、河南(1所)
鄭州大學。
18、湖北(7所)
武漢大學、武漢理工大學、華中師范大學、中國地質大學(武漢)、華中科技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華中農業大學。
19、湖南(3所)
湖南大學、湖南師范大學、中南大學。
20、廣東(4所)
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暨南大學、華南師范大學。
21、廣西(共1所)
廣西大學。
22、四川(共5所)
四川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南財經大學、西南交通大學、四川農業大學。
23、雲南(1所)
雲南大學。
24、貴州(1所)
貴州大學。
25、陝西(7所)
西北大學、西北工業大學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西安交通大學、長安大學、陝西師范大學。
26、甘肅(1所)
蘭州大學。
27、海南(1所)
海南大學。
28、寧夏(1所)
寧夏大學。
29、青海(1所)
青海大學。
30、西藏(1所)
西藏大學 。
31、新疆(2所)
新疆大學、石河子大學,
32、軍事系統(3所)
第二軍醫大學、國防科技大學 、第四軍醫大學 。

(5)教育部211大學名單擴展閱讀
1995年11月,經國務院批准,原國家計委、原國家教委和財政部聯合下發了《「211工程」總體建設規劃》,「211工程」正式啟動。
2002年9月,經國務院批准,原國家計委、教育部和財政部聯合下發了《關於「十五」期間加強「211工程」項目建設的若干意見》。
2011年12月30日,教育部部長袁貴仁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時表示,「211」工程和「985」工程的規模已經穩定,不再新設這兩個工程的學校,同時為了注重學科導向,引入競爭機制,實施了「特色重點學科項目」對非「211」學校的國家重點學科予以支持。
2016年06月7日,教育部官網發布了「關於宣布失效一批規范性文件的通知」,宣布《「211工程」建設實施管理辦法》《關於繼續實施「985工程」建設項目的意見》等一批規范性文件失效,已失效的規范性文件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2019年11月28日,教育部官網發布聲明:已將「211工程」和「985工程」等重點建設項目統籌為「雙一流」建設。
Ⅵ 教育部直屬211有多少是哪些
211工程」簡介
「211工程」是中國政府面向21世紀,重點建設100所左右的高等學校和重點學科的建設工程。
一、「211工程」建設的目的
實施「211工程」,是中國政府推進高等教育發展,促進高等教育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一項重要措施。這一工程的實施旨在為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培養高層次人才,對提高國家高等教育水平,加快國家經濟建設,促進科學技術和文化發展,增強綜合國力和國際競爭能力,實現高層次人才培養基本立足於國內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
二、總體建設目標及任務
面向21世紀,在「九五」期間,重點建設一批高等學校和重點學科,並在此基礎上經過若干年的努力,使100所左右的高等學校以及一批重點學科在教育質量、科學研究、管理水平和辦學效益等方面有較大提高,在高等教育改革特別是管理體制改革方面有明顯進展,成為立足國內培養高層次人才、解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的基地。其中,一部分重點高等學校和一部分重點學科,接近或達到國際同類學校和學科的先進水平,大部分學校的辦學條件得到明顯改善,在人才培養、科學研究上取得較大成績,適應地區和行業發展,總體處於國內先進水平、起到骨乾和示範作用。
工程建設的主要內容:
「211工程」建設內容主要包括學校整體條件、重點學科和高等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三大部分。
1、學校整體條件建設:造就一大批學術造詣較深、在國內外有一定影響的學術帶頭人和骨幹教師,特別應加速青年學術帶頭人的培養,保持一支政治業務素質優良、結構合理、人員精幹、相對穩定的教師隊伍和管理幹部隊伍;深入進行教育、教學改革,優化學科(專業)結構,促進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確保教育質量有較大地提高;加強教學、科研必需的基礎設施建設,實驗室建設和公共設施建設,為培養及吸引優秀人才創造必需的生活、工作條件;提高辦學規模效益;加強科學研究工作,努力實現科研成果產業化,加快科學技術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的步伐;推進辦學體制改革,深化學校內部管理體制的改革;增強高等學校國際交流與合作,擴大我國高等教育在國際上的影響。
2、重點學科建設:主要是增強科技前沿領域高層次人才培養的能力。在部分有條件的學校中選擇一些對國家的經濟建設、科技進步、社會發展和國防建設等領域產生重大影響,能夠解決本領域的重大科技問題,並有望取得突破性成果的重點研究基地,加強培養人才的實驗條件,拓寬學科面,形成一批學科基礎相關、內在聯系緊密、資源共享、具有特色和優勢的學科群、學科基地,以持續培養本領域高水平的骨幹人才。要努力形成覆蓋我國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主要行業和領域、帶動學科和科技發展、分工合理、相互配套的重點學科體系。
3、高等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主要包括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圖書文獻保障系統、現代化儀器設備共享系統等建設內容。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將連接全國主要高等學校,並與國際網路聯網,為我國教育、科技和社會各界提供信息服務。圖書文獻保障系統以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為依託,設立全國綜合文獻中心和一批學科文獻中心,與國內外文獻系統廣泛聯網,建立文獻信息子網。根據地區優勢,在全國高等學校比較集中的中心城市,結合高等學校重點學科的建設,設立現代化儀器設備共享服務中心,提高設備的使用效率。
「九五」期間「211工程」建設規劃任務:
1、首先重點建設2所高等學校,使其在教學、科研和人才培養的整體水平上,接近和達到國際先進水平,並在國際上確立較高的聲譽和地位。
2、著重提高和改善25所左右與我國社會主義建設密切相關、重點學科比較集中、承擔較多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任務的高等學校的教學和科研基礎設施條件,使其在人才培養質量上有顯著提高,一些重點學科接近或達到國際水平,並在高等學校中起到骨乾和示範作用。要注重支持與基礎產業、支柱產業密切相關院校和重點學科點的建設,加大國家急需的高級專門人才和應用技術人才的培養力度,以體現「211工程」建設面向經濟建設主戰場。
3、加強300個左右與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國防建設密切相關的重點學科點,增強持續培養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相關領域高水平人才的能力。
4、完成高等教育公共服務體系的基本框架建設。
「211工程」的具體建設方式:
原則上將主要建設內容統籌考慮在擬確定的重點建設大學和要提高、改善的大學中進行,以體現資金的有效使用和發揮高等學校的綜合效益。少數重點學科及其他建設項目可安排在另外一部分高等學校中進行。
三、工程建設資金
「211工程」所需建設資金,採取國家、部門、地方和高等學校共同籌集的方式解決。按現行高等教育管理體制,建設資金主要由學校所屬的部門和地方政府籌措安排,中央安排一定的專項資金給予支持,對工程建設起推動、指導和調控作用。
部門和地方政府的專項資金,要優先保證國家重點學科、高等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的需要,適當安排有關高等學校上水平所必須的基礎設施建設。中央專項資金主要用於補助國家重點學科和高等教育公共服務體系的建設,補助少數高等學校整體水平提高所需基礎設施的建設。
四、建設程序與組織管理
「211工程」作為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第九個五年計劃,從1995年起實施。
1、國務院成立了「211工程」部際協調小組,協調決定工程建設中的重大方針政策問題。協調小組由國務院、國家計委、國家教委和財政部的主管領導組成。協調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211工程」建設項目的實施管理和檢查評估工作。辦公室由國家教委、國家計委和財政部的有關同志組成,地點設在國家教委。
2、「211工程」按國家基建程序進行審批和管理。中央行業主管部門和省(區、市)人民政府,商國家教委對申請進入「211工程」的備選院校和學科點進行預審。預審通過後,有關主管部門需向國家教委報送預備立項備案材料。根據「211工程」總體進度要求和國家財力可能,由國家教委會同有關主管部門,向國家計委報送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國家計委根據建設項目的具體目標和標准,部門、地方和院校自籌資金落實情況,以及中央專項資金的安排,進行綜合平衡和審核,條件成熟一所,批准一所。經審定批准進入「211工程」的項目,由國家計委商財政部和國家教委在年度計劃中滾動安排中央補助投資並付諸實施。對符合「211工程」建設要求、與國民經濟發展重點密切相關、自籌資金落實不需要中央專項支持的高等學校,也可列入重點建設計劃並享受相應的優惠政策。
3、「211工程」建設項目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管理。各項目主管部門按照工程建設總體規劃和實施進展要求,具體負責本部門和本地區「211工程」建設項目的管理工作,認真抓好所屬建設項目的各項工作,確保按期保質完成。
五、「211工程」建設進展情況
在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的直接關心指導下,在國家計委、教育部和財政部的協調領導下,「211工程」建設進展平穩順利。
「九五」期間,在「211工程」學校中共安排了602個重點學科建設項目。其中人文社會62個,佔10%;經濟政法57個,佔10%;基礎科學89個,佔15%;環境資源42個,佔7%;基礎產業和高新技術255個,佔42%;醫葯衛生66個,佔11%;農業31個,佔5%。
「九五」期間,「211工程」建設資金總量約為183億元。其中,用於重點學科建設資金63.88億元,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資金35億元,基礎設施建設資金10.06億元,配套設施建設資金73.32億元。
「211工程」建設實施以來,推動了高等教育的整體發展,推動了部門與地方的共建和多種形式的聯合辦學,充分調動了各方面的辦學積極性,同時也帶動了學校辦學思想的變化。學校辦學條件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全國高等教育數字化信息平台初步建立,公共教學設施建設初見成效。「211工程」學校確立了以重點學科建設為核心的指導思想和學科建設在學校發展中的核心地位,高層次人才培養能力進一步提高,科研裝備水平有了較大幅度提高,明顯增強了其開展科學前沿領域研究和解決經濟建設重大問題的能力,師資隊伍建設得到重視,為穩定和吸引人才創造了一定的工作條件。「九五」期間,「211工程」建設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產生了一批標志性的成果。
211工程學校
北京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清華大學
北方交通大學
北京工業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
北京科技大學
北京化工大學
北京郵電大學
中國農業大學
北京林業大學
北京中醫葯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
北京外國語大學
北京廣播學院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中央民族大學
中央音樂學院
南開大學
天津大學
天津醫科大學
河北工業大學
太原理工大學
內蒙古大學
遼寧大學
大連理工大學
東北大學
大連海事大學
吉林大學
延邊大學
東北師范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哈爾濱工程大學
東北農業大學
復旦大學
同濟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華東理工大學
東華大學
上海第二醫科大學
華東師范大學
上海外國語大學
上海財經大學
上海大學
南京大學
蘇州大學
東南大學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南京理工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
河海大學
江南大學
南京農業大學
中國葯科大學
南京師范大學
浙江大學
安徽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廈門大學
福州大學
南昌大學
山東大學
中國海洋大學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鄭州大學
武漢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中國地質大學
武漢理工大學
湖南大學
中南大學
湖南師范大學
中山大學
暨南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華南師范大學
廣西大學
四川大學
重慶大學
西南交通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
四川農業大學
西南財經大學
雲南大學
西北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西北工業大學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長安大學
蘭州大學
新疆大學
第二軍醫大學
第四軍醫大學
國防科學技術大學
教育部直屬
教育部直屬高等學校
北京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清華大學
北京科技大學
北京化工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
北京語言大學
北京外國語大學
北京交通大學
北京郵電大學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
中國農業大學
中國傳媒大學
北京林業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
中央財經大學
中央音樂學院
中央戲劇學院
中央美術學院
北京中醫葯大學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南開大學
天津大學
華北電力大學
東北大學
大連理工大學
吉林大學
東北師范大學
東北林業大學
復旦大學
同濟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華東理工大學
東華大學
華東師范大學
上海外國語大學
南京大學
上海財經大學
東南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北京校區)
河海大學
江南大學
南京農業大學
合肥工業大學
中國葯科大學
浙江大學
廈門大學
山東大學
中國海洋大學
武漢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武漢理工大學
華中師范大學
華中農業大學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湖南大學
中南大學
中山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四川大學
西南財經大學
西南交通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
重慶大學
西南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陝西師范大學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長安大學
蘭州大學
211不一定是教育部直屬
Ⅶ 211大學名單
211大學名單:
北京(23所): 清華大學 北京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北京交通大學 北京工業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 北京科技大學 北京化工大學 北京郵電大學 中國農業大學 北京林業大學 中國傳媒大學 中央民族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 中央音樂學院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北京中醫葯大學 北京外國語大學 中國協和醫科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 中央財經大學 華北電力大學 北京體育大學
上海(9所):上海交通大學(與上海第二醫科大學合並) 復旦大學 華東師范大學 上海外國語大學 東華大學 上海財經大學 同濟大學 華東理工大學 上海大學
天津(3所): 南開大學 天津大學 天津醫科大學
重慶(2所): 重慶大學 西南大學
河北(1所) 河北工業大學
山西(1所): 太原理工大學
內蒙古(1所): 內蒙古大學
遼寧(4所):大連理工大學 東北大學 遼寧大學 大連海事大學
吉林(3所):吉林大學 東北師范大學 延邊大學
黑龍江(4所) 哈爾濱工業大學 哈爾濱工程大學 東北農業大學 東北林業大學
江蘇(11所) 南京大學 東南大學 蘇州大學 南京師范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 中國葯科大學 河海大學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江南大學 南京農業大學 南京理工大學
浙江(1所) 浙江大學
安徽(3所)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安徽大學 合肥工業大學
福建(2所) 廈門大學 福州大學
江西(1所) 南昌大學
山東(3所) 山東大學 中國海洋大學 石油大學
河南(1所) 鄭州大學
湖北(7所) 武漢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中國地質大學 武漢理工大學 華中師范大學 華中農業大學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湖南(3所) 湖南大學 中南大學 湖南師范大學
廣東(5所) 中山大學 暨南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華南師范大學 廣州中醫葯大學
廣西(1所) 廣西大學
四川(6所) 四川大學 西南交通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 四川農業大學 西南財經大學 西南科技大學(綿陽科技城)
雲南(1所) 雲南大學
貴州(1所) 貴州大學
陝西(7所) 西北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西北工業大學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長安大學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陝西師范大學
甘肅(1所) 蘭州大學
新疆(1所) 新疆大學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1所)石河子大 學
寧夏(1所)寧夏大學
青海(1所)青海大學
海南(1所) 海南大學
西藏(1所)西藏大學
軍事系統(3所) 第二軍醫大學 第四軍醫大學 國防科技大學

(7)教育部211大學名單擴展閱讀
211工程(英語:Project 211),俗稱「211院校」,是指1990年代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針對中國高等教育發展所策劃、實行的一項戰略性政策。「211」的含義是「面向21世紀、重點建設100所左右的高等學校和一批重點學科的建設工程」。
2011年3月7日,中國教育部部長袁貴仁在列席第十一屆全國政協第四次會議教育界別聯組會時表示,985工程、211工程已經關上大門,不會再有新的學校加入這個行列。
自2014年以來,211計劃已被較少提及,逐步被新的「111計劃」(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 所取代。
2016年6月29日,教育部宣布將「985工程」、「211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台」、「特色重點學科建設」等重點建設項目,統一納入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
Ⅷ 國家211大學有哪些
國家211大學有天津大學、天津醫科大學、南開大學、重慶大學、內蒙古大學等。
1、天津大學
坐落於歷史文化名城、中國北方經濟中心天津,其前身為北洋大學,始建於1895年10月2日,是中國第一所現代大學,開中國現代高等教育之先河。
2、天津醫科大學
是天津市教育委員會主管的一所研究教學型醫科重點大學,是"211工程"重點建設院校之一,"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試點高校,是國家最早批准試辦八年制的醫學院校,也是首批試辦七年制的15所院校之一。
3、南開大學
簡稱南開,肇始於1904年,正式成立於1919年,是由嚴修、張伯苓秉承教育救國理念創辦的綜合性大學。1937年校園遭侵華日軍炸毀,學校南遷,1938年與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在雲南昆明合組西南聯合大學,為中華民族振興和國家富強作出了不可磨滅的重要貢獻。

4、重慶大學
位於中央直轄市重慶,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是「211工程」和「985工程」首批重點建設的高水平研究型綜合性大學,入選國家「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A類)」。
5、內蒙古大學
內蒙古大學位於內蒙古自治區首府呼和浩特市新城區大學路,東與內蒙古社會科學院、內蒙古醫院隔路相望,南為內蒙古師范大學附屬中學,是國務院1978年確定的88所全國重點大學之一。
是英國《簡明大不列顛網路全書》所列中國15所著名大學之一,是內蒙古自治區唯一的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校。
Ⅸ 中國211 985大學名單
1、北京: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中央民族大學、中國農業大學。
2、陝西:西安交通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西北工業大學。
3、湖南:湖南大學、中南大學、國防科技大學。
4、上海:同濟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師范大學。
5、四川:四川大學、電子科技大學。
6、湖北: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
7、江蘇:南京大學、東南大學。
8、天津:天津大學、南開大學。
9、遼寧:東北大學、大連理工大學。
10、山東: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
11、廣東: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
12、福建:廈門大學。
13、浙江:浙江大學。
14、安徽: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15、重慶:重慶大學。
16、黑龍江:哈爾濱工業大學。
17、吉林:吉林大學。
18、甘肅:蘭州大學。
(9)教育部211大學名單擴展閱讀
「985工程」一期建設率先在北京大學和清華大學開始實施。2004年,根據《2003—2007年教育振興行動計劃》,教育部、財政部印發《教育部、財政部關於繼續實施「985工程」建設項目的意見》,啟動二期建設。
2010年,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教育部、財政部印發《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加快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高水平大學建設的意見》。
Ⅹ 「211工程」高校名單
截止2020年2月29日,「211工程」高校名單: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大學、中華北電力大學、中國石油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等。
1、中國人民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是一所以人文社會科學為主的綜合性研究型全國重點大學,直屬於教育部,由教育部與北京市共建。1996年,進入首批「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之列。
2、北京大學
北京大學由教育部直屬,系國家「211工程」、「985工程」、「2011計劃」建設的全國重點大學,是C9聯盟以及東亞研究型大學協會、國際研究型大學聯盟、環太平洋大學聯盟、21世紀學術聯盟、東亞四大學論壇的重要成員。QS2018/2019年亞洲大學排行榜北京大學排第五名。

5、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成立於1952年,由當時的清華大學、北洋大學、廈門大學、四川大學等八所院校的航空系合並組建,是新中國第一所航空航天高等學府,現隸屬於工業和信息化部。是80年代恢復學位制度後全國第一批設立研究生院的22所高校之一,首批進入「211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