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專業限制
① 浙江大學有哪些專業
浙江大學有以下專業:
漢語言文學、古典文獻學、編輯出版學、歷史學、哲學、文物與博物館學、新聞學、廣播電視學、廣告學、漢語國際教育、俄語、日語、英語、翻譯、德語、法語、西班牙語、經濟學、金融學、財政學、國際經濟與貿易、教育學、公共事業管理、工商管理、會計學;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行政管理、土地資源管理、勞動與社會保障、信息資源管理、政治學與行政學、國際政治、社會學、農林經濟管理、法學、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統計學、物理學、心理學、應用心理學(含心理咨詢方向)等。

浙江大學2022年招生計劃
浙江大學在國家方針政策的指導和教育部的統籌安排下,根據社會和經濟發展對人才培養的戰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學性、穩定性、靈活性,結合學校自身實際,以生源質量為先導,兼顧地區平衡等原則,確定來源計劃的編制辦法。浙江大學本科分省招生計劃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發布。
為服務建設世界一流大學的戰略決策和我國高等教育國際化戰略,充分發揚中西方高水平高等教育優勢,浙江大學在海寧設立國際校區,目前已成立浙江大學愛丁堡大學聯合學院和浙江大學伊利諾伊大學厄巴納香檳校區聯合學院兩個中外合作辦學機構。
招生專業為生物醫學、生物信息學、機械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與計算機工程、土木工程。學生學習地點為海寧國際校區。國際校區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與學校其他專業之間不能互相轉專業。
根據醫葯類考生報考特點,浙江大學醫學院、葯學院和浙江大學愛丁堡大學聯合學院所屬的醫學試驗班類、預防醫學、葯學類、生物醫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等,以浙江大學醫學院(國標碼19335)實施單獨錄取,實行單獨招生代碼,單列招生計劃,單獨形成調檔分數線。
浙江大學將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調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考上線生源不平衡等錄取問題。
以上內容參考 網路-浙江大學
② 浙江大學專業
截至2018年5月,浙大設有7個學部、37個專業學院(系)、1個工程師學院、2個中外合作辦學學院、7家附屬醫院,開辦128個本科專業,其學科涵蓋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藝術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等十二個門類。

師資力量:
截至2021年底,學校有全日制學生63136人、國際學生5609人、教職工9778人,教師中有中國科學院院士(含雙聘)30人、中國工程院院士(含雙聘)31人、文科資深教授15人。在2022年2月國家最新公布的名單中,浙江大學及21個學科入選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
以上內容參考浙江大學-學校概況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浙江大學
③ 浙大法學選科要求
你好,以下是整理的2021年浙江大學3+3模式各專業選科要求,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人文科學試驗班 古典文獻學、漢語言文學、哲學、歷史學、文物與博物館學、新聞學、傳播學、英語、翻譯、德語、法語、西班牙語、日語、俄語 歷史或地理
外國語言文學類(日語、俄語)(提前批) 日語、俄語 歷史或地理
社會科學試驗班(竺可楨學院人文社科實驗班、智能財務班) 人文社科實驗班、智能財務班 不限
社會科學試驗班 經濟學、財政學、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教育學、會計學、工商管理、社會學、農林經濟管理、信息資源管理、行政管理、勞動與社會保障、土地資源管理、法學 不限
理科試驗班類 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統計學、物理學、心理學、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物理
理科試驗班(生命、環境、化學與地學) 生物科學、生態學、環境工程、環境科學、化學、大氣科學、地理信息科學、地質學 物理
工科試驗班 車輛工程、能源與環境系統工程、機械工程、建築學(5年),城鄉規劃(5年)、(土木、水利與交通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工程力學、飛行器設計與工程、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 物理
工科試驗班(材料、化工與高分子) 材料科學與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生物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物理
工科試驗班(信息)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安全、軟體工程、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微電子科學與工程、信息工程、自動化(控制、電氣)、生物醫學工程、工業設計 物理
機器人工程(竺可楨學院) 機器人工程 物理
工科試驗班(竺可楨學院圖靈班)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安全、人工智慧 物理
工科試驗班(中外合作辦學,ZJU-UIUC聯合學院) 機械工程、電子與計算機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土木工程 物理
醫學試驗班(竺可楨學院巴德年醫學班) 臨床醫學(8年本博連讀) 物理+化學
工科試驗班(海洋) 海洋工程與技術、海洋科學 物理
應用生物科學(農學類) 農業資源與環境、茶學、農學、植物保護、園林、園藝、動物科學、動物醫學(5年) 物理或化學
應用生物科學(生工食品) 農業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 物理或化學
體育學類 體育教育、運動訓練 不限
設計學類 藝術與科技 不限
臨床醫學(「5+3」一體化培養) 臨床醫學(「5+3」一體化培養) 化學+生物
口腔醫學(「5+3」一體化培養) 口腔醫學(「5+3」一體化培養) 化學+生物
臨床醫學(兒科方向,「5+3」一體化培養) 臨床醫學(兒科方向,「5+3」一體化培養) 化學+生物
醫學試驗班類 臨床醫學(5年)、口腔醫學(5年) 化學+生物
預防醫學 預防醫學(5年) 物理或化學或生物
生物醫學(中外合作辦學)(ZJU-UOE聯合學院,含生物信息) 生物醫學、生物信息學 化學+生物
葯學類 葯學 物理或化學或生物
④ 浙江大學葯學考研有專業限制嗎
沒有。浙江大學葯學院是浙江大學的二級學院,學院有2個系2個本科專業,有在讀全日制學生915人,其中院校學生在進行考研時沒有專業限制。
⑤ 浙大有沒有農村專項如果有是不是也有專業限制
浙大前幾年都有專項計劃,並且所有的學校的專項計劃都是有專業限制的。
⑥ 浙江大學心理學專業選科要求
浙江大學心理學專業選科要求是物理,化學,生物。
浙江大學的應用心理學專業是屬於理科實驗班類,這個大類主要專業是: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統計學,物理學,心理學,所以高中只能選物理,這個一定要有,另外兩個最好是生物和化學。
心理學專業是結合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為一體的專業,培養具備心理學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能在科研部門、高等和中等學校、企事業單位等從事心理學科學研究、教學工作和管理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⑦ 浙大對非本專業學生考研有什麼限制嗎
同學你好,只要符合這些條件就可以報考浙大在職研究生;匯學考研老師為您解答。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參加全國統考的考生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其中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初試成績合格後,須加試二門大學本科主幹課程,具體加試科目將在復試前通知)。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均按同等學力身份報考,須滿足以下條件:不得跨專業報考;提供大學教務部門開具的相應專業本科的8門專業課程成績單;須在國家核心期刊上發表一篇及以上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署名前2位)。初試成績合格後,加試二門大學本科主幹課程,具體加試科目將在復試前通知。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5)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並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交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5、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的考生,除滿足以上條件外,前置專業應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6、報考法律碩士(法學)專業的考生,除滿足以上條件外,前置專業應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7、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的考生,除滿足條件1、2、3外,還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8、報考單獨考試的考生,除滿足條件1、2、3外,還須符合以下條件:大學本科畢業後在本專業或相近專業連續工作四年及以上,思想政治表現好,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幹,為原工作單位委託培養的在職人員。2017年我校單獨考試只限在工程師學院工程碩士領域招生。
9、報考教育部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招生計劃,需參加全國統考,主要面向西部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的要求,採取「自願報考、統一考試、適當降分、單獨統一劃線(其中漢族考生不超過10%)」招收學生。考生除滿足條件1、2、3、4外,須提交各生源所在省教育廳蓋章的「少民骨幹登記表」,詳情請查閱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10、2016年起,國家設立「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專門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招生,考生在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並填報本人入伍批准書編號和退出現役證編號。
⑧ 浙大不接受跨專業考研的專業
醫學類專業。
跨專業考研,就是在自己所學專業之外,選擇與自己所學專業有關或是無關的非本專業課程,作為研究或是考研目標,進行的研究生考試復習,進行研究生考試的活動。
跨專業考研顧名思義,這個經常出現的詞彙中,重要的是跨專業。考研是大學生或是已經工作的人,為求得自己的完善,或是為了規避嚴苛的社會競爭,選擇的一種生活和學習方式。

浙江大學:
浙江大學(Zhejiang University),簡稱「浙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的綜合性全國重點大學,中央直管副部級建制,位列首批「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211工程」、「985工程」,為九校聯盟(C9)、中國大學校長聯誼會、環太平洋大學聯盟、世界大學聯盟、全球大學校長論壇、全球高校人工智慧學術聯盟、國際應用科技開發協作網。
新工科教育國際聯盟、全球能源互聯網大學聯盟、CDIO工程教育聯盟、醫學「雙一流」建設聯盟成員,入選「珠峰計劃」、「強基計劃」、「2011計劃」。
「111計劃」、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卓越農林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全國首批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範高校、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單位,曾培養出厲綏之、束星北、李政道等傑出校友。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跨專業考研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浙江大學
⑨ 浙江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浙江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首批「雙一流」高校之一。浙江大學本科招生採用浙江大學(國標碼10335)和浙江大學醫學院(國標碼19335)兩個代碼招生,分別編制計劃和錄取。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浙江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實際情況,特製訂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為浙江大學,學校地址位於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餘杭塘路866號。上級主管部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辦學層次及類型為全日制公辦本科。
第三條我校培養的本科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浙江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達到外方合作學校學位授予條件者,同時由外方合作學校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
第四條浙江大學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五條浙江大學成立學校招生委員會,聽取學校年度招生工作情況,研究分析招生工作面臨的問題,並提出指導意見,對各類招生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設立本科招生工作小組,負責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研究、決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條本科生招生辦公室作為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工作常設機構,在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組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和完成本科生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條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組。各招生工作組負責浙江大學在該考區的招生宣傳和咨詢,並協助本科生招生辦公室進行錄取工作。
第八條浙江大學招生工作在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浙江大學在國家方針政策的指導和教育部的統籌安排下,根據社會和經濟發展對人才培養的戰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學性、穩定性、靈活性,結合學校自身實際,以生源質量為先導,兼顧地區平衡等原則,確定來源計劃的編制辦法。浙江大學本科分省招生計劃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發布。
第十條為服務建設世界一流大學的戰略決策和我國高等教育國際化戰略,充分發揚中西方高水平高等教育優勢,浙江大學在海寧設立國際校區,目前已成立浙江大學愛丁堡大學聯合學院和浙江大學伊利諾伊大學厄巴納香檳校區聯合學院兩個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招生專業為生物醫學、生物信息學、機械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與計算機工程、土木工程。學生學習地點為海寧國際校區。國際校區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與學校其他專業之間不能互相轉專業。
第十一條根據醫葯類考生報考特點,浙江大學醫學院、葯學院和浙江大學愛丁堡大學聯合學院所屬的醫學試驗班類、預防醫學、葯學類和生物醫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等,以浙江大學醫學院(國標碼19335)實行單獨招生代碼,單列招生計劃,單獨設定調檔分數線,實行單獨錄取。
第十二條浙江大學將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調節各省(區、市)統考上線生源不平衡等錄取問題。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浙江大學按照理工類、文史類、藝術類、體育類分類錄取考生,高考改革試點省份執行其相關規定。
第十四條浙江大學錄取時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20%。內蒙古自治區按分數優先原則進行投檔,具體規則按照內蒙古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浙江大學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分專業或分大類招生計劃數,按投檔成績擇優錄取,不設專業間分數級差。
第十六條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的規定加分投檔。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七條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均未被錄取時,對服從調劑者,待所有進檔考生專業志願錄取結束後,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的大類或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或體檢結果不符合未錄滿大類(專業)錄取要求者,予以退檔處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不招收無志願考生。
第十八條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當第一志願考生生源數不足時,浙江大學可接受非第一志願考生,按照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九條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級須達到2A,必修科目和綜合素質符合江蘇省招生委員會的相關規定。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考生的選測科目成績等級要求為2B。
第二十條浙江大學錄取的學生在入學一年內確認主修專業。在本科教學中,教學計劃要求的必修外語課程使用英語教材和英語教學,非英語語種的考生應慎重填報志願。
第二十一條浙江大學在招生錄取中不設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條浙江大學對學生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錄取的考生在入學三個月內按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經復查發現不符合招生條件或違規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對保送生、強基計劃、綜合評價、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專業和運動訓練專業等特殊類招生項目的考生,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浙江大學當年相應各類招生簡章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二十五條為服務和支撐國家海洋發展戰略,浙江大學在舟山設立校區,海洋科學、海洋工程與技術2個專業的學生前兩年在紫金港校區學習,後兩年在舟山校區學習。
第二十六提前批次專業大類錄取政策
我校與有關省級招辦協商安排非通用語種等專業在提前批次錄取,相關專業以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准。提前批次招生專業大類按照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考生所填報專業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在未錄滿的上述提前批次招生專業大類范圍內進行調劑錄取,提前批次錄取的學生,主修專業確認及轉專業范圍僅限於提前批次的相關專業。學生可以輔修、微輔修其他類專業。
第二十七條根據浙江省政府有關文件精神,主修專業確認到農學、園藝、植物保護、茶學、動物科學、動物醫學6個專業的浙江籍學生將免交學費。
第五章收費標准
第二十八條浙江大學按照國家規定和浙江省發改委核准標准,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由專業注冊學費和學分學費組成,每學年先按學年制收費標准進行預收,學年末按所修學分結算,畢業前進行學費總結算。工科類、醫學類專業6000元/人∙學年;藝術類專業9000元/人∙學年;農林類專業5500元/人∙學年;其他專業5300元/人∙學年。軟體工程專業第三學年16000元/人∙學年,第四學年10000元/人∙學年。竺可楨學院混合班按工科類專業收費,第一至第二學年6000元/人∙學年,後兩年按學生主修專業學費標准執行。臨床醫學專業八年制前四年按本科階段學費標准收費,後四年按照當年(入學後第五年)博士生學費標准收取。
以下專業學費標准將在原有基礎上浮15%:能源與環境系統工程、建築學、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體工程、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信息工程、自動化、工業設計、電子信息工程、臨床醫學(8年制)、漢語言文學、新聞學、經濟學、金融學、財政學、會計學、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統計學。
海寧國際校區所有專業按照國家規定和浙江省發改委核准標准,實行學年制收費,學費標准:12萬元/人∙學年。
第二十九條浙江大學學生公寓(除國際校區外)住宿費:不超過1600元/人∙學年。
海寧國際校區公寓住宿費:8000元/人∙學年。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由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浙江大學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任何以「浙江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浙江大學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招生網址:http://zdzsc.zju.e.cn
咨詢電話:0571-87951006,88981979
通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310058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舉報電話:0571-88981497
⑩ 考入浙江大學有哪些要求
考入浙江大學需要達到一定的高考分數,並且達到浙江大學的錄取投檔要求的,即可考入浙大。浙江大學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分專業或分大類招生計劃數,按投檔成績擇優錄取,不設專業間分數級差。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錄取,無同分排序規則的批次參照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本科普通批次執行。
浙江大學錄取時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20%。

浙江大學簡介。
浙江大學為一所特色鮮明、在海內外有較大影響的綜合型、研究型、創新型大學,學科涵蓋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藝術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交叉學科等13個門類;
學校設有7個學部、37個專業學院(系)、1個工程師學院、2個中外合作辦學機構、7家直屬附屬醫院。學校現有紫金港、玉泉、西溪、華家池、之江、舟山、海寧等7個校區,佔地面積6223440平方米,圖書館總藏書量787萬冊。
以上內容參考浙江大學——浙江大學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