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北電力大學助學金時間
1. 2020年華北電力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目前對於研究生招生簡章想必大家都非常關注,為方便大家及時了解全國各省市院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下面由我為你精心准備了「2020年華北電力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持續關注本站將可以持續獲取更多的考試資訊!
2020年華北電力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華北電力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國家「211工程」、「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台」重點建設高校,是國家「雙一流」重點建設大學(能源電力科學與工程學科進入國家一流學科建設行列),是國家電網公司等12家特大型電力集團和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組成的理事會與教育部共建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全國首批獲得研究生培養和學位授予權的單位之一。華北電力大學北京校部2020年鉛態擬招收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810名左右、全碼激世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740名左右,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840名左右。
一、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遲肢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須具有補修6門以上本科課程成績單(由學校教務部門出具)、全國大學英語四級成績不低於425分(需提供成績單),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並於報名現場確認時提供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二)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三)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四)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碩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碼為125601]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後,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並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五)報名參加單獨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1、2、3各項要求。
2.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後連續工作4年以上,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幹,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
我校僅在統考科目含有數學的非全日制專業學位類別領域設置單獨考試(材料與化工專業學位類別除外)。
(六)推薦免試
我校招收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推薦免試權的高等院校所推薦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攻讀全日制碩士學位研究生。接收推薦免試學生條件及辦法參見《華北電力大學2020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辦法》。
(七)2020年我校繼續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人數按照教育部下發的規模另行通知。
(八)2020年我校繼續招收「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人數按照教育部下發的規模另行通知。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
二、報名
(一)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所有報考人員必須在教育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指定的網站進行報名。
(二)報考我校的考生網上報名時須按照如下規定選擇報考點:應屆本科畢業生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 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單獨考試考生須選擇 「北京」「華北電力大學」報考點(報考點代碼:1162)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選擇其它報考點無效;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專業學位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 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三)考生應認真了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願。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後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考生應按要求准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五)網上報名填報報考信息時應注意:
1.考生報考時要清楚碩士研究生分類,慎重選擇學習方式和就業方式。碩士研究生按其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兩種。碩士研究生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2.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進行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後,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調劑辦法、計劃余額等信息,並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願。
4.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我校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5.「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准。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7.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接收前必須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填報志願並參加復試,接收後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8.現役軍人只能報考我校定向培養碩士研究生,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有關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事先與我校研招辦聯系。
(六)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須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並確認網報信息和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七)具體網上報名、繳費及確認網上報名信息的時間、辦法等,考生可於9月中下旬登錄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查詢。
三、考生資格審查
我校將審查考生網上報考信息,允許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參加初試。我校將在復試時對考生學歷學位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考生(含推免生)在報考時要全面、客觀地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單獨考試考生在現場信息確認時對報考資格進行預審,所需提供的材料網上報名時見我校公告。
四、考試
(一)考生於教育部指定的時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列印《准考證》。《准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列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列印的《准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初試具體時間由教育部統一公布。選擇我校報考點的考生在我校參加考試,選擇外埠報考點的考生在報考點指定的考試地點參加考試。
(二)復試時間、地點、內容、方式、成績使用辦法及組織管理等由我校自定,在復試前通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為准)報考的考生(除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專業學位外),復試時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幹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三)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五、調劑
報考全日制學術學位、全日制專業學位和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調劑政策,按教育部規定執行。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並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填寫報考調劑志願。
六、體檢
體檢標准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具體時間、地點、要求在復試前見華北電力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通知。
七、錄取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並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對在報名及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有關部門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八、學制和學習方式
我校招收的碩士研究生實行彈性學習年限,按其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兩種。全日制培養碩士研究生學制3年(其中全日制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代碼為125601]、英語筆譯專業學位學制為2年),學習年限一般為2~3 年;非全日制培養碩士研究生學制3年,學習年限一般為3~5 年。
九、學費和獎助學金
2020年碩士生按照北京市發改委、教委、財政局審批的學費標准繳納學費。碩士研究生獎助政策根據《華北電力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定管理辦法》和《華北電力大學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管理辦法》等相關文件執行。
十、住宿安排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校安排住宿,住宿費用自理。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校不安排住宿。
十一、招生咨詢
華北電力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地址為:第四教學樓B區211室。
考生來函郵寄至:北京市昌平區回龍觀鎮北農路2號華北電力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編102206。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yjsy.ncepu.e.cn/zsxx。2020年研究生招生的有關信息將及時在該網站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
十二、其它事項
(一)碩士生的最終招生總人數以教育部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文件為准、擬招收推免生人數以最後推免系統確認的錄取人數為准,招生目錄中的擬招生人數僅供參考,復試階段我校將根據生源情況、初試成績等因素進行微調。
(二)推薦免試研究生接收人數包含在全日制招生專業目錄中各專業擬招生人數中。
(三)根據教育部的有關文件精神,我校不舉辦任何性質的考研輔導班,不提供往年自命題科目試題。我校自命題科目考試大綱可於9月中旬通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查看。
(四)考生報名時不再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招生單位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五)原則上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六)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並向我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七)本章程如有內容與教育部最新政策沖突,我校將按教育部最新政策執行。
2. 2022年華北電力大學招生章程
2022年華北電力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 收費標准 、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華北電力大學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及《教育部關於做好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2〕1號)等相關規定,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華北電力大學,英文名稱:North China Electric Power University。上級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學校校部設在 北京 ,分設保定校區,兩地實行實質性一體化管理。北京校部辦學地址:北京市昌平區回龍觀鎮北農路2號;保定校區辦學地址: 河北 省保定市永華北大街619號。辦學層次及類型:公辦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教育部直屬大學。學校進入國家「 雙一流 」建設高校行列,電氣工程學科入選第二輪「雙一流」建設學科。現由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長江三峽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廣東 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等12家特大型電力集團和中國笑衫電力企業聯合會組成的理事會與教育部共建。學校擁有6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7個博士學位叢升棗一級學科授權點、23個碩士學位一級學科授權點、1個博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和15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形成了培養本科、碩士、博士的完整教育體系。
第三條 頒發 證書 :學校為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 畢業 要求者,頒發華北電力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證 書 ,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華北電力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華北電力大學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華北電力大學組建招生委員會。招生委員會由校長擔任主任,成員由相關部門負責人、師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組成,在制訂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方面充分發揮民主管理、咨詢和監督作用。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組長,學生處、教務處等部門負責人任組員,全面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集中決策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六條 華北電力大學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的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
1.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
2.按照教育部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分地區、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章程;
3.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咨詢服務工作,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校情況和招生政策;
4.客觀、公正地完成招生錄取工作,並負責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6.配合學校有關部門對錄取的 新生 進行復查;
7.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學校根據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人才市場需求、學科發展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事業計劃。
第八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事業計劃,本著「科學、滲拆穩定和教育資源公平分配」的原則,綜合考慮地域、生源質量、專業分配結構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 高考 報 名人 數等因素,在參考往年分省招生計劃的基礎上,制定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鑒於我校「一所大學、兩地辦學」的實際情況,考生應按華北電力大學(部標代碼:10054)和華北電力大學(保定)(部標代碼:10079)的招生計劃分別報考,北京校部和保定校區分別錄取。
第十條 學校以英語作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我校招生專業類中,外國 語言 文學類限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報考, 計算機 類、自動化類、電子信息類、經濟學類由於專業類培養與英語密切相關,建議非英語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一條 實行順序 志願 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一般不超過120%。 平行志願 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105%。
第十二條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學校在提檔及專業錄取時認可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審定的全國性政策性加分,總分值不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四條 學校錄取和專業安排以高考投檔成績為准。 對於符合學校投檔要求的考生的專業安排,除對高考錄取有特殊規定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外,我校將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錄取,不設專業級差。考生分數相同時,依據專業志願順序進行錄取。若考生分數及專業志願順序均相同,則按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相關科目成績比較順序: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 理工 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考生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或尚有調劑計劃的專業,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 對 浙江 省、 山東 省、河北省、 遼寧 省、 重慶 市考生,由考生所在省教育 考試 院按其有關規定直接投檔到專業。對 上海 市、北京市、 天津 市、 海南 省、 江蘇 省、 福建 省、 湖北 省、 湖南 省、廣東省考生,由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試院按其有關規定投檔,我校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錄取。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時,依據專業志願順序進行錄取。若考生投檔分數及專業志願順序均相同則參照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試院的排序規則進行錄取。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報考時其選考科目須符合學校公布的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
第十六條 對 內蒙古 自治區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即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錄取,具體按照第十四條執行。
第十七條 錄取時,無往屆生和應屆生限制,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八條 考生應根據當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公布的學校 專業目錄 填報志願 。
第十九條 我校招收考生體檢按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智能電網信息工程、能源與動力工程、儲能科學與工程、氫能科學與工程、自動化、測控技術與儀器、機器人工程、人工智慧、核工程與核技術、輻射防護與核安全、水文與水資源工程、新能源科學與工程、環境工程、環境科學、應用化學、能源化學工程、網路與新媒體、產品設計專業不適宜辨色能力異常(色盲、色弱)考生攻讀,考生在填報相關專業類時請謹慎,在專業分流時不建議選擇以上專業。
第五章 收費標准及其他
第二十條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 學費 、住宿費等費用。學校根據教育部、北京市及河北省政府有關部門收費標準的規定,北京校部、保定校區理工科專業學費標准為5500元/年,英語和翻譯專業學費標准為6000元/年,其他專業學費為5000元/年。保定校區產品設計專業( 藝術 類)的學費標准為8500元/年。
第二十一條 對於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學校鼓勵其入校前持《錄取通知書》等材料在家庭戶籍所在地相關機構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也可在入校後通過學校向銀行申請辦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學校設有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幫助和指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少數 民族 預科班、內地 西藏 班、內地 新疆 高中班、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第二學士學位、華僑港澳台學生和台灣高中 畢業生 招生按照教育部的相關規定和學校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校後,我校將按照教育部要求進行復查審核工作。凡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將按照有關招生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招生聯系方式
北京校部
地址:北京市昌平區回龍觀北農路2號華北電力大學招生辦
郵編:102206
電話:010-61773377
本科招生網址:http://goto.ncepu.e.cn
E-mail:[email protected]
保定校區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蓮池區華電路689號華北電力大學(保定)招生辦
郵編:071003
電話:0312-7523164
本科招生網址:http://zhaosheng.ncepu.e.cn
E-mail:[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五條 我校本科招生錄取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監督電話:010-61772561(北京校部);0312-7522700(保定校區)。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適用於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教育部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准。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規定凡與本章程相悖之處,以本章程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