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學2011年音樂類公示名單
⑴ 求西南大學2011招生計劃
西南大學2011年本科招生章程
發布時間:2011-06-01 14:03
--------------------------------------------------------------------------------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以及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為做好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西南大學是教育部直屬重點綜合性大學,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學校代碼:10635。
第三條 學校有三個校區招收本科學生。學校本部位於重慶市國家級社會發展綜合實驗區、山水園林城區——北碚區;學校榮昌校區位於重慶市榮昌縣;學校應用技術學院位於重慶市渝北區。校園佔地9600餘畝,校舍面積158萬平方米,是讀書治學的理想園地。
第四條 學校辦學類型為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學習形式為全日制,學生畢業後頒發西南大學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學校具有博士、碩士、學士學位授予權。本科招生的主要類別有:普通高考生(含藝術、體育類考生)、自主選拔、保送生、免費師范生、國防生、運動訓練、高水平運動員和少數民族預科學生。
第五條 學校榮昌校區以「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名稱招生,招生代碼為19635,學生畢業後頒發西南大學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畢業證書內註明「在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專業學習」。學校應用技術學院只在重慶市招生,在本科第三批錄取(藝術類應用技術本科專業在藝術類本科批次錄取);學生畢業後頒發西南大學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畢業證書內註明「應用技術本科」。
第六條 學校按照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為國家和學校選拔優秀人才。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對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八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掛靠招生就業處,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具體負責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學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學校紀委和監察處負責監督招生工作的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九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通訊地址:重慶市北碚區天生路2號,郵編:400715。本科招生網址: http://bkzsw.swu.e.cn,招生咨詢電話:023—68252513,68250942,傳真:023—68250942,招生監督電話:023-68252551、68252504。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就讀地點
第十條 學校根據學校發展規模、辦學條件、社會需求、畢業生就業等情況制定招生事業計劃和生源分省計劃,在報教育部批准和備案後,由學校招生辦公室在規定時間內將分省計劃寄到各省級招辦並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2011年學校面向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9500名,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級招辦規定的錄取批次,採取遠程網上錄取的方式進行錄取。
第十二條 學校在提前批和本科第一批錄取的學生就讀於校本部(其中軟體工程專業學生在學校學習兩年後,符合條件者可進入澳大利亞迪肯大學相關專業學習);在本科第二批錄取的學生就讀於榮昌校區(重慶市榮昌縣);在本科第三批錄取的學生以及藝術設計(視覺傳達方向,應用技術本科)專業學生就讀於應用技術學院(重慶市渝北區龍溪紅石支路500號)。
第十三條 2011年學校在重慶市對部分農科類專業進行招生改革試點,即在本科第一批設立單獨招生代碼,以「西南大學(農科類)」名稱招生錄取,專業包括:農學、農村區域發展、園藝、植物保護、蠶學、動物科學(含動物科學、動物醫學、水產養殖學、草業科學)、茶學等。
第四章 入學考試
第十四條 學校各專業錄取的學生(運動訓練、保送生、優秀高水平運動員、少數民族預科升科學生除外)均須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第十五條 報考自主選拔,以及具備保送生資格報考保送生的考生,須參加學校單獨組織的測試。
第十六條 報考國防生的考生,須參加由所在省軍區負責組織實施的政審、面試、體檢(與報考軍校考生同步)。
第十七條 報考藝術類各專業(服裝設計與工程專業除外)的考生,均須參加學校單獨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並取得專業合格證。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省級招辦規定考生必須參加省級統一專業測試(以下簡稱省統測)的,考生還必須參加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的相關專業省統測,並且取得省統測合格證。服裝設計與工程專業的考生,只參加各省美術類省統測,並取得專業合格證。
第十八條 報考體育教育專業考生,須參加各省級招辦統一組織的體育專業測試;報考運動訓練專業考生,須參加由學校按照國家體育總局和教育部規定組織的專業和文化考試;報考高水平運動員考生,須參加學校單獨組織的體育專項測試。少數民族預科升科學生須參加學校組織的升科考試。
第十九條 學校按照教育部及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的要求組織自主選拔、保送生測試和藝術類、體育類專業考試,考試時間、要求及安排以各類別各專業招生簡章為准。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二十條 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 。其中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一般為105%-110%。
第二十一條 在實行順序志願投檔的省份,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在第一志願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根據各省規定及投檔順序對達到學校在當地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實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二十二條 在考生的專業安排上,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順序,根據專業分數級差的原則(藝術類專業除外),從高分到低分並參考相關科目的成績擇優錄取。考生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其它未能錄取滿額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三條 學校認可國家政策性照顧加降分政策,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成績依據。凡符合國家及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加分或降分投檔條件的考生,在高考文化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
第二十四條 對於有學校選考科目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除省級招辦有明確規定的以外,學校以考生必考科目加學校選考科目的總分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同等條件下學校選考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在選考科目線上考生不足時,可考慮錄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第二十五條 學校有部分本科專業分別按學科大類招生錄取,學生入學後統一按大類學習基礎課程,兩年內根據學生志願與學校辦學實際實行專業分流。
第二十六條 自主選拔合格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且在本科提前批或本科一批的第一院校志願報考學校,如專業服從調劑,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體檢合格,學校確保錄取。
專業安排辦法:高考成績加20分後參加專業選擇。若加分後仍不能滿足專業志願,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則作退檔處理。
報考學校自主選拔合格的考生,須將高考成績通知單及院校第一志願填報學校的高考志願表等材料,於2011年6月30日前傳真到學校招生辦公室,以便學校準備相關錄取資料。未按時傳真相關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自主選拔錄取資格。
第二十七條 免費教育師范生的錄取辦法執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八條 國防生的錄取辦法執行教育部、解放軍總政治部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九條 定向生的具體錄取辦法執行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規定。其中,通過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計劃招收的考生,本科畢業後須到西藏基層工作不少於5年。
第三十條 報考外語類專業的考生,原則上應參加口試,且成績合格。其中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並對英語單科成績有一定的要求。其餘各專業不限制外語語種,但考生進校後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三十一條 藝術類各專業的錄取,在以專業成績作為錄取排序依據時,如果學校組織了校考,以校考專業成績為依據,如果學校沒有組織校考,則以參加省統測專業成績為依據。藝術類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績必須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劃定的藝術類專業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各科成績中任何一科為零分者,學校不予錄取。
(一)音樂學(師范)、音樂表演、舞蹈學、藝術設計、繪畫、雕塑、播音與主持藝術、藝術設計(視覺傳達方向,應用技術本科)專業的錄取規則為: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上線(報考音樂學和音樂表演專業的重慶市考生,參加重慶市音樂招生考試的專業成績須達到學校單獨劃定的分數線)的情況下,按專業成績排名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二)音樂學(非師范)專業的錄取規則為: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上線的情況下,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內按高考文化成績排名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三)服裝設計與工程專業的錄取規則為:在省統測專業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均上線的情況下,按高考文化成績排名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四)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的錄取規則為: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上線的情況下,按文化成績的50%和專業成績相加所得總分排序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錄取分數=校考專業成績+高考文化成績×50%)。
(五)美術學(師范)專業的錄取規則是: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上線的情況下,按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相加所得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錄取分數=專業成績+高考文化成績)。
(六)對第二至五款所涉及的藝術類專業,在要求藝術類招生計劃分文理科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文理科招生計劃,依據錄取規則分別排序錄取。在藝術類招生計劃不分文理科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校將以該省(自治區、直轄市)高考文理科文化成績二本批次線為基準,對理科考生的文化成績按一定公式折算後和文科考生一同按錄取規則排序,擇優錄取,折算公式如下:
理科生文化摺合分=理科生文化總分×(普通文科二本批次線÷普通理科二本批次線)
(七)報考音樂學(師范)、音樂學(非師范)、美術學(師范)、體育教育(師范)、服裝設計與工程專業的考生,外語成績原則上不能低於60分(150分制);其餘各藝術類專業的外語成績要求視生源情況而定。
(八)學校音樂學(師范)、音樂表演、舞蹈學專業南方、北方考區及舞蹈學專業川渝考區的招生計劃,根據考區生源質量情況確定,不作分省計劃,錄取時根據同一考區內的名次進行排序錄取。考區招生計劃可根據生源情況作適當調整。
第三十二條 體育教育(師范)專業的錄取規則為: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上線的情況下,按綜合成績投檔(四川省按專業成績投檔),如沒有計算綜合分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則按專業成績投檔。錄取時按投檔成績排序,兼顧單項成績和其他特長,擇優錄取。
第三十三條 除國防生外,學校各專業招生無男女生比例限制。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其中,對考生身高的特殊規定如下:
音樂表演專業(聲樂方向)、體育教育(師范)專業要求男生身高不低於1.70米,女生身高不低於1.60米;舞蹈學專業要求男生身高不低於1.70米,女生身高不低於1.63米;音樂學(師范)專業要求男生身高不低於1.60米,女生身高不低於1.50米。專業特別優秀者身高要求可適當放寬。
第三十四條 少數民族預科班只招收少數民族考生,具體錄取辦法執行教育部、國家民委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規定。
第六章 新生入學
第三十五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費、住宿費、書本費等費用。學校實施按學分收取學費,其標准按照重慶市物價局核定的標准執行。
第三十六條 學校師范專業實行國家師范生免費教育政策(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基層就業學生除外),學生入學時須參加學校組織的面試,並與學校簽定《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基層就業學生,入學時須與學校簽定《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培養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協議書》。
第三十七條 國防生新生入學須簽訂《國防獎學金協議書》,並接受學校和解放軍駐校選培辦組織的資格復審復查。復審復查合格者正式確認其國防生資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國防生資格,按教育部及學校有關招生和學生管理規定處理。
第三十八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三十九條 學校設立新生獎學金,對錄取入學的高考高分考生進行獎勵;為保證表現良好、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建立了以「獎、貸、勤、資、補、減、免」為主體的助學體系。新生獎學金和助學體系具體內容見學校招生簡章或本科招生信息網。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章程適用於本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與本章程相沖突的,以本章程為准。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⑵ 西南大學音樂類錄取分數線
西南大學音樂學院的錄彎輪取分數線為602分,西南大學,這是我們國家非常優秀大學,西南大學音樂學院,這又是一所非常優秀,具有歷史銀橡意義的音樂學埋搏信院...
⑶ 西南大學音樂學院有哪九位教授
西南大學音樂學院教授、副教授有:
一、李方元教授
李方元,男,1955年生於重慶,文學博士,西南大學音樂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曾任西南師范大學(現西南大學,1995-1999)和華中師范大學(2003-2008)兩所音樂學院院長,國務院學位辦碩士、博士授權點評審通訊評議專家,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評審專家、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後期資助項目評審專家;現為教育部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中國音協音樂教育學會副主任,中國音樂史學會理事,中國音樂專業教育委員會理事;主要研究領域:中國音樂史、音樂文獻學、音樂教育。
二、蒲亨強教授
男,漢族,1952年生於重慶,西南大學音樂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音樂學系主任,文學博士。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同行評議專家、教育部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評審專家,全國百篇優秀博士論文評選通訊評審專家。中國傳統音樂學會常務理事,南京師范大學文學院兼職博士生導師,新加坡道教學院榮譽教授。
長期從事中國傳統音樂的教學研究,曾赴美國密西根大學音樂院、香港、新加坡等地道教學院訪問講學,發表專著8部,合著3部,合譯著1部,論文百餘篇。
三、戴雄教授
戴雄,1956年出生,1982年畢業於西南師范大學音樂系,本科學歷,1985年去中央音樂學院進修學習,1987年回到學校。
現為西南大學音樂學院教授、音樂學聲樂教學與表演方向碩士生導師,教育部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教育部第四屆藝術教育委員會委員,重慶市文藝家評論協會副主席,從事聲樂教學和音樂教育研究。
發表論文十餘篇。主編和參編音樂教材十部,完成省級、校級教學科研項目兩項。全國教育科學規劃「十五」重大科研項目《中小學音樂教育發展與高師音樂專業教育教學改革》課題組核心成員。
四、朱春鈴教授
朱春鈴:1961年生於重慶。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評審專家,西南大學音樂學院教授,碩士生導師,表演系學科帶頭人,院學術委員會委員,校藝術學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委員,重慶市社會科學專家,中國音樂家協會手風琴學會理事,中國音樂教育委員會手風琴電子琴學術委員。
五、羅卉教授
羅卉:女.重慶人,漢族,共產黨員。1957年6月生。現為西南大學音樂學院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原西南師范大學音樂系77級本科生,1982年1月畢業留校任教。獲學士學位。1986年攻讀西南師范大學音樂系「聲樂教學與表演」專業研究生,1989年獲碩士學位。1993年6月被聘為副教授。曾擔任全國「金鍾獎」聲樂比賽重慶賽區評委,以及重慶市電視聲樂大賽評委,重慶市聲樂考級評委,全國英才選拔賽評委。現為中國音樂家協會會員。中國音樂教育協會會員。,西南大學音樂學院黨委委員。西南大學音樂學院研究生黨支部書記。
近三十年來,擔任音樂學院研究生及本科生的聲樂課程教學。一直兢兢業業從事教學與科研工作,為祖國培養了一批批音樂教育人才。並在2003年、2005年、2007年、2008年、2009年連續舉辦了五屆「教學音樂會」。受到了師生們與專家們的一致好評。曾發表論文、譯文、編寫教材等,在藝術實踐方面成績顯著,曾舉辦「獨唱音樂會」。多次參加全國、市、各類大型文藝演出,獲全國、省、市專業聲樂比賽獎。參加香港回歸,澳門回歸,國慶五十周年,紅軍長征勝利六十周年……等大型演出中擔任獨唱,領唱。並由中央電視台、重慶電視台播出。
六、鄭茂平教授
鄭茂平:男,心理學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四川人。1995年畢業於四川音樂學院音樂教育專業,獲文學學士學位;1998年畢業於西南師范大學「聲樂表演與教學」專業,獲文學碩士學位;2006畢業於西南大學心理學專業「發展與教育心理學」方向,獲心理學博士學位。現任西南大學音樂學院院長。第七批國家級特色專業——「紅色經典藝術教育示範基地」負責人。
中國音樂心理學會常務理事,中國音樂美學會會員,中國教育心理學會會員,重慶市音樂學特色專業負責人,西南大學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專家指導委員會成員,西南大學心理學院「教育部認知與人格研究」重點實驗室特邀研究員,重慶市第二屆學術技術帶頭人後備人選。
多次被評為學校優秀教師,2005年晉升副教授,2006年遴選為「音樂審美心理」、「聲樂表演與教學」方向碩士生導師,,2011年晉升為教授。主要從事音樂心理學、聲樂、音樂美學、聲樂語音學的研究和教學工作。目前已在《中央音樂學院學報》《心理科學進展》等各種權威期刊發表學術論文20餘篇,主編、參編教材5部,專著4部。
七、李柯教授
李柯,1974年生於重慶。畢業於上海音樂學院管弦系,前中國國家交響樂團第一小提琴演奏家,國家一級演員,現任西南大學音樂學院小提琴教授。
自幼隨其舅及范紹台、楊寶智教授學習音樂,於1985年以專業第一名考入上海音樂學院附小,後免試直升該院附中及大學。
2014年回到闊別了三十年的家鄉,被聘為西南大學音樂學院教授,擔任小提琴教學工作及該院青年交響樂團的首席。
八、曾臻副教授
曾臻:女,現年50歲。副教授。1977年改革招生制度後首批考入四川音樂學院民樂系琵琶專業。1982年1月畢業,獲學士學位。分配至西南大學音樂學院{原西南師范學院音樂系}任教至今。
現主要講授:藝術概論,琵琶,古典吉他三門課程。
此外,還發表有散文、雜文、歌詞等,並有繪畫作品《晌午》入選重慶市婦女兒童書畫展覽。
九、張碚副教授
張碚,男,福建福州人。1959年3月1日出生。西南大學音樂學院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中國音樂家協會會員,全國社會音樂教育高級考官,曾任學院副院長。2002年7月當選重慶市首屆學術技術帶頭人後備人選。
1978年9月考入四川音樂學院管弦系,師從小提琴教育家胡惟民教授。在校期間曾多次赴京、滬等地求學,得到小提琴教育家熊天聲、李克強等人的指導。1982年畢業後,在重慶市歌舞團樂隊工作。1983年底調入西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工作,擔任小提琴教師。1986年9月至1987年7月在西南師范大學外語學院半脫產學習英語一年。1987年9月到1990年7月在音樂學院攻讀碩士學位。畢業後,擔任音樂學院曲式學、音樂作品分析課的教學工作至今。1998年9月到1999年3月參加西南師范大學骨幹教師英語課程強化班的學習,2002年9月到2003年1月在四川大學出國人員培訓部強化俄語學習,並於同年3月20日由國家出國留學基金委遴選為首批藝術類留俄訪問學者,派往俄羅斯莫斯科國立師范大學學習十二個月。師從博士研究生導師,米哈依.約瑟伐維奇教授。
先後在四川音樂學院學報上發表學術論文《格拉祖諾夫小提琴協奏曲結構研究》、《論普羅科菲耶夫第二小提琴協奏曲第二樂章結構特徵》等數篇。
十、王紅副教授
王紅,男,漢族,安徽合肥人,副教授。中國音樂家協會會員、中國音協大提琴學會理事。1982年畢業於四川音樂學院管弦系大提琴專業,現任教於重慶西南大學音樂學院音樂表演系。西南大學交響樂團樂隊長。2006年第二屆全國愛琴杯大提琴比賽評委。
主要教學及研究方向及教學經歷:
大提琴表演專業教學,同時擔任音樂理論和室內樂合奏課教學任務。
十一、吳艷副教授
吳艷:女,四川成都人,副教授。1963年生,文學學士。聲樂碩士研究生導師。1980年考入西南師范學院音樂系,1984年畢業。1988年考入西南師范學院音樂系助教進修班學習碩士研究生主要課程,1989年結業。2004年9月被教育部選送去俄羅斯格涅辛音樂學院進修學習,2006年6月學習結業回國。
1984年畢業留校任教以來,教授了各種層次的學生。為國家培養了很多優秀的人材。他們中有一些人在各種聲樂大賽中獲獎。2002—2004學年度被評為優秀教師。
1998年參加全國第八屆大紅鷹杯青年歌手大獎賽榮獲美聲唱法優秀歌手獎。參加由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的聲樂教學曲庫第(5)分冊演唱提示撰寫。發表論文6篇。
十二、劉子殷副教授
劉子殷,女,1962年生,副教授,音樂學聲樂教育與表演藝術方向碩士生導師。1984年畢業於西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曾任西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聲樂教研室主任。
中國音樂家協會會員,中國教育學會音樂教育專業委員會會員,中國音樂家協會重慶分會會員,重慶聲樂學會會員,中國民族管弦樂協會重慶分會會員。
十三、陳蕾副教授
陳蕾:女,副教授,1964年9月出生,1985年畢業於西南大學音樂學院。現為中國音樂家協會會員,中國音樂家協會鋼琴考級委員會評委,重慶市音樂家協會鋼琴專業委員會理事,重慶市音樂家協會會員,中國藝術人類學學會會員。
1981.9-1985.7,西南大學音樂學院學習;1985.9-1986.7:西南大學音樂學院鋼琴教學;1986.9-1987.7,天津音樂學院學習;1987.9-1988.7,沈陽音樂學院學習;1988.9-1989.7,西南大學音樂學院鋼琴教學;1989.9--1990.7,重慶北碚朝陽職業高中支教;1999.9-2000.7,西南大學碩士研究生學位課程班學習;1990.9-至今,西南大學音樂學院鋼琴教學。1996年—2000年擔任96級本科年級主任工作;2002年—2006年擔任2002級成教年級主任工作。2008年榮獲德中同行歐米勒國際鋼琴公開賽總決賽優秀鋼琴育人獎;2008年榮獲東方青少年藝術明星推選活動重慶選拔賽優秀園丁獎;2009年榮獲東方之星藝術盛典優秀園丁獎;2010年榮獲第五屆香港中華文化藝術節國際音樂藝術大賽優秀導師獎。1999年11月指導96級學生鄒新參加99「珠江鋼琴」全國高校音樂教育專業學生基本功比賽,鄒新榮獲本科組「五項全能」二等獎。指導09級學生劉詩詩獲「德中同行」鋼琴大賽重慶賽區演奏組銀獎、綜合素養組特金獎,「博蘭斯勒」杯全國鋼琴大賽青年組金獎,「國際音樂藝術大賽」(香港)公開組金獎、成人組銀獎、肖邦練習曲組銀獎等。
十四、劉之副教授
劉之:男,副教授,碩士生導師,中國音樂家協會會員。1981年7月畢業於貴州藝術學校音樂科,1984年9月考入西南師范大學音樂系,畢業後分配到貴州高等藝術專科學校(現貴州大學藝術學院)任教。1994年9月調至湖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1999年12月調入西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任教至今。在以上三所大學任教期間,擔任作曲技術理論系列課程以及鋼琴配奏等課程的教學工作。1995年5月獲湖南師范大學第二屆青年教師教學藝術比賽一等獎,2001年8月獲文化部第二屆「蒲公英獎」創作銅獎,2008年作品《烏蒙古歌》獲重慶市首屆民樂大賽原創作品二等獎。2002年評為重慶市首屆學術技術代頭人後備人選。
十五、馮丹副教授
馮丹(女,1963-)1984年7月畢業於西南師范大學音樂系,1985年7月至1987年7月在上海音樂學院鋼琴系學習,現為西南大學音樂學院副教授、鋼琴教研室副主任、碩士生導師,中國音樂家協會會員、重慶市音樂家協會會員、重慶市音樂家協會鋼琴專業委員會理事、中國教育學會音樂教育專業委員會會員,中國音樂家協會鋼琴考級委員會評委。
主要從事鋼琴教學工作,擔任本科、碩士研究生的鋼琴課及《鋼琴藝術史》專業理論課教學。曾榮獲西南師范大學「第四屆青年教師課堂教學比賽」一等獎,編寫了《巴赫初級鋼琴曲集(教學版)》、《巴赫二部創意曲集(教學版)》2部教材,翻譯出版專著《鋼琴藝術三百年》,發表論文6篇,出版發行鋼琴教學CD《拜厄鋼琴基本教程——鋼琴與樂隊》。
十六、汪高原副教授
汪高原,男,漢族1964年4月出生。中共黨員,碩士,副教授,學院副院長。中國音樂家協會會員,中國音協考級委員會考官。1982年參加工作,曾任中學、中師教師。1986年考入西南師范大學音樂系,90年留校任教。曾在西南師范大學教學比賽中獲獎。
十七、趙飛副教授
趙飛:1957年6月生,女,漢族,祖籍山東昌樂。文學碩士,西南大學音樂學院副教授。1987年西南師范學院中文系大學畢業;1995西南師范大學中文系中國古代文學碩士研究生畢業。1978年—1988年就職於西南師范學院中文系;1989年至今,西南大學音樂學院執教。先後任西南大學文學院、音樂學院助教、講師、副教授。長期從事中國音樂文學、藝術學、漢語藝術語音學及高校應用寫作等教學與研究。中國音樂家協會會員、重慶市作家協會會員。
常年主講漢語語音、歌詞創作概論、中國歌詩鑒賞、應用寫作等課程。曾獲西南大學「優秀課堂教學獎」、「優秀教師獎」等獎項。
十八、劉方洪副教授
劉方洪:碩士研究生,副教授,重慶市學校藝術教育聲樂專業委員會副主任,音樂表演理論與實踐研究(聲樂)方向碩士研究生導師,中國音樂家協會會員,國家普通話測試員,曾任音樂學院聲樂教研室主任。除教授本專業《聲樂》課程外,同時還擔任「課堂教學技術與藝術」、「教師口語發聲審美訓練」、「普通話語音」全校本科通選課。2008年7月榮獲「優秀共產黨員」稱號,2014年9月榮獲「優秀教育工作者」稱號。
十九、段勇副教授
段勇,男,副教授,中國音樂家協會會員,1961年4月生,四川省敘永縣人。
1984年9月考入原西南師范學院音樂系,先後就讀於原西南師范學院音樂系和政治系,1988年畢業獲法學學士學位。畢業至今一直在本校音樂學院工作,先後擔任政治輔導員、專任教師工作;1998年9月至1999年7月在西安音樂學院進修,師從王光耀教授學習視唱練耳教學法。
二十、黃君副教授
黃君,女,西南大學音樂學院副教授,音樂學碩士、心理學博士,碩士研究生導師,中國音樂家協會會員,中國音樂心理學會會員。本科階段就讀於湖南師范大學音樂系,後被保送為本系中國音樂史方向研究生,師從劉鎮鈺教授。博士階段師從西南大學心理學院張慶林教授,專業方向為發展與教育心理學。
自1999年到西南師范大學(現西南大學)音樂學院任教以來,主要擔任中外音樂史課程及音樂心理學課程的教學。曾獲2000-2002年度優秀教師稱號,獲2004年少數民族教育優秀教育工作者稱號。發表論文多篇,《二十世紀下半葉西方音樂的後現代文化特質》一文榮獲中國文聯第三屆文藝評論獎二等獎。
二十一、周雪豐教授
西南大學音樂學院教授,中國藝術研究院音樂學博士,曾任上海音樂學院博士後,英國謝菲爾德大學客座研究員(由國家留學基金委選派、謝菲爾德大學人力資源部任命),英國劍橋大學訪問學者(經遴選獲英國項目CMPCP獎勵、應邀赴劍橋大學講音樂表演研究)。
二十二、熊入靜副教授
熊入靜,1974年出生於重慶市。現為西南大學音樂學院副教授,主要擔任本科生的專業鋼琴課教學。
二十三、汪濤副教授
汪濤,女,出生於四川成都,中共黨員。西南大學音樂學院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專業領域為音樂美學、聲樂演唱。中央音樂學院、德國柏林自由大學聯合培養博士,上海音樂學院博士後,德國DAAD學者。獨立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面上項目(一等)、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專項資金項目等國家級、部級、局級及國際合作項目近十項,在《音樂研究》、《中央音樂學院學報》、《人民音樂》等權威核心刊物獨立發表學術論文數篇,出版譯著一部(合譯),曾獨立獲第八屆中國音樂金鍾獎理論評論獎、德國德意志學術交流中心Sandwich獎等。
二十四、胡曉東副教授
胡曉東,男,漢族,江西吉安人,中共黨員。中國音樂學院本科(2004)、中國音樂學院碩士(2007),中央音樂學院博士(2013)。西南大學音樂學院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學科建設辦公室主任,音樂學系副主任。國際傳統音樂學會(ICTM)會員、亞太民族音樂學會會員、國際音理會(I.M.C.)會員、中國傳統音樂學會會員
二十五、郝曉睿副教授
郝曉睿,男,1981年8月24日出生於重慶。現任重慶西南大學音樂學院小提琴,中提琴副教授。4歲開始學習小提琴,師從王進軍。之後2000年考入四川音樂學院,2003-2007年在德國國立曼海姆音樂學院獲得獨奏表演和樂隊首席2個碩士研究生學位,2007-2011年在全世界音樂學院排名第8的德國國立漢堡音樂學院獲得獨奏家博士學位。
二十六、陳若旭副教授
陳若旭,女,漢族,1986年出生於重慶。旅美鋼琴表演音樂藝術博士,西南大學音樂學院鋼琴特聘副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