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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財經大學2011屆免試研究生推薦名單

發布時間: 2023-07-12 23:44:00

A. 2012年西南大學研究生擬錄取名單在哪可以查到

西南財經大學2012級碩士研究生復試擬錄取結果查詢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2-4-20 15:47:57 點擊數版:23520

各位考生: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權件精神及西南財經大學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相關規定,我校201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擬錄取工作已基本結束。經過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核,現將擬錄取名單公布。

考生可通過以下網頁查詢碩士研究生復試擬錄取結果查詢。
點擊進入擬錄取查詢頁面 http://xwxx.swufe.e.cn/student/2012ssyjsnlqcx/login.asp
西南財經大學研究生部招生辦公室
2012年4月20日

B. 推免生的學校名單

2011年具有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資格院校名單 院校名稱 所在省市 院校名稱 所在省市 北京大學 北京市 武漢理工大學 湖北省 中國人民大學 北京市 華中農業大學 湖北省 清華大學 北京市 湖北中醫葯大學 湖北省 北京交通大學 北京市 華中師范大學 湖北省 北京工業大學 北京市 湖北大學 湖北省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北京市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湖北省 北京理工大學 北京市 武漢體育學院 湖北省 北京科技大學 北京市 中南民族大學 湖北省 北方工業大學 北京市 三峽大學 湖北省 北京化工大學 北京市 湘潭大學 湖南省 北京工商大學 北京市 湖南大學 湖南省 北京郵電大學 北京市 中南大學 湖南省 中國農業大學 北京市 長沙理工大學 湖南省 北京林業大學 北京市 湖南農業大學 湖南省 北京協和醫學院 北京市 中南林業科技大學 湖南省 首都醫科大學 北京市 南華大學 湖南省 北京中醫葯大學 北京市 湖南中醫葯大學 湖南省 北京師范大學 北京市 湖南師范大學 湖南省 首都師范大學 北京市 吉林大學 吉林省 北京外國語大學 北京市 延邊大學 吉林省 北京語言大學 北京市 長春理工大學 吉林省 中國傳媒大學 北京市 東北電力大學 吉林省 中央財經大學 北京市 吉林農業大學 吉林省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北京市 長春中醫葯大學 吉林省 外交學院 北京市 東北師范大學 吉林省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北京市 南京大學 江蘇省 國際關系學院 北京市 蘇州大學 江蘇省 北京體育大學 北京市 東南大學 江蘇省 中央音樂學院 北京市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江蘇省 中國音樂學院 北京市 南京理工大學 江蘇省 中央美術學院 北京市 江蘇科技大學 江蘇省 中央戲劇學院 北京市 中國礦業大學 江蘇省 北京電影學院 北京市 南京工業大學 江蘇省 中央民族大學 北京市 南京郵電大學 江蘇省 中國政法大學 北京市 河海大學 江蘇省 北京信息科技大學 北京市 江南大學 江蘇省 華北電力大學 北京市 南京林業大學 江蘇省 中國礦業大學(北京) 北京市 江蘇大學 江蘇省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北京市 南京信息工程大學 江蘇省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北京市 南京農業大學 江蘇省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 北京市 南通大學 江蘇省 南開大學 天津市 南京醫科大學 江蘇省 天津大學 天津市 江蘇師范大學 江蘇省 天津科技大學 天津市 南京中醫葯大學 江蘇省 天津工業大學 天津市 中國葯科大學 江蘇省 天津中醫葯大學 天津市 南京師范大學 江蘇省 天津師范大學 天津市 徐州師范大學 江蘇省 天津外國語大學 天津市 南京藝術學院 江蘇省 天津財經大學 天津市 揚州大學 江蘇省 天津體育學院 天津市 華東交通大學 江西省 天津醫科大學 天津市 南昌航空大學 江西省 復旦大學 上海市 江西理工大學 江西省 同濟大學 上海市 江西農業大學 江西省 上海交通大學 上海市 江西師范大學 江西省 華東理工大學 上海市 江西財經大學 江西省 上海理工大學 上海市 南昌大學 江西省 上海海事大學 上海市 遼寧大學 遼寧省 東華大學 上海市 大連理工大學 遼寧省 上海海洋大學 上海市 沈陽工業大學 遼寧省 上海中醫葯大學 上海市 東北大學 遼寧省 華東師范大學 上海市 遼寧科技大學 遼寧省 上海師范大學 上海市 遼寧工程技術大學 遼寧省 上海外國語大學 上海市 大連交通大學 遼寧省 上海財經大學 上海市 大連海事大學 遼寧省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 上海市 大連工業大學 遼寧省 華東政法大學 上海市 沈陽建築大學 遼寧省 上海體育學院 上海市 沈陽農業大學 遼寧省 上海音樂學院 上海市 中國醫科大學 遼寧省 上海大學 上海市 大連醫科大學 遼寧省 重慶大學 重慶市 遼寧中醫葯大學 遼寧省 重慶郵電大學 重慶市 沈陽葯科大學 遼寧省 重慶交通大學 重慶市 遼寧師范大學 遼寧省 重慶醫科大學 重慶市 沈陽師范大學 遼寧省 西南大學 重慶市 大連外國語學院 遼寧省 四川外語學院 重慶市 東北財經大學 遼寧省 西南政法大學 重慶市 內蒙古大學 內蒙古自治區 安徽大學 安徽省 內蒙古工業大學 內蒙古自治區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安徽省 內蒙古農業大學 內蒙古自治區 合肥工業大學 安徽省 內蒙古師范大學 內蒙古自治區 安徽工業大學 安徽省 寧夏大學 寧夏回族自治區 安徽理工大學 安徽省 寧夏醫科大學 寧夏回族自治區 安徽農業大學 安徽省 青海大學 青海省 安徽醫科大學 安徽省 青海師范大學 青海省 安徽中醫學院 安徽省 青海民族大學 青海省 安徽師范大學 安徽省 山東大學 山東省 安徽財經大學 安徽省 中國海洋大學 山東省 廈門大學 福建省 山東科技大學 山東省 華僑大學 福建省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 山東省 福州大學 福建省 青島科技大學 山東省 福建農林大學 福建省 濟南大學 山東省 福建醫科大學 福建省 青島理工大學 山東省 福建中醫葯大學 福建省 山東農業大學 山東省 福建師范大學 福建省 山東中醫葯大學 山東省 蘭州大學 甘肅省 山東師范大學 山東省 蘭州理工大學 甘肅省 曲阜師范大學 山東省 蘭州交通大學 甘肅省 山東藝術學院 山東省 甘肅農業大學 甘肅省 青島大學 山東省 甘肅中醫學院 甘肅省 山西大學 山西省 西北師范大學 甘肅省 太原科技大學 山西省 西北民族大學 甘肅省 中北大學 山西省 中山大學 廣東省 太原理工大學 山西省 暨南大學 廣東省 山西農業大學 山西省 汕頭大學 廣東省 山西醫科大學 山西省 華南理工大學 廣東省 山西師范大學 山西省 華南農業大學 廣東省 山西財經大學 山西省 廣州醫學院 廣東省 西北大學 陝西省 廣州中醫葯大學 廣東省 西安交通大學 陝西省 華南師范大學 廣東省 西北工業大學 陝西省 深圳大學 廣東省 西安理工大學 陝西省 廣州大學 廣東省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陝西省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廣東省 西安建築科技大學 陝西省 廣東工業大學 廣東省 西安科技大學 陝西省 南方醫科大學 廣東省 西安石油大學 陝西省 廣西大學 廣西壯族自治區 陝西科技大學 陝西省 桂林理工大學 廣西壯族自治區 西安工程大學 陝西省 廣西醫科大學 廣西壯族自治區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陝西省 廣西師范大學 廣西壯族自治區 陝西師范大學 陝西省 廣西藝術學院 廣西壯族自治區 西安外國語大學 陝西省 貴州大學 貴州省 西北政法大學 陝西省 貴陽醫學院 貴州省 西安美術學院 陝西省 遵義醫學院 貴州省 長安大學 陝西省 貴州師范大學 貴州省 四川大學 四川省 海南大學 海南省 西南交通大學 四川省 河北大學 河北省 電子科技大學 四川省 河北工程大學 河北省 西南石油大學 四川省 華北電力大學(保定) 河北省 成都理工大學 四川省 河北工業大學 河北省 西南科技大學 四川省 河北聯合大學 河北省 西華大學 四川省 河北農業大學 河北省 四川農業大學 四川省 河北醫科大學 河北省 成都中醫葯大學 四川省 河北師范大學 河北省 四川師范大學 四川省 燕山大學 河北省 西華師范大學 四川省 華北水利水電學院 河南省 西南財經大學 四川省 鄭州大學 河南省 成都體育學院 四川省 河南理工大學 河南省 西南民族大學 四川省 河南科技大學 河南省 西藏大學 西藏自治區 河南農業大學 河南省 新疆大學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河南大學 河南省 新疆農業大學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河南師范大學 河南省 石河子大學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黑龍江大學 黑龍江省 新疆醫科大學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哈爾濱工業大學 黑龍江省 新疆師范大學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哈爾濱工程大學 黑龍江省 雲南大學 雲南省 東北石油大學 黑龍江省 昆明理工大學 雲南省 黑龍江八一農墾大學 黑龍江省 雲南農業大學 雲南省 東北農業大學 黑龍江省 昆明醫學院 雲南省 東北林業大學 黑龍江省 雲南師范大學 雲南省 哈爾濱醫科大學 黑龍江省 雲南民族大學 雲南省 黑龍江中醫葯大學 黑龍江省 浙江大學 浙江省 哈爾濱師范大學 黑龍江省 浙江工業大學 浙江省 哈爾濱商業大學 黑龍江省 浙江理工大學 浙江省 哈爾濱理工大學 黑龍江省 溫州醫科大學 浙江省 武漢大學 湖北省 浙江中醫葯大學 浙江省 華中科技大學 湖北省 浙江師范大學 浙江省 武漢科技大學 湖北省 浙江工商大學 浙江省 長江大學 湖北省 中國美術學院 浙江省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湖北省 寧波大學 浙江省

C. 自主招生被西財錄取並簽約,高考第一志願不報該校會怎樣

六、錄取要求
(一)高考「院校志願」填報要求
1、獲得我校自主選拔預錄取資格的學生須參加全國普通高考,須第一志願填報我校;
2、實行平行志願填報方式的省份,須在平行志願A位置填報我校;
3、設置了自主選拔錄取填報批次的省份,按照其省級招辦統一要求執行。
(二)錄取條件
入選考生高考總分達到當地本科一批最低分數控制線(即重點分數線)以上,體檢合格,經當地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審核同意,我校將予以錄取

不報不錄取

西南財經大學2012年自主招生簡章

為了進一步深化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按照教育部《普通高校自主選拔錄取試點工作辦法(試行)》以及《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2年高等學校自主選拔錄取試點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領導機構

學校的自主招生工作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並在招生監察工作領導小組的全程監督下進行。

二、招生計劃

我校嚴格執行教育部相關規定,自主招生計劃為我校2012年招生總計劃的5%。

三、報名條件

報考我校自主選拔測試的考生須達到下列條件之一:

(一)具有一定的學科特長、創新潛質。

(二)全面發展,綜合素質較高。

(三)學習成績優秀,在所在中學名列前茅。

(四)具有藝術特長的考生,請參看我校自主招生(藝術特長組)的實施方案。

四、報名方式

申請者按照如下流程報名:

(一)登陸「西南財經大學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zb.swufe.e.cn)使用「網上報名系統」如實填報相關個人信息。

(二)在「網上報名系統」中列印《西南財經大學自主招生申請表》按照要求如實填寫,並附上相關證書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以及中學階段學業水平測試和綜合素質評價的相關材料,按照以下要求返回我校。

請將報名材料裝訂成冊以特快專遞(EMS,請不要以其它方式郵寄)的方式寄至西南財經大學學生工作部(處)招生辦公室,截止日期2011年 12月 31日(以收件日郵戳為准)。收件地址:四川成都市溫江區柳台大道555號西南財經大學學工部招生辦公室;郵編:611130;咨詢電話(傳真):028-87092355。請在信封顯著位置註明「自主招生申請材料」字樣。申請材料一律不退還。

五、選拔程序

(一)初審

學校將組織相關老師對所有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根據申請者在中學階段的各類表現情況,結合我校學科特色以及自主選拔測試要求確定參加測試的考生名單。

(二)繳費

通過初審的考生,收費方式和標准將另行通知。

(三)列印准考證

通過初審並繳費的考生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列印准考證,准考證上要求貼本人照片後,由所在中學在照片處蓋騎縫章。

參加測試時必須帶上此准考證和身份證原件,否則不能參加考試。考試結束後准考證上交學校,存檔備查。

(四)測試

1、測試方式:學生來我校接受筆試和面試

伍戚2、測試內容:(1)筆試:主要包含數學、英語、寫作和素質評價

(2)面試:形式為「無領導小組討論」

3、測試時間: 2012年2月25、26日

測試地點: 西南財經大學柳林校區,成都市溫江區柳台大道555號

注意腔純陵事項:參加測試時各位考生須現場出示准考證(需貼照片,所在中學蓋騎縫章)、身份證原件、獲獎證書等相關資料原件備查。

(五)確定入選資格

自主招生根據測試總成績(筆試成績佔70%,面試成績佔30%)擬定自主選拔預錄取資格人選名單(文科和理科分別排名),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批,形成入選預錄名單。

(六)公示

入選我校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考生名單,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台、各省級招辦信息發布平台、學校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網、考生所在中學進行公示。

六、錄取要求

(一)高考「院校志願」填報要求

1、獲得我校自主選拔預錄取資格的學生須參加全國普通高考,須第一褲世志願填報我校;

2、實行平行志願填報方式的省份,須在平行志願A位置填報我校;

3、設置了自主選拔錄取填報批次的省份,按照其省級招辦統一要求執行。

(二)錄取條件

入選考生高考總分達到當地本科一批最低分數控制線(即重點分數線)以上,體檢合格,經當地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審核同意,我校將予以錄取。

(三)專業確定

1、高考成績高於我校在其當地調檔線的考生,我校可滿足其第一或第二專業志願;

2、高考成績達到當地本科一批最低分數控制線(即重點分數線)以上,但低於我校在其當地調檔線的考生,我校根據其高考成績、高考志願、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的執行情況綜合考慮,盡量滿足其所填報專業志願。

七、特殊人才培養政策

在自主招生測試中表現特別優秀的學生,達到我校相關錄取條件,正式錄取後將獲得以下特殊培養政策:

(一)滿足第一專業志願。

(二)凡達到《西南財經大學推薦免試研究生管理暫行辦法》所規定的「推薦免試研究生」基本條件者,將獲得直升「推薦免試研究生」資格。

(三)由學校配備學業導師為學生提供「一對一」的學業指導。

八、監督機制

(一)申請人應嚴格遵循「誠信」原則如實提供個人各項材料和情況,如實填寫申請表和相關材料。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二)申請人所在中學應本著高度負責的態度推薦申請者,如實填寫相關內容。所在中學接到入選名單後應在校內公示兩周以上。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我校拒絕接收該中學推薦材料三年。

(三)廣大考生和家長可通過我校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網和相關新聞媒體對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四)學校招生監察領導小組全程參與自主選拔工作,一旦發現有違規、違紀現象將嚴肅處理。

(五)申訴電話:028 8709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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