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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大學研究生報名時間

發布時間: 2023-07-13 23:09:26

『壹』 寧波大學2023年考研招生簡章

寧波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計劃

2023年我校擬招收碩士研究生3667人(含推薦免試生、「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聯合培養計劃等),其中全日制3116人、非全日制551人。各專業最終招生人數將根據2023年國家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數、推免生實際錄取情況以及統考生源情況作相應增減調整。實際接收推免生人數以最後推免服務系統確認的錄取人數為准。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並在網上確認網報信息和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手續;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等專業學位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網上預報名時間: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報名流程: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s://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並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相關要求報名。

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1)考生只能填報我校的一個專業。待初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後,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我校的調劑辦法、計劃余額等信息,並按相關規定填報調劑志願。

(2)考生應按我校相關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要准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復試前將認證報告交我校招生學院核驗。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6)符合規定條件並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

(7)考生應當認真了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願並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後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8)考生應當按要求准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9)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後,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招生單位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考試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項,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二)網上確認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核對並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2. 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3.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工作人員,根據核驗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等,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4. 所有考生均應當對其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5.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6.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7.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並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8.網上確認的具體事項屆時詳見報考點通知。

四、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所有報考我校考生須仔細閱讀我校當年招生章程及招生目錄,詳細了解各專業的報考條件、考試科目、學制、備注等信息。我校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考信息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試。

在復試前將對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對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復試前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復試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五、初試

(一)列印准考證

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陸「研招網」自行下載列印《准考證》。《准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列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列印的《准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二)初試時間

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准。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三)初試地點

考生網上確認的報考點指定的考試地點。

六、復試

(一)復試基本要求

達到教育部確定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個別專業視上線生源情況,復試實際分數線可能會高於國家分數線的成績基本要求。

我校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自主確定並公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和接收其他招生單位該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二)復試形式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於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時間一般安排在2023年3-4月份,具體要求和程序見我校當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

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准)報考的考生〔除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外〕,復試時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

七、調劑

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並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志願。

八、體檢

體檢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的要求執行。復試後擬錄取考生應到我校醫院或其他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院進行體格檢查,具體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九、錄取

(一)我校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我校將把考生考試誠信狀況作為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碩士研究生按其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按其就業方式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於入學前在規定時間內將人事檔案、組織關系轉入我校;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在校期間不轉人事檔案,不轉組織關系,不遷移戶口,學校不安排住宿,不負責就業及派遣等事宜。

(三)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四)經我校錄取的研究生新生須在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報到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報到者,應憑有關證明事先向所在學院請假,請假期限為兩周,否則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推免生未取得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證書,或受到處分的,取消錄取資格。

(五)新生報到入學後,我校將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准者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違規處理

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初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則》及各考點考場紀律;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我校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我校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

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相關單位應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並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後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一、學費和獎助政策

2023年碩士研究生繳納學費標准和獎助政策詳見:http://graate.nbu.e.cn/zsgz/xxfw/xfyjz.htm。

十二、相關說明和其他注意事項

(一)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僅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所有報考非全日制碩士的考生均須報考定向就業,否則視為不滿足報名條件,不予參加考試。

(二)碩士專業學制為2.5-3年,各專業的具體學制,屆時可查詢我校研究生招生網上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

(三)旅遊管理(120203)(中法合作)項目,基本學制為3年(2年中國、1年法國),合格的畢業生可同時獲得中、法雙方頒發的學歷和學位證書。

(四)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在學期間須全脫產學習。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學習方式一般採用集中(業余時間)面授與自學相結合,不脫產學習,在寧波大學相關校區授課,具體安排見相關學院網站的後續通知。

(五)海運學院、海洋學院、食品與葯學學院和新葯研究院位於寧波大學梅山校區。

(六)2023年我校與中國科學院寧波材料技術與工程研究所在機械、計算機技術、材料與化工專業開展聯合培養研究生項目,詳見招生目錄中「科教融合學院」。

(七)2023年我校與寧波大學科技學院在機械工程、計算機技術專業開展聯合培養研究生項目,詳見招生目錄中「科學技術學院」。

(八)2023年我校與興義民族師范學院在中國語言文學、化學和教育碩士等學科專業開展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

(九)醫學院現有「寧波大學與法國勃艮第弗朗什孔泰大學(UBFC)合作舉辦臨床醫學與生命科學博士研究生教育項目」,在臨床醫學專業(專業代碼100200)下招生,項目簡介詳見:https://medicine.nbu.e.cn/info/1502/16250.htm。

(十)若發生考生與原單位因報考研究生所產生的問題而造成考生不能報名、考試、錄取、就讀的後果,由考生承擔責任。

(十一)招生章程、專業目錄、碩士生導師介紹、學院聯系方式等信息,詳見我校研究生招生網http://graate.nbu.e.cn/zsgz/zssy.htm。

(十二)考生應隨時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網的相關通知,如有變動,以我校研究生招生網公布的相關信息為准。

(十三)本招生章程如與國家相關政策不符或國家調整招生政策的,以國家政策為准。

(十四)有關報考專業的具體問題,可直接與相關招生學院聯系。

聯系地址:浙江省寧波市江北區風華路818號 寧波大學研究生院

學校代碼:11646

郵政編碼:315211

電話:0574-87600226,87609136

網址: http://graate.nbu.e.cn

『貳』 浙江:寧波大學商學院數學專業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實施方案

【 #考博# 導語】 考博頻道從寧波大學商學院了解到,寧波大學商學院數學專業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實施方案已發布,詳情如下:

根據教育部和學旁悶校有關文件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錄取」的原則,結合數學專業實際情況,特製定本方案。

一、報考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願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的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碩士研究生畢業或已獲碩士學位的人員;

2.應屆碩士畢業生(最遲須在入學前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

(三)身心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有至少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

(五)英語水平應達到以下條件之一:

1.CET-4≥430或CET-6≥425;

2.TOEFL≥80分或IELTS≥6(均指有效期內);

3.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PETS5)考試合格;

4.在英語國家或地區獲得學位並通過教育部認證。

(六)現役軍人考生,按軍隊有關規兆尺定辦理。

(七)限碩士階段專業為數學、統計學、應用統計、金融學、金融的考生報考。

二、申請與審核程序

(一)考生申請

考生按當年度博士生招生簡章中公布的信息,在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26日期間在我校博士生網上報名系統中進行報名。

網上報名完成後,考生需在2022年12月26日前遞交報考材料:

1.《寧波大學博士研究生報考登記表》(網報系統列印,須由考生本人簽字,應屆考生須所在學校院系所蓋章,往屆考生須所在工作單位同意並加蓋單位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

2.《寧波大學普通招考博士生申請表》(附件2);

3.擬攻讀博士學位期間的研究計族啟高劃書(3000字左右)(附件3);

4.各類考生需准備以下相關材料:

(1)碩士研究生畢業或已獲碩士學位的考生,提供碩士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復印件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學位認證報告(或學位證書查詢結果),境外獲得碩士學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證書復印件;

(2)應屆碩士生,提供應屆畢業生證明(附件4,學校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門蓋章)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5.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復印件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6.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須在同一頁上);

7.碩士期間課程成績單原件,並加蓋學校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門公章(若為復印件需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8.外語水平證明復印件;

9.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公開發表的學術性論文、專利、專著、獲獎證書等)復印件;

10.碩士學位論文和評議書(尚未完成碩士學位論文的應屆畢業生可提供論文初稿、論文摘要和論文進展情況等);

11.至少兩名所報考學科領域內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附件5,推薦書須由推薦人所在單位蓋章,由推薦人密封並在封口簽字);

1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6);

13.報考非定向的考生須簽訂非定向報考書(附件7);

將上述材料的掃描件按順序整理合並成一個PDF文檔並附目錄,於2022年12月26日前將電子版材料發送至指定郵箱([email protected],命名方式:博士報名+姓名),並將紙質版材料交到或通過郵政EMS寄至數學與統計學院(以郵戳日期為准)。

考生應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申請材料,或所提交的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視作自動放棄報名資格。

郵寄地址:寧波大學包玉書9號樓數學與統計學院201室

收件人:金老師

聯系電話:0574-87600620

(二)資格審核

報考資格審查小組對考生資格及申請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有效性進行嚴格審查與把關。資格審核不通過者,不予進入材料審核環節。

(三)材料審核

專家工作組對考生提供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打分。材料審核成績滿分為100分,須加權計入總成績。材料審核評分內容包括學習經歷、學業成績、英語水平、科研論文發表情況、學位論文評價情況、申請材料綜合評分、學術相關性等方面。科研成果認定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報名截止日。

(四)復試綜合考核

各學院將根據招生計劃和材料審核成績,一般按不低於1:1.2(具體比例由學院在復試綜合考核前確定後公布)的差額復試比例確定進入復試綜合考核人員名單(生源不足的專業除外)。

復試綜合考核包括專業基礎考核(100分)、外語水平考核(100分)、綜合面試考核(100分)、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合格或不合格)。復試綜合考核成績按專業基礎考核25%、外語水平考核20%、綜合面試考核55%進行折算。

1.專業基礎考核:採取筆試方式,考試科目為《數學綜合知識》。專業基礎考核成績低於60分者不予錄取。

2.外語水平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口語能力和專業英文文獻閱讀能力等。採取逐個面試的方式,考核時間不少於15分鍾。

3.綜合面試考核:側重對考生的學科背景、專業素質、邏輯思維、創新能力、綜合素質和發展潛力等方面進行考核。考生須向綜合考核小組提交申請攻讀博士學位的答辯報告,以PPT形式介紹個人研究經歷等基本情況,詳細陳述博士期間研究計劃與設想,並回答專業基礎知識和博士期間研究計劃等方面的提問,原則上時間不少於30分鍾。

4.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思政考核小組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現、學習工作態度、道德品質及考試誠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體檢

體檢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的要求執行。復試後擬錄取考生應到我校醫院或其他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院進行體格檢查,具體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四、錄取

(一)根據考生的專業按報考學院按總成績(材料審核佔50%,復試綜合考核佔50%)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取名單。若出現多名考生總成績相同,則按照復試綜合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二)專業基礎考核成績或復試綜合考核成績低於60分者不予錄取;體檢、思想政治面試中有一項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若有擬錄取考生放棄或者有追加名額,優先從已完成復試綜合考核且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錄取。

五、注意事項

(一)對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二)數學專業僅招收非定向就業博士生,考生人事檔案、組織關系等須在入學前轉入學校。

七、咨詢及申訴渠道

學院信息公開網址:

http://math.nbu.e.cn/(數學與統計學院)

http://nbubs.nbu.e.cn/index.jsp(商學院)

咨詢聯系方式:

金老師:0574-87600620(數學與統計學院)

[email protected]

朱老師:0574-87600363(商學院)

申訴電話:

0574-87609973(數學與統計學院)

0574-87600385(商學院)

報考材料附件下載詳見「寧波大學關於做好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http://graate.nbu.e.cn/info/1072/17653.htm 。

原文標題:數學專業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實施方案

文章來源:http://nbubs.nbu.e.cn/info/1984/31451.htm

『叄』 請問有哪位知道寧波大學2007年業余(周日)招生簡章(高起專)

招 生 說 明

(一)招生專業及人數

2007年我校共有53個專業招收碩士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本招生簡章專業目錄中所列「招生人數」為預計招生計劃,實際招生計劃(含非定向、定向、委託培養、自籌經費計劃)以國家下達的文件為准,且各專業的招生數將根據考生報考及上線情況而有所變動。

(二)報考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碩士研究生全國統一招生考試: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⑴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⑵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⑶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學歷後經2年及以上(從大專畢業到錄取為碩士生當年9月1日),並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

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⑷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生,但只能報考委託培養的碩士生或自籌經費的碩士生;

3.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報考委託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5.我校接收推薦免試生,接收港、澳、台人士及留學生攻讀碩士學位。接收推薦免試生工作每年10月進行。推薦免試生須在國家規定的報名期限內到相關報名點辦理所有報名手續。

(三)報名及考試辦法

1.2007年碩士研究生考試一律採取網上報名方式。具體報名日期、報名辦法和初試相關事項詳見200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2. 復試由我校組織安排,實行差額復試,全面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擇優錄取。初試和復試科目詳見招生專業目錄,復試辦法將適時另行通知。

(四)培養費、住宿費的收費標准

1.委託培養碩士生、自籌經費碩士生的培養費收費標准為7000元/人•年。

2. 住宿費按照我校有關宿舍(含公寓)收費標准繳納。

(五)我校碩士生的有關待遇

1.符合條件的碩士生,可享受我校設立的普通獎學金、優秀獎學金、單項獎學金等多項獎學金待遇。

2.學校為研究生設立曹光彪學生科研獎、綉山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綉山清寒新生獎學金,獎金額度最高可達10000元人民幣。

3.我校為碩士生提供勤工儉學機會。

4.家庭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

5.通過CET6的考生可在入學後申請英語公共課免修,CET6合格分數的時效為2年。

(六)其他注意事項

1.在審查考生網上報名信息後,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發放准考證。我校將在復試時對考生學歷證書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2.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提交的所有材料應清晰、詳細、真實;對於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即取消其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3.我校研究生學院受理招生政策的咨詢,不辦理購買參考書業務;有關報考專業的具體問題及購買參考書目等事宜,可直接與相關學院聯系(詳細通信方式見「學位點簡介」)。有關招生簡章的詳細信息可查詢寧波大學研究生學院網站。

『肆』 2023年寧波大學MBA研究生報考條件


根據寧波大學MBA教育中心官網發布的《寧波大學2023年工商管理碩士(MBA)專業招生簡章》,2023年寧波大學MBA研究生報考條件如下: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2)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後,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並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3)獲得碩士學位或博鄭陸唯士學位後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5、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6、滿足招生學院及專業所列特殊要求(詳見當年招生專業目錄)。
7、報考非全日制專業必須是定向就業人員。
註:非全日制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我校擬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在校期間不轉人事檔案,不轉組織關系,不遷移戶口,學校不安排住宿,不負責就業及派遣等事宜。
2023年寧波大學MBA研究生報考時間
2023年寧波大學MBA研究生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
1、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網上確認
網上確認時間大致在每年11月初進行,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所有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並在網上或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部門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
2023年寧波大學MBA研究生網上報名有關事項
1、報名網站: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進行報名。報名喊培前悉滲,請務必提前瀏覽報考須知,並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
2、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要求考生在復試前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4、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往屆畢業生)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5、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2023年寧波大學MBA研究生考試時間及科目
2023年寧波大學MBA研究生考試分為初試和復試。
1、初試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命題。
初試時間: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試科目:199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滿分200分)、204英語二(滿分100分)。
2、復試由學校組織安排,採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於120%。
復試時間:一般為2023年3-4月份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復試科目:思想政治理論(筆試)、專業綜合知識面試、大學英語聽說面試和思政面試等。復試方式為面試與筆試相結合。

『伍』 寧波大學保研條件

申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2.全國高校全日制2023屆應屆本科畢業生。

3.學習成績優秀,本科前三年總成績排名在本專業前20%

4.具有一定的學術科研能力或潛質。

另外,設有研究生院的高等學校接收該校推免生的人數,不得超過該校推免生總數的65%,其中地處西部省份或軍工、礦業、石油、地質、農林等特殊類型的高等學校,上述比例可適當放寬,但不得超過75%。寧波大學推薦免試研究生一般有發布保研辦法或保研簡章、准備和寄送材料、筆試面試、預錄取和報名等幾凳改個階段。推研按時間排序是:交叉、本系直博、本系直碩、外推、工碩。

寧波大學推研時間為每年大四上學期9月初到9月末。寧波大學考研推免時間表6月-8月:院校公布保研辦法或簡章 6月-9月:准備申請材料,進行寄送 9月-10月:院校組織筆試、面試 10月:院校公布預錄取名單 10月-11月:預錄考生參加考陸粗納研報名。

『陸』 浙江:寧波大學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辦法

【 #考博# 導語】 無 從寧波大學研究生院獲悉,寧波大學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辦法已公布,具體詳情如下:

根據《2014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教學〔2014〕4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0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20〕9號)、《寧波大學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寧大政〔2020〕60號)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當前疫情防控要求和學校實際,特製定本辦法。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安全性、公平性原則。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切實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員乎跡的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堅決維護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確保考生合法權益。

(二)堅持科學選拔原則。嚴格考核標准,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確保招生質量,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三)堅持以考生為本,增強服務意識,精心開展咨詢指導,准確解讀政策內容,暢通考生聯系咨詢通道,及時為考生解疑釋惑。

(四)現場組織筆試,遠程組織復試。

二、考試

(一)復試基本原則

1.復試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復試內容主要包括對考生學術水平的考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等。特別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學精神、學術道德、專業倫 理、誠實守信等方面情況。

2.根據生源情況和當年招生計劃,按一級學科確定復試差額比例,比例一般控制在1:1.2至1:1.5之間。各學院根據招生計劃數,按初試總分從高到低確定復試名單。

3.因招生計劃、生源等實際情況,如一級學科博士點所涉二級學位點(或方向)之間考生確需調劑的,需同時滿足以下原則:

(1)不影響考生利益;

(2)調劑范圍為相同一級學科的不同二級點(或方向);

(3)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或舉頃腔方向)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

(二)復試資格審查

學院須在復試前對考生報名材料原件、碩士期間課程成績單、碩士學位論文(附評議書)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招生學院應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資格審查內容:

1.核查考生的《寧波大學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並轉學院思政面試小組,作為對考生思想政治表現考核的必要依據之一。

2.核查考生的報考信息、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正衫件,獲國外學歷學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3.應屆碩士畢業生交驗由高校研究生管理部門頒發的經完整注冊後的學生證(畢業證書在入學時交驗)。

4.在職報考的考生(定向生)須提供工作單位同意報考並同意脫產學習的證明材料。

5.復試時考生須與學校簽訂《誠信復試書》,確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確保誠信復試。若發現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真實或違反遠程復試相關紀律要求,將取消該考生的復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如其已取得入學資格或學籍,將按照《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第十四條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三)復試內容與形式

1.根據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專業均採用網路遠程復試,由各學院組織。

2.復試包括外語測試(含口語、聽力測試)、面試(含專業與綜合面試、思想政治面試)。

3.復試時間一般不少於20分鍾,其中外語口語和聽力測試一般不少於5分鍾。如果同一專業復試人數較多,可採取平行分組復試,分組名單抽簽決定。

4.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時須加試本專業2門碩士主幹學位課程。加試在面試中進行,單獨計分。

5.思想政治面試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6.復試成績和綜合成績計算。

(1)復試成績的計算辦法:

復試成績(百分制)=專業與綜合面試成績(百分制)*60%+外語口語及聽力測試成績(百分制)*40%

(2)綜合成績的計算辦法:

綜合成績(百分制)=初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50%+復試成績(百分制)×50%

7.復試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考生須在復試成績公示後一周內將二級甲等以上醫院的體檢報告(須有體檢結論)郵寄至招生學院。

三、錄取工作

(一)錄取工作基本原則

1.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按照「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進行錄取工作。

2.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錄取工作具體要求

1.在德、智、體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根據專業錄取條件和考生志願,對考生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綜合考查、加權計分後,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對於某一專業錄取的最後一名如果出現多名考生綜合成績相同,則按照復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2.思想政治理論(初試)成績不計入總分,低於60分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加試、思想政治面試、體檢中有一項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成績低於60分(滿分為100分)者不予錄取。

3.博士按就業方式可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考生應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

4.考生的各項考試、考核成績僅對本次招生有效,被錄取新生的入學資格只在當學年有效。

5.嚴把資格審查關,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得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6.根據《寧波大學研究生導師招生資助管理方法(試行)》(寧大政[2019]20號)文件規定:為合理配置優質資源,導師每年招收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過1人;生源較好或有重大科研需求的學位點可增至2-3人。如報考導師當年招生計劃受限,在充分徵求擬錄取考生意見的前提下,可在一級學位點下設二級點(方向)間進行導師調整。

7.擬錄取名單確定後,學院應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須加蓋考生人事檔案所在單位人事或政工部門公章),全面審查其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四、信息公開公示

1.公布招生計劃。復試正式啟動前,各學院應在本學院網站公布分專業招生計劃,一經公布,不得隨意修改,嚴格執行計劃。

2.公布復試錄取辦法。在復試前,各學院須在學院網站上公布經研究生院審核後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

3.公布復試考生名單。各學院要公布進入復試考生的姓名、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

4.公示復試結果。各學院須公布各專業復試結果,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

5.公開錄取信息。擬錄取名單由學校統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並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

6.公開咨詢及申訴渠道。學院要在本學院網站公布咨詢及申訴渠道(含學院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和通訊地址等),並保證相關渠道暢通。對考生反映的問題及時核查處理,切實保障考生合法權益。

7.學院對其他按規定應予以公開的招生錄取信息也要及時主動公開。

五、咨詢及申訴渠道

咨詢電話:0574-87609136

申訴電話:0574-87600226

申訴郵箱:[email protected]

通迅地址:寧波市江北區風華路818號寧波大學研究生院研招辦

郵編:315211

六、未盡事宜和要求,嚴格按照當地疾控、上級有關部門和學校相關文件執行。如當地疾控或上級部門政策調整,則按相關政策執行。

『柒』 寧波大學自考本科學歷可以報考寧波大學在職研究生嗎

對於眾多的在職人員來說,想要在企業內升職加薪或者參加寧波市積分落戶,唯有不斷的提升自己。這樣才可能受到賞識。目前有些人員是通過自考獲得的學歷,如果想要通過在職研來更進一步的提升自己。那麼,自考本科可以報考寧波大學在職研究生嗎?

寧波大學是浙江省直屬的、浙江省和寧波市共建的正規公辦大學。寧波大學開設的在職研究生教育課程也受到了眾多社會人士的歡迎。目前該校主要是通過同等學力申碩和專業碩士兩種方式招生。

根據相關政策規定,無論考生是通過哪種方式獲得的學歷,只要是被國家承認的,並且考生也神念符合招生院校對考生各方面的規定,那麼就可以報考的。也就是說,只要考生自考獲得學歷等相關證書能通過學位網或學信網上查到,那麼考生是可以報考寧波大學在職研究生的。

需要說明的是,考生想要報考寧波大學在團瞎差職研究生,不僅需要滿足學歷方面的要求,根據報考形式的區別,也是有其他方面限制的。如參加同等學力申碩的考生,不僅需要本科學歷,還需要擁有學士學位並且年限要在三年以上。只有在滿足學歷的前提下,同時滿足學位方面的要求,考生才能夠順利參加申碩考試並拿到碩士學位證書。

而寧波大學專業碩士也是差不多的,只是對考生學位方面的限制變成了對考生工作年限的要求。也就是說,通過自考拿到大專學歷的人員,還需要有5年以上的工作經驗才能報考;拿到本科學歷的人員,還需要有3年以上的工作經驗才能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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