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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開大學專業級差

發布時間: 2023-09-08 18:11:58

大學招生簡章里都有什麼,需要注意什麼

看招生簡章也是有技巧的好不啦,我們需要注意的還真不少:

首先,看高校情況。先要了解院校基本情況,包括隸屬關系、院校性質及層次、辦學規模、收費標准、獎學助學措施等內容。對於設有分校及多個校區的院校,還要關注考生在哪個校區就讀,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印章是否帶有分校或校區的字樣等。

第二,看加分政策。高考照顧加分由教育部統一劃定范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一定的自主權。一般來說,各省招生部門確定的政策加分,只適用本地區的高校,外地高校認可與否由學校審查決定。所以,考生的加分是否管用,一定要仔細閱讀各高校的招生章程中的加分條款。不少高校在提檔時承認政策加分,但在錄取時,卻按照考生的實際高考成績和報考志願安排專業。也就是說,提檔時加分是起作用的,但在專業錄取時,很多高校是按考生實考分算,加分不起作用。如南開大學對於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規定的加分政策,按當地政策提檔,但是安排專業的時候則是看實考分數。

第三,看投檔比例。不少人誤以為只要被高校提檔,就一定會被錄取,其實有些過於客觀。學校審閱檔案後,少數考生檔案會因各種原因被學校退回到省招辦,即「退檔」。所以不要太過於放鬆。而且教育部規定,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高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四,看專業錄取原則。從分配專業的規則方面看,專業錄取主要有專業優先、分數優先、專業級差三種方式。高校具體使用哪一種方式,會在招生章程中明確。如南開大學的錄取原則是總分優先,專業之間沒有級差。就是說將錄取范圍內考生按照總分(不含政策加分)排隊,當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願錄取分數線時,要看是否達到了第二專業志願錄取分數線,依次類推直到錄取到最後一個專業志願,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級差。

第五,看單科成績要求。高考錄取時,有些高校對已投檔的考生在安排專業時有單科成績的要求,主要有幾種方式:單科成績原則上應達到及格水平; 單科成績必須達到某一分數標准。如外語類專業對考生英語成績的具體要求,經濟學類專業對數學成績的具體要求等; 總分相同且填報專業相同的進檔考生分配專業時,看某一科成績優先排序。

第六,看身體條件及其他要求。高校對考生身體狀況的要求一般分為兩種:其一是直接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為依據;其二是參照《指導意見》的要求,根據學校(專業)的性質、特點,對考生身體素質、生理條件作出補充規定。

舉個例子吧:2015年北京協和醫學院招生章程中明確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除患有學校可以不予錄取的疾病外:

a)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被醫學類各專業錄取:色弱、色盲及其他各類不能准確識別顏色者。

b)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宜就讀醫學類各專業:任何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於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於400度者;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5米另一耳全聾者;斜視、嗅覺遲鈍、口吃者;對化學物品有過敏反應者。

所以你在選擇專業時,除了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外,還要認真閱讀高校招生章程中的有關規定。

第七,關於外語語種及口語成績要求。很多高校只錄取以英語為外語的考生,很多高校的某些專業要求有英語口語成績,考生要尤其注意,若報考要求口語成績的院校或專業,要按時參加口語考試。錄取有語種要求的,報考時也一定要看清楚。

❷ 南開大學2020黑龍江理科考生一批B段中外辦學什麼專業

1、經查詢南開大學2020年在黑龍江省高考招生計劃,南開大學2020年在黑龍江省安排招生的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有一個電子商務專業,招生人數為5人,招生科類為理科。所以,你查詢的南開大學2020黑龍江理科考生一批B段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應該就是電子商務專業。

2、南開大學是國家教育部直屬綜合性、研究型全國重點大學,是「雙一流」A類重點建設的大學之一。這個院校的所有專業都是安排在本科一批招生的,在黑龍江省招生時,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是安排在一批B段招生的。

3、根據南開大學高考招生簡章的規定:南開大學錄取專業時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和專業志願安排專業,考生的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根據考生專業志願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安排。

4、錄取時將錄取范圍內的考生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並依據考生志願和招生計劃按分數排序依次進行專業錄取。對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在投檔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安排專業時優先安排語文、數學、外語三科總成績高的考生;若語文、數學、外語三科總成績相同,優先安排單科成績高的考生。按照語文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依次安排專業。若仍相同,則追加計劃錄取。

❸ 分數級差是什麼

級差是指錄取非第一專業志願考生時的分數差額。例如:某一學校規定專業級差為3分,則學校在分配專業時,考生沒有被第一專業錄取,在參加第二專業志願錄取時,他的成績就要減去3分,和第一專業志願的考生一起排序確定專業。
今年的:
不設級差:
省外:浙江大學、中國科技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華南理工大學、西安交通大學、武漢大學、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汕頭大學、國際關系學院、哈爾濱醫葯大學、首都師范大學、廣州大學、中國海洋大學、華東理工大學、華北電力大學、長沙理工大學、澳門科技大學、澳門旅遊學院、澳門理工學院、澳門大學、北京師范大學香港浸會大學聯合國際學院、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莆田學院、上海金融學院、上海海洋大學、天津工業大學、中南民族大學、武漢理工大學、上海理工大學、中央民族大學、東北大學、中國地質大學、天津科技大學。
省內:福建農林大學、福建農林大學金山學院、閩江學院交通學院、福建中醫葯大學、閩江學院海峽學院、閩江學院愛恩國際學院、漳州師范學院、福建江夏學院、福建師范大學閩南科技大學、泉州師范學院、福建船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原福建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武夷學院、福建農林大學東方學院、福州大學陽光學院、三明學院、龍岩學院、閩南理工學院、福州教育學院、福州大學至誠學院。
級差1分:中央財經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級差5分:廈門理工大學、閩江學院、福建醫科大學、集美大學。
級差10分:江南大學。
級差不等:中國傳媒大學,2-2-2-0,即第一專業志願和第二志願之間級差2分,第二和第三專業志願之間級差是2分,第三和第四專業志願級差是2分,之後專業沒有級差(下同);復旦大學1-1-1-0;同濟大學、中國農業大學,2-0-0-0;廈門大學、中山大學,2-1-1-1; 南京大學,2-1-1-0。北京中醫葯大學,3-3-1-1;東南大學,3-2-1;重慶工商大學,5-3-1-1;四川外國語學院,3-2-0;北京林業大學,3-1-1;合肥工業大學5-0-0;浙江海洋學院,2-1-0;北京郵電大學,1-1-0-0;西安電子科技大學,3-0-0-0;華東師范大學2-1-1-0;福州大學5-0-0-0;集美大學誠毅學院,3-0-0-0。華僑大學,2-1-0-0;福建師范大學、福建師范大學協和學院,第一專業與其他專業設5分級差,後面專業不設級差。有填服從專業調劑,設2分級差。

級差未定:
中國人民大學,錄取專業時根據考生填報各專業志願的具體情況,設置1分、2分或3分的專業志願分數級差,各專業志願之間分數級差相同,具體分值設置以能使學校所錄考生總體專業志願滿足率達到最大時的級差設置為准。
重慶大學,個別專業相差幾十分,大多數相差幾分。
對外經貿大學,根據考生填報專業志願的數量,確定一定的分數級差,但總級差不超過6分。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四川大學、河海大學,不超過3分。
北京科技大學、北京化工大學,不超過2分。
北京交通大學,暫不確定。
華東政法大學,不確定,級差大,總共約40分,每級大約10分。
南京理工大學,使用動態級差分,即前三個志願之間的級差分數在0~3分之間,視具體錄取情況而定,第三志願以後不設級差分。
廈門大學嘉庚學院:第一和第二專業志願之間有1-2分的級差。
仰恩大學,每年都有級差,不確定。
福建工程學院,第一專業志願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非第一專業志願按照分數從高到低,結合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高中階段綜合素質、獎勵、單科成績、體檢、特長等方面擇優調配至錄取未滿專業。藝術類級差有5分。

❹ 哪些985大學設專業級差

1 北京大學 北京 數學、物理、光學、文學、哲學
2 清華大學 北京 機械工程、水利,力學、核科學、精密儀器
3 復旦大學 上海 數學、物理、文學、新聞學、哲學
4 浙江大學 浙江 數學、控制科學、動力工程、機械工程、物理
5 南京大學 江蘇 物理、聲學、氣象學、地質學、文學
6 上海交通大學 上海 船舶工程、力學、金屬材料、機械工程
7 武漢大學 湖北 測繪科學、水利工程、法學、哲學
8 吉林大學 吉林 化學、車輛工程、地質資源、法學
9 中國人民大學 北京 法學、新聞學、哲學、文學
10 四川大學 四川 材料科學,核技術與應用、數學、文學
11 華中科技大學 湖北 機械設計、光學、熱能工程
12 中山大學 廣東 數學、哲學、文學
13 南開大學 天津 數學、光學、化學
14 北京師范大學 北京 教育學、文學、地理學
15 中國科技大學 安徽 物理學、力學、核科學與技術
16 西安交通大學 陝西 機械工程、控制工程、核科學與技術
17 中南大學 湖南 金屬材料、交通運輸、遺傳醫學
18 哈爾濱工業大學 黑龍江 金屬材料、物理電子、航空宇航科學
19 山東大學 山東 數學、材料、文學
20 廈門大學 福建 化學、海洋科學、教育學
2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北京 材料專業、航空宇航科學、電子信息
22 天津大學 天津 化學工程、光電子、水利工程
23 同濟大學 上海 土木建築、海洋專業
24 中國農業大學 北京 農業工程、農產品加工
25 華東師范大學 上海 教育學、數學
26 東南大學 江蘇 建築設計、交通運輸
27 西北工業大學 陝西 材料專業、航空宇航科學、水聲工程
28 大連理工大學 遼寧 化學工程、水利工程
29 東北大學 遼寧 材料冶金、機電工程
30 北京理工大學 北京 機電工程、光學、航空宇航科學

❺ 南開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的工作要求,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中國政法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中國政法大學招生工作貫徹「公平、公正、公開、嚴格程序、擇優錄取、接受監督」的原則。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中國政法大學。
第五條 招生代碼:10053。
第六條 辦學性質: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2011計劃」和「111計劃」(高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重點建設高校,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本科、研究生。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學習形式為全日制。基準學制為四年。學生入學後,實行學分制和彈性學習年限,學生可以在三至六年內完成學業。
第九條 頒發證書: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中國政法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學士學位證書。
第十條 辦學地點:北京市昌平區府學路27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是招生工作的咨詢和監督機構,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決策機構。
第十二條 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是:組織招生改革前期調研;做好人才需求和培養的預測工作;根據學校發展規模,擬定招生計劃草案;開展招生宣傳活動;組織和落實新生錄取、復查工作。
第十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學校紀委、監察處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學校成立由紀委書記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監察領導小組,負責監督招生工作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本科招生辦公室根據學校發展規模、辦學條件、人才需求、學科發展等因素制定本科年度招生計劃,經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報教育部批准。
第十五條 本科招生辦公室依據教育部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和國家有關招生政策,堅持科學發展,協調發展,按照「以發展促公平」的原則,結合學校辦學條件,考慮各省報名考生人數佔全國報名考生總數的比例、生源質量和畢業生就業情況等因素,做好招生專業結構、區域結構的調整,科學、合理地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計劃經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報教育部批准。
第十六條 學校將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五章 錄取
第十七條 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為105%以內,考生所報專業志願不能滿足且服從調劑時,學校將根據各專業的錄取情況進行專業調劑。如果考生不服從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學校對於未完成計劃的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直轄市、自治區),按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統一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線上徵集志願。如徵集志願仍不能完成計劃,則將剩餘計劃調整至生源充足省份。實行順序志願的省份(直轄市、自治區),若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按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統一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線上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計劃;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如徵集志願仍不能完成計劃,則將剩餘計劃調整至生源充足省份。
第十八條 學校所有專業均無往屆生與應屆生區分與限制。在進檔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情況下,學校按照分數優先、不設專業級差的原則,根據考生的投檔成績和專業志願的順序,綜合考慮,擇優錄取。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依次參考考生高考原始分、專業志願順序和相關科目的高考成績(上海考生按照上海市相關規定執行)。
相關科目的高考成績比較順序如下:經濟學、金融工程(成思危現代金融菁英班)和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法治信息管理方向)依次比較數學、外語、語文;英語、德語、翻譯專業依次比較外語、語文、數學;其餘專業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
根據江蘇省相關錄取辦法,學校對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最低成績要求為B+B+,對該省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及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入圍考生選測科目最低成績要求為BB。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相關錄取辦法,學校在內蒙古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浙江省和山東省考生由考生所在省招辦依據其相關規定直接投檔到專業。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和海南省考生由所在省(直轄市)省招辦依據其相關規定按專業組投檔,學校按照本章程規定的錄取原則進行專業安排。綜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選考科目須符合學校要求。
第十九條 我校招生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新生入校後,學校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復查和入學體檢,對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偵查學專業在提前批錄取,學校不單獨組織或參加公安類院校的政審、體檢和面試,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方可錄取:(1)五官端正、面部無明顯特徵和缺陷,身體無各種殘疾;(2)無色盲、色弱,單眼矯正視力不低於4.7;(3)兩耳聽力正常;(4)無口吃;(5)無傳染病。
第二十條 學校各招生專業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一條 除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及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等特殊類型招生外,學校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投檔成績(含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認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提檔、分專業錄取。對有多項加分項目的考生,只取最高分的一項計算。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二十二條 學校根據各學院的師資規模、學生規模,將法學專業的學生隨機分配至民商經濟法學院、國際法學院和刑事司法學院學習,適用同一培養方案,不分方向。法學專業學生報考研究生時,不受所在學院的限制,可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選擇不同的研究方向進一步深造。
法學(法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實驗班)的學生在法學院學習,分為兩個階段貫通培養。第一階段為四年基礎學習階段,按照培養方案完成教學進度,必修課成績排名前90%且考核合格的學生,經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方可進入第二階段即兩年應用學習階段的學習,應用學習階段合格後准予畢業並授予法律碩士學位。
第二十三條 英語、翻譯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德語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德語、英語的考生,其他專業外語語種不限。省級招生辦統一組織外語口試的,報考英語、德語和翻譯專業的考生應參加。
第二十四條 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少數民族預科班、南疆單列計劃、新疆協作計劃、內地西藏高中班和內地新疆高中班的錄取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執行。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及高校專項計劃等特殊類型招生,學校按照教育部特殊類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體的招生簡章。考生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作為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等特殊類型招生的考生報名材料參考使用。
第二十五條 錄取結束後,學校將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zs.cupl.e.cn/)公布錄取結果。
第六章 收費標准及其它
第二十六條 根據《北京市物價局、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調整普通高校學費標準的通知》(京價(收)字[2000]第217號)的規定,我校德語、英語和翻譯專業每人每學年學費為6000元,其他專業每人每學年學費為5000元。選擇雙專業雙學位培養模式的學生,從第五學年起,學校參照基本培養成本收取學費。選擇雙學位加碩士連讀培養模式的德語、英語和翻譯專業學生從進入研究生學習階段起,學校參照當年研究生的收費政策及實際培養成本確定收費標准。法學(法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實驗班)的學生在應用學習階段,學費按法律碩士研究生收費標准收取。學生在校學習期間赴國(境)外交流學習的費用視具體項目確定,由學生自行承擔。
根據《北京市物價局、關於北京市學生住宿收費標准及管理的通知(試行)》(京價(收)字[1999]第014號)和《關於2003年北京市高校校內新建學生公寓收費標準的函》(京價(收)字[2003]348號)的規定,本科住宿費為每人每學年650/750/900元。學生住宿須遵守《中國政法大學學生公寓管理辦法》的規定。
第二十七條 學校設校長獎學金、本科生學業獎學金、科研創新獎學金、競賽優勝獎學金和志願服務獎學金等多種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
學校建立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社會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退役士兵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綠色通道、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多種政策在內的學生資助體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八條 本科生可於第一學年的第二學期申請轉專業,具體條件和程序參見《中國政法大學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
第二十九條
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cupl.e.cn
咨詢電話:010-58909122
自動傳真:010-58909922
通訊地址:北京市昌平區府學路27號中國政法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郵編:102249)
紀委監督電話:010-58909069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或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公布後,如遇教育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學校將依據相關政策適時調整相應內容,並另行公布。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由中國政法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❻ 高考專業級差影響到平行志願院校的填報嗎

當前很多院校設置了專業級差,這是一種分數優先政策,對於高分考生比較有幫助,能減少志願填報的風險,可以在一定風險系數下選報自己想上的專業,但是不切合實際的志願選擇,也要付出相當的代價,其結果是被減去專業級差累積分,可能影響最終的錄取結果,研讀各院校的專業級差下的分數優先錄取規則,對於如何填報志願至關重要。
一、專業錄取的四種方式:
方式1、分數優先,即分數清。

方式2、分數優先 + 專業級差。

方式3、專業優先,即專業清。

方式4、專業優先 + 專業級差。

分數優先和專業優先是最基本的兩種專業錄取規則。而分數級差是依附在基本錄取規則上的附加規則。

二1、北京大學: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專業錄取時設定專業志願級差,專業志願級差原則上在5分以內,同時參考相關科目成績;屬提前批錄取的非通用語種考生,按投檔分提檔,按實考分錄取專業,專業志願間不設級差,不調劑,錄滿為止,實考分未達到所報專業錄取分數的考生予以退檔。

2、清華大學:按照考生的高考實考分和專業志願進行專業錄取,各專業志願之間存在一定的分數級差。分數級差的確定原則為以調檔線上該考區報考清華大學的所有考生的專業志願滿足率最大為原則,在1-5分之間選取一定分數作為級差。

3、北京工業大學:在專業志願錄取時,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對附加分實行調檔加分、進專業也加分的錄取原則。

4、北京理工大學:依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並安排專業,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級差。

5、北方工業大學:對於進檔考生,根據考生投檔考試成績,按照專業志願級差方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第一專業志願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專業志願級差原則考慮其第二專業志願,仍不能滿足的按同樣原則考慮其第三志願,依此類推,若某考生所有專業志願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錄取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若所有專業均已錄滿,則予以退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直接予以退檔;我校按照專業志願級差方式比較不同專業志願考生的投檔考試成績,專業志願級差值確定為:3~5分。

6、北京郵電大學:第十二條
關於專業志願。安排專業時,尊重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在錄取時的專業志願間分數級差為:第一和第二專業志願間、第二和第三專業志願間級差均為1分,其他專業志願間級差為0。當考生第一專業志願不能滿足時,將考生成績減去相應分數級差值,考慮第二專業志願,依此類推。第十三條
關於退檔。對於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我校提檔後不退檔。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所報專業志願已錄滿情況下做退檔處理。

7、中央財經大學: 第十四條
學校對進檔考生按照「專業級差」的方式確定專業,各專業志願之間級差為1分。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根據考生分數從高到低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取額滿。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等效基準分相同的考生依據以下情況優先錄取:①專業志願順序②數學、英語、語文單科成績③體育、藝術特長。

8、北京外國語大學:第十四條
我校在錄取時,根據各省、市、自治區考生填報志願的情況按實際考分排隊,由高到低按專業志願依次錄取。如所填專業志願無法滿足,服從專業調劑者,將根據分數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第十五條
我校在第一志願錄取不滿時,順序錄取參考志願和徵集志願考生。第十六條 我校在專業錄取時不設定專業志願級差。

9、中國政法大學:第十八條
學校在實行平行志願的省(直轄市、自治區)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為105%以內,考生所報專業不能滿足且服從調劑時,學校將根據各專業的錄取情況進行專業調劑。如果考生不服從調劑,則作退檔處理。學校實行順序志願的省份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為招生計劃數的105%以內,按照100%計劃予以錄取。第二十二條
在進檔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情況下,學校按照分數優先、不設專業級差的原則,根據考生的高考成績和專業志願的順序,綜合考慮,擇優錄取。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參考考生志願和相關科目的高考成績(根據所報專業性質確定)錄取。

10、中國礦業大學(北京):進檔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情況下,安排專業時按考生的實際考分採取分數優先的原則,不設專業級差,當考生實考分數相同時,依次優先錄取有政策加分考生、專業志願位次靠前和與報考專業相關科目成績較高的考生(理工類專業參考科目為數學,英語專業參考科目為英語,文史類其他專業參考科目為語文)。未被志願專業錄取且服從調劑的考生擇優調劑錄取,專業志願無法滿足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11、北京交通大學:第十二條
採用專業志願級差方式進行專業分配,設定級差分數模式為「2-1-1-0」或「2-1-0-0」,即:第一、二專業級差為2分,第二、三專業級差為1分,第三、四專業級差為1分或0分,以後專業級差分為0分,錄取時以最大程度滿足考生專業志願時的級差分為最終設定值。

12、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第十二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提檔要求的情況下,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依據考生實際高考分數和專業志願,由高分至低分順序錄取分配專業,不設專業志願級差。

13、北京科技大學:錄取專業時,按投檔考生的實際考分和專業志願順序,由高到低按「專業級差」方式依次錄取,「專業級差」根據生源具體情況確定,一般為2至1分(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將進檔考生按實際考分由高到低分文理分別排隊,然後依次逐個安排專業)。當高考實際分數相同時,依次優先錄取有政策加分、相關科目分值高的考生,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文綜、外語、數學;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理綜、語文、外語。

14、北京化工大學:按照進檔考生的實考分和專業志願安排考生錄取專業,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即遵循分數優先原則,按分數由高分到低分,結合考生專業志願,擇優安排專業錄取。在考生填報的前3個專業之間設定志願級差,分數級差的確定以調檔線上所有進檔考生的專業志願滿足率最大為原則,一般情況下第一、二專業志願級差最高不超過2分,以後逐級分差不超過上一級。同等條件下參考考生相關科目成績。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將根據考生專業志願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安排。

15、北京林業大學:在提檔和錄取進專業時,對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我校認可考生具備的所有加分項目中最高一項加分,且最高不超過20分;4.
按照進檔考生的投檔分(包含政策性加分)和專業志願安排考生錄取專業,專業級差一般為3、1、0(包括在內蒙古、江蘇招生),錄取時以最大程度滿足考生專業志願時的級差分為最終設定值。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將根據考生專業志願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安排。生物技術(中加合作辦學項目)、木材科學與工程(中加合作辦學項目)為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招生時只錄取報考該專業志願並達到錄取條件的考生。

16、北京師范大學:
按照進檔考生的高考實考分和專業志願安排考生錄取專業,各專業志願之間存在一定的分數級差,一般在2分以內(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將根據考生專業志願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安排專業錄取。

17、對外經貿大學:第十三條
錄取專業時,根據各省市考生填報專業志願的數量,確定一定的分數級差,第一專業志願至第四專業志願的分數級差一般為1111,在具體錄取中,我校會根據不同省市考生分數的密集度對級差進行微調。所有投檔考生按分數排隊,由高到低依次錄取,第一專業志願無法滿足的,降一個分數級差錄取第二個專業志願,以此類推,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的,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到相應專業(提前批次招收的部分外語專業只招收有專業志願的考生)。高考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願,又不服從調劑的,做退檔處理。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願清」(對投檔考生按專業志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專業招生計劃內擇優錄取)。第十五條
在非平行投檔省份第一志願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接收非第一志願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平行投檔省份未完成招生計劃時,徵集志願錄取,經徵集志願仍未完成的剩餘計劃將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18、中國人民公安大學:錄取時堅持從高分至低分、兼顧考生第一志願優先權的原則,對於所報專業已滿且又不願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不予錄取。當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的第一志願考生生源充足時,原則上只錄取第一志願考生;在第一志願沒有錄滿的情況下,從高分至低分錄取非第一志願的考生。專業錄取時不設專業志願級差分。

19、華北電力大學(北京):第十四條
對於符合學校投檔要求的考生的專業安排,我校將按照分數從高到低和報考專業的順序進行錄取。不設專業級差。同等條件下,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考生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或尚有調劑計劃的專業,否則,作退檔處理。對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即遵循分數優先原則,按分數由高分到低分,結合考生專業志願,擇優安排專業錄取。對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AA(含)以上,獲得我校自主招生認定資格的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含)以上,獲得我校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資格的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含)以上。

20、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總原則為「分數優先、遵循志願、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錄取時,專業錄取以實際考分為准,從高分到低分排隊,根據考生志願依次錄取。當總分和專業志願相同時,依次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值高、有政策加分的考生;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數學、文綜,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理綜、語文、外語;調劑和退檔: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取額滿;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22、南開大學:第十四條
南開大學根據總分優先的原則按照考生的實際高考分數(不含附加分)和報考志願安排專業,各專業志願之間沒有分數級差。具體操作為將錄取范圍內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隊,當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願錄取分數線時,則看是否達到了第二專業志願錄取分數線,以此類推直到錄取到最後一個專業志願。成績達不到所填報專業志願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23、中國民航大學:第十六條
對於進檔的普通類考生,在安排專業時,第一專業志願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二專業志願投檔,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願投檔,以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願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錄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24、河北大學:第十三條
學校依據「分數優先」原則安排考生專業志願,志願間沒有分數級差。普通文史、理工考生分數相同時,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學校將服從調劑的考生錄取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於按以上原則無法滿足專業志願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在內蒙古自治區按「志願優先」原則安排考生專業志願。

25、山西大學:第二十二條
我校部分學院實施按大類招生,根據我校人才培養方案,學生在學習一年或兩年基礎課程後,根據學生申報志願及在校成績進行專業劃分,少於30人的專業原則上不開班。

26、太原理工大學:第二十五條 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專業級差。

27、大連理工大學:第十六條
根據在各省份公布的招生計劃,我校專業(類)錄取時以考生的投檔成績進行專業錄取,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即在德、體條件合格的前提下,優先滿足高分學生的專業志願;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理工類優先錄取「數學」成績高者,再相同,依次為「外語」、「語文」成績高者優先;文史類優先錄取「語文」成績高者,再相同,依次為「外語」、「數學」成績高者優先。

28、東北大學:第八條
錄取規則。分專業錄取時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願清」(對投檔考生按專業志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專業招生計劃內擇優錄取);江蘇省進檔後考生採用「先分數後等級」的排序方法錄取;其他省(區、市)考生分專業錄取時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檔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報專業志願(不含專業服從志願)錄取,優先滿足投檔成績高的考生的專業志願,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第九條
專業調劑及退檔。在已調檔考生中,我校優先滿足有專業志願的考生。當考生投檔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投檔成績並適當參考考生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於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做退檔處理。

29、東北財經大學: 第二十條 學校專業錄取採取「分數優先」的規則,以高考文化課總成績作為劃分專業的標准。第二十一條
高考文化課成績相同時,按以下順序優先錄取:(1)教育部和各省份規定享有高考加分或降分政策的考生;(2)教育部規定享有「優先錄取」政策的考生;(3)專業志願靠前的考生;(4)單科成績(文科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理科按照數學、語文、外語,涉外專業按照外語、語文、數學。
遼寧省專升本學生文化課成績相同時,按照專業綜合課(理論)、專業綜合課(職業技能)、外語、計算機單科成績排序,如仍相同,則審核考生檔案,擇優錄取。專業綜合課合格標准為120分。

30、吉林大學:專業級差。按照第一二專業志願間級差為3分,其他志願間級差為零分的原則確定專業;專業調劑。對同批次同一院校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如果未能按志願進入所報考的專業且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按高考文化課總分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取滿額並符合培養要求的專業;退檔。在非平行志願投檔的省區,對同批次同一院校志願報考我校未能按志願進入專業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或服從調劑但高考文化課總分未達到調劑標準的考生,或服從調劑但不符合未錄滿專業培養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檔處理。按平行志願投檔的省區,對未能按志願進入專業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31、哈爾濱工業大學:第十五條
學校按投檔分確定最低錄取分數線,並按投檔分為考生安排專業,採用分數優先原則,專業之間無級差,平行志願投檔錄取對專業服從調劑的考生不退檔。在投檔分相同的情況下,按照專業志願順序為考生安排專業。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32、上海交通大學:第十四條
我校校本部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綜合評價錄取」按照綜合成績)和專業志願安排考生錄取專業,不設專業志願分數級差(即遵循分數優先原則,按分數由高分到低分,結合考生專業志願,擇優安排專業錄取)。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將根據考生專業志願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安排。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者。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數學、英語。

33、復旦大學:2)以專業級差分為1分、1分、1分、0分、0分和最終確定的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錄取;3)對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進入專業志願、且願意服從所有專業調劑的考生作調劑錄取。

34、同濟大學:第十五條
專業錄取時,對投檔成績中含省級招辦確認的全國性高考加分,我校最多認可20分(其中少數民族考生、歸僑及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台灣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等加分最多認可10分);不認可未經我校選拔確認的體育、藝術加分。經同濟大學認定且陽光平台公示合格的各類招生候選人,其錄取標准以相應類別候選人認定政策為准。第十六條
我校專業錄取規則:先將考生投檔成績按第十五條規定進行調整,再將調整後的成績從高分至低分排序,依次按專業志願進行錄取,各專業志願間的分數級差依次為2、0、0、0、0分(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成績相同的考生,專業志願順序在前者優先錄取;成績相同且專業志願順序相同的考生,投檔成績高者優先錄取;成績相同、專業志願順序相同且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理科依次以數學、語文、外語成績高低為錄取順序,文科依次以語文、外語、數學成績高低為錄取順序。藝術類專業錄取不設專業志願間分數級差,按照我校藝術類招生簡章錄取規則執行。所有考生的全部專業志願錄取結束後,對未滿足專業志願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進行調劑,錄取至其他專業;對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35、南京大學:第十六條
我校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結合專業級差原則進行專業錄取,專業級差依次為1、1、0分。

36、東南大學:第十四條
所有已投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分分科類排隊,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數順序錄取。同一專業錄取時,若考生投檔成績分相同,文史類考生語文分數高者優先,理工類考生數學分數高者優先。若單科成績完全相同,我校將使用預留計劃錄取。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調劑到其他專業。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附例:如考生李某的高考分為590分。

(1)、高校的專業級差是一般是:3-1-1-1-1。

(2)、專業級差的四種錄取:

方式1、分數優先,即分數清:把所有考生的分數大排隊,按照分數從高到低檢索。當檢索到某一位考生500分考生時,看他報的第一專業是否還有空額,如果有則錄取,他的錄取結束。如果沒有空額,仍然以500分的成績再看他的第二專業是否有空額,如果有則錄取,他的錄取結束。如果沒有空額,則再繼續以500分的成績看他的第三專業是否有空額,以此類推……

方式2、分數優先 +
專業級差:把所有考生的分數大排隊,按照分數從高到低檢索。當檢索到某一位考生590分考生時,看他報的第一專業是否還有空額,如果有,則他的錄取結束。如果沒有空額,則減去3分變成497分插入排隊的後面498和496分之間。後面當檢索到497分時候,這位考生的第二專業視同為第一專業與其餘報該專業的考生比拼,如果能成功錄取,則他的錄取結束。如果仍然未能錄取,則減去1分變成496分插入排隊的後面497和495分之間。後面當檢索到496分時候,這位考生的第三專業視同為第一專業與其餘報該專業的考生比拼,如果能成功錄取,則他的錄取結束。以此類推……。減去專業級差後的考生在面對後一個專業時是與未減專業級差的考生同樣對待的。

方式3、專業優先,即專業清:把所有考生按照其第一專業分成不同的隊列,每個隊列的考生都按照分數順序排隊,每個專業根據排隊考生的分數順序依次錄取,錄滿為止。所有考生第一專業都錄取完了之後,再把剩餘考生按照其第二專業分成不同的隊列,每個對列的考生都按照分數順序排隊,每個專業根據排隊考生的分數順序依次錄取,錄滿為止。以此類推……。
例如對於一位500分的考生在排隊錄取其第一專業時候,如果排到他的分數還沒錄滿,他就被錄取。如果錄滿了,他就只能再排第二專業的隊列看看是否還有空額,這時候如果那個專業按照第一專業排隊已經錄滿,即便已經錄取了比500分還低的考生,也是正常的。

方式4、專業優先 +
專業級差:把所有考生按照其第一專業分成不同的隊列,每個隊列的考生都按照分數順序排隊,每個專業根據排隊考生的分數順序依次錄取,錄滿為止。例如一位500分的考生如果在第一專業排隊被錄取了,則他的錄取結束。如果未能錄取,他被減去3分,變為497分到第二專業的隊列看看是否還有空額,這個時候還有從其它各個第一專業減3分後落下來的考生也來排隊,大家同樣再次按照減3分後分數順序依次錄取,錄滿為止。以此類推……

溫馨提醒:一所高校,無論採取哪一種專業錄取方式,如果考生所填報的所有專業都不能錄取,再看考生是否服從調劑。如果考生不服從調劑,就只能退檔。如果考生服從調劑,並且高校還有一些專業沒有錄滿,則會把剩餘的考生依據分數優先的原則去「填滿」沒有錄滿的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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