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大學復試名單
發布時間: 2023-09-12 12:18:08
㈠ 鄭州大學復試名單
鄭州大學復試名單如下:
鄭州大學二級招生單位要在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各二級招生單位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入學後3個月內,二級招生單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拿滲畢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喊跡,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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