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濟大學跨校輔修專業
Ⅰ 同濟大學現在是否有第二專業急~
輔修嘛,有的,而且有跨校輔修,比如你可以選擇復旦和上財的財經類專業,上外的外語類專業等。只不過聽說輔修專業的含金量不高。
Ⅱ 本科大學期間可以申請輔修其他大學的專業嗎(跨學校那種)
如果本校和周邊學校有課程合作的話,本科大學期間是可以申請輔修其他大學的專業。
一般來說,在很多大學城,輔修的要求要比雙學位低很多,輔修只需要完成所輔修專業的期末考試即可,拿到的是輔修證書。而雙學位則要求學會另一專業的課程,同時需完成相應的答辯,方可授予第二學位。

顯然,從難度或者含金量來說,雙學位是要雙輔修高出許多。建議可以根據自己具體情況來分析這個問題,主要看自己本科畢業後做什麼。考研是很多學生非常喜歡的一種選擇,現在很多專業的考研率非常高,有的都多達50%以上。
輔修專業的介紹:
輔修和雙學位都發證,輔修是發輔修證,雙學位是發學位證,輔修證的價值比較低,類似於選修課;而雙學位證就等同於在自己專業畢業之後拿的學位證 ,雙學位要把全部專業課修完加上畢業論文,輔修只要修一部分主要的專業課就行了。
難度上面,雙學位的學習強度,和畢業難度都更大一些。根據各個學校的規定,每所學校能夠考雙學位,或者能夠輔修的專業是有限的,只能在學校提供的專業中選擇。
Ⅲ 你好,我是同濟大學的大二學生,想修讀復旦的雙學位,不知道可不可以。謝謝!
你好,你可以考慮上海市東北片高校跨校選修,但據現有的信息,尚不能跨校修讀第二學位(不是你所提及的雙學位)。你也可考慮本校同濟大學的雙學位的要求。
下面的復旦大學的文件供參考。你也可以登錄復旦大學教務處查詢相關信息。希望採納。
復旦大學關於在本科生中試行第二專業、
第二學士學位教學的暫行規定
根據《復旦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條例(試行)》第十一條(2)關於學生在修讀主修專業課程的同時,申請修讀第二專業的規定,為充分體現學分制的優越性,給本科生更多的選擇和發展機會,加快復合型人才的培養,教務處決定在本科學生試行「第二專業」與「第二學士學位」教學培養方案。特製定此暫行規定。
一、課程設置
復旦大學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教學培養要求原則上與現有本科各主修學位及專業相同,以保證教學培養質量標準的統一。
院系應根據同屆本科生主修專業的課程結構、名稱、代碼、學分數與學時數,確定40學分左右的課程作為復旦大學第二專業課程,60學分左右為復旦大學第二學士學位課程(以專業課程為主,以基礎課程為補充)。新增課程應先統一列入主修專業的課程表及選課管理系統。
二、開課與選課
為處理好教學資源與學生需求量、主修與第二專業課程安排之間的關系,第二專業課程組織的基本原則和程序是:
(1)為確保所有學生主修課程的需要和利益,第二專業課程組織原則上不佔用主修課程開課計劃。為此,學校將充分利用教學資源,專門為第二專業課程安排教室和時間,盡可能避免與主修課程時間沖突。
(2)院系應充分發揮師資和教學條件的作用,為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組織單獨開課。單獨開班的人數最少應在10人以上,報名10人以下的專業,可與第一主修專業班合上。
(3)復旦大學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課程已編有專用課程代碼(單獨開班,或合班上課第二專業均有單獨代碼)。學生按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培養方案課程的代碼選課,按學分繳納費用。
(4)由於各種原因,學校目前尚不能保證完全滿足所有學生的選擇需求。在單獨開課時,有些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的報名人數過多,可能會超過教室、師資和教學條件的承受能力;有些學生的培養方案、選修課程、上課時間也可能與單獨開課沖突等,院系將根據教學條件的承受能力選擇接受人數。此外,因有些第二專業的報名人數過少而影響教學資源的充分利用,不適合單獨開班等。學生在報名時,應對上述各種可能產生的選課結果有充分的思想准備。
三、學籍管理
復旦大學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學習屬於規定范疇內的教學活動項目,除本細則已明確規定的內容外,學生在修讀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課程期間,學籍管理與學習紀律按照《復旦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條例(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
1、報名注冊
凡在復旦大學注冊學習的2012級、2011級本科生,均可申請修讀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課程。經審批同意和注冊交費後,可獲得修讀資格。(只能填報一個專業)
學生報名申請時,要以確保自己主修專業課程的學習成績為前提,要准確把握自己的需求,充分了解復旦大學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教學培養及課程的要求,並與自己主修專業課程對照。
2、成績與學分記載
學生應按規定完成主修與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的總學分,通過選課,參加考試取得成績。
(1)學生在報名修讀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以前,已修讀過的主修課程與第二學士學位、第二專業課程相同(同名、同學分)者,可以在正式修讀第二專業後提出申請,接受院系經審定同意後,可以承認該主修課程成績及學分,並在第二專業成績單中予以記載。未經審定同意,主修與第二專業之間的課程成績不能相互承認。
(2)主修課程學分轉換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的學分最多不得超過8學分。轉換學分時間在修讀第二學士學位或第二專業一年以後,按教務處學分轉換要求辦理,在urp教務管理系統「成績轉換」欄申請。(3)學生開始修讀第二學士學位、第二專業以後,修讀主修專業的與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同名稱課程,不能記錄第二學士學位、第二專業成績系統。(4)學生所修讀的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課程的學分及成績,不能作為主修課程中的任意選修學分承認與記載。
3、建立導師制管理制度
單獨開設第二專業班級的院系,應建立導師制管理制度,負責對該第二專業班級的日常教學管理工作及選課指導。
4、 修讀年限
學校原則上鼓勵學生在標准學制內修完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課程。如學生在畢業時尚未修完課程,可以在畢業離校後兩年內,以單科進修生的身份繼續來校注冊修讀,直至完成規定的課程及學分。按照規定,學校不負責單科進修生的住宿、醫療、人事管理等事宜。
5、證書申請
未能獲得本科主修專業畢業資格的學生,不能獲得復旦大學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證書或輔修證書,對其所修讀的相關課程,學校僅提供成績證明。
凡修完復旦大學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規定課程,成績合格的學生,可提出證書申請。教務處按照《復旦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條例(試行)》等學校有關規定,組織有關院系對申請者進行資格審定。通過資格審定的學生,可獲得復旦大學印製和頒發的復旦大學第二專業證書。完成「第二學士學位」教學計劃要求,並完成第二學士學位論文的學生,可頒發「復旦大學第二學士學位證書」。
學生未能修完第二專業或第二學士學位規定全部課程,但修完專業主幹課程30學分以上(含30學分),成績合格者,可提出申請專業輔修證書。
四、辦理程序
各院系應按規定程序組織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教學。學生可按照程序辦理有關課程的修讀申請。
2013年4月下旬,教務處向學生公布:「關於在本科生中試行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教學的通知」、「復旦大學關於在本科生中試行第二專業教學的暫行規定」、「第二專業教學培養方案」、「第二學士學位培養計劃」。
2013年5月7日(周二)下午到開設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院系咨詢。
5月8日8:00—5月13日19:00,學生在復旦大學校園網urp教務管理系統中,申請修讀「復旦大學第二專業、復旦大學第二學士學位」欄目報名,
報名網址:http://www.urp.fudan.e.cn
5月14日—5月17日,院系審核學生申報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申請情況,並將錄取學生名單從urp網上提交教務處。
5月21日前,教務處審核後公布各院系接受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的錄取名單。
本學期結束前18周、19周錄取學生可在網上選課。
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教學屬於計劃教學任務以外新增加、輔修性質的教學工作,學生可以按照自身情況選擇參與,但學校須增加比較多的投入。按照財務規定,參照國家規定的主修學位學費的每學分標准,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學費按每學分130元計。分為每學期繳費,學生根據每學期選課的學分數繳納相應的學費。
符合本規定第三條第2點,在修讀第二學位、第二專業以前的課程,已獲轉換課程(8學分之內)不計費用。學生因自身原因不能完成課程學習,學校不退還該學費。
五、其他
根據教學改革與有關執行情況,本規定將不斷修訂和完善。
本規定中所述的「公布」是指在教務處網頁、開設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院系教務辦公室等處同時公布。本規定的解釋權在教務處。
Ⅳ 上海財大和同濟大學能否修雙學位
上海財大和同濟大學都能修雙學位的,
修雙學位很辛苦的,
我個人的觀點,
雙學位用處不大,
你必須全力以赴考研的!
Ⅳ 同濟大學有雙學位嗎
雙學位有的。即主修專業和輔修專業(可跨校輔修如去復旦財大),成績上略有要求。其實意思也不大。
還有就是交流式,中法班(經管、電信專業)、中意班(電信、機械)、中德工程學院等均有合作培養項目的雙學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