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商法學博導名單
㈠ 中國海商法協會的理事成員
中國海商法協會第十二屆理事會理事名單
主 席
魏家福 中國遠洋運輸(集團)總公司 總裁
副 主 席
劉國元 中國遠洋運輸(集團)總公司 總法律顧問
姚 平 中國外運長航集團有限公司 副總裁
董松根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 副會長
王樂樞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紀委書記
張國發 中國海運(集團)總公司 副總裁
王彥君 最高人民法院 民四庭副庭長
朱伽林 交通運輸部 政策法規司副司長
於世成 上海海事大學 校長
司玉琢 大連海事大學前校長 教授、博士生導師
李 海 廣東海利律師事務所 主任
顧 問
朱曾傑 中國遠洋運輸(集團)總公司 顧問
高隼來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 顧問
楊良宜 Philip Yang § Co.,Ltd 海商法專家
尹東年 上海海事大學 教授
高宗澤 金杜律師事務所 律師
劉書劍 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 前副主任
秘 書 長
李 虎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副秘書長
副 秘 書 長
李 莉 中遠集團總公司 法律事務室經理
楊運濤 中國外運長航集團有限公司 法律部總經理
安 瑞 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 副處長
鄒志洪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部/合規部總經理
沈滿堂 中海集團總公司 總法律顧問
王淑梅 最高人民法院 民四庭審判長
張雅萍 交通運輸部 政策法規司條法處處長
宋迪煌 北京通商律師事務所 合夥人、律師
常 務 理 事
魏家福中國遠洋運輸(集團)總公司總裁
劉國元中國遠洋運輸(集團)總公司總法律顧問
李莉中國遠洋運輸(集團)總公司法律事務室經理
張永堅中國遠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
孫家康中遠集裝箱運輸有限公司總經理
葉偉龍中國遠洋物流公司總經理
王玉貴中國船東互保協會總經理
姚平中國外運長航集團有限公司副總裁
孟於群中國外運長航集團有限公司顧問
楊運濤中國外運長航集團有限公司法律部總經理
吳津濤中國外運長航集團有限公司法律部副總經理
李甄中國外運長航集團有限公司總裁助理
董松根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副會長
於健龍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副主任
李虎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副秘書長
蔡鴻達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副秘書長
陳波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副秘書長
安瑞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副處長
王樂樞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紀委書記
李玉泉中國人民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總裁
王海明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資深專家
鄒志洪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合規部總經理
馮建華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船舶貨運保險部副總經理
白飛鵬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訴訟追償處處長
張國發中國海運(集團)總公司副總裁
沈滿堂中國海運(集團)總公司總法律顧問
茅士家中海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中海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油輪公司總經理
邱國宣中海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
中海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貨輪公司總經理
黃小文中海集裝箱運輸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
吳昌正中國海運(集團)總公司運輸部總經理
王彥君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長
王淑梅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審判長
劉壽傑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審判長
朱伽林交通運輸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
張雅萍交通運輸部政策法規司條法處處長
智廣路交通運輸部水運局副局長
宋家慧交通運輸部救助打撈局局長
李科浚中國船級社理事長兼總裁
陳愛平交通運輸部海事局常務副局長
魏東交通運輸部評價中心副主任
楊國華商務部條約法律司副巡視員
馬森述國務院法制辦工交商事司副司長
於世成上海海事大學黨委書記、校長
胡正良上海海事大學海商法研究中心主任
司玉琢大連海事大學教授 博導 前校長
韓立新大連海事大學教授 博導 系主任
傅廷中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黨委副書記
張麗英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副院長、教授
葉昌早中國太平洋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水險部總經理
康國君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非車險業務管理部總經理
宋迪煌北京通商律師事務所合夥人
李海廣東海利律師事務所主任
高移風環球律師事務所主任合夥人
中國海商法協會第十三屆理事會理事名單
主席
趙滬湘中外運長航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副 主 席
姚 平中國外運長航集團有限公司副總裁
董松根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副會長
李玉泉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
張國發中國海運(集團)總公司副總經理
孫家康中國遠洋運輸(集團)總公司副總經理兼總法律顧問
王彥君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長
魏 東交通運輸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
於世成上海海事大學校黨委書記
李 海廣東海利律師事務所主任
顧問
朱曾傑中國遠洋運輸(集團)總公司顧問
高隼來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顧問
楊良宜Philip Yang§ Co.,Ltd海商法專家
尹東年上海海事大學教授
高宗澤金杜律師事務所律師
劉書劍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前副主任
司玉琢大連海事大學前校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孟於群中國外運長航集團有限公司顧問
劉國元中國遠洋運輸(集團)總公司商務總監
王海明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資深專家
秘 書 長
陳 敏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副 秘 書 長
楊運濤中國外運長航集團有限公司總法律顧問
安 瑞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副處長
李祝用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法律總監兼法律合規部總經理
葉紅軍中國海運(集團)總公司總法律顧問
李 莉中國遠洋運輸(集團)總公司法律事務室經理
王淑梅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審判長
張雅萍交通運輸部政策法規司條法處處長
宋迪煌廣東敬海(北京)律師事務所合夥人
常 務 理 事
趙滬湘中國外運長航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姚 平中國外運長航集團有限公司副總裁
李 甄中國外運長航集團有限公司總裁助理
楊運濤中國外運長航集團有限公司總法律顧問兼法律部總經理
吳津濤中國外運長航集團有限公司法律部副總經理
董松根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副會長
於健龍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副主任
李 虎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副秘書長
陳 敏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蔡鴻達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秘書長
陳 波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副秘書長
安 瑞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副處長
高小五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法律事務部海損理算處處長
李玉泉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
李祝用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法律總監兼法律合規部總經理
鄒志洪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總經理
默燕兵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訴訟處處長
馮建華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船貨部副總經理
白飛鵬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副總經理
張國發中國海運(集團)總公司副總經理
葉紅軍中國海運(集團)總公司總法律顧問
翁 羿中國海運(集團)總公司運營管理部總經理
趙宏舟中海集裝箱運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韓 駿中海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海發展油運公司董事總經理/總經理
邱國宣中海散貨運輸有限公司 總經理
孫家康中國遠洋運輸(集團)總公司副總經理兼總法律顧問
李 莉中國遠洋運輸(集團)總公司法律事務室經理
陳 翔中遠集裝箱運輸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總法律顧問
許遵武中遠散貨運輸(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
張際慶中國遠洋物流公司 總經理
胡京武中國船東互保協會 總經理
王彥君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長
王淑梅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審判長
胡 方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 審判長
魏 東交通運輸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
張雅萍交通運輸部政策法規司條法處 處長
解曼瑩交通運輸部水運局 副司長
楊 贊交通運輸部國際合作司 司長
陳愛平交通運輸部海事局常務副局長兼黨組副書記
王振亮交通運輸部救助打撈局局長
孫立成中國船級社總裁
胡正良上海海事大學海商法研究中心主任
於世成上海海事大學黨委書記
單紅軍大連海事大學副校長
初北平大連海事大學教授 博導法學院院長
韓立新大連海事大學教授 博導法學院副院長
葉昌早中國太平洋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航運保險事業部總經理
康國君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非車險業務管理部總經理
高移風環球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
劉世宏中國太平保險(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行政總裁
楊國華商務部條約法律司副司長
馬森述國務院法制辦工交商事司副司長
傅廷中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黨委副書記
吳煥寧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張麗英中國政法大學國際 法學院副院長、教授
張永堅大連海事大學教授、博導
宋迪煌廣東敬海(北京)律師事務所 合夥人
李 海廣東海利律師事務所主任
理事
1趙滬湘 中國外運長航集團有限公司 董事長
2姚 平 中國外運長航集團有限公司 副總裁
3李 甄中國外運長航集團有限公司 總裁助理
4楊運濤中國外運長航集團有限公司 總法律顧問兼法律部總經理
5吳津濤中國外運長航集團有限公司 法律部副總經理
6陶素雲中國外運長航集團有限公司 副總裁
7江 艦中國外運長航集團有限公司 總裁助理
8李 京中國外運長航集團有限公司 法律部副總經理
9虞建民中國外運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裁
10高 偉中國外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秘書
11邢乃群中國租船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12馮幗英中外運航運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13李 勇中國長江航運(集團)總公司 經監部法律處處長
14查選中中國長江航運(集團)南京油運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兼總法律顧問
15劉建東深圳長航滾裝物流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16陳 瑋中國外運股份有限公司 運營部總經理
17孟 然中國外運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法律部副總經理
18周建榮江蘇中外運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19陳海平中國外運廣東有限公司 黨委書記兼副總經理
20翟 娟中國外運長航集團有限公司
21董松根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 副會長
22於健龍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副主任
23李 虎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副秘書長
24陳 敏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25蔡鴻達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秘書長
26陳 波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副秘書長
27安 瑞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 副處長
28高小五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法律事務部海損理算處處長
29楊建國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法律事務部海損理算處副處長
30李玉泉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
31李祝用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總監兼法律合規部總經理
32鄒志洪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總經理
33默燕兵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訴訟處處長
34馮建華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船貨部總經理
35白飛鵬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副總經理
36谷 偉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理賠事業部總經理
37安國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船貨部總經理
38韓艷華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船貨部保賠擔保處處長
39唐光力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理賠事業部副總經理
40鄭璐璐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制度條款處處長
41邵長城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理賠事業部高級核賠師
42趙 亮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船貨部總經理
43蘇立滿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分公司副總經理
44鄭以平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省公司船舶貨運保險部總經理
45詹功儉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法律部總經理
46周 平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專家
47李永軍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大連市分公司)
法律合規部總經理助理
48馬熹珍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市分公司)
法律部總經理助理
49鮑為民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合規部合規管理處、關聯交易管理處高級經理
50張國發中國海運(集團)總公司 副總經理
51葉紅軍中國海運(集團)總公司 總法律顧問
52翁 羿中國海運(集團)總公司 運營管理部總經理
53趙宏舟中海集裝箱運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總經理
54韓 駿中海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海發展油運公司
董事總經理/總經理
55邱國宣中海散貨運輸有限公司 總經理
56胡曙光中國海運(集團)總公司法務與風險管理部總經理
57王松文中國海運(集團)總公司 運營管理部副總經理
58孟慶寬中海客輪有限公司 總經理
59陳 彬中海(海南)海盛船務股份有限公司
60壽 健中海船務代理有限公司 總經理
61孫家康中國遠洋運輸(集團)總公司 副總經理兼總法律顧問
62李 莉中國遠洋運輸(集團)總公司 法律事務室經理
63金 強中國遠洋運輸(集團)總公司 商務室高級主管
64徐 步中國遠洋運輸(集團)總公司 法律顧問
65梁 宏中國遠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事務代表
66陳 翔中遠集裝箱運輸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兼總法律顧問
67彭 超中遠集裝箱運輸有限公司 高級業務代表
68許遵武中遠散貨運輸(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
69江 瑛中遠散貨運輸(集團)有限公司航運商務部總經理
70於智民中遠散貨運輸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71陳新川中遠(香港)航運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72潘東光青島遠洋運輸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兼總法律顧問
73賴奕光中遠航運股份有限公司 總法律顧問
74王增華大連遠洋運輸公司 副總經理兼總法律顧問
75李一平中波輪船股份公司 副總經理兼總法律顧問
76宋春風中遠(香港)保險顧問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77張際慶中國遠洋物流公司 總經理
78劉 益中國遠洋物流公司 副總經理兼總法律顧問
79郭 鋒中國遠洋物流公司 商務部總經理
80胡京武中國船東互保協會 總經理
81郭春風青島遠洋船員職業學院 副教授律師海事仲裁員
82王彥君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長
83王淑梅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審判長
84胡 方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審判長
85郭忠紅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審判員
86餘曉漢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審判員
87傅曉強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助理審判員
88黃西武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助理審判員
89關正義大連海事法院副院長
90馬書方天津海事法院院長
91霍力民青島海事法院院長
92謝 晨上海海事法院副院長
93李群星武漢海事法院副院長
94鄭菊紅寧波海事法院副院長
95鍾健平廣州海事法院院長
96張希舟廈門海事法院副院長
97簡萬成海口海事法院副院長
98曾 艷北海海事法院院長
99魏 東交通運輸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
100張雅萍交通運輸部政策法規司條法處處長
101解曼瑩交通運輸部水運局 副司長
102羅德麟交通運輸部水運局 法規協定處處長
103翁笑冰交通運輸部水運局 法規協定處副處長
104楊 贊交通運輸部國際合作司 司長
105任為民交通運輸部國際合作司 副司長
106王宏偉交通運輸部國際合作司 國際組織處處長
107陳愛平交通運輸部海事局常務副局長兼黨組副書記
108翟久剛交通運輸部海事局 副司長
109馬 軍交通運輸部海事局 法規處處長
110鄂海亮交通運輸部海事局 船舶處處長
111王振亮交通運輸部救助打撈局 局長
112馮建中交通運輸部救助打撈局經濟發展管理處 副處長
113孫立成中國船級社 總裁
114徐慶岳中國船級社 法律顧問
115朱伽林交通出版社 社長
116黃克清交通運輸部 管理幹部學院副院長
117胡正良上海海事大學海商法研究中心主任
118蔡存強上海海事大學教授、博導
119於世成上海海事大學黨委書記
120蔣正雄上海海事大學法學院院長
121單紅軍大連海事大學副校長
122初北平大連海事大學教授 博導法學院院長
123韓立新大連海事大學教授 博導法學院副院長
124李志文大連海事大學教授 博導 副院長
125郭 萍大連海事大學教授 博導 系副主任
126張永堅大連海事大學 教授、博導
127謝春林招商局能源運輸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128王春閣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 法律事務部總經理
129葉昌早中國太平洋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航運保險事業部總經理
130林大鵬中國太平洋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航運保險事業部
綜合管理處處長
131陳建鋒中國太平洋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航運保險事業部
船舶險理賠處高級經理
132劉 榆中國太平洋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航運保險事業部
貨運險處高級經理
133徐 峰中國太平洋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水險業務管理部經理
134高雅琴中國太平洋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公司副總經理
135馬富學中國太平洋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大連分公司
航運保險事業部船舶險中心總經理
136康國君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非車險業務管理部總經理
137張洪濤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非車險業務管理部臨汾管理處 經理
138毛卓戟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非車險業務管理部海上保險處 高級經理
139王承軍中銀保險有限公司 理賠部總經理
140劉世宏中國太平保險(香港)有限公司董事行政總裁
141張旭波仁祥保險公估有限公司 董事長
142紀文光山東省海豐船舶經紀有限公司 總裁
143周宏勤江蘇華西村海洋工程服務有限公司 總經理
144張 芳廣州潤溢海事法律咨詢有限公司行政辦主任
145高移風環球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
146朱宇波夏禮文律師行 中國事務部經理
147祝默泉遼寧恆信律師事務所 合夥人
148李兆良廣東華瀚律師事務所 主任
149楊運福廣東恆福律師事務所主任
150張智勇遼寧天騰律師事務所合夥人
151李連君齊伯禮律師行禮德律師行聯營行合夥人
152肖東升北京盈科(武漢)律師事務所 高級合夥人
153郭 瑜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154傅廷中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黨委副書記
155吳煥寧中國政法大學 教授
156張麗英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 副院長、教授
157邢海寶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 副教授
158張湘蘭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 博導
159王淑霞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 副教授
160何麗新廈門大學法學院教授
161鄧瑞平西南政法大學 教授
162陳 梁復旦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導
163李小年上海社會和學院法學所海商法海洋法研究中心主任
164楊國華商務部條約法律司副司長
165謝 偉商務部條約法律司WTO法律處副處長
166馬森述國務院法制辦工交商事司 副司長
167謝生新天澤保險顧問(香港)有限公司總裁
168崔寄語華泰保險經紀有限公司 董事 總裁助理
169餘根榮上海四維律師事務所 合夥人
170馮建成廣東格林律師事務所 副主任
171蔣五四北京市昌明律師事務所 主任
172黃順剛上海融孚律師事務所(原上海市華利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
173宋迪煌廣東敬海(北京)律師事務所 合夥人
174李 海廣東海利律師事務所主任
175陳豪傑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 合夥人
176盧 敏上海市匯盛律師事務所 首席合夥人
177王 敬廣東敬海律師事務所 管理合夥人
178朱 清遼寧海大律師事務所 主任/教授
179孫芳龍文康律師事務所合夥人
180汪 傑福建海傑律師事務所 主任
181楊文貴北京海通律師事務所 主任、律師
182徐 捷上海協力律師事務所 高級合夥人
183金玉來上海市凱榮律師事務所 主任律師
184陳柚牧上海瀛泰律師事務所 高級合夥人、律師
185童登勇大成(寧波)律師事務所 律師

㈡ 清華大學建築學研究生招生的導師名單和各導師的招生人數、研究方向
只能給你一些來教授學者的介源紹和聯系方式,比如:
關肇鄴 教授,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設計大師,一級注冊建築師, 世界華人建築師協會名譽理事。
通信地址:清華大學建築學院,100084
電話:010-62781321
傳真:010-62770314
Email:gzy-sa@mail.tsinghua.e.cn
李道增
現任職務:
清華大學建築學院 教授 博士導師
中國工程院院士
國家一級注冊建築師
通信地址:
清華大學建築學院
電 話:(010)62773132 傳 真:(010)62770314
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王路
地址: 北京清華大學建築學院 100084
電話: 86-10-62794171
傳真: 86-10-62770780
email:[email protected]
就幾個吧! 好長的名單…………
祝你好運!
㈢ 吉林大學法學院的著名校友
吉林大學法學院數十年來為中國法學界、司法實務界、政界乃至商界輸送了大批優秀人才,在各自的崗位上發揮著中堅作用。 何鵬 在我國首開系統研究外國刑法之先河,是新中國最早以以比較刑法為研究方向的博士生導師。現任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顧問,入選《當代中國法學名家》
劉楠來 中國社會科學院榮譽學部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中心研究員,入選《當代中國法學名家》
劉文華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博導,中國經濟法學科創始人之一(吉大本科),入選《當代中國法學名家》
張文顯 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院長、黨組書記,中國法學會副會長,教育部社科委委員(法學組召集人),中國法理學研究會顧問,吉林大學資深教授,哲學博士,博導;原吉林大學黨委書記(吉大本碩博),入選《當代中國法學名家》
鄭成良 上海交通大學原副校長,教育部社科委委員,中國法理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會副會長,教授,刑法學博士,博導;國家法官學院原院長(吉大本碩博)
徐顯明 山東大學校長(副部長級),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法學會副會長,教育部社科委委員,中國法理學研究會會長,教育部高等學校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主任委員,教授,憲法行政法學博士,博導;原中國政法大學校長,(吉大本碩,與上交大原副校長鄭成良為同班同學)
註:張、鄭、徐三人被譽為「吉大法學三劍客」(北海道大學法學院院長語),碩士同出王子琳教授師門。
徐祥民 中國海洋大學法政學院院長、博導,歷史學博士、法學博士、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國家社科基金評審委員。
楊泉明 四川大學黨委書記(列入中央管理,副部長級)
石少俠 國家檢察官學院原黨委書記、院長,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入選《當代中國法學名家》
車丕照 清華大學法學院黨委書記兼法學院常務副院長,中國國際經濟法研究會副會長(吉大本碩)
申衛星 清華大學法學院黨委副院長(吉大本碩)
傅廷中 清華大學法學院黨委副書記(吉大碩士)
崔建遠 清華大學法學院原副院長,現任中國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吉大本碩),入選《當代中國法學名家》
高鴻鈞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導,現任中國比較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外國法制史研究會副會長(吉大本科)
韓世遠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導(吉大本碩)
劉瑞復 北京大學法學院經濟法專業博士生導師組組長(吉大本科)
張 騏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北京大學法學院比較法與法社會學研究所執行所長,兼任中國法理學研究會副秘書長 (吉大本科)
吳振興 武漢大學刑事法研究中心學術委員會主任,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吉大本碩博)
韓大元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中國憲法學研究會會長,全國十大傑出中青年法學家(吉大本科),入選《當代中國法學名家》
龍翼飛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中國法學會婚姻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吉大本科),入選《當代中國法學名家》
王 軼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 ,博導,教育部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吉大碩士)
王 牧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院長,中國犯罪學研究會會長(吉大本科)
王傳麗 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原院長(吉大碩士)
莫世鍵 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現任院長(吉大本科)
許 清 中國政法大學憲法教研室主任、教授 (已退,吉大本科)
信春鷹 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原所長,現任全國人大常委,全國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副部長級)(吉大本碩,並且為新中國第一個女法學碩士),入選《當代中國法學名家》
霍存福 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律史學會執行會長,入選《當代中國法學名家》
錢弘道 浙江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導,曾任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比較法研究室副主任,中國比較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吉大本科)
孫世彥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教授,國際法室主任(吉大本碩)
王剛義 大連理工大學教授、中國冰人、CCTV體壇風雲人物(碩博)
杜青林 中央統戰部部部長,全國政協副主席,曾任海南省和四川省的省委書記
奚曉明 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二級大法官。(本)
高憬宏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二級大法官。(本碩博)
孫 謙 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二級大檢察官(本碩博),入選《當代中國法學名家》
戴玉忠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副部級),二級大檢察官(本)
張 軍 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本)
姜建初 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二級大檢察官(碩)
胡可明 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本)
梁國慶 曾任最高人民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本)
趙登舉 曾任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本)
謝安山 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本)
郝赤勇 司法部黨組成員、副部長、政治部主任(本)
白景富 公安部原常務副部長(正部級)(本)
李 熙 中紀委委員,中紀委駐衛生部紀檢組組長、衛生部黨組成員(本)
何曄暉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本)
桂敏傑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黨組副書記,副主席(本)
汪永清 第十八屆中央委員,中央政法委員會委員、秘書長,國務院副秘書長、機關黨組成員(本)
王曉暉 中宣部副部長、新聞發言人(本碩)
孟祥鋒 國家保密局局長(本博)
劉 颺 中國法學會常務副會長(正部級),曾任司法部副部長(本)
陳 傑 全國台聯副會長
李忠信 公安部文聯副主席,曾任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副校長,公安部法制局局長(本)
童兆洪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
孫萬勝 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
陳鳳超 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韓起祥 吉林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本)
敬大力 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本)
周玉華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本)
王記文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
呂岩峰 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中國國際私法學會副會長,教授,博導
韓 勇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委組織部部長、黨校校長
吳蘭 中共遼源市委委員、常委、書記(本碩博)
滕剛 中共孝感市委副書記、市長(博)
程龍 共青團吉林省委書記(本碩博)
法進衍 山東省國家安全廳長
張建國 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曾任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市委政法委副書記。
布小林 內蒙古自治區副主席
王國棟 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李向武 原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張鶴松 原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羅黔生 貴州黔西南州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胡成全 黑龍江省司法廳廳長
王臘生 江蘇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
何訪拔 原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楊慶祥 原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李中和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李庚香 河南省省委宣傳部副部長
李言靜 政協海南省第五屆委員會秘書長、省政協黨組成員、機關黨組書記(碩) 楊廣生 貴州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廳長
沈春耀 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研究室主任
王俊峰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長,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金杜律師事務所(2006——2008連續三年被亞洲法律事務評為年度中國律師事務所,是中國大陸規模最大的律師事務所,被公認為是中國top3的律所)創始合夥人,管委會主席
趙大華 吉林大華銘仁律師事務所創始人, 主任 (本碩)
岳 成 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創始人
王 麗 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創始人,任主任 (本碩博)
李貴方 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創始人,副主任 (本碩博)
王英哲 北京奮迅律師事務所創始人,主任合夥人 (本)
陳瑛明 上海瑛明律師事務所創始人,主任合夥人 (本) 修淶貴 修正葯業集團董事長,全國勞動模範

㈣ 法學專業大學排名
如圖:

排名第1~10的高校是中國政法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大學、武漢大學、清華大學、西南政法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南京大學、華東政法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這些高校都是著眼於培養法律研究型人才。法大的法制史、訴訟法尤其強,當然,法大的法學整體都很強;中國人民大學民商法學強;北大的憲法與行政法、知識產權法、經濟法都很強;武大的環境法和國際法強;清華大學商法強;西政的民商法、經濟法、行政法都不錯。
上交凱原法學院赫赫有名;南京大學法學院經濟法學強;華政法學強的全面;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民商法很強,中南財的社會治理法學比較交叉,社會治理法學是關於社會治理法的學科體系,是一門以法學為理論基礎,以公共管理學、社會學、政治學、經濟學為理論支撐。
以社會治理法和社會治理法律現象及其發展規律為主要研究對象的社會科學,是一個多學科交叉融合與實踐應用導向的理論體系和知識體系(徐漢明,2019),考生們也可以關注這個交叉法學。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明明白白選專業:中國大學專業排名
㈤ 北京城市學院老師名單
北京城市學院老師簡介如下:
1、高艷玲:教授,城市建設學部主任。作為一名學者,她孜孜不倦,碩果累累;作為一名教師,她恪盡職守,桃李芬芳。在課堂上,她很具親和力,是學生心中綜合素質非常高的老師;在生活中,她樂觀向上,用微笑感染著身邊的每一個人。這就是市級「十大傑出青年教師」及市級「年輕學術技術帶頭人」榮譽稱號獲得者高艷玲副教授。
2、李寶珍:公共管理學部教授、會計專業主任,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非執業會員。主要從事會計、財務的教學與科學研究工作;主要講授《初級會計學滑賣塵》、《中級財務會計》、《高級會計學》和《財務管理》等課程。

5、郭樂深:教授,電子與信息工程學部副主任、博士,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安全專業學術信禪帶頭人。主講《信息安全概論》、《unix操作系統》、《數據結構》等主幹課程。曾獲北京市教育成果一等獎,北京市優秀教師、北京市中青年骨幹教師、海淀區先進工作者等榮譽稱號。
6、魏惠筠:魏惠筠教授,平和、從容、淡定,具有藝術家獨特的氣質,更像一個充滿智慧的思想者,配笑在有需要時會給與你莫大的指引和幫助,讓你清澈、踏實、充滿力量。畢業於中央民族大學美術學院的魏老師一直都在關注我國少數民族的藝術和生活。
㈥ 揚州大學教授名單
揚州大學教授名單如下:
劉煜,男,1958年5月生,江蘇海門人,1982年畢業於南京中醫學院(現南京中醫葯大學),中醫專業,本科學歷,學士學位。1982年畢業分配到揚州醫學院(現揚州大學醫學院鬧御陵)任教,副教授職稱,從事中醫基礎理論、中醫診斷學、中國飲食保健學等專業課程教學工作30餘年。先後在各級期刊發表學術論文20多篇,參與主編和編寫論著3部。

錢玉林,男,1966年11月生,江蘇崑山人。2003年7月畢業於清華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學專拆櫻業,獲法學博士學位;2006年10月華東政法大學博士後流動站出站。曾赴台北大學法學院、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院、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俄羅斯莫斯科大學法學院等作短期研究或學術交流。現為揚州液戚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商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㈦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走出過哪些名人
劉尚希,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何盛明,原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著名專財政屬學家。劉放桐現任復旦大學首席教授,著名哲學家。 王朝才,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王利明,中國人民大學常務副校長,中國法學會民法研究會會長。
黃進,中國政法大學校長,教育部社會科學委員會委員,著名法學家。張明楷,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著名刑法學家。張卓元,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經濟研究所原所長,著名經濟學家。樊麗明,山東大學校長,著名財政學家。

(7)清華大學商法學博導名單擴展閱讀
截至2018年10月,學校共有教職工2400餘人,其中專任教師總數1500餘人,教授280餘人,副教授570餘人,博士生導師200餘人。先後聘任「長江學者」講座教授3名、「長江學者青年學者」2名、湖北省「楚天學者」22人,校聘海內外「文瀾學者」講座教授30名。
學校積極引進海外優秀師資,從全球著名學府聘請了多位教授擔任「長江學者」、「楚天學者」和「文瀾學者」,其中包括美國波士頓大學苗建軍獲聘該校首位「楚天學者」,以及美國密歇根大學教授李海濤等。
㈧ 施天濤 與 覃有土,各自編寫的商法學教材哪個好
施天濤,法學博士。現為清華大學法學院商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北京市政協常委,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特約監督員,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國商法研究會常務理事。曾任新加坡東亞政治經濟研究所訪問研究員,美國斯坦福大學法學院訪問教授。出版學術著作8部,發表學術論文30餘篇,其中代表性著作主要有:《關聯企業法律問題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公司法論》(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商法學》(法律出版社2003年)、《財產法》(合譯,中國大網路全書出版社1998年版)等。
㈨ 黑幕的揭露之大學篇
2006年7月13日,《青年周末》發表了關於《網友發帖稱清華法學院招博單
科不設線有黑幕》的新聞調查。其中對清華大學法學院車副院長所作的采訪,很
不幸,證實了我在《清華大學法學院2006年招博黑幕》一文中反映出來的基本事
實:清華法學院在沒有事先通知考生,也沒有預先徵求博士生導師的意見的情況
下,由清華大學法學院的有關領導自行改變了招收博士生的規則,導致民商法專
業的絕大部分博士生導師在今年沒有招收到博士生。
從上述新聞報道的全部內容來看,不論是研究生院(研究生部?)郭主任的
話,還是清華大學法學院車副院長的話,都沒有能夠「給個理由先」:為什麼清
華法學院今年要在考生的筆試和面試成績全部出來之後,才確定了與招生簡章和
以前的做法完全不同的招生規則?因此,看過有關人士的答復之後,我的疑問,
相信也是很多考生和讀者的疑問,依然存在:改革為什麼不從明年開始?如果說
改革非要從2006年開始的話,為什麼不在招生簡章中預先寫明?如果說改革政策
臨時出台有其不得已的理由的話,為什麼不在筆試成績出來之前事先通知批改試
卷的老師,以便其及時調整閱卷評分標准?在沒有事先通知考生,也沒有預先征
求博士生導師的意見的情況下,清華大學法學院為什麼要匆忙出台這樣一個導致
5位民商法專業的正宗博士生導師招不到學生的規則來?其中的原因或者黑幕究
竟是什麼?對於這一關鍵問題,清華大學的有關人士沒有作出任何解釋。
在這種情況下,作為信息嚴重不對稱的一方,考生、讀者以及像我這樣窮極
無聊的旁觀者,恐怕就只能根據一些風言風語,得出清華法學院06年的博士生招
生工作存在黑幕的猜測了。清華法學院要想澄清自己今年的博士生招生工作不存
在黑幕,就應當解釋上面的疑問,大大方方地說明自己改變招生規則的意圖何在,
為何沒有事先通知考生和本院的博士生導師。如果其解釋合情合理,人們的疑問
自然會消除。如果其解釋只是一味地強調清華大學法學院有權單獨制定招生規則,
那麼人們就有理由懷疑這樣匆忙的改革後面存在著不為一般人所知的黑幕!
清華大學法學院的BBS上曾經有網友發帖子稱,清華法學院今年改革博士生
招生規則,最終的受益者是兩個學生。根據本人得到的消息,這兩個學生都是清
華大學法學院自己培養出來的碩士:一個是報考民事訴訟法方向王亞新教授名下
的王贏,另一個是報考法理學方向高鴻鈞教授名下的馬劍銀。這兩個人都有一門
外語不及格,按照06年以前的招生規則不可能被錄取,但是按照今年改革後的
招生規則,都被正式錄取了。清華大學法學院的BBS上曾經張貼過清華法學院0
6年錄取的博士生名單,其中就有這兩位學生。
另根據本人聽說的、可能永遠也無法從清華法學院得到證實的消息,該院今
年改革招生規則,主要是為了想把王贏招收上來。此人的外語成績不及格,而其
所報考的民事訴訟法專業的導師王亞新教授另有其他學生分數上線了,如果按照
2006年以前的招生標准,王贏不可能被錄取,即便是想走破格的路子也不行。因
為自從2004年起,由於清華法學院的黨委書記與清華大學研究生院的院長鬧僵了
關系,研究生院便從2004年起,規定每年撥給清華法學院的博士生招生名額原則
上按每位導師只招一名來計算。而在關系沒鬧僵之前,法學院的博士生導師一般
可以招收兩到三名博士生。多說一句,2004年清華大學研究生院減少了給清華法
學院的博士生招生名額的做法,也是發生在考生的全部成績都出來之後。結果導
致那一年清華法學院絕大多數博士生導師名下的總成績為第二名的考生都沒有能
夠被錄取,而如果按照2004年之前每位導師可以招收兩到三位博士生的做法,他
們本來也是可以被錄取的。
王贏何許人也?清華大學本科生招生網上有一篇題為「王贏:在清華成長」
的宣傳文章,開頭便稱:「全國三好學生標兵,法91班班長,法學院學生會主席,
校學生會副主席,法學院政治輔導員,法學院團委書記;學校三大最高獎學金—
—蔣南翔獎學金、特等獎學金和一二九獎學金得主……在清華短短五年的時間里,
王贏稱得上是一個收獲頗豐的人。」
http://www.join-tsinghua.e.cn/bkzsw/detail.jsp?seq=2427&boardid=35
清華法學院06年的博士生招生規則改革是否就是為了錄取此人?雖然我聽
到的消息似乎是這樣的,但我一直不太相信,不相信清華法學院會為了提拔自己
培養起來的一名標兵、一面旗幟,會為了僅僅是具有這么個背景的考生,就破壞
了以前的招生規則,黑掉了很多考生。然而,在得不到合理解釋的情況下,恐怕
咱也只能姑且相信這種傳聞了。
《青年周末》的報道中既涉及到本人以前發表的帖子,也有一些對清華大學
有關人士的采訪內容。就其中的一些涉及到本人的帖子而需要澄清的地方,以及
對清華大學有關人士的回應的質疑,一並放在下面加以說明。下文中「」中的內
容是《青年周末》的報道,[]中是本人的說明。
1.「該帖的理由是清華法學院今年招博考試的錄取規則有變,致使一批博
士生導師沒有招到學生,一批按原來的計分方式有錄取資格的學生沒有考上;相
反,一些「特殊學生」則順理成章地成為了博士生。於是,該文質疑清華法學院
內部可能存在的黑幕, 如:校方是為了要招進一些按原有標准招不進來的後門生;
學校教師內部存在要平衡生源;甚至該帖還主觀推斷可能存在教師間的「明爭暗
戰」。」
[說明:我在原帖中猜測清華大學法學院可能是為了招進某個或某些本來不
可能被錄取的考生,而沒有提到「學校教師內部存在要平衡生源」的問題,也沒
有主觀推斷「可能存在教師間的『明爭暗戰』」的問題。這次招生改革不過是法
學院某些黨政領導的決策而已,與普通老師乃至博士生導師,恐怕沒有什麼直接
關系,因為該政策出台前並未徵求絕大多數博士生導師的意見。]
2.「研究生部的郭主任對此的解釋是:『招生是學校來招的,不是考生說
該咋招就咋招,合理不合理也不是考生說了算,一個標准制定後,並不是說對考
生甲就用這個標准,對考生乙就不用,對所有人都一樣,沒有什麼公平不公平。』
他強調道,一個規則的科學性和公平是相對的,強調公平的時候,科學就要犧牲
一些,強調科學,公平就要犧牲。據郭解釋,博士生招生完全是各學校自主范圍
內的事,教育部只做行政上的監督管理工作。清華大學有128個博士點,在錄取
博士生這件事上,學校已將權力下放到各院系,錄取的原則、標准,這些都由院
系自己定,學校只控制各個學科具體招多少人,來檢查流程是不是公正。」
[說明:郭主任的這番解釋,僅是強調學校有招生的自主權,並沒有說清楚
清華大學法學院為什麼要在考生的各科成績都出來之後突然改變了招生規則,並
導致五位民商法專業的正宗博士生導師沒有招到博士生、多名本應被錄取的考生
卻因為新規則的出台而不能被錄取的事實。招生規則當然可以由牛氣烘烘的清華
大學自己來定,但是定好了的招生規則卻不予遵守,並且新規則無緣無故地出台
且導致如此之多的博士生導師招不到學生,以至於害了很多的考生,這就是清華
大學的問題了。清華大學2006年的博士生招生簡章
( http://www.tsinghua.e.cn/docsn/fxy/zhaosheng/zhaosheng_bsjz.htm)
中明確提到:考試科目包括第一階段筆試和第二階段綜合考試(也就是面試):
其中第一階段筆試包括:1.基礎外語(含聽力);2.專業外語(語種與基礎外語
一致);3.兩門專業課(部分招生院系筆試一門專業課)。「清華大學2006年博
士生招生專業目錄(法學院)」
http://www.tsinghua.e.cn/docsn/fxy/zhaosheng/zhaosheng_bsml.htm中列
舉的考試科目也是包括基礎外語和專業外語在內的四門筆試課和一門綜合面試。
清華大學法學院作為研究法學的一個重要陣地,有關黨政領導在制定招生規則時,
居然連「法律/政策/規則原則上不得溯及既往」這樣的常識都不知道或者知道
了都不遵守,豈能不令人對法治喪失信心?!]
3.「隨後,記者還采訪了今年未招到博士生的馬俊駒博導。他說:「這次
的門檻稍微高,總分看得重些……今年有好幾個學生的意見倒是不小。他們怎麼
個意見,怎麼個邏輯,我不太清楚。我的幾個考生的確不行,院里也問過我,我
沒要。後來才知道,還有幾個人沒招到。」
[說明:馬俊駒說「這次的門檻稍微高,總分看得重些…」後半句對了,前
半句不能說完全對,因為就外語成績而言,這次的門檻實際上是降低了,否則王
贏和馬建銀這樣有一門外語不及格的考生也不可能被錄取上來。馬俊駒教授還提
到,「今年有好幾個學生的意見倒是不小…」恐怕那些報考王保樹、馬俊駒、何
美歡、崔建遠、施天濤等導師的考生都會有一肚子的意見,因為他們成了新規則
的受害者。為什麼這些人沒有站出來揭露黑幕呢?本人得到的傳聞是,法學院的
領導曾經威脅那些校內的考生:不準到處告狀,否則將不能如期畢業。據悉,本
人的帖子發出來之後,清華大學法學院立即採取了幾項應對措施:一是在全院師
生中追查此事,看是否是本院的內部人發的帖子,如果發現當然要嚴懲不貸了;
二是要求法學院的各個部門對涉及本次招收博士生的問題統一口徑,絕對不許亂
說;三是刪除了清華大學法學院的網站上原先公布的「2006年擬錄取博士生名單」
及簽訂協議的通知等文件;四是要求清華大學法學院BBS的管理員刪除所有關於
此事的討論帖子。]
4.「另有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教授則似乎另有微詞,他說:『不是說今年
沒辦法招一個好學生,主要是這個標准變了。至少是在這次之前,我對清華的招
生都是特自信的。有考生來找我,我都會告訴他們,清華都是公開的規則,該怎
么考就怎麼考。有的老師是到了學生面試,才和張三、李四對上號。』…『將所
有考生的成績放在同一個標准之下進行衡量也是不合適的。比如民商法,最高分
才給70分,而其他的科目可以高到95分,把所有的成績加在一起,你想,能不落
馬嗎?報考民商法的學生就很吃虧。』
[說明:該教授披露的這一事實證明,清華法學院的招生規則改革並沒有預
先徵求參與批改試卷的正宗的民商法專業博士生導師們的同意,也沒有預先向他
們透露出任何要改變招生規則的信息,否則批改試卷的老師就不可能把正宗的民
商法專業考生的筆試成績給得那麼低,有意地跟自己過不去。]
5.「記者在清華大學核實情況時,幾乎所有被訪者最終都把此事的解說權
甩給了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車丕照。因為他是全權負責此事的院領導。剛巧,
7月10日,車院長出差回來,記者在他的辦公室里采訪了他。」
[說明:記者的這段遭遇證明,清華大學法學院在發現了揭發其招生黑幕的
帖子之後,在學院內部立刻統一了口徑,指定專人負責答復記者或者其他人員的
詢問。]
6.「青年周末(以下稱青周):上周五我來采訪時,所有的老師都跟我說,
了解招博考試的事必須得找您?」「車丕照:是,因為我是負責教學的,如果我
在家的話,肯定是全過程都是我來負責。但今年2月份,我去深圳的研究生部講
課去了。」
[說明:車副院長的回答表明,他並未參與新招生規則的制定,因為新招生
規則出台前後他「去深圳的研究生部講課去了」。估計清華法學院負責制定這次
招生規則的主要黨政領導會不高興了,因為他們讓車教授獨自負責解釋此次招博
考試的事,恐怕也有讓他背黑鍋的意思吧?但他們可能沒想到,車教授的一句話
就把自己的責任給撇清了。再者,車教授明確說自己是「負責教學的」副院長,
這是不是意味著清華法學院還另有主管博士生招生工作的黨政領導呢?]
7.「青周:這個規則不是去年7月份就出來了嗎?」「車:招生簡章是去年
就出來了的,但是細則是在面試之後,在錄取過程中,才確定的。」
[說明:車教授的解釋,證實了本人的帖子中所說的一個基本事實是成立的,
即清華法學院今年的招生規則(也就是他所說的「細則」)是在面試之後、錄取
的過程中才出台的,而且與對外公布的招生簡章不一致。正因如此,所以出台這
一規則的時機才讓人懷疑其中有黑幕。]
8.「青周:那如果是以總分來作為錄取線的話,是不是會出現某一個單科
成績特別好,某些單科成績特別不好,可以彌補過來。」「車:任何一個機構,
在錄取的時候,都會同時考慮總分和單科的分數,這大概不會是有什麼例外的。」
「青周:就是說會在考慮之內,但是沒有細說,是嗎?」「車:對,其實你
就是拿到研究生院去,也會看,總分最低多少,單科多少,比如說某一單科只有
55分,那他肯定會質疑,怎麼會弄了個這個分數的人?雖然這個學校沒有統一的
規定,但是各院校在錄取時,會確定一個系數。我的印象是,原則上要求錄取都
要過60分。」
[說明:車教授的話,證明了清華法學院以前的錄取規則實行的是單科成績
要過60分的規則。該院為什麼今年要匆匆忙忙地改變原來的規則?車教授對這一
關鍵問題卻沒能給出解釋。這正是最大的疑問所在。]
9.「車:關於兩派,不是一個很客觀的說法。英語,我覺得作用還是蠻大
的,因為做社會科學研究的,需要翻閱大量的文獻,做文字、實踐工作中,懂一
門外語是很重要的優勢。既然英語被設定為各個學校考試的科目,這證明英語是
被重視的,但是它是否重要到要佔那麼大比例?將基礎英語和專業英語摺合成
100分是院里和研究生院商量過後的決定,今年即將出台的招生簡章,英語都將
壓縮為一張卷子。」
[說明:車教授在此處透露的信息是,該院今年「將基礎英語和專業英語折
合成100分是院里和研究生院商量過後的決定」。看來,清華法學院的領導對於
程序問題還是很注意的呀!]
10.「青周:我無法看到錄取的名單,也就無法知道是不是被錄取者的單科
成績是達到了您說的一定的水準的?」「車:錄取名單你是要不到的,學校也沒
有權力披露給外界。清華一直是不公開的,你是不可能知道其他考生的資料的。
應該說,這個是一個公民的個人隱私,他參加一個考試,考多少成績,除非他願
意公開,其實別人,包括招生機關也沒有權力去公開。我倒覺得,清華招生雖然
不透明,但卻是招生最嚴格的,這個學校敢做大家覺得不太透明的事情,我想它
是有自信。大家知道的是總分是300分,單科是沒有限制,但是不可能一個單科
30幾分、40幾分的人可以進來,就演算法學院同意,拿到研究生院,也是不可能的。
而這個信息人們沒有關注它。有的考生知道這樣一個信息,但是他不應該計算出,
只要考了300分,清華就會錄取。」
[說明:車教授說「錄取名單你是要不到的,學校也沒有權力披露給外界。
清華一直是不公開的,你是不可能知道其他考生的資料的。」恐怕過於絕對了吧?
清華法學院的網站上原先不是公布了2006年擬錄取的博士生名單嗎?為什麼現在
又刪除了呢?所幸的是網路快照上還可以看到清華法學院2006年擬錄取博士生的
部分名單,證明清華大學的博士生錄取名單並非「一直是不公開的」。考生的成
績在通常情況固然不應公開,但看不出為什麼連博士生錄取名單也成了考生的隱
私。在人們對招生的公正性提出質疑的情況下,其實澄清懷疑的方式之一,就是
公布法學院今年已錄取的博士生的五門課成績和新規則出台後的四門課的成績,
以便證明有沒有特殊考生卻是因為此次改革而收益。]
11.「青周:那您怎麼評價網友的這個帖子?(記者此時已幫車院長在電腦
上打開了相關網頁)」「車:前面說的規則改動部分都對,但後面不準確。其實
往年也錄取過單科不夠的。比如說我以前的第一名考生,我就覺得他比較優秀,
雖然英語只有52分,我也要了。另外,說院里用行政來干預博導招生,這個不是
事實。我聽到的消息是,今年是好幾個老師不願意帶學生,因為考生考的不是很
高。絕對沒有行政上干預,讓他今年別招了。事實上,在高校,行政對教授的教
學影響是很小的。」
[說明:車教授說本人發表的帖子中「前面說的規則改動部分都對,但後面
不準確。」其所謂「後面不準確」,可能是指帖子中關於為什麼要出台這樣一個
招生規則的猜測不準確吧?那些關於法學院出台新規則的動機,由於本人未見到
法學院的說明,所以只能做一些猜測。要證明這些猜測不準確或者完全是錯誤的,
就應當藉此機會向記者解釋一下,法學院為什麼要在這樣一個時間出台這樣一個
導致絕大多數民商法的博士生導師招不到學生這種嚴重後果的新規則來?可惜的
是,不知道是不是法學院的主要黨政領導還沒想好如何給出一個合理的解釋的原
因,車教授在本次采訪中對此完全沒有涉及。因此,黑幕之說並沒有被擊破。]
[車教授還說:「說院里用行政來干預博導招生,這個不是事實。我聽到的
消息是,今年是好幾個老師不願意帶學生,因為考生考的不是很高。絕對沒有行
政上干預,讓他今年別招了。」清華法學院的黨政領導再傻,也不會笨到直接讓
某個教授在今年帶或者不帶博士生。但是,通過招生規則的改革,使五位主要的
民商法專業的正宗博士生導師名下無人可以達到總分300分的錄取線,不就可以
實現不讓某些教授帶博士生的目的了嗎?王保樹等教授今年為什麼不願意帶博士
生?還不是因為在新的招生規則出台之後,他們名下的考生沒有一個人可以達到
300分的新分數線嗎?如果按照以前的老辦法,他們名下有考生具備錄取資格,
他們還會說不願意帶博士生嗎?作為清華法學院的招牌專業的民商法學,今年的
主要民商法正宗博士生導師都沒有招到博士生,而掛靠在民商法專業的名義下招
生的民事訴訟法的王亞新教授、國際經濟法的車丕照教授、法理學專業的高鴻鈞
教授,卻都招到了兩名博士生(如果沒有五位民商法專業的博士生導師因招不到
學生而空缺出來的名額,恐怕這幾位教授也只能招收一名博士生吧?),其他非
民商法專業的博士生導師也都招到了一名博士生,看來清華大學法學院的民商法
博士點主要是用來為其他專業的博士生導師搭建平台的!也不知道其他專業的博
士生導師們內心裡是不是會偶爾感覺到過意不去?]
12.「7月5日,記者發現該帖時,曾於7月8日晚和7月10日上午兩次給發帖
網站「新語絲」發郵件,希望了解「新語絲」是否核實了該帖的真實性,又是如
何與發帖者核實的,同時還提出能否提供發帖者的聯系方式。截至記者發稿之前,
並未收到回復郵件;另外,記者在7月10日和11日連續兩天撥打「新語絲」創辦
人方舟子的手機,希望能夠了解「新語絲」對該帖的核實情況。但他的手機始終
處於關機狀態。」
[說明:該記者看來不太明白新語絲的游戲規則。我的帖子一發出,你去按
圖索驥,不就可以證明帖子中反映的內容是真是假了嗎?讓方舟子對每一封來信
都予以核實,他還不得累死?!再者,如果方舟子把俺的聯系方式透露給你,你
在報道中再不經意地把俺甩賣出去,那……!]
㈩ 揚州大學法學院的學校領導
劉煜,男,1958年5月生,江蘇海門人,1982年畢業於南京中醫學院(現南京中醫葯大學),中醫專業,本科學歷,學士學位。1982年畢業分配到揚州醫學院(現揚州大學醫學院)任教,副教授職稱,從事中醫基礎理論、中醫診斷學、中國飲食保健學等專業課程教學工作30餘年。先後在各級期刊發表學術論文20多篇,參與主編和編寫論著3部。
1988年起兼任原揚州醫學院相關黨政管理工作,歷任院團委副書記、人事處學生科長、總務處副處長等工作;1995年調任揚州大學校機關工作,先後歷任黨委統戰群工部副部長、總務處副處長、總務處黨總支副書記、後勤集團黨總支副書記、實驗農牧場黨總支書記等職務,2013年7月起任法學院黨委書記。 錢玉林,男,1966年11月生,江蘇崑山人。2003年7月畢業於清華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學專業,獲法學博士學位;2006年10月華東政法大學博士後流動站出站。曾赴台北大學法學院、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院、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俄羅斯莫斯科大學法學院等作短期研究或學術交流。現為揚州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商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主要從事民商法的教學與研究。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刊物上發表60多篇學術論文,出版專著《股東大會決議瑕疵研究》。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項目和江蘇省社科基金項目多項。主講的《商法學》獲省級精品課程。曾獲江蘇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1項、三等獎2項;司法部第二屆全國法學教材和科研成果優秀獎1項;中國法學會優秀論文一等獎1項;清華大學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獎;獲「清華大學優秀博士畢業生」榮譽稱號;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入選者、江蘇省「333工程」培養對象、江蘇省「青藍工程」中青年學術帶頭人。 陳承堂,男,1978年6月生,江蘇宜興人。2010年6月畢業於南京大學法學院,獲經濟法學博士學位;美國福特漢姆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現為揚州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副教授,碩士生導師,中國經濟法學研究會理事。
主要從事經濟法學的教學與研究。在《法學研究》、《中外法學》、《法商研究》、《法律科學》、《法學》、《環球法律評論》等刊物發表論文近三十篇,多篇論文被人大復印資料《經濟法學 勞動法學》、《民商法學》、《憲法學 行政法學》以及《中國社會科學文摘》全文或部分轉載,出版合著《中小企業發展法理》一部。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項目與江蘇省社科基金項目各一項,江蘇省教育廳項目三項。曾獲教育部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三等獎;中國經濟法學研究會中青年優秀論文二、三等獎;南京大學優秀博士論文等榮譽稱號。江蘇省「333工程」培養對象、江蘇省「青藍工程」優秀青年骨幹教師、揚州大學「新世紀人才工程」優秀青年骨幹教師、揚州大學高端人才支持計劃首批支持對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