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學轉專業細則
『壹』 南京大學研究生哲學可以換法學嗎
可以。根據者和棚《南京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規定,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請,經指導教師及轉出院系同意、擬轉入院系考核及公示、研究生院審核後棚枝可轉專業,所以南京大學研究生哲學可以換法學。南京大學簡稱「南大」,是教育部直屬的重點綜合性大學。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國家級雙創示範基地、首則九校聯盟、中國大學校長聯誼會。
『貳』 南京大學全日制本科生學籍管理細則的轉專業與轉學
第三十條 為充分體現「以人為本、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管理理念,不斷完善學生自我構建知識結構的管理機制,充分發揮學生的個性、特長,尊重學生的志向和愛好,進一步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主動性。允許一部分確有特長的學生轉專業。
第三十一條 學校對轉專業的學生人數實行宏觀控制,院系接收外院系轉專業人數一年級控制在全年級總人數的10%以內;二年級原則上限於學院內轉專業,少數確有特長的學生如需轉到其它學院,須報教務處審核後,方能取得轉專業資格。
第三十二條 學生提出轉專業申請,只限於第二學期和第四學期。每年3月為受理時間。學生轉專業的程序為:學校公布年度轉專業接收計劃;學生提出轉專業申請,所在院系審核同意,接收院系組織考查,學校審批通過面向全校公示;下發轉專業錄取通知書。具體辦法屆時參見學校通知。
第三十三條 凡提出申請轉專業的學生,應具備下列條件:
1、思想品質優良;
2、學習成績原則上在良好以上;
3、對所轉專業有一定的特長、志向和基礎。
第三十四條 教務處根據各院繫上報接收轉專業人數情況,確定並統一公布各專業接收轉專業人數。對於少數畢業生就業率偏低的專業,原則上不得接受外院系轉專業學生。
第三十五條 凡需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在規定時間內,向所在院系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南京大學學生轉專業申請表》,報主管教學院長或系主任審批,經所在院系同意後,報校教務處。國防生須經解放軍駐南京大學選培辦公室書面同意後方可遞交申請。教務處匯總各院系申請轉專業學生名單並進行資格預審後,同意轉專業的學生,參加轉入院系組織的考試、考核。
第三十六條 接收院系要認真組織好申請轉專業學生的考核工作,考核應採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著重考核學生轉入專業的基礎要求以及特長表現,提出能否接收的意見,報教務處。教務處根據各院系轉專業學生考試情況及審核意見,提出初審意見報學校領導小組批准後面向全校公示。
第三十七條 經公示後無異議的學生,由教務處書面通知學生所在院系和接收院系,學生憑轉專業錄取通知書辦理轉專業手續。第一學年被批准轉專業但沒有按時前往轉入院系報到者,第二學年不得再提出轉專業申請。
第三十八條 學生在本院系內轉專業,須由本人申請,參加本院系組織的甄別考試,院系主任審核同意,報教務處備案。
第三十九條 轉專業的學生如需延長學習年限,則需繳納延長學年的學費。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況者,不得申請轉專業:
1、入學未滿一學期者;
2、本科三年級(含三年級)以上者;
3、入學時簽署過關於錄取專業協議者;
4、在校期間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處分者;
5、在校期間已有過一次轉專業記錄者。
第四十一條 因公傷事故或患某種疾病、生理缺陷需轉專業者,必須由本校醫院檢查,證明其不能在原專業繼續學習,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安排申請者轉入有關專業。有特殊情況的、經學校確認必須轉專業的學生,由學校甄別情況妥善安排。
第四十二條 轉專業後已取得的學分按下列規定計算:
1、與轉入專業同檔或高一檔的通修課、學科核心課程學分仍然有效。低於轉入專業的通修課、學科核心課必須補修;
2、其它與轉入專業教學計劃無關的課程,可計算為選修課學分。
第四十三條 學生跨省轉學,須由轉出學校發函向擬轉入學校聯系,徵得轉入學校同意,經轉出學校所在省教育廳批准,並報轉入學校所在省教育廳批准後,學生方可按規定辦理手續。凡轉入我校者必須為教育部全國重點大學學生,並提出充分的轉校理由,否則不予受理。
第四十四條 在未經過教育部批準的情況下,我校不接收國外、港澳台高校學生轉入我校學習。

『叄』 【南京大學本科轉專業情況】
南京大學本科生在大一第二學期或大二第二學期向學校提出轉專業申請,原則上大一可以跨院系轉專業,大二在本院內轉專業(不過我們有同學大二照樣轉到別的院去了)。
09級之後,學校實行專業「准入准出」制度。每個學院都會制定一些科目為「准入」課程。如果想轉進這個專業,必須在提交轉系申請之後,參加「准入」課程的考試,通過之後才能轉進這個院系。不會?沒關系,低年級時可以跨院系選課的,你可以在開學選課的時候,選你想進入的院系的「准入」課程。不過手要快哦。「准出」課程,想從這個專業畢業,就必須通過。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到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