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法學教授名單
❶ 能不能介紹一下劉鳳科和柏浪濤兩位老師
兩個都是比較光不錯的老師,在業內挺有口碑 的,劉鳳科清華大學法學博士。柏浪濤2014年德國波恩大學深造歸來,清華大學法學博士。
❷ 中國著名的刑法學教授有哪些
刑法學界主要分為兩批(其他的小的派別不算),這兩派的掌門人,一個是張明楷,一個是周光權。另外,中國政法大學知名的刑法學教授還有曲新久、阮齊林、羅翔、趙天紅等。
下面是對於兩個掌門人的介紹
1.張明楷,男,1959年7月生,湖北仙桃人。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1982年畢業於原湖北財經學院(今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律系,同年攻讀本校法學碩士學位,1985年留校任教,1989年到日本東京都立大學法學部研修,1995年任日本東京大學法學部客座研究員,1996年任日本東京都立大學法學部客座研究教授,曾任中南政法學院法律系主任。1998年2月調入清華大學。張明楷教授多次獲得各種社會獎勵,多次被評為司法部優秀教師,被評為全國優秀留學回國人員,湖北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2002年被評為第三屆全國十大傑出中青年法學家,其科研成果也曾獲全國普通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獎等。
2.周光權是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兼任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曾為日本名城大學法學部訪問學者(2001年4月至2002年2月)。出版《法治視野中的刑法客觀主義》等專著;在《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刊物發表多篇論文。2002年獲第七屆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2003年獲得中國社會科學院第三屆「胡繩青年學術獎」。
❸ 寮犳槑妤風殑鍥涘ぇ鍗氬+瀛︾敓鏄璋
鍒嗗埆鏄寮犳槑銆佸紶浜銆佸紶鍙嬈e拰鍒樺畻瀹濄傚紶鏄庢シ錛岀敺錛1959騫7鏈堢敓錛屾箹鍖椾粰妗冧漢錛屽垜娉曞﹀躲1985騫存瘯涓氫簬鍘熸箹鍖楄儲緇忓﹂櫌錛堜粖涓鍗楄儲緇忔斂娉曞ぇ瀛︼級娉曞緥緋伙紝鑾風曞+瀛︿綅錛屾浘浠諱腑鍗楁斂娉曞﹂櫌娉曞緥緋諱富浠匯佹暀鎺堬紝鍖椾含甯傝タ鍩庡尯浜烘皯媯瀵熼櫌鍓媯瀵熼暱錛屾渶楂樹漢姘戞瀵熼櫌鍏璇夊巺鍓鍘呴暱錛屾竻鍗庡ぇ瀛︽硶瀛﹂櫌鍓闄㈤暱錛岀幇浠繪竻鍗庡ぇ瀛︽枃縐戣祫娣辨暀鎺堛佹竻鍗庡ぇ瀛︽硶瀛﹂櫌鏁欐巿銆佸崥澹鐢熷煎笀銆
❹ 清華大學張衛平籍貫
張衛平(章程),山東萊蕪人
張衛平(又名:章程)
教授、博士生導師
研究方向:民事訴訟法學
1983年西南政法學院本科畢業,獲法學學士學位。1986年西南政法學院研究生畢業,獲法學碩士學位。
個人經歷
張衛平(章程),山東萊蕪人,1976年結束下鄉生活參加工作,1979年考入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1983年本科畢業、1986年研究生畢業留校執教,1993年作為訪問學者赴日本留學,分別在東京大學法學部和一橋大學法學部學習研究,1996年任《現代法學》主編,1997年底離校去深圳某證券公司任職,1999年初調清華大學法學院任教至今。
1987年晉升為講師
1992年獲得碩士生導師資格
1993年從講師直接破格評聘為教授
1996年獲得博士生導師資格
任職情況
現為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訴訟法研究會副會長、民事訴訟專業委員會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學院客聘教授、最高人民檢察院帶教導師。
獲獎情況
1991年被四川省人民政府評為四川省有突出貢獻的碩士學位獲得者;
1996年被司法部、勞動人事部授予英雄模範稱號;
1996年被國務院批准為國家政府津貼獲得者;
1997年國務院、國家教委評為全國百、千、萬工程人才;
1997年被四川省人民政府評為四川省有突出貢獻的專家學者。
學術成果
(一)學術研究
率先提出了我國民事訴訟模式的轉換問題,並提出了以民事訴訟體制轉型為導向的,一整套關於民事訴訟體制、模式的宏觀分析框架以及制度調整的理論與技術,形成了具有個人獨創性的民事訴訟體制及轉型理論。
(二)主要著作
獨著
1.《程序公正實現中的沖突與衡平》(成都出版社1992);
2.《破產程序導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3);
3.《訴訟構架與程式》(清華大學出版社2000);
4.《探究與構想——民事司法改革引論》(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
5.《守望想像的空間》(自選集、法律出版社2003);
6.《轉換的邏輯——民事訴訟體制轉型分析》(法律出版社2004)。
7.《民事訴訟法》(法律出版社2004)
主要合著
1.《中國審判理論研究》(重慶人民出版社1991);
2.《破產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5)
3.《民事訴訟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8);
4.《民事訴訟現代化與制度建構》(法律出版社2000);
5.《司法改革:分析與展開》(法律出版社2003)。
(三)論文
發表學術論文90餘篇,主要有:
1.《民事訴訟基本模式:轉換與選擇之根據》(《現代法學》1996);
2.《訴訟標的及識別》(《法學研究》1996);
3.《我國民事訴訟辯論原則重述》(《法學研究》1997年);
4.《民事訴訟中的失權與正義性》(《法學研究》1999);
5.《自認制度及結構分析》(《清華法學評論》1999);
6.《再審事由研究》(《法學研究》2000);
7.《法院體制的非行政化—— 一種法院體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法商研究》2000);
8.《事實探知的絕對化及消解》(《法學研究》2001);
9.《交叉詢問:魅力與異境的尷尬》(《中外法學》2001);
10.《中國民事司法改革的基本框架》(《中國社會科學(英文版)》2002);
11.《民事再審:基礎置換與重構》(《中國法學》2003);
12.《證明標准建構的烏托邦》(《法學研究》2003);
13.《起訴條件與實體判決要件》(法學研究2004);
14.《論訴訟契約化——完善我國民事訴訟法的基本作業》《中國法學》2004年第3期。
❺ 勞冬燕清華大學年齡
38歲。勞冬燕出生於1984年,截止到2022年10月7日她38歲,法學博士,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研究刑法學、刑事政策學、刑法學與刑事政策學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