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斯坦福大學強奸案
A. 美大學生強奸逃牢獄之災,爭議再起
前科羅拉多大學學生Austin JamesWilkerson被控在校友趴體上強奸一名「無助的」醉酒年輕女性的罪名成立,但是他不用進監獄。檢察官說這次審判是一場「持續五天的關於傲慢、權利、特權以及公然不尊重法律的展示。」
我們越來越多地看到校園強奸案的白人犯罪者總是享有特權,不受懲罰,尤其是在前斯坦福大學學生Brock Turner一案後。在Wilkerson的案子里,Patrick Butler法官判處這位22歲的白人小伙兩年所謂的「白天監外工作」以及20年緩刑。「白天監外工作」就是白天可以工作或者上學,但是晚上要回到監獄里。
在2014年三月份的一場趴體中,Wilkerson假裝在照顧這位受害者。他「讓自己的室友看著他檢查她的脈搏和體溫,並且喂她喝水,」檢察官寫到。當他們兩人獨處時,她斷然回絕了他每一次試探,Wilkerson告訴大學調查員說。雖然他的故事版本在訴訟中一直變化,但是他承認自己「用手指侵入了她,並且強迫進行口交」。
在法庭文件中,緩刑部門建議不懲罰Wilkerson,因為他「令人印象深刻地承擔了自己行為的責任,」福克斯新聞報道說。
Wilkerson向受害者道了歉,甚至承認他的行為是重大社會問題的一部分:「我很抱歉我成為校園性侵的當事人。我的所做作為永遠無法被挽回。」檢察官指控他在審判中不誠實,他的悔過只是作秀。法官也表示了同樣的擔心,說他擔憂Wilkerson在試圖「玩弄法律系統。」
蛋友評論
czy:「白天監外工作」就是白天可以工作或者上學,但是晚上要回到監獄里。那豈不是房租可以省了……
貓與魔杖:以前美國殖民地的強奸犯是要切鉛筆的。刑法越來越退步啊,現在這個時代是犯罪者的天堂,連死刑都快被整個免除了
馬賽克:唉?不是寫寫檢討就好了嘛?
bububu:強迫有意識的女人口交難道是真的可以,不怕一口把ball給你咬下來?難道是AV?難道對方沒牙齒?
落灰:@bububu: 我記得煎蛋之前有篇文章說的就是女性遭遇強奸時 身體的應激反應會導致身體僵硬意識模糊 無法做出有效反抗
文:許叔/煎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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