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北電力大學自主招生錄取名單
『壹』 自主招生的學校都有哪些
自主招生的學校包括:北京理工大學、北京中醫葯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北京化工大學、北京語言大學、華北電力大學、北京郵電大學、中國傳媒大學等。
自主招生學校的名單整理如下: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郵電大學、北京師范大學、北京交通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北京化工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中醫葯大學、中央財經大學、北京林業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北京語言大學、中國傳媒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華北電力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華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華東理工大學、上海財經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農業大學、東南大學、河海大學、南京理工大學、江南大學、中國葯科大學、中國礦業大學、南京大學、蘇州大學、華中科技大學、武漢大學、華中師范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武漢理工大學、華中農業大學、中國地質大學(武漢)、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長安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陝西師范大學、四川大學、西南交通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南財經大學、山東大學、中國石油大學(華東)、中國海洋大學、大連理工大學、東北大學、大連海事大學、湖南大學、中南大學、湖南師范大學、合肥工業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華南理工大學、中山大學、重慶大學、西南大學、吉林大學、東北師范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浙江大學、蘭州大學、廣西大學、廈門大學、西北大學、北京工業大學、黑龍江大學、上海大學、南京師范大學、福州大學、鄭州大學、湖南師范大學、廣西大學、四川農業大學、西南政法大學、貴州大學、雲南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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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招生,即自主選拔,是高校選拔錄取工作改革的重要環節。通過高考自主招生筆試和面試後,考生能獲得相應的高考降分政策。2015年起,所有試點高校自主招生考試統一安排在高考結束後、高考成績公布前進行,筆試考試不得超過兩門。
自主招生通過考核後,招生學校會與考生簽訂招生考試合同。簽訂合同後,考生可享受降低十分至幾十分的錄取優惠政策,同時在專業選擇上也有一定的優惠。具體合同條款需與學校協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