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研究生導師資料在哪兒看
1. 在那裡可以看到高校的碩士生導師情況
1。國外都會把各個專業的導師信息,放在學校網站上,可以進入各處學院和系部進行查詢。版國外我沒看到過權,但是應該也會有的。
2。另外就是通過自己的朋友,找到這個學校,再找老師。
3。可以到你要學的專業,相應的期刊里,看看這些導師的文章/論文,上邊都會有聯系方式,一般是信箱。
國內求學的人太多,如果沒有找到比較直接的聯系方式,很難套瓷的。
2. 想了解研究生導師的情況可以在哪查包括老師在國內國際的名氣影響。謝謝!
其一:
導師資料查詢的途徑:
-通過學校官網,找名師風采|導師版風采之類的版塊;權
-直接到學校,找導師所在的院系辦公室,通常會有導師簡介在外張榜;
-找學生工作辦公室(學工辦)或輔導員,征詢導師的研究方向及相關情況;
-搜索導師所在專業的全國排名,間接了解導師及其團隊的綜合實力。
其二:
導師在國內國際的名氣:
-全國核心期刊發表論文數量;
-國際學術期刊發表論文數量;
-知名論文檢索工具中收錄在編的論文數量;
-學術專著(含教材)著作數量;
-專業教材編寫數量(這個參考意義不是特別大);
-導師參與的學術協會以及在協會中的位置和分量。
3. 考研導師信息在哪裡找
去你報的學校的校網,進入研究生院,在院系設置、師資力量、教師隊伍、導師介紹、教師風采等類似的選項里找,翻翻就找到了。哪個學校的網站全是這個套路。裡面一般會有導師的職稱、聯系郵箱、科研情況、研究方向什麼的。之後就可以發郵件聯系導師了。
拓展資料:
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招生考試(Unified National Graate Entrance Examination),簡稱「考研」。是指教育主管部門和招生機構為選拔研究生而組織的相關考試的總稱,由國家考試主管部門和招生單位組織的初試和復試組成。
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大學數學等公共科目由全國統一命題,專業課主要由各招生單位自行命題(部分專業通過全國聯考的方式進行命題)。碩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培養模式分為學術型碩士和專業型碩士研究生兩種。
選拔要求因層次、地域、學科、專業的不同而有所區別。考研國家線劃定分為A、B類,其中一區實行A類線,二區實行B類線。一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重慶、四川、陝西。二區包括: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雲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
4. 考研報考導師的論文,在哪裡能查到
去論文資料庫查詢,通過高級檢索,定位單位和姓名能找到。本學科學術造詣回較深的教授或相當專答業技術職務的教學,有培養本科生經驗,至少培養過兩屆本科生。
能堅持正常工作,擔負實際指導碩士生的責任。有協助本人指導碩士生的學術隊伍。有課程教學經歷,承擔過或正在承擔一定工作量的本科生課程。
(4)學校研究生導師資料在哪兒看擴展閱讀
1、熱愛研究生教育事業,熟悉國家和學校有關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規和規章制度,能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團結協作,具有高尚的科學道德、嚴謹的治學態度。
2、能認真履行導師職責,身體健康,心態積極向上,每年保證能有半年以上的時間在基地指導碩士生。
3、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原則上具備本學科或相近學科碩士學位。具有博士學位的講師,近三年在高水平學術期刊上發表過論文,亦可申請碩士生導師資格。
4、具備本門學科系統深入的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能夠創造性地進行研究工作,具備解決復雜理論問題、技術問題和應用問題的能力。
5. 怎麼在研招網上看導師信息
查詢來步驟如下
1:首先在瀏覽器內自搜索研究生導師查詢系統。
2:點擊該鏈接後出現選項和界面
然後在相應的選項框內輸入相應的信息點擊搜索。
3:然後就可以看到各個專業的對應老師的名字點擊想要了解的老師的名字就可以查看想要了解的老師的信息了。
相關的附圖
6. 在哪裡查看導師信息
看學院的研究生網站有沒有,有的學校會有導師介紹這一項的
7. 怎麼看研究生導師信息去哪找
當然是去想報考的大學的官網上去看。
8. 考研導師信息怎麼找
首先要去你所報考的學校的主頁上去,然後找他們的相關師資力量的網頁,然專後裡面會有介紹,注屬意,要看老師有沒有帶研究生的資格已經當年還帶不帶研究生。
一般網頁上都有老師的聯系方式,你選擇好了以後可以給老師發郵件,把你的基本情況介紹一下都可以的。
9. 請問哪裡可以查詢院校研究生導師的信息啊
各院校只能分別查看。一般院校主頁上或研究生院都有導師風采或類似的網頁
10. 研究生導師去哪裡找
一、培養目標
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以下簡稱招生單位)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是為了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能力的高級專門人才。
二、報考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全國統一招生考試: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09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生,但只能報考委託培養或自籌經費的碩士。
自考生和網路教育學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在校研究生報考需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4.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69年8月31日以後出生者),報考委託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二)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經教育部批準的招生單位自行組織的單獨考試: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1、2、4、5各項要求。
2.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後連續工作4年或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已經成為業務骨幹,經本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定向培養或委託培養的在職人員。
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或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本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委託培養的在職人員。
(三)符合上述(一)或(二)中各項報考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相應的統考或單考(按教育學門類設置考試科目)。
可招收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學校57所。
(四)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簡稱「法律碩士聯考」: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可招收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高校78所。
這些高校在錄取該專業考生時,只從參加「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中選拔,不再為該專業組織統考或單考。
(五)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簡稱「MBA聯考」: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經5年或5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可招收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高校127所。
這些高校在錄取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考生時,只從參加「MBA聯考」的考生中選拔。各校不再為該專業組織統考或單考。
(六)經審定可以開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學校,可以推薦本校規定數量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初試,並在2008年10月25日前直接到報考單位參加復試和辦理接收手續。推薦和接收辦法由學校(招生單位)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製定。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團和農村教育碩士項目的推免生)須在國家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到報考點辦理報名確認手續,亦不得再參加統考。到2008年 10月25日仍未落實接收招生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資格。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報考2009年碩士生一律採取網上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日期:2008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請盡早上網登錄,避免高峰時段網路堵塞,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應屆本科畢業生可提前報名,時間為2008年9月18日至24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公告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復試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上述報名日期內,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3.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1)考生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後,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並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願。
(2)應試的外國語語種按招生單位的規定任選一種。
(3)同等學力的報考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4.國家按照一區、二區、三區確定考生參加復試基本分數要求,一區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等11省(市);二區包括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重慶、四川、陝西等10省(市);三區包括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雲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省(區)。
報考地處二、三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後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以下簡稱民族區域自治地方,見附4)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在民族區域自治地方范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為少數民族地區的定向或委託培養方式),方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目前在三區就業報考地處一、二區招生單位和目前在二區就業報考一區招生單位,且定向或委託培養回原單位的在職考生,均不享受照顧政策,按招生單位所在區分數線執行。
少數民族骨幹計劃以報名時身份為准,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統考。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6.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招生單位,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有關報考規定,遵守保密規定,按照有關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事先與招生單位聯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農村教育碩士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並繳費和照相。
1.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
2008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地點
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和參加「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公告指定的報考點確認;
參加單獨考試和參加「MBA聯考」的考生到報考單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公告指定的報考點進行確認報名。確認截止日期與統考生確認截止日期一致。
3. 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證(現役軍人持「軍官證」、「文職幹部證」等部隊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核對,考生確認本人網報信息。
(2)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考生辦理報考手續繳納報考費後,不再退還)。
(3)報考點按規定採集考生本人圖像信息。
四、考生資格審查
招生單位審查考生網上報考信息後,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發放准考證。招生單位將在復試時對考生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五、考試
(一)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二)初試日期和時間
2009年1月10日至1月11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月12日進行)。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月12日8:30至14:30)。
不在該規定日期舉行的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三)初試科目
1月10日上午
政治理論(滿分為100分);
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MBA)者考綜合能力(滿分為200分)。
1月10日下午
外國語(滿分為100分)。
1月11日上午
統考數學或一門業務課(滿分各為150分);
報考教育學、歷史學、醫學門類者,考專業基礎綜合(滿分為300分);報考農學門類者,考農學門類公共基礎(滿分150分)。
1月11日下午
業務課(滿分為150分);
報考農學門類者,考農學學科基礎綜合(滿分為150分)。
報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科者,考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滿分為150分)。
以上各科的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考試方式均為筆試(含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
1月12日
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滿分150分)。
(四)考試大綱及命題
1.全國統考初試的政治理論及數學,非外國語言文學專業的英語(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除外)、俄語、日語,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歷史學基礎、西醫綜合、中醫綜合等科目的考試大綱由教育部制訂並由教育部統一命題,其他科目由招生單位自行組織命題。農學門類公共基礎、農學學科基礎綜合實行聯合命題,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和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學會農林工作委員會制訂。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科專業基礎綜合實行聯合命題,命題工作由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學會工科委員會在教育部考試中心指導下組織實施。
2.單獨考試的初試科目由招生單位自行命題,也可選用全國統考試題。
3.「MBA聯考」的初試科目為兩門:外國語和綜合能力。英語和綜合能力命題工作均由教育部委託有關機構承辦。選考日語或俄語的考生,用全國統考的試卷,其他語種的試題由招生單位自行命題(政治理論由各招生單位自行命題在復試中進行)。聯考科目的考試大綱由全國工商管理(MBA)專業教育指導委員會編寫,並已下發至招收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院校。
4.「法律碩士聯考」的初試科目共四門:政治理論、外國語、專業基礎課(含刑法、民法)、綜合課(含法理、憲法和中國法制史)。其中政治、外語使用全國統考試卷,兩門業務課由教育部考試中心命制。聯考科目的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會同有關單位編寫,並已下發至招收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高校。
(五)參加全國統考、「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考場應試;參加單獨考試和參加「MBA聯考」的考生到報考單位所在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考場應試。
(六)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於每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鍾,具體出場時間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規定,交卷出場後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七)考生初試成績由考生報考的招生單位負責通知。
(八)復試
1.復試時間、地點、內容範圍、方式由招生單位自定。復試辦法和程序由招生單位公布。全部復試工作一般應在2009年5月上旬前完成。招生單位認為必要時,可再次復試。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2.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為准)報考的考生(不含「MBA」和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一律加試。復試時,要進行本科主幹課程和實驗技能的考查,其中筆試科目不少於兩門。
3.少數民族地區僅指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區域。考生的少數民族身份網報時應如實填寫,不得更改。
(九)教育部依據碩士生培養目標,結合年度招生計劃、生源情況及總體初試成績情況,確定報考統考、MBA及法律碩士專業學位聯考考生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其中包括應試科目總分要求和單科分數要求。
對單考生參加復試的基本分數要求由招生單位參考教育部公布的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自定。
經教育部批準的北京大學等高校(名單見附5)自行確定本校復試分數線。
各招生單位按照一定比例進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招生單位,可以適度擴大差額復試比例。進行初試科目改革的學科專業復試差額比例可適當擴大,具體比例由招生單位自定。
六、調劑
調劑復試的具體要求和程序均以初試結束後教育部發出的2009年錄取工作通知的規定為准。屆時,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願。
對教育學、歷史學、醫學和農學學科門類和工學門類的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科(僅限於參加統考或聯考的考生)的調入和調出,在考試科目要求方面可適當放寬。
七、體檢
考生復試時應按招生單位規定到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院進行體格檢查。具體要求見各招生單位招生簡章或復試通知。
八、錄取
招生單位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並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參加統考、「MBA聯考」及「法律碩士聯考」考生可被錄取為定向或非定向碩士生,也可被錄取為委託培養或招生單位自籌經費碩士生。
參加單考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的定向培養碩士生或委託培養碩士生。
招收定向培養、委託培養碩士生均實行合同制。招生單位、用人單位、擬錄取為定向培養、委託培養的考生之間,必須在考生錄取前,分別簽訂合同。
被擬錄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學資格,需在錄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招生單位同意,可以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對在報考及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有關部門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單位不予錄取。
對作弊考生的檔案記錄將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當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許報考;對嚴重作弊的在校生,將予以直至開除學籍的處罰;作弊的在職考生由考試機構通報其所在單位,由有關部門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於違法者,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畢業生就業
定向或委託培養碩士生回定向或委託單位。
非定向和自籌經費碩士生畢業時採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或按照培養合同就業。招生單位及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十、其他
(一)考生報名時不再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招生單位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二)已獲得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被錄取為碩士生後,培養經費及在學期間的待遇按委託培養或自籌經費培養合同辦理。
(三)各省級教育招生管理機構可根據本簡章,結合各地實際情況作必要的補充規定。
(四)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生及軍隊系統的招生單位招收碩士生,按解放軍總政治部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