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學水電學院教授委員會
⑴ 怎麼樣寫好水務信息,最好給我發幾篇經典的
加強對口指導 強化綜治宣傳
-----水務局與龍池鎮共同開展「送法下鄉」宣傳活動
為進一步落實「五五普法」規劃,提高全民法律知識,推動一方穩定,水務局認真開展對口指導工作,與龍池鎮認真開展「送法下鄉」活動,把當前群眾需要的法律法規知識和維穩綜治資料送到他們手裡。
6月25日,水務局工作人員和龍池鎮政府工作人員到龍池鎮安置點,設立法律法規宣傳點,向群眾發放法律法規宣傳資料,解答廣大群眾關注的問題,普及法律法規知識。
水務局和龍池鎮准備了《反邪教法制宣傳資料》、《毒品和毒品犯罪知識》、《抗震救災水利小常識》、《水務局災後重建工作及相關法律法規宣傳資料》、《勞動者權益保護知識》、《公證知識問答》、《行政訴訟法》、《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條例》等宣傳資料,向過往群眾發放安全宣傳資料,講解法律法規知識,現場接受群眾咨詢,活動現場氣氛熱烈。
此次宣傳活動共發放宣傳資料800餘份,接受咨詢13人次,提高廣大群眾的法律法規意識,對於提高當地群眾法制意識和維穩意識起到了良好的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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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結春副市長帶隊檢查白沙河堰塞湖勘測情況
為查勘堰塞湖穩定性,確保安全汛期安全,6月24日,都江堰市委常委、副市長汪結春帶隊,都江堰市水務局局長曾健、副局長劉開勝、防辦副主任湯鵬、建設管理長科長張慶、防辦工作人員何超,都江堰市虹口鄉事業服務中心主任林國江、深溪村書記賈正貴,四川大學水電學院教授楊興國、博士周宏偉等一行前往白沙河無人區枷擔灣堰塞湖,對堰塞湖現狀進行實地調查。
檢查發現我市堰塞湖枷擔灣堰塞湖現湖面水位下降約3米,去年應急處置開挖的泄流槽因水位下降已無水流,水流從壩體下滲漏流走。根據汪結春副市長和楊興國教授現場研究,還需對枷擔灣堰塞湖進行處置,具體為:一是由虹口鄉政府組織當地村組在7月10日前將引流槽在原有基礎上加寬加深,加寬2-3米,加深至能引水處。二是堰塞湖大壩上所有樹枝全部清理干凈。
我市還將一並對窯子溝堰塞湖與關門山溝堰塞湖兩堰塞進行檢查,根據堰體情況提出安全應對措施,確保全市防汛安全。
⑵ 川大課程教師里有的是外聘,請問和普通有何不同
基本沒有什麼不同,地位都是公平的,外籍教師在待遇上可能有些不同,但是都是基於其與校方簽訂的聘請合同,有著嚴格的聘請條件、聘請程序,還會定期考核。
大致可參考川大藝術學院外聘專家的管理辦法:
藝術學院外聘教師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外聘教師管理,特製定本辦法。
一、申請聘請外聘教師的條件
1、學院各系、各專業應按照教學計劃對任課教師進行合理的教學安排,原則上不聘請外聘教師進行常規教學任務。
2、教學中因特殊情況,專業內某門課程本專業教師不能承擔時,應首先在本院教師中進行調節。
3、學院現有的教師確實不能勝任教學計劃安排的相關課程時、可外聘教師 。
4、超編單位原則上不允許外聘教師,但確因歷史原因造成的人員結構不合理而工作確實需要時,可外聘教師 。
3、新專業在師資缺乏的情況下,根據新開專業課程的需要,可以外聘教師。
二、受聘教師的條件和要求
1、 受聘教師原則上應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證書 》,具備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要求的認定條件。專任教師一般應該擁有副教授職稱,對於某些特殊專業,可酌情考慮。
2、 受聘教師年齡一般在 60歲以下,身體健康,能勝任正常的教學工作。
3、 認真了解並嚴格遵守我院的規章制度,特別是教學方面的管理制度及相關規定 。
4、 接受我院日常管理。
三、外聘教師的聘請程序
1、學院內各系各專業及教師個人無權聘任外聘教師進行常規教學任務。各系、各專業需聘請外聘教師時應提前半學期向教務辦提出書面申請並對應聘教師進行全面考察,著重對其業務能力、教學水平進行考察。填寫《藝術學院外聘教師申請表》,由教務辦上報教學副院長 。書面申請中要著重對外聘教師的業務能力、教學水平進行報告。
2、教學副院長協同學院教授委員會進行審查,合格後報院長在院務會上評議審批 。
3、教務辦公室在院務會審批通過之後,為其辦理外聘教師聘任手續。
4、聘任教師如發生教學事故,按四川大學教學事故認定程序處理。
5、外聘教師無故終止上課或長時間曠課,按《合同法》有關條例處理。
6、各系、各專業如臨時需要聘用外聘教師時,必須上報教務科,並經教學副院長和院長審核簽字。否則聘用外聘教師所產生的費用由相關個人承擔,發生教學事故的還要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四、外聘教師的考核、續聘及解聘
1、外聘教師的考核期限一般為一個學期,學期末接受用人單位、教務辦公室、教授委員會聯合組織的考核,考核成績作為續聘、解聘的依據。
2、聘期期滿,聘約自動解除。考核合格,因工作需要的,可以續聘。
五、外聘教師的待遇
外聘教師按協議商定的標准發給講課酬金。學期末由各系將外聘教師的真實課時量報教務辦公室,由教務辦公室核實後,交教學副院長簽字確認,由財務辦公室負責發放。
六、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過去文件中有與本文件精神不符的以本文件為准。
七、本辦法由藝術學院負責解釋。
附件:
1、《藝術學院外聘教師聘任申請表》
2、《藝術學院外聘教師聘任協議書 》
藝 術 學 院
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⑶ 四川大學有哪些院系,四川大學院系設置,部門
其下轄31個教襲學學院: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電氣信息學院
電子信息學院
法學院
高分子科學與工程學院
公共管理學院
華西公共衛生學院
華西口腔醫學院
華西臨床醫學院
華西葯學院
化學學院
化學工程學院
華西基礎醫學與法醫學院
計算機學院
建築與環境學院
經濟學院
匹茲堡學院
歷史文化學院(旅遊學院)
輕紡與食品學院
軟體學院
商學院
生命科學學院
數學學院
水利水電學院
外國語學院
文學與新聞學院
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
藝術學院
製造科學與工程學院
此外,還有機關部處的黨委辦公室、校長辦公室、黨委組織部 、人事處 、宣傳部、教務處、統戰部 、社會科學研究處、校紀委辦公室、監察處 、科學技術發展研究院、學生工作部(處)、武裝部、研究生院、保衛部、招生就業處 、校工會、實驗室及設備管理處、校團委 、國有資產管理處、機關黨委 、後勤管理處 、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國際合作與交流處、港澳台事務辦公室 、財務處、審計處、離退休工作處、醫學管理處 、規劃建設處 。
⑷ 周流的教授
周流 男,1963年7月出生,中共黨員,教授,博士生導師,
1988年7月畢業於清內華大學無線電系,獲容碩士學位。
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在四川大學水電學院學習,獲博士學位,
1999年7月晉升教授。
1988年7月起在四川大學工作,
1995年10月起先後任原四川聯合大學東圖書館副館長、圖書館總支副書記(主持工作),四川大學圖書館副館長兼總支副書記,總支書記兼副館長,國家示範軟體學院院長,計算機學院(軟體學院)院長。
2007年12月起任成都大學委副書記、校長。主持學校行政全面工作,分管發展規劃處、人事處、計劃財務處、國際合作與流處(港澳台辦公室);聯系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生物產業學院。

⑸ 梁川的個人履歷
先後於年和1991年在成都科技大學完成大學本科和碩士研究生學習,分別獲得水文及水資源專業的學士學位和碩士學位;1994年於大連理工大學土木工程系水力學及河流動力學專業攻讀博士研究生,並獲得工學博士學位。1996年於四川聯合大學高速水力學國家重點實驗室土木水利博士後流動站完成在站博士後研究工作。2001~2002年受國家留學基金委公派到美國內華達州立大學(Las Vegas NV)作高級學術訪問學者。
歷任四川大學水利系副系主任,水利水電學院黨委書記、院長等職務。現任四川省水文學及水資源重點實驗室主任,四川大學水利水電學院教授委員會副主任,四川大學高速水力學國家重點實驗室學術委員會委員,四川省南方丘陵區節水農業研究重點實驗室學術委員會委員,兼任中國水利學會水文水資源專業委員會委員和青年工作委員會委員、四川省水利學會和四川省水力發電學會常務理事、成都市水利學會副理事長,《四川水力發電》編委會副主任委員、《山地學報》和《水資源研究》編委等職務。其它學術活動有,《水利學報》、《水科學進展》等國內多家期刊審稿人,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同行評議(水利學科和環境學科),全國博士、碩士學科點和全國百名優秀博士論文評議人。
二十多年來,在現代水資源可持續開發利用與管理量化研究、生態環境調控與評價、水利信息技術和工程水力學等領域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先後主持並承擔完成4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1項水利部基金項目、1項國家博士後基金項目、10餘項國家重大水利水電工程研究課題,獲電力工業部科技進步二等獎1項。
目前,正在負責國家973科研項目1項、國家863科研項目1項、國家特大型灌區委託科研課題1項和橫向課題2項。已在《Nature and Science》、《水利學報》、《水土保持學報》、《水科學進展》等國內外核心學術刊物和國際學術會議上發表研究論文100多篇,獲成都市自然科學優秀論文一等獎2篇、二等獎1篇,被SCI、EI、ISTP收錄30餘條。獨立編寫研究生教材《ENVIRONMENTAL HYDROLOGY》和《工程投資與經濟管理》兩部,合作出版專著《節水灌溉數學建模及優化技術》一部,參編中外國際學術會議論文集若幹部。獲1997年電力工業部科技進步二等獎1項(第2完成人),1997通過四川省鑒定成果2項(第1完成人),2003年獲成都市自然科學優秀論文一等獎2篇和二等獎1篇(均為第1作者)。
長期承擔10多門博士、碩士和本科生學位課程的主講,培養指導博士研究生20餘名,碩士研究生30餘名,培養博士後4名。

⑹ 四川大學 水利水電學院
水電的歷年基本都是加權佔70,科研20,導員給5,德育5
⑺ 四川大學周偉教授
周偉教授:
法學博士,四川大學法學院教授,四川大學憲法與行政法學學科帶頭人.四川大學人權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導師, 西南政法大學行政法學院兼任教授,中國法學會會員,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四川省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美國政治學會會員,美國國際法學會會員。
研究方向:公民基本權利,反歧視法,比較行政法。
一、 個人簡介
1988年7月於西南政法大學獲法學碩士學位
1998年7月於武漢大學獲法學博士學位
德國MAX-PLANCK比較公法與國際法研究所、美國耶魯大學法學院中國法中心、美國天普(Temple)大學法學院、挪威奧斯陸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
曾代理身高歧視、乙肝歧視、性別歧視、年齡歧視、生命歧視等在國內外有重大影響的憲法平與反歧視案件
二、學術成果
近5年承擔的科研項目:
1. 2008年,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禁止歧視與少數人暨弱勢群體權利保護的理論與實踐研究》,負責人;
2. 2008年,美國耶魯大學法學院中國法中心,《《中國反歧視法理論研究》,負責人;
3. 2007年,中國法學會部級課題,《構件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平等就業法律保障機制研究》,負責人;
4. 2006年,四川省哲學社會科學重點課題,《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中的反歧視法律制度研究》,負責人;
5. 2006年,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學院,《中國就業歧視法律制度研究》,負責人;
6. 2005年,美國福特基金,《中國憲法基本權利與違憲審查實證案例研究》,負責人;
7. 2004年,教育部2004年重大課題《社會主義政治文明與憲政》子課題「憲政與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主研人員;
8. 2004年,挪威奧斯陸大學法學院,《中國西部勞動就業反歧視法律制度研究》,負責人;
9. 2003年,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完善公民權利法律救濟機制理論與實務研究》,負責人。
10. 2002年,四川省哲學社會科學一般項目,《完善人大及其常委會組織體制創新研究》,負責人。
11. 1996年,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體制改革過程中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法制發展保障制度研究》,主研人員。
近5年主要學術成果:
著作:
1.《反歧視法立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
2.《憲法解釋的方法與案例研究:法律詢問答復的視角》,法律出版社,2007年9月版;
3.《憲法基本權利?理論?規范?應用》,法律出版社2006年9月版;
4.《德國行政法》,譯著,山東人民出版社2006年8月版;
5.《中國勞動就業歧視:法律與現實》(合著),法律出版社2006年2月版;
6.《各國立法機關委員會制度比較研究》,山東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7.《憲法基本權利司法救濟研究》,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
8.《憲法學》(教育部十五規劃教材)(合著),法律出版社2004年9月版;
9.《憲法學》(教材)(合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年6月版。
論文:
1 .《第一至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會期與會議議程研究》《清華法律評論》2008第5期
2.《憲政:理念與實踐》《法學》2008年第4期
3.《城鎮就業中的身長歧視研究》《華東政法大學學報》,2008年第4期
4.《中國城鎮就業中的性別歧視研究》《政治與法律》,2008年第4期
5.《城鎮就業中的長相歧視研究》《政法論叢》,2008年第2期6
6.《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組成人員專職化的進程與展望》,《河北法學》,2007年第12期;
7.《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歧視法學術建議稿》,《河北法學》2007年第6期;
8.《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歧視法學術建議稿> 的說明》,《河北法學》2007年第6期;
9.《我國就業中年齡歧視的實證研究》,《政法論叢》,2007年第3期;
10.《中國地方外地勞動力就業立法例合法性研究》,《四川大學學報》,2006年第2期;
11.《高校畢業生就業立法歧視研究》,《河北法學》2006年第6期,人大復印資料《經濟法學.勞動法學》2006年第10期全文轉載;
12.《通信自由與通信秘密的保護問題》,《法學》2006年第6期;
13.《論禁止歧視》,《現代法學》2006年第5期;
14.《婚姻與國家:婚姻自由之憲法之維》,《河北法學》2006年第12期;
15.《憲法解釋中學說解釋、歷史解釋和先例解釋研究》,《南京師范大學學報》第2005年3期
16.《我國立法中專門委員會審查法案的主要問題》,《學海》2005年第3期;
17.《活的憲法解釋——以憲法解釋明確憲法及其與法律的界限之實證問題研究》,《黃海學術論壇》2005年第5輯,上海三聯書店2005年4月版;13、《1982年憲法以前的憲法解釋與違憲審查案例之啟示》,《四川師范大學學報》2004年1期,人大復印資料《憲法與行政法》2004年第5期全文轉載;
18.《論立法上的平等》,《江西社會科學》2004年2期;
19.《完善我國憲法監督制度研究》,上海社會科學院《社會科學》2004年第3期;
20.《我國憲法解釋的特徵與意義》,政治與法律2004年第3期;
21.《憲法解釋的方法體系》,《社會科學研究》2004年第5期;
22.《憲法解釋機關比較研究》,《四川大學學報》2004年第5期;
23.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統一審議法律草案立法程序之改革》,《法律科學》2004年第5期
24.《改革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統一審議法律草案為各專門委員會分別審議的立法程序》,《法學研究》2004年第6期;
25.《中國公共信息公開法律制度的現狀、問題與前瞻》,《政治學研究》2003年第4期 ;
26.《中國憲法訴訟的現狀、理論與前瞻》(德文),《德中法律評論》,2003年第1期;
27.《法律詢問答復法律效力實證研究》,《安徽大學法律評論》,2003年6月;
28.《活的憲法解釋案例補充憲法規定研究》,《南京大學法律評論》,2003年第1期;
29.《立法機關委員會管轄比較》,《人大研究》2003年第4期。
近5年參加的國際學術會議:
1 .2007年4月19日,美國耶魯大學法學院:發表中國反歧視立法機制最新發展的演講(China Anti-discrimination Legislative and Cases Recently Development);
2. 2006年12月13日-14日,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學院、中華律師協會: 「反就業歧視」律師培訓及國際研討會,發表題為「中國就業歧視案件訴訟實踐」的演講;
3 .2006年.挪威奧斯陸大學法學院、西南政法大學:中國西部高校教師人權法教學研討會,發表題為:「中國禁止歧視的理論與法律實踐」的演講;
4 .2006年8月19日-20日,挪威奧斯陸大學法學院、北京大學法學院:反就業歧視的立法必要性和理論框架:中國項目成果發布會及研討會,發表題為「西部就業歧視研究看中國建立就業歧視法律制度」的演講;
5 .2006年7月15日-21日,美國天普大學法學院, 艾滋病毒/艾滋病法律防護非政府組織國際論壇,發表題為「疾病、反歧視與憲法平等權——以乙肝歧視案為例」的演講;
6 .2006年6月9日-11日,瑞典人道主義研究所、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平等權與公益訴訟研討會,發表題為「中國有關平等權的公益訴訟」的演講;
7. 2006年,美國福特基金會、四川省司法廳:憲法平等與就業歧視公益訴訟法律技術與方法研討會,發表題為「就業平等與反歧視公益訴訟的法律策略與方法」的演講;
8 .2005年,韓國光州亞洲人權論壇,發表題為「中國環境法律與環境權」的演講;
9 .2005年,挪威奧斯陸大學法學院,發表題為「中國勞動就業反歧視法律案件的發展」的演講;
10. 2005年,芬蘭Turkey大學中國研究中心,發表題為「中國憲法平等權的法律訴訟」的演講;
11. 2005年,美國律師協會,發表題為:「婦女權利與公益訴訟」的演講;
12. 2005年.挪威奧斯陸大學法學院、四川大學法學院:中國西部高校教師人權法教學研討會,發表題為:「中國禁止歧視的公益訴訟」的演講;
13 .2004年,北京中歐人權兩公約第六次網路研討會(EU –China Human Rights Network Seminar ),發表題為 「工作權及其實現」的演講;
14. 2004年,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作題為「中國憲法平等權訴訟的最新發展」 的演講;
15. 2004年,北京挪威奧斯陸大學中國合作項目討論班做題為「以案說法——運用中國法律中的平等權條款對抗就業歧視問題」 (Using the Chinese Equality Clause to Fight Against Employment Discrimination - Discussion On Recent Cases.)的演講;
16. 2003年,美國外交關系委員會(Council On Foreign Relations Committee ),做題為「中國憲法發展與制度發展的多元方法」(Differing Approaches to Constitutional and Institutional Development in China)的演講;
17. 2003年,美國耶魯大學法學院亞州法論壇,做題為《中國憲法訴訟》(Constitutional litigation in China)的演講;
18 .2003年,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中國法研究所,做題為《中國憲法訴訟近況》(Recent development of China constitutional litigation)的演講
三、成果獲獎情況
省部級獎:
《完善民族區域自治法問題研究》四川省人民政府哲學社會科學獎 三等獎 第一名 1999年
《有關中國法院適用憲法基本權利條款研究》司法部法學優秀科研成果獎 二等獎 2003年
《憲法基本權利司法救濟研究》四川省人民政府哲學社會科學獎 三等獎2005年
《各國立法機關委員會制度比較研究》司法部法學優秀科研成果獎二等獎2006年
《各國立法機關委員會制度比較研究》四川省人民政府哲學社會科學獎二等獎2007年
《論恩格斯晚年關於法的功能的理論》雲南省人民政府哲學社會科學三等獎1991年
《四川省有突出貢獻優秀專家》中共四川省委員會、四川省人民政府突出貢獻優秀專家2005年
四、學術、技術組織任職情況
2007年至今 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 常務理事
2006年至今 四川省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 副會長
2007年至今 四川省人民檢察院專家咨詢委員 立法咨詢專家四川省政協法制委員會專家咨詢委員會
成都市人大常會立法咨詢委員會
⑻ 四川大學水利水電學院哪個專業最好
四川大學水利水電學院優勢專業如下:
國家重點學科:水力學及河流動力學、岩土工程
省重點學科:水文水資源
211工程重點學科:現代水利水電科學與工程
⑼ 四川大學水利水電學院是公辦還是民辦院校
肯定是公辦的,是川大的下屬學院之一。和錦江,錦程學院有本質區別,後兩者才是民辦的三本學校。
⑽ 四川大學水利水電學院院長是誰
現任院長信息:
李 嘉
院長、黨委委員
主持學院行政全面工作(學科、教學、科內研、研究生、財務、外事容、規建等);分管研究生教學與學科建設辦公室;聯系水文與水資源工程系。
來源:
http://cwrh.scu.e.cn/about.aspx?mid=21&si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