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立新博士生導師
❶ 拿能力說話的作者 知道是 楊立新,可我不確定是哪個人,誰能提供個人簡歷或者資料
楊立新的學術歷程
我從1980年開始研究民商法,已經20年了。在這20年中,大體經歷了以下四個階段:
一、一九八零年至一九八九年
我在1975年到法院工作以後,先是在民事審判庭辦案。這是我最早對民商法的了解。
1980年,我雖然不在民事審判庭工作了,但是對侵權行為法理論產生了興趣,開始進行研究。1981年,為給最高人民法院召開的民事審判工作會議准備材料,參加了對侵權損害賠償案件的調查研究工作。在審閱了幾百件侵權損害賠償案件的卷宗以後,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素材。同時,我把國內能夠找到的侵權行為法的教材、文章都找到,進行學習和研究,寫出了《關於處理民事損害賠償案件的幾個問題》的調查報告,在上報上級法院之外,我把它寄到《法學研究》編輯部。《法學研究》編輯部在這一年的第五期上以重點文章發表。這對我的研究和學習是一個極大的鼓舞。
1983年,我到中央黨校學習半年,這半年是我集中進行民法學習的關鍵時間。中央黨校圖書館的藏書非常豐富,法律書籍很多。我每周都要從那裡借很多書,在課余進行學習,對民法積累了感性的認識。
1984年9月,我考入中國政法大學進修學院,專修法律,授課的老師都是法學界的名流,如佟柔教授、高銘暄教授、孫國華教授、關懷教授、陳光中教授、嚴端教授、張晉蕃教授等等。在這些高師的教誨下,使我對法律的理解和感情有了深刻的變化。特別是在佟柔老師的教導下,我對民法的感情更深了,理解得也更深入了。在學習之餘,我全面收集了中國侵權行為法的專著和論文,以及中國古代的法律典籍和國外翻譯過來的著作,全面研究侵權行為法的理論和實踐,之後,寫出了《侵權損害賠償》專著的書稿。在《民法通則》公布之後,對書稿進行了改寫,畢業時,就將這部書稿送到了出版社。在這個期間,還寫作了一些文章,在有關刊物上發表。
1987年,我在政法大學畢業之後,結合實踐的情況,寫作了《試論共同危險行為》一文,對共同危險行為的理論和在實踐中應用的問題,提出了肯定的意見,然後,這篇文章在《法學研究》上發表。如果說,1981年在《法學研究》上發表第一篇文章的時候還是一種對民商法研究處於不自覺的狀態的話,那麼,這篇文章的發表則滲透了作者對民商法研究的深厚感情和較為深刻的理解。這篇文章的基本理論被司法實務界所接受,很多案件是按照這一文章揭示的原理做出判決的,並被最高法院的有關刊物所登載,成為指導審判實踐的指導性判例。
1988年,在出版了《侵權損害賠償》一書之後,我開始了《侵權特別法通論》的寫作。這一年,我考入了中國高級法官培訓中心首屆民法班(在中國人民大學舉辦)。這期民法班,佟柔老師幾乎投入了全部的心血,親自授課,親自輔導,親自主持討論。此外,趙中孚教授、鄭立教授也非常關心高法班,主要的課程,都是這三位老師親自講授。可以說,我們在高法班的這次學習,要比研究生的待遇還高,教學內容和深度都是一流的。我在業余時間繼續寫作《侵權特別法通論》,得到了佟柔老師的親自指導,詳細詢問我寫作的計劃,幫助我錘煉主題,最後為我的這補助著作寫了熱情洋溢的序言。根據本書的主要內容寫作的《論侵權特別法及其適用》一文,參加最高人民法院舉辦的第一次法學理論研討會,在大會閉幕時上宣讀,獲得優秀論文獎。
1989年畢業,在畢業論文的評價上,趙中孚老師對我的論文的口頭評價是「特優」。
二、一九九零年至一九九二年
1990年2月,我被調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工作。這樣的工作環境為我的民商法研究提供了一個非常廣闊的天地,使我有機會接觸全國民事審判的最新動態和情況,參與最高司法機關制訂民商法司法解釋和重大民事案件的審理等工作,因而在實踐上,就使我的民商法研究提高了層次,走到了民商法研究的寶塔尖端之上,視野更寬,角度更高,認識更為全面。
這一年,與《法學研究》的同志共同研究,將「判解研究」作為《法學研究》的一個重要欄目,並將我的一篇判解研究的文章《對債權准佔有人給付的效力》作為欄目的開篇之作,從此,也開創了我的民商法研究的新方法,就是結合判例和司法解釋進行深入的學理研究,揭示判例和司法解釋的深層次的理論問題,指導實踐,發展理論。
嚴格地說,我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三年中,主要的還是對民法理論和實踐經驗的積累,大量地吸收新的理論觀點,整理自己的心得體會,同時大量地接受、消化民事審判實踐中的典型案例和司法解釋,豐富自己的實踐經驗。
在這一時期,也寫作了一些文章,並編寫了一些實踐性較強的民法著作。著作主要有:《民事審判諸問題釋疑》、《侵權損害賠償案件司法實務》、《精神損害賠償疑難問題》、《民事審判若干理論和實踐問題》、《涉台港民事糾紛司法對策》、《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釋義》、《侵權和債務疑難糾紛司法對策》等。
在《法學研究》上和其他刊物上發表了一批文章,如《論債權人撤銷權及其適用》、《混合過錯與過失相抵》、《論小說侵害名譽權責任》等。
三、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五年
這三年是我在民商法研究上取得重要成果的時期。經過十幾年的積累,特別是經過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三年的積累,我在民商法研究上的一些觀點需要進行整理。這時,恰好我調到煙台大學從事教學工作,有了充裕的時間來做這項工作。
這一時期的研究、寫作重點,一是人身權法的研究,二是擴展民商法研究的領域,向債法、物權法、親屬法等方面發展。
在前二年,在教學中,除了在每周的幾小時課程和學習外語的時間外,我幾乎都是在研究民商法,進行寫作。特別是在1994年,一年發表了32篇文章,差不多都是比較有分量的文章。同時,集中精力,進行了《人身權法論》的寫作。
在1995年,我已經調到最高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廳工作,這里環境寬松,又不負責重要的領導工作,因此,繼續了在煙台大學的研究工作。
三年中,完成的主要研究工作是:完成了75萬字的《人身權法論》長篇專著的寫作任務,同時在業余時間,進行校對等出版前的工作;編輯了《民法判解研究與適用》這部論文集,並且在1995年出版,出版印刷5000冊,再版印刷1萬冊。合作寫作《人格權與新聞侵權》、《人格權法新論》、《民法.侵權行為法》等著作。完成的論文有《我國他物權的重新構造》(《中國社會科學》發表)、《人身權的延伸法律保護》、《自由權之侵害及其民法救濟》、《侵害肖像權及其民法救濟》(以上三篇文章是在《法學研究》上發表)、《論損益相抵》、《論貞操權的侵害及其民法救濟》(以上兩篇文章在《中國法學》上發表)、《新聞侵權問題的再思考》、《論善意取得制度》、《對完善我國債的保全制度構想》、《論相鄰防險關系》等。
這一期間,是我民商法研究的黃金時期,很多重要的文章都是在和一時期寫成的。這一時期寫作的著作,構成了我的民商法研究成果的核心部分。
四、一九九六年至現在
從1996年起,我在工作方面的壓力越來越大,民商法研究的時間越來越少,只能在業余時間進行。好在在不久以後,就是實行了雙休日制度,在周六和周日,每周有兩天的時間可以利用,因此,我的研究工作並沒有中斷。
在這一個期間,我的民商法研究的主要內容是:
1.
總結、整理對侵權行為法研究的成果,寫完了75萬字的《侵權法論》一書,在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5000冊書不到1年就基本銷完,深受讀者的歡迎。在香港出版合著《中國侵權行為法》,合著法學統編教材《侵權行為法》、《侵權行為法案例教程》。在法律出版社編輯出版《損害賠償專家指導叢書》,在人民法院出版社編輯出版《損害賠償理論和司法實踐叢書》。
整理出版了《民法判解研究與適用》第二集至第四集共三部著作。編輯出版了匯集二十年來的全部論文的10卷文集《民商法判解研究》。
對合同法的研究,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制訂和公布,主持編寫了《中國合同法的釋解與適用》,《合同法的適用與執行》,以及《合同法總則》(上冊)。
對人身權法繼續進行研究,出版了合著的法學統編教材《人格權法》。
對民事行政檢察監督理論進行研究,寫了數篇文章和參加了有關專著的寫作。
以上僅僅是我對自己民商法研究學術活動的簡要總結,遠遠不能表達我對民商法的深情。回顧我20年的民商法研究歷史,我深深地體會到,民商法理論是一個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寶庫。這一生能夠從事民商法理論研究,是一個福分,既可以使你在這個法律領域中做出自己的探索,同時,民商法博大精深的理論和公平、正義的精神,永遠滋養著學子的身心,讓你永遠做一個好人,永遠不要去傷害別人。因此,我對從事民商法研究永遠不悔。
20年來發表的法學研究論文目錄
1.《我國他物權制度的重新構造》 《中國社會科學》1995年第3期
2.《人身權的延伸法律保護》 《法學研究》1995年第2期
3.《自由權之侵害及其民法救濟》 《法學研究》1994年第4期
4.《侵害肖像權及其民事責任》 《法學研究》1994年第1期
5.《論債權人撤銷權及其適用》 《法學研究》1992年第3期
6.《對債權准佔有人給付的效力》 《法學研究》1991年第3期
7.《混合過錯與過失相抵》 《法學研究》1991年第6期
8.《試論共同危險行為》 《法學研究》1987年第5期
9.《關於處理民事損害賠償案件的幾個問題》 《法學研究》1981年第6期
10.《論損益相抵》 《中國法學》1994年第3期
11.《論貞操權及其侵害的民法救濟》 《中國法學》1994年第4期
12.《新聞侵權問題的再思考》 《中南政法學院學報》1994年第1期
13.《論對債權之准佔有人給付效力及適用》 《中外法學》1994年第3期
14.《關於侵權小說編輯出版者的民事責任問題》 《法學評論》1994年第2期
15.《論合夥共有財產》 《政治與法律》1995年第2期
16.《勞動能力喪失及其損害賠償》 《政治與法律》1994年第4期
17.《論建築物區分所有權》 《法學家》1995年第4期
18.《新中國侵權法司法解釋的現狀及思考》 《法學家》1994年第2期
19.《論善意取得制度》 《法學家》1993年第3期
20.《債權侵權行為及其損害賠償研究》 《上海法學研究》1994年第5期
21.《對完善我國債的保全制度的構想》 《上海法學研究》1994年第2期
22.《論名稱權及其民法保護》 《江蘇社會科學》1995年第1期
23.《論婚生子女否認與欺詐性撫養關系》 《江蘇社會科學》1994年第4期
24.《論家庭共同財產》 《政法學報》1994年第4期
25.《論侵權行為的概念》 《政法學報》1994年第3期
26.《財產共有權基本問題研究》 《甘肅政法學院學報》1994年第4期
27.《論相鄰防險關系》 《甘肅政法學院學報》1994年第2期
28.《論工傷事故與損害賠償》 《中央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1994年第5期
29.《論國有公共設施設置及其管理欠缺致害的行政賠償責任》 《中央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1994年第1期
30.《論小說侵害名譽權責任》 《中央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1992年創刊號
31.《論信用權及其損害的民法救濟》 《法律科學》1995年第4期
32.《論公民身體權及其民法保護》 《法律科學》1994年第6期
33.《民事執行程序中的參與分配製度》 《法律科學》1994年第1期
34《論債權人代位權》 《法律科學》1990年第4期
35.《侵害留置權的損害賠償》 《法學》1994年第7期
36.《侮辱誹謗罪的附帶民事訴訟之我見》 《法學》1987年第3期
37.《論准共有》 《法學與實踐》1995年第4期
38.《批復性侵權法司法解釋的內容及適用》 《法學與實踐》1994年第3、4期
39.《霍夫曼計演算法及其適用》 《法學與實踐》1987年第1期
40.《論債的保全》 《法學與實踐》1990年第2期
41.《論幼年證人資格》 《法學與實踐》1986年第6期
42.《間接證據證明結構》 《法學與實踐》1985年第5期
43.《論夫妻約定財產》 《法學天地》1994年第3期
44.《論夫妻共同財產范圍的認定》 《法學學刊》1994年第2期
45.《論合夥糾紛與合夥訴訟》 《煙台大學學報》1994年第4期
46.《論一般人格權及其民法保護》 《河北法學》1995年第2期
47.《論國外人格權的歷史發展》 《河北法學》1995年第4期
48.《論侵害抵押權》 《河北法學》1994年第5期
49.《規范性侵權法司法解釋的內容及適用》 《河北法學》1994年第2期
50.《試論定作人指示過失的侵權責任》 《河北法學》1991年第2期
51.《霍夫曼計演算法與萊布尼計演算法及其適用》 《河北法學》1990年第1期
52.《論債權人撤銷權》 《河北法學》1990年第3期
53.《論妨害婚姻關系的名譽損害賠償》 《河北法學》1988年第6期
54.《論人格損害賠償》 《河北法學》1987年第6期
55.《證據系統芻議》 《河北法學》1986年第1期
56.《試論間接證據的證明方法》 《河北法學》1985年第2期
57.《試論郵政侵權行為》 《當代法學》1988年第1期
58.《試論僱用人的轉承賠償責任》 《當代法學》1987年第3期
59.《論侵權行為的轉承責任》 《政法叢刊》1990年第1期
60.《論我國侵權行為特別法規的實體內容》 《政法叢刊》 1988年第1期
61.《對侵權行為特別法規幾個問題的研究》 《政法叢刊》1988年第2期
62.《試論喊號助威者的民事責任》 《政法叢刊》1987年第1--2期
63.《關於侵權損害賠償請求權的幾個問題》 《政法叢刊》1986年第3期
64.《試論近年來刑法犯罪構成的發展變化》 《政法叢刊》1986年第1期
65.《論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一)》 《福建審判》1994年第3期
66.《論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二)》 《福建審判》1994年第4期
67.《論子女撫育費的確定和變更》 《四川審判》1994年第2期
68.《論離婚後子女撫養關系及其變更》 《甘肅審判》1994年第2期
69.《論幼年證人的資格》 《浙江法學》1986年第3期
70.《試論公民幫工換工的風險責任》 《政法學習》1987年第2期
71.《試論治安處罰中損害賠償的性質》 《人民公安》1986年第11期
72.《怎樣計算財物損失價值》 《法學季刊》1986年第3期
73.《判決書常見錯別字匯析》 《司法文書與公文寫作》1987年第6期
74.《判決書常見標點符號錯誤》 《司法文書與公文寫作》1986年第1、2期
75.《略論裁判文書的宣讀》 《司法文書與公文寫作》1985年第2期
76.《淺談刑事判決書理由部分的寫作》 《學習與輔導》1988年第9期
77.《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銀行工作人員未按規定辦理儲戶掛失造成儲戶損失銀行是否承擔民事責任的批復的理論闡釋》
《作者文集》第1集
78.《論我國個人合夥的民事法律地位》 《作者文集》第1集
79.《論對婦女人格權的侵權及其法律保護方法》 《作者文集》第1集
80.《中國古代侵權法研究》 《作者文集》第1集
81.《唐代侵權損害賠償制度初探》 《作者文集》第1集
82.《論<清律>的侵權損害賠償制度》 《作者文集》第1集
83.《當前債務案件的新特點及其對策》 《作者文集》第1集
84.《論人民法院信息系統的創制》 《作者文集》第1集
85.《對民間借貸之債司法解釋的評釋》 《作者文集》第2集
86.《保證人在主合同沒有變更時的保證責任》 《作者文集》第2集
87.《獎券糾紛的性質及對策》 《作者文集》第2集
88.《儲蓄存款損失的性質及其法律責任》 《民事審判諸問題釋疑》
89.《侵害生命權的間接受害人及其損害賠償》 《作者文集》第2集
90.《公民姓名權及其民法保護》 《作者文集》第2集
91.《對財產犯罪受害人起訴侵權賠償問題的研究》 《作者文集》第2集
92.《侵權案件程序法適用的有關問題》 《作者文集》第2集
93.《對適用民法通則司法解釋修改意向的評釋》 《作者文集》第2集
94.《他物權的歷史演進和我國他物權制度的重新構造》 《作者文集》第3集
95.《論共同共有》 《作者文集》第3集
96.《論按份共有》 《作者文集》第3集
97.《論夫妻共同財產》 《作者文集》第3集
98.《社會經濟發展與人身權民法保護》 《中央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1995年第6期
99.《論取得時效制度》 《作者文集》第3集
100.《關於侵權民事責任構成及其要件的再思考》 《作者文集》第3集
101.《試論精神損害賠償的幾個問題》 《疑難民事糾紛司法對策》第2集
102.《論侵權特別法的程序法》 《疑難民事糾紛司法對策》第2集
103.《論侵害財產佔有權及其損害賠償》 《作者文集》第3集
104.《論侵害配偶權的精神損害賠償》 《作者文集》第3集
105.《審理侵權損害賠償案件的幾個理論與實踐問題》 《作者文集》第3集
106.《締約過失責任原理及其適用》 《作者文集》第3集
107.《論情勢變更原則》 《作者文集》第3集
108.《論重大誤解》 《作者文集》第3集
109.《關於查辦民事行政抗訴案件的幾個實務問題》 《作者文集》第3集
110.《論檢察機關在國有資產保障中的作用》 《中央檢察官管理學院學報》1996年第1期
111.《論司法解釋詮釋》 《作者文集》第3集
112.《論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 《作者文集》第3集
113.《論醫療事故賠償責任及其處理規則》 《作者文集》第4集
114.《論道路交通事故賠償責任及其處理規則》 《作者文集》第4集
115.《論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職務侵權》 《作者文集》第4集
116.《論產品侵權責任》 《作者文集》第4集
117.《論高低危險作業致還責任》 《作者文集》第4集
118.《環境污染致還責任研究》 《作者文集》第4集
119.《論地下工作物致人損害的賠償責任》 《作者文集》第4集
120.《論建築物及其他地上物致還責任》 《作者文集》第4集
121.《論動物致人損害的賠償責任》 《作者文集》第4集
122.《論法定代理人的侵權責任》 《作者文集》第4集
123.《論法人的工作人員致人損害的賠償責任》 《作者文集》第4集
124.《論共同侵權責任》 《作者文集》第4集
125.《論侵權行為的混合過錯與過失相抵》 《作者文集》第4集
126.《論侵權損害賠償法律關系及其賠償規則》 《作者文集》第4集
127.《論一般人格權及其民法保護》 《河北法學》1995年第1期
128.《社會經濟發展與人身全民法保護》 《中央政法幹部管理學院學報》1996年第 期
129.《國外人格權的歷史發展》 《作者文集》第4集
130.《論信用權及其民法保護》 《作者文集》第4集
131.《論屍體的法律性質及其民法保護》 《作者文集》第4集
132.《中國身份權研究》 《作者文集》第4集
133.《論親權》 《作者文集》第4集
134.《論榮譽權及其侵害的損害賠償責任》 《作者文集》第4集
135.《定金的若干理論和實務問題》 《作者文集》第4集
136.《關於留置權的幾個一般問題》 《作者文集》第4集
137.《留置權成立要件研究》 《作者文集》第4集
138.《關於留置權的效力研究》 《作者文集》第4集
139.《關於留置權消滅原因的研究》 《作者文集》第4集
140.《新合同法規定的基本原則的理解和適用》 《作者文集》第5集
141.《新合同法規定的合同債權保全的理解和適用》 《作者文集》第5集
142.《新合同法規定的雙務合同抗辯權的理解和適用》 《作者文集》第5集
143.《全國人大法工委召開的專家座談會對〈合同法〉(草案)修改的基本意見 《作者文集》第5集
144.《「王海現象」的再思考》 《中國律師》1997年第 期
145.《論服務欺詐》 《作者文集》第5集
146.《論懸賞廣告》 《作者文集》第5集
147.《論侵害債權》 《作者文集》第5集
148.《論多重買賣中的侵權行為及其責任》 《作者文集》第5集
149.《論數種原因造成損害結果的賠償數額計算》 《通化審判》1998年第3期
150.《侵權行為法研究熱點問題三論》 《作者文集》第5集
151.《論人身傷害慰撫金賠償制度》 《作者文集》第5集
152.《論身份權及其民法保護》 《作者文集》第5集
153.《論共同共有不動產中的善意取得》 《法學研究》1998年第 期
154.《論新中國民事行政檢察的發展》 《河南政法學院學報》1998年第 期
155.《關於修訂家庭婚姻法如何處理配偶忠實義務的幾個問題》 《作者文集》第5集
156.《新行政案件的抗訴條件》 《作者文集》第5集
157.譯文《合夥法中的已決事項不再理和間接禁止翻供原則》 《疑難民事糾紛司法對策》第2集
158.譯文《美國法官的民事責任》 《疑難民事糾紛司法對策》第2集
❷ 楊立新老師演過的電視劇
2015 《好大一個家》 尤曙光 陳佩斯 陳佩斯;劉蓓
2013 《大丈夫》 老校長 姚曉峰 王志文;李小冉;俞飛鴻
2013 《正陽門下》 楊書記 劉家成 朱亞文;邊瀟瀟;朱鐵
2013 《歲月如金》 伍國慶 閻建鋼 張豐毅;顏丙燕;左小青
2012 《楚漢傳奇》 蕭何 高希希 陳道明;何潤東
2012 《我們的生活比蜜甜》 李瑞堂 王鵬 任程偉;王學兵;梁靜
2012 《傳承》 ---- 楊玄 孫海英;呂麗萍;宋佳
2012 《父母愛情》 叢校長 孔笙 梅婷;郭濤;張延
2012 《我家的春秋冬夏》 秦有天 夏曉昀 閆學晶;徐露;劉敏
2011 《楚留香新傳》 左輕侯 張敏 ----
2011 《怪醫文三塊》 於世勛 唐大年 馮遠征;孫茜
2011 《中國1921》 楊昌濟 穆德遠 ----
2011 《小洋樓》 郭新哲 王鏑 方中信;鄔君梅
2011 《重生》 愛新覺羅·溥儀 丁蔭楠 左小青;王東棟
2011 《智取華山傳奇》 華崗 何文涼 劉濤;保劍鋒;謝孟偉
2010 《劫夢》 周作名 ---- ----
2010 《娛樂沒有圈》 編劇 ---- ----
2010 《迷霧雙龍》 邢思學 ---- ----
2010 《生死依託》 王天明 ---- 何明翰;楊梅
2010 《風車》 梁鼎元 孔笙 李晨;小宋佳;霍思燕
2010 《知青》 趙力雄 張新建 傅晶;王姬
2009 《新包青天之七俠五義》 宋真宗 ---- 陳浩民;何家勁;江宏恩
2009 《上海上海》 毓昌道台 ---- 段奕宏;吳秀波;趙崢
2009 《婆婆來了》 何中天 梁山 朱傑;沙溢;顧艷
2009 《圓圓的故事》 賈志國 ---- ----
2008 《漕運碼頭》 鐵麟 ---- ----
2007 《歷史的背後》 溥儀 ---- 左小青;王東棟
2006 《棉花兒盛開》 趙三旗 ---- ----
2006 《會有天使替我愛你》 教授 ---- 傅晶;李承鉉;范冰冰
2005 《哭也不流淚》 邱志心 ---- 黃海波;李小冉
2005 《橙色狙擊》 孫野 ---- 宋春麗
2004 《追蹤》 鄧龍 ---- 宋春麗;朱媛媛
2004 《野火春風斗古城》 楊自新 ---- 連奕名;楊子驊;王力可
2003 《大鱷無形》 李永生 ---- ----
2003 《心理較量》 ---- ---- ----
2003 《小兵張嘎》 茶攤老闆 ---- 謝孟偉;劉金山
2002 《我愛我車》 郭鵬 ---- ----
2002 《人大主任》 市長魏兆吉 ---- ----
2002 《開心就好—男人無煩惱》 嚴正 ---- ----
2002 《真情到永遠》 ---- ---- ----
2001 《冬天不冷》 ---- ---- 王剛;張凱麗;孫菲菲
2000 《明星製造》 謝東平 ---- 王艷;郭濤
2000 《一手托兩家》 ---- ---- ----
1999 《閑人馬大姐》 ---- ---- 蔡明
1998 《護士小姐》 羅斌 ---- 奚美娟;姜昕言;嚴敏求
1998 《心理診所》 ---- ---- ----
1998 《大法官》 ---- ---- 陳瑾;劉佩琦;尤勇
1998 《中國餐館》 ---- ---- ----
1998 《求佛活出個模樣自己看》 ---- ---- ----
1997 《可嘆天下父母心》 ---- ---- ----
1996 《百老匯100號》 孔定西 ---- 宋丹丹;劉威
1995 《東周列國·春秋篇》 齊桓公 ---- ----
1993 《我愛我家》 賈志國 英達 文興宇;宋丹丹;關凌
1992 《半邊樓》 呼延東 ---- ----
1991 《三國演義》 夏侯傑 ---- 鮑國安;唐國強;孫彥軍
1988 《末代皇帝》 光緒 ---- 陳道明
❸ 楊立新一度放棄投票,你們覺得是因為什麼
楊立新一度放棄投票抄,是因為不忍心抉擇學員去留
在那期節目中,八名待定選手將抽簽決定第一輪對抗分組,更戲劇化的一幕是同在導師楊立新戰隊的兩名學員劉佳、陳姝余,以及私交甚好的導師徐濤戰隊學員趙景旭與導師趙子琪戰隊學員李倉卯都分別抽中了同一組。競演賽制殘酷至此,要求學員們必須拋開雜念、全力以赴。

❹ 中國人民大學的民商法研究生導師都有誰啊比較好的有哪幾個
http://www.law.ruc.e.cn/這是法學院的官方網頁。我院民商法導師人數較多,包括教授和副教授等。諸如王利明回、王軼 、姚答輝 、林嘉 、龍翼飛、張新寶 、楊立新、黎建飛、葉林、董安生、賈林青教授等,都是比較著名的,副教授中朱岩、孫若軍、邢海寶、高聖平、石佳友等也是學界比較知名的。
❺ 楊立新的個人簡介
楊立新,1961年4月生,湖南澧縣人,教授,碩士生導師, 無機化學專業碩士學位點負責人,湘潭大學化學和應用化學本科專業《無機化學》基礎課主講教師,《J. Coord. Chem.》、《化學學報》等學術期刊同行審稿專家。近年來主要從事三維有序大孔「鋰離子篩」納米材料的制備、貧磷礦資源提磷工藝研發、含十四員四氮二烯大環的Ni2+、Cu2+、Fe3+和Cr3+配合物的合成與單晶結構測定、化學氣相沉積材料三甲基鋁締合-離解平衡模擬計算、以銥為內核的有機配合物磷光材料的密度泛函理論研究等課題工作。成功制備了3DOM尖晶石型LiMn2O4、LiAlMnO4和Li1.6Mn1.6O4,著重研究了提磷的三聚氰胺沉澱法和氯磷酸鈣結晶法,發現了鉻三元混配配合物中結晶水的左右螺旋結構,提出了三甲基鋁雙聚體熱裂解反應機理等。主持承擔了湖南省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等科研課題,在《J. Coord. Chem.》、《高等學校化學學報》、《物理化學學報》、《無機化學學報》、《結構化學》和《應用化學》等國內外核心學術刊物上發表科研論文30多篇,其中10多篇論文被SCI、EI收錄,授權中國發明專利2項,主編《無機化學實驗》教材1本。2009年12月獲湘潭市自然科學優秀學術論文一等獎。

❻ 人民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專業的碩士研究生導師都有誰
王利明 [物權法起草中的重大、疑難問題] 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
◇ 劉春田 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院副院長
◇ 曾憲義 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名譽院長
◇ 董安生 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中國人民大學國際法教研室副主任
◇ 史彤彪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
◇ 韓大元 [憲法] 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
◇ 趙秀文 [國際爭議解決] 教授,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
◇ 朱文奇 [專業外語] 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國際人道法研究所所長
◇ 莫於川 [憲法學與行政法] 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中國人民大學憲政與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副
主任
◇ 王。軼 [物權法起草中的重大、疑難問題] 教授,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 史際春 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助理、經濟法教研室主任
◇ 趙曉耕 [經濟法] 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法制史教研室主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律文化研究中
心副主任
◇ 楊立新 [民法總論] 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主任
❼ 波士商學有哪些知名導師
民商法導師人數較多,包括教授和副教授等。諸如王利明、王軼 、姚輝內 、林嘉 、龍翼容飛、張新寶 、楊立新、黎建飛、葉林、董安生、賈林青教授等,都是比較著名的,副教授中朱岩、孫若軍、邢海寶、高聖平、石佳友等也是學界比較知名的。
可以在人民大學法學院的上查看到。
❽ 楊立新是哪裡人
如果你說的是演員楊立新的話那他是北京人
❾ 《流金歲月》:最大彩蛋不是袁泉,而是楊立新的兒子楊玏,真的嗎
《流金歲月》中楊玏飾演的章安仁角色受到熱議,章安仁把前女友袁媛領回家,有人認為他是光明正大地出軌?共實並不是,而是要那張虛無縹緲的面子。他曾經答應前女友,有朝一日在上海立足腳跟,會給她予以補償,一是彌補當時為傍上富家女分手的愧疚,二是炫耀自己在上海站得有多穩。
光是「章安仁把袁媛帶回家」的劇情,便充分暴露章安仁死要面子的問題,而這也是他最大的問題。章安仁非常渴望能站穩上海,給家人和自己提前計劃好未來,但正是他的渴望,使得他自己變得自卑、好面子,這與自信自由的王永正恰恰相反,以至於蔣南孫會在不知不覺中被王永正吸引。因此有網友評價,章安仁比《三十而已》直男陳嶼更不討喜。

章安仁和王永正之間的差距,不僅僅是經濟地位,還有三觀。世上千萬人,並非每個人都有錢,如果每個人都因為想向前跨越一大步而不擇手段,結果將這歸結於家庭原因,那真的是一棍子打死所有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