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治校大學自治
⑴ 「教授治學」到底是什麼意思
「教授治學」這個概念,顯然是一種為了應對「現代大學制度」建設中「應該恢復大學教師的主體地位、需要引進"教授治校"的思想」等內容而產生的對策性概念。
王長樂
相當長時期以來,在許多大型的教育報刊上,都可以看到「教授治學」這個概念。而這個概念其所以引起筆者的好奇,是因為這個概念是與「黨委領導、校長治校、教授治學、民主管理、共同參與」等概念排列在一起,作為現代大學制度的基本內涵或原則示世的。其基本意思是:教授要參與大學中的學術管理。其中的「治學」為「治學術管理」。最早在一些教育類文章中提出和呼應這個概念的人,都是一些有來頭的人。他們要麼是著名大學的領導,要麼是管理學科的著名學者,以及教育行政機構的官員,在社會上都有很高的知名度,不可能不懂漢語的基本規范,但這種提法還是讓人感到別扭和迷惑。
帶著這些迷惑查閱《現代漢語詞典》(P1490),發現該詞典對「治學」的解釋是「研究學問」。這和筆者理解的「治學」含義一樣。這樣一來,就出現了一個問題,這「治學」到底是什麼意思,是如《現代漢語詞典》所言,指「研究學問」呢?還是如「現代大學制度」的設計者所言,是指「治學術管理」呢?抑或二者還可以相互轉換、變通呢?
這顯然是個類似於「撼祖國強盛」一樣的「雷人」問題,因為這兩個「治學」概念之間完全沒有相通性。
這樣一個讓人莫名其妙的概念,是怎樣堂而皇之地登上理論平台的呢?審視這個概念的產生過程,似乎有這么一些原因:在世界大學的基本理念和制度中,都有「教授治校」的內容,而且教授作為大學教育的核心,其作用實在無法簡單地抹殺,但在我國現代大學制度的設計中,「治校」概念已經被校長佔用,有人就別出心裁地提出了「教授治學」的概念,以此來表達讓教授參與大學學術管理活動的內容。
「教授治學」這個概念,是在我國教育理論界開始討論現代大學制度建設時出現的,其用意似乎是為了阻止有的學者提出的「應該引進國外大學"教授治校、大學自治"制度」主張的。在「治校者」只能有一個且「校長治校」原則絕對不能放棄的情況下,「教授治學」的概念正好解決了這個難題,它使現代大學制度理論至少在表面上具有了邏輯性和完整性。
從表面上看,「教授治學」確實是個非常巧妙的概念。它一方面安撫了教授要求參與大學決策和管理的意願,為發揮他們的作用提供了一些機會。一方面又不破壞大學中的基本領導結構,特別是不會影響校長在大學中實質性的核心地位,維護了大學中傳統的「統一集中」制度,使我國大學制度與世界大學制度保持了一定的距離,體現了大學的「中國特色」。這樣的大學制度理論設計也會使教育當局如釋重負:既有一種理論可以應對社會輿論中要求教授參與大學決策和管理的壓力,又不會因為所謂的大學制度改革而使原來的權力、利益結構發生變化。只是這樣的大學制度設計,不僅無助於解決我國大學中的實際問題,而且還形成了大學制度理論中的內在矛盾,使所謂的現代大學制度理論,從一開始就處於無法自圓其說的邏輯矛盾之中。
「教授治學」這個概念,顯然是一種為了應對「現代大學制度」建設中「應該恢復大學教師的主體地位、需要引進"教授治校"的思想」等內容而產生的對策性概念,而不是一種立足系統、先進、理性的教育思想所細心創造出來的,符合大學歷史經驗、傳統,規律的、成熟的制度概念。在這個概念的精神意蘊中,融匯了明顯的工具性、權宜性意味。其為了讓現代大學制度理論在表面上能夠講得通,不惜違背基本的漢語常識,憑空杜撰概念的做法,顯然是一種實用主義的行為,目的不是為了解決大學中的思想矛盾和制度危機,而是為了維護現實的大學制度,以及由這種制度所形成的權力和利益。
綜觀「教授治學」概念的出現過程,有一些問題令人難以釋懷:為什麼有人不惜違背漢語常識,刻意地杜撰一些讓人感到「莫名其妙」的概念,以維護已經深為社會詬病的大學制度呢?這其中顯然有難為人道的玄機。對照在「大學去行政化」爭論中一些發言者的立場和訴求,不難看出在所有這些關於大學制度改革的爭論中,始終存在著一股反對大學制度改革的力量。他們的言論從表面上看,是基於一種實用主義的思維方法,實際上則是基於對既得利益維護的動機。任何大學制度的人格化,到最後都會演變成具體的利益結構,只有對利益的強烈追求,才會使一個有文化、有知識、有地位的人,失態地去強詞奪理、杜撰概念,賣力地維護一個有問題的體制。
尊重真理,尊重規律,謹守常識,不曲學阿世,不欺世盜名,理應是大學的基本准則。只是已經被官本位風氣嚴重浸染的大學,還能有這樣的自尊心和責任感嗎?還能走出實用主義的傳統和邏輯嗎?(作者為江蘇大學教授)
《科學時報》 (2011-07-25 A3 觀察 評論)
⑵ 誰能提供<為什麼我們沒有培養出文科大師>吳樹青這篇文章原文
1937年7月,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國立北京大學、國立清華大學和私立南開大學南遷,在湖南長沙組成「國立長沙臨時大學」。不久,上海、南京相繼淪陷,長沙臨時大學不得不再次西遷雲南,在昆明成立「國立西南聯合大學」。從1938年5月開始上課,到1946年5月宣布結束,西南聯大在昆明整整八年。
八年中,西南聯大不僅集中了一大批著名教授和學者,做出了大量的研究成果,使昆明成為當時中國最重要的教育文化中心之一,而且也為國家培養、造就了相當可觀的優秀人才。這些人才當中,有許多是蜚聲中外的一流科學家、哲學家、史學家、文學家……所以,西南聯大被學術界公認為戰時中國辦得最成功的大學。世界著名的科學史學家李約瑟稱聯大可與牛津、劍橋、哈佛相媲美。
今天,回顧、緬懷西南聯大的辦學歷程,其中有哪些成功的經驗可資我們學習和借鑒呢?
一、廣泛吸納一流的師資
西南聯大的辦學者、三常委之一梅貽琦認為:「所謂大學者,非謂有大樓之謂也,有大師之謂之。」他說,「師資為大學第一要素,吾人知之甚切,故圖之也至極。」正是由於其深知著名教授授於大學的重要意義,所以他們才千方百計、不遺餘力地從各方聘請名師來聯大任教。聯大八年,其教師常年維持在350人左右,其中教授、副教授占教師總數一半以上,約179人,這在當時國內大學中是絕無僅有的。連國民政府教育部也稱它是「囤集教授」。不僅數量多,聯大教師的陣容也是國內大學中力量最強的,幾乎當時所有主要學科的權威和領軍人物都集中在聯大。民國時期,中央研究院院士81人,聯大教授有26人。
這些教授在基礎教育階段,受到了嚴格的中國傳統教育,同時又有留學歐美的經歷。據統計,西南聯大179位教授中,97位留美,38位留歐陸,18位留英,3位留日,23位未留學。聯大三常委中,兩位留美,一位出洋考察過。5位院長,全為留美博士。26位系主任,除中國文學系及兩位留歐陸,3位留英外,皆為留美。真正是會通古今、會通文理、會通中西的人物。著名史學家陳寅恪堪稱為聯大教授的典型代表。他能背誦「十三經」全文,通曉14種外國語言文字,並多次為國際學術界知名學者解答疑難。他在聯大講授隋唐史時說:「前人講過的,我不講。近人講過的,我不講;外國人講過的,我不講;我自己過去講過的,也不講。現在只講過去未曾講過的。」何等的學識與氣魄!
西南聯大有如此強的教師陣容,是由於聯大在選人、用人上有幾個特點:
一是注重競爭。做教師的時刻都能感受到教學與研究的壓力。西南聯大的必修課多由有名望的教授擔任,而選修課則由青年教師來上,往往是一門課由幾位教師同時來上。如中國文學系的「楚辭」課,就是由聞一多、羅庸、游國恩、彭仲鐸來上,各人講課的角度不一樣。聞一多是從研究古代神話的角度講授,羅庸則從楚辭、詩經到五言、七言詩的過度這個角度來講的。又如中國通史是聯大各學院學生都要上的課程,這門課由吳晗、雷海宗和錢穆來講。吳晗用「縱法」來講制度演變史,雷海宗用「橫法」講歷史循環論,而錢穆則講中國史大綱,否認中國封建社會的存在,宣揚復古主義思想。學生可選其中任一位教授的課聽,如果時間安排得過來,幾位教授的課都可以去聽。此舉於學生可以開闊視野,於教師無疑是一種教學壓力。而這種情形在聯大則是極平常的事情。
二是善於激勵。為了穩定優秀教師,聯大規定:教師在聯大任職滿五年,而學校又有意續聘的,教師提出申請並經教授會同意,可以帶薪到國外大學或研究機構訪學休假。在聯大期間,曾有數十位教師到國外著名大學訪學研究,保證了這些教師得以不斷提高和學術創新。
三是選用教師不拘一格。西南聯大集中了我國當時大批一流的教授學者,人才濟濟,強手如雲。這里自然是一個講求資歷的地方。但聯大也力求做不拘一格,惟才是聘。論資歷,沈從文只上過小學,華羅庚中學沒有畢業,錢穆也沒有大學學歷,但絲毫不影響聯大聘他們做教授。另外,費孝通、錢鍾書、吳晗、卞之琳等人都是聯大期間新聘的教師。這些人後來都成了聞名中外的學者。
二、學術自由,教授治校
大學是教書育人、研究學術的地方,享有學術自由、實行教授治校是理所當然不證自明的道理。西南聯大之所以辦學成就斐然,就在於它能頂住來自外部的種種壓力,維護了大學教授的正當需求,使真正的學術探究成為可能。
1939年3月,陳立夫就任教育部部長後,屢發訓令,採取種種措施對大學加強控制,諸如統一頒布大學科目表,統一課程,統一教材,實行畢業考試總考制,等等。這些舉措當即引起聯大教授的群起抵制。聯大為此專門召開學校教務會議,要求學校致函教育部轉述教授們的意見。這就是著名的《教務會議呈常委會函》。文中說:
「拂大學為最高學府,包羅萬象,豈可以刻板文章,勒令從同。世界各著名大學之課程表,未有千篇一律者,即同一課程各大學教授之內容亦未有一成不變者。」「教育部為有權者,大學為有能者,權、能分職,事乃以治。」「本校承北大、清華、南開三校之舊,一切設施均有成規,行之有年,縱不敢謂極有成績,亦可謂為當無流弊,似不必輕易更張。」
這份教務會議的意見書,具有重要的歷史文化價值。在一定意義上,它是西南聯大的辦學宣言。酣暢淋漓地表達了大學之所以為大學的根據。好在當時的教育部還知道大學是教授們的大學,教授們是不好惹的,有好教授才有好大學,無好教授哪來好大學?末了只好知難而退,不了了之。
說學術自由,還有一個重要的表現,就是在當時的西南聯大包容了各黨各派的教授與學生。雖不能完全指出誰是哪一黨哪一派,但至少可以說在聯大之下左、中、右都有。教授方面,有屬於左派政黨的聞一多、曾昭掄先生;在民主社會黨中有潘光旦、費孝通先生;無黨派而批評政府的有張奚若、陳序經先生;比較中立而對政府常有意見的有陳岱孫、王贛愚先生;屬於國民黨反對派的有錢端升先生;屬於國民黨批評派的有周炳琳、楊振聲先生;國民黨開明分子有馮友蘭、雷海宗先生;三青團的有姚從吾、陳雪屏先生……黨派雖說形形色色,但都能在學術自由的大旗下各不相擾,「同無妨異,異不害同」,「八音合奏,終和且平」。對此,聯大常委梅貽琦的態度是,「對於校局,則以為應追隨蔡孑民先生兼容並包之態度,以克盡學術自由之使命。昔日之所謂新舊,今之所謂左右,其在學校應均予以自由探討之機會,情況正同。此昔日北大之所以為北大,而將來清華之所以為清華,正應於此注意也。」
聯大的教授們享有較高的學術自由,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在那個年代,教授們能夠自由流動,自由選擇職業、居住地和生存方式,在流動中比較、尋求最適合於自己的職業與歸宿。潘光旦曾說過,經常流動的人是做不成學問的。其實不流動的人也做不成學問。適當的流動才能做出學問。有人統計過北大、清華,南開和北師大在1949年前100位教授的流動情況,他們平均自由流動三次,多的達四五次。
馮友蘭教授做了八年聯大文學院院長,他是極贊成學術自由的。他認為,對於大學,國家社會要持不幹涉的態度,國家社會要予他們研究自由,並且要給予他們選擇人才的自由,外邊的人不能幹涉。聯大的賀麟教授1941年寫過一篇《學術與政治》的文章,他說,「學術在本質上必然是獨立自由的,不能獨立自由的學術,根本不能算是學術。學術是一個自主的王國,她有她的大經大法,她有她神聖的使命,她有她特殊的廣大的范圍和領域,別人不能侵犯。」
除了學術自由,西南聯大再一個重要特點就是教授治校。聯大的最高行政機構是常務委員會,由三校校長組成。校一級民主管理機構主要有校務會議和教授會。校務會議由聯大常委主席召集,由常委委員、秘書主任、教務長、總務長、訓導長、各學院院長及教授代表12人組成,其職能主要是:討論「本大學預算及決算;大學學院學系之設立與廢止;大學各種規程;建築及他項重要設備;校務改進事項;常務委員會交議事項。」教授會則由全體教授、副教授組成,其許可權是:審議「教學及研究事項改進之方案;學生導育之方案;學生畢業成績及學位之授予;建議於常委會或校務會議事項;常委會或校務會議交議事項。」此外,聯大還設立各種專門委員會,聘請教授和高級職員為委員,由一名教授任主席,以解決各種專門問題。由於上述機構都由教授充任,所以在做出各種決策時,大都能體現教授們的民主意願。這使教授們普遍感到,「學校是我們大家的,誰都有一份兒」。
三、科學的人才培養模式
西南聯大之所以培養出眾多的一流人才,與其推行通才教育的培養模式極有關系。二十世界三四時年代,我國大學教育界曾有過一次是培養通才還是培養專才的激烈爭論。起因是為改變當時重文輕實、建設人才奇缺的狀況,1932年5月陳果夫在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上提出《改革教育方案》,主張「全國各大學及專門學院自本年度起,一律停止招收文法藝術等科學生,暫定以十年為限。」此論一出,教育界一片嘩然。「真個停辦各大學文科十年,全國教育將要因此退化五十年。」
梅貽琦等人則力主在大學推行通才教育。他在《大學一解》中,積極堅持「大學之道,在明德,在新民,在止於至善。」他認為,「大學期內,通專雖應兼顧,而重心所寄,應在通而不在專。」「社會所需要者,通才為大,而專家次之,以無通才之專家臨民,其結果不為新民,而為擾民。」大學的重心在培養通才,而社會所需要的專門人才又從何而來?梅貽琦說:「大學雖重要,究不為教育之全部,造就通才雖為大學應有之任務而造就專才則固別有機構在。」這些機構「一曰大學之研究院」,「二曰高級之專門學校」,「三曰社會事業本身之訓練」,都可以擔負培養專才的任務。
為實施通才教育,西南聯大實行靈活的選課制,以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聯大的必修課大都開在一年級,到三四年級絕大多數課程都是選修課,選修課的比重較大,一般要佔到總學分的60%以上。據統計,聯大八年,開出了1600多門課程。聯大規定,文學院學生要必修一門自然科學課程,同時要必修兩門社會科學課程。理工科學生所修的人文社會科學課程則更為豐富。他們可和文科學生一樣,經常聆聽許多著名文科大師的教誨。有些課程因名額有限,許多學生未能選上,他們就不要學分,抽空去旁聽。錢穆先生講授的中國通史課,正式選修的只有幾十人,而旁聽竟有數百人!性格怪僻、行事荒唐的劉文典先生講授《紅樓夢》時,也曾出現因聽眾較多而三易教室的事情。一位學生在聽了這些名宿的精彩講課後,佩服的五體投地,大發感嘆:「現在才真正明白什麼叫『朝聞道,夕死可矣』!」後來,有一位曾在西南聯大任教的教授作家到美國講學,美國人問他,西南聯大八年,設備條件那樣差,教授學生生活那樣苦,為什麼能出那樣多的人才?——有一個專門研究聯大校史的美國教授以為聯大八年,出的人才比北大、清華、南開三十年出的人才都多。為什麼?這位作家回答了兩個字:自由!
其實,自由只是聯大風格的一個方面。其對學生的嚴格要求從不在哪一所大學之下。聯大實行學分制,同時也規定學生必須學習期滿四年。其《教務通則》規定了學分數與年級的關系;一年級以上之學生,其年級依所得學分編定之;已得33學分者,編入二年級;已得66學分者,編入三年級;已得90學分者,編入四年級。但「黨義」、「體育」、「軍事訓練」之學分不計在內。成績計算採用百分制,60分為及格,如果學生一年中不及格課程的學分數占總學分的三分之一,須留級;達二分之一者,則自動退學。不及格者不予補考,學分為零。選修課不及格者,可選其他課以補足學分。若是必修課不及格,下學年須重修,隔年再修,即使及格了也不記學分。聯大工學院有位教授甚至在學生考試中定了一條這樣的嚴令:凡小數出錯,錯一位,其分數乘以10%,錯兩位,乘以1%。此舉讓每位學生戰戰兢兢,不敢有絲毫鬆懈。因此,有人稱聯大的管理模式是無為而治,外松內緊。正是這種無為而治、外松內緊,才使得聯大教授年年有著述,學生代代人才輩出,在現代中國教育史上寫下了輝煌的篇章。
科學發現的經驗表明,對正常條件下發育完美事物的本質研究,能使我們獲得較全面的認識和發現,但對不利條件下茁壯成長的特殊事例的典型研究,常常幫助我們對事物的本質認識得更加深刻,並由此發展出新理論,因為事件異常,總是把事物的本質機理暴露得更明顯。在處境險惡、艱辛備嘗的條件下,西南聯大無論是取得的學術成就,還是它所培養的人才,都不能不令世人刮目相看。現如今,我們正在全力推進教育改革和教育創新,積極創建我國的世界一流大學,西南聯大成功的辦學實踐無疑應是我們學習、借鑒的典範。
對照西南聯大的辦學實踐,有這樣幾個問題值得我們今天的辦學者。其一,名師出高徒。西南聯大之所以培養出了眾多的一流人才,是因為聯大聚集了一大批會通古今、會通文理、會通中西的大師,隨便提出聯大的一位教授,其成就都會使我們今天的人稱羨不已,自嘆不如。我們今天的大學校園里還有沒有這些會通古今、會通文理、會通中外的人物?我什麼東西讓這樣的人物消失了?
其二,西南聯大之所以人才輩出,與其推行通才教育的培養模式極有關系。我們自1952年實行院系調整以來,學習所謂蘇聯經驗,適應經濟建設的迫切需要,以專才教育代替通才教育。還不僅如此,發展到現在,連中學里也是文理分科。前北大校長問:為什麼我們沒有培養出文科大師?其實,又何止沒有培養出文科大師,理科大師又培養出幾何?
其三,西南聯大之所以大家雲集,學術成就眾多,還在於其推行學術自由、教授治校、大學自治。我們的高等教育改革已行之有年,但改來革去,步子終歸不大。對外,總是不出如來佛的手心,大學中的主要事情都得由政府及主管部門定奪;對內,學術管理讓位於行政管理。
⑶ 如何理解教授治學,教授治校
教授治學與教授治校:一個似是而非的爭論
關鍵詞:教授治學;教授治校;治理;學術
中圖分類號:G640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0717(2015)01-0064-05
收稿日期:2014-11-20
教授治學與教授治校在我國學術領域一直是一個長期爭論的話題,迄今為止學術界尚未達成共識。2010年頒發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提出「充分發揮學術委員會在學科建設、學術評價、學術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探索教授治學的有效途徑,充分發揮教授在教學、學術研究和學校管理中的作用」。這是教授治學概念第一次在國家官方教育文件中出現。這一提法鮮明地突出了教授治學,淡化了教授治校。有學者就一針見血地指出,「『教授治學』是個非常巧妙的概念,它一方面安撫了教授要求參與大學管理的意願,另一方面又不破壞大學中的基本領導結構,保護了現有權力者的既得利益」[1]。官方對教授治學的肯定與學界對教授治校的呼籲產生了一種理念沖突和概念矛盾,進一步加劇了教授治學與教授治校的爭論。對教授治學與教授治校關系的辨析,既要擺脫將兩者完全對立的框架,又要避免將兩者絕對等同的模式,更要超越治學與治校的話語之爭,看到兩者背後本質是對中國大學內部治理結構和治理方式的思索和探尋。
一、治學、治校與大學治理
歷史上來說,教授治校起源於中世紀大學的學者自治,並一直作為西方大學的治理傳統。而教授治學則更多作為一個本土化的概念出現在中國高等教育發展歷程中,有著深刻的中國語境和現實背景。「我國大學教授治校制度的建立還是以政府為主導, 而不像西方大學教授那樣,通過自己的斗爭來爭取」[2]。教授治校理念在中國最早見於民國初年頒布的《大學令》。1912年,時任中華民國教育總長的蔡元培主持並頒布了《大學令》,當時教授治校在制度上主要表現為評議會和教授會的設置。《大學令》規定評議會由校長、學長及各科教授代表組成,審議事項包括:(1)各學科之設置及廢止;(2)講座之種類;(3)大學內部規則;(4)審查大學院生成績、及請授學位者之合格與否;(5)教育總長及大學校長咨詢事件;(6)凡關於高等教育事項,評議會如有意見,得建議於教育總長。教授會由學科內教授組成,其審議事項包括:(1)學科課程;(2)學生試驗事項;(3)審查大學院生屬於該科之成績;(4)審查提出論文、請授予學位者之合格與否;(5)教育總長、大學校長咨詢事件[3]。該條令自1917年蔡元培出任北京大學校長後開始正式實施。
然而,教授治校在中國高等教育史上僅曇花一現,1930年蔣夢麟出任北京大學校長後,就迅速被教授治學所取代。蔣夢麟上任後,便拋棄蔡元培「教授治校」的理念,出台《國立北京大學組織大綱》,將學術事務和行政事務分開,並提出「校長治校、教授治學、學生求學、職員治事」的辦學方針[4]。蔣夢麟主政北京大學時取消大學評議會,代之以校務會議,由校務會議和行政會議決定包括大學預算、院系設立廢止以及大學內部各種規程等重大事務。《國立北京大學組織大綱》規定:校務會議「以校長、秘書長、課業長、圖書館長、各院院長、各學系主任及全體教授、副教授選出之代表若幹人組成之,校長為主席」;行政會議「以校長、院長、秘書長、課業長組織之,校長為主席」;此外還規定「各學院院長、秘書長、課業長、圖書館長均由校長就教授中聘任之」[5]。這一系列規定將大學治理中的人事權與決策權集於校長一身,教授在學校事務中的治理地位日漸衰微,越來越限定於治學術而非治學校。蔣夢麟校長認為學術和行政是兩類完全不同性質的事務,治學者和治校者需要具備不同的素質,大學治理中學術事務與行政事務應當截然分開,讓學術的歸學術、行政的歸行政,從此開啟了中國大學教授治學與治校對立之濫觴。
教授治學的合法性來於專業權威,即高深知識權力。學術事務中的權力主要來源於高深知識,高深知識不僅是構成學術組織的基本元素,也是治理學術的前提和基礎。無論大學處於什麼發展時期,「只要高等教育仍然是正規的組織,它就是控制高深知識和方法的社會機構。它的基本材料在很大程度上構成各民族中比較深奧的那部分文化的高深思想和有關技能」[6]。作為高深知識的掌握者,教授群體對於如人才培養、學科建設等學術事務的理解和把握更為深刻,最清楚高深知識的內容,因而最有發言權。與之不同的是,教授治校的合法性基礎則來於利益相關者理論,教授群體作為學術組織內部重要的利益相關者,有權利、有必要對學術組織事務進行治理。治學是學術人員的自然權利和本職工作,也是學術組織的內在要求,因而較少產生分歧和爭論。當前紛爭的焦點主要圍繞在教授要不要治校,以及治學與治校的關繫上。
事實上,治學與治校從源頭上並沒有直接和必然聯系,兩者產生關聯是起源於學術活動的組織化。治學表示對學術事務的治理權,是一種知識權力;而治校則指向對學術組織的治理權,是一種組織權力。大學本質上是一個集體性的教學與科研活動組織,也就是組織化的知識生產和傳播場所。如果按照學術自由的原則,純粹的學術活動應當歸屬學者個人管轄,不應納入學術組織的管理范圍。學術人員的個體活動之所以受到約束,是因為其使用了學術組織中資源,因此必須承擔與之相應的責任和義務。因此,只有當學者必須在學術組織中進行研究,即治學必須在學術組織中實現時,研究學術才與治理學術相關聯,治學才與學術組織治理(治校)產生聯系。
⑷ 請問:大學自治、教授治校、學術自由是現代大學制度的理念還是就是現代大學的制度
應該是理念,制度是更具體的,可操作的!
當然在人信表述中,有時候也並不十分嚴格 @!
⑸ 強烈要求中央把南開大學和天津大學列入c9大學行列 天津大學不比西交哈工差 南開大學比不南京差
看到中國大學C9聯盟,本來想嘲笑一番。不過看到有好幾個人都對此嗤之以鼻,我發現自己嘲笑別人的本事還是稍遜一籌。我來哈佛一個多月了。要說跟國內大學對比有什麼感慨,我只能說,拿哈佛和中國大陸大學對比,那是侮辱人家哈佛。我們跟人家的距離是我有生之年都絕對不可能趕上的。套用一句流行的話,哈佛說:「別學哥,哥就是一傳說!」
很長時間以來,中國人喜歡學美國,高等教育尤甚,只是學的很有中國特色。人家根本性的東西一定不學,比如學術自由、大學自治和教授治校。皮毛的,形式上的東西,一定會學。甚至一樣東西,只學表面,不問實質,比如研究生學制,人家碩士兩年,我們也兩年。裡面的東西,則依舊堅持中國特色,弄成夾生飯。這不,人家美國有常春藤,咱們也一定要來個中國的常春藤。就像人家有NBA我們一定要有CBA一樣。
在大學行政化的今天,即使教授可以自由地轉到哈工大去嗎?如果真的有人想這樣轉一下,那麼聯盟之內的兩所大學,不是還要經過一系列復雜的人事關系調轉嗎?即使是交換學生,考上哈工大的學生,想要轉學北大清華,能辦到嗎?當然,我們也許不必過分苛責這些學校。在行政化高度捆綁下的大學,能橫向做一點合作,多少體現了這些大學領導人,還不滿足於給教育部看攤,想有點自主的作為。可惜,這點自主動向,實在過於可憐,可憐到了讓人看了心酸的地步。可是,即使這樣,還要把自己吹成中國的常春藤。這就不是可憐,而是可笑了。中國的常春藤,也就成了一場可笑的春夢。985重點大學,重大事務也是教育部主導,招生、課程設置和畢業都處在教育部的監控之下,連本科和研究生的分數線都統一規定。有的人比較刻薄,認為中國只有一大學,那就是教育部大學,所有的大學,無非是教育部大學的分校,北大可以叫中關村分校,清華叫五道口分校,人大是黃庄分校。還有的人(美國常春藤盟校的耶魯校長)更刻毒,竟然說中國沒有一所真正的大學。當然,我們不能這樣刻毒,必須承認中國還是有大學的,而且中國的常春藤盟校,還是重中之重的大頭。但即使是這樣的大頭,也沒有實行各國大學的通則,學術自由、大學自治和教授治校,而且同質化的傾向非常嚴重。既然如此,結成聯盟幹嘛呢?僅僅是為了交換學生嗎?除了這個,還能做什麼呢?清華的教授可以自由地轉到哈工大去嗎?如果真的有人想這樣轉一下,那麼聯盟之內的兩所大學,不是還要經過一系列復雜的人事關系調轉嗎?即使是交換學生,考上哈工大的學生,想要轉學北大清華,能辦到嗎?
當然,我們也許不必過分苛責這些學校。在行政化高度捆綁下的大學,能橫向做一點合作,多少體現了這些大學領導人,還不滿足於給教育部看攤,想有點自主的作為。可惜,這點自主動向,實在過於可憐,可憐到了讓人看了心酸的地步。可是,即使這樣,還要把自己吹成中國的常春藤。這就不是可憐,而是可笑了。中國的常春藤,也就成了一場可笑的春夢。
⑹ 現代大學制度的中國模式
在中國當下的語境中,現代大學制度是作為褒義詞使用的,它特指一種理想的大學制度。作為一種好制度,人們把一切美好的價值都歸於現代大學制度之中。洪堡的柏林大學因重視「學術自由」以及「教學與科研的統一」而被認定為現代大學制度的源頭,美國的大學因崇尚「3A原則」(學術自由、學術自治、學術中立)而被推崇為現代大學制度的黃金標准。因此,人們常常把現代大學制度等同於西方的大學制度。這種邏輯體現了「理想導向」政策範式,較少考慮中國文化傳統和具體問題。中國建立和完善現代大學制度應該堅持「問題導向」的政策範式,政府倡導現代大學制度建設旨在解決中國高等教育領域存在的深層次問題。
事實上,現代大學制度是在中國社會轉型的歷史語境下提出的真問題,它具有豐富的時代內涵。現代大學制度建設問題是在當代中國社會三大轉型的背景下彰顯出來的,即由計劃經濟體系向市場經濟體系轉型、由集權管理體制向分權管理體制轉型、由大學的行政化運作向去行政化轉型。所要建立的現代大學制度就是能夠適應這三大轉型的大學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了《關於開展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的通知》,一批改革目標明確、政策措施具體的教育改革項目完成備案程序,標志著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全面啟動。在《通知》中明確了專項改革試點的十大任務。其中包括了建立現代大學制度。(12月6日 《京華時報》)
現代大學制度的探索再次被提到日程上,那麼,在中國探索建立現代大學制度的自身模式便隨之成為一個問題。在《國家中長期教育發展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中就明確提出「探索高等教育發展的中國規律,發展具有中國特色的高等教育的新模式。」這無疑是對中國高等教育發展提出了一個規劃性的方向,而本次國家教育體制改革的試點就是對於規劃綱要的具體實施,而現代大學制度被放置上比較高的位置上也引發了媒體的再次關注。
所謂現代大學制度,其內涵和外延以及在中國的國情下的運行都是一個疑問。尤其是在建國之後的時間里。從源頭上講,現代大學制度誕生於中世紀的教會學校。而中國的現代大學應該說是建立於1928年的國立清華大學。現代大學制度的核心有兩個,那就是大學自治和教授治校。而中國自從國立清華大學建立之後便一直在探索自身的建設模式,一直到建國之前。中國實際上形成了國立大學、私立大學和教會大學並存的局面,而更值得一提的就是存在時間很短但是標本意義特殊的國立西南聯合大學。從這樣的傳統上來看,不難看出,中國大學教育還是有傳統的,對於現代大學制度的核心也是有著自身的探索的並且取得了很多的成績。
在目前中國的情況下,我國高校實行的是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這是《高等教育法》規定的,必須嚴格執行,這就是為什麼在中國的高等教育中無論是公辦和民辦教育都需要建立自己的黨支部或者是黨委的原因所在。這種情況叫做「依法辦學」,沒有根本的改變性。因為只有這樣,才能保證中國高等教育的主權和中國高等教育發展方向的社會主義方向。那麼,探索現代大學制度的第一個環節便是在這樣的法律基礎上探索,堅持黨的領導乃仍是第一位的問題,這是不容置疑的問題。即探索中國現代大學制度只能在法律的框架內進行,跳出了法律的框架便成了無源之水 本之木,變成一種沒有意義的探索行為。
在中國目前的情況下,要建設現代大學制度從根源上將乃是呼籲一種大學治理模式的「三權分立」。所謂「三權分立」就是指政治、行政和學術三權之間的分離和制衡關系。處理好高校與外部、高校內部治理的關系。「三權分立」就是政治上的黨組織建設、黨的政策的貫徹和執行是一條線,行政上政府的行政法規要落實是一條線,學術上需要獨立,政治和行政應該盡可能少去干涉其自由。當然,這樣的「三權分立」不是完全的獨立,不是各管各的一塊,乃是有一個中心的,這個中心就是學術。即行政和政治要服務於學術,而這個在現代學大學制度建設上就是「教授治校 和「學術獨立」原則。
中國目前很多的改革都有悖於這樣的現代大學制度原則,比如需要憑借發論文的數量來判定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畢業砝碼。這本身就是一種錯誤的導向,因為從寧波諾丁漢大學校長楊福家的說法,很多諾貝爾獎獲得者並沒有發文。那麼,這些獲獎者本身就是一種諷刺,說明我們的考核制度出現了問題。而這樣的考核制度是跟現代大學制度要求的學術自由相去甚遠的。學術自由不能靠強制推出來的論文來衡量,所以,僅僅依靠論文的數量乃是一種錯誤的導向,這樣的導向直接導致現在中國高校內學術風氣的浮躁和惡化。抄襲變成了一種規則。
大學其實根本上需要的就是三種要素,一個是「物質資源」,一個是「人力資源」,一個是「文化內涵」。假如中國大學按照這樣的規則去行事的話,我們將會有希望看見中國現代大學制度的出現。「物質資源」在中國大學的高校建設中一貫是不缺乏的,那就是中國無論是什麼大學都熱衷的造樓運動,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中國高校的硬體設施在世界大學中的排名也應該是很靠前的。但缺乏的卻是後兩者的缺乏,「人力資源」包括優質的學生、高水平的教授、專業化的行政員工。「文化內涵」早在民國時期蔡元培就提出來了,那就是「思想自由,兼容並包」。看一個大 有沒有文化內涵,需要看它的包容性和寬容度。比如能不能容忍怪異的教授,怪異的學生。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的納什教授曾經罹患精神疾病,但還是被普林斯頓大學包容了。史蒂芬·霍金現在只有幾個手指能動,依舊在劍橋大學三一學院工作。這才是真正的現代大學制度的精髓所在。
要建立現代大學制度,必須循序漸進。按照「大學自治」和「教授治校」的原則,呼籲「三權分立」。但要在法律法規的范圍之內進行,對幾個大學進行試點。目前,中國已經出現很多新型的學校,比如以寧波諾丁漢大學代表的中外合作辦學,比如南方科技大學。這都是新鮮事物,需要國家政策的積極支持。其實,這次教育體制改革的試點就是這樣的動作,它或者將會在中國高等教育領域內掀起一股浪潮,希望這股浪潮能對現代大學制度的建設有借鑒意義。

⑺ 校長的權力來自於哪兒
張鳴 大學校長是從哪兒來的?這個問題一直在我們這里不是個問題,還用問嗎?上級任命嘛。去年年底各個重中之重的重點大學校長換屆,新校長都屬於空降部隊,什麼時候換,換誰,學校里的教授基本無權過問。雖然說,按規矩,組織部門得走一走群眾路線,征詢一下若干教授的意見,但大家都心知肚明,那就是形式,別當真,也沒有把你的意見當真。所以當時法大的教授何兵說,閉門家中坐,校長天上來。 這個不是問題的問題,現在有人質疑了,發問者是政協委員邵鴻。邵鴻在今年的兩會上發言批評大學行政化,提議大學民主管理,實行民主遴選校長。 也許有人會說,上級任命的校長,也都是專家教授,有些還是院士,他們當校長,就等於是專家治校,教授治校。可是,政治學常識告訴我們,跟掌權者的身份比較起來,權力的來源往往是決定一切的,權力來源於上級,則聽命於上級,來源於民眾,即使不能完全聽命於民眾,至少要顧及民眾的意見。大學的主體是教師和學生,教授治校,不等於某一個教授當了校長,哪怕他是名教授也是如此,關鍵在於眾多的教授是否認可他。如果他坐上校長的椅子,跟學校里的教授沒有任何關系,那麼實際上他就不可能代表教授,而只代表任命他的上級。老百姓常說,屁股決定腦袋,嚴格來說,是屁股下面的椅子決定腦袋,其實,是椅子是怎麼來的,決定了椅子上的屁股連同腦袋的行為。 說起來,大家都知道,大學教育是個專業性很強的領域,相關的學術更是屬於專家和教授的事情,不是官大學問必然大,也不是官大就自然會辦教育,必須尊重教育和學術的自身規律,大學得大學來辦,不是教育行政當局來辦。可惜的是,我們現在大學的現狀,恰是教育行政部門在辦大學,不是大學辦大學。大學第一等級的重大事務,比如校長書記的遴選,辦學方向的確定,專業設置,辦學層次和主要框架,即有能否招碩士博士,有多少博士點、碩士點,多少重點學科,一級學科等等,是由行政主管部門決定的。次一檔次的重大事務,院系的結構,機關主管部門的領導崗位,各專業內部的調整,學校的招生等等,是由行政部門任命的校長書記決定的。最後剩下雜事,由各個學院的院長副院長,加上幾個各部門的頭頭來辦。 那麼教授干什麼呢?教授就是教書和帶學生的,當然,還得弄點科研成果(我們稱之為工分)好讓學校面上有光,主要是在教育行政部門主導的各種評審中,占據一個有利的地位。由於大學發現了「土法煉鋼」的妙處,逼研究生交出兩篇核心期刊論文才能畢業,因此,只要能多招研究生,教授在這方面的用處已經不那麼大了,大學的科研方向,重點轉向了逼教授申請課題,無論這些課題有用沒用,是否屬於學術,只要有課題,尤其是重大課題,就是好教授,否則,就不合格。 顯然,如果教授僅僅是幹活聽喝的,那麼,大學能否按教育規律來辦,學術是否回歸學術本身,就得全靠從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的領導來操心了。顯然,從世界各國到目前為止的經驗來看,這是一個不可能的任務。如果非要堅持讓他們來完成,那麼他們大概也只能把大學拖入行政化的軌道,把大學辦成衙門,或者衙門加壟斷公司。這種大學,能教出什麼樣的學生,能出產什麼樣的學術,可想而知。這種大學,也只能在封閉而壟斷的環境下才能生存,只要有外部的沖擊,就會驚慌失措,前一段,幾個香港的大學在大陸招了幾百人,就令我們大學的巨無霸清華北大慌了手腳,不惜以高額獎學金拉住所謂的「狀元」。如果我們境內真出現幾所按大學自治、教授治校和學術自由原則辦的大學,那麼我們現在的這些赫赫有名的大學,校園里還能留住人嗎? 那麼,給教授一點民主權利,以民主方式遴選校長,會不會導致大學的混亂呢?顯然不會。很多農村村委會實行村民選舉,村黨支部實行兩票制,事實證明,並沒有造成農村的混亂和失控。大學里的教授,素質應該不比農民低,實行一點民主,讓教授公推校長,黨員公推書記,有何不可?如果公推出來的人,做了違反黨規國法事,既可由民主形式給他推下去,也可以通過跟上級主管部門事先的約定,由上級罷免重選。我們現在有些人總是擔心如果在大學里實行民主,會因此導致培養革命接班人的陣地喪失,其實,就目前這個體制,已經是亂象叢生,危機四伏,層出不窮的學術腐敗,已經到了難以遏制的地步,師生關系大幅度惡化,學生在教室公開殺教師的事都已經出現了。無論怎樣掩飾,大學的思想教育課基本上起不到任何作用,陣地早就失守。失守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現有的大學體制根本無法給予教師和學生信心,教師無非是大學的差役,而學生則是過客。 盡管教育法規定了大學自治的內容,大學的教代會和學術委員會也有相應的職責,但是在實際上,這些機構僅僅是擺設,有的學校連擺設都不夠不上。教育行政部門掌握了太多的資金,利用手中的權力操控資金的發放,使得大學都被無聲地拴在了自己的戰車上,攬到了太多的權力,也背上了過多的包袱,連學校怎樣教,研究生錄取的分數線,都要由教育行政部門來定。有人批評大學的本科評估是造假,其實不是,那是作戲,造假無非是作戲必要的化妝,往深一點說,其實也不是作戲,而是要驅動大學的同質化,最後導致所有的大學,都一個樣子。因此有人諷刺說,中國只有一個大學,那就是教育行政部門,它是總校,別的大學,包括北大清華,都是分校。 真的不知道,我們的教育當局,背這樣大的包袱,執行如此不可能的任務,還要走多久,要知道,權力越大,罵名也越重。
⑻ 政府應採取什麼樣的措施,推進高校去行政化
政府切斷和高校之間的一切控制措施,才能解決去行政化問題,而不是採取什麼措施,現在的問題恰恰是採取的措施太多了。
⑼ 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的意義
大學制度包含兩方面的含義:一是宏觀層面的大學制度,亦可理解為一個國家的高等教育制度。它包括國家層面的辦學體制、投資體制和管理體制,是一個國家整個高等教育系統的總稱;二是微觀制度,主要指一所大學的組織結構和體系,是維系一所大學正常運行和發揮其職能的制度保障。從一所大學制度的建立,到一個國家高等教育制度的形成,構成了大學制度的完整體系。這一發展過程同時證明,宏觀層面和微觀層面大學制度的有機結合,是現代大學制度構建的「一體兩翼」。其發展邏輯也表明,微觀的大學制度的建立早於宏觀的高等教育制度。大學制度的最初指向,主要是微觀層面的含義,即是指一所大學的制度構建。這里需要釐清兩點:
首先是大學制度主體的定性與定位問題。在堅持「把高等學校建設成為社會依法自主辦學的法人實體」這一基本思想之下,要明確大學的相對獨立性,建立大學的相對獨立機制,把大學作為社會的學術組織來建設,包括進一步明確大學自我發展與自我約束機制的有機統一;大學辦學自主與社會職責的相輔相成;大學學術權力與行政權力的平衡和諧;大學人才培養與科學研究的密切結合等。
其次是大學制度框架的體系和關系問題。在推進現代大學制度建設過程中,我們要堅持以「深刻把握現代高等教育規律、大學辦學規律和管理規律」為前提,以「黨委領導、校長負責、教授治學、民主管理、依法治校」為指導思想,以「
⑽ 南方科技大學的「教授治學,學術自治」是什麼意思呢能不能為我解釋下,跪謝哦……
目前中國的大學辦學模式是計劃經濟體制的產物,
改革開放後有所變化,但本質上沒有變,還是政府主辦大學,管理大學。
南方科技大學這些年一直在爭取辦學自由,現在終於出現了所謂中國高校第一部「基本法」!
《新京報》 (記者周亦楣)2011年6月8日報道:
被譽為中國高校第一部「基本法」的《南方科技大學管理暫行辦法》(下簡稱《辦法》)正式公布。當天,深圳市政府通過最新一期《政府公報》披露了全文。《辦法》將於今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
朱清時校長多次提到的「探索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現代大學制度」、「教授治學、學術自治」的原則被寫入《辦法》總則。
在治理結構上,《辦法》提出,南方科大將設立理事會、校長、校務委員會和校學術委員會。
其中,理事會是南科大的決策機構。理事會可以聘任或解聘校長、副校長,審定學校章程、財務預決算報告、以及學校的中長期發展規劃等。
校長是南科大的法定代表人,全面主持學校的教學、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對理事會負責,執行理事會決議,履行法律、法規、規章及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理事會由政府代表,南科大校長及管理團隊、教職工等代表和社會知名人士等組成。理事會理事長由深圳市市長或市長委任的人員擔任,理事由市政府聘任。副校長由理事會根據校長提名聘任。
不過,認真閱讀了這個《南方科技大學管理暫行辦法》,
覺得還是無法逃脫如來佛的掌心,這是可以理解的,既然是以政府撥款為主,那誰來管理的問題就不言而喻了。
但其中倡導的學術自由、教授治校,理事會任免校長之類還是有創新意義的,是一個進步,是一種嘗試。
雖然說,理事會理事長由深圳市市長或市長委任的人員擔任,理事由市政府聘任!
但畢竟這樣的形式上的進步還是有重要的現實與歷史意義的,值得關注和研究,值得各大學參考學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