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貴龍清華大學教授
⑴ 中國發展研究院合法嗎
聘請清華大學教授馬貴龍為院長,全國電動車行業營銷總顧問、資深實戰派營銷專家高乃龍回為執答行院院長,並聘請倪捷、張天任、蔣正敏、張勇、孫立、周雲江、嚴先其、余林、胡松嵛、張鴻雁、歐陽、羅天華等眾多知名企業家和經銷商以及經理人為顧問或智囊團。中國電動車發展研究院下設秘書處、《全國電動車》編輯部、發展研究部、市場拓展部、培訓認證部、咨詢策劃部等一處五部,以及中華全國電動車網;並在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設立分院。中國電動車發展研究院以上海藍慧營銷策劃有限公司為實踐基地,目前有望成為國家發改委主管的中國產業發展促進會、中國電動車產業聯盟等權威部門的合作夥伴。在中國大力開展相關培訓及認證工作。
⑵ 我國對電動車有什麼規定
電動車國家新標准,從2010年1月1日起將實施。標准將「40公斤以上、時速20公里以上的電動自行車,稱為輕便電動摩托車或電動摩托車,劃入機動車范疇」。
⑶ 部分電動車劃入機動車
總說電動車還是方便 在城有時比私家車還順暢
還有有關國家政策 看看吧!只是有點多 但還是蠻好!
即將於2010年1月1日起實施的《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以下簡稱《電摩條件》)新國標,規定「40公斤以上、時速20公里以上的電動自行車,將稱為輕便電動摩托車或電動摩托車,劃入機動車范疇」。
/來自中華網社區 club.china.com/
這意味著,大街上常見的電動車將被納入摩托車管理,而按照現行交規,摩托車必須行駛在機動車道上,屆時電動自行車與汽車爭路的景象將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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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交警部門採納這一新國標,在現已禁摩的城市,比如長沙,超過標準的電動車或將無路可走,事實上,這一標準的影響可能還不僅如此,若認真執行,超過2000家電動車生產企業將變成無證生產的非法企業,超過500萬就業工人將面臨失業,按現有1.2億電動自行車保有量計算,近億人出行將受到影響——要麼選擇考駕照上牌買保險,要麼放棄騎行。
電動車一標准就成電摩,這事靠譜么?
住在長沙市天心區的市民黃芳每日騎行上海立馬電動自行車上下班,前段時間,為了響應市政府「禁摩限電「的號召,她還專門到車管所為心愛的電動自行車辦了牌照。3日記者告訴她新國標將電動自行車歸為電動摩托車時,她第一句話便是:「這事靠譜么?」
不過國家標准管理委員確實在近期發布了消息,關於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四個標准將於2010年1月1日開始實施,它們具體分別是:GB24155-2009《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安全要求》、GB/T24156-2009《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動力性能試驗方法》、GB/T24157-2009《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能量消耗率和續駛里程試驗方法》和GB/T24158-2009《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
記者檢索相關內容,《電摩條件》確實註明「40公斤以上、時速20公里以上的電動自行車,稱為輕便電動摩托車或電動摩托車,劃入機動車范疇」。就這樣,電動車「被標准」為電動摩托車了,對此,黃芳樂呵呵的說:「我稍微加一下油門,時速就在30公里了,是不是以後也要像汽車一樣買交強險?」
其實,關於電動車早在1999年便有一項行業標准——《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規定「最高時速不超過20公里,整車質量(重量)不大於40公斤」。
制定者:新國標擬定程序合法
那麼,新國標究竟是如何出爐的呢?
3日下午,本報記者電話聯系了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不過工作人員稱該中心領導正在開會,無法做出回應。
根據公開資料,《電摩條件》系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下屬的全國汽車標准化委員會擬定,那麼這個標准化委員會在制定這份標准時有無徵求公眾意見?
接電話的工作人員告訴本報記者:「暫時無法答復,但可以肯定的告訴您的是,標准擬定的程序合法,徵求了相關企業意見,也徵求了政府意見,否則無法通過國家標准管理委員會的審核。」
有趣的是,部分電動車從業者卻並不這樣認為。一些電動車銷售代理商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感覺十分突然。「我也是看網上才知道的,按說,這樣的規定,廠家應該事先和我們說,畢竟馬上就要執行了。可問了廠家,廠家也不知道。」
江蘇新日電動車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新聞發言人胡剛昨日公開表示,新標准或將會使得行業內出現一輪破產高潮,眾多的中小電動車企業由於不符合摩托車生產條件而將破產。
根據工信部最新規定,獲得摩托車牌照的企業必須滿足以下條件,項目總投資不得低於2億元人民幣,固定資產投資(不含土地使用權等無形資產)不得低於1億元,其中設備投資不得低於8000萬元;注冊資本不得低於8000萬元。
胡剛認為,目前1000多家電動車企業很難有達到這個標準的。「如果標准真的實施,必將給行業帶來一次洗牌。」
知名評論人士、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張鳴昨日亦在其博客上撰文,稱:「這個標準的出台,道路安全也許只是一個借口,一個堂皇的借口,在這個借口之下,實際上是摩托車廠家,看上了電動自行車龐大的市場,想用電動摩托車取而代之。」
中自協:將盡快提交暫緩申請
張鳴教授的分析是否有道理,暫時很難給予評價。但已經有行業協會主動站出來表示反對意見,比如中國自行車協會。
該協會官網上的介紹顯示,她是中國自行車行業的全國性組織,由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及其零部件生產企業,以及與其相關的生產、商貿企業,科研、教學單位和地方性協會自願組成。
3日,該協會下屬的助力車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陸金龍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說,他們將建議暫緩實施《電摩條件》新國標。「目前中國自行車協會的相關申請已經擬好,預計本月10日前提交國家標准管理委員會。」
令人驚訝的是,中國自行車行業協會作為電動自行車行業的代言者之一,《電摩條件》新國標的制定卻並未徵求該協會首席專家的意見。公開報道顯示,《電摩條件》新國標由全國汽車標准化技術委員會的電動車分標委與摩托車分標委共同制定。
此前,清華大學教授、中國自行車協會首席專家馬貴龍公開表示,「電摩新國標是由摩托車行業主導的,作為電動車行業的專家,我並沒有參與該標準的工作。」馬貴龍說,「按照已有標准劃分,電動自行車屬於非機動車輛,而電動摩托車屬於機動車輛。」
對此,陸金龍昨日也發表了同樣的看法,他告訴記者,《電摩條件》是強勢利益集團利用標準的手段設置技術壁壘和准入壁壘,容易造成社會的不公平性;而且可能造成城市交通擁堵混亂,使人民生命面臨巨大危險,讓不安全因素倍增。
由此看來,新國標已經成為利益集團的利益平衡的工具,可是近億人的出行卻被這些標准綁架了去,誰又來為普通市民考慮呢?正如張鳴教授所質疑的:「一種產品的生產標准,屬於公共政策的范圍,可是,電動摩托車標準的出台,既不問行業中人,也不管自行車企業的死活,更不管廣大消費者的意願……這樣的政策叫什麼呢?」
所幸,湖南省質監局標准處相關負責人昨日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這一標准僅是推薦性標准,並非強制執行,執行的具體情況如何以及會產生什麼影響,還要看交警部門出台的細則。
⑷ 《電動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
2010年1月日起,《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實施。40公斤以上、時速20公里以上的電動車,將劃入機動車范疇。
執行新標准後,那些擁有電動自行車的人們,首先需要先去考駕照,然後去交管部門進行牌照申請,否則那些電動自行車將不能上路。(是否意味著,達到標準的電動車就可以上牌了?)
第一財經日報12月3日訊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下稱《電摩標准》),將於2010年1月1日開始實施。這個標準的核心,是將40公斤以上、時速20公里以上的電動車,稱之為輕便電動摩托車或電動摩托車,劃入機動車范疇。這個區間的劃定,等於是把刀直接架到了2000多家電動自行車企業的頭上。
「標准裡面有一個具體的數字:40公斤的質量,而這個數字,就像是在我們家門口緊貼著門起了一堵牆,這堵牆一建起來,我們沒有活路了。」清華大學教授馬貴龍,這個被業內人士稱為「中國電動車第一人」的學者對CBN記者表示。「低於40公斤的車做不出來」。在《電摩標准》的報批稿中,關於電動輕便摩托車的定義規定,最高設計車速大於20km/h且不大於50km/h,整車整備質量大於40kg且最高設計車速不大於50km/h。
「我是搞技術的,現在最低配製的電動自行車,應該是36V、10Ah鉛酸電池。按照這個最低配置,整車質量也將遠遠超過40公斤,現在用40公斤這個數字,把我卡住了,我車做不出來了。」馬貴龍表示。車架鋼管的管壁不能低於1.2mm,否則不安全,必須用管壁為1.4mm的鋼管。這樣,單純車架的重量就9公斤,電池的重量為17公斤,再加上零配件,低於40公斤的電動自行車做不出來。」愛馬電動自行車董事長張劍對CBN表示,如果這項標准實施,將使2000多家企業失去希望,1.2億電動自行車消費者的生活方式將會改變。 從1995年清華大學研製的第一台輕型電動車出世開始,它獨有的屬性,節能、環保、便捷、價廉,使得它的市場日益擴大,電動自行車生產廠家增加到2000多家。2005年到2008年,全國電動自行車銷量超過9000萬輛。目前,我國擁有1.2億輛電動自行車的市場保有量有專家預測,輕型電動車產業一直保持80%以上的增長速度,產銷量已經佔到全球90%以上。到2010年,中國電動自行車產量將超過3000萬輛,出口達500萬~600萬輛,並將逐步取代中國農村摩托車市場,向東南亞、南亞國家蔓延。
⑸ 電動汽車充電介面新國標帶來影響有哪些
電動自行車市場發展迅速,潛力巨大,隨著電動自行車的迅猛發展,摩托車行業受到嚴重擠壓,電動自行車無疑成了摩托車行業的眼中釘、肉中刺,於是便有了國家標准委不顧電動自行車行業反對出台的《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規定「40公斤以上、時速20公里以上的電動自行車,將稱為輕便電動摩托車或電動摩托車,劃入機動車范疇」。公開報道顯示,《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新國標由全國汽車標准化技術委員會的電動車分標委與摩托車分標委共同制定。清華大學教授、中國自行車協會首席專家馬貴龍曾公開表示,「電摩新國標是由摩托車行業主導的,作為電動車行業的專家,我並沒有參與該標準的工作。」知名評論人士、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張鳴亦在其博客上撰文,稱:「這個標準的出台,道路安全也許只是一個借口,一個堂皇的借口,在這個借口之下,實際上是摩托車廠家,看上了電動自行車龐大的市場,想用電動摩托車取而代之。」張鳴教授所質疑說道:「一種產品的生產標准,屬於公共政策的范圍,可是,電動摩托車標準的出台,既不問行業中人,也不管電動自行車企業的死活,更不管廣大消費者的意願……這樣的政策叫什麼呢?」根據工信部最新規定,獲得摩托車牌照的企業必須滿足以下條件,項目總投資不得低於2億元人民幣,固定資產投資(不含土地使用權等無形資產)不得低於1億元,其中設備投資不得低於8000萬元;注冊資本不得低於8000萬元,電動自行車企業中只有很少的幾家企業滿足條件,而眾多的摩托車企業則符合標准。面對電動自行車新國標的呼之欲出,眾多摩托車廠家已經開始布局,甚至很多摩托車企業的電動車產品已經浮出水面,只待新國標出台之後,將會立即投放市場。據統計,目前獲得電動摩托車資質的企業有:雅迪、愛瑪等,還有一批電動自行車企業正在申請之中,預計最終將只有20家左右的電動自行車企業能夠拿到電動摩托車生產資質。而面對電動自行車行業日益電摩化的趨勢,電動摩托車的市場銷量將超過70%,電動自行車行業將何去何從,我們將拭目以待。
⑹ 請問中國電動車發展研究院是合法的嗎
聘請清華大學教授馬貴龍為院長,全國電動車行業營銷總顧問、資深實戰派營銷專家版高乃龍權為執行院院長,並聘請倪捷、張天任、蔣正敏、張勇、孫立、周雲江、嚴先其、余林、胡松嵛、張鴻雁、歐陽、羅天華等眾多知名企業家和經銷商以及經理人為顧問或智囊團。中國電動車發展研究院下設秘書處、《全國電動車》編輯部、發展研究部、市場拓展部、培訓認證部、咨詢策劃部等一處五部,以及中華全國電動車網;並在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設立分院。中國電動車發展研究院以上海藍慧營銷策劃有限公司為實踐基地,目前有望成為國家發改委主管的中國產業發展促進會、中國電動車產業聯盟等權威部門的合作夥伴。在中國大力開展相關培訓及認證工作。
⑺ 新國標出現後,會對電動車行業產生什麼影響
電動自行車市場發展迅速,潛力巨大,隨著電動自行車的迅猛發展,摩托車行業受到嚴重擠壓,電動自行車無疑成了摩托車行業的眼中釘、肉中刺,於是便有了國家標准委不顧電動自行車行業反對出台的《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規定「40公斤以上、時速20公里以上的電動自行車,將稱為輕便電動摩托車或電動摩托車,劃入機動車范疇」。公開報道顯示,《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新國標由全國汽車標准化技術委員會的電動車分標委與摩托車分標委共同制定。
清華大學教授、中國自行車協會首席專家馬貴龍曾公開表示,「電摩新國標是由摩托車行業主導的,作為電動車行業的專家,我並沒有參與該標準的工作。」知名評論人士、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張鳴亦在其博客上撰文,稱:「這個標準的出台,道路安全也許只是一個借口,一個堂皇的借口,在這個借口之下,實際上是摩托車廠家,看上了電動自行車龐大的市場,想用電動摩托車取而代之。」張鳴教授所質疑說道:「一種產品的生產標准,屬於公共政策的范圍,可是,電動摩托車標準的出台,既不問行業中人,也不管電動自行車企業的死活,更不管廣大消費者的意願……這樣的政策叫什麼呢?」
根據工信部最新規定,獲得摩托車牌照的企業必須滿足以下條件,項目總投資不得低於2億元人民幣,固定資產投資(不含土地使用權等無形資產)不得低於1億元,其中設備投資不得低於8000萬元;注冊資本不得低於8000萬元,電動自行車企業中只有很少的幾家企業滿足條件,而眾多的摩托車企業則符合標准。面對電動自行車新國標的呼之欲出,眾多摩托車廠家已經開始布局,甚至很多摩托車企業的電動車產品已經浮出水面,只待新國標出台之後,將會立即投放市場。
據統計,目前獲得電動摩托車資質的企業有:雅迪、愛瑪等,還有一批電動自行車企業正在申請之中,預計最終將只有20家左右的電動自行車企業能夠拿到電動摩托車生產資質。而面對電動自行車行業日益電摩化的趨勢,電動摩托車的市場銷量將超過70%,電動自行車行業將何去何從,我們將拭目以待。
⑻ 電動車是否需要駕駛證
騎電動車需要駕駛證。
中國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2009年12月6日晚就電動摩托車回標准有關情答況發布說明,《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新國標規定:
40公斤以上、時速20公里以上的電動自行車,將稱為輕便電動摩托車或電動摩托車,劃入機動車范疇」。此規定將於2010年1月1日起實施。這意味著,這一國標實施,再騎電動車就得經過考駕照、上牌、買保險等一系列手續了。

(8)馬貴龍清華大學教授擴展閱讀:
駕駛未辦理注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處40元罰款。駕駛在本辦法頒布後購買的或者臨時通行許可超過有效期的超標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處1000元罰款。
駕駛未辦理臨時通行許可的超標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處200元罰款;未取得摩托車駕駛證駕駛超標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處500元罰款。駕駛電動三輪車上道路行駛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處1000元罰款。
⑼ 我要聯系的是清華大學馬貴龍教授
老教授退休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