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軍政法大學教授名單
❶ 薛軍的人物簡介
男,漢族,1974年11月1日生,江蘇如皋人。 1992-1996年在中南政法學院法律系學習,獲法學學士學位。 1996-1997年在江蘇省南通市中級法院工作。 1997-2000年在中南政法學院攻讀碩士學位,導師徐國棟教授,研究方向為羅馬法。2000年7月畢業,獲得碩士學位。同時留校工作於民商法典研究所。 2000年10月赴義大利比薩大學羅馬法研究所學習研究羅馬公法 2001年10月考入羅馬大學(Tor Vergata)攻讀法學博士學位。

❷ 薛軍的簡介
1992-1996年在中南政法學院法律系學習,獲法學學士學位。
1996-1997年在江蘇省南通市中級法院工作。
1997-2000年在中南政法學院攻讀碩士學位,導師徐國棟教授,研究方向為羅馬法。
2000年7月畢業,獲得碩士學位。同時留校工作於民商法典研究所。
2000年10月赴義大利比薩大學羅馬法研究所學習研究羅馬公法。主攻羅馬刑事訴訴法,師從Carlo Venturini教授。
2001年10月考入義大利羅馬大學,Universita' degli Studi di Roma (Tor Vergata)攻讀法學博士學位。主攻羅馬法、比較私法方向,師從Sandro Schipani教授。
2005年7月,在羅馬博士論文答辯通過後,回國轉到北京大學法學院任教至今。

❸ 北京大學法學院民商法教授誰最權威
沒有最權威。。。。。
❹ 南開大學有哪些教授的課錯過悔終身
南開的老師都是很厲害的啦,但是有幾位老師是不得不去蹭課的,不然簡直後內悔啊,這些老師是典型的人好容課還好。
排在首位的當然要屬史廣順老師了,這位老師簡直就是大神一樣的存在,他是南開計算機學院的副教授,自己同時還創辦了自己的公司,他目前在南開教授一門選修課,叫做辯論與修養。

❺ 民法上,義務與責任的關系
在一般觀念看來,民事義務與民事責任之間不外乎是基礎與保障之關系,即民事責任以民事義務為基礎,以民事主體不履行民事義務為條件;民事責任是民事主體履行義務和實現權利的法律保障,有如此認識足矣,無過多討論之必要。但是通過歷史的追溯,我們發現在羅馬法上,未對民事責任與民事義務加以區別,至德國普通法時代,仍沿襲羅馬法思想,不對義務和責任加以區別。只是在日爾曼法上,民事義務與民事責任有明確的區別。近現代大陸法系民法因受日爾曼法影響,乃對民事義務與民事責任作了明確的區分。我國民法又因繼受大陸法系民法及蘇聯民法思想,從而亦嚴格區分民事義務與民法責任兩個概念。將視野轉至英美法系民法,其與羅馬法相同,亦未對義務與責任加以區別。由是觀之,民事義務與民事責任之關系存在兩種截然相反的認知模式——分離說與融合說。
❻ 「拉幫套」的男人,怎樣呢
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讓人唏噓不已,為當事人感嘆,也感慨人心不古。
現代人很多不明白拉幫套的含義了,過去的馬車一般配有駕轅和兩三匹馬來配合轅馬拉車,當轅馬累了時候,這個時候拉幫套的馬就起作用了。
在生活中,女人的原配男人喪失了勞動力,另外有一個男人幫助她把這個家庭撐起來,這個男人就叫拉幫套。過去拉幫套的男人大多是娶不上老婆的窮光棍,女人和拉幫套的男人是特殊的關系,這種關系不但得到女人老公的默認,親朋鄰居也都默認這樣的關系,但這樣的關系法律上是不承認的。

飛奔的列車上,薛軍委屈的心情漸漸想開了,為自己所愛的女人付出是值得的,沒有必要後悔自己的付出,更沒有必要付之於法律,只要她幸福開心就好,況且別人也陪伴了自己三十年。葉落歸根吧,五個孩子給的錢足夠他回老家養老了。
❼ 薛軍的個人履歷
薛軍,男,漢族,1942年11月17日出生於山西省柳林縣王家溝鄉興隆灣村,大學學歷。
1962年10月在離石縣李家灣高等小學參加工作,1966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64年入山西省委黨校政治系學習。
1969年9月畢業於山西省委黨校政治系黨政管理專業,高級統計師。
歷任離石鐵廠革委會副主任,呂梁地區計委幹事。
1973年後任呂梁地區計委黨組成員、統計局副局長、局長。
1983年任呂梁地委委員、組織部部長。
1985年7月任山西省統計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主持工作)。
1986年10月任山西省統計局局長、黨組書記。
1992年4月任朔州市委第一副書記,同年7月任朔州市委書記。
1995年12月任山西省副省長、省政府黨組成員。
2000年1月任山西省委常委、副省長、省政府黨組副書記;2001年10月不再擔任省委常委職務。
2003年1月任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
2008年1月退出領導崗位。2009年5月退休。
薛軍同志是中共十六大代表,第八屆全國人大代表,第七屆、第八屆山西省委委員,山西省六次、七次、八次、九次黨代會代表,山西省九屆、十屆、十一屆人大代表。

❽ 薛軍的學術成果
專著:《批判民法學的理論建構》,北京大學出版社2012年版。
譯著:《衣索比亞民法典》,中國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
譯著:《學說匯纂》(第48卷),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譯著:《義大利法概要》,中國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
譯著:《羅馬政制史》(第1卷),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譯著:《李維史論》,吉林出版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11年版。
參與編纂《綠色民法典·債法總則》,中國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4年版。
參與撰寫《合同法學》(陳小君主編),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論文:
《實證研究與民法方法論的發展》,載《法學研究》2012年第1期。
《非典型人格利益的民法保護模式研究》,載《暨南學報》2012年第3期。
《論第三人欺詐與第三人脅迫》,載《法學研究》2011年第1期。
《侵權責任法對監護人制度的發展》,載《蘇州大學學報》2011年第6期。
《法人人格權的展開》,載《上海財經大學學報》2011年第6期。
《哲學王的雙重隱喻》,載《讀書》2010年第12期。
《民法-憲法關系的演變與民法的轉型》,載《中國法學》2010年第1期。
《論第64條的定性與解釋》,載《法商研究》2010年第2期。
《走出監護人「補充責任」的誤區》,載《華東政法大學學報》2010年第3期。
《「高度危險責任」的法律適用探析》,載《政治與法律》2010年第5期。
《權利的道德基礎與現代權利理論的危機》,載《法學研究》2009年第4期。
《義大利的判例制度》,載《華東政法大學學報》2009年第1期。
《私法立憲主義論》,載《法學研究》2008年第4期。
《揭開「一般人格權」的面紗》,載《比較法研究》2008年第5期。
《兩種市場觀念與兩種民法模式》,載《法制與社會發展》2008年第5期。
《「不真正利他合同」研究》,載《政治與法律》2008年第5期。
《法律行為「合法性」謎局之破解》,載《法商研究》2008年第2期。
《意思自治與法律行為涉他效力的模式選擇》,載《上海財經大學學報》2008年第5期。
《部分履行的法律行為研究》,載《中國法學》2007年第2期。
《民法的兩種倫理正當性的模式》,載《比較法研究》2007年第3期。
《「物權法」關於共同共有的規定在適用中的若干問題》,載《華東政法大學學報》2007年第6期。
《利他合同的基本理論問題》,《法學研究》2006年第4期。
《人的保護:中國民法典編撰的價值基礎》,《中國社會科學》,2006年第4期。
《法律行為理論:影響民法典立法模式的重要因素》,《法商研究》2006年第3期。
《論「提供擔保」義務的履行規則》,《法學》2006年第4期。
《地役權與居住權問題》,載於《中外法學》2006年第1期。
《法律行為理論在歐洲私法史上的產生及術語表達問題研究》,《環球法律評論》,2007年第1期。
《「無財產即無人格」質疑》,《法學》2005年第2期。
《人格權的兩種基本理論模式與中國的人格權立法》,《法商研究》2004年第4期。
《法人人格權的基本理論問題》,載於《法律科學》2004年的1期。
《略論德國民法潘德克吞體系的形成》,載於《中外法學》2003年第1期。
《蒂堡對薩維尼的論戰及其歷史遺產》,載於《清華法學》(第三輯),清華大學出版社2003年11月版。
《物的概念的反思與中國民法典編纂》,載於《法學》2002年第4期。
《論未來中國民法典債法編的結構設計》,載於《法商研究》2001年第2期。
《良法何在?》,載於《比較法研究》2001年第4期。
《理想與現實的距離》,載於《民法典起草思路論戰》,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
《胡適的態度》,載於《讀書》2000年第10期。
《民法典編纂的若干理論問題研究》,載於《清華法律評論》(第2輯)。
譯文《思考一部新民法典》,載於《中外法學》2004年第6期。
譯文《關於歐洲民法典編纂的短論》,載於《中外法學》2004年第6期。
譯文《義大利私法體系之概觀》,載於《中外法學》2004年第6期。
譯文《關於中國民法典編纂問題的提問與回答》,載於《中外法學》2004年第6期。
譯文《第三個千年之中的民法典編纂》,載於《中外法學》2004年第6期。
譯文《關於智利民法典重新編纂的一些思考》,載於《中外法學》2004年第6期。
譯文《回到法典編纂》,載於《中外法學》2004年第6期。
譯文《法學家:法的創立者》,載於《比較法研究》2004年第3期。
譯文《個人主義與羅馬私法》,載於《羅馬法與現代民法》(第4卷),2004年。
譯文《解法典的時代》,載於《羅馬法與現代民法》(第4卷),2004年。
譯文《傳承與革新之間的巴西新民法典》,載於《羅馬法與現代民法》(第5卷),2005年。 榮譽獎勵 2009年司法部優秀論文二等獎 其他事項 主要兼職:北京大學法學院民法研究中心、競爭法研究中心研究人員。
義大利Trento大學法學院「中國法」課程特聘教授。
湖南大學法學院羅馬法系研究中心執行主任。

❾ 馬基雅維利全集的介紹
《馬基雅維利全來集》中文版自全面反映了馬基雅維利在政治、軍事、外交、歷史、文學等方面的成就(目前英文版也只有一個三卷本的《馬基雅維利主要著作》)。20世紀80年代以來,馬基雅維利著作的中譯本陸續有刊行,但都不成系統,並主要由英譯本、日譯本、俄文本等轉譯而來;此次,《馬基雅維利全集》將收入馬基雅維利一生的全部著作,全面反映其成就。該套書綜合多種版本的義大利文《全集》、《文集》和《選集》選取優質底本,主要著作全部從(古)義大利文譯出,個別作品從英文本譯出,但亦根據義大利文校對。此套叢書是《馬基雅維利全集》中文版的首次推出,延聘了潘漢典、徐大同、田時綱、周春生等國內著名政法學家、歷史學專家和翻譯家擔任學術顧問;參加各卷編譯的專家學者包括:潘漢典(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薛軍(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義大利羅馬第二大學博士)、時殷弘(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系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徐衛翔(同濟大學人文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王永忠(東南大學旅遊學系講師,掌握五種外語)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