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大學教授涉嫌間諜罪
① 間諜罪怎麼判刑
根據我國《刑法》第一百一十條的規定,間諜罪是指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或者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的行為;根據刑法的規定,間諜罪是行為犯,並不以實際上發生法定的危害結果作為犯罪成立的要件,只要實施了間諜行為,即構成本罪。
犯本條所規定之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較輕,是指雖然參加間諜組織,但未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但所實施的間諜行為,確屬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等。
根據本法第56條和第113條的規定,犯本罪的,應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可以並處沒收財產。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可以判處死刑。所謂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是指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進行破壞活動,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或者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致使我方遭受特別嚴重損失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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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江蘇省人民檢察院院長劉華28日在江蘇省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上表示,2017年江蘇檢方依法查辦危害國家安全犯罪,開展反分裂、反滲透、反顛覆、反邪教斗爭和打擊網路政治謠言專項行動,起訴危害國家安全、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案件146件255人。其中,蘇州市檢察院起訴了馬亮亮、梁鑫向境外組織提供軍事情報的重大間諜案。
據了解,2016年7月,被告人馬亮亮、梁鑫在河北保定打工期間,被台灣間諜吳榮同勾連策反。兩人在明知對方為間諜的情況下,通過QQ郵箱、網易郵箱接受指令,利用曾在武警北京總隊服役的便利條件,搜集並向吳榮同報送武警部隊訓練、部隊和軍工企業內部部署以及軍工企業裝備測試等相關情資,對大陸軍事安全造成嚴重危害。
2017年5月,蘇州市檢察院對馬亮亮、梁鑫以涉嫌間諜罪依法提起公訴,該案目前正在法院審理中。間諜罪在大陸屬於嚴重犯罪,根據刑法規定,一旦被認定犯有危害國家安全的間諜罪,將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可以判處死刑。
② 按照我們國家刑法規定間諜罪怎麼處理
第一百一十條 有下列間諜行為之一,危害國家安全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
(二)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的。
第一百一十一條 為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③ 間諜罪的處罰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間諜罪怎樣處罰要依據犯罪情節而定的,一般是處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如果情節惡劣的,可以判處死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一十條【間諜罪】有下列間諜行為之一,危害國家安全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
(二)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的。
第一百一十三條【危害國家安全罪適用死刑、沒收財產的規定】本章上述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條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條、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九條外,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可以判處死刑。
犯本章之罪的,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參加間諜組織或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或者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的行為。具體表現為以下三種情形:
1、參加間諜組織,成為間諜組織的成員,充當間諜所謂間諜組織,主要是指外國政府建立的旨在策反我公職人員,人民群眾,商業組織等向我國國家機構和各種組織進行滲透、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和情報,進行顛覆和破壞活動的組織。參加間諜組織,是指行為人履行一定的加入手續(如挑選、登記、專門訓練等),或者在非常情況下雖未按常規正式加入,但事實上已作為該間諜組織的成員進行活動。
2、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實施細則》的規定,間諜組織的代理人,是指受間諜組織或者其成員的指使、委託、資助,進行或者授意、指使他人進行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活動的人。這種行為不需要行為人一定具有間諜的身份,即行為人有否參加間諜組織,不影響該罪的構成。
3、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它是指為軍事侵略我國國家的敵國提供攸關我國安全的重大車班設施、建設項目、城市等目標的行為。行為方式是在戰時為交戰敵對國或敵方用畫圖、文字、使用信號、標記等手段向敵人明示所要轟擊我方目標。行為人只要實施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的行為,就構成間諜罪。
④ 電大公務員涉嫌間諜罪有誰管轄立案偵查
法律規定這種案件由國家安全機關偵查
⑤ 請問:我是否犯了間諜罪,要判幾年
間諜罪,是指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或者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的行為;根據刑法的規定,間諜罪是行為犯,並不以實際上發生法定的危害結果作為犯罪成立的要件,只要實施了間諜行為,即構成本罪。
犯本條所規定之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較輕,是指雖然參加間諜組織,但未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但所實施的間諜行為,確屬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等。
根據本法第56條和第113條的規定,犯本罪的,應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可以並處沒收財產。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可以判處死刑。所謂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是指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進行破壞活動,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或者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致使我方遭受特別嚴重損失的等。
⑥ 一名日籍男子因何被訴間諜罪
一名日本男子被訴間諜罪 ,假借旅遊在我國非法測繪。
日本外務省透露一條消息,涉嫌竊取中國機密,日本男子被訴間諜罪。

▲資料圖片:境外人員往往假借科學研究、旅遊探險的形式在我國進行非法測繪。
共同社稱,在中國,自2015年以來至少有8名日本人被中國有關部門以涉嫌間諜活動等為由而拘留。截至目前,8人全部遭到起訴。
來源:上海熱線
⑦ 涉嫌間諜罪會無罪釋放嗎
你都說了,只是涉嫌,在拘留期間沒證據是只有無罪釋放
⑧ 天津大學教授被裁定經濟間諜罪是怎麼回事
張浩為天津大學精密儀器與光電子工程學院教授。2020年5月16日,張浩受邀前往美國鳳凰城參加國際微波會議,在洛杉磯國際機場入境時被捕,被控「經濟間諜」、「竊取貿易機密」等罪名。上月15日,張浩在聖荷西聯邦法庭過堂,否認控罪。
據《世界日報》報道法官6月30日再次傳訊張浩時,原則同意張浩以50萬元交保,可是由於張浩親人以其佛羅里達州房地產押保,且張浩為中國公民,必先取得移民局相關信息,因此法官等到8日數據齊全之後,才正式批准將張浩交保外釋。
按照法院規定,保釋期間張浩需住在山景城一處公寓,禁止離開北加州,並且要按照規定隨身佩戴電子偵測器,以便警方控制其行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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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美國以「經濟間諜罪」起訴6名中國公民一事,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5月20日在例行記者會上應詢時表示,中國政府對有關事態嚴重關切,正進一步了解有關情況。洪磊表示:「中國政府將會確保中國公民在中美人員交往中的正當權益不受損害。」
張浩在美被捕後,其妻子范莉萍通過天津大學微博發出一封求助信,向社會尋求幫助。范莉萍在信中回憶了張浩在美被捕的經過,表示將與FBI「抗爭到底」,不過美國的律師費非常貴,大事務所的報價在2000萬到3500萬人民幣之間,希望得到支持。
⑨ 劉某涉嫌間諜罪被刑事拘留,律師向某擔任其辯護人,關於向某在偵查階段參與刑事訴訟,下列哪些選項正確
國家安全犯罪由安全機關偵查,所以會見由安全機關允許。律師在偵查階段只能了解罪名,提供法律幫助,不能核實證據。
望採納謝謝
⑩ 間諜罪最高可判死刑,最近抓的3名美國間諜和5名日本間諜會判死刑嗎還是根據什麼認定判刑
這個要看案件案情了,畢竟間諜刺探的機密情報也可能有很多層級,對國家利益的影響也可能不盡相同。
根據刑法第110條和113條的規定,犯間諜罪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國家和人民利益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可以判處死刑,並可以並處沒收財產。另據刑法總則第56條的規定,對犯間諜罪的,應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可見,對於此罪,適用死刑的條件是「對國家和人民利益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那麼,如何理解間諜罪死刑適用的這一條件呢?我們認為,從總體上講,這一條件是指間諜行為對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的危害達到了最為嚴重、無以復加的程度並且情節特別惡劣。當然,對間諜罪死刑適用條件的認定主要是從間諜行為實施的手段、程度、方式以及它所引起的社會政治和國際影響等後果來說的,對其進行綜合判斷後認為,其行為已經達到了刑法總則所規定的適用死刑的實質性要件「罪行極其嚴重」時,即可認為是「對國家和人民利益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從而也才能動用死刑這一極刑。具體而言,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予以認定:
其一,在黨政機關中具有重要領導職務的人員犯間諜罪,對國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嚴重危害的,如實施間諜行為造成國家機密大量流失、引起該地區局部動盪或者嚴重影響國家經濟建設的等;
其二,在某一區域具有相當影響的民族主義或者地方極端分子犯間諜罪,致使該地區的民族情緒激憤或者地方分裂勢力抬頭,並造成其他一些嚴重後果的;
其三,間諜行為雖然沒有對國家安全和利益造成直接的危害後果,但在行為實施過程中,由其間諜行為直接造成其他特別嚴重危害後果的,如造成政治、社會秩序受到嚴重破壞等;
其四,在實施間諜行為過程中,又有其他嚴重違法犯罪行為並造成嚴重危害結果的,如犯罪手段特別殘酷,採取暗殺、爆炸等手段造成人員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受到重大損失的等;
其五,間諜行為造成特別惡劣的社會政治影響甚至國際影響的,或者使我國的國際地位和形象受到嚴重損害,或者造成外交事件等;
其六,策動、脅迫、勾引、收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武裝部隊人員、人民警察、民兵實施間諜行為,造成嚴重後果的,如造成上述大量人員參與間諜組織,或者使上述單位的工作秩序受到嚴重影響,或者造成惡劣的政治影響等;
其七,多次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或者多次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使國內重要設施遭受嚴重損害的;
其八,因犯間諜罪被判處刑罰,又進行間諜犯罪活動,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的;
其九,其他對於國家和人民利益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間諜行為,如共同實施間諜犯罪,人數眾多、組織龐大、活動猖獗,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