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永田博士導師
發布時間: 2021-11-08 01:43:38
1. 深圳一醫院發生暴力傷醫事件,嫌疑人需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5月17日,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發生一起傷醫事件,被砍傷的醫生盧永田系該院耳鼻喉科主任,據官網報道,盧永田是博士研究生導師,還是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深圳市地方級領軍人才、深圳市名醫、深圳市十佳專家。
再現暴力傷醫事件
據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說明通告獲悉,2021年5月17日14:20分左右,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特診科發生一起暴力傷醫事件。1名男子在毫無徵兆的情況下,突然抽刀捅傷正在出診的耳鼻咽喉科主任盧永田,傷及肝臟等重要臟器。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醫生救死扶傷,沒想到自己在醫院還被殘忍傷害,還是好好愛護我的醫護人員的,畢竟他們是我們生命安全的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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