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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大學王月明教授

發布時間: 2021-11-10 00:18:09

1. 對於乙肝是否可以報考公務員的問題

http://news.tom.com/1002/3291/200523-1830368.html
公務員錄用新標准反響巨大 消除乙肝歧視任重道遠
2005年1月19日,全國《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正式實施,特別明確了:乙肝病原攜帶者在體檢標准中是合格的。

這一消息迅速在全國引起巨大反響。這是對無數患者和攜帶者的莫大尊重和肯定,也是社會各界和一個個患者、攜帶者堅持不息呼籲努力的結果。

疾病的折磨並不局限在身體的病痛,社會的歧視更帶有徹骨的寒意。伴隨著立法的完善、社會的進步,我國的3千萬慢性乙肝病人、1.2億乙肝病毒攜帶者正走出心靈的陰影,開始仰面享受絲絲溫暖的陽光。

曾經的壓抑來自四面八方

長期以來,對許多乙肝患者或病毒攜帶者,無論是自身、事業、家庭還是社交等方方面面,生活中的點點滴滴都殘酷地提醒:你不是一個健康人,而是一個不受歡迎的傳染病人。

一位前來就診的大學畢業男生的經歷,讓中華醫學會傳染病學會主任委員翁心華教授久久難忘。由於檢查出有"大三陽",他一次次被用人單位拒之門外。無奈之下,他含淚懇求:"翁教授,你給我出個證明吧!"雖然翁心華教授答應在那位男生的病歷上簽名寫下"

錯誤的診療方式和不負責任的宣傳使眾多的肝病患者和病毒攜帶者浪費了大量的時間和金錢,也使乙肝顯得更加難治。上海肝病研究中心主任瞿瑤教授拿著刊有乙肝「靈葯」廣告的報刊資料告訴記者:這上面的所謂中南海乙肝專家等人都「查無此人」。

肝功能正常、可以工作"的建議,但是他還是沒有如願被用人單位接納。

小時候不讓上幼兒園、長大上不了大學、畢業了找工作難上加難,在一個乙肝病人或攜帶者來說,人生的幾大環節都有高檻。2003年的一項調查顯示我國有31個省、區、市的公務員均不招乙肝病毒攜帶者;2004年9月,山東省一所大學向58名查出攜帶乙肝病毒的考生發出勸退通知。

"在這樣的大環境下,歧視是無所不在,"翁心華告訴記者:"幾乎每一個病人和病毒攜帶者都遭遇過旁人不理睬、害怕握手、遠遠地躲避開,他們從傷心到麻木到不願暴露自己,最後發展為憂郁等精神障礙。"

2005年中華醫學會發布了我國首次乙肝患者認知現狀調查。調查顯示:約有60%的患者在得了乙肝後徹底改變了自己的生活習慣。在家庭中,乙肝病人和子女或是伴侶的關系,都因為疾病發生了變化。47%的患者擔心單位如果發現他們患有乙肝後會丟失工作,52%的患者由於乙肝失去了獲得理想工作和學習的機會。

"有的病人甚至在得知自己得了乙肝後昏厥,"上海市肝病研究中心主任瞿瑤教授說:"一想到自己可能遭遇的歧視,就已經讓許多患者喪失了生活的信心。"

一個個努力匯聚成歷史的聲音

張先著,無數乙肝病毒攜帶者中的普通一員;正是他挺身而出、用法律來為自己贏得公平對待的行動,才有了"中國乙肝第一案"。

23歲的張先著參加安徽蕪湖公務員考試筆試、面試成績排名第一。由於在體檢中查出感染乙肝病毒,蕪湖市人事局宣布他體檢不合格、不予錄取。2003年11月10日,張先著正式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2005年4月,蕪湖市新蕪區法院作出張先著勝訴的一審判決,5月蕪湖中院作出維持原判的裁定。

上海肝病健康教育周的海報照片

近年來,類似"中國乙肝第一案"這樣為乙肝病人和攜帶者平等地位的努力從未停歇--2003年,一份由1611位公民簽名的"要求全國31個省區市公務員錄用限制乙肝病毒攜帶者規定進行違憲審查和加強對乙肝攜帶者立法保護的建議書"在全國引起很大反響,建議書呼籲修改國內各省區市公務員招考中對乙肝病毒攜帶者的禁令。2004年,廣東35名代表向全國人大提交議案,建議國家制定和修改相關法律,保護乙肝病毒攜帶者的權益。2004年8月,國家人事部、衛生部公布了《公務員錄用體檢標准(試行稿)》,並在網上徵求意見;截至8月31日,共收到社會各界有效電子郵件3162封,其中75.7%涉及乙肝病原攜帶者的問題。……

在互聯網上,"肝膽相照"已經成為知名的乙肝病毒攜帶者的網上家園。如今這個論壇已經擁有9萬多名會員,既有專門介紹疾病傳播的欄目,也有生活、心理上的互相交流。在上海,多名資深肝炎專家發起成立了專門的網站,承諾向患者和攜帶者提供疾病診療的咨詢。目前,我國各類和乙肝相關的主題網站不下數十個,互相交流和鼓勵,共同爭取乙肝患者和病毒攜帶者的權益,成為群體內外共同的訴求。

徹底消除不應有的疾病歧視還任重道遠

我國是乙肝大國,維護1.2億群體的權益,讓他們遠離不應有的非難和冷漠,歷史的趨勢折射出社會文明的光輝。"乙肝病毒攜帶者可以報考公務員,是維護我國公民平等權利的巨大進步,是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則的真正體現,"上海華東政法學院憲法學教授王月明說,"在不發生身體狀況、不影響他人和工作的情況下,歧視這個特定群體

是毫無道理的。希望國家以給予乙肝攜帶者應有權益為契機,逐步消除更多不合理的特定要求、消滅更多不應有的歧視。"

乙肝病毒感染後呈3個病理時期。第一是高復制的免疫耐受期,即乙肝病毒攜帶者,這個時期病人身體無症狀,自身無感覺,但具有傳染性;第二是中、低復制免疫清除期,這時個體已經發展為乙肝病人,出現惡心、黃疸、肝腫大,是轉陰治療的最佳時期;第三是無復制病毒殘留期,這時病人已經無傳染性、無需抗病毒治療。從第一期進入第二期的個體差異很大,從幾個月到數十年。

乙肝的傳播途徑主要為血液或血製品傳播、母嬰或父嬰垂直傳播、性接觸三種,瞿瑤教授說:"在生活中傳染上乙肝的可能性很小,除非密切接觸或者接觸者有黏膜破潰等特殊情況。"除了從事幼兒園教師、飲食行業等特殊職業要求,乙肝病毒攜帶者的工作不受到影響和限制。在國外,穩定的乙肝病毒攜帶者住院無需住傳染病病房,而是收治在消化道病房中。

長期以來,對乙肝病人或攜帶者害怕發展為肝炎、肝硬化、肝癌,甚至傳給下一代的擔心,大眾對感染上病毒的恐懼,在似是而非的知識誤導中愈演愈烈。專家指出:我國大多數患者沒有採取規范的治療,片面地追求轉陰、追求治療速度,再加上一批號稱神奇療效的葯品欺騙患者,使得乙肝顯得更加難治,在大眾心中愈加可怕。

歧視的堅冰已經破碎,但是,徹底消除對乙肝的疾病歧視還任重道遠。相關法律和政策的完善進步固然令人欣喜,但是,惟有科學地對待乙肝,尊重每一個公民的合法權益,才能盼來沒有不應有的恐懼、冷漠和歧視的一天。(完)

http://www.boke.com/bbs/dispbbs.asp?boardID=37&ID=770&page=1
[國內]乙肝病原攜帶者可以報考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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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1月21日 07:13:47 杭州網
《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於1月19日起正式實施。試行標准取消了對報考人員身高、體重等方面的限制,對殘疾沒有作出限制性規定,特別明確了:乙肝病原攜帶者在體檢標准中是合格的。
作出許多重大改進
記者從人事部、衛生部20日在京聯合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新出台的試用標准共21條,涵蓋內科、外科、眼科、耳
鼻喉科等方面體檢的具體規定。據人事部有關負責人表示,試行標准體現了科技的進步和醫學的發展,充分考慮了我國國情,並針對一些地方公務員錄用標準的某些規定不科學以及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作出了許多重大改進。
這是一個最低標准
衛生部有關負責人表示,試行的通用標准適用於一般職位公務員的錄用體檢工作,是一個最低標准,各地、各部門可以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參照執行。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職位的體檢項目和標准,必須由錄用主管機關會同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根據各地實際另行規定或批准。乙肝病原攜帶者可以報考《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中第七條規定,「各種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攜帶者,經檢查排除乙肝的,合格。」這就在政策層面上解決了社會上曾經十分激烈的爭論。
據參與新的試行標准起草的北京大學肝病研究所所長、人民醫院主任醫師魏來說,試行標准中的相關規定,兼顧了乙肝病毒攜帶狀態這一人群的合法權利和公務員隊伍建設的需要。
魏來說,在工作環境中,乙肝病原攜帶者不會把病毒傳染給他人。以前各地公務員體檢標准對乙肝病原攜帶者都採取了拒絕的態度,這是由於醫學知識普及不到位;許多人覺得與乙肝病原攜帶者共事感到有顧慮,這也是由於對醫學常識缺乏了解而造成的心理壓力。但魏來也提出,對於餐飲業、托兒機構等職業可以制定相應的體檢標准。
考生用人單位均可要求復檢
公務員錄用體檢要在錄用主管機關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對於違反體檢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後果的工作人員,按照規定給予處分。對有疑問的體檢結果,考生和用人單位均可要求復檢。這是人事部和衛生部日前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的通知》中要求的。
通知要求,公務員錄用體檢的主檢醫生需具有副主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負責體檢的醫務人員要堅持原則,嚴格執行體檢標准,主檢醫生要根據體檢情況作出體檢結論,體檢醫院要加蓋公章。
用人單位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允許提出復查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准。

http://e.sina.com.cn/l/2004-08-02/77650.html

公務員錄用體檢門檻並不高 肝病標准有詳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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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08/02 10:44 北京晨報

設限疾病對年輕人影響不大

「新的公務員體檢標准門檻其實並不算高,尤其是對很多想報考公務員的年輕人來說,這些標准不會成為阻礙。」據海軍總醫院體檢中心醫生介紹,20歲到30歲左右人群的體檢結果顯示,心臟病、高血壓、糖尿病、嚴重的神經官能症、風濕性關節炎、紅斑狼瘡、性病、艾滋病等影響公務員錄用的疾病發現率普遍較低,這主要是因為這部分人群的年齡較低 ,身體狀況較好。

對年輕人來說,主要的高發疾病是屈光不正。根據體檢結果分析,絕大部分年輕人都患有程度不同的近視;其次為脂肪肝、高血脂和高體重。

「平日注意控制,並盡早調整、治療,這些疾病也不會影響公務員報考。」這位專家告訴記者,根據新標准,近視眼的矯正視力應不低於0.8,如果考生的近視情況比較嚴重,可以提早進行激光等視力矯正手術。

此外,專家指出,脂肪肝、高血脂等雖然不在報考限制之列,但也要盡早控制,以免病情發展,影響身體健康。

關於肝病標准作出詳細規定

據了解,將在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中被列為不合格的疾病共有22種,第一種為心臟病,包括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風濕性心臟病等器質性心臟病。

第二種是高血壓,《標准》中明確規定血壓的收縮壓應在90mmHg至140mmHg,舒張壓為60mmHg至90mmHg,不在此范圍內即為體檢不合格。

第三種病是肝炎,急性肝炎恢復後,轉氨酶持續正常不到半年者,慢性肝炎恢復後,轉氨酶持續正常不到兩年者,均不合格,但如果是大小三陽患者,就要看其轉氨酶指標如何,若是不正常的,屬於不合格範圍,若是正常的,就屬於合格範圍。

失眠患者可能受到限制

其他將使國家公務員競爭者被淘汰出局的疾病還有,嚴重血液病、結核病、嚴重慢性腸胃病、慢性腎炎、糖尿病、嚴重的神經官能症(如經常頭痛頭暈、記憶力明顯下降等)、紅斑狼瘡和風濕性關節炎、晚期血吸蟲病、嚴重的慢性骨髓炎、膽結石、三度單純性甲狀腺 腫、性病和艾滋病。

值得注意的是,失眠也將有可能成為限制報考公務員的疾病之一。此外,雙眼矯正視力低於0.8、雙耳均有聽力障礙且在佩戴助聽器的情況下3米以內耳語仍聽不見者。

晨報記者 劉墨非

特別說明:由於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新浪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准。

2. 王月明的個人簡歷

1982年7月西南交通大學機械繫內燃機車專業畢 業,獲學士學位
1985年5月該校研究生部機車車輛專業畢業,獲碩士學位
1985年5月該校機械繫內燃機車教研室任助教
1988年12月該校機械工程二系內燃機車教研室任講師
1988年~1991年兼任成都川力機械研究所工程師
1996年6月該校機械工程學院機車教研室主任、副教授
1997年5月~1998年6月德國歌德學院和西門子公司交通技術部進修訪問
1999年12月該校機械工程學院城市軌道交通車輛研究所所長,現任教授
1997年3月~2002年6月該校攻讀車輛工程博士,獲博士學位 兼任西南交通大學地鐵與輕軌工程技術中心車輛設備研究所副所長 兼任:《內燃機車》編輯部編委;原鐵路高校「機車車輛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機車車輛及運用工程鐵路特色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 在相關研究領域公開發表論文20餘篇;參編《中國鐵路網路全書》機車車輛分卷,並擔任機車車輛運用管理分支學科副主編分支學科副主編。

3. 乙肝 愁死了

http://news.tom.com/1002/3291/200523-1830368.html
公務員錄用新標准反響巨大 消除乙肝歧視任重道遠
2005年1月19日,全國《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正式實施,特別明確了:乙肝病原攜帶者在體檢標准中是合格的。

這一消息迅速在全國引起巨大反響。這是對無數患者和攜帶者的莫大尊重和肯定,也是社會各界和一個個患者、攜帶者堅持不息呼籲努力的結果。

疾病的折磨並不局限在身體的病痛,社會的歧視更帶有徹骨的寒意。伴隨著立法的完善、社會的進步,我國的3千萬慢性乙肝病人、1.2億乙肝病毒攜帶者正走出心靈的陰影,開始仰面享受絲絲溫暖的陽光。

曾經的壓抑來自四面八方

長期以來,對許多乙肝患者或病毒攜帶者,無論是自身、事業、家庭還是社交等方方面面,生活中的點點滴滴都殘酷地提醒:你不是一個健康人,而是一個不受歡迎的傳染病人。

一位前來就診的大學畢業男生的經歷,讓中華醫學會傳染病學會主任委員翁心華教授久久難忘。由於檢查出有"大三陽",他一次次被用人單位拒之門外。無奈之下,他含淚懇求:"翁教授,你給我出個證明吧!"雖然翁心華教授答應在那位男生的病歷上簽名寫下"

錯誤的診療方式和不負責任的宣傳使眾多的肝病患者和病毒攜帶者浪費了大量的時間和金錢,也使乙肝顯得更加難治。上海肝病研究中心主任瞿瑤教授拿著刊有乙肝「靈葯」廣告的報刊資料告訴記者:這上面的所謂中南海乙肝專家等人都「查無此人」。

肝功能正常、可以工作"的建議,但是他還是沒有如願被用人單位接納。

小時候不讓上幼兒園、長大上不了大學、畢業了找工作難上加難,在一個乙肝病人或攜帶者來說,人生的幾大環節都有高檻。2003年的一項調查顯示我國有31個省、區、市的公務員均不招乙肝病毒攜帶者;2004年9月,山東省一所大學向58名查出攜帶乙肝病毒的考生發出勸退通知。

"在這樣的大環境下,歧視是無所不在,"翁心華告訴記者:"幾乎每一個病人和病毒攜帶者都遭遇過旁人不理睬、害怕握手、遠遠地躲避開,他們從傷心到麻木到不願暴露自己,最後發展為憂郁等精神障礙。"

2005年中華醫學會發布了我國首次乙肝患者認知現狀調查。調查顯示:約有60%的患者在得了乙肝後徹底改變了自己的生活習慣。在家庭中,乙肝病人和子女或是伴侶的關系,都因為疾病發生了變化。47%的患者擔心單位如果發現他們患有乙肝後會丟失工作,52%的患者由於乙肝失去了獲得理想工作和學習的機會。

"有的病人甚至在得知自己得了乙肝後昏厥,"上海市肝病研究中心主任瞿瑤教授說:"一想到自己可能遭遇的歧視,就已經讓許多患者喪失了生活的信心。"

一個個努力匯聚成歷史的聲音

張先著,無數乙肝病毒攜帶者中的普通一員;正是他挺身而出、用法律來為自己贏得公平對待的行動,才有了"中國乙肝第一案"。

23歲的張先著參加安徽蕪湖公務員考試筆試、面試成績排名第一。由於在體檢中查出感染乙肝病毒,蕪湖市人事局宣布他體檢不合格、不予錄取。2003年11月10日,張先著正式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2005年4月,蕪湖市新蕪區法院作出張先著勝訴的一審判決,5月蕪湖中院作出維持原判的裁定。

上海肝病健康教育周的海報照片

近年來,類似"中國乙肝第一案"這樣為乙肝病人和攜帶者平等地位的努力從未停歇--2003年,一份由1611位公民簽名的"要求全國31個省區市公務員錄用限制乙肝病毒攜帶者規定進行違憲審查和加強對乙肝攜帶者立法保護的建議書"在全國引起很大反響,建議書呼籲修改國內各省區市公務員招考中對乙肝病毒攜帶者的禁令。2004年,廣東35名代表向全國人大提交議案,建議國家制定和修改相關法律,保護乙肝病毒攜帶者的權益。2004年8月,國家人事部、衛生部公布了《公務員錄用體檢標准(試行稿)》,並在網上徵求意見;截至8月31日,共收到社會各界有效電子郵件3162封,其中75.7%涉及乙肝病原攜帶者的問題。……

在互聯網上,"肝膽相照"已經成為知名的乙肝病毒攜帶者的網上家園。如今這個論壇已經擁有9萬多名會員,既有專門介紹疾病傳播的欄目,也有生活、心理上的互相交流。在上海,多名資深肝炎專家發起成立了專門的網站,承諾向患者和攜帶者提供疾病診療的咨詢。目前,我國各類和乙肝相關的主題網站不下數十個,互相交流和鼓勵,共同爭取乙肝患者和病毒攜帶者的權益,成為群體內外共同的訴求。

徹底消除不應有的疾病歧視還任重道遠

我國是乙肝大國,維護1.2億群體的權益,讓他們遠離不應有的非難和冷漠,歷史的趨勢折射出社會文明的光輝。"乙肝病毒攜帶者可以報考公務員,是維護我國公民平等權利的巨大進步,是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則的真正體現,"上海華東政法學院憲法學教授王月明說,"在不發生身體狀況、不影響他人和工作的情況下,歧視這個特定群體

是毫無道理的。希望國家以給予乙肝攜帶者應有權益為契機,逐步消除更多不合理的特定要求、消滅更多不應有的歧視。"

乙肝病毒感染後呈3個病理時期。第一是高復制的免疫耐受期,即乙肝病毒攜帶者,這個時期病人身體無症狀,自身無感覺,但具有傳染性;第二是中、低復制免疫清除期,這時個體已經發展為乙肝病人,出現惡心、黃疸、肝腫大,是轉陰治療的最佳時期;第三是無復制病毒殘留期,這時病人已經無傳染性、無需抗病毒治療。從第一期進入第二期的個體差異很大,從幾個月到數十年。

乙肝的傳播途徑主要為血液或血製品傳播、母嬰或父嬰垂直傳播、性接觸三種,瞿瑤教授說:"在生活中傳染上乙肝的可能性很小,除非密切接觸或者接觸者有黏膜破潰等特殊情況。"除了從事幼兒園教師、飲食行業等特殊職業要求,乙肝病毒攜帶者的工作不受到影響和限制。在國外,穩定的乙肝病毒攜帶者住院無需住傳染病病房,而是收治在消化道病房中。

長期以來,對乙肝病人或攜帶者害怕發展為肝炎、肝硬化、肝癌,甚至傳給下一代的擔心,大眾對感染上病毒的恐懼,在似是而非的知識誤導中愈演愈烈。專家指出:我國大多數患者沒有採取規范的治療,片面地追求轉陰、追求治療速度,再加上一批號稱神奇療效的葯品欺騙患者,使得乙肝顯得更加難治,在大眾心中愈加可怕。

歧視的堅冰已經破碎,但是,徹底消除對乙肝的疾病歧視還任重道遠。相關法律和政策的完善進步固然令人欣喜,但是,惟有科學地對待乙肝,尊重每一個公民的合法權益,才能盼來沒有不應有的恐懼、冷漠和歧視的一天。

http://www.boke.com/bbs/dispbbs.asp?boardID=37&ID=770&page=1
[國內]乙肝病原攜帶者可以報考公務員

《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於1月19日起正式實施。試行標准取消了對報考人員身高、體重等方面的限制,對殘疾沒有作出限制性規定,特別明確了:乙肝病原攜帶者在體檢標准中是合格的。
作出許多重大改進
記者從人事部、衛生部20日在京聯合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新出台的試用標准共21條,涵蓋內科、外科、眼科、耳
鼻喉科等方面體檢的具體規定。據人事部有關負責人表示,試行標准體現了科技的進步和醫學的發展,充分考慮了我國國情,並針對一些地方公務員錄用標準的某些規定不科學以及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作出了許多重大改進。
這是一個最低標准
衛生部有關負責人表示,試行的通用標准適用於一般職位公務員的錄用體檢工作,是一個最低標准,各地、各部門可以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參照執行。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職位的體檢項目和標准,必須由錄用主管機關會同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根據各地實際另行規定或批准。乙肝病原攜帶者可以報考《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中第七條規定,「各種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攜帶者,經檢查排除乙肝的,合格。」這就在政策層面上解決了社會上曾經十分激烈的爭論。
據參與新的試行標准起草的北京大學肝病研究所所長、人民醫院主任醫師魏來說,試行標准中的相關規定,兼顧了乙肝病毒攜帶狀態這一人群的合法權利和公務員隊伍建設的需要。
魏來說,在工作環境中,乙肝病原攜帶者不會把病毒傳染給他人。以前各地公務員體檢標准對乙肝病原攜帶者都採取了拒絕的態度,這是由於醫學知識普及不到位;許多人覺得與乙肝病原攜帶者共事感到有顧慮,這也是由於對醫學常識缺乏了解而造成的心理壓力。但魏來也提出,對於餐飲業、托兒機構等職業可以制定相應的體檢標准。
考生用人單位均可要求復檢
公務員錄用體檢要在錄用主管機關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對於違反體檢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後果的工作人員,按照規定給予處分。對有疑問的體檢結果,考生和用人單位均可要求復檢。這是人事部和衛生部日前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的通知》中要求的。
通知要求,公務員錄用體檢的主檢醫生需具有副主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負責體檢的醫務人員要堅持原則,嚴格執行體檢標准,主檢醫生要根據體檢情況作出體檢結論,體檢醫院要加蓋公章。
用人單位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允許提出復查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准。

http://e.sina.com.cn/l/2004-08-02/77650.html

公務員錄用體檢門檻並不高 肝病標准有詳細規定

http://www.sina.com.cn

設限疾病對年輕人影響不大

「新的公務員體檢標准門檻其實並不算高,尤其是對很多想報考公務員的年輕人來說,這些標准不會成為阻礙。」據海軍總醫院體檢中心醫生介紹,20歲到30歲左右人群的體檢結果顯示,心臟病、高血壓、糖尿病、嚴重的神經官能症、風濕性關節炎、紅斑狼瘡、性病、艾滋病等影響公務員錄用的疾病發現率普遍較低,這主要是因為這部分人群的年齡較低 ,身體狀況較好。

對年輕人來說,主要的高發疾病是屈光不正。根據體檢結果分析,絕大部分年輕人都患有程度不同的近視;其次為脂肪肝、高血脂和高體重。

「平日注意控制,並盡早調整、治療,這些疾病也不會影響公務員報考。」這位專家告訴記者,根據新標准,近視眼的矯正視力應不低於0.8,如果考生的近視情況比較嚴重,可以提早進行激光等視力矯正手術。

此外,專家指出,脂肪肝、高血脂等雖然不在報考限制之列,但也要盡早控制,以免病情發展,影響身體健康。

關於肝病標准作出詳細規定

據了解,將在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中被列為不合格的疾病共有22種,第一種為心臟病,包括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風濕性心臟病等器質性心臟病。

第二種是高血壓,《標准》中明確規定血壓的收縮壓應在90mmHg至140mmHg,舒張壓為60mmHg至90mmHg,不在此范圍內即為體檢不合格。

第三種病是肝炎,急性肝炎恢復後,轉氨酶持續正常不到半年者,慢性肝炎恢復後,轉氨酶持續正常不到兩年者,均不合格,但如果是大小三陽患者,就要看其轉氨酶指標如何,若是不正常的,屬於不合格範圍,若是正常的,就屬於合格範圍。

失眠患者可能受到限制

其他將使國家公務員競爭者被淘汰出局的疾病還有,嚴重血液病、結核病、嚴重慢性腸胃病、慢性腎炎、糖尿病、嚴重的神經官能症(如經常頭痛頭暈、記憶力明顯下降等)、紅斑狼瘡和風濕性關節炎、晚期血吸蟲病、嚴重的慢性骨髓炎、膽結石、三度單純性甲狀腺 腫、性病和艾滋病。

值得注意的是,失眠也將有可能成為限制報考公務員的疾病之一。此外,雙眼矯正視力低於0.8、雙耳均有聽力障礙且在佩戴助聽器的情況下3米以內耳語仍聽不見者。

特別說明:由於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新浪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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