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學陳衛東教授
1. 陳衛東的學術獎項
1. 博士學位論文《WTO例外條款研究》(導師曾令良教授)獲全國優秀博士論文提名獎(2004年)
2. 專著《WTO例外條款解讀》獲商務部「第五屆全國外經貿研究成果獎」論著優秀作品獎(2003年)
3.論文《WTO體制下文化政策措施的困境與出路——基於中美出版物和視聽產品案的思考》獲商務部「全國商務發展研究成果獎」三等獎(2011年)

2. 陳衛東的已出版的主要科研成果
1.專著:《WTO例外條款解讀》,對外經貿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2. 專著:《美國對中國保障措施及特保措施案例解析》,對外經貿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3. 合著:《WTO國際服務貿易成案研究》(與石靜霞教授合作,撰寫13萬字),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4.《國際法與國內法關系研究》(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主編萬鄂湘教授),參編,撰寫9萬字,北京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
5.《WTO爭端解決年度報告(2009-2010)》(主編王軍教授),參編,撰寫3萬字,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6. 《國際經濟法》(主編左海聰教授),參編,撰寫3萬字,武漢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7.《世界貿易組織法教程》(主編沈四寶教授),參編,撰寫10萬字,對外經貿大學出版社2005年第一版,2009年第二版,入選北京市精品教材。
8. 獨立編著:《國際法學》,對外經貿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9. 《國際公法原理》(譯著,參與翻譯第21章), 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10. 《國際法》(主編曾令良教授),參編,撰寫第八章,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
11. 《國際經濟交往法律問題研究》(主編余勁松教授),參編,撰寫第四章,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大研究成果項目,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 1. 《從中美「雙反措施案」看外部基準的適用》,載《法學》(CSSCI法學類期刊)2012年第2期,1.4萬字。
2. 《條約入憲基本問題研究》,載《北京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CSSCI期刊)2012年第3期,1.7萬字。
3. The 『Specificity』 of Cultural Procts versus the 『Generality』 of Trade Obligations—-Reflecting on 『China- Publications and Audiovisual Procts』, Journal of World Trade (SSCI期刊), Volume 45 (2011), No.1, pp.159-186. (第二作者,與石靜霞教授合作)
4.《WTO體制下文化政策措施的困境與出路——基於中美出版物和視聽產品案的思考》,載《法商研究》(CSSCI法學類期刊)2010年第4期(第一作者,與石靜霞教授合作),1.8萬字。
5.《中國訴美國輪胎特保措施案的法律分析——以入世議定書第16條為重點》,載《法學》(CSSCI法學類期刊)2010年第3期;《人大復印資料 國際法學》2010年第7期全文轉載,1.4萬字。
6.《論美國對自動執行條約與非自動執行條約的區別》,載《法學評論》(CSSCI法學類期刊)2009年第2期,1.3萬字。
7.《論國際法院判決在美國的執行——以涉及<領事關系公約>的判決為重點》,載《當代法學》(CSSCI法學類期刊)2008年第6期;《人大復印資料 國際法學》2009年第3期全文轉載,0.9萬字。
8. 《論條約在美國國內適用中的「後法優先規則」》,載《甘肅政法學院學報》(CSSCI法學類擴展版期刊)2009年第1期,1.4萬字。
9.《論國際習慣法在美國國內法中的地位》,載《東方法學》2009年第1期;《人大復印資料 國際法學》2009年第5期全文轉載,2.5萬字。
10. 《從爭端解決的實踐看WTO體制下國內公共健康政策的實施》,載《西南民族大學學報(人文社科版)》(核心期刊)2006年第11期,0.8萬字。
11. Food Safety and Trade: How to Decide the Appropriate Level of Food Safety? —-Comparative Study of Trade Dispute Settlement about Food Safety in WTO and EC, The Hague Academy of International Law, Martinus Nijhoff, Leiden and Boston, 2006.
12.《從國際法角度論多邊貿易自由化與國內公共健康政策的沖突與協調》,載《當代法學》(CSSCI法學類期刊)2006年第2期,1.1萬字。
13. 《東亞地區建立自由貿易區的法律框架初探》,載《遼寧大學學報(哲學社學科學版)》(核心期刊)2006年第5期;《人大復印資料 國際法學》2007年第2期全文轉載,1.1萬字。
14. 《美國禁止通過互聯網提供賭博服務的貿易爭端評述》,載《國際商務》(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學報)2006年第2期,0.8萬字。
15. 《美國對中國特保措施立法與實踐初探》,載《國際經濟法學刊》2005年第2期,2.0萬字。
16. 《區域貿易協定中的保障措施的若干問題及中國的對策》,載《國際商務》2004年增刊。
17. 《中國對外締結區域貿易協定的法律框架初探》,載沈四寶等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規則評析》,對外經貿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18. 《穿越特保措施的迷霧——美國對華紡織品與服裝特保措施規則》,載《國際商報》2004年8月2日第4版。
19. 《關注我國保障措施法律規定新變化》(第二作者,與沈四寶教授合作),載《國際商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主辦)2004年5月24日第4版。
20. 《評美國ITC對中國產品「市場擾亂」的認定標准》,載《法學評論》2004年第4期。
21. 《服務貿易領域能實施保障措施嗎?——圍繞GATS第10條的爭論及中國的對策》,載《國際商務(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學報)》2003年第6期。
22.《論WTO保障措施制度與我國保障措施立法的完善》(第二作者,與曾令良教授合作),《中國法學會世界貿易組織法研究會成立大會研究文集》,當代中國出版社2002年版。
23. 《論WTO協議的直接效力》,《中國國際法學會「展望21世紀國際法發展」武漢研討會論文集》2001年版。
24. 《WTO<政府采購協議>初探》,載《武漢大學研究生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1年第4期。
25. 《論WTO一般例外條款(GATT第20條)與我國應有的對策》(第二作者,與曾令良教授合作),載《法學論壇》2001年第4期。
26. 《WTO保障措施適用條件的新發展及中國的對策》,載《福建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1年第3期。
27. 《歐共體圍繞WTO協定直接效力問題的爭論及其對我國的啟示(一)(二)》(第二作者,與余敏友教授合作),載《法學評論》2001年第3期、第4期。
28. 《從國際法角度談WTO協定的實施》,載《法學評論》2001年第2期。
29. 《「世紀之交」中國的法律變革模式》,載《法學評論》2000年第5期。
30. 《從歐共體看21世紀區域一體化對多邊貿易體制的影響》(第二作者,與曾令良教授合作),載《武漢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0年第3期。
31. 《從國際法角度評歐共體對WTO爭端解決機制的政策與實踐》,載《法學評論》2000年第4期。

3. 天津科技大學國際學院怎麼樣
我是科大的,天津科技大學國際學院說是三本,其實是二本,甚至比一些二本專業還好,中日的計算機很不錯,找工作很好找,中美的給兩個學位證,中澳的一直在主校區學習,學費很貴。
4. 陳衛東的介紹
陳衛東是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政府的副區長,漢族,1966年8月出生,天津武清人。1989年9月參加工作,1992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北京經濟學院大學學歷,理學學士。

5. 陳衛東的擅長
陳老師對書畫藝術精益求精,擅長隸書、篆書、行草、魏碑等字體,其作品追求繼承與創新,許多作品在北京、香港、新加坡、日本的書畫大展中獲得了金獎。他被聘為天安門國旗護衛隊書法教師,還長期為北京市五個區的重點大學、中學、小學和少年宮的學生及北京武警、警察教授書法課。他還經常免費到北京少年管教所、北京監獄、北京女子監獄,給在監犯人教授書法課,用高尚的書法藝術凈化正在接受改造的犯人的心靈,為他們傳授一技之長。他講課風趣、幽默,深受學員的歡迎。作為著名的書法家、教育家,他的作品被編入許多詞典中。
在百忙的教學之餘,衛東更潛心書法理論研究,每天筆耕不止,在不遠的將來,一部部圖文並茂的書法欣賞佳作將面世,讓更多的國內外人士了解中華民族的書法瑰寶,進一步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為促進中外交流、增加東西方人民的友誼做貢獻。
祝願衛東的書法藝術在今後的發展道路上,百尺竿頭,再進一步,為中華書法國粹再添奇葩!

6. 陳衛東的介紹
陳衛東,男,1972年生,2002年6月獲天津大學化工學院生物化工專業博士。2002年6月至2004年6月在中科院生化工程國家重點實驗室做博士後研究,助理研究員;2004年,中國石油大學化工學院任碩士生導師、副教授;2005年4月至2005年10月受聘為德國國家環境與健康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員;2006年5月至2011年12月為美國國家醫學中心貝克曼研究所博士後研究員。

7. 陳衛東的教育簡歷
2002年8月-現在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教師,主要從事國際法、世界貿易組織法、比較外貿法、國際私法教學和研究。
2009年-2010年 曾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在瑞士日內瓦國際與發展高級研究院從事訪問學者研究。
2003年8月-9月參加海牙「國際法研究院」高級研究項目
1999年9月-2002年6月 武漢大學法學院國際法專業博士生(導師曾令良教授)
1996年9月-1999年7月 武漢大學法學院國際法專業碩士生(導師余敏友教授)
1992年9月-1996年7月 就讀於武漢大學法學院國際法專業(大學本科)

8. 陳衛東的介紹
陳衛東,博士,上海交通大學電子信息與電氣工程學院自動化系教授,博士生導師。1990,1993年於哈爾濱工業大學控制工程系獲得學士和碩士學位。

9. 陳衛東的人物簡介
1993年畢業於河南工業大學計算機系(原鄭州糧食學院),2006年6月畢業於鄭州大學計算機軟體與理論專業,獲工學碩士學位,現在武漢理工大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攻讀博士學位。現為河南工業大學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副教授。目前主要從事圖像處理及其在糧食科學的應用方面的研究工作。主持完成河南省科技攻關項目2項,作為主要參加人員完成國家「十五」科技支撐計劃項目2項,國家「十一五」科技支撐計劃項目1項,河南省科技攻關項目5項,國家標准4項。近三年撰寫學術論文10餘篇,其中EI收錄6篇。

10. 天津許雲鶴駕車撞人案的點評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陳衛東)
許雲鶴案事發後,引起民間廣泛關注。單純就案件本身的裁判來看,主要是一個事實判斷問題,即王秀芝的受害是否因許雲鶴的行為引起,這也是該案最大的疑點。需要說明的是,在訴訟活動中,案件事實的判斷是依據證據規則進行的,由此形成的法律事實與事情的真相即客觀真實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後者是一種客觀存在,而前者則是具有主觀色彩的認識,法律事實只能盡可能地接近真相,卻無法重現客觀事實。這是現代法治社會普遍面臨的問題。而社會民眾卻懷有樸素的真假、善惡觀念,將對案件真實探求的責任完全賦加於法院法官之上,因此,法官依據案件事實裁判難免會遭致社會公眾的質疑。而此際法官應當做好裁判的說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