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法大學教授胡繼曄
⑴ 當前大部分國家政府公務員常採用的養老金計劃
德國的養老保險制度分退休金和養老金兩種,此外還包括一定的企業補充養老和私人保險養老形式。在德國,公務員屬於收入較高的職業,而且公務員不需繳納失業金、養老金等社保費用。
日本的退休金制度由兩層構成。第一層為每個人都要加入的國民年金,第二層是國家公務員、地方公務員以及私立學校教職員加入的共濟年金,與企業員工加入的厚生年金。
具體來講,農民、個體戶等自營業主只加入國民年金,每月繳納定額養老保險。加入厚生年金的企業員工與加入共濟年金的公務員,則每月按照固定的比例從工資中扣取養老保險費用,工作單位與個人折半負擔。
日本的退休金制度由兩層構成。第一層為每個人都要加入的國民年金,第二層是國家公務員、地方公務員以及私立學校教職員加入的共濟年金,與企業員工加入的厚生年金。
具體來講,農民、個體戶等自營業主只加入國民年金,每月繳納定額養老保險。加入厚生年金的企業員工與加入共濟年金的公務員,則每月按照固定的比例從工資中扣取養老保險費用,工作單位與個人折半負擔。

基本構成
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構成,即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其中,由於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是從90年代才開始逐步建立,因此過渡性養老金作為一種過渡性安排,不是每個人都享有的。
只有在《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實施前參加工作, 《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才享有過渡性養老金,即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以上內容參考:環球網-人民日報:多國公務員養老金待遇比普通人高
⑵ 關於交生育基金對丁克征稅網友如何說
交生育基金?對丁克征稅?網友:不生娃有罪?
設立生育基金、對丁克家庭征稅,這兩則專家建議最近引發熱議。
《新華日報》近日刊發題為《提高生育率:新時代中國人口發展的新任務》的署名文章。作者是南京大學長江產業經濟研究院劉志彪、張曄。

網友在微博評論
更有媒體評論稱,生育是人的基本權利,生還是不生,都是個人和家庭的自由。我們可以通過宣傳鼓勵生育,也可以制定激勵政策引導生育,但不能以「設立生育基金」之名對不生或少生家庭行懲罰之實。這種建議於法無據、於理不通、於情不合,既有違常識,也暴露了研究者專業素養的不足。
來源:網易新聞
⑶ 公務員參保未到退休
《社保法》第十條規定: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就是說公務員或機關不參加全國統一的社保制度,國務院將為他們單獨制定另一套相關的『規定』。公務員無須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只要到了國家法定的退休年齡,就可以領取在職期間工資一定比例的退休金。
但以前是實行雙軌制,所謂「退休養老金雙軌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質的人員採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養老金「雙軌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質的人員採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養老金「雙軌制」是計劃經濟時代向市場經濟轉型期的特殊產物,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雙軌制」的弊端越來越明顯,同等學歷,同等職稱,同等職務,同等技能,同等貢獻的人因退休時的單位性質不同,退休金也不同,企業比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養老金低兩三倍。
2015年1月14日,國務院發布《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決定指出,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需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單位繳納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這意味著養老金雙軌制在制度上被終結。《決定》明確,建立待遇與繳費掛鉤機制,多繳多得、長繳多得,提高單位和職工參保繳費的積極性。對此,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胡繼曄在中國經濟網《經濟熱點面對面》節目中表示,此次「壯士斷腕式」的改革讓養老金正式實現「並軌」,最讓養老金研究者揚眉吐氣,對於事業單位甚至整個社會來說,意義都非常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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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不要臉.公務員為什麼就能養老
《社保法》第十條規定: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就是說公務員或機關不參加全國統一的社保制度,國務院將為他們單獨制定另一套相關的『規定』。公務員無須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只要到了國家法定的退休年齡,就可以領取在職期間工資一定比例的退休金。
但以前是實行雙軌制,所謂「退休養老金雙軌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質的人員採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養老金「雙軌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質的人員採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養老金「雙軌制」是計劃經濟時代向市場經濟轉型期的特殊產物,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雙軌制」的弊端越來越明顯,同等學歷,同等職稱,同等職務,同等技能,同等貢獻的人因退休時的單位性質不同,退休金也不同,企業比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養老金低兩三倍。
2015年1月14日,國務院發布《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決定指出,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需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單位繳納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這意味著養老金雙軌制在制度上被終結。《決定》明確,建立待遇與繳費掛鉤機制,多繳多得、長繳多得,提高單位和職工參保繳費的積極性。對此,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胡繼曄在中國經濟網《經濟熱點面對面》節目中表示,此次「壯士斷腕式」的改革讓養老金正式實現「並軌」,最讓養老金研究者揚眉吐氣,對於事業單位甚至整個社會來說,意義都非常重大。
⑸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如何回應"丁克征稅"
該不該設立生復育基金制度制鼓勵生育?基金的錢要從哪裡來?這一話題今日引發廣泛關注和熱議。

8月17日下午,媒體聯繫到胡繼曄教授。他說,上述報道並非其真實觀點表達,屬於誤讀。他認為,國家應當設立鼓勵生育的基金,但錢應該由過去徵收的社會撫養費等來負擔,而絕不是讓大家來交。"原先的計生罰款,罰了好多錢,都哪兒去了?"
胡繼曄還解釋,對於丁克家庭,可以從個稅抵扣的部分,實現對其「不鼓勵」,而非單獨再徵收丁克家庭的社會撫養稅。
來源: 紅星新聞
⑹ 政法大學教授如何解釋「丁克稅」
新時代中國人口發展的新任務的署名文章,建議設立生育基金制度,盡量實現二孩生育補貼的自我運轉。隨後,又有媒體報道稱,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中國養老金融50人論壇核心成員胡繼曄認為,未來不僅可以設立生育基金制度來鼓勵生育,還要對丁克家庭徵收「社會撫養稅」。

該報道中,胡繼曄表示,發達國家為了鼓勵生育都會對生育進行補貼,因此建議設立生育基金,「不生孩子的人更應該交生育基金。過去中國採取計劃生育,向超生的家庭徵收社會撫養費,但是未來鼓勵生育,應該向丁克家庭徵收未來的社會撫養費,人老了之後光靠錢是沒用的,還是需要年輕人,別人家的孩子來照顧。這些丁克家庭老了之後沒有後代,是要佔用社會資源的,所以將來要對丁克家族進行征稅」。
「要對丁克家族進行征稅」的觀點,再次推動話題受到熱議。8月17日下午,紅星新聞記者聯繫到中國政法大學胡繼曄教授。他說,上述報道並非其真實觀點表達,屬於誤讀。他認為,國家應當設立鼓勵生育的基金,但錢應該由過去徵收的社會撫養費等來負擔,而絕不是讓大家來交。
「原先的計生罰款,罰了好多錢,都哪兒去了?」胡繼曄解釋,設立鼓勵生育基金的觀點不是他提出的,是《新華日報》刊發的相關署名文章作者提出的。對於文中提到的「可規定40歲以下公民不論男女,每年必須以工資的一定比例繳納生育基金」的做法,他自己堅決反對,這個觀點是不對的。
「張藝謀就交了700多萬的社會撫養費,這些錢用到哪裡去了?設立生育基金應該由這些錢來負擔,不足部分可以財政補貼。」胡繼曄說。
記者查詢到,2014年2月7日,無錫濱湖區委宣傳部通過官方微博宣布,當天中午,濱湖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局收到了陳婷、張藝謀繳納的計劃外生育費及社會撫養費7487854元。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無錫市濱湖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將上述款項已上繳國庫。
無法設立專門的「丁克稅」
對於丁克家庭,胡繼曄說,無法設立專門的「丁克稅」,但可以從個稅抵扣的部分實現對其「懲罰」或「不鼓勵」。「如若丁克家庭沒有撫養的小孩或老人,其抵扣就少,交的個稅自然就比別人多;養孩子比較多的家庭,養孩子的費用通過抵扣後其交稅就少。養老人多的家庭,其交稅也應該少。」胡繼曄表示,他的觀點是一以貫之的,不是因為聽到罵聲才改口的。
在熱議中,有網友提出,在治理相關問題時,不應該總將視線盯住百姓的口袋。
對此,胡繼曄解釋,徵收個人所得稅已實施多年,對於不同撫養負擔的家庭本就應該區別對待。不養孩子的比養孩子的多交點個稅是正常的。個稅法的修改草案也提出了「專項扣除」概念,包括教育支出。
生孩子意願低在於成本收益考慮
為什麼大家缺乏多生孩子的意願?胡繼曄分析認為,根本原因是在成本收益方面的顧慮。大家相對來說都比較理性,生孩子馬上要花錢,買奶粉、尿不濕等,不久還要上幼兒園,如果這部分開支由國家來承擔,那麼很多人就願意生了。
「將來的收益到底是什麼?不知道。因為等到長大以後,還有太多不確定性,但是成本是現實的,收益卻是不確定的,這就是年輕人經過成本收益分析後不願生的最重要的原因。」胡繼曄表示,因此,我們要一方面進行鼓勵,另一方面在個稅問題上進行「不鼓勵」,鼓勵多生,不鼓勵少生。減少養孩子的成本,就可以鼓勵多生孩子。
確實。
⑺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為何說生育基金應由國家出錢
2018年8月17日報道,針對「不僅要設生育基金 還要對丁克征稅」的說法,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胡繼曄表示,設立生育基金來鼓勵生育,應該是由國家出錢設立,並不是說由老百姓出錢。

對此,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胡繼曄表示,未來可以設立生育基金制度來鼓勵生育,可以由原先國家徵收的那麼多年的社會撫養費來設立,不能再由老百姓出錢。
胡繼曄表示,發達國家為了鼓勵生育都會對生育進行補貼,因此國家有必要設立生育基金。
此外,胡繼曄還表示,由於丁克家庭在年老後需要別人家的孩子來撫養,不應當鼓勵和提倡。
「因此我們應當鼓勵生育、不鼓勵不生育」。胡繼曄建議,在中國鼓勵生育,先從奶粉免費做起,在奶粉的供應中,可以學習美國發放食品券的模式,免費供應奶粉票、尿不濕票等,同時能夠給予生育的母親帶薪產假、托幼園所免費等福利。
⑻ 城鄉居民養老並軌如何破解難題
城鄉養老並軌的大方向是正確的,這是人們的一種普遍追求。不過,在這樣的過程中,到底應該如何實現,到底應該如何消除人們,尤其是城鎮居民對於養老制度的憂慮才是一個關鍵的環節。因為從現實看,農村的基本養老保險不過就是每個月55元的基準,而無論如何並軌,至少不會比這樣的基準會高。而具體環節上,個人繳納到底如何推進下去,如何避免政策成為少數人的利益,這才是城鄉養老並軌的解讀方式,不僅關繫到宏觀,更是注重微觀。如此以來,才能不讓好的政策在執行的過程中變味。
城鄉養老並軌將有力破解老年貧困問題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 發布時間:2014年02月27日 08:25
老年人是一個在社會資源分配上具有經濟利益貧困性、生活質量低層次性以及貧困發生率較高的社會群體,亦是貧困人口中的「脆弱群體」。關注老年人,使老人獲得有尊嚴的老年生活是彰顯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標之一
馬年伊始,一項關乎民生的改革便引發了公眾的極大關注。
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合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建立全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兩項制度的合並,意在解決占據人口絕大多數的農村居民的養老問題,此舉亦被看作是最大規模的一次福利制度並軌。
此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整合,不僅在制度上體現了城鄉居民的公平性,亦打破了城鄉制度的二元差異。
「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已經統合了新農保、城居保兩項制度,下一步應當開始『啃』企業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雙軌制這個硬骨頭,為最終建立健全『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奠定基礎。」中國政法大學法和經濟學研究中心教授胡繼曄對《法制日報》記者表示。
為什麼選擇城居保和新農保
目前,我國的養老保險體系實行的是多軌制:在城鎮,主要有機關和事業單位養老保障制度、企業單位養老保險、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等;在農村,主要有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等。
這其中,機關單位、事業單位並未參加社會養老保險,而是沿用計劃經濟時代的保障模式,即國家財政全包,這亦是最為詬病之處。
此前引發輿論熱議的所謂「雙軌制」,主要就是城鎮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之間的不同:前者需要繳費,後者不需要繳費,完全由財政負擔,這導致兩個群體退休人員享受的待遇差距在日益加大。
胡繼曄認為,此次之所以選擇城居保和新農保進行合並,是因為這兩種制度都比較新,制度性障礙不大。
2009年9月1日,國務院發布《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9〕32號)》,按照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逐步解決農村居民老有所養問題。
新農保試點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在實踐中以「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完全積累」的制度模式為基礎,採取分檔次定額繳費的方式,即每年100元至500元5個檔次,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輔之以地方政府每年每人30元的繳費補貼;同時,中央政府對東中西部地區給予差額財政補貼,用於年滿60周歲參保居民待遇的發放,為每人每月55元。
2011年,胡繼曄曾到河南、重慶等地進行養老金監管立法的調研。他告訴記者,當地農民都對新農保試點政策贊譽有加,認為中央政府在取消了幾千年的「皇糧國稅」之後,又破天荒地由政府發放養老金,雖然只有每月55元,但中央財政的轉移支付第一次直接發放到老年農民手中,其現實意義重大,是公共政策領域深得民心的標志性事件。
在新農保的基礎上,2011年6月7日,國務院發布《關於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11〕18號)》,旨在將新農保和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之外的城鎮無保障居民納入制度范圍。
城居保的制度模式與新農保類似,但參加的城鎮居民應繳納養老保險的標准與新農保不同,主要是增加了600元至1000元5個檔次。
按照國家統計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統計,截至2012年年末,全國所有縣級行政區全面開展國家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人數48370萬人,比上年末增加15187萬人。
「應當說,新農保和城居保這幾年的發展速度空前,是改革開放以來中國養老保險制度覆蓋面擴大最迅速的時期。」胡繼曄說。
在此情況下,國務院決定在已基本實現新農保、城居保全覆蓋的基礎上,依法將這兩項制度合並實施,在全國范圍內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並在制度模式、籌資方式、待遇支付等方面與合並前的新農保和城居保保持基本一致,應當說是水到渠成。
統一城鄉養老保險水到渠成
2011年國務院的城居保指導意見,已經預留了與新農保制度的銜接,提出「有條件的地方應與新農保合並實施,其他地方應積極創造條件將兩項制度合並實施」的要求,為今天兩個制度的「並軌」奠定了基礎。
「城居保和新農保的合並,應該說給這兩個群體帶來的變化不大。」胡繼曄說,如果說變化的話,可能最主要的就是對新農保的繳費者和受益人產生一些變化,城居保基本上沒有變化。
原先二者繳費的數額不同:新農保最高500元,城居保最高1000元,因此,統一之後面臨的首要問題就是繳費水平如何統一。
胡繼曄認為,從「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出發,同時為保證政策的連續性,可以將原先新農保的繳費標准調整到城居保的標准,即100元至1000元,相信農村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完全能夠承擔這樣的變化。隨著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未來這一標准還應當適時地進行調整。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李國祥擔心的是,兩項制度合並之後,錢從哪裡出。
統一意味著保障的均等化,這涉及大中城市、東部城市和中小城市、西部地區互相統一的問題。
「地方政府顯然不會很積極,而如果單純靠中央政府的話,能不能承擔得起仍然是個問題。」李國祥說。
對此,胡繼曄的看法是,新農保和城居保的支出主要來自於中央財政的轉移支付,其次才是地方財政拿一部分,而集體組織配套的資金是微乎其微。這樣一個融資條件和來源結構,對於地方財政來說造成不了太大的壓力,合並操作上沒有太大的難度。
事實上,在2011年城居保設立之時,一些省份就將其與新農保合二為一,作為一個制度來運行,已經提前合並操作。
來自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的統計數據顯示,目前已經有15個省份建立了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實現城鄉公平、人群公平。
「除了前邊說的籌資、繳費統一之外,為確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未來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形成的基金應當由財政部發行特種國債或者部分投資資本市場,以保證基金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動性的統一。」胡繼曄說。
在待遇支付方面,目前新農保、城居保的基本待遇標准只有每月55元,全年只有660元,甚至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從邏輯上來說,年輕時可以領取低保,年老之後在更需要國家扶助的時候卻只能領取更少的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是無法體現社會進步的。」胡繼曄說,因此,未來應當參照當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發放,以保障貧困老年人的最基本生活。
一項典型的普惠制公共政策
據中國社會科學院發布的數據顯示,2012年,我國城鎮職工人均養老金水平已達2.09萬元,新農保為859.15元,兩者相差24倍之多。
「此次國務院決定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一種典型的普惠制公共政策,將對解決我國老年貧困問題起到重要作用。」胡繼曄說。
所謂普惠,即普遍惠及,它既可以指惠及對象的普遍性和廣泛性,也可以指施惠內容的豐富性和完整性。
老年人是一個在社會資源分配上具有經濟利益貧困性、生活質量低層次性以及貧困發生率較高的社會群體,亦是貧困人口中的「脆弱群體」。
「他們因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很難甚至無法改變在收入上的弱勢地位,極易陷入貧困狀態,加之社會的快速變遷,如果沒有足夠的自我積累和可依靠的養老保障,貧困將不可避免地與老人相伴。」胡繼曄說,關注老年人,使老人獲得有尊嚴的老年生活是彰顯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標之一。
據「中國城鄉老年人口狀況調查」顯示,中國有大約4600萬左右的老年人口處於相對貧困化狀態。無論城市還是農村,貧困問題都與社會保障制度不完善、功能不健全有很大關系。
同時,隨著中國社會的劇烈變遷,家庭的養老功能的總趨勢是在削弱家庭在照顧老年人方面的地位和作用,傳統的養子防老越來越不可靠,子女與父母「兩城分居」的情況不斷增加,使得傳統「孝道」觀念慢慢消退,厭棄老人、歧視老人、虐待老人的現象增多,因此,防止老年貧困的普惠制的養老保險制度亟待建立、健全。
針對我國社會福利制度和社會保障制度覆蓋面有限的問題,普惠制的養老金將彌補其缺憾。
此外,從推進城鎮化的角度來看,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可以減少農村人口流動的障礙。
「城鎮化是戶籍人口的城鎮化,如果能建立統一的保障制度,將有效減少農民工進城的障礙,更快更好地推進城鎮化。」李國祥說。
正如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的,這既有利於促進人口縱向流動、增強社會安全感,也有利於使群眾對民生改善有穩定的預期,對於拉動消費、鼓勵創新創業,具有重要意義。
制圖/李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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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突破2億
據民政部公布的數據,截至2012年底,我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已達1.94億,占總人口的14.3%,預計在2013年底突破2億。
國務院常務會議近日決定,在已基本實現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全覆蓋的基礎上,將兩項制度合並,在全國范圍內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城居保和新農保合並後,將直接使1億多的老年人受惠,其中90%以上都是新農保人員。在現行社會管理結構中,所有社會保險、社會福利和社會救助制度,都是按照城鄉身份分類管理的體制來設置。
目前,我國已有15個省份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統一,建立了統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這十五個省份分別是:廣東省、福建省、江蘇省、浙江省、山東省、天津市、北京市、重慶市、湖北省、河北省、河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甘肅省。(法制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