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讀師范大學期間算工齡嗎
㈠ 1976年的民辦教師,1978年考入師范學校學習,學習期間算工齡嗎
學習期間不算工齡。
民辦教師經批准到各級師范學校學習,畢業(結業)後在各類學校繼續從事教育工作的,其入學前最後一次批准任民辦教師的時間(如1976一1978),可以與畢業後任教時間合並計算連續工齡和教齡,但學習期間不算工齡和教齡。依據:勞人險函【1982】11號 。
但上山下鄉知青例外,不管是插隊務農還是讀書學習期間,都算工齡。
㈡ 1976年是民辦教師1978年考入師范學校學習,學習期間算工齡嗎
1976年是民辦教師1978年考入師范學校學習,學習期間工齡連續,也就是說算工齡。
這與你帶不帶薪無關,與你脫不脫產無關,就是算工齡,與你所在地區無關。
㈢ 師范類全日制大學本科四年算工齡嗎,算教齡嗎
師范類全日制大學本科四年不能算工齡,也不能算教齡。
按勞動部《關於工人、職員工齡的規定》第三條規定,工齡是職工依靠或者主要依靠本人工資收入為生活資料的工作時間。大學學習期間,還是學生,沒有參加工作,也沒有工資收入,不能計算工齡。大學畢業就業的,按中發(68)92號、158號文件精神,從就業之日起算工齡。教齡是指教師從事教學工作的連續累計時間,以年為單位。
教齡與工齡的區劃:教齡是在與教學有關的工作崗位上的工作年限,工齡是參加工作的年限,二者是存在區別的:1 教齡可以小於工齡。2 教齡也可以等於工齡。3 教齡不可能大於工齡。
㈣ 公費師范生大學期間算工齡嗎
法律分析:不算。
1、一九七九年一月以後考入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和技工學校學習的國家職工,在學習期間一律不計算工作年限,入學前和畢業分配後的工作時間,可以合並計算為工作年限。
2、工齡是指職工以工資收入為生活資料的全部或主要來源的工作時間。工齡的長短標志著職工參加工作時間的長短,也反映了它對社會和企業的貢獻大小和知識、經驗、技術熟練程度的高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㈤ 1978年當教師14個月後,上師范大學四年 ,於1983年畢業還當教師,現在要退休 ,那4年大學算工齡嗎
職工學習期間的工作年限的計算應按以下辦法處理。1、由於工作需要經行政上調派到各類學校學習,在學習期間照發原工資的,其學習期間及調派學習前後的連續工齡,可以合並計算。2、由本人申請經領導批准離職考入各類學校學習,學習期間由學校發給助學金的,學習期間不能計算工齡,其學習前後的連續工齡,可以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
㈥ 師范類畢業生從什麼時候開始算工齡
"從你上大學開始"以前有這種提法,但最終沒有執行,具體工齡從人事部門發文之日起計算,但教齡是從開始從事教育教學之日起計算(例如有的代課教師轉正後工齡短但教齡長)
㈦ 原民辦教師帶工資考入師范學校讀書其間算不算工齡
算工齡,因為考去師范學校後檔案人事關系工資都在原學校,但不算教齡,因為讀書期間確實沒在一線從事教學工作。
㈧ 1979年以前的民辦教師考進師范學校學習,畢業後繼續從事教育工作,在校學習期間算工齡嗎
民辦教師在校學習期間不算工齡。
『』民辦教師經組織批准被錄取(或保送、推薦 )到各級師范學校學習,畢業(結業)後在各類學校繼續從事教育工作的,其入學前最後一次經組織批准任民辦教師的時間(包括經正當手續調動,在兩個以上學校連續任教的時間),可以與畢業後任教的時間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摘自:勞人險函【1982】11號
㈨ 師范院校畢業生大學期間算工齡嗎
教師工齡一般從你進入工作崗位之後開始計算,大學期間不算工齡。教齡、工齡的計算版方法:
教齡、權工齡的計算均精確到年,不精確到月、日。
教齡公式是:教齡=現在年號-參加教育工作時年號
如:1982年參加教育工作至今(2007年),教齡是2007-1982=25(年)工齡公式是:工齡=現在年號-參加工作時年號+1
如:1982年參加工作至今(2007年),工齡是2007-1982+1=26(年)正規的師范畢業生,工齡比教齡多1年.
㈩ 師范學校學習期間算工齡么
陝西師范大學:
一九八○年四月五日師大校發(80)098號函悉。
關於國家職工在享受勞動保險待遇時,其在高等學校學習期間的工齡計算問題,經與國家勞動總局研究,現綜合答復如下:
一、一九七○年以前進入高等和中等專業學校學習的國家職工,在學習期間的工齡計算,仍按原勞動部工資局一九六二年十月十三日(62)中勞薪字第292號文件執行,即:「由於工作需要經行政上調派到各類學校學習,在學習期間照發原工資的,其學習期間及調派學習前後的連續工齡,可以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由本人申請經領導批准離職考入各類學校學習,學習期間由學校發給助學金的,學習期間不能計算為工齡,其學習前後的連續工齡,可以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
二、一九七○年至一九七八年進入高等院校,中等專業學校和技工學校學習的國家職工工齡計算,應按國務院國發〔1973〕39號,81號文件及一九七七年十一月十一日教育部、財政部、國家勞動總局(77)教計字420號、(77)財事字365號、(77)勞薪字369號文件執行,即:「國家職工,進入高等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學習,……其學習時間,都應計算為連續工齡」。
三、一九七九年以後考入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學習的國家職工,其工齡計算,按一九七九年八月四日教育部、財政部、國家勞動總局(79)教計字315號、(79)財事字194號、(79)勞總薪字69號文件執行,即:「考入普通高等學校的國家職工在校學習期間一律不計算工齡。入學前和畢業後參加工作的連續工齡可以合並計算」。
四、原國家計委勞動局一九七二年七月二十一日(72)計勞業字35號文及國家勞動總局一九七七年十月二十六日(77)勞薪字137號文規定的職工在校學習期間計算工作年限的辦法,當時已明確規定只適用於那兩次調整工資,因此,不得作為計算職工各項勞動保險待遇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