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教授房產繼承案
① 房產繼承案件中房產繼承的方式有哪幾種
房屋繼承,是指死者的房屋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死者生前立下合法有效的遺囑而轉移給他人所有的一種法律制度。在這種法律關系中,遺留房屋的死者被稱之為被繼承人,死者遺留的個人房屋稱之為遺產或遺屋。我國法律規定,房屋繼承有兩種形式,即遺囑房屋繼承和法定房屋繼承。遺囑房屋繼承是指由被繼承人生前設立遺囑來指定繼承人繼承房屋遺產的方式,這種繼承又稱「指定繼承」,它優於法定繼承而執行,這是國家賦予公民對其死後就如何處分其個人所有的財產以充分表達意願的權利的有效的法律保證。法定房屋繼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規定繼承人的范圍、繼承順序、遺屋分配原則的一種繼承方式。根據房屋法定繼承方式,哪些人可以作為死者房屋的繼承人,各個繼承人按照什麼來繼承死者的房屋,同一順序中的幾個繼承人根據什麼原則分割死者的房屋等均由國家法律加以明文規定。法定繼承主要發生在如下場合。一是被繼承人生前沒有立下遺囑。二是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所受遺贈。三是所設立的遺囑無效。四是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秦皇島律師網頁鏈接
② 找杭州最好的打房產繼承糾紛案子的律師
詳細情況可電話或QQ聯系
北京婚姻家庭 劉大來律師
聯系方式見空間或網路
③ 浙大教授疑性騷擾女生致其自殺,學校把他開除了嗎
戴某,男,1981年出世,浙江省嘉興市人,農作物學博士研究生,專家教授,現工作中於浙大農學院作物科學研究室,2017年十二月迄今在浙大農牧業與生物科技學校出任專家教授,曾在外國大學學習。曾得到 國家教育部社會科學獎一等獎、浙江科學技術獎一等獎和國家教育部社會科學獎二等獎。

不管怎樣,院校本應是校領導和老師為學員出示自然環境和服務平台開展專業知識學習培訓、專業技能塑造、人格特質營造的地區,應該是上學的人的世外桃源,而不是充滿了慾念、醜事、影響力被壓迫的牢房。盡管老師是作為學員的推動者的真實身份,有真實身份上的優異點,可是都不代表著能夠對學員肆無忌憚,何況是性侵犯這類傷害別人身體健康的違法犯罪特性的極端個人行為。
④ 如何評價浙大褚健案
近日,網上一篇有關原來浙江大學副校長褚健的文章引起了不少網友的注意。此篇文章有意為褚健入獄的案子是冤案鳴不平的意思,更多的好像是揭露西方敵對勢力對中國核心科技人才的下套攻擊。
其實對於教師貪污的事件,現在是越來越多了。更多的都是發生在大學的教授身上,他們濫用職權,把眼睛看向了金錢。雖然說在這個社會上,金錢確實可以給我們的生活帶來許多的改善。但是卻提升不了一個人的內心,不管他從事什麼職業,內心變成貪婪了,就會一直貪婪下去。
⑤ 李伯康房產繼承案是否存在先決問題
本文的關鍵在於房產在廣州,適用中國法。而適用中國法,本文的先決問題是到底誰是符合中國法的合法妻子。解決了這個問題才能進行房產繼承的審理。
⑥ 面對浙江大學的三次丑聞,學校都做出了怎樣的處理結果呢
浙江大學對於涉事的努性學生給予了開除學習學籍的處罰決定。此前因為浙江大學對於該設施學生的處罰過輕,導致了許多網友的不滿,所以迫於輿論的壓力之下,學校給予了重新處理的決定。
該名涉事的學生還是一名特困生,但是特困生卻可以天天去酒吧,泡女學生,這不禁讓人詫異學校在審核這些特困生的時候,都沒有經過詳細的調查嗎?
很多真正的貧困生卻得不到補助金,但是這種人品敗壞的人卻可以拿著補助金天天泡酒吧追女孩子。浙江大學在國內也是一線的大學了,作為一個如此優秀有悠久傳統的學生,培育無數才子的學生。對於該事件的處理也應該要慎重才對,要符合該大學的名聲。
對此你怎麼看?
⑦ 關於房產繼承的疑難問題,求法律大神賜教!
1、各地公證處要求不一樣,如不能開具證明,可以查詢個人檔案中是否有記載,如果有,需要和公證處溝通是否可以採納。
2、各地要求不同,現在採取的為房地一體原狀,是在不行就到人民法院起訴。
3、不會影響到拆遷,繼承人也是合法被拆遷人,有權利獲得補償。
⑧ 李伯康房產繼承案,您覺得應該如何處理謝謝
沒有介紹案情,何以發表意見。 參考:http://hi..com/%CC%EC%BD%F2%CA%D0%C1%F5%C2%C9%CA%A6/blog/item/b30f988858f85995a5c27277.html
⑨ 房產繼承案件中,有五個人繼承,其中四個人同意變賣,一個人不同意
繼承糾紛所有繼承人都要參加訴訟,誰做原告、被告沒有關系,但都要參與,即使放棄繼承,也得參與訴訟。
⑩ 房產繼承問題
一、辦理房屋的產權過戶需要有效的證明和具體的步驟:
(一)需要有效的證明
1、老人的遺產,是所有繼承人的共同財產。
2、繼承人對共有的財產的分割協議,只要每個繼承人同意並簽字,即可產生效力,任何繼承人都不得違約。
3、如果每個繼承人對繼承的共有財產分割,無異議,可以憑此協議辦理過戶手續。
(二)房屋繼承登記步驟。辦理房產繼承手續必須經過房屋評估、繼承公證、申請產權登記等辦理過程。凡領取《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大致步驟如下:
1、房屋評估: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准確的物業市值價格。
2、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3、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遞交上述資料後,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並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核後,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5、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
二、如何辦理房屋繼承手續?
(一)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二)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4、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於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採納)。
(三)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 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