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大學研究生招生與導師配套經費管理辦法
① 廈門大學的研究生學費和獎學金政策是什麼
廈大研究生獎學金基本可以覆蓋學費了。
我校從2014年9月起構建由國家獎回學金答、國家助學金、學業獎學金和校長助學金組成的多元獎助政策體系,適用於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學術型研究生和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但不包括在職生、定向培養研究生、港澳台研究生和外國來華留學研究生等)。
全日制學歷型碩士研究生的獎助標准為:學業獎學金1.1萬元/年,國家助學金0.6萬元/年,校長助學金0.12萬元/年。學業獎學金一次性發放,國家助學金和校長助學金分12個月發放。
② 廈大研究生助學金
您好!廈大研究生助學金詳情為以下內容:
全日制學歷型碩士研究生的獎助標准為:版學業獎學金1.1萬元/年,國權家助學金0.6萬元/年,校長助學金0.12萬元/年。學業獎學金一次性發放,國家助學金和校長助學金分12個月發放。
註:如果以上獎助體系發生變化,請以我校最新的政策為准。
另外,學校為研究生提供各類助學金總額約1000萬元左右(助學金以承擔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的方式獲得)。獎、助學金的申請和獲得條件請詳細閱讀廈門大學有關獎、助學金的管理辦法。
③ 廈門大學研究生獎學金一般是多少啊
獎學金一般是每年來20000元
2014年我自校繼續實行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享受與學術型碩士完全相同的獎學金的政策。同時,在職專業學位碩士不享受獎助學金。
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關於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意見》(財教〔2013〕19號)的文件精神,國家將完善研究生獎助政策體系:
加大獎助經費投入力度;建立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制度,碩士生資助標准不低於每生每年6000元;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簡稱「三助」)崗位津貼資助力度;建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制度,獎勵標准為每生每年20000元;建立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制度;完善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綜合採取減免學費、發放特殊困難補助、開辟入學「綠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的資助力度。
在全面實行研究生教育收費制度的同時,我校將根據國家和福建省的相關政策,完善研究生獎助體系,制定碩士研究生獎助學金資助辦法,並及時公布。具體辦法請隨時關注廈門大學學生處網頁

④ 廈門大學研究生招生要求
(一)接收推免生的條件
接收推免生的辦法詳見我校招生辦網頁《廈門大學2015年招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網址:http://zs.xmu.e.cn)。
(二)參加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條件
1.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的相關體檢要求。
(4)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最遲須在2015年9月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②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③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須同時符合我校規定的以下兩項附加條件:A、已修過6門及其以上的本科專業課程,且成績合格(須提供授課單位教務部門蓋章的成績證明);B、提供CET、GMAT、TOEFL、GRE、PETS等相關的英語水平的證明;
④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須同時符合我校規定的以下兩項附加條件:A、已修過6門及其以上的本科專業課程,且成績合格(須提供授課單位教務部門蓋章的成績證明);B、提供CET、GMAT、TOEFL、GRE、PETS等相關的英語水平的證明;
⑤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註: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⑤ 廈門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廈門大學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待審稿)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規范廈門大學招生工作,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結合廈門大學辦學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廈門大學(國標代碼10384),現有思明校區、翔安校區、漳州校區和馬來西亞分校。廈門大學由著名愛國華僑領袖陳嘉庚先生於1921年創建,是我國唯一地處經濟特區的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綜合性大學。2017年,廈門大學入選國家公布的A類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名單。廈門大學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並設有博士後科研流動站。思明校區位於廈門市思明區思明南路422號;翔安校區位於廈門市翔安區翔安南路;漳州校區位於廈門灣南岸的招商局漳州開發區;廈門大學馬來西亞分校位於馬來西亞首都吉隆坡南郊雪蘭莪州雪邦沙叻丁宜,距離馬來西亞吉隆坡國際機場約15公里,距離國家行政中心布城約20公里。
第三條 廈門大學馬來西亞分校從2016年開始招收中國學生,納入中國統一高考並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本科一批錄取,由廈門大學統一錄取。馬來西亞分校的教學培養和管理任務由廈門大學馬來西亞分校承擔,具體詳見《廈門大學馬來西亞分校2020年招收中國本科學生簡章》。廈門大學馬來西亞分校網址:http://my.xmu.e.cn。
第四條 廈門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廈門大學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組長,分管招生考試、教務和學生工作的校領導擔任副組長,成員由以上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制定招生政策,研究決定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六條 廈門大學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基礎上,吸納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和校友代表,成立了廈門大學招生委員會,充分發揮其在決策咨詢、民主監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七條 招生辦公室作為廈門大學招生的常設機構,在廈門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規定,具體負責廈門大學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八條 廈門大學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學校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廈門大學在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面向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廈門大學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廈門大學實際辦學條件,結合近幾年廈門大學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編制及具體使用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生源數量、生源質量、教育資源享有情況和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科學合理地編制招生計劃。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請查閱廈門大學招生網(http://zs.xmu.e.cn)或各省級招生部門公布的高校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十條 廈門大學錄取的高水平運動隊、外語類保送生考生,不佔我校公布的分省分專業計劃。
第十一條 廈門大學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預留不超過1%的招生計劃,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二條 廈門大學繼續實施國家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鳳凰計劃)招生,進一步加大對中西部省份招生計劃投放比例。我校將兼顧生源質量與區域分布的合理性,參考我校在各省招生計劃的安排,確定並公布高校專項計劃(鳳凰計劃)招生專業和人數。
第十三條 廈門大學在本科招生、培養中推行「大類招生,大類培養」模式。各招生大類分流專業(或方向)的情況請參閱《廈門大學2020年本科招生專業大類設置方案》。
第四章 招生要求
第十四條 報考廈門大學外語類專業的考生,要求高考外語語種為英語。廈門大學馬來西亞分校各專業均為英語教學,請高考外語語種不是英語的考生謹慎填報,具體要求詳見《廈門大學馬來西亞分校2020年招收中國本科學生簡章》。廈門大學創意與創新學院各專業均為中英文授課,請高考外語語種不是英語的考生謹慎填報。
第十五條 報考藝術類、高水平運動隊、外語類保送生、強基計劃、高校專項計劃(鳳凰計劃)的考生,有關考核要求按相應的簡章和相關通告執行。藝術類、高水平運動隊學生入學後,廈門大學將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准進行專業水平復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六條 廈門大學各招生大類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七條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於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執行。新生入學後三個月內,廈門大學根據有關規定進行新生錄取資格復查和身體健康狀況復檢,凡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 廈門大學在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東、海南招生大類(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以省級招生考試部門公布的最新信息為准。對於有選考科目要求的招生大類(專業),考生選考科目需與要求相符方可報考。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九條 廈門大學根據生源省份的投檔規則和報考生源質量等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原則上按招生計劃數的100%調檔;按非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原則上在招生計劃數的105%-110%以內調檔。浙江、山東按各招生大類(專業)計劃數的100%調檔,上海、北京、天津、海南按各招生大類(專業)組計劃數的100%調檔。
第二十條 廈門大學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並依據考生志願和招生計劃進行專業錄取,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置專業級差。
第二十一條 廈門大學在內蒙古按「招生計劃1:1的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規則進行錄取,有關志願填報及錄取規則考生可咨詢內蒙古教育招生考試中心。
第二十二條 廈門大學認可符合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委員會認定的全國性政策加分,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按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省級招生部門投檔後,廈門大學按包含考生位次信息的投檔成績進行招生大類(或專業)錄取(註:在江蘇的錄取原則以第二十六條為准,在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東、海南的錄取原則以第二十七條為准),對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以各省份確定的成績排序規則進行排序。對實行平行志願但未提供考生位次信息、或實行非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省級招生部門投檔後,廈門大學以考生的投檔成績進行招生大類(或專業)錄取,對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以高考卷面原始分高者優先,高考卷面原始分相同者,文史類以語文、數學成績排序,理工類以數學、英語成績排序。
第二十三條 按非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廈門大學在第一院校志願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接收非第一院校志願的考生。按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第一次投檔後計劃未完成時,可參加所在省份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二十四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和藝術類招生簡章執行。獲外語類保送、高水平運動隊、強基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鳳凰計劃)資格考生的錄取規則按相應簡章的有關規定執行。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實施。
第二十五條 廈門大學招收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學生為國家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學生為國家指導性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廈門大學將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的有關政策招收上述學生。
報考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的考生,廈門大學將根據考生志願在不低於生源所在省份普通類本一批次廈門大學的出檔線下40分以內擇優錄取。學生在校期間享受國家有關的學費、教材、伙食、住宿等補助,畢業後充實到西藏的縣以下基層幹部隊伍,進藏服務期5年。錄取的學生到校報到注冊前須與西藏人事廳簽訂「定向西藏就業協議書」,否則,取消入學資格,相關責任由學生個人承擔。
少數民族預科班生源限定為廈門大學當年有安排招生計劃省份參加全國高考的少數民族考生。新疆考生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招委會確定的各類別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成績要求為不低於生源所在省份普通類本一批次廈門大學的出檔線下80分。錄取的預科學生需在廈門大學翔安校區進行一年預科階段學習,預科學習合格並結業者,廈門大學將根據學生在預科階段考核的綜合成績,結合學生預轉本志願填報情況及廈門大學擬定的預轉本招生專業計劃確定其本科學習專業,並轉入廈門大學進行本科階段學習;不合格者將退回生源地區。
第二十六條 面向江蘇省招生(含強基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鳳凰計劃))的兩門選測科目要求:理工類專業選測科目一門為物理,另一門不限;文史類專業選測科目一門為歷史,另一門不限;兩門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AA。
第二十七條 投檔到廈門大學的浙江省、山東省考生,體檢及選考科目等符合錄取要求將錄取在投檔的大類(專業)。投檔到廈門大學的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考生,在投檔的大類(專業)組內進行大類(專業)錄取及調劑。
第二十八條 廈門大學創意與創新學院是由廈門大學與英國創意藝術大學合作舉辦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招生納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在投放該學院招生專業計劃的省份僅招收有填報對應專業志願的考生。廈門大學創意與創新學院各專業培養方案由廈門大學與英國創意藝術大學依據我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的要求共同制定。相關事項詳見《廈門大學創意與創新學院2020年招生簡章》。
第二十九條 按照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錄取的考生,入學後不得轉入普通類專業學習;按照強基計劃、高校專項計劃(鳳凰計劃)辦法錄取的考生,入學後原則上不得轉入其他專業學習;錄取的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保送生,入學後不得轉入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學習;錄取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考生,入學後不得轉入其他專業學習;錄取在創意與創新學院的考生,入學後不得轉入其他學院學習;錄取在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護理學、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類等五個專業的考生,入學後不得轉入非醫學類專業學習。
第六章 培養與管理模式
第三十條 廈門大學實行「寬口徑、厚基礎、跨學科、國際化、重實踐、求創新、多元化」的人才培養模式,按照《廈門大學大類招生的學生選擇專業暫行辦法》進行專業分流,確定專業(或方向)。
第三十一條 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廈門大學發揮綜合性大學多學科優勢,實行全面選課、主輔修制、轉專業、三學期制、國內外名校交流等多樣化的人才培養措施,為培養有國際視野的研究型和復合型拔尖創新人才提供優質的教育資源。
第三十二條 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廈門大學以政策創新改革人才培養體系,以校地共建打造聯合培育平台,以興趣激勵引導學生主動參與,以資源投入完善服務保障體系,形成了"四輪驅動"的廈大經驗。
第三十三條 設立創新學分。廈門大學將創新創業教育貫穿人才培養全過程,著力提升學生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新創業能力。自2015級起創新學分作為必修學分,計入培養方案總學分。學生參加科創項目、學業競賽、發表論文和發明創造等可申請創新學分。學校打造本科生早期科研訓練和學業競賽「兩平台」,實施科創競賽「八化」(全員化、多樣化、課程化、基地化、團隊化、國際化、常態化、日常化)新模式,所有本科生在校期間至少參加一項科創項目和一項學業競賽。
第三十四條 「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計劃」。從2010年起,廈門大學成為國家實施「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計劃」的20所大學之一。每年從新生中選拔一批優秀學生,配備一流師資,提供一流學習條件,量身定製個性化人才培養方案,為優秀學生創造一流學術環境與氛圍。廈門大學以優勢學科群為依託,搭建「本研一體化」教學平台,鼓勵拔尖學生提前進入研究生階段學習。
第三十五條 國家基礎學科人才培養基地班。自上世紀90年代起,廈門大學經濟學、化學、數學、生物科學、歷史學、海洋科學等六個專業陸續成為國家基礎學科人才培養基地,學校對其以我校傑出校友(均為著名教授)冠名,分別為:「王亞南經濟學班」、「盧嘉錫化學班」、「陳景潤數學班」、「汪德耀生物科學班」、「傅衣凌歷史學班」、「鄭重海洋科學班」。經多年積累,廈門大學六個基地班已建立了良好的人才培養機制,形成了鮮明的辦學特色,培養了一批優秀拔尖人才。
第三十六條 卓越人才培養教育計劃。廈門大學法學專業入選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臨床醫學專業入選教育部「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飛行器動力工程、自動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化學工程與工藝、材料科學與工程、軟體工程、建築學等9個工科專業入選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計劃優化人才培養方案,完善校地企協同育人機制,建設實踐基地,強化學生實踐創新能力培養。
第三十七條 國際化專業建設計劃。廈門大學選擇經濟學、統計學、金融學、會計學、國際商務、財政學、新聞學、環境科學與工程、物理學、海洋科學和外文語言文學創新實驗班(一專多能)等優勢學科,探索國際化創新人才培養。項目引進國外先進的教學內容與課程體系,專業核心課程逐步採用雙語或全英語教學。其中經濟學、統計學、金融學、國際商務、財政學國際化項目由廈門大學王亞南經濟研究院和經濟學院共同承擔教學和培養任務,採用全英文授課;學生從錄取的經濟學院新生中進行選拔,在學期間有更多機會到國外知名高校交流。
第三十八條 特色書院。2015年,學校成立以2011年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得主布魯斯•博伊特勒先生的名字命名的博伊特勒書院,探索本科生跨學科培養和管理模式。書院每年面向生命科學學院、醫學院、葯學院及公共衛生學院本科新生招生,實施「書院式」住宿安排、全方位導師配置和通識教育;每年從三、四年級選拔優秀學生學習高級課程,高級課程由布魯斯•博伊特勒先生主持規劃設計,邀請世界一流科學家全英文授課。2017年,學校批准成立香山書院,由環境與生態學院、公共衛生學院、能源學院的全體本科生組成。書院在原有學院學生教育管理服務育人的基礎上,進一步拓寬育人渠道,全方位促進學生的成才成長;以學術傳承、科技創新、行為養成、品德教育為內涵,通過創新通識教育和第二課堂教育,深入推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校園文化建設等,進一步深化人才培養機制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養質量。書院實行統一住宿管理,宿舍園區內設有活動室、自習室等功能房,聘請導師、輔導員入住園區,與學生零距離面對面交流,營造特色育人環境,是培養學生知行兼修、綜合素質全面發展的嶄新平台。
第三十九條 國內外名校交流。為提高本科生人才培養質量,廈門大學致力於與國內外著名高校開展本科生交流學習的活動。廈門大學與英、美、日、法、俄等國家和台港澳地區的300多所高校建立了校際合作關系。廈門大學每年選拔數百名本科生,在校學習期間到國(境)外著名大學交流學習。
第四十條 實施本科生導師制,注重教授為本科生上課。廈門大學實施本科生導師制,新生入學後為本科生配備導師,為學生提供思想、學業科研訓練、創新創業等方面的指導。廈門大學要求教授、副教授承擔本科專業課程,形成了名教授、名師給本科生上課的校園文化。
第四十一條 錄取在廈門大學電子科學與技術學院、信息學院、航空航天學院、生命科學學院、海洋與地球學院、環境與生態學院、醫學院、葯學院、公共衛生學院和能源學院的新生入住翔安校區,錄取在廈門大學創意與創新學院的新生入住漳州校區,其他學院新生入住思明校區。
第四十二條 學生在廈門大學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培養方案規定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由廈門大學頒發國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由廈門大學授予學士學位。
第七章 收費標准
第四十三條 學費標准
1.人文學院、新聞傳播學院、外文學院(除「外國語言文學類+會計學/財務管理」招生類外)、法學院、公共事務學院、社會與人類學院、國際關系學院、經濟學院、管理學院、數學科學學院、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化學化工學院、材料學院、生命科學學院、海洋與地球學院、環境與生態學院、信息學院(除軟體工程專業外)、電子科學與技術學院(除集成電路設計與集成系統專業外)、能源學院、建築與土木工程學院、醫學院、公共衛生學院、葯學院所屬各專業每人每學年5460元;
2.航空航天學院學生入學後在專業分流前每人每學年5460元;專業分流後到機電工程系、儀器與電氣系和自動化系各專業學生每人每學年5460元,專業分流到動力工程系飛行器動力工程專業、飛行器系飛行器設計與工程專業學生每人每學年6760元;
3.藝術學院各專業每人每學年9360元;
4.信息學院軟體工程專業和電子科學與技術學院集成電路設計與集成系統專業一、二年級每人每學年5460元,三、四年級按學分收費,每人每學分400元,每學年約為40學分;
5.外文學院「外國語言文學類+會計學/財務管理」招生類,其中英語、日語、法語、俄語、德語、西班牙語等主修專業每人每學年5460元;會計學、財務管理等輔修專業按學分收費,每人每學分120元,總學分約為45學分;
6.創意與創新學院各專業每人每學年9萬元。
第四十四條 住宿費標准
廈門大學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人每學年800-1200元,2-6人/間。廈門大學將根據實際住宿房間按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准收取。
學費及住宿費標准若有調整,以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標准為准。
第八章 獎勵資助政策
第四十五條 綠色通道
為切實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廈門大學建立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對家庭經濟困難新生一律先辦理入學手續,入學後再根據具體情況,分別採取不同辦法予以資助。綠色通道辦理方式及所需材料可登錄廈門大學學生處(網址:https://xsc.xmu.e.cn)「政策法規」欄目查詢。
第四十六條 國家獎、助政策
國家設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同時設立國家助學金、提供國家助學貸款,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四十七條 廈門大學獎、助體系
廈門大學設立「文慶獎學金」、「本棟獎學金」、「亞南獎學金」和「優秀學生獎學金」等50餘項校級獎學金和多項院(系)級獎學金,激勵學生刻苦學習,奮發向上;同時建立包括困難補助、勤工助學等多種形式在內的資助體系,免除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後顧之憂。
第九章 就業情況
第四十八條 廈門大學為學生就業創業提供專門的教育、指導和服務。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引導學生「登上大舞台,做出大貢獻」,到國家重要行業和領域建功立業。培養學生職業生涯規劃意識和創業意識,提升學生就業創業能力。學校開設就業指導、生涯規劃、創新創業等課程,開展形式多樣、層次豐富的咨詢和指導活動。每年2400餘家用人單位進校招聘,發布就業崗位需求20萬個以上。廈門大學本科畢業生就業率始終保持較高水平,2019屆畢業生就業率94.3%,其中,境內外深造率達47.0%,境內升學主要去向為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和重點科研院所,出國(境)深造的畢業生中近七成在世界排名前100位大學就讀。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九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公布後,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准。若有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廈門大學將根據當地相關政策制定相應規定,並另行公布。
第五十條 廈門大學網址:www.xmu.e.cn;廈門大學招生網:zs.xmu.e.cn;招生辦公室聯系電話:0592-2188888,傳真:0592-2180256。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投訴電話:0592-2180299。
第五十一條 本章程由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⑥ 廈門大學推免研究生條件
申請條件 :
1.具有堅定的社會主義理想信念,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良好,誠實守信,學風端正,身心健康。
2.推免資格要求:申請者須獲得本科畢業院校的推免生資格及名額;
3.畢業院校要求:
(1)對申請我校理、工、醫類各專業考生的畢業院校要求為具備推免資格的高校。
(2)申請文科類各專業的考生須畢業於國家重點大學。若畢業院校不是國家重點大學,但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亦可申請我校文科類各專業:申請者就讀高校所學專業為國家公布的「一流學科」;申請者就讀高校所學專業為國家重點學科;申請者就讀高校所學專業在全國第四輪學科評估中其評估結果名列B+及以上;申請者就讀高校所學專業為「國家基礎學科人才培養基地」。
(3)申請我校藝術學院各專業考生的畢業院校條件可適當放寬。
4.成績要求:申請者須學習成績優秀,專業成績和綜合成績均名列本專業或年段前茅;
5.外語水平要求:我校文科類各專業要求申請者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達到425分及以上,或全國大學英語四級成績達到500分及以上。理工醫類、藝術類和體育類各專業要求申請者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達到425分及以上。若申請者無法提供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成績或成績不達標,TOEFL、GMAT、GRE或雅思考試成績達到總分的60%及以上亦可。第一外語為其它語種的,需提供等同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TOEFL、GMAT、GRE或雅思考試的成績證明。申請者的本科專業為外語類專業的,其外語水平達到相應的專業外語等級即可。
另外,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的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申請者,經三名以上相關專業教授聯名推薦,獲得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同意後,上述條件可適當放寬。
特別說明:1.上述申請條件僅為我校規定的基本申請條件,我校各院系可在此基本條件之上提高標准或增加其它要求;2.本校推免生申請我校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須具備的條件及要求,請關注《廈門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可通過教務處主頁下載)。
可以在群 賢廈大考研 網上直接搜到這些信息的。
⑦ 考廈門大學研究生需要什麼
考廈門大學報考條件:
一.招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簡稱推免生)的條件
1.具備推免資格且符合我校規定條件的考生既可申請我校碩士研究生,也可申請本科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簡稱直博生)。
自2017年開始,我校大幅度提高直博生招生比例和人數,同時專門設立直博生新生獎學金。凡是被我校錄取的直博生新生都將享受直博生新生獎學金。直博生新生獎學金獎勵標准為每人2萬元,在新生入學後和通過中期考核後分兩次等額發放。直博生獎學金可與其它各類獎、助學金同時兼得。
2.招收推免生(含碩士生和直博生)的具體條件和詳細辦法請見推免文件《廈門大學2019年推薦免試研究生(含碩士生、直博生)招生簡章》
二.參加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條件:
1.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的相關體檢要求。
(4) 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最遲須在2019年9 月1日 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②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③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 年(從畢業後到2019年9 月1 日,下同)或2 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須同時符合我校規定的以下兩項附加條件:A、 已修過6 門及其以上的本科專業課程,且成績合格(須提供授課單位教務部門蓋章的成績證明);B、提供CET 、GMAT 、TOEFL 、IELTS、GRE 、PETS 等相關的英語水平的證明;
④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須同時符合我校規定的以下兩項附加條件:A、已修過6 門及其以上的本科專業課程,且成績合格(須提供授課單位教務部門蓋章的成績證明);B、提供CET 、GMAT 、TOEFL 、IELTS、GRE 、PETS 等相關的英語水平的證明;
⑤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註: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7)廈門大學研究生招生與導師配套經費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考取廈門大學研究生的學習方式:
碩士研究生按其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兩種。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它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它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年限內,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它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它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一般應適當延長基本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它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採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畢業時,根據其修業年限、學業成績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註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其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標准,可以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被我校錄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獎、助學金,不能申請住宿,其檔案、戶口和人事關系等不轉入我校;被我校錄取的除工商管理碩士(MBA)之外的全日制研究生,如果符合相關政策和條件,可申請獎、助學金和住宿,其檔案以及其他相關材料(具體材料詳見七、資格審核)必須轉入我校,否則我校將依據相關規定對此類考生作出嚴肅處理;被我校錄取的全日制工商管理碩士(MBA),不享受獎、助學金,可以申請住宿,如果符合相關政策和條件,經本人申請,可將檔案、戶口和人事關系等轉入我校。
如果符合相關政策和規定,考生在被錄取前可以在在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兩大類之間互調;但考生被錄取後,不得在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兩大類之間互調。
⑧ 研究生報考條件有些什麼要求
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招生考試(Unified National Graate Entrance
Examination),簡稱「考研」。是指教育主管部門和招生機構為選拔研究生而組織的相關考試的總稱,由國家考試主管部門和招生單位組織的初試和復試組成。
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大學數學等公共科目由全國統一命題,專業課主要由各招生單位自行命題(加入全國統考的學校全國統一命題)。碩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培養模式分為學術型碩士和專業型碩士研究生兩種。
選拔要求因層次、地域、學科、專業的不同而有所區別。考研國家線劃定分為A、B類,其中一區實行A類線,二區實行B類線。一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重慶、四川、陝西。二區包括: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雲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
報考條件(一)報名參加碩士研究生全國統一入學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要求報名時通過學信網學歷檢驗,沒通過的可向有關教育部門申請學歷認證。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歷,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歷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報考條件按下列規定執行: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報名參加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報名參加經教育部批準的招生單位自行組織的單獨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項的要求。
2.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後連續工作4年或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幹,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定向培養或委託培養的在職人員;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或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委託培養的在職人員。建築學碩士、工程碩士、城市規劃碩士、農業推廣碩士、獸醫碩士、風景園林碩士、林業碩士、臨床醫學碩士、口腔醫學碩士、公共衛生碩士、護理碩士、葯學碩士、中葯學碩士等13個專業學位類別可設置單獨考試。
(四)經審定可以開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學校,可以推薦本校規定數量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初試。推薦和接收辦法由學校(招生單位)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製定。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團和農村教育碩士項目的推免生)須在國家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到報考點辦理報名手續,且不得再參加統考。除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及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外,其它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報考分類
1.非定向指在錄取時不確定未來的工作單位,在校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獎學金和其他生活待遇。畢業時應服從國家就業指導,在國家規定的服務范圍內進行安排或實行雙向選擇
。
2.定向培養研究生,是指在招生時即通過合同形式明確其畢業後工作單位的研究生,其學習期間的培養費用按規定標准由國家向培養單位提供。
⑨ 廈門大學的研究生公費條件
這個每個專業都不同的嘛,像法律碩士就沒有公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