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學教授2014年5月
① 2.某大學教授王老師某年1月份各項收入如下: (1)當月扣除「五險一金」後的工資
老大學者教授王老師某岩一月份各項收入如下,當月扣除五險一金後的工資是多少那要看他的老師對他的薪級工資和他的崗位工資是多少,然後扣除五險一金,然後再扣除他的個稅。
②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某大學教授在2007年6月份的下列哪些收入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都需要交納。
A.工資5000元
工資超過1600元(2008年3月以後抵扣2000元)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專
(5000-1600)*15%-125=385
B.在外兼課取得屬報酬6000元
按照勞務收入繳納
6000*(1-20%)*20%=960
C.出版教材一部,獲稿酬1.2萬元
按照稿酬所得繳納
1.2萬*(1-20%)*(1-30%)*20%=1344元
D.被評為優秀教師,獲獎金5000元
如果是省級以上的,省批准了可以免稅.其他不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交稅
應合並6月份的工資薪金所得一起計稅
(5000+5000-2000)*20%-375=1225元
6月合計交個稅=960+1344+1225=3529
③ 某大學教授轉出人事檔案,學校要求退回已取得房產證的福利分配住房,學校這種做法合法嗎 如何解決。
如果取得了房產證,是不該退回的
④ 某大學教授,2012年11月份收入情況如下:
1、本單位取得工資.薪金收入8500元。由於這屬於應稅勞務,勞務金額超於4000以上,應減扣其20%,再計算稅額。應稅勞務的稅率是20%,那麼
個稅=8500*(1-20%)*20%=1360元
2、外出到企業進行培訓活動,取得企業支付的講課費收入30000元。這屬於應稅勞務,勞務金額超於4000以上,應減扣其20%,再計算稅額。如果減扣後金額超過20000,稅率為30%,速度扣除數為2000,那麼
個稅=30000*(1-20%)*30%-2000=5200元
3、門面房出租,每月租金4500元。由於稅法規定個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暫減按1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不再區分房屋用途。這屬於應稅勞務,勞務金額超於4000以上,應減扣其20%,再計算稅額。
個稅=4500*(1-20%)*10%=360元
4、發表經濟類文章,取得稿酬3000元,這屬於應稅勞務,勞務金額不超過4000,應減扣其800元,再計算稅額。由於這屬於稿酬,所以還要在應繳稅額扣減30%,所以
個稅=(3000-800)*20%*(1-30%)=308元
5、上市公司取得分紅1000元,全額徵收個稅,但是減半稅率徵收,所以
個稅=1000*10%=100元
教授11月份稅額=1360+5200+360+308+100=7328元
希望能幫到你
⑤ 1.李某是某大學教授,2009年12月份取得如下所得:
1.(3200-100-200-2000)X10%-25=65元
9600X10%-25=935元(用9600/12確定稅率)
2.3000X4X(1-20%)X20%=1920元
3.取得上市公司姑息減半徵收50000/2X20%=5000元
4.儲蓄利息不征個稅
5.(12000-9000-80)X20%=584元
6.[120000/2X(1-20%)-8000/2]X20%X(1-30%)=6160元
⑥ 某大學教授,2011年11月取得工資,薪金收入12000元,在國內會計期刊上發表文章一篇,取得稿酬900元,為某企業
工資,薪金收入12000元交=(12000-3500)*0.2-555=1145
稿酬900元交=(900-800)*0.2*0.7=14
專題講座一次,取得5000元交=5000*0.8*0.2=800
合計交=1145+14+800=1959
⑦ 稅法 個人所得稅計算題 在線等
1 工資收入6000
應納個人所得稅=(6000-3500)×10%-105=145元
2 出版小說一部 取得稿酬8000 後因小說再版 取得稿酬3000
應納個人所得稅=8000×(1-20%)×20%×(1-30%)=896元
再版,應納個人所得稅=(3000-800)×20%×(1-30%)=308元
3為某企業設計產品 取得報酬20000
勞務報酬所得
應納個人所得稅=20000×(1-20%)×20%=3200元
4從境內上市的A公司取得股息所得1600
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暫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沒有持股期限,個人所得稅沒法確定
1)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應納個人所得稅=1600×20%=320元
2)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應納個人所得稅=1600×20%×50%=160元
3)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暫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應納個人所得稅=1600×20%×25%=80元
5 將自己撰寫的小說拍賣 取得收入5000
按照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征稅
應納個人所得稅=5000×(1-20%)×20%=800元。
⑧ 鄭州某大學教授竟然無恥墮落到這種程度!!寒心!!!
鄭州某大學教授竟然無恥墮落到這種程度!!寒心!!!
河南教考網公益平台在創辦兩年以來一直本著公益免費的原則,從13年開始承辦了將近200場公益講座,深受各位家長的信任和支持。然而在今年5月中上旬最後一場中考公益講座,某大學教授攜不明身份女子前來現場進行鬧事,毀壞會議設施,毆打多名現場工作人員。被當時前來參加講座的家長們圍觀、厲聲斥責。被打女孩現在已經入院治療,由於受到了嚴重心理創傷,已經開始了心理治療。
「你好,17號的講座,我要報名。」
5月10日河南教考網網站上發了一個初三公益講座活動信息,活動時間是5月17日,參會對象是初三家長。孩子是祖國的花骨朵,教育是人生頭等大事,近兩年來河南教考網用戶及瀏覽量逐漸增多,定期舉辦組織各種公益活動與用戶互動。初三考前應家長要求舉辦「中考志願填報」講座,報名方式多種多樣,但均需經過審核方可報名參加,本是應家長要求舉辦的公益講座,卻成了教考網講座主持人的噩夢。
13號下午,教考網群管理照常統計報名信息,從QQ上彈出一個小窗,要報名參加講座。
「你好,17號的講座,我要報名。」
「好的,家長,您把孩子的姓名、您的聯系方式發送過來,我們審核之後,會給您打電話確認報名信息。」
「李豐偉 13838099880」
「好的,家長,講座前一天我們會跟您打電話確認信息,到時候您注意接聽電話」
16號上午,電話確認報名信息及參與人數,孩子叫「李豐偉」的家長給工作人員說2個人過來。
「咱孩子是幾幾年出生的呢?」「額... ...90年之後吧,我記不清了,孩子爸爸知道」
17號晚6點講座開始,由於參會家長過多,教考網徵集了5名志願家長,志願家長熱心幫助工作人員搬椅子搬凳子布置會場,教考網工作人員熱心幫家長找筆找紙找位置,講座6點准時開始。開始之後,會場出來一位年輕女子,工作人員上前詢問家長信息,確認是否為報名初三家長,該女子竟連自己孩子出生年月都記不清。
「咱孩子叫什麼名字啊?」
「李靜怡」
「咱孩子是幾幾年出生的呢?」
「額... ...90年之後吧,我記不清了,孩子爸爸知道」
「咱的報名序號是多少啊?」
「這個.... ...我不知道,我... ...還有事,進去拿下包就准備走了。」
工作人員隨即跟隨不明身份女士進會場拿包,准備離場。女子進去後對「孩子爸爸」耳語幾句之後,坐在了「孩子爸爸後面」。
「你們知道他是誰嗎,他是大學老師。」「你們要是不讓我聽,今天誰都別想聽講座,你們也別想開了。」
跟隨此女子入場拿包工作人員上前告知家長,由於參會人員較多,家長都是憑序號入場落座,如果沒有序號的非初三家長進場了,其他已經報過名的家長是沒有位子坐的。
坐在椅子上的「孩子爸爸」站起來指著工作人員直接開罵「你們還讓不讓聽了!讓不讓聽了!」工作人員連忙給「孩子爸爸」解釋,因為此女子信息不符,所以請她離場。「孩子爸爸」隨即指著工作人員「她是我親戚,信息哪裡不符,我孩子叫李靜怡,序號146去查去吧」工作人員隨即拿來簽到表核實信息,發現信息有誤,告知家長孩子名字、性別不符,請家長到會場外解決不要影響其他家長聽講座。
「孩子爸爸」惱羞成怒「我為什麼要跟你出去,你要是不讓我聽,今天誰都別想聽講座,你們也別想開了」拿著旁邊的椅子就砸,口中連連辱罵工作人員「我警告你們別把事情鬧大,鬧大你們沒有好果子」不得已,講師暫時中斷了講座。已經落座的不明身份年輕女子一反常態,鄙夷地指著工作人員「你們知道他是誰嗎,他是大學老師,你們最好別把事情鬧大」,自稱是「孩子爸爸」的男性「我是大學老師,怎麼可能冒充家長」。兩位不明身份人士堅持不離場,揚言要毆打工作人員,現場400多名家長看著兩位家長,工作人員與講師溝通之後,不得已講座重新開始,為了防止自稱大學老師男子再次砸會場椅子,工作人員坐到了兩位旁邊,誰知,確成為兩人會後毆打主持人的借口。
「如果我沒有錄音,我扇你兩巴掌」
講座開始之後,兩人掏出手機開始錄音,工作人員發現後告知家長會場不允許錄音,自稱大學老師的男子用手機指著工作人員「如果我沒有錄音,我扇你兩巴掌」「李靜怡媽媽」指著另外一名工作人員「你信不信我打你」工作人員無奈只能讓講師暫停講座,讓所有家長關掉錄音之後再開始,兩人坐在椅子上一動不動,現場家長忍無可忍斥責兩人「都是因為你們,影響大家聽課,趕緊關掉,我們好開始」,這時「李靜怡媽媽」才拿出手機關機,自稱大學老師的男子沒有任何動作,工作人員提醒讓其關掉錄音,自稱大學老師的男子「你信不信,我把你場子砸了」。中考前教考網最後一場講座,為了不影響大多數家長,工作人員商量後決定先開始講座,會後再說。然而在之後的講座過程中頻頻辱罵威脅工作人員,周邊家長看在眼裡記在心裡,憤慨也在心裡回嗆他,該男子才稍稍收斂。
「你們最好別把事弄大,弄大你們兜不了」
講座結束前還有十分鍾,兩人相伴提前離場,路過簽到處,工作人員請兩人留步商談砸壞會場椅子賠償問題。自稱大學老師男子拒絕承認椅子是他砸壞的,並揚言找證據,工作人員無奈稱可以調取會場視頻查看,或者盤查會場椅子,租賃時會場情況已經做了盤查記錄。自稱大學老師男子攜帶年輕女子「李靜怡媽媽」要逃離現場,這時講座已經散場有家長拉住男子開始斥責,幫助工作人員要求賠償。男子開始威脅工作人員「你們最好別把事情弄大,弄大你們兜不了」,主持人無奈表示會場是租賃的,砸壞的東西需要賠償。兩人拒絕賠償,之後反復強調限制了他們人身自由。年輕女子「李靜怡媽媽」看勢頭不對,一巴掌扇到了主持人臉上開始毆打,自稱大學老師的男子動手掐著主持人脖子抵到牆上威脅「你們非要把事情鬧大嗎」,家長紛紛拉開男子斥責「一個五大三粗的男的怎麼能欺負一個小姑娘」「你還是大學老師呢,就這素質」「大學老師教學生罵人嗎」主持人癱坐在地上止不住哭,打過人之後,兩人再度逃離,再次遭到家長圍堵。現場工作人員是四五個小姑娘,無奈只能報警。
民警來後,兩人一改囂張面孔,將所有罪責推到工作人員身上,年輕女子躲在角落抓傷自己指著角落裡的主持人說是她抓傷的,主持人是個二十齣頭的小姑娘,被一個五大三粗的男人掐著脖子失聲痛哭已經暈過去了,最後民警說兩邊都有錯,要求對方刪錄音,工作人員刪視頻,兩人趁著工作人員刪視頻的空隙,逃離現場。
筆者想說,「大學老師」是你為非作歹的擋箭牌嗎?一句「我是大學老師」就可以隨意打人嗎?一句「我是大學老師」就可以隨意砸別人的東西嗎?試問你在大學講台上「傳道授業」之時也是如此信口雌黃黑白不分嗎?
鄭州的部分「大學老師」真「牛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