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可自評教授的大學
⑴ 在民國時期,有些學歷不高的人可以直接進入名牌大學當教授,現在為什麼就不行了
因為民國處在從封建落後向現代文明轉變的時期,封建社會中國沒有實行學歷制,都是各版自在地方私塾或書權院念書,最後考取功名,或者有些人學問很大被世人推崇為大學問家,根本就沒有學歷制度,民國不少學問大家都是舊體制下產生的,因此學歷不高也可當教授。開句玩笑,那春秋戰國諸子百家也都沒有學歷,後人還不都推崇他們,影響了千千萬萬的人,甚至觸及了社會制度,人文思想的變革,名牌大學的教授們有多少敢說自己比他們強的?
⑵ 一個人可以當好幾個大學的教授,這是怎麼回事
·當你一個人的時候·會很想找一個女朋友·
當一個人生活無憂無慮·
想找一個女朋友的時候·
·其實一個人是開心·兩個人是幸福··
一個人有 一個人的好·
兩個人有兩個人的好
不用別人去說·
要靠你自己
⑶ 請問大學的老師多少年才能當上教授
當然是按照貢獻來算的啦,並不是熬幾年就能稱為教授的。學歷、工作情況、科研成果、發表論文數都是考評范疇,達到要求就可評相關職稱。所以還是多多努力吧
⑷ 博士畢業留校,幾年能評上副教授
在獲得講師職稱兩年之後,如果學術水平達到相關要求,就可以參評副教授
但還是存在很多異常情況:比如,有的人學術非常厲害,他可能博士畢業之後馬上就破格評上副教授,甚至直接評上教授的;有的人雖然博士畢業了,但學術實在不咋地,可能很多年都評不上副教授。
⑸ 大學畢業幾年後可當教授
這問題問得。。。。 現在大學老師至少要是國內外名校博士學歷吧,教授需要時間,或者有牛逼論文和科研成果。 除非個別天才大學本科後可直升教授,比如解決世界數學難題的大三學生
⑹ 大學里的教務處處長,不講課,也不在研究所做研究,可以被評為教授嗎
由下面的條件可以看出,根本不配評教授,連副教授的標准都達不到.估計有內幕,暗箱操作!
評定標准:高等學校副教授須有本學科系統的理論知識、扎實的專業基礎和比較豐富的實踐經驗,及時掌握本學科國內外的學術發展動態;參加科學研究、技術開發,能提出有較大意義或學術價值的科研課題,並取得有較大社會和經濟效益的研究成果,公開發表、出版有較高水平的學術論文、著作、藝術作品、教材和教學參考書,具有擔任科研課題組負責人或項目負責人的能力;教學經驗豐富、教學效果好,在教育教學改革、教學研究或實驗室建設方面起骨幹作用,成績顯著,具有指導碩士研究生或青年教師的能力,能擔任教學、科研等方面的組織管理工作;較熟練地運用一門外國語獲取信息和進行學術交流;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第一條 適用范圍
本資格評審條件適用於本科高等學校從事教育、教學及相關管理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高等學校副教授專業技術資格。
第二條 思想政治條件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遵守《廣西高等學校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試行)》的規定。
任現職以來,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在規定的資歷年限內延遲申報:
一、違反黨紀、政紀,受警告處分者,延遲1年申報;受記過處分者,延遲2年申報;受記大過處分者,延遲3年申報;受降級處分者,延遲5年申報。
二、弄虛作假、剽竊他人成果者,延遲3年申報。
三、近5年內,年度考核有不稱職者,延遲1年申報。
第三條 學歷(學位)、資歷條件
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獲得博士學位,經考核符合副高專業技術資格條件的,可以不受資歷限制,直接申報副教授專業技術資格。
(二)獲得碩士學位,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4年以上。
(三)獲雙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1966年以前入學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5年以上。
(四)大學普通班畢業生或1977年以後入學的大學本科畢業生,經過1年以上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的碩士研究生主要課程進修班(包括助教進修班、骨幹教師進修班、訪問學者等)學習,取得4至6門碩士研究生課程考試合格成績並獲得結業證書,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5年以上。
(五)國家機關分流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尚無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按以下學歷、資歷要求申報:
獲得博士學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2年以上;獲得碩士學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8年以上;獲得研究生班畢業或雙學士學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9年以上;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1年以上。
二、35周歲以下(含35周歲)的教師,申報評審副教授專業技術資格,須具有碩士以上學位。
第四條 外語條件
一、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A級)成績合格。從事外語教學的專業技術人員須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第二外語(B級)成績合格。
二、免試條件按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 計算機應用能力條件
一、1960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副教授專業技術資格須參加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三個模塊)成績合格。
二、免試條件按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 繼續教育條件
任現職以來,按照上級行政部門和學校的要求,根據本專業教學科研工作的實際需要,參加以新理論、新技術和新方法為主要內容的繼續教育,達到規定的要求,並提交完成繼續教育的有效證明。
第七條 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條件
任現職以來,具備以下條件:
一、系統講授2門以上課程,其中1門為基礎課,並按教學計劃的要求組織課堂討論、社會調查,指導實習和畢業論文、設計。
二、在任現職期間有1年以上學生教育管理工作經歷(包括專兼職團干、專兼職學生輔導員、班主任等)或1年以上下鄉支教、掛職鍛煉的工作經歷。
三、指導青年教師、進修教師學習1年以上,或協助教授指導過研究生。
四、作為主要完成人,參加過自治區級以上的科研項目全過程研究開發工作,並取得一定成果,或在本學科領域開展科研工作,發表較高水平的學術論文(著作)或藝術作品。
第八條 業績成果條件
任現職以來,完成學校規定的教學工作量,教學綜合考核成績為B級(良好)以上,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在教學研究上有較深的造詣,參與自治區級以上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研究,並在公開發行的刊物發表1篇以上教學研究論文。
二、獲自治區級科技進步獎、發明獎、星火獎、社會科學獎或其他自治區級專業獎三等獎以上1項。
三、獲自治區級優秀教學成果三等獎以上1項。
四、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自治區級以上的科研項目1項,並取得顯著成果。
五、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的科研成果、開發的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或處理重大、關鍵性技術問題,通過自治區級以上成果鑒定,並已推廣應用,獲得較大的社會、經濟效益。
六、藝術類專業人員的作品入選自治區級以上專業部門組織的藝術性活動並獲得獎勵,或參與組織自治區級以上大型項目設計,或指導學生在自治區級以上專業(專項)比賽中獲三等獎以上。
七、體育專業人員參與組織過自治區級以上大型項目設計,或指導學生在自治區級以上專業(專項)比賽中獲前3名。
八、專職學生輔導員在學生工作第一線工作或近5年內有4年以上在學生工作第一線的工作經歷。參與組織過自治區級以上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大型活動,並取得較好成績,或所帶班級、團支部獲得自治區級以上先進班集體、優秀團支部榮譽稱號,或本人獲得自治區級以上先進個人稱號;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參與完成自治區級以上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項目,並在公開發行的刊物發表1篇以上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論文。
第九條 論文、著作條件
任現職以來,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一、年均授課240以上計劃學時者,論文、著作:理工類3篇(部),文科類4篇(部)。
二、年均授課180—239計劃學時者,論文、著作:理工類4篇(部),文科類5篇(部)。
三、年均授課120—179計劃學時者,論文、著作:理工類5篇(部),文科類6篇(部)。
四、年均授課60—119計劃學時者,論文、著作:理工類6篇(部),文科類7篇(部)。
五、藝術類的專業人員提交較高水平的藝術作品3件(公開發表,或參加省級以上展覽會、音樂會),且公開發表(出版)學術論文(著作)2篇(部)以上。
六、體育類專業技術人員發表學術論文(著作)3篇(部)以上。
七、專職學生輔導員發表學術論文(著作)3篇(部)以上。
第十條 破格條件
不具備規定的學歷(學位)條件,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5年以上;或具備規定的學歷(學位)條件,不具備規定的資歷條件,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3年以上,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優秀1次以上,並符合下列要求之一,可破格申報:
一、具備下列條件中1項以上:
(一)在教學、科研、科技開發、成果推廣、產業經營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獲國家級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社會科學獎、發明獎、星火獎或其他國家級專業獎。
(二)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或獲自治區級教學成果獎二等獎以上(排前3名)。
(三)獲自治區級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社會科學獎二等獎或其他自治區專業獎二等獎以上。
(四)從國外學成歸國,在所學的領域中有較大突破,取得的成果已被確認達到國內先進水平(主要完成人,2位同行教授書面鑒定),回國後繼續該領域研究,並有較大進展者。
二、具備下列條件中2項以上:
(一)獲自治區級教學成果獎三等獎以上(主要完成人),或獲自治區級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社會科學獎或其他自治區級專業獎項三等獎以上(主要完成人)。
(二)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自治區級以上科研項目(課題)2項以上,並取得顯著成果。
(三)在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上發表(出版)高水平的學術論文(著作):在第九條要求的基礎上,理工類增加2篇(部)、文科類增加3篇(部)、體育類增加1篇(部),藝術類增加在全國藝術性活動獲三等獎以上的藝術作品1件(獨立完成或第一作者)。
(四)作為主要指導教師指導的學生在自治區專業比賽中獲二等獎以上或前3名。
(五)在科技開發、成果轉化、產業經營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直接解決生產建設中重大的技術問題,並取得明顯的社會經濟效益,獲得直接經濟效益為年純利潤30萬元以上。
(六)獲全國優秀教師或自治區級以上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稱號。
第十一條 附則
一、凡符合上述評審條件,提交規定的申報材料者,可申報高等學校副教授專業技術資格,並按規定的程序送評,否則,各級人事(職改)部門不予受理,評委會不予評審。
二、本條件自下發之日起執行,此前與本條件不一致的,以本條件為准。
三、本條件由自治區職改辦、自治區教育廳職改辦按職責分工負責解釋。
四、本資格評審條件的特定解釋:
(一)本資格評審條件中所規定的思想政治條件和學歷(學位)資歷、外語、計算機、繼續教育、工作經歷、業績成果、論文(著作)條件必須同時具備。
(二)本資格評審條件中所規定的「學歷」,是指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
(三)本資格評審條件中,凡冠有「以上」者,均含本級。
(四)在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和業績成果方面,以科研方面要求為主、年均授課不足60計劃學時者,應申報研究系列專業技術資格。
(五)兼任行政管理工作的教師,其教學工作量可適當減免,以年均授課時數150學時為標准,擔任校級領導的不能少於1/3,擔任中層領導的不能少於1/2。論文著作要求按150學時套入第九條(一)至(四)項對應的論文著作數。
(六)論文、著作的要求:
「著作」是指公開出版的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專著、譯著或教材(第一作者或主編,或本人撰寫:理工科類8萬字以上,文科類10萬字以上);「論文」是指在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出版物)上發表的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學術論文(獨立完成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應有1篇在國內核心期刊或國外權威刊物上發表。
(七)本規定中所指的核心期刊指《中文核心期刊目錄總覽》(北京大學圖書館編寫,北京大學出版)和《中國科學引文資料庫——核心庫》中的核心期刊。
⑺ 高校自評的副教授去別的高校還需要重新評嗎
沒有一篇「達標」論文卻評上了教授,最近,南京林業大學理學院教師蔣華松成為該校憑教學專長晉升教授的第一人。
類似這樣不單純以論文來評職稱的高校越來越多。據記者不完全統計,全國至少有百餘所高校進行了職稱評審。
改革,逐步打破長期以來「唯學歷、唯資歷、唯論文」的評價導向。
有的沒有一篇論文評教授,有的入校一年評教授
南京林業大學理學院教師蔣華松從教33年,公認課講得好,但因為缺少論文,在副教授的崗位上一待就是12年。
今年3月,《南京林業大學教學專長型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條件(試行)》出台,在對教學專長型老師進行職稱評聘時,不再以發表論文數量作為考核內容。沒寫一篇「達標」論文的蔣華松終於評上了教授。
近幾年,國家接連出台關於改革高校教師評價制度的文件,教育部《關於深化高校教師考核評價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中辦、國辦《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教育部、人社部《高校教師職稱評審監管暫行辦法》等,均明確提出,改變「唯學歷、唯資歷、唯論文」的人才評價標准。
各地高校結合實際紛紛進行探索,調整評價指標,高校長期被詬病的「教得好不如寫得好」的情況正在發生改變。記者梳理發現,高校職稱評審改革主要集中在幾方面:
不唯論文,看教學水平和具體成果。
江蘇不少高校規定:在對教學專長型教師進行職稱評聘時,不再以發表論文數量作為考核內容,重點考察其教學水平和人才培養的成績。
北京建立高校職稱評審代表作制度,從「評論文」改為「評成果」,教師可從論文、論著、精品課程、教學課例、專利、研究報告等不同成果中,任選最能體現能力水平的作為職稱評審的主要內容。
不唯資歷,看代表成果和實際貢獻。
南通大學90後教師葛明政,2018年一進校工作就享受校聘教授的待遇,跨越了任職年限的門檻。葛明政目前已在多種國際知名期刊上發表論文20多篇,其中以第一作者身份發表SCI論文8篇,影響因子大於10的就有3篇,還擁有6項發明專利。
不搞「一刀切」,特殊教師崗位單列單評。
南京理工大學設傳學院教師姜斌是學校第一位實驗教師型教授。「這在以前是不太可能的,實驗教師一般評上副教授就到了頭,因此不少教師都不願意從事實驗教學。」姜斌說,現在學校專門設立實驗教師崗,解決了職稱晉升的問題。暨南大學不僅把教學型教師單獨評審,還把思政、實驗室教師等以前難評或沒機會評正高的崗位單列單評,拓展這些教師職業上升通道。
怎樣算「教得好」?由誰來評判?
「教得好」也能評教授得到了一線教師的普遍歡迎。但怎樣算「教得好」、由誰來評判成為教師們關注的主要問題。
記者采訪多所高校了解到,參評教學專長型職稱也有門檻。有的高校規定,除了有比其他類別老師更加高的教學學時要求外,參評教授必須獲國家級教學獎項,副教授須獲省級教學獎項。南通大學規定,一線教師如果開發了國家級在線開放課程、精品課程等高水平的教學資源,可以申報高級職稱。
⑻ 大學老師里滿足什麼條件才能當"教授"啊
各個學校標准都不同
有難以之分
e.g.
我校2006年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報的基本條件
1.政治思想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擁護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敬業愛崗,為人師表;能全面、熟練地履行現任職務崗位職責,並具有履行擬聘職務崗位職責的能力。
2.學歷
晉升教授: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1960年1月1日以後出生人員必須具備碩士及以上學位;河北省強勢學科專業點人員要具備博士學位;實行學位制之前畢業的教師應具有大學學歷。
晉升副教授: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3.任職資歷
晉升教授:獲得副教授任職資格並受聘該崗位5年以上;在國外獲得博士學位並有在國外從事本專業研究連續2年以上且在國內沒有正常晉升機會的優秀教師可直接選擇按人才引進方式申報教授,越級申報晉升教授所用材料必須是最近5年(2001年9月~2006年8月)的成果。
晉升副教授:獲得講師任職資格並受聘該崗位5年以上;具有博士學位並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2年以上。
擬申報教授、副教授的教師,如不符合以上學歷和任職資歷條件,按河北省職改辦《河北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以下簡稱《評審條件》)中破格條件申報。
引進教師在其到我校工作前後原則上應有一年以上的教育教學經歷方可申報教授、副教授。
教輔和其它專業技術人員應按照崗位性質申報相應系列,管理人員原則上應申報研究系列;申報其它系列的學歷條件和任職資歷條件見《評審條件》。
4.申報人員必須達到《評審條件》中各系列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條件、業績成果條件、論文著作條件。
5.考核
任期內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6.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
參加全國或省統一組織的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取得合格證書,並在有效期內;當年調入人員和當年歸國人員未能參加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的,當年可以申報;符合免試條件的需填寫免試審批表。
二、評審指標和許可權
根據冀教職改辦[2001]8號《河北省省屬大中專學校專業技術職務結構比例控制標准》和冀教人[2003]26號《河北省教育廳關於省屬高等學校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崗位設置的意見》的文件精神確定評審指標。
我校教師高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有機械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自動控制、儀器儀表、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學與通信6個學科的教授和副教授評審權,力學學科的副教授評審權;根據省教育廳的要求,高級實驗師和其它學科的教授、副教授評審由河北省高等學校高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負責。
三、評審辦法
1.正高職由各中層單位審查同意後向校評委會推薦,校評委會集中進行評審。
2.各學院副高職由所在學院按學校下達的指標自行組織評審,其它部門的副高職由學校組織的綜合組評審,評審後排序上報校評委會。校評委會對初評通過人員進行投票,得票超過到會評委三分之二及以上票數的為通過。
3.申報副高職的人員必須在各單位評審會議上答辯,申報正高職的人員必須在校評審會議上答辯,答辯採用說課形式,時間一般在20分鍾以內。答辯情況記錄在《答辯情況記錄表》上。
4、所有申報按正常評審、破格評審、人才引進評審的人員,經審查申報資格有效的,實行統一評審,均占評審指標。同級改職不佔評審指標。
5.各單位推薦評審淘汰率達不到規定比例的,需將本單位推薦人員排序,最後一名報學校參加差額評審。
四、有關政策的說明
1.期刊認定
核心期刊目錄以北京大學圖書館和北京高校圖書館期刊工作研究會2004年推出的《中文核心期刊目錄總覽(第四版)》、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科學引文資料庫(SCD)和《燕山大學中文期刊目錄》的合集為准;省級刊物指省級以上出版社、本科院校校刊或省級科研機構出版的刊物;一級(A、B)刊物以《燕山大學中文期刊目錄》認定為准。
2.教師師德考核按《燕山大學教師師德建設工作條例》執行。
3.評審時優先考慮工作在教學一線、教學成績突出的教師。
4.教學工作量應達到教學量化辦法中規定的年平均值。
5.科研經費要求按燕大科字[2001]194號文件規定執行(經費計算時間為2003年9月至2006年8月),請申報人員按科技處規定提供科研到款憑據。
6.科研到款應由課題組負責人根據成員貢獻大小按比例分配給課題組成員,反對無原則分配。所分配出去的款項不能再用作其他人今後定崗、定級、晉升等的科研工作量。評委對申報人員的科研到款有異議的,可以要求申報人員進行針對性的答辯,經查有不實的取消當年的參評資格。
7.我校教職工在職期間所產生的教學科研成果應署名燕山大學,未署名的成果不得作為評職材料使用。
8.省職改辦對正高級工程師實行申報條件和申報數額雙控制,符合條件的人員,經學校評審通過後,可上報省里評審。
9.任職資格和計算機免試年齡截止時間為2006年12月31日,退休年齡截止時間為2006年6月30日。
10.專業技術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當年不得申報。
(1)教學任務和科研工作量未達到學校規定標准者;
(2)兩年內受黨紀、政紀警告以上處分者;
(3)年內被記嚴重教學事故一次或一般教學事故兩次者;
(4)屬《河北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推薦辦法(試行)》規定范圍內的禁止申報
情況的。
11.嚴禁申報人員向專家打招呼、送材料。
12.凡在職稱評審中弄虛作假的,視情節輕重給予1~3年內禁止參評的處分。
五、申報工作
申報推薦工作按照冀職改字[2003]3號《河北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推薦辦法(試行)》執行。
1.各學院負責受理本單位的申報材料,並負責材料核實、資格審查、量化打分等工作,其它單位的申報材料經單位同意後直接報送人事處。
2.申報人員須將其2篇代表作放在《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信息表》的最前部,並在備注欄註明「代表作」字樣。基層單位對該表核實無誤後,將審核結果及其電子文檔報人事處,以便公示。
3.為使學校的推薦評審工作盡可能合理與簡化,規定在校內評審時,申報人員最多提供8篇論文,3部著作,3項教學科研獎勵,4項教學科研項目,2項專利,2項榮譽稱號。其餘材料可作為評職材料的一部分在上報省里時加入。
4.所有申報材料必須是正式出版物,超期材料、錄用證明、校樣等不能作為評職材料使用,增刊不得認定為核心期刊。
5.材料核實應安排專人負責,審核人要將原件與復印件逐一核對,凡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必須撤出。審核後,審核人須在復印件材料上簽字並加蓋公章。
資格審查主要是審核學歷、學位、任職年限、職稱系列、外語成績、計算機成績、教學科研工作量、論文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主持或參加科研項目,須提供項目立項證書,已經完成的須提供結項證書,未完成的要提供階段性科研成果鑒定證書或效益證明材料。
6.各單位要將審核合格人員的《申報評審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情況登記表》按規定時間報人事處,由人事處組織復核,確無問題的人員可提交評委會評審。
各單位評審通過人員的材料要及時提交人事處,未通過人員的材料待學校的評審工作全部結束後退還本人。
7.申報人員按照量化標准自行打分,填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量化表》(現實表現由單位給出),再由專家復核,量化分值要公開展示。
六、副高職的推薦評審
1.推薦評委會的組成
(1)評委應由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作風正派、辦事公道、群眾公認的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擔任;
(2)評委會組成要盡可能考慮到參評人所在學科的分布;
(3)與申報人員有親屬關系的人員不能擔任評委;
(4)評委一般不得少於9人(奇數);
(5)評委必須到場審閱材料後方能按程序投票;
(6)評委會組成名單須報學校批准,否則評審無效。
2.評審程序
(1)評委會審查申報人員的材料;
(2)答辯;
(3)差額無記名投票;
(4)投票後要當場點票、計票,並公布結果;
(5)推薦結果按得票多少排序並經推薦評委會主任及監票員、驗票員的簽字後報校評委會;
(6)將評審結果、評審記錄、《答辯情況記錄表》等資料報人事處備案。
七、評審收費
每位申報人員需交評審費360元。有自評權學科的副高職人員的評審費基層留用250元,上交省里110元,無自評權的學科360元將全部上交省里;有自評權學科的正高職人員的評審費基層留用110元,上交250元,無自評權的360元全部上交省里。
八、時間安排
9月12日~9月14日:申報材料;
9月15日:各學院將材料公示時間(公示時間安排在15日~19日,每天展示時間不少於8小時)和地點報人事處,同時將經過審核的每人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信息表》報人事處。人事處將在網站上公布申報材料公示的時間和地點,並在網上公示申報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信息表》;
9月15日~9月19日:各學院對申報材料進行公示,並安排資格審查、材料審核、量化打分、匯總填寫《申報評審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情況登記表》;
9月19日: 各學院將填寫好的《申報評審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情況登記表》和所有審核後的正高職申報材料復印件報人事處(原件留在原單位備查)。各學院將副高職推薦評委會成員名單報學校核准;
9月21日~9月22日:各學院根據學校下達的評審指標組織評審,並及時將評審結果及評審通過人員的材料復印件報人事處;
9月23日~9月24日:校評委會評審;
9月25日:公布評審結果。
九、其它
本通知未盡之處按國家和河北省的有關條例和規定執行。
有關評審政策、文件、規定和文檔下載的詳細內容請瀏覽人事處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