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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師范大學教授陳光中

發布時間: 2022-02-24 10:22:59

⑴ 陳光中的主要榮譽及獲獎情況

1982年2月,與張子培等合著的《刑事證據理論》獲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 1991年,獲國務院有突出貢獻專家的特殊津貼。 陳光中第一主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修改建議稿與論證》,中國方正出版社 1995年7月版, 1996年獲北京市第四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特等獎,1998年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第二屆人文社會科 學研究成果法學一等獎。 2001年10月,陳光中教授被聘為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 陳光中第一主編《刑事訴訟法》(修訂二版),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年7月版,獲2002年司法部 法學教材與法學優秀科研成果一等獎。 2004年11月,陳光中教授獲英國文化協會頒發的「文化交流獎」,以表彰他為中英文化交流所做出的突 出貢獻。 2012年9月獲中國法學會「全國傑出資深法學家」稱號。 2013年3月陳光中等著《中國司法制度的基礎理論問題研究》獲北京市第12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 獎特等獎。 2013年10月陳光中主編《刑事訴訟法》(第四版)被評為2013年北京高等教育經典教材。

⑵ 有多位教授編著過《證據法學》,陳光中、何家弘、樊崇義等。請問誰的最好

律師解答:
說實話,這基本教材都差不多。選擇哪一本都行,陳光中是研究訴訟法學的,何家弘是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證據學教研室主任、證據學研究所所長、法律語言研究所所長。而樊崇義是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中心主任。
他們都有自己不同的觀點,如果只為學習隨便選擇一本,如果考研,考哪個大學選擇哪個大學的教材。

⑶ 中國最好的法律院校是哪准備讀個刑法博士

綜合實力前1-10排名大致為:人大、北大、中國政法、吉林大學、山東大學、清華大學、武漢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政法大學
法理:吉林大學(張文顯、黃文藝、姚建宗等)、北大(蘇力)、上海交通大學(季衛東、鄭成良)、武大(李龍、匡亞明)、山東大學(徐顯明、齊延平)
憲法與行政法:北大(姜明安、沈巋)、人大(韓大元)、武大(周葉中)、中國政法(馬懷德)
民商法:人大(王利明、崔健遠)、中國政法(李永軍)、清華(馬俊駒)、武大(孟勤國)、廈門大學(徐國棟)
刑法:北京師范大學(趙秉志、宋英輝、盧建平)、北大(陳興良)、清華(張明楷)、中國政法
經濟法:北大、中國政法、人大
民事訴訟法:清華(張衛平、王亞新)、北大(潘劍鋒)、北京師范大學(劉榮軍)、中國政法、人大
刑事訴訟法:中國政法(陳光中)、北大(陳瑞華)、北京師范大學(宋英輝)
知識產權法:正南財經政法(吳漢東)、人大(劉春田)、北京師范大學(薛紅)、中國政法、北大
國際法:武大、中國政法、外交學院、北大
國際私法:武大、對外經貿大學、中國政法、人大
法制史:華東政法(何勤華)、人大(馬小紅、葉秋華)、北大(賀衛方)

⑷ 中國哪個學校有終身教授

基本上所有高校的教授實際上都是終身的啊,只要不犯罪就沒事,不過最近幾年高校考核的比較厲害,聽說江南大學出現了解聘教授的情況,考核指標沒達到吧。

⑸ 中國政法大學陳光中教授電話號碼

陳光中是法學界知名人士,我原來在政法大學研究生院時經常聽他講座。你現在也可以去聽的,研究生院的課程是開放式的,而且也有很多公開講座。不知道陳教授的不會知道他電話,認識的也不可能把他手機公開在這里。所以沒有人會把他電話發在這里的。你自己去政法大學請教陳老師吧。

⑹ 中國第一個法學博士是誰

新中國的第一個法學博士們

姓名
現任職務
獲得博士
學位時間
導師
授予學位院校

第一個法理學

博士
鄭永流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

博士生導師
1989

北京大學

第一個法制史

學博士
朱勇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

博士生導師副校長兼研究生院院長 兼任中國法律史學會執行會長
1987
系我國首位法學博士
張晉藩
中國政法大學

第一個民法學

博士
王利明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博士生導師 副校長兼法學院院長 兼任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民法學研究會會長
1990
佟柔
中國人民大學

第一個憲法學

博士
陳雲生
現任上海交通大學法學院

教授 博士生導師
1987
張友漁
中國社會科學院

第一個行政法

學博士
袁曙宏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副主任

兼任中國法學會副會長
北京大學法學院博士生導師
1993

北京大學

第一個行政訴

訟法學博士
馬懷德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

博士生導師 副校長兼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長 兼任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行政法研究會副會長、秘書長
1993
陳光中
中國政法大學

第一個刑法學

博士
趙秉志
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
博士生導師 院長
兼任中國刑法學研究會會長
1987
高銘暄
中國人民大學

第一個國際私

法學博士
黃進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博士生導師 校長 兼任中國法學會國際私法學研究會會長
1988
韓德培
武漢大學

第一個刑事訴

訟法學博士
卞建林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博士生導師訴訟法學研究院院長 兼任中國法學會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會長
1991
陳光中
中國政法大學

第一個民事訴

訟法學博士
陳桂明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博士生導師 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副主任 兼任中國法學會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會長
1995
陳光中
中國政法大學

第一個經濟法

學博士
時建中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

學院教授 博士生導師
1998
徐傑
中國政法大學

第一個環境法

學博士
汪勁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博士生導師
1997

北京大學

第一個軍事法

學博士
曾志平
南昌理工學院副教授
2006
周健
中國政法大學

⑺ 陳光中的學術思想和理論

陳光中治學嚴謹,崇尚科學,倡導創新,注重務實。既立足於中國國情,又密切注視國際研究動向和趨勢,幾十年來孜孜以求、筆耕不輟,著述等身(出版著作35部、教材19本、論文220多篇),形成了自己系統的學術思想。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關於訴訟價值觀
陳光中認為訴訟法的價值可分為工具價值和獨立價值;在現代法治國家,實體法和程序法相輔相成,不能有主次之分;應當承認,訴訟法的第一價值是保證實體法的正確實施,同時也不能忽視其自身重要的獨立價值。實體法和程序法不是機械的並重而是動態的並重。
(2)刑事訴訟目的觀
陳光中主張法的權利本位觀,刑事訴訟在總體上也應當以權利為本位,打擊犯罪歸根到底是為了維護人權。但刑事訴訟直接的目的應當是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相結合。刑事訴訟中的人權保障的內涵,狹義上應指訴訟參與人,特別是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的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訴訟中處於弱勢地位,其權利應當是保障的重點。我國傳統上重打擊輕保障,因此既要講懲罰犯罪和保障人權相結合,又要重點突出保障人權。應當將「保障人權」載入刑訴法條文。同時,他認為強調人權保障並不意味著放棄懲罰犯罪的價值追求,而是主張在加強人權保障的同時防止削弱打擊犯罪,在強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權利保障的同時強化被害人等其他訴訟參與人的權利保障。
(3)刑事訴訟結構觀
陳光中認為,科學而合理的刑事訴訟結構才能保證實現司法公正,現代法治的刑事訴訟結構應貫徹控審分離、控辯平等對抗、審判方居中裁判的原則。他主張,中國刑事訴訟中應當包括兩個三角結構:一個是在審判階段中,控辯平等對抗,法官居中裁判的大三角結構。另一個是審前階段由偵查機關、犯罪嫌疑人以及審批逮捕、審查起訴的中立裁決者組成的三方結構。
此外,他還認為職權主義和當事人主義這兩種訴訟結構各有長短,兩者適當結合最有利於實現我國刑事訴訟的目的,應吸收西方兩大訴訟結構的長處來改革我國刑事訴訟結構。我國刑事訴訟結構近似大陸法系的職權主義,應適當吸收當事人主義的一些做法,同時又不能完全照搬,應保持法官在庭審中有限的主動性。
(4)刑事訴訟效率觀
在司法公正與訴訟效率的關繫上,陳光中主張「公正第一,兼顧效率」。他認為,在刑事訴訟價值中,公正處於核心地位,因為刑事訴訟的根本目的是保證實現社會公平和正義,具體而言就是通過正當程序查清案情,懲罰犯罪、保障人權,以一種和平和非自助的方式解決國家與被告人、被害人與被告人之間的矛盾,從而恢復被犯罪行為破壞的社會秩序。當然,公正的優先地位不是絕對的,在一定情況下,為了效率,不得不對公正的價值作出適當的犧牲,但是這種犧牲不能過分,否則就會違反司法的基本要求。 (1)客觀真實與法律真實相結合的訴訟真實觀
陳光中認為,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和價值論是我國刑事證據制度的理論基礎。他不同意否定認識論對證據制度起指導作用的觀點。他認為刑事訴訟證明的目的是要努力查明案件事實真相、達到訴訟客觀真實,即司法人員的主觀認識力求符合案件客觀事實。他主張客觀真實與法律真實相結合。由於訴訟證明的復雜性,訴訟價值追求的多元性,刑事證明不能只適用一個統一的證明標准,而是要有層次性,如適用推定等,這樣就必須適用法律真實原理。但是如果法律真實不與客觀真實相結合,必然不同程度地走向主觀主義。
(2)證據裁判原則
證據裁判原則是現代法治國家刑事訴訟中認定犯罪事實時必須遵循的原則。訴訟證明方式的演進歷史,不應以歐洲大陸為中心,而應擴展至世界范圍,將其分為神明裁判、口供裁判和證據裁判三個階段。證據裁判原則要求以口供以外的證據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主要根據。證據必須具有客觀性、關聯性、可采性。定罪證明標準是 「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這是主客觀相結合的標准,其中「事實清楚」是主觀標准,「證據確實充分」是客觀標准。刑事訴訟法新增加的「排除合理懷疑」標准,將其作為證據確實充分的關鍵條件。但不能照搬西方對排除合理懷疑關於「接近確定性」或「95%」的解釋。對案件的主要事實應達到結論唯一性,以嚴防冤案的發生。
(3)刑事證明理論
陳光中主張,我國刑事訴訟中的證明,在廣義上,應當指公安司法機關和當事人以及他們所委託的辯護人、代理人收集、運用證據認定刑事案件事實的活動。對於證明責任問題,他主張對舉證責任和職務證明責任進行區分,舉證責任是指在法庭審理階段,控辯雙方對法庭承擔提出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的責任。而職務證明責任是指公安司法機關基於職責,在訴訟證明中所應達到的要求,即在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有罪的處理性決定時必須具有證據證明犯罪事實的責任,它要解決的是國家專門機關在追究犯罪時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關系問題。
(4)刑事證據原則和規則的完善
陳光中主張為了實現證據制度上科學化、法治化和人性化,根據國際人權的有關規定並參考外國的證據法,應當確立以下原則、規則:無罪推定,不得強迫自證其罪,非法證據排除規則,證人拒絕作證特權,傳聞證據規則等等。他力主疑罪從無,認為疑罪從輕實質上是有罪推定並且是產生冤假錯案的重要成因。1996年刑訴法修改,增加證據不足作無罪處理的重要規定,這與陳光中的努力有關。對於非法證據排除規則,陳光中主張建立相對排除的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即刑訊獲取的口供一律排除,不具有證據效力;實物證據則由於其具有不可替代性而應採取裁量排除原則,即根據違法程度、案件的性質、公益的保護等因素綜合加以酌量考慮,具有一定的彈性。在非法證據排除的舉證責任和證明標准上,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認為指控犯罪的證據為非法取得並提出相關線索時,偵查機關、檢察機關應當提供證據證明其為合法取得,其證明標准為確實充分,至少要達到證據明顯優勢。 (1)加強被告人權利保障
陳光中認為,在當前,刑訊逼供是最大的程序不公,冤枉無辜是最大的實體不公。為了遏制刑訊逼供,陳光中主張,擴大刑訊手段的解釋范圍,即刑訊不僅指對肉體上的施加暴力,而且包括精神上的折磨;實現看守所中立,並由其進行全程錄像或者錄音;賦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相對的沉默權。
(2)完善辯護制度
陳光中始終認為,辯護制度是一個國家司法制度是否民主、法治、文明的重要標志。1955年他在《政法研究》上發表的處女作論文中就通過介紹蘇聯辯護制度主張在新中國建立辯護制度。後又在兩次主編的刑事訴訟法修改建議稿以及發表的文章中,力主不斷完善辯護制度。如主張律師在偵查階段應當以辯護人的身份參加,會見犯罪嫌疑人不被監聽,有權收集證據等。他是最早主張在我國建立法律援助制度的學者之一。他認為對於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應當全程實行法律援助制度。
(3)強化被害人的權利保障
陳光中早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就已經提出應加強被害人人權保障。在上次修改刑事訴訟法時,他主張在加強被告人權利的同時擴大被害人的權利。經立法部門和學者的共同努力,1996年修改的刑事訴訟法把被害人列為當事人之一,賦予了他申請迴避權和要求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權利,從而加強了對被害人權利的保障。當前他又主張制定新法,創建被害人救助制度。
(4)腐敗犯罪案件偵查手段的完善
陳光中認為,在我國的腐敗犯罪案件偵查中,檢察機關取證能力較為有限,難以有效地打擊腐敗犯罪。《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第50條第1款明確規定了在腐敗犯罪案件偵查中可以使用控制下交付、特工行動和電子或者其他監聽形式等特殊偵查手段。但我國1996年刑訴法對這些手段均沒有作任何規定。因此他建議,修改刑訴法應當賦予檢察機關反腐敗偵查部門有使用特殊偵查手段的權力,2012年刑訴法再次修改時吸收了此建議,將特殊偵查手段納入刑事訴訟法規制范圍之內。同時,他特別強調,在強化犯罪偵查能力的同時,加強對檢察機關權力的制約也非常必要。
(5)二審程序的進一步完善
陳光中認為,我國刑事二審程序在懲罰犯罪和保障人權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在權利救濟和保障公正方面的功能尚未完全發揮出來。1996年刑訴法修改對二審審判改革力度明顯不夠。為充分發揮二審程序的功能,刑訴法再修改應當堅持全面審查原則、擴大開庭審理的范圍、完善上訴不加刑原則、改革發回重審制度、創建當事人和解制度。惟有如此,刑事二審程序才能更加民主化、法治化、科學化。
(6)死刑復核程序的完善
陳光中認為死刑案件人命關天,死刑復核程序是最後一道把關的程序,應當向訴訟化方向進一步完善:第一,法官應當訊問被告人;第二,必須有辯護人參與,被告人及其近親屬沒有聘請辯護律師的,應當指派法律援助機構的律師參加。第三,對控辯雙方有爭議的重要證據要認真細致地核實,必要時可以到當地召開不公開的聽審會,通知辯護律師和公訴人到場,對證人、鑒定人等言詞證據來源加以質證,以便更有效地判明這些證據的真實性。以上部分主張被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所採納。
(7)再審程序的改造
陳光中認為,我國傳統觀念上強調「實事求是,有錯必糾」,單純追求實體公正,具有片面性。現代化的再審程序必須把既判力理念、禁止雙重危險(一事不再理)規則、程序安定性與糾正錯判結合起來,區別有利於被判決人和不利於被判決人兩種情況做不同處理。他認為在再審理念上不能只強調程序終局性而不注意糾正生效裁判實體錯誤,特別是對無罪錯判有罪的已生效裁判任何時候都應當允許申訴,在查清案件事實真相後,必須加以改判平反,還無辜者以清白。
(8)完善未成年人刑事程序
陳光中認為原刑訴法對未成年人被追訴人的特點關注和權利保障很不夠,主張再修改時應專章設立未成年人訴訟程序,規定「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確立全面調查、分案處理和辦案人員專業化的制度;實行指定辯護制度,提高逮捕標准,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污點消除制度,並率先提出增設附條件不起訴程序。以上主張大多被2012年刑事訴訟法所吸收。
(9)刑事和解制度的構建
陳光中認為,近些年來,在建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大背景下,刑事和解理念已成為理論界和實務界的共識。實務部門通過開展試點,積累了許多寶貴的經驗。刑事和解制度體現了中國「和為貴」的傳統和諧文化,能有效地解決刑事犯罪所帶來的各種糾紛和矛盾、有利於提升被害人的程序性主體地位並提高訴訟效率。刑事和解應當貫穿於偵查、起訴、審判和執行的刑事訴訟全過程。同時還應加以規范,使其發揮最大功能,將弊端減少到最低限度。如防止被害人漫天要價以及放縱犯罪或者處罰過輕現象。
(10)刑事賠償制度的建立
早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陳光中教授就率先關注和倡導建立中國的刑事賠償制度。他指出,為了進一步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應當盡快建立刑事賠償制度,以使憲法和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具體化,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他建議,享有刑事賠償請求權的條件,應當包括錯誤羈押和錯判,錯判以無罪枉判為限。關於賠償的范圍和標准,他認為,我國確立刑事賠償制度時應當以賠償經濟損失為主,賠償金應當由國庫支付。他還建議,司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如果挾嫌報復、玩忽職守,造成錯誤羈押,侵犯公民的合法權益,除了應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外,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這些建議,後來大多被1994年通過的國家賠償法所吸收。十多年後,根據法治建設發展,立法機關啟動國家賠償法的修改。陳光中積極參加修改座談會,還在權威刊物發表論文,對如何改革刑事賠償制度提出系統建議,其中不少主張為2010年通過的國家賠償法修正案所吸收。 (1)與聯合國刑事司法准則的銜接
在聯合國司法准則問題的研究上,陳光中率先敏銳地認識到了該問題的重要性,其研究在國內居於領先地位。1998年,陳光中與加拿大刑法改革和刑事政策國際中心合作推出的《聯合國刑事司法准則與中國刑事法制》一書,是國內最早專門探討聯合國刑事司法准則在中國的實施問題的專著。他認為,聯合國人權准則是從人類社會共同的要求中概括出來的准則,我們應當予以尊重。對於我國已經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則應當認真、嚴格地予以遵守,不宜與之發生明顯的不協調的現象。他認為目前我國的刑事法律在保護人權方面已經有了較大的進步,應當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創造條件,努力使我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的內容在我國能真正得以實現,必要時還要對現行法律進行修改,與國際條約相接軌。
2002年,陳光中主持起草了《關於我國加入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建議書》,並公開發表在《政法論壇》雜志上,他希望通過該建議書促進我國早日批准和實施《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促使我國人權狀況進一步改善,促進我國的刑事司法文明程度的進一步提高。對於我國批准和實施該公約的條件問題,他認為,隨著我國法制建設的發展,我國基本具備批准和實施公約的條件。對於公約與我國國內法的協調問題,他認為,我國憲法沒有對國際法和國內法的關系問題作出原則性規定,將來應當對該問題在法律上加以明確,確立優先適用國際法的原則。對於該公約條款的保留問題,陳光中建議,在批准公約時盡量不保留,把保留和聲明的條款減少到最低限度。關於該公約的批准時間問題,他建議,我們應當積極創制條件,認真做好各種准備工作,以爭取盡快批准公約。
(2)對外國法制經驗的借鑒
早在1988年,陳光中主編了《外國刑事訴訟程序比較研究》一書,這是建國以來我國法學界第一部系統研究外國刑事訴訟程序的專著。在對待外國法治的態度上,陳光中教授認為,西方國家法治的一些內容,反映了人類社會文明發展的成果,反映了立法、司法活動的共同規律,不能簡單地用階級性予以否定,應當在立足我國國情的基礎上,認真加以借鑒和吸收。特別是從「二戰」結束至今的近半個世紀中,世界各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在刑事訴訟制度方面有不少變革和發展,其中有些方面反映了刑事訴訟活動的一般規律和發展趨向。這些規律和趨向值得我們重視和研究。2004年,陳光中教授又主編出版了《21世紀域外刑事訴訟立法最新發展》一書,比較全面地介紹了世界各主要國家和地區刑事訴訟立法的最新變革動向以及聯合國有關刑事訴訟的條約,為我國刑事訴訟法再修改及探討刑事司法發展規律提供重要資訊。但是,陳光中教授從來不盲目相信西方的制度,認為,對外國法的移植和吸收,必須同本國國情相結合。 1. 《刑事證據制度理論》(合著),群眾出版社1982年版。
2. 《中國古代司法制度》(第一作者),群眾出版社1984年版。
3. 《外國刑事訴訟程序比較研究》(主編),法律出版社1988年版。
4. 《律師學教程》(主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88年版。
5. 《中國法律教程》(主編),法律出版社1991年版。
6. 《中國刑事訴訟程序研究》(主編),法律出版社1993年版。
7. 《中華法學大辭典·訴訟法學卷》(主編),中國檢察出版社1995年版。
8.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修改建議稿與論證》(第一主編),中國方正出版社1995年初版,1999年再版。
9. 《聯合國司法准則與中國刑事法制》(第一主編),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10. 《中國刑事訴訟法實施問題研究》(主編),中國法制出版社2000版。
11. 《中德不起訴制度比較研究》(主編),中國檢察出版社2002年版。
12.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據法專家擬制稿(條文、釋義與論證)》(主編),中國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
13. 《審判公正問題研究》(主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14. 《21世紀域外刑事訴訟立法最新發展》(主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15. 《刑事再審程序與人權保障》(主編),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16.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我國刑事訴訟》(主編),商務印書館2005年版。
17.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再修改專家建議稿與論證》(主編),中國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
18. 《中國大網路全書法學卷(修訂版)》(副主編,並任其中的「刑事訴訟法」、「司法組織」學科主編),中國網路全書出版社2006年版。
19. 《比較與借鑒——從各國經驗看中國刑事訴訟法改革路徑》(第一主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20. 《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和反腐敗公約程序問題研究》(主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21. 《中國司法制度的基礎理論問題研究》(第一作者),經濟科學出版社2010年版。
22. 《陳光中法學文選外文卷「Chen Guangzhong:Selected Works on Law」》,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23. 《陳光中法學文選》(三卷),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24. 《中國刑事二審程序改革之研究》(主編),北京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
25.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修改條文釋義與點評》(主編),人民法院出版社2012年版。
26. 《刑事訴訟法》(第五版)(主編),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
27. 《法學概論》(第五版)(主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103年版。
28. 《證據法學(修訂版)》(主編),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
29. 《論檢察》(獨著),中國檢察出版社2013年版。
30. 《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實施研究》(主編),北京大學出版社2014年版。 1. 《蘇聯的辯護制度》,載《政法研究》1955年第2期。
2. 《關於刑事訴訟中的證據分類與間接證據的幾個問題》(合作),載《政法研究》1956年第2期。
3. 《我國古代刑事立法簡述》,載《政法研究》1963年第4期。
4. 《略論封建法制》,載《法學研究》1979年第1期。
5. 《試論我國封建法制的專制主義特徵》(合作),載《社會科學戰線》1980年第1期。
6. 《應當批判地繼承無罪推定原則》,載《法學研究》1980年第4期。
7. 《中國古代的上訴、復審和復核制度》,載《法學評論》1983年第3、4期合刊。
8. 《日本的刑事訴訟法——赴日本考察報告》(合作),載《法學研究》1985年第6期。
9. 《刑事損害賠償制度芻議》(合作),載《中國法學》1987年第1期。
10. 《關於檢察制度改革和刑事訴訟法的幾個問題》,載《浙江法學》1987年第3期。
11. 《外國刑事訴訟法程序的近期發展趨勢》,載《比較法研究》1987年第4期。
12. 《中國刑事訴訟法的形成和特徵》,載《中國刑事法的形成與特色》(第1卷),日本成文堂1989年 版。
13. 《關於中國的判例制度研究》,載《立命館法律評論》(日本)1989年第4期。
14. 《處理兩岸間刑事法律之我見》,載曾憲義等:《大陸法律學者論「海峽兩岸關系暫行條例」》,台灣蔚里 法律出版社1989年版。
15. 《刑事訴訟中證明責任問題新探》(合作),載《法學研究》1991年第2期。
16. 《中國刑事訴訟法中的起訴制度》,載《中國刑事法的形成與特色》(第2卷),日本成文堂1991年 版。
17. 《中國大陸的法學教育》,載《中國法制比較研究論文集》(台北)1992年。
18. 《關於反貪污賄賂立法若干問題的比較研究》(合作),載《立命館法律評論》(日本)1993年第8 期。
19. 《我國刑事訴訟目的與審判結構之探討》,載《政法論壇》1994年第1期。
20. 《世界刑事訴訟法發展趨勢與中國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展望(要點)》,載《93』刑事訴訟法學國際研討會 論文》1994年1月。
21. 《中國刑事訴訟制度改革之展望》(合作),載《刑事法律與犯罪比較研究》(法國·法文)1995年。
22. 《孫中山先生之民權主義法制思想》,載《政法論壇》1995年第2期。
23. 《論刑事訴訟法修改的指導思想》,載《法制與社會發展》1995年第4期。
24. 《刑事訴訟法修改芻議》(合作),載《中國法學》1995年第4、5期。
25. 《中國刑事司法制度:現況及發展趨勢》,載《中國法律》(香港)1996年第1期。
26. 《刑事司法人權保障的新篇章》,載《政法論壇》1996年第4期。
27. 《堅持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相結合,立足國情與借鑒外國相結合——參與刑事訴訟法修改的體會》,載 《政法論壇》1996年第6期。
28. 《中國刑事訴訟法之改革》,載《刑事法律與犯罪比較研究》(法國·法文)1998年。
29. 《刑事法制的回顧與展望》,載《中國社會科學》1998年第5期。
30. 《刑事訴訟法學二十年》,載《中國法學》1998年第4期。
31. 《<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我國刑事訴訟》,載《中國法學》1998年第6期。
32. 《刑事證據制度與認識論——兼並誤區論、法律真實論、相對真實論商榷》(合作),載《中國法學》 2001年第1期。
33. 《論刑事訴訟中的「中立」理念》(合作),載《中國法學》2002年第2期。
34. 《追求刑事訴訟價值的平衡——英俄近年刑事司法改革述評》(合作),載《中國刑事法雜志》2003年 第1期。
35. 《中國刑事強制措施制度的改革與完善》(合作),載《政法論壇》2003年第5期。
36. 《關於鐵路司法體制改革的幾點看法》(合作),載《人民檢察》2003年第12期。
37. 《刑訴法再修改之基本理念——兼及若干基本原理之修改》,載《政法論壇》2004年第3期。
38. 《改革、完善刑事證據法若干問題之思考》,載《證據法論叢》(第8卷),中國檢察出版社2004年 版。
39. 《論非法證據排除規則》,載《澳門檢察》2004年第5期。
40. 《試論我國刑事審判監督程序之改革》(合作),載《中國法學》2005年第1期。
41. 《刑事司法鑒定製度的進一步改革與完善》(合作),載《政法論壇》2006年第1期。
42. 《聯合國反腐敗公約與刑事訴訟法再修改》,載《政法論壇》2006年第1期。
43. 《刑事和解初探》,載《中國法學》2006年第5期。
44. 《附條件不起訴:檢察裁量權的新發展》(合作),載《人民檢察》2006年第7期。
45. 《司法、司法機關的中國式解讀》(合作),載《中國法學》2008年第2期。
46. 《國家刑事賠償制度改革若干問題之探討》(合作),載《中國社會科學》2008年第2期。
47. 《刑事訴訟法再修改若干問題之展望》,載《法學》2008年第6期。
48. 《改革開放30年的刑事訴訟法學》(合作),載《現代法學》2009年第1期。
49. 《訴訟真實與證明標准改革》(合作),載《政法論壇》2009年第2期。
50. 《刑事訴訟立法的回顧與展望》,載《法學家》2009年第5期。
51. 《建國初期司法改革運動評說》(合作),載《首屆中國法學名家論壇論文集》2009年4月。
52. 《我國勞動教養制度改革》(合作),載《人民司法》2009年第15期。
53. 《偵查階段律師辯護問題研究》(合作),載《中國法學》2010年第1期。
54. 《再談刑事和解》,載《法學研究》2010年第1期。
55. 《中國語境下的證明責任問題探討》(合作),載《法制與社會發展》2010年第2期。
56. 《刑事證據制度改革若干理論與實踐問題之探討——以兩院三部<兩個證據規定>之公布為視角》,載 《中國法學》2010年第6期。
57. 《關於司法權威問題之探討》(合作),載《政法論壇》2011年第1期。
58. 《刑事訴訟法再修改視野下的二審程序改革》(合作),載《中國法學》2011年第3期。
59. 《我國公訴制度改革若干問題之探討》(合作),載《法學研究》2011年第4期。
60. 《論刑事訴訟中的證據裁判原則——兼談<刑事訴訟法>修改中的若干問題》(合作),載《法學》2011 年第9期。
61. 《關於修改後<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若干問題的思考》(合作),載《法學》2012年第11期。 62. 《比較法視野下的中國特色司法獨立原則》,載《比較法研究》2013年第2期。
63. 《論不得強迫自證其罪原則》,載《澳門研究》2013年第1期。
64. 《關於深化司法改革若干問題的思考》(合作),載《中國法學》2013年第4期。
65. 《刑事訴訟法學研究的回顧與展望》(合作),載《訴訟法學研究》(第十八卷)2013年9月。
66. 《論無罪推定原則及其在中國的適用》,載《法學雜志》2013年第10期。
67. 《我國勞動教養制度改革之探討》(合作),載《中國法律》2013年第5期。
68. 《嚴防冤案若干問題思考》(合作),載《法學家》2014年第1期。
69. 《應當如何完善人權刑事司法保障》,載《法制與社會》2014年第1期。
70. 《我國刑事辯護制度的改革》,載《中國司法》2014年第1期。

⑻ 復旦大學歷史地理專業的考研參考書籍

這是我老師總結的書單,他碩博都在復旦,專業歷史地理。
歷史地理學參考書目
● 中國地理學發展史
1. 王成組:《中國地理學史(先秦至明代)》,商務印書館,1988年增訂第2版。
2. 趙榮、楊正泰:《中國地理學史(清代)》,商務印書館,1998年版。
● 工具書
3. 譚其驤主編《中國歷史地圖集》(共八冊),地圖出版社,1982年版。
4. 辭海編纂委員會編《辭海·地理分冊·歷史地理》,上海辭書出版社,1982年第2版。
5. 復旦大學歷史地理研究所《中國歷史地名辭典》編委會編《中國歷史地名辭典》,江西教育出版社,1986年版。
6. 中國歷史大辭典編纂委員會編《中國歷史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00年版。(其中的「歷史地理卷」為譚其驤主編)
7. 史為樂主編《中國歷史地名大辭典》,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5年版。(最為詳實;其中相當多的詞條內容來自大部分未曾公開的《中國歷史地圖集》資料卡片)
● 歷史地理學基本知識的學習
8. 鄒逸麟編著《中國歷史地理概述》,上海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9. 鄒逸麟主編《中國歷史人文地理》,科學出版社,2001年版。
10.中國科學院《中國自然地理》編輯委員會編《中國自然地理·歷史自然地理》,科學出版社,1982年版。
● 歷史地理學基本史料簡介與閱讀
11.楊正泰:《中國歷史地理要籍介紹》,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12.侯仁之主編《中國古代地理名著選讀》(第一輯),學苑出版社,2005年版。
13.《禹貢》,收錄於《漢書·地理志》之中。
14.[北魏]酈道元注,[清]楊守敬、熊會貞疏:《水經註疏》,江蘇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
15.[唐]李吉甫:《元和郡縣圖志》,中華書局,1983年版。
16.[宋]樂史:《太平寰宇記》,中華書局,2007年版。
17.[明]徐弘祖:《徐霞客游記》,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
18.[明]王士性:《廣志繹》,中華書局,1981年版。
19.[清]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上海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2002年版。
20.[清]顧祖禹:《讀史方輿紀要》,中華書局,2002年版。
21.《嘉慶重修一統志》(《續修四庫全書》本)
22.十七部正史「地理志」:《漢書·地理志》、《續漢書·郡國志》、《晉書·地理志》、《宋書·州郡志》、《南齊書·州郡志》、《魏書·地形志》、《隋書·地理志》、《舊唐書·地理志》、《新唐書·地理志》、《舊五代史·郡縣志》、《新五代史·職方考》、《宋史·地理志》、《遼史·地理志》、《金史·地理志》、《元史·地理志》、《明史·地理志》、《清史稿·地理志》。(譚其驤先生主編的《正史地理志匯釋叢刊》已出版多部,可參考)
23.七部正史「河渠志」:《史記·河渠書》、《漢書·溝洫志》、《宋史·河渠志》、《金史·河渠志》、《元史·河渠志》、《明史·河渠志》、《清史稿·河渠志》(周魁一等著有《二十五史河渠志注釋》一書,中國書店,1990年版,可參考)
24.《史記·貨殖列傳》
● 當代著名歷史地理學者的經典論著
25.史念海:《河山集》(多集)。
26.侯仁之:《歷史地理學的理論與實踐》,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27.譚其驤:《長水集》(上、下),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長水集續編》,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28.陳橋驛:《水經注研究》(多集)。
29.鄒逸麟:《椿廬史地論稿》,天津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
30.周振鶴:《學臘一十九》,山東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31.葛劍雄:《行路集》,山東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 歷史人文地理各分支學科的相關論著
※ 歷史(疆域)政區地理:
32譚其驤:《簡明中國歷史地圖集》「圖說」部分,中國地圖出版社,1991年版。
33.周振鶴:《西漢政區地理》,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34.李曉傑:《體國經野:歷代行政區劃》,長春出版社,2004年版。
35.周振鶴:《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36.葛劍雄:《歷史上的中國:中國疆域的變遷》,上海錦綉文章出版社,2007年版。
※ 歷史人口地理:
37.葛劍雄:《西漢人口地理》,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38.葛劍雄等:《簡明中國移民史》(導言部分),福建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39.安介生:《山西移民史》,山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國內第一部區域移民史專著)
40.葛劍雄:《中國人口史》(第一卷,導論部分),復旦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 歷史文化地理:
41.盧雲:《漢晉文化地理》,陝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國內第一部斷代歷史文化地理專著)
42.張偉然:《湖南歷史文化地理研究》,復旦大學出版社,1995年版。(國內第一部區域歷史文化地理專著;張先生還著有《湖北歷史文化地理研究》<湖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研究方法有別於前著,可對比研讀)
43.周振鶴主著:《中國歷史文化區域研究》,復旦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
※ 歷史城市地理:
44.顧朝林:《中國城鎮體系——歷史·現狀·展望》,商務印書館,1992年版。
45.史念海:《中國古都和文化》,中華書局,1998年版。
46.馬正林編著《中國城市歷史地理》,山東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47.[美]施堅雅主編《中華帝國晚期的城市》(葉光庭等譯),中華書局,2000年版。
48.董鑒泓主編《中國城市建設史》(第三版),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4年版。
49.李孝聰:《歷史城市地理》,山東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 歷史民族地理:
50.安介生:《歷史民族地理》(上、下),山東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 歷史交通地理:
51王文楚:《古代交通地理叢考》,中華書局,1996年版。
52.辛德勇:《古代交通與地理文獻研究》,中華書局,1996年版。
※ 歷史軍事地理:
53.史念海:《河山集》(四集),陝西師范大學出版社,1991年版。
54.胡阿祥主編《兵家必爭之地:中國歷史軍事地理要覽》,海南出版社,2007年版。
註:歷史經濟地理、歷史社會地理亦為歷史人文地理學的重要分支,但尚沒有對本分支有理論貢獻的專著出版,要想對其有大略了解可參見《中國歷史人文地理》(鄒逸麟主編)中的相關章節。
● 歷史地圖學的相關論著
55.[美]余定國:《中國地圖學史》(姜道章譯),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56.張修桂:《中國歷史地貌與古地圖研究》,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6年版。
● 區域歷史地理學的相關論著
57.鄒逸麟主編《黃淮海平原歷史地理》,安徽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
58.孫進己主編《東北亞歷史地理研究》,中州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
59.侯甬堅:《區域歷史地理的空間發展過程》,陝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
60.吳必虎:《歷史時期蘇北平原地理系統研究》,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
61.魯西奇:《區域歷史地理研究:對象與方法——漢水流域的個案考察》,廣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62.李孝聰:《中國區域歷史地理》,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63.鄧輝等:《從自然景觀到文化景觀——燕山以北農牧交錯地帶人地關系演變的歷史地理學透視》,商務印書館,2005年版。
64.[日]前田正名:《河西歷史地理學研究》(陳俊謀譯),中國藏學出版社,1993年版。
65.[日]前田正名:《平城歷史地理學研究》(李憑等譯),書目文獻出版社,1994年版。
● 二十世紀中國歷史地理學科的發展歷程
66.葛劍雄:《悠悠長水·譚其驤前傳》,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悠悠長水·譚其驤後傳》,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
67.陳光中:《侯仁之》,三聯書店,2005年版。
● 單篇論文的閱讀
※ 葛劍雄、華林甫:《二十世紀的中國歷史地理研究》(載《歷史研究》2002年第3期)一文涉及了二十世紀中國歷史地理學科的諸多重要研究文章,可據此作一索引並加以研讀。
※ 葛劍雄、華林甫編《20世紀中國學術文存——歷史地理研究》(湖北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書後列有「20世紀中國歷史地理研究主要論著目錄索引」,可選讀部分文章。
※《中國歷史地理論叢》和《歷史地理》兩種專業學術刊物的文章要加以重視,可選讀其中部分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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