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法大學土地研究所教授
㈠ 土地使用權到期 我們的房子該如何續期
住宅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我們的房子怎麼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近日正式對外公布,提出著手研究住宅建設用地等土地使用權到期後續期的法律安排,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意見的發布,如何緩解人們對地權續期的焦慮?房權地權不一致的矛盾該怎樣加速破題?
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房子怎麼辦?
今年年初,在哈爾濱工作了5年的楊國光通過公積金貸款買了一套商品房,50平方米的房子雖然面積不大,卻讓他感到滿足。當時,他還沒有考慮過70年以後房子的命運。
4月,溫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年限到期一事引起了全國關注,楊國光也不例外。溫州一位市民購買了一套二手房,辦理房產證時卻發現,所購買的房產因土地使用權已經過期無法過戶。資料顯示,這套房子的土地使用期限只有20年,且土地使用證已經過期。一時,房子土地使用權到期後如何續期、要不要補繳地價款等,成為人們討論的焦點。
「不管20年還是70年,一旦到期,買下的房子會如何,又該做點啥?」想到這里,楊國光心裡有些不踏實。他向律師請教後了解到,我國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待期滿後土地收歸國有,地上建築物仍屬於業主。
溫州的情況並非個例,在國內,深圳、青島、重慶等地都存在類似問題。在青島,一些住宅用地使用權期限也只有20年或30年,其中部分土地使用年限已到期。
一些網友認為,土地使用權到期關繫到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應引起有關方面的重視,並回到法律的源頭妥善解決。
研究續期法律細則,是給群眾的「定心丸」
對多數人來說,房子是家庭最重要的財產。但土地在使用期滿後該如何續期,卻一直是法律上的一個「模糊點」。
黑龍江省聞明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文明說,早在物權法立法的時候,對土地70年大限後的處理就引發過廣泛爭論。最終物權法第149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但由於法律條文缺乏細則,對續期方式、補繳標准等未明確,公眾對永久擁有住宅的預期存在不確定性。
針對土地使用權到期,部分城市進行了地方政府層面的探索,但缺乏頂層設計。
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江平表示,物權法涉及的自動續期是一個重大問題,應在全國范圍內有統一的法律解釋。這個問題不能由地方政府來做,否則各地出現不同的規定,容易引發更多問題。
不少專家和網民對此次保護產權的意見持正面看法,認為是對民意的尊重和回應。作為我國首次以中央名義出台的產權保護頂層設計,意見中明確提出,「研究住宅建設用地等土地使用權到期後續期的法律安排,推動形成全社會對公民財產長久受保護的良好和穩定預期。」
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說,有恆產者有恆心,物權法明確了「自動續期」,而意見提出對土地使用權續期的法律安排開展研究,並強調良好和穩定的預期。盡管沒有出台具體內容,但特別重要的是,指明了要向有利於財產保護的方向進行制度設計。
制定細則還需「以民為本」
業內專家建議,土地使用權續期問題無法迴避,需慎重對待。一方面,藉助保護產權的意見出台契機,對續期的細則解釋盡早提上日程,給出具體的法律注腳,消除「模糊空間」。另一方面,以「以民為本」為基本原則做好頂層設計,增強公眾對國家相關制度的信心。
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主任楊立新說,土地使用權續期的關鍵是繳費問題。如何續期?有償還是無償?有兩個辦法:一是免費,讓利給業主;二是費改稅,不再收取出讓金,而是由取得永久性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權利人向國家繳納稅金。
「應把利益免費讓給業主。」黑龍江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曲文勇認為,購房者買房時房款已包含為取得土地使用權而付出的合理部分,即獲得了相當於永久性使用權。從這個角度看,應讓利於民,也符合意見「對公民財產長久受保護的良好和穩定預期」要求。
網友呼籲,立法部門應該盡快就土地使用權到期後如何續期做出詳細司法解釋,建議原則是自動免費續期,如果一定要收費,也應合理。
多位專家表示,把一次性繳納土地使用權費用改為定期繳納低額稅收模式,也是自動續期的一種探索方式。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12-01,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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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西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的學院領導
左起:經濟法學院副院長李集合教授
經濟法學院黨委書記張志強副研究員
經濟法學院院長強力教授
經濟法學院副院長郭富青教授
經濟法學院副院長、黨委副書記李慧軍老師 強力, 漢族,1961年10月27日出生,陝西彬縣人。1983年7月畢業於西北政法學院,獲經濟學學士學位.。現為西北政法大學教授、西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院長、經濟法學碩士研究生導師組組長、西北政法大學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
主要研究方向:金融法、經濟法、商法。獨著、主編、合作專著、教材10餘本,發表論文30餘篇。主要有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十五」規劃國家級教材《金融法》(獨著 法律出版社2004年8月第1版),司法部普通高等教育「九五」規劃教材《金融法》(獨著 法律出版社1997年10月第1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英合作《金融法》(主編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5月第1版),《金融法教程》(主編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5年8月第1版 司法部全國政法院校通用教材),《金融法》(專著 合著群眾出版社1991年8月第1版),《中國經濟法》(主編 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出版1991年5月第1版,《保險法原理》(合著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3年6月第1版)。
主要社會兼職:中國法學會銀行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證券法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世界貿易組織法研究會理事、陝西省法學會金融法研究會會長、陝西省法學會經濟法研究會副會長、陝西省委省政府決策咨詢委員會委員、陝西省人民政府法律顧問、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員、陝西省人民檢察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西安市人民檢察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中國證監會陝西證監局專家咨詢小組成員。 1、郭富青,男,1962年11月26日生,漢族,河南省開封縣人,西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副院長、教授。
西北政大學法學學士,華東政法大學法學碩士,南京大學法學博士。自1986畢業留校後,一直從事教學科研工作。1997年晉升為副教授職稱,擔任經濟法專業碩士研究生導師,2001年,應邀赴香港城市大學作訪問學者半年,2002年晉升為教授職稱,2005年擔任經濟法專業研究生導師組副組長。
社會兼職有: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陝西省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辦公室專家;陝西省司法廳重點建立項目法律服務團法律宣傳咨詢組成員;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學專家特邀咨詢員;咸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學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西安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長期以來從事商法學、經濟法學的教學研究工作,尤其是致力於企業法、公司法領域的理論與實務研究,有較深的造詣。主要論著有《中國非公司企業法研究》、《合夥企業法論》、《商法學案例教程》、《公司法教程》、《企業法》等10部,並在《法律科學》、《法商研究》、《比較法研究》、《法學》、《甘肅政法學院學報》、《經濟法制》、《河北法學》、《社會科學家》等刊物,公開發表法學專業論文近60篇。其中有8篇被中國人民大學報刊復印資料全文轉載,3篇被收入《中國商法精粹》,1被《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轉載。其中產生廣泛社會反響的代表作為《公司收購中目標公司控股股東誠信義務探析》(發表於《法律科學》2004年第3期);《從股東絕對主權主義到相對主義公司治理的困境及出路》(發表於《法律科學》2003年第4期);《論公司要約收購與反收購中少數股東利益的保護》(發表於《法商研究》2000年第4期)。《建立我國拍賣法律制度初探》一文曾於1996年榮獲中國社會科院法學研究所舉辦的「中國法治之路」青年法學論文優秀獎;《論現代企業集團組織運行的法律機制》,1998年榮獲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經濟法學研究會優秀論文三等獎;《建立我國商事信用法律制度體系及營造社會信用環境的思考》,榮獲2002年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優秀論文三等獎;《論商法的立法模式》,榮獲2004年中國法學會頒發的,中國商法學研究會青年優秀論文2等獎。《地名資源商業化開發的法律秩序研究》,榮獲2007年陝西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三等獎。
2、
李集合,男,1966年生於陝西省禮泉縣,1989年7月畢業於西北政法學院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同年留校任教至今。主要從事合同法、房地產法、土地法的教學和科研工作。現為西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副院長、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兼任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國商業法學會房地產法與物業管理法協會理事。
主要著作有:《土地徵收徵用法律制度研究》(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8年8月出版,獨著)、《農業法視野中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法制保障研究》(中國法學會2006年部級法學研究課題成果,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7年出版,合著)、《土地法教程》(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2005年出版,副主編)、《合同法》(司法部法學教材編輯部編審教材,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2005年1月出版,主編)、《監獄學》(陝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出版,合著),並在《西北大學學報》、《寧夏社會科學》、《法學雜志》、《政法學刊》、《法律適用》、《理論導刊》、《河北法學》、《人大復印資料》等刊物上發表論文二十餘篇。

㈢ 中國政法大學走出過知名校友
我是中國政法大學16級的學生,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關於政法界一把手,學校的招生就業網下的校友會中有很多知名校友,如喻中升、王雁飛、張雪飛等,還有幾乎所有人都知道的海子,法大東南的小廣場上有海子紀念碑。今天我就來講一講法大的知名校友。
王旭東,來自四川內江,是我校63級校友,2001年曾任廣東省司法廳廳長、黨委書記,2003年1月人十屆省人大常委、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學校的法大人刊物上詳細記載了王廳長的故事,在中國當時的大背景下,家庭較貧困的他背水一戰考上了大學,畢業正是文化大革命時期,一路艱苦努力奮斗直到獲得成功,可以說是非常厲害了!

以上都是我校80年代的校友,他們都在各自的領域取得了不小的成就,法大人一代一代傳承,薪火相傳,「師從法大門,當為法大人」
㈣ 中國政法大學的學術研究
自建校以來,中國政法大學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形成了緊密的合作關系。從1954年第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起草,到《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頒布,再到《反分裂國家法》、《物權法》的論證、研討,直至最終通過,國家每一部重要法律的誕生和實施,幾乎全都存在中國政法大學的身影。
僅從1978年復辦至2000年,該校就有1000餘人次參加了國家主要立法的論證和起草工作。錢端升教授任「1954年憲法」起草顧問委員會主席,並率領學校憲法學、行政法學、刑法學的多位學者參與了新中國第一部憲法的起草工作;江平教授擔任中國民法典起草立法專家小組組長;陳光中教授擔任刑事訴訟法修改專家小組組長;巫昌禎教授擔任婚姻法修改專家小組組長,學校在共和國重要法律起草和修改過程中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進入21世紀,僅2006年一年,學校就受最高人民法院、全國人大法工委、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等機構的委託完成了《合夥企業法》、《反洗錢法》、《反壟斷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禁毒法》、《突發事件應對法》、《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法》、《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多項法律草案的修改建議稿。 在法律思想與法治理念方面,從二十世紀五十年代「法律平等」的討論,到十一屆三中全會後關於「人治與法治」的爭論及「法的本質」的再認識,再到「法治國家」的構成理論、「人權理論」、「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的判斷」、「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中國港、澳、台地區司法制度研究 ,這些重大的理論問題,法大學人總是扮演著理論策源地和推動力的角色。
國家法治建設放眼於世界法治建設的有益經驗,需要建立有比較眼光和能力的科學研究平台,中國政法大學率先開展德國法、美國法、歐盟法、日本法、韓國法的學術研究,開啟了中國國別法學和比較法學研究的先河,不僅培養了在一批相關領域和相關國家享有盛譽的學者,而且推出了對國家進行跨國法治借鑒產生重要影響的科研成果。
中國政法大學在價值哲學、人民幣匯率研究、近代思想史、全球化問題,社會心理學、西方政治思想史、宗教哲學、學術批評等領域在全國同樣具有重大影響。 截至2015年1月, 中國政法大學擁有國家重點實驗室1個、教育部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2個 、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基地1個 、國家人權教育與培訓基地1個 ,與最高人民法院、 國土資源部、 司法部、光明日報社等部門共建的研究中心數十個,各類在編校級科研機構10個、法學類科研機構數十個。2013年,學校主導成立的「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成為第一批獲得教育部、財政部認定建設的14個國家「2011計劃」協同創新中心之一。 國家「2011計劃」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
國家領土主權與海洋權益協同創新中心
法治政府協同創新中心
人權建設協同創新中心
全球治理與國際法治協同創新中心
知識經濟與法治發展協同創新中心 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訴訟法學研究院
法律史學研究院 教育部重點實驗室證據科學研究院國家人權教育與培訓基地人權研究院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基地法治政府研究院 學術論壇
學校開設有博聞論壇、名家論壇 、校友論壇、大使論壇等一系列大型學術論壇。
中國政法大學博聞論壇是學校一項歷時長久的大型系列學術活動,由中國政法大學校友會贊助、共青團中國政法大學委員會主辦、校學生會承辦,每一期論壇將邀請全球各領域的頂尖大師、當今時代的領軍者作為嘉賓,通過與學生心對心的交談分享人生傳奇,講述成功聖經。在這里,有巔峰思想的波瀾壯闊;在這里,有妙語連珠的非凡智慧。
博聞論壇於2007年開辦,已成功舉行數十場,邀請到一大批國內外知名學者、企業家、運動員、政要等各領域的頂尖大師、時代領軍者作為嘉賓,為法大學子呈現了一場場思想碰撞的盛宴,不僅提升了學校學術活動的層次,也更好地增進了校園學術文化的氛圍。
館藏資源
中國政法大學圖書館是中國最早建成的以法律政治類圖書為主的圖書館。該館不僅收錄了自1980年以來中國大陸幾乎所有的法律文獻與學術著作,還較為全面地收錄了自晚清以來的各類法律出版物,包括法典、法規、判例輯纂等。校圖書館分設於學校的學院路校區和昌平校區,其中昌平主校區圖書館分為文淵閣和法淵閣兩個分館。
學術期刊
《政法論壇》: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北大2004版核心期刊、北大2008版核心期刊、北大2011版核心期刊。
《比較法研究》:中文核心期刊、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來源期刊。
《中國政法大學學報》:系教育部主管、中國政法大學主辦的人文社科類綜合性學術期刊,2007年9月創刊,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著名哲學家李德順教授擔任主編。

㈤ 是不是讀文的去上華南理工大學不是很合適,聽說比較一般是么
華南理工大學,985,211院校之一。最著名的專業是:建築學院、電信學院、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它的前身是華南工學院。
所以是工科院校的屬性,但是,作為華南理工大文科學生,有著985院校背景。畢業以後不管是考研還是找工作,都是很有優勢的。
所以,除非學語言去外院,或者學傳媒去中傳大,綜合院校來講,華南理工還是很不錯的。
希望你好好把握大學時光,加油!
㈥ 謝黎化學制葯1618班他在學校的情況怎樣怎樣聯繫到班主任
北校區
1. 機械與汽車工程學院:由原機械工程學院、工業裝備與控制工程學院、汽車工程學院三個學院合並組建而成,擁有材料加工工程國家重點學科和機械工程(一級學科涵蓋六個二級學科)、材料加工工程、化工過程機械等3個省部級重點學科,設有機械工程及自動化(國家級特色專業、廣東省名牌專業)、機械電子工程(廣東省名牌專業)、材料科學與工程、工業設計、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安全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車輛工程、熱能與動力工程等9個本科專業。 2. 建築學院:前身為創建於年的廣東省立勷勤大學建築工程系,年並入國立中山大學工學院,年組建華南工學院建築系。年成立綜合甲級建築設計研究院。年建築學院成立,由建築學系,土木工程系和建築設計研究院組成。年1月學校學科重新調整,土木工程系遷出,建築學院由亞熱帶建築科學國家重點實驗室、建築系、城規劃系、建築設計研究院和《南方建築》編輯部組成。學院有1個國家培育的二級重點學科(建築設計及其理論)和1個廣東省一級重點學科(建築學),1個一級學科博士點,1個一級學科博士後流動站、5個碩士點,3個本科專業(建築學、城規劃、景觀設計)。先後孕育了莫伯治、佘峻南、容柏生、張佑啟、何鏡堂、吳碩賢等六位院士,袁培煌、黎陀芬等九位國家工程勘察設計。 3. 土木與交通學院:成立於年1月,是由原土木工程系和原交通學院合並而成。有土木工程、交通工程、工程力學、船舶與海洋工程、水利水電工程、交通運輸、工程管理7個本科專業,土木工程、工程力學專業為廣東省高等學校名牌專業。 4. 電子與信息學院:前身是無線電系,創建於年。年,根據國際形勢和國防建設的需要,以當時華南工學院無線電系為主,組建了成都電訊工程學院學院(現電子科技大學),該院大部分師生調往成都。年,由我國著名電子學專家馮秉銓教授、徐秉錚教授及部分師生,恢復建立華南工學院電訊工程系(無線電系)。學院現有一個博士後流動站,6個博士點,8個碩士學科點,其中通信與信息系統是我國第一批博士學位授予單位,也是華南地區唯一的信息類國家重點學科及華南理工大學&uot;工程&uot;首批重點建設學科。TCL集團總經理李東生,創維集團總裁黃宏生,康佳集團總經理陳偉榮等為該院畢業生。 5.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成立於年,其歷史可以追溯到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學院擁有2個一級學科博士點:材料科學與工程(含材料學、材料物理與化學、材料加工工程3個二級學科博士點)和生物醫學工程;2個二級學科博士點:高分子化學與物理(理學)、微電子學與固體電子學,其中材料科學與工程是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高分子化學與物理是省級重點學科;4個本科專業:高分子材料與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含無機非金屬材料科學與工程、金屬材料科學與工程、建築裝飾設計與新型材料、材料化學)、電子科學與技術(電子材料與元器件)、信息顯示與光電技術,其中高分子材料與工程是廣東省名牌專業。 6.化學與化工學院:於年1月成立,由原化學科學學院和化工與能源學院合並而成。學院的基礎和前身是 年全國院系調整時,由中南地區 4 所大學的化工系合並組建的華南工學院化工系。開設化學工程與工藝、應用化學、制葯工程、能源工程及自動化、化學生物學5個本科專業,其中化學工程與工藝、應用化學為廣東省名牌專業。 7.輕工與食品學院:年3月由華南理工大學原輕工與食品學院和資源科學與造紙工程學院合並而成。學院由國家與廣東省共建,是首批進入「工程」、「工程」建設的單位之一,是我國輕工和食品工程領域高層次人才培養與科學研究的重要基地。本學院的制漿造紙工程、製糖工程、食品科學學科均成立於 年,是華南理工大學學科歷史最長、教學與科研實力雄厚的專業。 8.理學院 數學系:數學系坐落在校內風景秀麗的東湖畔,年華南工學院建校之初成立了數學教研室, 年建立工程數學系並開始招生;年力學教研組並入,改名為數理力學系,設應用數學、計算數學、應用力學三個本科專業。77年恢復高考並招收77、78級數學師資班(著名數學家侯一釗是其中的傑出代表),數學力學和工程力學兩個專業同時招生,在基礎上於年成立數學力學系;年獲得基礎數學碩士學位授權點;年分別成立了應用數學系和工程力學系;年,應用數學系、應用物理系、應用化學系合並為理學院;隨著辦學規模的擴大,年7月,在理學院應用數學系的基礎上成立了數學科學學院。 現有三個本科專業: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其中「數學與應用數學」和「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是廣東省名牌專業。學院現有「應用數學」博士學位授權點和「數學」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 物理系: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於年由原應用物理系組建而成,按行政編制分為三個系和二個中心,即應用物理系、微電子學系、光息科學與工程系、物理實驗中心和電子工藝教學實習中心。學院三個本科專業應用物理學、電子科學與技術(微電子技術)和光信息科學與技術每年招生近人;設有電子科學與技術一級學科博士點(含博士後流動站)和物理學一級學科碩士點,並在凝聚態、聲學、光學、微電子與固體電子學和材料物理與化學等五個方向招收碩士研究生,在微電子與固體電子學、材料物理與化學和電路與系統等三個方向招收博士研究生。 9. 自動化科學與工程學院:成立於年1月,其前身為年原華南工學院成立的自動化系。年自動化專業被廣東省教育廳評為省名牌專業。 10.電力學院:年由華南理工大學與當時的廣東省電力工業局聯合共建。學院設有電力工程系、電力電子工程系、動力工程系等三個系,,畢業生以其專業基礎扎實、動手能力強、綜合素質高而受到社會及用人單位的厚愛,供需比約1:6,畢業生一次就業率一直排在學校前列。 11. 工商管理學院:成立於 年,現設有決策科學系、工業工程系、管理學系、財務管理系、會計系、技術與經濟管理系和場營銷 7 個學科系,有工商管理、會計學、人力資源管理、場營銷和財務管理5個本科專業,其中,工商管理專業是廣東省名牌專業。 本學院以本科教育為基礎、學士-碩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養體系,擁有5個本科專業,1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管理科學與工程),4個碩士學位授權點(管理科學與工程、企業管理(MBA)、國民經濟學、會計學)。現有各種類型的在校學生多人,其中本科生多人,碩士研究生多人,碩士研究生課程班學生多人,博士研究生50人。 建立了管理科學研究所、經濟學研究所和工業工程研究中心。目前正在從事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有11項,其中重點項目兩項、國際合作項目1項;正在進行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1項;正在從事的省部級基金項目20項;正在從事的其他縱向和橫向項目31項。其中與香港中文大學教師合作從事的研究項目有4項。3年以來,學院教師發表的論文多篇,其中在國內核心期刊和統計源期刊的論文近篇。整個學院的科學研究工作跨上了一個新的台階。其中教職工人。教師中有教授23人,副教授28人,研究生導師46人,其中博士生導師5人,碩士生導師46人。至年九月,50歲以下的教師佔80%,研究生畢業的教師占教師總數的比例達到50%,博士畢業的教師占教師總數的13%.學院已經形成了一支結構趨於優化、素質較高、老中青相結合的師資隊伍。 除了利用整個學校的資源以外,學院現有一個教學樓和一個辦公樓,共計平方米左右。其中普通教室(安裝了投影儀)15間,多媒體教室5間,教室1間,電腦實驗室1間,多媒體實驗室1間。其中汕頭校友樓(主要用於MBA的教學)所有教室和活動場所都具備了上網的條件和安裝了空調。目前該院擁有期刊閱覽室和圖書室各1間,現有圖書1萬冊,期刊種。 其主要優勢表現在:(1)地處華南,尤其是廣東,毗鄰香港接近海外,是中國改革開放的前沿和經濟發展最為活躍的地方,是發展工商管理教育的理想場;(2)華南理工大學是華南地區歷史最悠久、學科配套最齊全和教學科研水平最高的工科大學,她所培養出的7萬多學生是廣東工業技術人才的主力,這些學生將是該院發展高、中級工商管理教育和培訓的理想對象;(3)華南理工大學的工科背景和傳統使她的工商管理學院具有了與一般綜合大學工商管理學院不同的特點,這就是學院與工業企業的關系密切,教師在解決企業管理問題方面具有很強的動手能力,在培養實用性企業管理人才方面具有很高的知名度。 在過去20多年的發展過程中,工商管理學院充分發揮以上優勢,本著「開放、務實、求新」的學院文化和教學風格,致力於為華南地區經濟發展提供高水平的研究型人才,致力於為企業培養大量高素質的應用型管理人才,努力為華南理工大學成為「華南地區高層次科技和管理人才的搖籃」而發揮作用。在泛珠三角邁向「世界級經濟圈」的同時,華南理工大學工商管理學院也將向世界知名商學院不斷邁進。 12. 思想學院:成立於年4月,是直屬於學校的專門進行思想理論課教學與科研的二級單位。她是一個既年輕而又具有較長發展歷程的新學院。 13.公共管理學院:華南理工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成立於年4月,由原與公共管理學院發展而來。下設行政管理、土地資源管理兩個系,一個MPA教育中心和公共管理與公共政策研究所、決策與績效評價研究所兩個研究所。 學院現有一個公共管理一級學科碩士授權點,有行政管理、土地資源管理、教育經濟與管理、高等教育學、教育技術學等五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和一個公共管理專業碩士(MPA)學位授權點。設行政管理一個本科專業。 14. 外國語學院:創建於年。有英語(科技英語方向)和日語兩個本科專業。 15.體育學院:體育學院的前身為華南工學院體育教研室,始建於年,年改為體育部。經過50多年的辛勤耕耘,師資隊伍、教學質量、訓練水平、科研能力不斷提升。年1月,學校根據發展的需要,成立了體育學院,專業建設、學科建設、課程建設等工作開始起步。目前學院下設三個系、兩個教學團隊、一個廣東省體育產業研究基地。學院現有一支專業素質較高,業務能力較強,結構較為合理的體育師資隊伍,有專職教師61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21人;有博士學位的5人,碩士學位的19人。承擔著全校約3.9萬名本科生和研究生的體育教學、體活動和訓練競賽工作。
南校區
16.計算機科學與工程學院: 華南理工大學計算機科學與工程學院是我國高等學校最早從事計算機科研與教學的單位之一。年開始計算機科學研究工作,年設立計算機專業,年成立計算機系,年成立了計算機科學與工程學院。有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計算機軟體技術、網路工程、信息安全工程4個本科專業。其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為廣東省首批名牌專業。 17.生物科學與工程學院:於年成立,位於風景秀麗的華南理工大學南校區。現有生物工程、生物技術、生物醫學工程3個本科專業,其中生物工程專業為廣東省名牌專業。近兩年,保送研究生中大部分人順利通過了清華、北大等著名高校、生物領域國內拔尖機構的面試,占學院保研人數的90%。 18.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設環境科學系、環境工程系和環境科學與工程設計研究院等教學、科研機構。學院有環境科學(含環境健康與安全方向)、環境工程(含建築環境與設備方向)和給水排水等三個本科專業共五個培養方向。 19.軟體學院:成立於年11月,是直屬的38所示範性軟體學院之一,擁有華南地區唯一的軟體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 20. 新聞與傳播學院:成立於年7月,設四系二中心:「新聞傳播系」、「文化傳播系」、「品牌傳播系」、「藝術傳播系」和「教學實驗中心」、「人文素質教育中心」。4個本科專業:傳播學(跨媒體新聞方向)、編輯出版學(網路傳播與電子出版方向)、學(品牌傳播方向)、數字媒體藝術。 21. 藝術學院:成立於年7月16日,其前身為華南理工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藝術系。年開始面向全國招收音樂表演專業本科生,年招收音樂學碩士研究生,同年增設藝術設計學和舞蹈學兩個本科專業並招生,年開始招收藝術設計學碩士研究生。藝術學院現有兩個二級學科---音樂學、舞蹈學。首任院長為二級教授、音樂學博士。學院現有高級職稱教師16人,研究生以上學歷教師30人;在校本科生、研究生餘人。附設有華南理工大學青年交響樂團和交響管樂團、華南理工大學藝術學院合唱團和舞蹈團。 22. 法學院(知識產權學院):年7月16日正式成立,其前身為華南理工大學原人文社會科學學院法學系。首任院長為中國法理學研究會副會長、西北政法學院法學研究所原所長、中國政法大學法學理論專業博士生導師葛洪義教授。年11月17日,該校與廣東省知識產權局合作創辦知識產權學院。年11月17日,該校與廣東省知識產權局合作創辦知識產權學院。知識產權學院與法學院合署辦公,法學院黨政機構兼為知識產權學院黨政機構。 23. 經濟與貿易學院:華南理工大學經濟與貿易學院位於風景宜人、設施優良、管理先進的廣州大學城,是華南理工大學目前規模最大,重點發展的學院之一。學院設有經濟學、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電子商務、物流工程、旅遊與酒店管理、會展經濟與管理等7個學系和相應的7個本科專業,有國民經濟學、區域經濟學、金融學、產業經濟學、數量經濟學、金融工程與經濟發展、物流工程與管理、電子商務工程與應用、旅遊管理等9個碩士學位點,項目管理、物流工程等2個工程碩士專業學位點,金融工程與經濟發展、物流工程與管理等2個博士學位點。截至年底,學院有在校本科生人、研究生人、博士生50人,形成學士-碩士-博士三個層次完整的人才培養體系。學院師資力量雄厚,現有專任教師人,其中教授15人,副教授31人;教師中具有博士學位的比例超過70%,其中不少人具有國外知名大學博士學位或較長時間的國外學習工作經歷。另外,學院聘請了6位國內外的知名學者和銀行家、企業家為教授或顧問教授。學院重視學術和對外交流。先後成功舉辦了「廣州(小谷圍島)金融」和「中美旅遊發展」等高層次學術交流活動。學院每學期均邀請國內外著名專家學者前來講學,目前已與美、英、日、澳和香港地區的一批著名高校建立了密切的學術與教育合作關系。學院與地方部門、金融機構、國內外業內的著名企業有著廣泛和密切合作。 24.設計學院:設計學院成立於年5月,由本校機械與汽車工程學院的工業設計與圖學研究所、藝術學院的藝術設計系、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的新型建築材料與裝飾設計專業方向等組建而成。學院設有「工業設計」、「藝術設計」兩個本科專業。其中「工業設計」專業在年開始招生;「藝術設計」(含空間設計,產品造型設計,綜合藝術與材料表現,陶瓷藝術,服裝設計與工程、服裝設計與表演五個方向)專業在年開始招生。目前,學院在讀本科生多人。學生在校期間成績達到規定要求的,可修讀其他專業的輔修、雙專業或雙學位。近年來,學生參加國內外的設計大獎賽均獲得了優異的成績。「工業設計」、「設計藝術學」兩專業均為碩士點,在讀碩士研究生50多人。學院現有教職工60多人,教授5人、副教授18人、高級工藝美術師1人、中級職稱27人、初級職稱3人,其中專任教師50多人,有研究生學歷的教師40多人。學院有一個國家級的教學團隊;學院的CAD實驗教學中心是機械基礎教學國家實驗教學示範中心的組成部分;學院還擁有電腦設計室、天光畫室、綜合材料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設計、陶瓷設計等專業教室和實驗室。 25.國際教育學院:華南理工大學國際教育學院於年7月16日掛牌成立。 學院下設學院辦公室、招生及項目辦公室、留學生管理辦公室、對外漢語教學辦公室以及跨文化傳播研究中心。學院全體工作人員均接受過專門訓練,教學經驗豐富,責任心強,富有進取精神。學院師資力量雄厚,幾乎所有教職員工都擁有碩士及以上學歷。其中,行政人員當中在海外獲得碩士及以上學歷的約佔80%,教學人員當中具有博士學位、高級職稱的達30%,有的還曾在海外從事過國際教育等領域的研究,經驗相當豐富。目前,華南理工大學的留學生教育已形成多種類、多層次的格局。在學科建設、教學體系、課程設置、師資力量、教學設施、教學管理等方面都適應留學生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並具有自己的特色與優勢,特別是科技漢語(IT漢語),商務漢語等特色課程已被實踐證明是切實有效並符合我校實際的。學院除提供長、短期的普通漢語課程及上述特色課程外,還開設廣東話、老人文化游學團、中國文化系列、預科培訓以及冬、夏令營等漢語文化課程。學校各專業都招收留學生,重點推薦的專業有建築學、土木工程、城規劃、計算機科學與工程、信息工程、電力工程、空調工程、機械工程、食品工程、生物工程、工商管理、國際貿易等。
㈦ 民法四先生是那四個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江平,中國人民大學佟柔教授、中國社會科學院王家福教授、北京大學魏振瀛教授,被法學界尊稱為「民法四先生」。
簡單介紹一下: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江平,中國著名法學家,1930年12月出生,浙江寧波人,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民商法學博士生導師。1948年至1949年就讀於燕京大學新聞系。1951年入莫斯科大學法律系,1956年畢業回國進入北京政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前身)任教。1983年至1990年歷任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校長。是七屆全國人大常委、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1988年至1992年任中國法學會副會長。2001年10月12日,被授予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稱號。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待遇。江平教授被收入英國劍橋世界名人錄並被收入中國多種版本的著名學者、著名法學家名錄。主要著作有:《中國大網路全書法學卷》(編委、民法學科主編);《羅馬法教程》(合著)《西方國家民商法概要》(獨著);《民法教程》(合著);《公司法教程》(《新編公司法教程》)(主編、合著);《法人制度研究》(主編、合著);《中國采礦研究》(主編),《中國司法大辭典》(主編);《商法全書》(主編);《證券實務大全》(主編);《商法案例評析》(主編);《沉浮與枯榮》(江平口述,陳夏紅整理)等。
中國人民大學佟柔教授,(1921.6. - 1990.9.),滿族,遼寧北鎮人,中共黨員。1950年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研究生畢業。歷任中國人民大學講師、副教授、教授,中國民法專業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第二屆常務理事。主編《民法原理》、《繼承法教程》,合編《民法概論》。國內法學界,尤其民法學界,公認佟柔教授是新中國民法的開創者、民法理論的奠基人,是民法學的帶頭人,稱贊他是中國民法的權威、「泰斗」。日本有的法學家譽其為「中國民法之父」,美國有的法學家稱他是「中國民法先生」。主要著作有:《民法通則簡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87年出版);《中國民法學·民法總則》;《中國民法學》(副主編之一);《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概論》;《經濟體制改革中的若干民法問題》;《論國家所有權》;《中國民法講義》(副主編);(人民法院出版社)等等。
中國社會科學院王家福教授,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原所長、研究員。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與建設工程法學教材編寫課題組編委會委員,男,1931年2月生於四川省南充市。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博士生導師。曾任第八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委員、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法學評審組成員,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民法經濟法研究會會長、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副主任、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顧問。現為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人權研究中心主任、中國法學會學術委員會主任、中國民法學會名譽會長、全國總工會法律顧問。主要著作:.《經濟建設中的法律問題》(合著);《專利法基礎》(合著);《中國專利法》(合著);《合同法》(合著);《現代中國涉外經濟貿易法》(合著);《現代中國民法論》(主編);《民法學債權》(主編);《中國土地法理論與實踐》(合著);《經濟法諸論》(合著);《經濟法要義》(主編);《社會主義商品經濟法律制度研究》(主編);《物權法中海域物權的立法安排》等等。
北京大學魏振瀛教授1933年生,河北威縣人。1950年即參加工作,1960年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後留校任教。曾任北京大學法律系教授、博士生導師。北京大學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經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華成功者研究會高級顧問、北京大學學術委員會暨教師職稱評審委員會文科分會委員、北京大學法律系系主任、北京大學知識產權學院董事會董事、國家教育委員會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長期從事民商法學的教學與研究工作,並兼任法律顧問和律師工作。2000年11月離休。主要著作:《民法》(主編)、《民商法原理與實務》、《疑難合同案例研究》、《市場經濟與法律》;《民法原理》(合著)等等。
㈧ 城建與樓市的做客嘉賓
按做客欄目順序排列
周天勇 中共中央黨校、國際戰略研究所副所長
趙錫軍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
辛向陽 中國社會科學院馬克思主義研究二部副主任、社會學家
王小映 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院
石述思 《工人日報》社會周刊編輯部主任
舒可心 中國社區服務工作委員會、業委會、物業管理委員會主任、社會學家
劉輝 《家事律師在線》欄目主播、資深律師
蘆玉芝 北京盛利達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
曹聖明 北京曹聖明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土地法專家
於凌罡 北京藍城公司董事長、北京民間合作建房發起人
於貴紅 北京潤土咨詢董事長
左美雲 中國人民大學智慧養老研究專家
竇涵琳 某餐飲公司經理
程占軍 北京觀道律師事務所律師
解志勇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牟玉靜 中國科學院生態環境研究院
王洪臣 中國人民大學環境學院副院長
繆冬塬 博天環境集團副總經理
周孝正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
楊燕綏 清華大學教授
顧雲昌 高級城市規劃師、中國房地產及住宅研究會副會長、全國房地產商會聯盟執行主席、中國商業地產聯盟理事長、住建部城鎮住宅研究所所長、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
張文波 生態人類聯合會理事長
寇有觀 生態人類聯合會學術工作委員會主席

㈨ 衛憲法的相關事件
衛憲法做到了擁有數億資產的企業。後貟岩峰等操縱部分基層腐敗幹部,無視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非法拘禁衛憲法、強行收繳企業全部資產,並以零元的價格轉讓給員岩峰(貟岩峰)。衛憲法奔走在運城、太原、北京,四處投告。在中紀委、國家信訪局、最高人民檢察院、山西省委及政府嚴令督辦下,非法拘禁案有了突破性進展,三名官員中的兩名被判罪名成立(判決書掃描件另發)。運城市紀檢委高度重視零元轉讓案,成立專案組、一月內先後兩次雙規了時任常務副縣長趙建新 。所有跡象顯示,衛憲法在中央及省市有關部門的幫助下,即將翻身。
但是就在這關鍵時刻,趙建新離奇自殺,線索斷裂,十八大之後,新領導班子展示了雷霆般的反腐決心和閃電般的查辦速度。衛憲法內心感到萬分激動。中央電視台關於微博63小時秒翻正廳級高官的報道激起衛憲法這位技術主義者內心深處本能的好奇心與求知慾。
衛憲法覺得以他對技術的悟性一定能夠讓微博成為他加速翻身的武器。並且,亡命天涯的6年時間,給了他太多的素材可以講述一系列精彩的故事。既然別人可以63小時用微博秒翻正廳級幹部,退一萬步來說,他的微博總是可以在63天拿下貟岩峰這樣一個縣級幹部。更何況,長期的孤寂讓這位飽經風桑的老人有一種強烈的表達慾望。於是,在2012年12月4日,第12個全國法制宣傳日那天,開通了微博,在微博上陳述冤屈。
2012年12月08日,有位神秘藍衣人進入衛憲法的房間,之後衛憲法神秘失蹤。一個民營企業家被整的傾家盪產,現在連人不見了蹤影,他能否有翻身的機會,目前一切都不得而知。 衛憲法事件被報道後,在論壇里,20小時內100多萬點擊回復,引起廣泛關注,微博轉發熱議,眾多網友紛紛跟帖評論,一時之間成為熱門話題事件。
有錢無勢是肥羊,客居異鄉無米糧。起床工作天未亮,勤奮工作養不起老娘。與人為善多思量,買塊切糕淚兩行。
社會只有和平發展,百姓才能安居樂業。
背後是不是還有更多更復雜的問題, 需要我們深究
天空應該是一片蔚藍的,有了這樣的事情便成了渾濁一片。 一個被擱置的民營企業
事實上,衛憲法試圖講述的,是一個億萬富翁如何在權力面前淪落為流浪漢的故事。而這樣的故事,此前已經有多家媒體進行過報道,在平陸縣當地,他的故事也並不是什麼秘密。
據了解,1986年,山西平陸縣民政局出資5萬元在當地曹川鄉曹河村成立一家名為平陸縣鋁礬土煅燒福利廠(後稱煅燒廠)的集體小企業。但由於煅燒廠效益不佳,1989年1月,平陸縣民政局下屬單位曹川鄉民政辦與當地的鋁礬土煅燒技術專家衛憲法簽訂了一份承包合同。合同載明,當時煅燒廠的總價值為7.9萬元;同時合同約定,承包期為8年,至1996年12月31日到期。承包期間,衛憲法每年上交純利潤4.3萬元,同時約定合同期滿後增值部分歸衛憲法所有。
1996年年底,承包合同到期後,衛憲法打算放棄繼續承包,但時任曹川鎮民政辦負責人說服衛憲法,按照原合同內容口頭協議繼續承包。
1998年3月,財政部等四部委聯合下發財清字(1998)第9號文件,要求各地集中清理轉制名為集體企業實為個體企業的企業。同年,平陸縣也出台平清辦(1998)第4號文件,要求甄別清理出的屬於私營個體性質的32家企業,限期辦理變更企業性質和稅務登記等手續,平陸縣鋁礬土煅燒福利廠也位列其中。
據資料顯示,截至1998年7月30日,平陸縣鋁礬土煅燒福利廠的注冊資本金已由最初的5萬元增加到890萬元,總資產達1658萬元,在企業新增注冊資本金中,約有885萬元為衛憲法個人出資,為此,在平陸縣集中清理掛靠集體企業及名存實亡集體企業的過程中,煅燒廠被甄別為私營個體企業。
但是,煅燒廠卻最終沒有辦理企業改制手續。按照衛憲法的說法是,時任曹川鎮黨委書記讓他給政府掏200萬,他沒有答應,所以就擱置了下來。
到2006年,煅燒廠總資產已經超過5000萬元,並依法取得了5個采礦權證,可采資源價值數億元,全部為衛憲法承包期間投入產生的回報。然而也就是從這一年開始,幾年前的轉制擱置卻開始給他和他的企業帶來根本性的毀滅。
從億萬富翁到亡命天涯
2006年11月23日,身在外地的衛憲法突然接到一個電話,被要求趕回縣里,參加對煅燒廠終止承包合同並進行清產核資的會議。
對於這一過程,衛憲法在接受檢方詢問時有著詳盡描述:我到了縣政府會議室,會議已經結束了……潘長青(時任平陸縣分管民政工作副縣長,清產核資領導組組長-記者注)對我說,清產核資的決定已經公告,不能改變,廠子必須交回,合同必須終止。並翻著他手中拿著的文件後幾頁說,如果你不配合,就要採取強制措施。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當時衛憲法和潘長青發生了權大還是法大的爭執,潘長青說,在平陸就是權大,不信你試一試,這廠你非交不行。
當晚,衛憲法被逼迫在終止承包的合同協議上簽字,隨後為了防止其不配合清產核資工作,時任平陸縣民政局局長趙科省安排該局時任副局長楊建勇,將衛憲法非法拘禁於三門峽,幾天後又轉在平陸縣賓館,先後非法拘禁長達一月有餘。
在衛憲法被非法拘禁期間,平陸縣鋁礬土煅燒福利廠被強行清產核資。2007年4月13日,潘長青主持召開政府聯席會議,確定終止衛憲法對煅燒廠的承包合同。21日,平陸縣民政局發文,免去衛憲法在煅燒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5月18日,平陸縣民政局再次發文,任命平陸縣齊力礦業有限公司法人貟自林為煅燒廠廠長、法人代表,煅燒廠由齊力公司代管。
而2006年,平陸縣清產核資組強行終止衛憲法承包合同的其中一個理由則是衛憲法把企業轉包給齊力公司,造成煅燒廠經營十分混亂。
2008年12月,平陸縣政府決定將衛憲法原承包的企業改制。2009年11月8日,齊力公司將該企業改制為平陸縣新盛礦業有限責任公司,隨後,平陸縣民政局以零值轉讓價款將煅燒廠永久轉讓給新盛公司,這其中包括現價值數億元的5座黏土礦。
新盛公司注冊資本1000萬,法定代表人為貟自林。有消息稱,不論是齊力公司還是新盛公司,其實際控制人都是貟自林的兒子--時任平陸縣水利局辦公室主任貟岩峰。目前貟岩峰因虛假出資罪已被逮捕,但據此前的媒體報道,貟目前已被取保候審。
一夜之間被掃地出門,傾家盪產的衛憲法開始了他的上訪之路,幾年來多次到運城、太原、北京的信訪和紀檢部門上訪舉報,但期間也遭遇到了各種危險。他在微博中說,2006年到現在,我沒睡過幾個好覺。公園的樹叢中、沒有窗戶的小旅館我都躲藏過,冬天在樹洞、倉庫下蓋著報紙抵禦寒風。夏天,在24小時店呆過,實在困得不行就趴桌旁睡。有一天夜裡,實在沒地方敢去就躲在野外的山包包里。
但衛憲法並沒有灰心,這一次,他將希望寄託到了微博。
一條織了四天的圍脖
今年12月4日,第12個全國法制宣傳日那天,衛憲法開通了微博,他准備講講我的故事。
衛憲法的代理律師潘茂華說,中央電視台關於微博63小時秒翻正廳級高官的報道激起衛憲法這位技術主義者內心深處本能的好奇心與求知慾。衛憲法覺得以他對技術的悟性一定能夠讓微博成為他加速翻身的武器。並且,亡命天涯的6年時間,給了他太多的素材可以講述一系列精彩的故事。既然別人可以63小時用微博秒翻正廳級幹部,退一萬步來說,他的微博總是可以在63天拿下貟岩峰這樣一個股級幹部。更何況,長期的孤寂讓這位飽經風桑的老人有一種強烈的表達慾望。
在衛憲法開通微博的短短4天時間里,他只發了12條博文,卻擁有13餘萬粉絲。12月5日,在他發出的博文中有一條這樣寫道:2011年10月,簽發搶礦文件的時任常務副縣長趙建新被雙規,他老婆也被關了起來,我看到了一線曙光。數日後,雙規被解除。不到一個月,趙建新再次被雙規。幾天後,12月10日,趙建新在雙規期間離奇死亡,案件停滯不前。
這條博文發出的第二天,衛憲法在北京的租住處即遭到陌生人的闖入。
潘茂華律師說,衛憲法開通微博陳述冤情以來被一路追殺,三天換兩個賓館,有神秘陌生人兩番成功闖入。
盡管此前關於衛憲法的遭遇在國內各大媒體多有報道,但衛憲法開通微博自述經過,揭露黑幕,無疑更具殺傷力。
潘茂華說,衛憲法曾和自己說起過,關於趙建新的故事他還打算寫這樣一條博文:明天是趙建新的周年忌日,平陸官方訃告宣布趙建新是'逝世';按照平陸縣委宣傳部的口徑,他的離奇死亡是自殺;按照運城市紀檢委的通報,趙建新死亡期間因鋁礬土廠改制收受賄賂被雙規接受調查。趙建新因受賄畏罪逝世?多大點事要去死?不會是被滅口吧?沒什麼比丟了命更可憐。人死不結仇,可憐了孤兒寡母,可是有些人卻用趙建新的屍骨來鋪自己的富貴平安路。如果趙建新有罪,罪不至死。如果趙建新無罪,就應該還他一個公道。
有消息稱,在貟岩峰控制的新盛公司獲得煅燒廠5座黏土礦的過程中,時任常務副縣長的趙建新曾在多份文件上簽字,並被指有利益關聯。2011年底,趙建新被調查並自殺後,新盛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平陸縣水利局副局長貟岩峰也因虛假出資罪被逮捕。
這只是衛憲法在微博中試圖提出的一個疑問,事實上,他無疑有更多的疑問要提。
譬如,2006年,煅燒廠被清產核資時,衛憲法以私企名義辦理,後為了辦手續方便登記在煅燒廠名下的5座黏土礦被認定是煅燒廠的附屬分支機構,一並收歸平陸縣民政局所有。但到2009年煅燒廠改制,平陸縣民政局將其轉讓給新盛公司時,清產核資領導組做出的煅燒廠負債情況則稱:截至2009年2月28日煅燒廠企業凈資產為負4111餘萬元,而對這5座價值達數億元的黏土礦並未作價評估,煅燒廠也因此被零元轉讓。
與此同時,新盛公司在取得原煅燒廠全部資產後,並未在原廠進行煅燒深加工生產,而是挖掘販賣黏土礦,目前原廠房設備已經基本廢棄,其中一座礦山也已作價2400萬元變賣。如果煅燒廠屬衛憲法所有,零元轉讓行為無疑違法,即使該企業不屬衛憲法所有,這種行為是否涉嫌侵吞國有資產?
不僅如此,2010年10月29日,夏縣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衛憲法被非法拘禁一案,今年5月,夏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趙科省、楊建勇犯非法拘禁罪,但免於刑事處罰。而作為時任清產核資領導組組長的潘長青卻並未被追責。同時身為公務員的貟岩峰出資辦企業,被司法機關以虛假出資罪逮捕,如今卻能夠取保候審……凡此種種,都是衛憲法無法理解,也無力解答的,他希望通過一個更廣大的平台,獲得更多人的關注,進而還原一個更徹底的真相。
於是,他開通了微博。然而,他也再一次將自己置身於險境。
等待戈多
12月6日,一名操運城口音的男子突然闖入衛憲法在北京居住的一家賓館的房間,看到房間里還有他人後借故離開。這一變故讓衛憲法意識到了某種危險。
在當天的微博中,衛憲法連發3條博文,描述自己的危險處境,其中一條說,如果我的微博有24個小時沒有更新,可能我就見不到大家了。我還是很害怕,但我沒有辦法,從2006年到現在,我已經遇過好幾次這樣的事情了。
隨後,衛憲法在朋友協助下離開這家賓館,輾轉入住一家部隊招待所,但是,他的這種預感仍然在一步步地成為現實。8日下午,衛憲法與外界通的最後一個電話是,告訴他的親戚,自己放在房間的包不見了。隨後,他的手機再也無法打通。賓館的監控錄像顯示,當日下午的15時50分左右,有一名藍衣人從容地走進了他的房間。
衛憲法的兒子衛相宇告訴記者,因為忍受不了整日擔驚受怕的日子,自己的母親和父親離婚了,自己的妻子也和他離婚了。幾年來,父親為了告狀,東躲西藏,換了100多張電話卡,但基本上都能聯繫到,而這一次已經幾天聯系不到父親了,所有親戚朋友也都聯系不到他,目前他們已經向當地警方報案。
12月8日,衛憲法更新的最後一條博文是:我想加個V,但加不了。我是個流浪漢,沒單位開介紹信。只有這張身份證。它來得不容易。本來辦證最長3個月就夠了,但我足足等了9個月。
這一次,衛憲法需要等待多久,我們不得而知……(中國網/中華工商時報) 山西省平陸縣億萬富翁億萬資產零元轉讓事件調查
山西省平陸縣,地處山西省南端,歷史悠久,文化底蘊深厚。在夏朝和周朝時,被稱為虞國,平陸境內,地質構造復雜,礦藏豐富,現已探明的礦產資源種類達26種,總儲量達20億噸以上。尤其是煤、鋁、鐵、硫、石膏、硅銅、大理石等儲量大、品位高、易開采。
60多年前,中學語文課本上的《為了六十一個階級弟兄》的故事,就發生在這里。60多年後,「山西億萬富翁遭非法拘禁 億元資產被零元轉讓」一事,又一次讓這個縣城站在了輿論的風口浪尖處。
網路顯示:衛憲法,山西省平陸縣人,鋁礬土煅燒技術專家。1989年,衛憲法承包了經營不景氣的煅燒廠,合同約定期滿增值部分歸衛憲法所有。1998年,官方確定該廠為私企。但因衛憲法不願掏被官員訛詐的200萬元,而未能及時變更企業性質。
在衛憲法擁有數億資產的企業後,貟岩峰(員岩峰)等操縱部分基層腐敗幹部,無視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非法拘禁衛憲法、強行收繳企業全部資產,並以零元的價格轉讓給貟岩峰。隨後衛憲法開始奔走在運城、太原、北京,四處投告。在中紀委、國家信訪局、最高人民檢察院、山西省委及政府嚴令督辦下,非法拘禁案有了突破性進展,三名官員中的兩名被判罪名成立。運城市紀檢委高度重視零元轉讓案,成立專案組,一月內先後兩次雙規了時任常務副縣長趙建新。但就在這關鍵時刻,趙建新離奇自殺,線索斷裂。
2012年12月4日,第12個全國法制宣傳日,深受微博63小時秒殺正廳級高官報道鼓舞的衛憲法開通了微博,在微博上陳述冤屈。
2012年12月08日,有位神秘藍衣人進入衛憲法的房間,之後,衛憲法神秘失蹤,生死不明。
一場離奇的經歷,一段血淚的控訴,衛憲法的經歷一經媒體披露,即在網上博得了無數人的眼球,很多人在對此衛憲法的經歷報以同情之餘,也在尋求真相到底是什麼?
近日,《法制日報》記者遠赴山西省平陸縣,就該事件展開了深入調查,卻發現,此事別有洞天。
法制網記者 馬岳君
億萬富翁還是負債累累?
趕到到平陸,已過臘八,街上的人們已開始准備置辦各種年貨了。
與熱鬧的縣城相比,位於縣城以東30多公里外的平陸縣鋁礬土煅燒福利廠,卻是一副蕭索荒涼的景象,也許只有荒蕪的廠房、生銹的設備,才會記得廠子曾經的輝煌。
誰是真正的承包人?
平陸縣鋁礬土煅燒廠是1986年11月13日平陸縣計劃委員會《關於成立「平陸縣鋁礬土煅燒廠」的通知》(平計工(1986)第64號)批准建立的,成立之初是由平陸縣民政局撥款和原曹川鄉(後改為鎮)民政辦籌資負責開辦,工商登記為集體企業。
1989年1月,鄉民政辦與煅燒廠職工衛憲法簽訂《平陸縣鋁礬土煅燒廠利潤承包合同》,
合同主要內容如下:
合同主體:「發包單位:曹川鄉民政辦 簡稱甲方,承包單位:本廠衛憲法 簡稱乙方」,
主要條款:「一、甲方提供煅燒爐兩座,場地15.96畝,房屋六間,價值7.9萬元。二、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財產,在承包期內保本保值。三、承包期限為八年(1989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13日)。五、每年上交純利潤4.3萬元,分兩次交清。每年五月底前交1.5萬元,次年元月十五日前交2.8萬元。八、合同期滿增值部份(原文如此,應為『分』)歸乙方所有。」
落款:「甲方單位:曹川鄉民政辦(章),代表人:梁貴發(簽字),乙方單位:平陸縣鋁礬土煅燒廠,代表人:衛憲法(簽字)。」
1989年7月15日,平陸縣民政局下發了《平陸縣民政局關於衛憲法同志任職的通知》,衛憲法被任命為該廠廠長。
對於承包合同,一份由中國政法大學應松年、趙旭東、李永軍,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楊立新,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孫憲忠等教授們出具的《法律咨詢論證意見書》(下文簡稱論證書一)中認為「《平陸縣鋁礬土煅燒廠利潤承包合同》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在合同履行期內,以及在合同履行期滿時,曹川鄉民政辦只對煅燒廠保值部分享有收益權,所有的增值部分全部歸衛憲法所有。」
與此同時,另一份由北京大學法學院劉凱湘、清華大學法學院施天濤、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劉俊海、對外經貿大學法學院梅夏英、黃勇等教授們出具的《法律咨詢論證意見書》(下文簡稱論證書二)則認為:「《平陸縣鋁礬土煅燒廠利潤承包合同》合法有效,但《合同》主體雙方是曹川鄉民政辦和煅燒廠,財產增值部分應當是煅燒廠的法人財產。實際經營者(指衛憲法)作為承包方的代表不能侵犯企業法人財產權。」
記者隨即查閱了相關資料,1988年3月1日起實施的《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第十四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三條規定,「進行承包經營必須由企業經營者代表承包方同發包方訂立承包經營合同,發包方為人民政府制定的有關部門,承包方為實行承包經營的企業」,「企業經營者是企業的廠長(經理),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對企業全面負責」,「企業經營者的年收入,視完成承包經營合同情況,可高於本企業職工年平均收入的1至3倍,貢獻突出的,還可適當高一些。」
不過,衛憲法依舊認為,自己就是承包人,廠子的增值部分就應該是屬於他的,不但如此,平陸縣里很多人也是這么認為的,包括縣民政局的人。
衛憲法是不是億萬富翁?
誰是承包人的問題,可以先放置一邊,因為,如果不是衛憲法,此事件就沒有調查討論的必要了,就先假定是衛憲法。
下面就要來弄清楚第二個問題:衛憲法究竟是不是億萬富翁呢?換句話說,煅燒廠究竟又值多少錢呢?
按照前期的一些報道和衛憲法的說法,到2006年,煅燒廠資產已經過億,後被政府強行無償收走。
然而在采訪中,當地政府卻表示,截止2006年,煅燒廠已經嚴重資不抵債。
時任煅燒廠供應科科長,在廠子工作了六七年的鄭廣秀對記者說:「煅燒廠的效益當時確實很不景氣,廠子也欠了很多債,工人的工資、原料的運費都支付不了。而衛憲法長期不在廠子里,說是出去搞融資去了,其實是出去躲債去了。」
看到廠子效益實在不景氣,鄭廣秀最終選擇了跳槽。
然而,時任煅燒廠副廠長的蔣文江,在之前接受其他媒體采訪時,卻有著另一份說辭,「雖然老衛經常外出看病,銀行的貸款也快到期了,但廠里的生產經營狀況很好,資金也很充足。」
「蔣文江是衛憲法的親妹夫。」對此,鄭廣秀這樣告訴記者。
記者隨後查閱了煅燒廠近幾年年企業法人年檢報告書。
平陸縣工商局的一位老同志告訴記者,要看懂企業法人年檢報告書里的企業生產經營狀況,首先要明確幾個簡單的財務概念,「資產」、「負債」、「凈資產(又叫所有者權益)」、「利潤與虧損」,「簡單地說,資產就是企業一共有多少錢,包括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無形資產等;負債就是外面欠了多少錢,凈資產就是資產減去負債,即企業值多少錢,如果凈資產為負,就是所謂的資不抵債;利潤與虧損就是當年賺了多少錢或者賠了多少錢。」
報告書顯示:1994年,利潤11.9萬元;1995年,利潤6.48萬元;1996年,虧損7.3萬元;1997年,虧損為11.04萬元;1998年,虧損8萬元;1999年,虧損8萬元;2000年,虧損1.1萬元;2001年,虧損152萬元;2002年,利潤10萬元;2003年,資產總額2130萬元,負債1494萬元,凈資產總額636萬元,虧損額43萬元。(2004、2005年煅燒廠未進行年檢,營業執照工商部門給出的理由是當時找不到衛憲法。2006年,衛憲法將煅燒廠轉承包給齊力公司(即衛憲法後來狀告的員岩峰的公司)後,齊力公司進行了補申報,本文在此未採用)。
從這份年檢報告中,可以看到,從96年以後,煅燒廠就是虧多盈少,凈資產到2003年底也就只有幾百萬。
2006年,平陸縣煅燒廠清產核資組給出的結論更讓人瞠目結舌:截止2006年年底,煅燒廠資產總額為22067242元,企業負債高達4300多萬,凈資產為—1900多萬。這其中還未包括齊力公司提出的3000萬債權債務糾紛(工作組當時意見,齊力公司的債權待經司法程序確定債權具體數額後,再另行處理)。
據了解,2006年11月27日,清算組通過平陸電視台向社會發布公告,對平陸鋁礬土煅燒廠進行債權申報核實,從11月28日至12月4日,提出申報的共355家,值得注意的是,這其中大部分債權,有煅燒廠出具的借條,但卻沒有入賬,4000多萬的債務,煅燒廠賬面上只有900多萬。
從附錄的債權明細中,記者看到,借款種類包含借款、貸款、押金、工資、土地租賃費、飯費等各個方面,數目最大的為平陸農行的申報數1700多萬元,賬上卻只有360萬元,數目最小的為一名叫庄學榮申報的工資60元。
之後,審計部門對煅燒廠的財務審計出了11項問題,其中金額最大的一項就是,農行貸款800萬元的資金去向,企業銀行存款賬面未體現。
「審計結果出來後,衛憲法就又找不見了,煅燒廠的賬本也不見了,」一位參與當年清產核資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當時,平陸公安局曾對此立過案,後來不知為何又不了了之。
粘土礦權歸屬歸誰
既然煅燒廠凈資產,為什麼衛憲法會稱自己坐擁億萬資產呢?衛憲法表示,煅燒廠名下還有五個粘土礦,但是,2006年資產核資時,未對此采礦權進行評估。
衛憲法之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承包煅燒廠後,先後以曹川鎮柏崖低耐火粘土礦、曹川鎮郝劉庄耐火粘土礦、曹川鎮曹河耐火粘土礦、曹川鎮朝陽坡耐火粘土礦、曹川鎮馮家底耐火粘土礦的名義辦了5個采礦證,五個礦區總面積2.6278平方公里,保有鋁礦石總儲量達300.03萬噸(當時,以粘土礦的名義採集鋁礦石,在平陸當地很普遍,2008年,山西省一次非煤資源整合已將此事糾正),按照現在的鋁礦石價格,幾個粘土礦總價值早已達到數億。
衛憲法說,采礦證在他承包時,是沒有的,這是他以私企名義辦理,後「為了辦手續方便才登記在煅燒廠名下」的,屬於煅燒廠的增值部分,應該歸他所有。
有人曾對此事打了比方,「老衛承包煅燒廠就好比一個人租房子,他租的時候房子里只有一張床,後來老衛自己掏錢添置了傢具被子,你不讓他租房子的時候,不能把人家的傢具被子也要走吧。」
對此,《論證書一》也認為,「按照承包合同第八條規定,承包經營增值部分均屬於為(應為衛,原文如此)憲法所有,衛憲法取得的采礦權當然也屬於衛憲法所有。」
事情的真相是否真的如此呢?
2011年11月17日,運城市紀檢委對此事立案調查後,運城市國土部門給運城市紀委的一份《關於平陸縣鋁礬土煅燒廠下屬五座礦山采礦權權屬問題的核查報告》中這樣寫到:「九十年代初,礦產資源管理工作剛起步,無證開采現象較為普遍。平陸縣煅燒廠成立後,生產范圍是開采曹川地區境內鋁礦石,自采礦石,自己煅燒,實際上也是一種無證開採行為。八十年代後期,國家強調規范程序,有序開采,開始實施采礦許可證制度。但因私挖濫采問題由來已久,在具體工作中,大多採取『先上車,後買票』的方式,逐步規范礦產資源開采順序。在此背景下,1990年至1997年,平陸縣煅燒廠先後取得五座礦山的采礦許可證。總生產規模每年8.5萬噸,保有總儲量300.03萬噸。」
運城市國土部門得出的結論是,「五座礦山的采礦權應屬於平陸縣鋁礬土煅燒廠集體所有。」理由一:「從登記情況看,五座礦山的《采礦許可證》申請單位均為平陸縣鋁礬土煅燒廠;申請登記表使用的均是山西省集體礦山企業采礦申請登記表;采礦權人為平陸縣鋁礬土煅燒廠。」理由二:「法律上,國家在1998年以前,法律規定的采礦權取得方式是國有或者集體企業通過審批,無償獲得,不允許個體開采「國家不開採的小礦床」,直到1998年《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頒布後,才允許個體性質的企業辦理小礦床采礦證。」理由三:「從儲量上看,按照有關規定,五座礦山不屬於零星分散的礦產,只有集體企業才可以取得如歸規模的采礦權。」
一位從事礦山開采工作的朋友向記者進一步解釋說,2006年煅燒廠的采礦許可證與如今交過資源價款獲得的采礦證不同,主要特點,一是煅燒廠的采礦許可證是無償獲得的,二是這種許可不是把整個礦山都許可給了采礦者,而是每年許可了一個開采量上限,可以少了,但不能多了,三是這種許可是有時間限制的,一般是兩到三年,到期後,被許可人可向國土部門提出延續,能不能繼續被許可,要視情況而定。
「簡單一句話,」這位朋友說,「煅燒廠獲得的,就是一個一年可以開采8.5萬噸鋁礦的一項權利,而按照當時的鋁價,全開采出來,一年也就是幾百萬的毛利。」
於是,有人也打了個比方,「老衛租了房子,通過裝修、購買傢具,讓房子增值了,增值部分應該是他的,但是,房子的地皮因為國家政策漲價了,不能算是他的吧?」
同時,《論證書二》中,則有這樣的表述:「煅燒廠改制前其所取得的采礦許可權,僅僅是一種行政許可,不具有『用益物權』的性質,不能進行轉讓,所以該等不能作為無形資產進行評估。」
查閱了煅燒廠近幾年年企業法人年檢報告書。平陸縣工商局的一位老同志告訴說,要看懂企業法人年檢報告書里的企業生產經營狀況,首先要明確幾個簡單的財務概念,「資產」、「負債」、「凈資產(又叫所有者權益)」、「利潤與虧損」,「簡單地說,資產就是企業一共有多少錢,包括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無形資產等;負債就是外面欠了多少錢,凈資產就是資產減去負債,即企業值多少錢,如果凈資產為負,就是所謂的資不抵債;利潤與虧損就是當年賺了多少錢或者賠了多少錢。」

㈩ 趙紅梅的介紹
趙紅梅,女,漢族,1964年5月生。1985年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社會法研究所所長、副教授;經濟法學專業碩士研究生導師。 中國土地學會法學分會副秘書長、中國法學會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北京市法學會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