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師范大學教授李希慧老年痴呆
⑴ 李希慧的代表著作
《刑法解釋論》,獨著,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1995年版;
《刑法探微》,獨著,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環境犯罪研究》,合著,知識產權出版社2013年版;
《刑法解釋專題整理》,合著,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
《刑法各論》,主編,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刑法爭議問題研究》,副主編,河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新刑法教程》,副主編,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
《刑法學》,副主編,中國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
《刑罰通論》,合著,武漢大學出版社1996年第一版,1999年修訂版。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新論》,主編,武漢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
《貪污賄賂罪研究》,主編,知識產權出版社2004年版。
《中國刑事立法研究》,主編,人民日報出版社2005年版。
《刑法總論》,主編,武漢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刑法各論》,主編,武漢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刑法修改研究》,主編,武漢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
《刑法學總論研究述評(1978—2008)》,副主編,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刑法分則要論》,副主編,中國法制出版社2010年版。
《英美刑法學》,副主編,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年第一版,科學出版社2010年第二版。
《刑法新教程》,副主編,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⑵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的知名校友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的知名校友有:
學界:
1)賀 鏗:著名統計教育家與經濟計量學家,中國經濟計量學開拓者、中國統計學會副會長、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
2)何盛明:著名財政學家,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導師,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經濟學科評議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規則領導小組專家組成員,曾任中國財政學會副會長、秘書長,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
3)王利明:著名法學家,中國人民大學校黨委副書記兼副校長、教育部社會科學委員會法學委員、中國法學會民法研究會會長,《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典草案》起草者,多次為中央政治局委員授課
政界:
1)錢運錄:原十一屆全國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兼秘書長,中共第十六、十七屆中央委員
2)黃嘉華:學者外交家,曾任常駐聯合國特派全權大使兼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委員
3)關廣富:原中共湖北省委書記,湖北省人大常委會主任,中共第十二、十三、十四屆中央委員
商界:
1)王明權:中國光大(集團)總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兼中國光大銀行董事長,申銀萬國證券有限公司、光大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2)朱小黃:中國中信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中信銀行黨委書記、行長
3)田國立:現任中國銀行黨委書記(2013年4月起),董事長。
4)陳四清,中國銀行副行長。
5)姚中民: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監事長
6)馬明哲: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CEO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的一所以經濟學、法學、管理學為主幹,兼有文學、史學、哲學、理學、工學等八大學科門類的普通高等學校,由原隸屬財政部的中南財經大學和原隸屬司法部的中南政法學院合並組建而成,是教育部直屬的四大財經院校之一,是國家「211工程」和優勢學科創新平台項目重點建設高校之一。

⑶ 李希慧的意外走失
回家途中走失
2014年7月12日,北京師范大學法學教授李希慧在京走失。失時體貌特徵:「上穿藍白相間橫條紋短T恤,下穿深藍色運動褲,黑襪子,淺灰綠運動鞋,騎一輛綠色女式24寸永久牌自行車」。李希慧兒子描述,其父親最近半年以來出現了一些老年痴呆症狀,包括記憶力減退及語言表達重復,「一般人看起來倒還挺正常的,如果深入交談可能發現有時說不清楚。平時從家走到辦公室沒問題,在學校周圍吃飯也能自己回去,如果去超市之類的,我媽都會跟著一起。」9日傍晚父母一同騎行至新街口物美超市購物,回家途中父親走散,「到小西天時基本兩個人還並行,之後過了約100米我媽再看時就沒人影了。」李先生說,在公安機關查看監控錄像後,發現父親正是從小西天開始轉向,「他向南走了,沒人劫持,動作也很正常,是往後海那邊去的,7點時到了張自忠路。」
尋找教授學院設重獎
學院已成立由院長和常務副院長負責的專門工作小組,研究布置了多種應對措施,及時協同家屬和學校保衛處等職能部門,協調公安機關、北京交通廣播台等部門積極尋找。對於發現並收留李希慧老師或者將其送回學校者,學院將給予5萬元獎勵;對於告知有用線索並因此而找到李老師者,學院將給予1萬元獎勵。
平安回家
歷經四天的尋找之後,2014年7月14日清晨,這名失蹤多日的北京師范大學著名刑法學教授的家人證實,在接到一名環衛工人的線索後,將李老師接回。

⑷ 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的院設機構
【學位委員會】
主 席 趙秉志
主 席 趙秉志
副主席 盧建平 夏利民
委 員 宋英輝 張遠煌 李希慧 黃風 劉榮軍 韓赤風 張桂紅 劉志偉
徐勝萍 王志祥
【學術委員會】
主 任 趙秉志
副主任 張遠煌
委 員 陳雲生、劉榮軍、夏利民、熊躍敏、薛虹、張桂紅、柴榮
【教學委員會】
主 任 趙秉志
副主任 熊躍敏
委 員 (按姓氏音序排列)柴榮、韓赤風、黃鳳蘭、黃振中、冷羅生、
徐勝萍、張桂紅
【教學研究中心】
基礎理論法學教學研究中心 主任柴榮教授
憲政法學教學研究中心 副主任劉培峰副教授
刑法學教學研究中心 主任王志祥教授
訴訟法學教學研究中心 主任徐勝萍教授
民商事法學教學研究中心 主任韓赤風教授
經濟法學與環境資源法學教學研究中心 副主任冷羅生副教授
國際法學教學研究中心 主任張桂紅教授
互聯網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 主任薛虹教授
羅馬法與現代民法研究中心 主任黃風教授
【辦公室】
主 任 原 茵
【法律碩士教育中心】
主 任 冷羅生
副主任 崔保紅
副主任 鄭延譜
副主任 梁迎修
【信息網路中心】
主 任 廖詩評
【京師法律培訓中心】
主 任 袁達松
副主任 鄭延譜

⑸ 李希慧的介紹
李希慧,男,1957年4月生,湖北仙桃人。現為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中國刑法研究所所長。2014年7月9日18時,李希慧在騎車回家途中,突然走失。7月14日清晨在眾多社會力量的幫助支持下,走失4天的北師大教授李希慧終於被找回。

⑹ 李希慧的人物履歷
1983年7月畢業於湖北財經學院(現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
1986年7月畢業於中南政法學院(現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獲法學碩士學位;
1986年7月至1993年12月任教於中南政法學院;
1990年12月至1994年1月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攻讀法學博士學位,獲法學博士學位;
1994年1月至1996年5月為武漢大學法學博士後科研流動站研究人員;
1998年11月至1999年11月英國劍橋大學訪問學者;
1996年5月至今為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
1998年至2004年5月為武漢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導師;
2004年5月至2005年8月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校學術委員會委員、《法商研究》常務副主編。
2006年起為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刑法研究所所長,學術委員會委員。
兼任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暨學術委員會副主任。國家重點研究基地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學術委員會委員,國際刑法協會中國分會理事;中國人民大學國際刑法研究所特邀研究員;武漢大學法學院、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華僑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山東大學刑事司法與刑事政策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員;湖北省人民檢察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湖北省刑法學專業委員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湖北省人民檢察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武漢市政法委員會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
2007年--至2009年兼任北京市崇文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2009年6月5日,李希慧教授被最高人民檢察院任命為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廳副廳長。

⑺ 南開大學師生呼籲釋放何平教授
南開大學師生呼籲釋放何平教授
何平先生是南開大學文學院教授,生於1958年8月,江蘇東台人,1991年畢業於南開大學歷史系中國古代史專業,獲博士學位,曾任南開大學傳播學系主任,一直擔任傳播學系教授、碩士生導師。
何平教授德高望重、才華橫溢,深受學生歡迎。他曾發表多篇論文,出版了《中國傳統政治思維探源》、《儒脈興衰---從孔夫子到新儒學》等多部專著。但是這樣一位知名學者,最近卻因為莫須有的罪名被起訴到天津市南開區人民法院。
何平先生在教學之餘,也展現了傑出的商業才華。自2007年起,他擔任了天津協和幹細胞生物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長兼總裁,2007年,公司凈利潤三千多萬元;2008年,公司凈利潤增至七千多萬元。
2009年10月,何平教授突然被天津警方刑事拘留,隨後被批捕,最近被移送到南開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案件材料顯示,該案由ST中源舉報稱,何平與協和公司的其他三名高管利用職務便利,私自在公司內部向行政管理層人員發放月績效獎金,何平涉嫌侵佔公司資金87萬余元。
何平的辯護律師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高子程認為,何平等人向公司員工發放績效獎金有合法依據。據高子程向媒體介紹,2004年3月7日,協和公司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是次會議通過的《協和幹細胞基因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規定:專職董事長薪資標准為A1,總裁薪資標准為A2,年終獎勵比例為董事會獎勵基金65%中的50%。 該《決議》還規定,當市場完成凈利潤400萬時,發放全額工資。市場完成凈利潤600萬時,年終給予獎勵,獎勵標准為:以2004年凈利潤指標600萬元為基數,超出200萬元以內,按超出部分40%獎勵;超出201-400萬元以內,按超出部分的30%獎勵;超出401-700萬元以內,按超出部分的25%獎勵;超出701-1000萬元以內,按超出部分的20%獎勵。
根據上市公司公開資料顯示,協和幹細胞基因工程有限公司公司2008年度凈利潤7393萬元。依據上述規定,超出600萬元基數6793萬元,按20%計提獎勵為1358.6萬元,董事會獎勵基金65%的50%為441.5萬元。僅2008年度何平就可以領取441.5萬元獎金,但何平兩年只領取了87萬元。ST中源2008年年報顯示,協和幹細胞公司2008年凈利潤7206.73萬元。按照上述規則計算,該年何平應拿429.44萬元。何平家屬向外界透露,實際上,何平還沒有領取87萬元,2008-2009近兩年時間何平領取的績效獎金約為75萬元。
另外,何平主政協和幹細胞公司後,依據「第二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於2008年1月1日實施新的《行政管理人員績效考核辦法》,規定根據個人業績及對公司的貢獻向全體員工發放績效獎金,包括行政管理層人員。與公司業績的增長同步,公司在2008年底依照年初頒布的獎勵辦法發放了績效獎。2008年底,一次性發放,從2008年開始,協和公司開始按月發放月績效獎金。公司管理層和行政人員、市場人員全員得到獎勵,計有60多人。包括高鵬德、管葉新、柴新宇在內的副總裁級別的高管也都拿到66萬元,其餘員工按照級別不同遞減。
而來自協和幹細胞二股東的代表副總裁方健也拿到不少於66萬元。但方健是天津市南開區政協副主席、市人大代表。天津市人大常委會於2010年7月會議研究認為其無罪,不批准對其逮捕,檢察機關也明確表示不對其起訴,他仍一直在協和公司任職。對此,四名涉案高管的家屬頗有意見,一致認為,如果構成犯罪應當所有分得獎金的高管都有罪,為何單單抓其他四人?
何平的辯護律師高子程還向媒體出具了一份「何平涉嫌職務侵佔案專家論證法律意見書」。這份意見書由北京師范大學教授、全國刑法權威專家高銘暄、趙秉志、李希慧以及國家法官學院教授周道鸞4人出具。專家論證得出的意見:一是被告人何平在主觀上沒有利用職務便利佔有協和公司財務的犯罪目的;二是被告人何平客觀上並沒有利用職務之便利,非法侵佔協和公司的資金。據悉,高子程律師擬對何平做無罪辯護。
有媒體和網路評論認為,該案是典型的以司法干預公司內部的經濟糾紛案件。由於該案存在嚴重的證據不足,被南開區人民檢察院兩次退回補充偵查。只有何平等其他高管被抓,而另外的參與獎金分配的高管卻毫無影響。種種跡象顯示,該案的背景不尋常,人為的因素很明顯,把普通的公司內部事務演變為刑事案件。
我們尊重司法的專業性和獨立性,但是我們也呼籲社會各界和媒體充分關注該案的細節和背景,早日還何平教授一個清白,讓他擺脫近一年的牢獄之災,回到親切的校園!
南開大學學生
張如海
劉陽
胡伶俐
趙猛
陳月倩
劉迪
陳秋玲
⑻ st中源案中方健為什麼不被起訴
南開大學師生呼籲釋放何平教授
何平先生是南開大學文學院教授,生於1958年8月,江蘇東台人,1991年畢業於南開大學歷史系中國古代史專業,獲博士學位,曾任南開大學傳播學系主任,一直擔任傳播學系教授、碩士生導師。
何平教授德高望重、才華橫溢,深受學生歡迎。他曾發表多篇論文,出版了《中國傳統政治思維探源》、《儒脈興衰---從孔夫子到新儒學》等多部專著。但是這樣一位知名學者,最近卻因為莫須有的罪名被起訴到天津市南開區人民法院。
何平先生在教學之餘,也展現了傑出的商業才華。自2007年起,他擔任了天津協和幹細胞生物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長兼總裁,2007年,公司凈利潤三千多萬元;2008年,公司凈利潤增至七千多萬元。
2009年10月,何平教授突然被天津警方刑事拘留,隨後被批捕,最近被移送到南開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案件材料顯示,該案由ST中源舉報稱,何平與協和公司的其他三名高管利用職務便利,私自在公司內部向行政管理層人員發放月績效獎金,何平涉嫌侵佔公司資金87萬余元。
何平的辯護律師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高子程認為,何平等人向公司員工發放績效獎金有合法依據。據高子程向媒體介紹,2004年3月7日,協和公司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是次會議通過的《協和幹細胞基因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規定:專職董事長薪資標准為A1,總裁薪資標准為A2,年終獎勵比例為董事會獎勵基金65%中的50%。 該《決議》還規定,當市場完成凈利潤400萬時,發放全額工資。市場完成凈利潤600萬時,年終給予獎勵,獎勵標准為:以2004年凈利潤指標600萬元為基數,超出200萬元以內,按超出部分40%獎勵;超出201-400萬元以內,按超出部分的30%獎勵;超出401-700萬元以內,按超出部分的25%獎勵;超出701-1000萬元以內,按超出部分的20%獎勵。
根據上市公司公開資料顯示,協和幹細胞基因工程有限公司公司2008年度凈利潤7393萬元。依據上述規定,超出600萬元基數6793萬元,按20%計提獎勵為1358.6萬元,董事會獎勵基金65%的50%為441.5萬元。僅2008年度何平就可以領取441.5萬元獎金,但何平兩年只領取了87萬元。ST中源2008年年報顯示,協和幹細胞公司2008年凈利潤7206.73萬元。按照上述規則計算,該年何平應拿429.44萬元。何平家屬向外界透露,實際上,何平還沒有領取87萬元,2008-2009近兩年時間何平領取的績效獎金約為75萬元。
另外,何平主政協和幹細胞公司後,依據「第二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於2008年1月1日實施新的《行政管理人員績效考核辦法》,規定根據個人業績及對公司的貢獻向全體員工發放績效獎金,包括行政管理層人員。與公司業績的增長同步,公司在2008年底依照年初頒布的獎勵辦法發放了績效獎。2008年底,一次性發放,從2009年開始,協和公司開始按月發放月績效獎金。公司管理層和行政人員、市場人員全員得到獎勵,計有60多人。包括高鵬德、管葉新、柴新宇在內的副總裁級別的高管也都拿到66萬元,其餘員工按照級別不同遞減。
而來自協和幹細胞二股東的代表副總裁方健也拿到不少於66萬元。但方健是天津市南開區政協副主席、市人大代表。天津市人大常委會於2010年7月會議研究認為其無罪,不批准對其逮捕,檢察機關也明確表示不對其起訴,他仍一直在協和公司任職。對此,四名涉案高管的家屬頗有意見,一致認為,如果構成犯罪應當所有分得獎金的高管都有罪,為何單單抓其他四人?
何平的辯護律師高子程還向媒體出具了一份「何平涉嫌職務侵佔案專家論證法律意見書」。這份意見書由北京師范大學教授、全國刑法權威專家高銘暄、趙秉志、李希慧以及國家法官學院教授周道鸞4人出具。專家論證得出的意見:一是被告人何平在主觀上沒有利用職務便利佔有協和公司財務的犯罪目的;二是被告人何平客觀上並沒有利用職務之便利,非法侵佔協和公司的資金。據悉,高子程律師此擬對何平做無罪辯護。
有媒體和網路評論認為,該案是典型的以司法干預公司內部的經濟糾紛案件。由於該案存在嚴重的證據不足,被南開區人民檢察院兩次退回補充偵查。只有何平等其他高管被抓,而另外的參與獎金分配的高管卻毫無影響。種種跡象顯示,該案的背景不尋常,人為的因素很明顯,把普通的公司內部事務演變為刑事案件。
我們尊重司法的專業性和獨立性,但是我們也呼籲社會各界和媒體充分關注該案的細節和背景,早日還何平教授一個清白,讓他擺脫近一年的牢獄之災,回到親切的校園!
南開大學學生
張如海
劉陽
胡伶俐
趙猛
陳月倩
劉迪
陳秋玲
⑼ 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的學術團隊
專職研究人員
趙秉志 盧建平 高銘暄 王作富 儲槐植 宋英輝 李希慧 黃 風 張遠煌 吳宗憲 劉廣三
楊正萬 李漢軍 劉志偉 王秀梅 王志祥 左堅衛 狄世深 陰建峰 孫 平 王俊平 郭理蓉
史立梅 黃曉亮 袁 彬 劉 科 王 超 廖 明 楊 雄 孟 軍 肖 萍 李山河 毛立新
張 磊 蘇明月 鄭延譜 蔣 娜 趙 軍 趙 路 何 挺 郭雅婷 劉 群 李曉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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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銘暄 王作富 馬克昌 儲槐植 干以勝 陳冀平 祝銘山 胡康生 信春鷹 沈德詠 萬鄂湘
張 軍 熊選國 劉家琛 張 耕 朱孝清 姜建初 戴玉忠 張 穹 張曉明 孟宏偉 張福森
郝赤勇 劉 颺 孫在雍 羅 鋒 南 英 李少平 李道民 姜 偉 張蘇軍
(美)巴西奧尼 (美)柯恩(英)巴里·萊德 (英)胡德 (西班牙)德.拉.奎斯塔
(法)戴爾瑪斯 (日)大谷實 (德)阿爾布萊希特(德)錫伯(德)舒納曼
(愛爾蘭)沙巴斯

